护理差错处理通报

2022-07-15

第一篇:护理差错处理通报

差错事故处理通报

各科室:

XX同志在为患者换药时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导致将病人的药物换错,幸未造成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该科室即对事件进行了内部处理,积极取得了患者的谅解并主动上报。本着对病人高度负责的原则,医院对整个事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为严肃纪律,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经院支部、院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关科室及当事人以下处理:

一、对XX科提出全院通报批评,科主任、护士长写出书面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开展科室内部质量整顿,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二、对XX同志本人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并处罚款100元,要求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各科室应以此为鉴,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查摆本科是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在医务人员中举一反三,展开讨论,吸取教训,强化环节教育,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XX医院

二〇一X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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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科内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登记发生差错的时间、责任人、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后果及处理结果。

2.发生差错要及时上报护士长和护理部;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上级有关部门,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在工作中如果发生一般护理缺陷、差错,由护士长组织全科护士讨论并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填写在护士长工作手册,按规定时间上报护理部。 4.发生严重差错事故后,应及时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5.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应允许本人参加。

6.发生差错、事故的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8.护士长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分析近期差错事故发生的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

处理差错事故的有关规定

一、护理差错事故分类

1.医疗(护理)事故 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分为护理责任事故和护理技术事故。护理责任事故一般是玩忽职守、敷衍塞责、违反规章制度及护理常规,违反操作规程所致;护理技术事故是由于技术过失造成,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尽职尽责。

2.护理差错 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违反操作规程,给患者造成精神或肉体痛苦,或影响了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护理差错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一般差错是指造成服务对象轻度身心痛苦,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严重差错是指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患者造成服务对象身心痛苦,影响诊疗,延长了治疗时间。但未造成严重严重后果。 3.护理缺点(陷) 临床工作中,最常见的是虽然有某一环节的错误,但被发现后得到及时纠正,并未发生在患者身上(如错抄医嘱,但未执行)的现象,称为护理缺点。护理缺点是构成护理差错的危险因素,而护理差错又是构成护理事故的危险因素。因此,对护理差错、护理缺陷的有效管理是防范、杜绝护理事故的重要手段。

护理差错事故处理规定

Ⅰ类差错(严重差错)

定义: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Ⅰ类差错。 举例:

1. 对危重病人观察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病情变化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

2. 应用特殊药物,如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 生反应者

3. 输血不能按规程操作造成不良反应。

4. 查对不严,输入异型血或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但未发 生严重后果者。

5.管理范围内昏迷、重危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

6.责任心不强使腰穿、胸穿、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而贻误诊断,增加病人痛苦和经济负担,但未引起严重后果者。

7.延误或漏用治疗药品,如抗生素、脱水剂、利尿剂、镇静剂、各种血管活性药物等;临时用药超过30分钟,长期用药超过24小时(药房送药到病房后开始计算时间)。

8.责任心不强或不执行三查七对,用药剂量超过或少于医嘱剂量一倍。 9.对患者有心功能不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及脑外伤等病人,未能按医嘱要求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副作用。

10、在治疗过程中,不执行三查七对,输错液体或错注药物。

11.护理工作中,因护理不当未尽到责任,造成Ⅱ度褥疮,或热疗或保暖造成的灼伤,短期治疗难以治愈者。

12.各种器械包,一次性无菌物品,未及时发现过期,已经用于病人而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13.上班护士不履行岗位责任制,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或值班时擅 自脱离岗位,导致医疗抢救工作失误者。

14.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或坏死,经治愈者。 15.观察患者不到位,重要管道未按要求妥善安置和管理。 16.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形者。

Ⅰ类差错(严重差错)处理规定:符合一条扣发当月奖金500元并扣5分,符合多条由科室讨论决定扣款金额和分数,同时给予留科室查看,书面检讨,通报批评等处分,本不能参加科室评优。一年内累计出现Ⅰ类差错三次退回护理部二次分配。 Ⅱ类差错

定义:由于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的错误,造成病人一般性痛苦或错误性质虽严重,但未造成病人任何不良反应者。 举例: 1.处理医嘱错误或未及时执行而有影响病人治疗者而无严重后果者. 2.凡规定作皮试,未做皮试用药后无不良反应者(青霉素例外);或做 过了皮试未及时观察且又未及时重做者。

3.因护理不到位,发生占体表面积<0.25%的灼伤,在短期内治愈者. 4.手术病人应禁食而未禁食以致延误手术时间。

5.观察患者不到位,一般管道未按要求妥善安置处理。

6.静脉输入一般性液体渗出血管外,未及时发现造成较大范围肿胀, 但未造成感染者或坏死者。 7.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形者. Ⅱ类差错处理办法:符合一条扣发当月奖金300元并扣3分符合多条由科室讨论决定扣款金额和分数,书面检讨,通报批评等处分,本不能参加科室评优。一年内累计五次Ⅱ类差错退回护理部二次分配。 Ⅲ类差错

定义:护理工作中发生的一般性错误,不直接影响治疗也未造成病人任何痛苦的。 举例: 1. 多发,少发一般口服药物。

2.一般治疗药物按规定给药时间提前或延迟2小时以上执行。 3.不执行三查七对,用药剂量错误,但未超过或少于医嘱剂量一倍。 4.漏或错采集一般标本,对治疗无影响者. 5.器械、敷料、溶液未定期消毒和检查,过期未及时发现。 6.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形者。

Ⅲ类差错处理办法:符合一条扣发当月奖金100元并扣1分,符合多条由科室讨论决定扣款金额和分数,通报批评等处分。年内累计十五次Ⅲ类差错退回护理部二次分配。

注:一年内累计扣分15分,退回护理部二次分配,不构成差错事件参照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处理。

如何减少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

医疗护理一旦发生差错事故不仅给患者造成严重的危害,且对医院、 护士、社会也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如何减少差错事故是摆在每位护士面前的新课题,也是每位护士值得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 1 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

(1)不认真执行三查七对。(2)不认真执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3)交接班不认真,如药品、器械、重症病人床头交班。(4)巡视病房不周,观察病情不细。(5)责任心不强,对患者不负责任。(6)护理队伍素质较差(政治、心理、业务、伦理、道德、美学、语言、身体等)。 2 对策

2.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护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护士长期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是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处理工作的标准,是保证患者接受治疗、检查、护理的主要措施,也是保证护理安全的一个

重要措施,如岗位责任制、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一旦不严格遵守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如由于弄错床号引起青霉素过敏,将B型血错输给A型血的患者均可造成严重的死亡事故。这些教训告诉护士工作中要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遵守规章制度,执行操作规程,做好三查七对,不能图省事加以简化。这样才能使护理工作科学化,保证医疗护理质量,减少和防止各种差错事故的发生。 2.2 加强道德教育,提高素质

2.2.1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经常组织学习《执业护士法》,增强自我保护、安全护理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技术熟练、细致认真、恪守规章、保持良好的慎独作用,也是防范差错事故的关键。

2.2.2 提高素质加强责任心:加强护理队伍人格素质的培养,才会有坚定的人生信念,优良的心理品质,良好的行为规范,才能够增强护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护理工作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危,所以要求护士出于对患者的高度的责任感,勤奋审慎地进行工作。护士在工作中不可有丝毫的马虎,不放过任何一点可疑之处,要做到口勤、眼勤、手勤、脚勤,这样才能在疾病的千变万化中掌握其变化规律,及时准确地提供护理措施,有利于疾病的治疗和患者的痊愈。临床上从很多的护理差错事故分析中可以看出,多数差错事故都是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因此,护士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工作极端负责,勤奋审慎,才能保证护理安全。 2.3 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3.1 作为一名护理工作者最终要通过高水平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来体现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因此护士应在思想上要重视,自觉不断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实践,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并应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加强训练,迅速适应新形势,承担新任务。这样才能在紧急情况下忙而不乱,忙而不错,以保证护理安全。

