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应急预警系统

2023-03-19

第一篇:气象灾害应急预警系统

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系统解决方案(简短介绍)

1 系统简介

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系统对地质灾害险情发现、险情鉴别、险情处置业务流程、数据流程进行调查分析,按区域、移民新城区、单体地质灾害分别建立了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及应急指挥逻辑模型;利用数据仓库技术实现了对地质灾害及防灾、救灾各类信息的快速检索查询;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系统、卫星系统、单兵系统、通信指挥车系统、GPS定位系统等通过综合组网,快速搭建技术会商和应急指挥通信平台,创造了可视化程度高的、信息畅通的、可辅助决策并适应快速响应的条件和环境,充分调用了数据仓库、滑坡稳定性评价、预测预报、数据采集、治理工程等子系统建设的各项成果,有效地支持地质灾害预警决策及应急指挥。 2 系统业务流程

应急指挥案例总结归档险情处置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审批应急处置方案应急指挥过程信息管理灾情评估发送会商报告与建议编制会商报告与建议编制会商纪要险情鉴定准备专家要查看的信息会商人员签到会商过程信息管理会商执行准备会商要讨论的内容会商准备任务跟踪制定会商计划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灾指挥部险情报警险情核查提交险情核查报告险情发现 图2-1系统业务流程图

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系统对一个地质灾害的生命周期(险情发现、险情鉴定、险情处置)进行管理和流程监控,同时建立技术会商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有效地支持了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

3 系统构成

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系统由险情上报、技术会商、应急指挥、配置管理四大模块组成。

险情上报模块包含的功能有险情分布、险情信息标注、险情报警、报警信息管理、险情核查、险情报告、险情报告处理。实现对发生的险情进行报警录入,核查险情的真实性,对核查后的险情进行处理及生成核查报告上报上级部门。显示险情的分布图,并在分布图中对险情地点进行标注等针对险情的管理操作。

技术会商模块实现针对某次险情发起会商,制定会商计划。对会商计划、会商执行、会商结果进行管理。提供辅助编制报告与建议功能,对专家会商全过程进行追踪、记录、存储、管理,并将会商中得出的建议与报告发送到相应单位,为最终决策提供参考。

应急指挥包括应急指挥平台、GPS系统接口、应急预案库管理以及应急预案辅助编制、信息交流,接收会商文件并对灾情进行应急响应、追踪,对灾情进行评估,最终形成案例归档。

配置管理模块主要是针对需要配置的模块进行管理,主要包括灾害点信息配置、专家信息管理、信息服务注册、多维展现模型库管理、应急通讯平台模式管理、会商内容模式管理、审批流程管理、用户个性化设置。 险情分布险情信息标注险情上报险情报警报警信息管理险情核查险情报告查阅险情报告处理会商计划书会商计划会商任务查询我的会商任务会商内容查询会商人员签到查询会商执行会商过程信息查询会商内容执行情况查询会商纪要查询会商结果会商报告与建议查询会商文件发送记录查询会商文件接收记录申请单管理预案审批管理应急指挥应急预案库应急指挥信息执行追踪查询救灾资源管理GPS设备管理GPS设备应用分类管理GPS设备使用情况查询信息点标注灾(险)情评估管理案例归档管理信息交流查询灾害点信息配置专家信息管理信息服务注册配置管理多维展现模型库管理应急通信平台模式管理会商内容模式管理审批流程管理用户个性化设置我的审批任务历史审批单查询应急指挥平台三维视景漫游系统定位应急指挥信息执行追踪GPS设备使用情况GPS定位灾情调查情况信息交流会商结果技术会商平台会商计划会商计划书会商任务管理多维展现模型配置会商内容管理三维视景漫游系统定位会商执行会商人员签到会商信息服务平台(树形导航)会商信息服务平台(图形导航)会商过程信息管理会商内容执行管理会商纪要管理会商报告与建议会商文件发送记录预警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系统技术会商

图3-1系统构成

4 系统特点

4.1 二维和三维GIS间的联动

能从二维GIS系统中的灾害点快速导航到三维GIS系统中并定位灾害点,将二维GIS和三维GIS的优点充分进行结合,查看灾害点信息更方便、全面、直观,实现空间信息可从宏观到微观间切换。

图4-1二维和三维GIS间的联动

4.2 利用自定义模板辅助生成报告

系统内置报告生成模版,灾害点基本信息可直接从库中读取、报告内容可在网页上根据模版设置直接输入,通过报告辅助生成模式直接产生图文并茂的OFFICE报告文档,可直接在网页上在线编辑OFFICE报告文档并保存。支持核查报告、会商报告、应急预案在线辅助生成。

图4-2利用自定义模板辅助生成报告

4.3 灾害点现场和历史信息分屏显示

在视频会商中,灾害点信息包含灾害点现场信息、灾害点基本信息、监测预警信息、专业监测信息、三维信息、稳定性评价结果、险情核查报告等,系统将这些信息有机地组织起来,在9分屏中进行灾害点的多维信息展示,能够根据需要快速切换不同分屏中展示的信息内容。专家可以查看灾害点现场信息,也可以查看灾害历史信息,专家和现场人员可以进行语音和视频即时交流。

图4-3灾害点现场和历史信息分屏显示

图4-4图形导航展示多维信息

4.4 应急指挥过程跟踪与回放

在应急指挥平台中,集成的GPS系统能够采集应急指挥车和应急指挥重要人员的运动轨迹并在地图上实时显示其位置,实现应急指挥过程的跟踪。应急指挥结束后还能进行轨迹回放,总结经验和教训。

图4-5应急指挥过程跟踪与回放

4.5 基于SOA架构的信息集成

系统创新地将SOA技术用于多维信息集成,各系统和模块之间的耦合度低,系统扩展性强。各系统提供的公共功能和模块通过SOA服务管理平台注册到SOA公共服务池中,形成各种公共组件,供其它子系统和模块调用。通过自定义的SOA协议,每个公共组件都具有唯一的调用地址。

图4-6基于SOA架构的信息集成

5 典型应用

5.1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三峡库区是我国地质灾害多发区,对地质灾害进行有效的防治是三峡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系统是一个多学科,多系统、多协议和面向各种应用的复杂项目,并且在目前地质灾害方面的决策支持、应急指挥案例方面无可参考案例,无可借鉴系统的情况下,完成三峡预警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系统的设计、开发工作,并得到用户认可。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系统完成了对地质灾害的发现、鉴别、报警、上报、核查的处理业务流程。同时建立了技术会商平台、应急指挥平台,为险情发生后的技术会商和应急指挥提供支持。

预警指挥系统在单体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和应急指挥子系统建设所获成果基础上,对区域和移民新城区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和应急指挥,利用所建的空间数据库等资源,建设区域和移民新城区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和应急指挥子系统。

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系统在三峡库区成功推广应用,并将面向全国推广应用。

第二篇: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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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建立规范的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形成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全面提高应对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避免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防灾与抗灾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由突发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2.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和服务工作。

1.2.3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使应对突发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2.4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2.5坚持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加强气象灾害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园,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全面提高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加强气象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综合素质。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成果》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1.4.1突发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突发性财产损失和突发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1.4.2与气象条件相关的有毒大气成分扩散、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安全事件。

1.4.3本预案适用于经济园区管辖区域内的突发性气象灾害(含与气象条件相关的公共安全事件,下同)监测、预测预报、预警、预防和减灾、救助等应急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园区突发性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分管气象的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各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2.1.1职责

(1)气象主管机构职责

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的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园区管理委员会启动和终止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组织开展气象及衍生灾害的部门联合会商和气象信息共享工作;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增雨(雪)、消雾、防雹、防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完成园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相关部门职责

办公室:负责园区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

水务公司:负责提供园区境内河流、水域、水库发布信息,负责提供水文监测资料及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提供旱涝灾害等灾情影响分布息,当气象灾害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河流、水库等防汛防洪工程设施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薪办:负责做好突发性气象灾害工作中公务人员的奖励、惩戒,确保防灾、救灾工作顺利有保障。

通信:保障各种气象信息传递和报送的通信线路畅通。

供电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维护电网的正常供电,保证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突发性气象灾害发生现场气象服务工作的电力供应保障。

国土分局:负责提供园区境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图,根据气象条件提供地质灾害发生概率等级预报信息,提出相关人员、财产等规避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方案。

环保分局:负责灾区内饮用水源的安全监测,确保广大群众饮用水安全。

社发局:负责救灾物资的捐赠,灾区疾病预防监控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安监分局:负责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认定工作。

财政分局:做好突发性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气象服务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经贸局:负责突发性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同时,做好突发性灾害的调查、核实、统计及上报。

城管分局:根据灾情需要,履行防火安全监管作用,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各类刑事或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治安稳定。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预防行动

上级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突发性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

3.2预警支持系统

(1)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和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4预警级别的确定

根据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规定,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5预警信号发布标准

各类气象灾害天气预警信号发布标准根据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规定进行发布。

5.1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暴雨蓝色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标准: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标准: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红色标准: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2暴雪预警信号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暴雪蓝色标准: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暴雪黄色标准: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暴雪橙色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暴雪红色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5.3寒潮预警信号 寒潮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寒潮蓝色标准: 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寒潮黄色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寒潮橙色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寒潮红色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4大风预警信号 大风(除台风外)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大风蓝色标准: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黄色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橙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红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5沙尘暴预警信号 沙尘暴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沙尘暴黄色标准: 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暴橙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暴红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5.6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高温黄色标准: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高温橙色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高温红色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5.7干旱预警信号 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干旱指标等级划分,以国家标准《气象干旱等级》(GB/T20481-2006)中的综合气象干旱指数为标准。 干旱橙色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干旱红色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5.8雷电预警信号 雷电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雷电黄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雷电橙色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雷电红色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5.9冰雹预警信号 冰雹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冰雹橙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冰雹红色标准:2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5.10霜冻预警信号 霜冻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霜冻蓝色标准:48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降到0℃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影响,并可能持续。 霜冻黄色标准: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可能持续。 霜冻橙色标准: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5.11大雾预警信号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大雾黄色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大雾橙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大雾红色标准: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5.12霾预警信号 霾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黄色、橙色表示。 霾黄色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且可能 持续。 霾橙色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续。

5.13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道路结冰黄色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道路结冰橙色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道路结冰红色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6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 。

6.1应急预案启动

在园区域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气象灾害预警标准时,园区气象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气象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6.2应急响应

6.2.1、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启动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后,应当按照以下应急程序做好应急响应:

——各单位和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现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园区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局所属气象业务单位进行天气会商,做好突发性气象灾害的跟踪预报、预测警报服务工作;

——灾害发生后,园区应当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园区应当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

踪服务。

6.2.2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突发性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信息。

6.3信息共享和处理

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6.4应急通信方式

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6.5新闻发布

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后,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突发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

6.6应急结束

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终止,由园区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园区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向上级气象局报告。

7.后期处置

7.1突发性气象灾害成因分析

园区应当组织人员对突发性气象灾害成因进行分析,及时进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技术总结和服务情况、效果分析并报上级人民政府。

7.2灾害保险证明

园区应当主动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8 应急保障

8.1通信与装备保障

8.1.1以现有的气象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有线和无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稳定可靠的气象信息通信系统。

8.1.2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8.1.3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配备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

8.2宣传、培训、演习

8.2.1园区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防御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宣传。

8.2.2园区应当对本级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开展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演习。

9附则

9.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气象灾害应急事件重要情况或在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园区管委会制定,将根据气象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修订。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建始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保证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的威胁和影响,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工作原则

1.2.1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2.2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1.2.3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的现代化水平。加强适应应急预警需要的气象灾害监测系统、预警信息显示系统、信息收集与共享系统、应急综合指挥系统等建设,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受暴雨、高温、干旱、台风、雷电、大风、大雾、大雪、寒潮、冰雹、霜冻、冻雨、低温、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的影响,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灾害预警应急处置。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 (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与救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预警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性气象灾害的预警应急处置工作。

各乡、镇政府应设立本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镇政府。

2.2 重大、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现场指挥部。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 县气象局负责管理全县范围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和预测、评估工作,其所属气象台站具体承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任务。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最新信息应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1.2 突发气象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气象灾害信息。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2 预警预防行动

3.2.1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气象灾害可能发生地的乡(镇)应急指挥部通报;对可能达到严重、特别严重预警级别的,由县应急指挥部提出拟采取的预警措施的建议。

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做好各项应急工作,并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告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3.2.2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 气象灾害日常预警级别及发布按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执行。一般按四个级别发布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严重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4.2 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

3.4.3

IV级预警。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一般(Ⅳ级)的气象灾害,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由事发地的乡(镇)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

3.4.4 Ⅲ级预警。 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较严重的气象灾害,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

(1)2个以上乡(镇)发生或可能发生达Ⅳ级预警标准的气象灾害。

(2)在1个乡(镇)范围内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气象灾害,其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危害超出1个乡(镇)的应急处置能力。

3.4.5 Ⅱ级预警。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气象灾害,可能造成严重的危害和社会影响,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

(1)2-4个乡(镇)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启动Ⅲ级标准的气象灾害。

(2)2个以上乡(镇)达到启动Ⅲ级预警标准中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3)气象灾害出现在1个乡(镇)范围内,但其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危害严重,超出乡(镇)应急处置能力。