2.3.2 护士长每月1次带领全科护士组织业务学习、业务查房,做指导性的总结。并定期行考核,考核内容不仅限于三基训练,还应涉及人文科学、法律法规方面内容。

2.3.3 护理部定期安排继续教育课,如定期请专家学者到单位举办讲座,通过教育和指导,提高护士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要使在职护士认识到在知识经济时代人才竞争是知识的竞争,只有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争取继续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适应时代的要求,做一个称职的护士。

2.3.4 外派进修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的训练。 2.4 制定安全教育计划:(1)护理部根据护士工作年限及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计划。(2)对象:护士长、全体护士、实习生及进修护生等。新职工岗前培训。(3)内容:护理与法律的关系、护理差错事故缺点的定义及分类、防范措施,护理差错事故案例分析,护理差错事故的报告、方法和管理对策。(4)讲课或经验交流等。 2.5 护理管理

2.5.1 护士长的管课:(1)护士长对每位护士应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各班护士所完成的治疗及护理情况,每日深入病房了解患者对护士工作的反馈。(2)督促护士加强工作责任心,改进态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地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加强医护配合,严防缺陷、事故,纠纷的发生。(3)随时掌握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护理计划情况,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及抢救患者的护理。(4)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对医护护理及饮食等方面的意见,研究及改进病房管理工作。(5)及时了解掌握护理工作中不足之处,可能出现的护理缺陷、差错,从发现问题到及时纠正,提出防范措施,到纠正后情况再查,做到环环相扣,严密有度,奖罚分明。

2.5.2 护理部的管理:(1)护理部设立护理检查小组每月定期到临床科室检查护士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反馈不足之处,以利于改进工作方法,并确保护理安全。(2)设立差错事故防范小组,要定期进行防止差错事故的调查分析。(3)对护士进行防止差错事故的调查分析。(4)从差错的角度来分析、讨论、借鉴,并及时通报、批评教育。(5)召开护理安全工作会议。

第三篇:差错处理

邮储银行个人业务会计稽核

差错处理流程

总则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业务会计稽核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业务会计稽核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特制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个人业务会计稽核差错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各级机构及代理营业机构。

差错处理

差错按其产生影响的严重性及相关风险的大小分为一般差错、较大差错、重大差错 。

差错按回复是否需要上交实物凭证分为:提示性差错、补凭证差错。

差错处理流程

差错处理流程及原则 营业机构差错处理 市县督导差错处理 差错查询及其他

差错处理流程

在日常业务稽核及再稽核的过程中登记的差错,实时下发到网点。

网点进行差错回复后,由市县稽核督导员审阅,审阅回复合格的差错提交稽核中心,回复不合格的差错返回网点重新回复。

稽核中心原差错签发人,对市县稽核督导员审阅提交的差错进行分析,确认差错属实,进行差错核销,不确认为差错,进行稽核注销。

在差错处理流程中,对于重大差错,稽核主管可以全程督办。 差错处理流程中,支持差错信息的实时查询。

差错处理原则:

下发差错者,负责处理网点及市县督导员回复的差错。

差错为实时下发,网点及市县督导员要及时登录个人业务会计稽核系统进行差错的回复。

稽核中心负责下发差错与差错督办。

差错来源

来源有四种:

一、疑点分析员在疑点排查时将疑点转差错 

二、稽核员在账务类稽核/预警时登记的差错

三、凭证管理员补扫通知(多余流水、日常稽核发现少附件转差错)

 注意:以上三类差错是在稽核过程中及凭证管理员处理缺少凭证主件及附件过程中登记的差错。

四、疑点分析员、凭证管理员手工登记差错(用于疑点分析员在排查过程中登记稽核员漏登记的疑点,凭证管理员登记网点凭证整理规范类的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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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登记差错:

1.点击【差错处理】→【手工登记差错】,显示所有手工登记的差错记录。 2.在当前显示界面中点击【添加】,弹出“手工登记差错表单”界面。 3. “业务日期”、“机构代码”、“差错代码”、 “业务类型”等,标记了“*”号的为必输项。

4.输入完毕后,点击【保存】,完成手工差错登记,保存后的差错记录会显示在手工差错登记记录列表中。

手工登记差错:

5.选中一条手工登记的差错记录,点击【修改】或【删除】 ,可以修改或删除已经登记的差错记录。

6.进行添加、修改、删除后,点击【刷新】,可刷新手工登记差错记录。

7.点击【导出明细】,可以将手工登记的差错记录导出保存为EXCEL工作表格式。

手工登记差错: 稽核主管差错督办

稽核主管对日常业务稽核及疑点预警过程下发的差错进行督办。 柜员身份:稽核主管

稽核主管差错督办

1.点击【差错处理】→【稽核主管督办】,当前界面显示符合稽核主管督办条件的所有差错记录。

2.在查询框里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可以按输入的查询条件筛选差错记录。点击【重置】,可以重新输入查询条件。

3.选中一条记录,点击【督办】,弹出“稽核主管督办”界面,在“稽核主管督办”界面,可以查看该笔差错记录的详细信息。

4.点击【查看影像】按钮,查看该笔疑点的原始凭证影像。

5.稽核主管在“稽核主管督办”界面,“督办建议”栏填写督办意见,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完成对该笔差错的督办。

6.在“稽核主管督办”界面,进行操作的过程中,点击【取消】可返回差错督办任务列表界面。

注意事项:

1.已经返回稽核中心,核销或注销过的差错,不会再显示在稽核主管督办的任务列表中。

2.对同一笔差错,稽核主管可以进行多次督办,在督办任务列表中,可以看到督办次数。

营业机构差错处理

综合柜员是营业机构差错核实、落实整改、回复的责任人,对所辖机构从业柜员赋有培训、指导、处理的职责,必须定期组织机构柜员的业务学习、差错分析、操作风险提示等工作。

营业机构综合柜员必须每日登陆个人业务会计稽核系统(简称稽核系统)查看本机构差错信息,督促差错核实、整改,并及时在稽核系统登记反馈。

操作提示:

1.点击【差错处理】—【网点差错回复】,当前界面显示稽核下发的,需要网点

2 整改回复的全部差错记录。

2.选中一条记录,点击界面上方的【回复】,弹出“差错网点回复”界面,综合柜员在“差错网点回复”界面进行差错回复。

3.点击【查看影像】,查看该笔差错的原始凭证影像。 4.在“回复建议”栏,输入回复意见。

5.点击【返回】,可以返回差错回复记录列表界面。

6. 需要上传附件进行说明的,点击【上传附件】按钮,弹出“附件上传”界面,点击【添加文件】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上传完毕后,直接点击【X】按钮退出 7.回复完毕后,点击【确定】,完成差错回复。

营业机构差错回复

一、无法更正的差错(提示性差错)

1、错盖、漏盖业务专用章戳及经办柜员名章,如日戳、现金讫,转讫章等 

2、代理人代办业务未签“代”字(包括音同字不同) 