3.4.6 I级预警。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严重气象灾害,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和社会影响,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预警:

(1)4个以上乡(镇)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启动Ⅲ级预警标准的气象灾害。

(2)2个以上乡(镇)达到启动Ⅱ级标准中第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4.1.1 按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及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2 Ⅳ级响应。一般级别气象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由灾害发生地的乡(镇)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由同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1.3 Ⅲ级响应。较大气象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由灾害发生地的乡(镇)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由同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1.4 Ⅱ级响应。重大气象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由县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由同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1.5 Ⅰ级响应。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由县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由同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1.6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4.1.7 预案启动地所在气象主管部门及所属气象业务单位、气象台站的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天气会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

县气象局负责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灾情等相关信息进行接收和归口处理,并报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

4.3 通讯

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4 指挥与协调 4.4.1 预案启动后,县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事发地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遵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4.2 必要时,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咨询,供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

4.5 紧急处置 4.5.1基本应急处置

(1)气象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尽力减轻气象灾害的损失。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利用信息平台,跟踪全县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监控和接收气象信息。并根据已经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气象灾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4.5.2 应急处置措施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气象灾害,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必要时)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1)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各自职责和气象预案的规定以及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搜寻、抢救失踪、伤病人员,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2)卫生部门应紧急派遣专业队伍抢救伤员并组织防疫灭菌和流行病、常见病的防治。

(3)根据处置气象灾害的需要,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4)事发地的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进行保护。

(5)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4.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当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7 群众的安全防护

事发地的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疏散人群。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部门应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

4.8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拓宽社会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气象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9 气象灾害事件的后果评估

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统计,评估、核实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4.10 新闻报道

4.10.1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4.10.2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根据应急指挥部的通报及时报道。向社会公众报道或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必须是来源于统一发布的信息。

4.11 应急结束

4.11.1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有关单位和专家要进行灾害评估,并由县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应急指挥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1.2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1.3 卫生部门应当做好气象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指导工作。环保、环境卫生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等处理工作。

5.1.4 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2 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 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 调查和总结

由县气象局负责对气象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气象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上报。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通信保障

(1)以现有的国家气象通信网为基础,建立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气象灾害应急信息通信专用网,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

(2) 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县应急指挥部之间确保通信畅通;通信、无线电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的无线电频率、带宽、信道等,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发地的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6.1.2 信息保障

(1) 县气象局应在现有的业务平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县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州应急联动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

(2) 健全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资源数据库;明确和规范本县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办法,传播渠道、方式等。

(3) 县气象局所属气象台站负责本辖区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送本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要信息和已报信息的变更应当立即报送。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政、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2)各级人工影响天气组织应当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2.2 应急队伍保障

(1)

公安、消防、卫生应急等基本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各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性的气象灾害进行先期处置。

6.2.3 交通运输保障。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气象灾害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运输秩序;建设城管部门应及时做好城市道路的清障工作;交通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道路设施进行抢修。必要时,县应急指挥部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2.4 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气象灾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2)按照"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医疗急救机构负责院前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专科救治;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和组织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6.2.5 治安保障。事发地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6.2.6 物资保障

发改委、经贸委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等物资保障工作,并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供应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2.7 经费保障。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6.2.8 社会动员保障。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6.2.9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设适用于气象灾害避险的城市紧急避难场所,并完善紧急避难场所的各类指示标志。紧急避难场所建设可与公园、广场、体育馆等城市公用设施的建设相结合。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3.1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6.3.2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和应急的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增强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6.4.2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技能。

6.4.3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对成员单位的应急人员进行特定气象灾害的专业应急技能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1)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2)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结合本县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每两年对本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并视情况作出相应的修订。

7.3 奖励与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7.4 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设计方案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1概述

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丘区面积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二。我国主要位于东亚季风区,暴雨分布范围广;季风气候决定了我国降雨在年内分布不均,汛期高度集中,以强降雨引发的山洪灾害发生最为频繁,危害大。

路路通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以山洪灾害防治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为指导,运用当代信息监测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在山洪灾害防治区建立以信息采集、预报分析、视频会商决策为基础的预警平台,通过手机群发、传真群发、无线广播、高音喇叭、手摇警报器、锣等预警程序和方式,将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送到山洪可能危及的区域,使接收预警区域人员能根据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系统总体结构

2.1系统组成

路路通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主要包括水雨情监测系统和预警系统。为更好地发挥系统的防灾减灾作用,还需建立群测群防的组织体系,加强宣传培训。

水雨情监测系统及时将简易监测站、人工监测站、自动监测站的监测信息汇入预警平台。

预警系统由基于平台的山洪灾害防御预警系统和山洪灾害群测群防预警系统组成。基于平台的山洪灾害防御预警系统主要由信息汇集子系统、信息查询子系统、预报决策子系统和预警子系统组成。群测群防预警系统包括预警发布程序、预警方式、警报传输和信息反馈通信网、警报器设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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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2.2系统建设模式

由于山洪预见期短、致灾快,因此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提出在县级行政区建立基于平台的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设模式,省、市、县、乡(镇)、村等各方面的山洪灾害防治相关信息汇集于平台,县级防汛部门根据系统信息,及时发布预报、警报。同时县、乡(镇)、村、组建立群测群防的组织体系,开展监测、预警工作。

3系统特点

(1)软硬件一体化集成

公司提供完善的系统的集成方案,自主开发山洪监测预警软件。 (2)多层次水、雨情决策分析

可查询时段、日、旬、月显示区域内的雨量值、平均雨量值、最大雨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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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各站降雨过程柱状图及数据表、雨量强度统计等。

(3)完善的预警责任体系

建立县、乡、村三级预警责任人体系,短信、传真预警时可灵活选择接收人员。

(4)灵活的预警监测方式

采用水雨情系统自动预警及人工预警两种方式。 (5)完善的信息统计上报功能

依据国家防总要求定制的灾情报表,由各基层按照不同权限上报汇总,为县级领导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依据。

(6)丰富的结果呈现方式

系统结合地理信息系统提供了直观的图形化分析界面,使分析结果一目了然,数据结果展现方式多样化,数据列表、雨量柱状图、雨量等值面、线、点标注、水位流量过程曲线。系统具有信息输出和表现功能,除具备基础信息、水雨情信息、工情、灾情统计分析信息的数据输出外,还具备表、文字、图形的输出和保存以及打印功能。

(7)响应快速及时、运行稳定可靠。

(8)各子系统,均可以独立安装实施,扩展灵活。 (9)围绕预警核心应用,全面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10)针对县级用户特点,应用简单,高度产品化。

4系统设计

4.1水雨情监测系统设计

通过建设实用、可靠的水雨情监测系统,扩大山洪灾害易发区水雨情收集的信息量,提高水雨情信息的收集时效,为山洪灾害的预报预警、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准确的基本信息。 4.1.1监测方式及报汛工作体制

水雨情监测系统监测项目主要包括降雨量、水位。站类主要包括雨量站、水位站。根据山洪灾害预警的需要和各地的建站条件,考虑山洪灾害易发区地形复杂、降雨分布不均、群众居住分散、地方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实际情况,水雨情监测站可建成简易监测站、人工监测站和自动监测站。其监测方式及报汛工作体制如下:

(1)简易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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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简易的雨量、水位观测设施,采用直观、可行的观测方法进行水雨情信息的监测。利用本地区适用的传播方式进行信息的传输,达到群测群防的目的。

简易雨量站采用有雨观测、下大雨加强观测的工作体制,有条件时及时上报;简易水位站在有雨时或接到通知时观测,水位接近成灾水位时加强观测,有条件时及时上报。

(2)人工监测站

无条件建设自动监测站,但拥有公用通信资源(程控电话、移动通信网)的地区,按照人工观测站的技术要求建立相应的水雨情人工监测站。采用人工观测和管理的模式,通过语音或通话报汛进行雨量、水位信息的采集和传输。

人工监测站采用定时观测,定时报汛的工作体制,在暴雨天气状态下加密观测、增加报汛段次。

(3)自动监测站

自动监测站采用有人看管,无人值守的管理模式,配置相应的雨量、水位传感器,遥测终端及通信终端设备,实现水雨情信息的自动采集、传输。

自动监测站采用定时自报、事件加报和召测兼容的工作体制;对超短波组网的自动监测站,则采用增量随机自报与定时自报兼容的工作体制;人工置数信息有反馈确认的功能。 4.1.2 信息传输通信网设计

水雨情数据传输常用的通信方式有卫星、超短波(UHF/VHF)、GSM短信、GPRS,以及程控电话网(PSTN)等。

(1)卫星通信

卫星通信是利用人造地球卫星作为中继站、转发无线电波实现地球站之间相互通信的一种方式,具有覆盖面大、通信频带宽、组网灵活机动等优点。目前,在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建设中用于测站与中心站间数据传输的卫星信道主要选用海事卫星和北斗卫星。

卫星通信的适用条件:所建监测站地处高山峡谷,且公网未覆盖和无条件建专用网的区域。

(2)超短波通信

超短波是指工作于VHF/UHF频段的信道,超短波通信的传播机理是对流层内的视距传播与绕射传播。视距传播损耗小,受环境的影响也小,接收信号稳定。但是,由于传播距离较短,一般需要建设中继站进行接力。

适用条件:所建监测站地处公用通信网不能覆盖,或位于低山和丘陵地区,且所需建中继站级数不超过3级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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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3)PSTN通信

程控电话(PSTN)是普及程度最高的信道资源,它具有设备简单、入网方式简单灵活、适用范围广、传输质量较高、通信费用低廉等优点,可进行话音和数据的传输。

适用条件:被PSTN网覆盖且电话通讯质量较好的地区。 (4)短信通信

移动通信是我国近十多年来发展最快的一种通信系统,目前已覆盖我国很多城镇,正逐步向农村扩展延伸,移动通信系统正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对于山洪灾害信息和警报的传输有着十分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目前可利用的短信通信有中国移动的GSM短信和中国电信的CDMA短信。

适用条件:被中国移动通信网或中国电信通信网所覆盖的地区。 (5)GPRS通信

GPRS是GSM系统的无线分组交换技术,不仅提供点对点、而且提供广域的无限IP连接,是一项高速数据处理的技术,方法是以“分组”的形式将数据传送到用户手中。GPRS是作为现行GSM网络向第3代移动通信演变的过渡技术,突出的特点是传输速率高和费用低。GPRS上行速率较GSM为高,下行速率则可达100Kbps。鉴于利用GPRS的运行速度快、运行成本低,建议尽可能地利用GPRS传输。

适用条件:已开通GPRS业务的地区。

4.2预警系统设计

山洪灾害防御预警系统平台是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数据信息处理和服务的核心,提供数据接收、处理、加工,信息查询、预报决策、预警与信息发布、信息交换等服务,主要由信息汇集子系统、信息查询子系统、预报决策子系统和预警子系统组成。

4.2.1信息汇集、查询子系统

信息汇集子系统与信息查询子系统主要包括监测站的实时数据接收处理、和其它相关部门的共享与交换信息的处理以及各类信息的查询服务。

主要功能有:

(1)实时接收自动监测站的水雨情数据和工况信息; (2)对自动监测站进行远程控制;

(3)实时处理接收的数据信息,并分类存入数据库中; (4)数据查询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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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5)人工数据录入; (6)基础信息查询 ① 雨量站基本信息

查询雨量站的基本信息,如:雨量站类别(自动、人工、简易等)、水系、河名、站号,站名,站址位置、设立日期、所属部门等。

② 水文(位)站基本信息

查询水文(位)站的基本信息,如:测站类别(自动、人工、简易等)、站号,站名,站址,经度,纬度,高程、设立日期等。

③ 工情基本信息

查询堤防工程、水库、山塘等的基本信息,如:建设地点、所在河流、集水面积、多年平均降雨量(径流量)、设计洪水位(流量)、库容、坝顶高程等。

④ 灾害点基本信息

查询灾害点的基本信息,如:地理、地质、气候特点、人口密度、基础设施、灾害频繁程度等。

(7)水雨情信息查询

通过对系统数据库的访问,可以实现各小流域、中小型水库水位、流量实时监测信息、历史资料信息查询,为预报决策提供历史资料对比分析。可以实现单站、多站实时或者历史水雨情图形化查询。具体包括:水文(水位)站雨量、水位(流量)实时和历史资料查询(包括日平均水位/流量、月水位/流量等),以及降雨量统计表、降雨量图等形式对雨量资料进行日、时段等综合查询。

(8)气象信息查询

将查询数据库得到的气象信息显示给用户,主要包括:中央气象台、省气象台和临近省气象台、本地市(县)气象台发布的当日天气预报(文字、图、表),卫星云图信息(图片)、多普勒雷达测雨信息、台风警报信息等。

(9)工情信息查询

工情信息主要包括:堤防、水库的各种特征值、工程图、工程指标、工程运行状况等数据;水库运行状况的实时信息,如闸门开度、大坝安全状况,溢洪道、泄洪洞、输水洞流量,水库、山塘水位状况(流量)、水库调度方案等。堤防主要信息有各断面水位、堤防安全状况、出险情况及类型。可以实现单站、多站实时和历史工情信息和运行参数的查询。