3、业务章戳遮盖用户签字或机打重要记录 

4、无授权人签章,或授权与签字不相符

5、大额交易及特殊交易未执行双人复核制度,无复核人签章 

6、业务凭证未按要求进行整理 

7、业务凭证主附件分离,未捏对上交

8、补交的业务凭证未按要求注明:业务日期、机构号、柜员号等信息

9、日计表中业务凭证、附件张数、内容不符,错附、漏附、更改附件张数无更改人签章

10、不该上交的业务单据上交稽核中心 

11、同一柜员不同日期的业务凭证混放 

12、各柜员之间的业务混放

营业机构差错回复

13、业务凭单上打印记录模糊不清,无法辨认

14、网点上交业务凭证档案未使用“业务凭证专用包”

15、将个人印章、操作号、密码交于他人办理各项业务;使用他人的印章、操作号、密码办理各项业务

营业机构差错回复

二、需要补充交易凭证或交易说明的差错(内部) 

1、未履行大额现金管理及反洗钱相关规定,办理各类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2、联网核查结果不存在或与姓名不一致的未提供辅助证件 

3、漏报、错报、迟报业务报表及相关原始附件

4、大额挂失、凭证密印双挂失,有效期内未上缴核保单 措施:补相关凭证

营业机构差错回复

三、需要客户补充凭证或交易说明的差错(外部) 

1、办理大额存、取款业务,客户未填写凭条

3 

2、免填单业务未要求客户签字确认 

3、清户利息清单无客户签名

4、业务凭条上所填金额填写不规范

5、客户填写的凭条与机印记录不符,户名、金额、存期发生错误

营业机构差错回复

6、客户的开户资料未填写齐全,尤其是必填要素如地址、联系电话等 

7、用户证件号码填写不符或位数不对 

8、客户签字不符,签字涂改

9、凭单机打证件信息与客户提供证件复印件不符

10、定期提前支取无背书、部分提支背书未填写大写金额

11、十六周岁以下开户,证件不符合规定,或监护关系不明确

营业机构差错回复

12、单据未填写金额(必须填写金额的业务)

13、录入的金额、存期、账户类型与客户填写不符 

14、凭单无背书证件信息,或背书不全

15、擅自手工填写和涂改(户名、金额 、存期、号码)等要素、变造、撕毁各类储蓄存取款凭证、存单(折),擅自改动客户原始资料信息。

措施:营业员找客户重新填单核实确认。(所补凭证机印记录部位必须填全)

差错处理时效

差错处理时效性要求:对于提示性差错、补凭证差错需在差错下发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逾期,需书面上报市县分支行原因说明材料,并作登记。

差错回复注意事项:

1.已经回复的差错 “不会显示在差错记录列表中。在“差错信息查询”中可以看到。

2.差错回复的质量计入报表考核,营业机构应认真对待。

3.所有差错回复均先寄往市县督导员处,经督导员审核处理后再寄往省稽核中心。

市县稽核督导员差错回复审阅与差错督办

稽核督导员对所辖地区营业机构差错处理时效性、回复质量赋有检查和督导职责,对所辖机构从业柜员赋有差错标准培训、指导、处理的职责,对所辖地区差错处理质量需定期检查、督促以及现场督导。

 稽核督导员对营业机构较大、重大差错及未及时回复差错,进行督办,填写督办建议,一笔差错,根据需要可进行多次督办。

市县稽核督导员对营业机构差错回复如下质量进行审,并填写“审核结果”。 

1、对于提示性差错,稽核督导员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审核通过,填写同意审核结果,提交会计稽核中心;审核不通过,填写不同意审核结果及整改意见,退回营业机构。

2、对于补凭证差错,稽核督导员按照差错整改的要求,检查补充凭证是否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填写同意审核结果,提交会计稽核中心;审核不通过,填写不同意审核结果及整改意见,退回营业机构。

4 市县稽核督导员差错回复审阅与差错督办

1.点击【差错处理】→【差错回复审阅】,当前界面显示网点已回复,需要市县督导员审阅的所有差错记录。

2.选中一条记录,点击【审核】,弹出“差错回复审阅”界面,在“差错回复审阅”界面中,可以看到网点整改回复差错的情况;

3.点击【查看影像】按钮,查看该笔差错的原始凭证影像。

4.市县督导员在“差错回复审阅”界面下方的“审核结果”栏对网点整改回复的差错填写审核意见,审核无误的点击【提交稽核中心】将差错提交至稽核中心;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点击【返回网点】,由网点重新回复。

5. 在“差错回复审阅”界面,进行差错回复审阅的操作过程中,点击【返回】,可以不保存审阅信息,返回差错记录列表界面。

市县稽核督导员差错回复审阅与差错督办注意事项:

1.必须填写“审核意见”,才能进行“提交稽核中心”或“退回网点”的操作。 2.网点进行差错回复后,需先经市县稽核督导员审阅,才能提交稽核中心。因此,日常工作中,市县稽核督导员应当认真及时的审阅网点回复的差错,确保差错回复的质量及时效性。

3.只有网点回复时上传了附件,才能在“差错回复审阅”界面看到【查看附件】按钮。

4.审核提交成功后,在差错回复记录中,不会再看到已经审核的记录。可在“差错信息查询”中查询

营业机构补交凭证

 营业机构的补交凭证,应由市县稽核督导员审核通过后,按照差错日期顺序装入稽核交换包,并附内件清单封装后,随装入稽核交换包,寄送会计稽核中心。

市县稽核督导差错回复

 市县稽核督导员在网点差错回复时起规定时间内,登陆稽核系统完成差错的审核、回复工作。

市县稽核督导差错督办

操作提示:

1.点击【差错处理】→【核督导督办】,当前界面显示符合市县稽核督导员督办条件的所有差错记录。

2.在查询框里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可以按输入的查询条件查询差错记录。点击【重置】,可以重新输入查询条件。

4.点击【查看影像】,可以查看该笔差错的原始凭证影像。

5.市县稽核督导员在“稽核督导督办”界面填写“督办建议”,“督办建议”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提交,即可完成该笔差错的督导督办。

6.在“稽核督导督办”界面操作过程中,点击【取消】,可返回稽核督导督办的任务列表。

注意事项:

1.“督办建议”必须填写。

2.市县稽核督导员对一笔差错的督办,应当在网点进行差错回复前进行。

5 3.对同一笔差错,市县稽核督导员可以进行多次督办,在督办差错记录列表中,可以看到督办次数。

稽核中心差错处理

营业机构差错回复经市县稽核督导员审核提交后,返回到稽核中心原差错签发人处,稽核中心原差错签发人对营业机构整改回复的结果进行评判。 柜员身份:稽核员、疑点分析员,凭证管理员

稽核中心差错处理

1.点击【差错处理】→【中心差错处理】,当前界面显示经市县督导员审核后,提交稽核中心,等待差错签发人处理的差错记录。

2.选中一条记录,点击【中心差错处理】,弹出“中心差错处理”界面,在“中心差错处理”界面,可以查看该笔差错记录的详细信息。 3.点击【查看影像】,查看该笔疑点的原始凭证影像。

4.在 “处理结果”栏,填写处理意见,填写完毕后,根据网点整改回复的具体情况,判断网点回复是否合格,再选择【核销】或者【注销】差错。

补扫通知转差错:

此类差错属于缺少凭证主件或附件,当差错下发时,凭证的补扫状态为“等待凭证上缴”;网点补交以后,稽核中心补扫后,差错的补扫状态为“已补扫”,此时可以看到相应凭证影像。

此类差错只有网点将凭证或附件补交以后,进行补扫后,差错核销或注销按键才能在界面中显示出来,方可操作。

注意事项:

1.“处理意见”必须填写,进行核销或注销时,必须判断合格或不合格。

2.根据网点回复情况,确认该笔差错属实,网点已经整改回复,选择【核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确认该笔差错不应当作为差错下发网点,选择【注销】。 3.网点回复的差错,经市县稽核督导员审核后,提交到稽核中心原差错签发人处。即,谁下发的差错,由谁负责进行核销或注销

4.只有网点回复时上传了附件,才能在“中心差错处理”界面看到【查看附件】按钮。

5.已经处理过的差错任务,不会再显示在“中心差错处理”任务列表中。可在“差错信息查询”中查询到。

差错信息查询

功能描述:操作员通过“差错信息查询”,可对日常稽核、再稽核及疑点预警过程中下发的差错信息记录进行查询。

差错信息查询操作提示:

1. 点击【 差错处理】→【 差错信息查询】 ,“ 业务日期” 必须输入,点击【 查询】 ,能够查询出稽核中心下发到网点的全部差错记录。

2. 在查询框中输入查询条件,点击【 查询】 ,系统可以按输入的查询条件查询差错信息记录。点击【 重置】 ,可以重新输入查询条件。

3. 选中一条记录,点击【 查看】 ,弹出“ 差错信息通知单” 在“ 差错信息通知单” 中,可以查看该笔差错记录的详细信息。4. 点击【 查看影像】 ,查看该笔差错的原始凭证影像。

6 5. 点击【 查看附件】 ,查看网点回复差错时上传的附件。 6. 点击【 打印】 ,可以打印该笔差错信息通知单。 7. 点击【 返回】 ,可以返回差错记录列表界面。

8. 在差错记录列表界面,点击“ 导出明细” ,可以将查询到的全部差错记录导出保存为EXCEL 工作表格式。

差错信息查询注意事项:

1. 差错处理的状态包括:

 (1 )差错待网点回复:差错已经下发到网点,需要网点查看回复;

 (2 )差错待稽核督导审阅:网点已经回复,需要市县稽核督导员审核;

 (3 )差错待中心处理:网点已经回复,市县稽核督导员已经审核提交稽核中心,需要稽核中心原差错签发人处理;

 (4 )差错注销:差错签发人根据网点回复情况分析判断,该笔交易不应当认定为网点的差错,选择将差错注销。

 (5 )差错核销:差错签发人收到网点回复后,确认差错属实,选择核销。 2. 一笔差错记录,只有网点回复时上传了附件,才能在“ 差错信息通知单” 中看到【 查看附件】 按钮。

差错逾期查看

根据“差错逾期参数配置”中设定的条件,可查询超过规定回复期限,网点仍未进行回复的差错。

操作提示:

1.点击【差错处理】→【差错逾期查看】,点击【查询】显示网点超过规定回复期限,仍未回复的差错记录。在查询框里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可以按输入的查询条件查询差错记录。点击【重置】,可以重新输入查询条件。 2. 选中一条记录,点击【逾期查看】,弹出“差错逾期查看”界面,在“差错逾期查看”界面,可以查看该笔逾期差错记录的详细信息。

3. 点击【查看影像】按钮,可以查看该笔差错的原始凭证影像。  注意事项:

差错逾期列表中的差错,市县督导员要督促网点及时处理。

补交凭证的处理

补交的凭证:单独用信封封装,在信封上注明“补交”。 并填写补交清单:补交清单

7

第四篇:护理差错

护理差错的分类及评定标准

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

一、严重护理差错;

1、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治疗用药,未;

2、易过敏药物,错注入或未按规定作过敏试验即投药;

3、静脉输液或注射刺激性及浓度较大的药品、漏于皮;

4、输液输错病人、药物、剂量或输入发霉、变质、过;

5、各种注射,由于消毒不全或部位选择不当,引起局;

6、输错血未造成

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

一、严重护理差错

1、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治疗用药,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易过敏药物,错注入或未按规定作过敏试验即投药,未产生严重后果者。

3、静脉输液或注射刺激性及浓度较大的药品、漏于皮下、引起局部坏死占体表 面积的0.25%以下者。

4、输液输错病人、药物、剂量或输入发霉、变质、过期液体,未发生严重后果 者。

5、各种注射,由于消毒不全或部位选择不当,引起局部感染或因误伤神经引起 神经短期麻痹,经采取措施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6、输错血未造成不良后果者,输血时污染血液或因加入药物发生溶血、凝血或 输血瓶内掉入异物影响治疗抢救,造成浪费者。

7、因责任心不强或护理不周,造成Ⅱ度褥疮、Ⅱ度烫(烧)伤占患者体表面积 0.25%以下者。

8、外用药物使用不当或配错浓度,引起Ⅱ度以下灼伤,占患者体表面积0.25 % 以下者。

9、重危病人、全麻术后的病人或无陪伴患儿,因护理不当发生坠床、跌倒(或 有陪伴,未向陪伴交待注意事项),致使病人发生轻度受伤者。

10、错、漏、损坏、遗失、未及时送检重要标本(脑脊液、胸水、腹水、导尿液、

活检组织),影响检查结果者。

11、产妇出院时抱错婴儿,经发现及时换回者。

12、产后阴道破裂未及时发现处理,或会阴破裂、缝合不彻底引起出血,超过

100ml者。

13、产后纱布或异物遗留阴道内,发生感染者。

14、误用未灭菌器械物品给病人检查或治疗,无不良后果者。

15、术前准备不充分,致使手术停顿时间达30分钟以上者;为寻找敷料、器械, 致延误关腹、关胸、关颅时间达20分钟以上者(体外找到为护士差错,体内找到为医师差错);手术时体位不当,造成轻度压伤或功能障碍,短期内能恢复者。

16、接错手术病人或摆错手术体位、在消毒皮肤时发现者。

17、搬运病人时致引流管脱离,经紧急采取措施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18、发错重病人的治疗饮食或禁食病人误给饮食造成不良后果者。

19、不遵守值班、交接班制度或擅离职守,病人病情发生重要变化没有及时发现

和处理者。

20、因责任心不强,造成器材损坏锈蚀、药品过期、失效变质、霉烂,价值在

100元以下者。

21、供应室误将未灭菌处理或灭处理不合格的器材发出;发错器材包或包内少放、 错放主要用物影响抢救者。

二、一般护理差错

1、错漏重要治疗1次或一般性治疗超过3天者。错做或漏做TDP、换药、动态干扰电,冷、热敷等临床处置者。

2、将激素、抗生素、特效药、时间药投药时间提前或推后2小时者。

3、抄错、抄漏医嘱(含整理医嘱)已执行,造成治疗错误,但未引起不良后果者。

4、错(漏)发治疗饮食或禁食病人误给饮食致使病人检查、诊断、治疗延误3天以上者。

5、采取体液标本时,由于采错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剂或采集量不够而重新采取者。

6、术前备皮刮破皮肤或误给饮食,影响手术按时进行者。

7、因管理不善,致使在急诊抢救工作中,发生抢救器材失灵,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8、一般情况下发生不消毒分娩,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9、产妇产后会阴撕裂、缝合不细致所致伤口出血者。

10、产妇产后纱布遗留阴道内,24小时内发现取出,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11、喂奶时抱错婴儿,或护理不周发生婴儿臀部轻度糜烂者。

12、注射器或输液包内配件不全,清洗不净或莫非氏管倒置,消毒器械过期,发

给使用单位者。

一、已灭菌器械使用时发现有污物或血渍者。

二、未构成严重差错的其他护理方面的错误。 护理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

事故: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1、等级分类:

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

2、事故范围:

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 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 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 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 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技术事故范围:凡确因设备条件所限或技术水平低或经验不足而导致上述不良后果者。

第五篇:护理差错案例

8小时无监护记录 术后少女死亡医院过失赔10万

汉网消息(记者金文兵通讯员李晓莉)江夏区一花季少女死于手术35小时后,而她临死前的8小时,医院没有任何记录,可证明对她进行过监测、治疗。昨悉,法院认定医院有过错,判其向少女父母赔偿10万元。

2004年10月,江夏少女小敏(化名)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重度高压)。12月1日9时许,汉口某医院为其实施的手术方案是:先切开肺动脉,再封堵、缝扎未闭的心脏动脉导管。但从2日21:20至3日凌晨5:20,入住ICU病房的小敏出现呼吸困难症状时,医院没有任何对小敏进行监护的记录。此后,小敏死亡,其父母向医院索赔50万元。

法医鉴定认为,小敏是因为术后肺动脉高压不能完全缓解,再加之手术切口渗血,突破至右胸腔致血容量,引发心肺功能障碍加重死亡。明知小敏患有肺动脉高压症状,而医师“忽视”了这一症状,没有在术中、术后采取相应诊疗措施。

法院依法推定,小敏之死,与医院的过失行为有关,医院须赔付残废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10万余元

实习护士违规独立操作输液

【医疗纠纷律师网消息】5月26日,省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2005全国“十大律师名人”宋中清律师代理原告高秀云诉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医院因输入变质(含絮状物)药物奥迪金致使老人陷入亚植物状态一案,被邹城市人民法院(2005)邹民初字第763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医院赔偿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33139.28元。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实习护士违规独立操作输液,违反“三查七对”诊疗常规。

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鲁金司鉴中心[2005]临析字第2号司法鉴定书分析认为“被鉴定人高秀云所输的液体内有絮状物并出现抽搐及突然体温升高等反应,主要是该医院没有严格执行护理‘三查七对’制度,因此认为医院存在过错”。

宋律师发表的《代理词》认为:原告证据第8号病历《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证实,被告实习护士杜某独立操作,并冒签护士吕某的姓名,自2004年12月2日11:40AM静滴奥迪金 至1:30PM发现奥迪金组液体内有絮状物,为原告输入变质的奥迪金药物长达1小时50分。原告在此期间出现1:20PM 烦躁不安,两眼上翻,四肢抽搐,欲呕吐等体征明显变化。而被告医护人员仍然给予安定5MG肌注,胃复安10MG肌注,再观察了10分钟。没有针对变质药物致损问题采取对症抢救措施。

(2005)邹民初字第76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原告高秀云因言语不清,右侧肢体活动不灵到被告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职工医院进行康复治疗,被告在诊治过程中给原告输注了有絮状物的奥迪金后,病情加重,现原告呈亚植物状态。原告高秀云所受到的损害与在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职工医院治疗存在因果关系,主要是该医院没有严格执行护理‘三查七对’制度被告方存有过错造成的,该案中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责任也是由被告造成的,且被告未能提供任何反驳原告主张的证据。因此,对原告高秀云受到的损害,被告应负主要赔偿责任,即被告负70%的赔偿责任,原告目前的状况与其病情的发展亦有一定的原因。”

诊疗常规: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七对的内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医院承认护理中有失误 本报延安讯(记者杨德合)10月12日,一名初生婴儿在延安市人民医院治疗黄疸时被培养箱烧伤,医院承认是一起医疗意外。本报昨日对此进行报道后,记者进一步在医院了解到,该名婴儿目前病情较为稳定,医院为婴儿安排了特级护理。但就事故原因,医院和家属仍各执一词。

3护士24小时轮班护理

昨日上午,记者在病房里看到,婴儿仍然静静地躺在床上,一位护士坐在床头,不时看一下孩子,用棉签蘸水来湿润婴儿的嘴唇。“我们不能离开,这个婴儿现在已经上了特护,我们一共3名护士一天24小时轮班护理他。”护士说,现在这个婴儿是特殊病号,医院对他实行特别保护。

医院儿科主任刘光发表示,目前医院已经成立了治疗小组,并确定了治疗方案。由他负责治疗婴儿本身的原发病缺血缺氧脑病和黄疸,由烧伤科一名副主任医师负责治疗烧伤。目前婴儿处于医学上所说的“嗜睡”状态,较为平稳。

医院:是因婴儿反应差

刘光发说,治疗黄疸目前用具有特殊波段的蓝光照射效果相当好,该设备的蓝光灯管可以照射婴儿全身,祛“黄”效果非常好。另外,培养箱里还有一个温度设备,目的是保证箱内有恒定的温度,温度高低可调。烧伤该名婴儿的培养箱是从郑州一家设备厂家购买的,至今这个培养箱治疗过多个婴儿,从未出事。“现在可以确定,是下面的蓝光灯管灼伤婴儿的。因为婴儿反应弱,长时间烘烤造成灼伤。”刘光发说,他们购买这台设备时,厂家当时提供的是只有上面有蓝光灯管的单面光机子,医院要求对方提供上下均有蓝光灯管的机子,随后厂家对设备进行了改装。

该院设备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机子应该不会有问题,问题可能就出在婴儿本身反应差和护理上。

家属:医院护理不到位导致事故

对此,婴儿的爷爷白治海说:“他们说孩子反应迟钝才烧伤,是胡说!才生了几天的娃娃能灵活到哪儿去?医生和护士来了多次都没有发现问题,他们到底认真检查了没有?他们这么说太气人了!”

儿科主任刘光发表示,当天下午4时左右,婴儿家属反映情况时,他也曾去检查过,发现婴儿体温高达38℃,觉得不正常,但想不到下面灯管会烧伤婴儿,并坦承当时他的检查不全面,“客观地说,我承认当时没有检查婴儿全身,没有看背部。但那是按照常理无法想到的。”

护士疏忽致

7名婴儿重复注射疫苗 医院赔偿损失

本报讯(记者陈荞)7名已注射过一次卡介苗疫苗的婴儿,昨天在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检测体内有无产生卡介苗抗体时,因护士疏忽,错将卡介苗疫苗当成了结核菌素注射进婴儿体内,致使7名婴儿被注射两次卡介苗疫苗。院方知情后,紧急召回7名婴儿,注射药物进行封闭,防止疫苗扩散。

一位孩子母亲说,上午8点多,她抱着3个月大的孩子到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复查,“孩子出生时注射过防肺结核病的卡介苗疫苗,按规定,3个月后要到医院检查体内有没有产生抗体。”这位母亲说,护士给她孩子注射后,她回到家,突然接到医院电话,说护士错把卡介苗疫苗当成检测抗体的药物注射进孩子身体,让她赶紧带孩子回医院。

“我一听快急死了,这不等于是给孩子打了2次卡介苗疫苗吗?”这名母亲赶到医院后,发现还有6名婴儿也被注射错了药物。

上午10点多,7名婴儿家长跟院方协商解决方案,部分家长情绪激动。家长们说,孩子被注射了两次卡介苗疫苗,如果孩子出了问题,医院须负全责,并应对此作出书面保证,同时赔偿各家长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