(10)经济社会状况及灾情信息查询

山洪灾害监测区域经济社会指标:村镇分布、人口分布、固定资产、重要设施、GDP等。

直接总经济损失:受灾范围,受灾人口,受淹城市,倒塌房屋,死亡人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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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工业、交通运输业直接经济损失:停产工矿企业(个),铁路、公路中断(条次)、毁坏路基(面)(千米),毁坏输电线路,毁坏通讯线路(千米)等。

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毁坏水库,水库跨坝,毁坏堤防、护岸、水闸,冲毁塘坝,毁坏灌溉设施,毁坏机电井、水电站、机电泵站,毁坏雨量站、水文测站。

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成灾面积,农作物绝收面积,减少粮食,死亡大牲畜,水产养殖损失等。

(11)数据的输出保存打印

查询系统具有信息输出和表现功能,除具备基础信息、水雨情信息、工情、灾情统计分析信息的数据输出外,还具备表、文字、图形的输出和保存以及打印功能。

4.2.2预报决策子系统

预报决策子系统为各省级、市级或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门进行山洪灾害预警提供依据。预报决策子系统包括水雨情分析预报、预警信息生成、维护及管理等3个模块。

预报决策子系统主要功能有: (1)水雨情分析预报模块

结合实时水雨情、气象预报信息,根据水雨情分析预报模型,对小流域、中小水库水位、流量进行预测,并输出预测结果(文字、表格或图形)。

(2)预警信息生成模块

根据预报成果及预警指标实时编制预警信息,并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至预警平台。

(3)维护和管理模块

该模块可以对整个系统的内容进行添加和删除,具有控制系统权限的功能。本模块为系统维护管理提供工具。 4.2.3预警子系统

预警子系统是在监测信息采集及预报分析决策的基础上,根据预警信息危急程度及山洪可能危害范围的不同,通过适宜的预警程序和方式,将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送到山洪可能危及区域,使接收预警区域人员根据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在建立了基于平台的山洪灾害防御预警系统的地区,预警信息由该系统的预报决策子系统制作。根据平台设立的防汛指挥部门的级别不同,分为平台设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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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县级、市级防汛部门两种情况。县级防汛指挥部门获取发布的预警信息,各乡(镇)政府接收县级防汛部门发布或下发的预警信息,传输给村、组、户。紧急情况下县级防汛部门可直接对村、组发布的预警信息。

群测群防预警信息的获取来自县、乡(镇)、村或监测点。由监测人员根据山洪灾害防御培训宣传掌握的经验、技术和监测设施观测信息,发布预警信息。县级防汛指挥部门接收群测群防监测点、乡(镇)、村的预警信息,逐级发布。各乡(镇)政府除接收县防汛部门发布或下发的预警信息,还接受群测群防监测点、村和水库、山塘监测点的预警信息。村、组接受上级部门和群测群防监测点、水库、山塘监测点的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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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4.3群策群防组织体系

由于山洪灾害突发性强,从降雨到发生灾害之间的时间短,且往往在灾害发生时断电、断路、断信号,因此群测群防尤为重要。群测群防组织体系为建立县、乡(镇)、村、组、户五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体系,群测群防组织指挥机构主要在县、乡(镇)、村一级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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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5土建工程

遥测站自动实时采集、存储降雨量和水位等数据,并进行信道编码和信号调制,自动发送实时采集的雨、水情等信息,并可人工置数,具备增量自报、定时自报功能,重要的遥测站具备自报兼查询应答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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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5.1雨量站

5.1.1简易雨量站

简易雨量站按照《降水量观测规范》SL21-2006规定,主要配置直径200毫米的漏斗、放置于200毫升玻璃筒上,并固定于预制砼基块上(简易雨量器见示意图)。为直观和方便地观测雨量,承水器皿采用透明装置,并根据降雨的临界值或降雨强度,在承水器皿外进行划分或标注明显的预警标志线。

简易雨量观测器

5.1.2自动雨量站

自动雨量站是水雨情监测系统中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遥测站。单个遥测站的土建工作量不大,占地面积小,但分布广,各建站地点的环境条件差异大.土建的设计应结合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作出设计方案。

一、自动雨量站位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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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自动雨量站的位置在站网论证基础上经无线电通信电路测试后确定。一般情况下,要选择交通方便有人居住的村屯、城镇,做到“无人值守,有人看管”,确保雨量站设施不遭受人为破坏.必须设立雨量站,而又无人居住的地点,也需要委托较近的居民看护。

在农村选择自动雨量站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满足建站目的及要求。 (2)满足通信要求。

(3)选择建站地点的人家有条件且愿意承担看护任务。 (4)选择建站的庭院应开阔,无高大房屋、树木。

(5)选择在居民区有一定社会地位、受人尊敬的人家,这样雨量站不宜被人破坏。

(6)选择的居民家近年没有较大的迁移规划。

二、自动雨量站的结构型式

自动雨量站多设在平坦、开阔的庭院中,周围远离树木、房屋,雨量计周围设有围栏,以防止家畜,家禽或人为的损坏。有条件的也可在楼房或平房的平顶上直接设立,省去很多土建工作,还较安全,受周围的环境影响也较小。

自动雨量站一般应符合气象站安装要求。由于属于专用站,一般不参加资料整编、刊印,在安装高度上常因地制宜.国内已建的雨量站,有的直接坐落在地面的平台上,有的坐落在乎顶房的屋顶,有的被支撑物垂直支撑在空中,有的旁侧悬臂支撑在空中。近年的遥测雨量站大都为全密封铝合金筒式结构,甚至有的雨量筒大部采用全电磁屏蔽、全密封铝合金法拉第筒结构,全面实现环境(雷电,高低温、高湿、台风)防护,还可省去站房建设、铁塔和地网敷设费用。将雨量传感器、天线安装房屋顶上时,遥测仪可挂在房屋中的墙上,这样既降低了土建造价,也解决了看护问题。国内巳建的测报系统中,自动雨量站大都采用上述形式。法拉第筒不需要做地线,也不需要做绝缘支撑,占地面积小,适应全天候工作条件。所选用设备均适用于野外恶劣环境工作,按无人值守连续运行设计。有的正常运行已超过10年。如果以上条件不具备,须单独建造站房时,站房面积约4m2,净高大于3m,平顶,太阳能电池板、雨量计装在房顶。天线高度按电路设计报告布设,地网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站房应防潮(百叶窗),屋顶防嚣,周围排水通畅,设铁皮门、暗锁,防止老鼠出入。雨量站站房除应预留太阳能电池板进线孔外,还应预留雨量计信号线的进线孔。 测站站房还可利用原有房屋改建,也可采用架空高架方式,应按具体情况和要求灵活处理。

三、雨量计的安装设计

雨量计坐落在地面或屋顶,可预先将雨量计安装底座用混凝土浇筑好.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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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房顶上安装雨量计时,要求房顶能满足安装尺寸和承载能力,并在雨量计上方35°的仰角范围内无遮挡物。遥测雨量站采用立筒式,筒式站房为铝合金密封结构,直径0.3m,高度2.0m,将遥测终端设备放在筒的底部,筒内底部温度比较稳定,可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适合野外长期工作。筒式站房施工中,基础挖好后,浇筑混凝土,将筒埋深1m,回填后找平夯实即可。

雨量计应和太阳能电池板相隔一定的距离,防止雨水从太阳能电池板上溅人雨量计的盛雨口内。

雨量传感器和太阳能板

安装示意图

四、太阳能电池板的安装

太阳能电池板的受光应向南,周围应无高大建筑、树木、电杆等遮光物。铝合金法拉第筒可直接将太阳能电池板固定在筒的外面或将其固定在铁塔或塔杆上。

五、避雷针的设计

(1)安装天线的铁塔应装置避雷针,避雷针、铁塔、地网之间应焊接可靠。

(2)避雷针上端应加工成针尖形,以利尖端放电,井作镀锌 筒式自动雨量站施工示意图 处理。

(3)避雷针的最高点应比天线

顶端高出3—5m。

(4)避雷针的保护角为35°,设备和天馈线应在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

六、自动雨量站天线铁塔土建施工

雨量站必须设立通信铁塔时,铁塔的高度由通信电路测试决定.但雨量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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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通信铁塔相对较低,一般不超6m。因而,其结构和形式宜筒化,铁塔与站房 间距不宜过远,应在防雷保护角之内。6m通信塔的施工要求如下: (1)塔杆用钢管焊制,设避雷地线。

(2)塔基础挖深一般大1.2m;基础应先挖好基坑,找平夯实再打垫层,然后浇筑基础;基础采用高标号混凝土浇筑。

(3)基础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土容重不得小于1.6t/m3.6m杆塔结构及摹础示意图如图所示。

6m通信塔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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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5.2水位站

5.2.1简易水位站

简易监测水位站是在溪河岸边、水库坝前设立便于监测的直立、斜坡式水尺; 对于无条件设立水尺的监测站,可在水流岸边较近的固定建筑物或岩石上标注水位刻度,以方便监测员直接读数。

水尺的刻度必须清晰,数字必须清楚且大小适宜,数字的下边缘应放在靠近相应的刻度处。刻度面宽不应小于5cm。刻度、数字、底板的色彩对比应鲜明,且不易褪色,不易剥落。最小刻度为1cm,误差不大于0.5mm,当水尺长度在0.5m以下时,累积误差不得超过0.5mm,当水尺长度在0.5m 以上时,累积误差不得超过该段长度的 1%。

直立式水尺的水尺板应固定在垂直的靠桩上,靠桩宜做流线型,靠桩可用型钢、铁管或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做成,或可用直径10~20cm 的木桩做成。当采用木质靠桩时,表面应作防腐处理。安装时,应将靠桩浇注在稳固的岩石或水泥护坡上,或直接将靠桩打入,或埋设至河底。 有条件的测站,可将水尺刻度直接刻绘或将水尺板安装在阻水作用小的坚固岩石上,或混凝土块石的河岸、桥梁、水工建筑物上。

5.2.2自动水位站

自动水位站主要的土建内容为;站房、铁塔及基础。

一、浮子式水位计

采用浮于式水位计,水位站要建测井。其设计标准,应视测站重要性而定.有堤防的自动水位站的设计标准一般应高于堤防的设计标准;大扛大河干流水位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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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可按百年一遇水位设计,支流按50年一遇设计,在冲淤变化大的河道上应考虑一定水平年后河道的冲淤幅度。

测井的具体形式应根据拟建站地点和地形特点、防护要求,可建成岛式、岸式、岛岸结合式。 1 测井

(1) 水位井的设计符合 GB/T50138-2010《水位观测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2)测井不应干扰水流的流态,测井截面可建成圆形或椭圆形。 (3) 井壁必须垂直,井底应低于设计最低水位0.5---1.0m,测井口应高于设计最高水位0.5---1.0m。

(4)测井井底及进水管应设防淤和清淤设施,卧式进水管可在入水口建筑沙池。测井及进水管应定期清淤泥沙。多沙河流测井应设在经常流水处,并在测井下部上下游两测开防淤对流孔。

(5) 测井可用金属、钢筋混凝土、砖或其他适宜材料建成。

(6)测井截面应能容纳浮子随水位自由升降,浮子与井壁应有5---10cm间隙。水位滞后不宜超过1cm,测井内外含沙量差异引起的水位差不宜超过1cm,并使测井具有一定的削弱波浪的性能。

(7)水位井用于安装水位传感器。 (浮子式水位传感器的外形见示意图) 根据浮子式传感器的使用要求,井房面 积应不小于2m2,并具有通风孔和进线丝绳要平滑垂直放置,以防互相缠绕。

这样,方能保证传感器测试的准确性。具体可参考示意图。

(8)井房底板可选用能拆装木板,其厚度为3--6cm左右(或其它设施)。井房的设计应便于水位计的安装与维护。

(9)井房距遥测站房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信号线应做架空或埋地处理。 (10)如水位站同时兼做雨量站(即同时安装雨量传感器),则应将水位井房顶做成平顶房,并且应留有雨量传感器安装固定件。

根据国内已建测报系统的运行实践,遥测站和中继站的站房仅需满足安置通信、电源、传感器等室内设备的要求,使用面积不宜大于5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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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锤

浮子(根据不同需要选择不同的浮子和重锤)

浮子式水位传感器外形图

水位传计数器

孔,测井内直径不得小于0.3m,安装时浮子和重锤的外壁要离井壁最少0.1m,钢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水位测井的设计,结冰河流要考虑冬季的冻胀、流冰期冰块的撞击,同时也要考虑大洪水的冲刷、淘空和漂浮物的撞击,主体要坚固,基础必须在冲刷层和冻土层以下,有条件时基础应与基岩连接,水位井平台在设计过程中应尽可能与堤防护坡等水利工程相结合。

井身可建成圆形或矩形,但有效截面积一般不小于600mmX 600mm,水位井筒内壁要垂直、光滑.最好用钢筋混凝土建成,为节省投资,也可根据浮于大小选用相应的工业管材,如钢管、PVC塑料管、混握土预制管等。

进水口尺寸大小应能起到一定的水流控制作用,既保持井内水位在各种水流情况下与河水水位相同,防止井内水位的滞后作用,又能减小波浪引起的测井内水位的波动.一般进水口的截面积不应小于测井截面积的1%。对于水流条件复杂,而又要求测量精度高的测井,进水管长度、截面积以及进水管的形状与水流方向的夹角等可通过水工模型实验确定。