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书记潘女士承认,药物注射错误确实是院方工作人员的失误。她解释说,当天上午,负责注射的护士错将卡介苗疫苗当成了结核菌素注射进婴儿体内,导致7名婴儿被两次注射卡介苗疫苗。事后,该护士自行发现了所犯的错误,并向院方作出汇报。得知该情况后,院方当即召回各家长,及时给这7名孩子注射药物作了封闭,防止疫苗在孩子体内扩散。同时,研究肺结核病的专家从医学上向家长们解释说,儿童被二次注射疫苗后,注射处的皮肤可能会造成溃疡,留下疤痕,但对全身健康并无影响。院方将随时对这些婴儿免费进行家访、检查,并支付部分交通费,至于家长的误工费等赔偿则可另行商量。

下午4点,院方对该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保证承担孩子因卡介苗引起的一切问题,双方最终在解决方案上达成一致。

姓名差一字护士打错针

家属提出五万赔偿

各说各理

患方

起因:“高鹏飞!”护士喊道。“唉!”高鹏云头也没抬地答道。

家属:给病人打错药,医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院方

护士:我跟家属说明打错了针,可家属没让停止。

医院:没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医疗事故,只能称作医疗差错。

晨报讯(记者 王艳莹)“高鹏飞!”拿着输液瓶的护士,走进病房喊着。

“唉!”病床上,77岁的高鹏云,头也没抬地应声道。

就这样,治疗心脑血管的舒血宁输进了需要退烧的高鹏云体内„„

退烧误打治心脏病的药

8月22日,连续高烧不退的高鹏云,被家人送到了沈阳市东陵区中心医院就诊,但与患者高鹏飞不在同一病房。

据高鹏云介绍,当天就给他打了瓶头孢(头孢呋辛钠注射剂)。高鹏云的孙女说,第二天护士又给爷爷打了两瓶消炎药,就在第二瓶点滴快打完时,手中拿着滴流瓶的护士王岩走进了病房。

在喊过“高鹏飞”的名字后,高鹏云头也没抬地应声道:“哎”。

于是,护士将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舒血宁,输进了需要退烧的高鹏云体内„„

“这药治什么的?”高鹏云的孙女问。

“治心脏的!”王岩随口回答。

“我爷又没有心脏病?”孙女感到疑惑。

“这是医生开的!”王岩边说边走出了病房。

护士承认打错药了

很快,王岩回来告诉高鹏云的孙女:“这药不是给你爷爷的,打错了!不过这药对心脏有好处„„”

“对心脏有好处就打吧!”孙女并没有让王岩停止输液。

次日,高鹏云出现了强烈的药物反应,持续高烧、浑身哆嗦、大小便失禁„„高鹏云孙女心有余悸地回忆着,“医生过来给打了退烧针,用酒精擦了全身,还让我爷吸氧,烧才算退下来。”

尽管王岩事后承认了自己因疏忽大意打错了药,并深表歉意。但她表示,当她发现打错药后,曾主动找到高鹏云的孙女,说明了情况,可是高鹏云的孙女并没有让她立即停止输液,而是将整瓶药液打完了。

“给病人打错药,医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高鹏云的家人激动地表示,同时向医院提出了五万元的经济赔偿。

院方“只能称作医疗差错”

昨日11时许,记者来到东陵区中心医院。

护士王岩正坐在办公室里,眼圈通红地看着那个被输错的药瓶。“的确是我错了。”嗓子沙哑的她承认着,“是我自己的责任,和医院无关!”

医院方面的解释是:舒血宁没有任何禁忌症,高鹏云的一系列反应是他自身原发病的症状,与打错药物没有任何关系。

“他入院当日,就出现持续高烧,并伴有肺内感染。”高鹏云的主治医生进一步解释。

“打完药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医疗事故,只能称作医疗差错,我们不想推脱责任,但决不能随意承担不属于我们的责任。”院长助理江晓红明确表示,家属可以走医疗程序,通过医疗鉴定追究责任,进行索赔。

对此,有关药剂方面的专家表示:首先,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看该药品是否有相关禁忌,若药品说明书未提及的情况下通常视为无不良反应。此外,查以往资料看是否有相关不良反应的记录。

记者查询了舒血宁注射液的药品说明书,上面药品禁忌标示:孕妇及心力衰竭者慎用。 (华商晨报) 护士夜间未巡房 患者睡眠中猝死

在医院接受治疗的精神病患者突然死亡,死者家属以医院没有及时抢救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医院补偿家属1万元。

精神病患者黄某于2001年进入上海市某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去年1月27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家属接到该院电话,告知患者黄某在医院突然死亡。根据检验记录上死者的脚上没有任何针孔的记载,家属判断院方没有对死者进行过静脉输液,并认为病历上的抢救病史是伪造的。为此,家属起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抢救费等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

在审理中,因家属申请,法院委托区医学会对该案做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根据当时医生与家属交涉时的录音来看,护士夜间是在睡觉,未按制度巡房。

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护理人员未按制度巡房,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院应加强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但与患者的死亡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最后,法院判决医院补偿家属人民币1万元。(顾建国)

护士注射一针多用

多名学生不适8人携带乙肝病毒

护士在给学生注射时一针多用,事后众多孩子出现不良反映,其中8人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结核菌素注射”事件疑云调查

今年3月21日,伊春市五营区第三小学学生小颖在省结核医院被初步确诊为结核腹膜炎。如今,她还在位于伊春市南岔区的省林业肿瘤结核病医院接受治疗。孩子的家长怀疑,小颖的病跟学校去年底的那次注射试验针有关,尽管给孩子打针的两名护士已被有关方面处理,但孩子的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至今还没有说法。

实际上,像小颖的家长一样等待说法的还有很多。因为他们的孩子接受注射后,许多人出现了针口处红肿、起泡,无缘无故发烧等不良反应。更加令人担忧的是,打针者用同一个针头给多个孩子注射药物,这些学生中有的已经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打完针孩子出现发烧症状

3月31日,记者赶往伊春市五营区。一下火车,在站台等待多时的几位家长便向记者讲述了他们孩子的遭遇。

2004年11月29日、30日,五营区医院结核病防治所根据教育和卫生部门的要求,派出刘丽、韩滨洁两名护士为五营第三小学学生注射结核菌素试验针。据事后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当时全校748名学生中有342名学生接受了注射,同时还有26名老师。

打完针的几天里,陆续有学生出现发烧症状。孩子在五年级的家长国某告诉记者,11月29日打完针的当天,孩子就说针口处围红肿起来,后来发紫。30日,孩子开始发烧,下午第二节课没上孩子就回来了,并说身上没劲、想吐。打了几天退烧和消炎针要后,才有所好转。家长刘某说,她的孩子在六年级,打完针当天孩子说心难受,没吃饭。第二天就发高烧,针口处肿起来、发紫。至今孩子经常无缘无故发烧感冒,每天上学时书包里还得装着药。 在采访时,还有费某、孙某等多名家长向记者反映了类似的事实。

3月31日,在第三小学下课期间,记者采访了5名学生,除一个未接受注射外,一名说没什么反应外,其他三名同学都说打完针后,有感冒发烧的症状,其中一个四年级男生说,自己发烧住了几天院才好。 小华的扁桃体被摘除

在这次的结核菌素试验针注射事件中,三年级的小华和六年级的小敏是比较不幸的。

小华的父亲孙某告诉记者,在学校打完针后,小华就开始发烧,打了点滴后才有所缓解。但临近期末考试时,发烧症状越来越严重,扁桃体发炎肿胀起来。当时刚放寒假,家长急忙领孩子到伊春市里的医院治疗。医生说,扁桃体发炎很严重,以后再有感冒发烧,还会肿胀,极有可能压迫气管,严重影响到呼吸。后来,做了扁桃体摘除手术,现在孩子的两个扁桃体都没了。