测井结构要牢固,防淤、防浪、抗冻.在含抄量较大的河流上建设自记水位测井,测井与进水口之间应设沉沙池,每次洪水过后最好检查一次,定期清除泥沙。目前,国内已建的遥测站大多采用棍凝土、砖砌或石砌,有的采用预制混凝土管,有的采用钢管,可谓不拘一格,多种多样。 2 站房

站房与水位井的相对位置关系一般有:地面井口直接建房、在测井上建仪器室站房、测井各自独立设置等三种。

如果水位井建于站房内,站房面积一般约为6mz。

只要条件许可,应将水位井和站房合二为一,这样可避免长距离铺设水位信号线,减少信号的干扰,降低土建费用,也便于以后的管理和维修。

测站站房还可利用原有的房屋改建,也可采用架空高架方式,应按具体情况和要求灵活处理。

站房建在水位测井上的站房面积、形式,取决于水位测井的形式及材料。如果水位测井采用钢管,为节省投资,站房可仅用于放置仪器,此时仪器室(站房)面积较小,能满足仪器设备放置的足够空间即可,人不必进入,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人员站在井体外面的梯子上进行。仪器室可建成圆形、方形或其他形式。如果水位井采用砖砌或预制混凝土管,其结构和上部空间具备建设站房条件,应建设一仪器室站房,既为后期的运行带来了方便,也很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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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8m高水位测井示意图

3 铁塔(或杆塔) 如天线挂高要求较低,站房顶上有足够位置并能承受塔的重量,可直接在房顶上架设一塔杆,除此之外,均应在地面建铁塔。

天线塔应建在站房的背面,两者适当靠近,既做到缩短馈线,减少馈线损耗,又不至于因距离太近,使人可以顺着天线塔爬到站房顶上,造成遥测设备破坏。

天线堵与站房间距离超过5m时,应在两者之间架设钢丝,用于悬挂馈线。 如果测井和站房相距较远,水位信号线应加铁套管并埋人地下引入站房,铁管应接地良好,并每隔10m或在拐弯处建造连接井。

铁塔的高度由通信设计决定。一般情况下,没有必要因一个独立的遥测水位站建设一个超过6m以上的铁塔。铁塔太高,其造价会成倍增长,运输、安装都带来一系列问题。

二、非接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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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浮子式水位计的遥测站土建工作量主要为测井的工作量,而采用非接触式遥测水位计的测站可省去测井,感应探头悬挂在空中,不接触水面,通过超声波探测水面的高度.非接触式特别适宜于含沙量大,水面漂浮物多的河流,或因各种原因采用浮子式较困难的河流。非接触式遥测水位计可用于监测各种水体,如人工水渠、水库水位、河道水位等。近年来,黄河上新建的遥测水位站大多采用非接触式。

非接触式虽然省去了在水中建水位井的麻烦,但地面上需建传感器支撑铁塔或整体灌注桩形式支架。

非接触式超声波水位计,该水位计的传感器安装高度要求超过历史最高水位,主河道水位计及传感器安装架设需建传感器支撑铁塔或整体灌注桩型式。如用铁塔可在底部打基础桩,上部建三角铁塔(或四角塔),在塔的中部(或顶部)设计一个仪器百叶箱,其体积为450mmX500mmX400mm,既要通风透气,又要防雨,防冰雹.顶盖上安装太阳能电池板,另外横向伸出一个相应长度(如3~4m)的横杆作为固定传感器之用。塔顶伸出一个高于天线5m的避雷针,使天线及传感器位于避雷针的保护区之内。避雷针地线接地电阻小于5~10Ω。

如果安装架采用全灌注桩型式,基础可加大、加深,上部要细(可根据当地的水流条件、冲刷要求决定深度和尺寸大小,如底部埋入地下3~5m,直径为80—lOOcm,上部薄径为40cm即可。仪器箱及伸出去的横杆同上,避雷措施也同上。

另一种安装型式为岛式钢管和岸边钢塔式,在岸坡缓、支架伸出去较远时可采用岛式钢管,坡度较陡时采用岸边钢塔形式。

5.3中继站

超短波通信属视距通信,由于受地形的影响,遥测站的信息不能直接到达中心站时,就需建设中继站,用以传递信息。

一般情况下,一个中继站应连接几个或十几个遥测站,因此,如中继站运行不正常,将直接影响遥测站的信息传递,有时甚至使整个系统瘫痪;同时,中继站的工作环境相对遥测站来讲较为恶劣,一般没有人看护,其土建的设计既要防止自然因素的破坏,又要防止人为因素的破坏。

中继站的位置,铁塔高度,由无线电通信电路测试结果决定。 中继站的土建项目主要有:站房、铁塔及基础、防雷接地等。

一般情况下,中继站位置高,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且土建的工作量与遥测站相比较大,在中继站选择、设计和建设中应尽可能利用当地已有的土建设施,或略作改造利用,以减小工作量,降低投资。必需建设的中继站,要进行土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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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中继站多建在高山顶上,环境恶劣,遭雷击的可能性大,避雷要求高,最好采用环行地网,接地电阻小于10Ω,天线铁塔(或杆塔)上应安装避雷针.对于石山,由于山顶上土层薄,接地电阻很难降下来,可考虑埋放降阻剂并盖土夯实,或将地网用钢筋焊接至背阴墟土层较厚处,或采用降阻模块方式,使接地电阻低于规范要求的10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除接地外,其他各个环节都要注意采取防雷措施,包括天线、电源等。由于中继站设在高山顶上,土层薄,易干旱,防雷困难,实践证明,雷击是系统故障的重要原因。

一、通信塔

天线挂高较低,中继站站房顶上有足够位置并能承受塔的重量时,可直接在房顶上架设一个小铁塔,除此之外,均应在地面建铁塔。

虽然电路设计只要求较低的挂高,但从地面架设的铁塔不宜低于6m。较高的天线塔上应架设安装平台,平台的有效直径大于1.2m,护栏高o0.8m.铁塔本身作为雷电载流体,要求每节铁塔连接处除用螺栓连接外,还须焊接在一起。

铁塔的建筑材料一般采用钢管、工字钢、三角钢、钢筋等制作,钢塔的截面有三角形、四边形,应根据当地材料、塔高、基础的物理特性选择。铁塔基础在设计前应进行必要的物探工作,以探明其地质特性,在此基础上确定基础的开挖深度、避雷接地措施.以12m钢塔为例,其施工的设计要求如下:

(1)天线塔基础挖深2m或挖到基岩。

(2)应先挖好基坑,找平夯实再打垫层,然后采用高标号混凝土浇筑基础;基础顶面必须保持水平。

(3)基础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土容重不得小于1.6t/m3。 (4)钢塔基础设钢筋网架,并预留法兰盘及螺丝头,以便与铁塔连接。 (5)钢塔用钢筋焊接,底部焊接法兰盘,使之与钢塔基础法兰盘及螺丝头能够对接。

(6)钢塔均设避雷地线,12m钢塔要求地线钢筋长度为12m(3根)。 (7)钢塔设防盗平台,平台厚板焊制,井留供上下通过的钢门,门由底部向上推开,在下部上锁并加防雨胶布。平台用支撑杆支撑。

二、站房

由于中继站设备体积较小,一般情况下,在钢塔上如防盗平台上设置一个仪器箱即可满足要求,既节省了土建工作量,也减少了在地面上建站房遭受人为破坏的几率。

确需在地面上建设中继站房的,可用砖混结构,房顶为平顶,做好防水处理,屋槽伸出墙外0.5m。东西两面墙上各开一个窗户,井以钢或铁板制成百叶窗牢牢地固定在窗口,既可防雨,又可防盗,东西墙根稍上处各安装一个铁质透气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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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12m通信塔及基础示意图

直管应做到外低内高,以防雨水进入.所有通风口的房内一侧都要加盖铁丝网,以防虫、鼠等侵入。

天线塔与站房应适当靠近,既做到缩短馈线,减少馈线损耗,又要防止因距离太近,人可以顺着天线塔爬到站房顶上,从而对遥测设备造成破坏。

天线塔与站房间相距超过5m时,应在两者之间架设钢丝,用于悬挂馈线。 中继站站房在靠近天线塔侧的墙上应留有进线孔,还要预留太阳能电池板线的进线孔。在设备安装时,持进线穿好后,注童把余隙堵牢,防止雨水顺电线流人屋内。中继站站房内应配备一工作台,便于设备的放置。

为安全起见,设在野外的中继站站房应采用隐式电子锁,不采用外挂的挂锁或弹子锁;采用钢板结构门.对于盗窃和人为破坏严重的地点,也可采用双层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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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构,一层、二层和房顶在房内建楼梯上下连通,并分别加盖铁门,这样可有效防止对遥测设备特别是安装在室外的设备的破坏。

三、避雷针的设计

(1)安装天线的铁塔应装置避雷针,避雷针、铁塔、地网之间应焊接可靠。 (2)避雷针上端应加工成针尖形,以利尖端放电,并作镀锌处理。 (3)避雷针的最高点应比天线顶端高出3~5m。

(4)避雷针的保护角为35°,站房和站房顶上的设备应在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如达不到这一要求,应单独设立避雷针。

四、接地体设计

为了使系统具有较好的防雷性能,地网设计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用四极接地法测试各地土壤电阻率。

(2)根据要求的接地电阻,计算出接地网面积和接地体总长度。

(3)复合接地网中,为了减少相邻接地体的屏蔽作用,水平接地体间距和垂直接地体间距均应大于5m。

5.4中心站

中心站土建主要有:中心站房建设、站房装修、中心站铁塔建设。中心站土建设计应尽可能利用现有设施,以减少投资。由于中心站的位置一般由业主单位选择,站房一般情况下不必单独建设,但现有站房大多不能满足要求,需对中心站进行改造和装修.业主单位因通信、防汛等工作需要,一般在中心站附近有高架铁塔可以利用.如不能满足要求,一般在房顶上设置一个不超过6m的塔杆就能满足要求。

中心站房可按计算机室标准建设,接地电阻应小于5Ω;电源应根据不同设备设置相应的电气开关,如空调机、电池充电机、UPS、网络服务器等,可分别设置交流电三相电源、蓄电池组等;室内要防尘、防潮,室温在20℃左右;不安装产生电磁于扰的设备,远离工业干扰源:宜采用静电地板或墙壁贴墙纸,铺设地板时各种电线、电缆线要预先计划好,排在地板下面,避雷针必须高于天线顶端5m以上。

中心站用房一般包括机房、办公室、值班人员休息室、电源室、维修室等,一般不超过120m2。机房使用面积可按通信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绘图仪以及其他辅助设备面积综合的8--12倍计算,若计算值小于20m2,可采用20m2.为使计算机等有关设备能长期稳定地工作,延长使用寿命,在机房内应有防火、防静电和温湿度调节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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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1)计算机配电系统。供电系统耍有足够的容量,以满足系统耗电量的要求和系统扩充的需要,计算机供电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计算机设备供电系统,要保证计算机设备的可靠运行;二是为其他用电设备如空调设备、动力设备、照明设备等供配电的系统,称为机房辅助供电系统.机房辅助供电设备(空调等供电设备)与计算机设备应分开供电。

(2)空调系统。在机房内应使用可靠的空调设备,能提供适当的过滤加湿、解潮、空气流通等,以保证机房内的最佳操作环境。

(3)地板。为计算机房内的电源、电话、通信器材、空调的管路提供灵活的使用空间,应选择有表面抗静电的地板,尽可能使用高性能材料,地板的任何一部分必须能支撑设备重量,所有的吊顶、地板都应考虑到金属屏蔽。

(4)接地系统。为防止地回路的形成,计算机与设备要很好地隔离,禁止两地共用,各自有自己独立的接地系统。

接地系统包括:①交流保护接地,小于4Ω;②安全保护接地,小于lΩ;③防雷保护接地,小于4Ω。

(5)防火、报警、灭火系统。要装有适当的防火、报警、灭火装置,地面,吊顶、墙壁应使用耐火的非燃性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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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系统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群众不时的遭到灾害带来的生命安全和家园毁坏的威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系统,提高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促进自然灾害多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有力保障。

党的十七大曾提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在进一步对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提高灾害处置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制度,是科学应对自然灾害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我们在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已经初步建立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成功应对了许多重大自然灾害,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但是,当前我们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预警机制不够健全、应急反应不够迅速、监测点覆盖面不够广,辐射范围小,灾情处置不够科学,某些地区资金投入不高,与日益严峻复杂的自然灾害形势不相适应。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促进社会、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我们必须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预防预警,规范应急处置,提高应急能力,科学有效地做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措施来完善我们的预警系统:

一、完善预警预测技术体系。建立健全高效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对各类自然灾害实施更加准确、科学的预警预报。充分发挥现有气象、水文、地震、地质、环境、森林防火等监测体系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功能、科学布点、加强装备、提高监测水平。

二、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和专业系统资源,加快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立高效的现代化应急指挥系统。

三、加大灾害隐患治理力度。实行分级负责制,自然灾害隐患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灾害隐患排查、监控和治理,当地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技术、资金支持。

四、建立专家与群众结合的监测网络。特别是基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建立分析商讨制度,及时掌握当地自然灾害发生的动态、趋势,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实施动态监控。 面对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我们就要未雨绸缪,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将防灾抗灾的准备行工作尽量做到全面,争取将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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