记者是在位于南岔区的省林业肿瘤结核病医院见到小敏的。她体内感染了结核菌,目前正在住院治疗。

据小敏的父亲邱某讲,学校打完针后的第三天,孩子便开始发烧,刚开始发烧时,一直用感冒退烧药来维持,但后来她总说胃疼。 2005年1月14日,孩子在当地医院进行阑尾炎手术,腹部切口刚打开,就有不明液体喷出,当时医生发现孩子的阑尾已经腐蚀没了。1月28日,转到伊春市医院治疗,医生用抗结核药物后,小敏体温恢复正常。这时医生告诉他,孩子的体内可能有结核菌的存在,应该到结核病医院继续治疗。3月21日,在呼兰的省结核医院,小颖初步确诊为结核腹膜炎。

小敏用微弱的声音告诉记者,现在最想自己的病快点好,去上学。父亲邱某说,给小敏看病已经花去3万多元,家里电视、洗衣机等能卖的东西都卖了。

采访中,许多家长说,孩子出现阳性、强阳性反应该怎么办,是否需要就医,无缘无故发热是怎么回事,直到现在也没哪个部门给他们一个明确的说法。

注射时一针多用被证实

许多家长对此次注射事件反映最大的一个问题是,护士打针时不换针头,一个针头给少则四五个,多则十几个人重复使用。

3月31日,还在发烧的小梅向记者描述了当时的情形。她说,大夫来打针时,药箱就放在她的座位上,班里有50多个同学,有20多人打针。同学们被分成两排,两个大夫每人拿着一个针管,给每排的10多个同学一一打针,中间只看见两名大夫抽过药,但没看见换针头。 小梅说,看见大夫不换针头,她想离开不打,但当时有个同学踩了她的脚,她弯腰去擦鞋,等起身时,大夫已经站在她面前,她刚想往后躲,大夫抓起他的胳膊,就扎上了,前面同学扎剩下的药,都给她打进去了。 小敏回忆起打针时的情景还心有余悸。她说,自己是倒数第三个打的,和前面几个同学用的是同一个针头。大夫也没用酒精棉消毒,直接就给她扎上了,针口处出了很多血。

4月1日,记者和两位学生家长来到五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该局局长宋延华说,两名医务人员违规操作已经被证实。在宋局长出示的一份“关于五营区第三小学PPD医疗事件的汇报”中,记者看到,在2004年12月9日,五营区卫生、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第三小学打过试验针的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收上来的320份问卷中,有40人说看见了更换针头,45人说没注意或不知道,235人说看见没换针头。

当年12月24日,有关部门又一次对117名学生和25名教师共142人进行调查,结果90名学生和15名教师都证实说没看见注射者换针头。出现8个乙肝病毒携带者

在第一次进行完问卷调查后,许多家长担心一针多用,会感染血液传染病。 迫于压力,五营区政府请来伊春市医院8名医生,对打过试验针的368名师生进行了抽血化验,检验乙肝、丙肝、梅毒和艾滋病等四项传染病检测,结果检测出8名乙肝病毒携带者、1名丙肝病毒携带者和3名疑似丙肝病毒携带者。

家长的担心得到了验证。

据了解,给学生打针时,有老师发现一针多用的情况后,当场提出了质疑,打针的护士并未理会。

记者了解到,给学生打针的刘丽、韩滨洁两名护士年龄均在50岁左右,在医院工作多年,而且具有结核病防治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2005年1月,五营区有关部门通过调查后认定,两名护士在进行结核菌素试验时,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一人一针一管),对两人做出了开除公职、留用一年的处理。

4月1日上午,记者和两名家长来到五营区医院。在二楼的结核防所里见到了刘丽、韩滨洁,二人穿着白大褂对坐着聊天。二人开始时还向记者讲解结核菌素试验的原理,并表示操作时不会给人感染上结核菌。当家长问为什么不换针头时,二人表示无可奉告,让家长找上级部门去。

同一天,五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宋延华当着两位学生家长和记者的面表示,出了这样的事,他们也很被动。第一次进行四项传染病检测是一个界定,第一次检测出有传染病,说明以前就被感染了,6个月后,还要进行一次检测,如果那时再有人得了四项中的传染病,那还得请专家来判断,是被一针多用交叉感染的还是通过其他方式传染的。

据了解,事发后,家长们找到上级药监局,药监局派工作人员来调查,并告之如果药品没问题,一周内给结果,可直至现在还没有结果。(文中学生均为化名) 见习记者 李长彦 文/摄

护士粗心输错血 医院赔偿患者2.8万元

本网讯(明益 谷平) 农妇周某因病住院,但在治疗期间,粗心的医护人员错将其他血型的血输到了她体内,造成医疗事故。近日,在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的调解下,医院同意补偿周某2.8万余元。

2002年8月4日,周某因脑膜瘤住进南通市港闸区一家医院,先后两次接受手术治疗。但在术后护理中,医护人员错将B型血输入到血型为O型的周某体内,致使她出现严重视力障碍等并发症。

去年1月,南通市医学会鉴定周某的伤残等级为四级,但在认定其“双目失明”是否因治疗中存在差错所致时却认为,尽管输入其他血型的血液导致周某出现溶血反应,但由于医院及时采取措施,未造成其器官功能障碍。周某术后视力障碍加重,属并发症,与输入血型错误的血液无关。

周某对这一结果不服,便到江苏省医学会再次进行鉴定,这次鉴定的结果是,周某的病例属四级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完全责任。医院在周某术后治疗出现的差错,属违规过失行为,它与患者出现视力障碍间“不能确定因果关系”。

因赔偿问题有分歧,周某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其支付的医疗费5.6万余元,赔偿精神损失2.32万元。港闸区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认定江苏省医学会的鉴定更具权威和公正性,予以采纳。该院认为结合医疗侵权纠纷实行因果关系推定、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分析,应认定医院举证不能。医院已构成医疗侵权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据此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医院退还周某医疗费5154元,赔偿精神抚慰金2.32万元。

周某和医院对此判决都不服,上诉至南通市中级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下,他们达成了上述调解。

护理纠纷实例

案例1:因护士查对不严,将结晶的甘露醇给病人输入。

案例2:因护士错发药物而造成差错。案例3:因护士巡视病房不仔细,输血过程中血液渗漏到地上。案例4:一患儿在换床过程中玻璃接头与鼻导管衔接不紧,导致患儿口唇轻微发绀。

案例5:一位有机磷农药中毒病人在急诊科抢救治疗,阿托品化后精神恍惚,瞳孔散大,在家属不在、护士给其他病人做治疗的情况下,病人自己外出,不慎被车撞伤,被车主送回急诊科。

案例6:由于产妇及新生儿体弱,其家属认为病房紧闭门窗后生煤炭火炉比较暖和,于是将门窗紧闭。护士夜间巡视病房时告诉产妇这样容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并将门窗稍稍打开。待护士离开后,产妇向家属反应没有门窗紧闭时暖和,结果家属以护士开窗导致产妇感觉气温低为由,提出索赔.

1.护士责任心不强。

以上案例中由护理差错引起的案例1和案例2两例护理纠纷,均因护士责任心不强而导致。案例1中,护士对输液前液体配制未做到“一看二倒三摇四再看五拧瓶”,导致将结晶的甘露醇给病人输入;案例2中,护士未认真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制度,导致病人的药物错发。

2.病人及家属过度维权

病人和家属维权意识增强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医院应从各方面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不少病人和家属,不顾医疗服务属特殊性消费,把自己放在商品消费的位置上,表现为过度维权。例如,要求护士每次配药前向病人讲明配药的依据,并按自己的惯性思维要求医生和护士的各项操作。一旦发现有不满意的地方,即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干涉,包括向科室、医院交涉索赔,向新闻媒体曝光,甚至向法院提出诉讼等。其中案例6就是因为病人和家属不尊重客观事实,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只强调自身利益,过度维权而引发的护理纠纷。经调查发现,院方并不存在侵权行为,不具备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此,不予赔付。

3.以“病人健康为中心”的意识没有在医护行为中得到真正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因此,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依法尊重病人的生命健康权。以上6例纠纷中,案例1和案例2均因护士用药查对不严,造成病人错服药物,甚至给病人输进结晶的甘露醇。尽管病人未出现任何临床症状和体征,但病人认为,由于护士的过失行为,给病人的心理和生理均带来了潜在的不良影响,侵犯了病人的健康权,因此要求索赔。院方在处理这2例纠纷中,发现护士以“病人健康为中心”的意识差,行为上的确存在过错,违反了医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尽管无明显的损害后果,但存在对病人的侵权行为,所以承担了赔偿责任。

4.医护失误导致病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其中案例5就是因为护士忙于接收处理新病人,未及时巡视病房,病人精神恍惚,病人家属也未及时发现,致病人擅离病房被车撞伤。病人认为,尽管护士工作很忙,但由于护士的失职造成了病人恍惚外出被车撞伤,给病人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要求赔偿。医院在处理该例纠纷中,发现护士有两点失误:一是护士工作忙,没有及时巡视病人,造成病人平等医疗权被侵犯;二是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精神恍惚,擅自外出被车撞伤,使病人的健康和经济都受到损失。院方因为侵权行为和侵权事实的存在而承担了赔偿责任。

5.病人对护士的正常工作不理解。案例6就是由于病人和家属忽视医院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只注重和强调自身利益,过度维权而引发了护理纠纷,病人要求护士向病人及家属赔礼道歉并进行相应赔偿。院方认为,该例纠纷中,护士不存在对病人及家属的侵权行为。因为护士已做了入院宣教,产妇和家属应该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同时护士的行为是为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不存在侵权事实;相反,其家属的无理取闹行为则妨碍了护士的正常工作。院方经与家属解释,最终得到家属的理解,医院也因而维护了护士正常工作的权利。

6.将就医消费完全等同于普通消费并以此界定医患关系

病人就医从经济意义上看是一种消费行为,但由于医疗服务的突发性、紧迫性、复杂性、不可预测性,使得其与别的消费有着显著的差异。比如,病人由于疾病对身体造成的损害,在就医之前就存在潜在的机体风险,而这个风险并非医护人员施加给病人的,如果病人把自身潜在的疾病风险转嫁到医院或医护人员身上,是不公平的。况且,医学科学的发展永远会滞后于疾病的发生、发展。因此,就医是一种特殊消费,不能完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界定医患关系,否则会引发更多的护理纠纷。 对策。 1.要不断完善卫生法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不断跟进,尤其是《医疗事故处理例》的实施,奠定了我国医事立法的基础。但随着改革开放及民事法制的不断健全,我国正式加入WTO,国际医疗机构的进入以及私立医院的崛起,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种纠纷也日益复杂化、多样化。为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医事立法需跟着医疗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加以健全、完善,建议新的卫生法规能够规范护理纠纷的处理和索赔,科学地分担风险,更好地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2.要围绕质量抓整改

要建立一整套的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并围绕质量管理要求,不断改进各个环节中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从根本上不断提高护理质量,从而有效地减少或杜绝护理纠纷的发生。首先,建立科学、严谨的医疗管理质量体系是医院提高运营机制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减少医疗纠纷的必要手段,尤其是对于把医疗行为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是医护人员的基本守则。护理管理者应通过检查和督促,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使护士认识到遵守规章也是一种自我保护。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其次,要保证医疗器械及药品质量。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药品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制,通过“阳光”操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医疗器械、药品质量。再次,合理调配人力。由于病人享有平等医疗权,护士对病人既要一视同仁,也要注意轻重缓急。在工作量比较大、危重病人较多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和补充护理人员,保证临床一线护理工作质量,避免由于护士编制不足而造成对病人侵权事件的发生。

3.要抓好医疗法制宣传教育

要广泛开展医疗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医护工作者懂医不懂法、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甚了解、法律意识淡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时出现了纠纷才体会到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开展医疗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就是要求广大医护人员增强法律意识,懂得在实施医护行为的过程中如何依照操作规程、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减少不必要的差错和纠纷。此外,也要注意对病员开展法制教育,提倡就医道德。医护人员除了在职业上的特殊性外,与其他公民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同样享有自身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些病人因为缺乏应有的就医道德,动辄提出不合理要求,不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也扰乱了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因此,依法治医,依法治护,要强化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法律意识,确保医患关系、护患关系在法的共同约束之中。<摘自中国护士网〉

七种常见的护理法律责任差错

护士在工作中因疏忽引起了病人的损伤称为差错。作者介绍7种常见的护理差错、差错原因及为避免这些差错应采取的措施。

病人摔到 病人在医院内摔倒是病人起诉护土的常见原因,然而病人在医院内摔倒。护士不一定有绝对的责任,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种伤害并非由于护士的疏忽而造成的。分析许多法律诉讼的案例却提醒护士评估病人是否有摔倒的潜在危险,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是非常重要的。例如,一位40岁的先生在局麻下行头部囊肿手术,护士离开他去送手术车时,病人失去意识摔倒了,头部撞到了墙上,这就是护土的责任。因此,护土应在病人的医疗记录里,记录为保护病人而采取的一切措施,例如,你已经告诉病人不能下床或转到距护站较近的房间,要把这些护理干预记录注册。

没有执行医瞩或议定书 如果护士没有执行医嘱或议定书,那么你就极易被起诉。如果你对某个特别医嘱或议定书有疑问,你应向下医嘱的医生或护理管理人员讲清楚,引起他们的注意.千万不要随意变动、更改或不执行。执行医嘱并将其记录下来以保护自己。

用药错误 药物管理和使用是一个充满潜在危险的领域,引起法律方面的问题也是令人震惊的。一方面,你使用的药物与医嘱和医院有关药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一致。另一方面,你执行了医嘱并不就能受到保护而逃避责任。你对你自己的行为后果是负有责任的。护士的职责要求你成为病人的监护者,而且熟悉你所使用的药物。

不能正确使用 对设备你也有责任进行合理使用。医院安装的新设备或更新的仪器。你需要熟悉它并获得必要的训练。律师在申诉时要弄清设备使用的憎况。如果你不应该使用的情况下使用该设备;则这种情况是可成为对你和医院起诉的关键证据。

异物遗留在体内 异物遗留在体内主要是 手术室护士和与侵袭性诊疗操作有关的护士所面临的一个问题。医院通常有特殊的清点手术物品的规定和步骤,遵守这些规定并认真记录非常重要,因为这些记录在审判时都可以作为证据。

没有温供足够的监护 没有提供足够的监护是医疗差错诉讼的一个常见原因,而且这种起诉可发生于医院的每一个环节。如果有特殊监护的医嘱,你要让医生确定频率(除非医院规章里有所提供),而且完整记录监护和所有介人情况。

缺乏交流 护士和病人之间以及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对保障病人健康非常必要。护士需要及时地传达病人的病情和执行的医嘱情况,但在病人未诉说和医生本指示的情况下造成的错误.护士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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