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工作汇报

2022-08-01

通过工作汇报,上级能迅速掌握下级的工作完成情况,遇到的障碍,以及需要的支持。同时,汇报也是下级进行自我展示的机会,各行各业都需要工作汇报,那么工作汇报要如何写好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生猪屠宰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更多范文可通过本站顶部搜索您需要的内容。

第一篇:生猪屠宰工作汇报

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全区生猪屠宰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镇生猪屠宰专项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农委、食药、工商、畜牧、公安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责任人,要求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真抓实干,全力抓好落实。现将我镇生猪屠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经过镇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重点围绕生猪屠宰、猪肉市场经营只需开展工作,着力解决好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销售、加工、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是摸清底数。按照属地划分原则,各工作片对地域内生猪屠宰户、餐饮企业、集市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镇工作组成员利用一周的时间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并登记造册。经排查,全镇共有生猪屠宰经营业户22家,定点屠宰企业1家,生猪饲养户121家(其中规模养殖户10家),集体食堂2家,规模餐饮企业4家。调查核实后镇工作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与全部经营单位、业户签订了《猪肉经营业户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餐饮企业和食堂签订了《肉品使用安全承诺书》,确保合法经营。 二是广泛宣传。工作组成员与各工作片工作人员首先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各村、学校、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引导,发放政策明白纸,张贴通告,公布区、镇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猪肉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取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在全镇形成了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为专项整治活动奠定了群众基础。

三是强化措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在与生猪屠宰户签订承诺书后,下达了全部到顾邵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屠宰,并自行拆除屠宰设备的通知。6月9日到6月12日连续四天,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出动人员56人次,车辆12台次,对21家屠宰业户进行了不间断的突击检查,对不在定点屠宰场屠宰的业户一律进行取缔,对未按照要求拆除屠宰设备的一律进行强制拆除。经整顿,目前镇内私屠滥宰现象已杜绝,违规经营现象已消失。

二、加强规范,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巩固提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我镇制定了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目标责任机制。按照属地划分原则,各片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对生猪养殖户、肉品加工经营业户进行等级造册,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检查机制,镇上坚持每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工作。自6月17日来,每周都安排各部门联合起来,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屠宰户、大型超市、餐饮单位、集贸市场等进行不间断地监管检查,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在张贴通告、发放明白纸的同时,通过各村喇叭、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公布镇监督举报电话6888169,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加强对整治活动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全镇通报,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镇要继续加大生猪屠宰工作的力度,实现生猪进屠宰场检疫率100%,病死猪、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屠宰上市的生猪产品定点屠宰率实现100%,集贸市场、超市和肉食品专卖店销售的猪肉、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建立肉品进货台帐。

一是规范和整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督促加快设施改造,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肉制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肉品检疫、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先进的操作规范和标准卫生操作规程,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实现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三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刘通秩序。制定落实猪肉质量安全制度,严把猪肉入市关,经营单位和经营户要做好猪肉采购的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并建立台帐制度;四是强化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组织各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集贸市场、超市和肉食品专卖店等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疫及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销售等不法行为。

下一步我镇要对生猪屠宰工作进行规范、提高,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巩固好本次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效果。

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3日

第二篇:开鲁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审核清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 按照通辽市商务局通知要求现将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开鲁县下辖10个乡镇217个行政村总面积4488平方公里总人口42.7万。目前全市共有生猪定点屠宰场8家、牛羊和禽类定点屠宰场2家这些屠宰场都先后经过了自治区和市县相关部门的审核颁发了定点屠宰资格证书。其中乡下的7 家屠宰场是“一畜一场一市一点”各有各的屠宰来源各有各的销售市场和区域,形成了覆盖全县城乡、规范有序的屠宰网络充分保证了偏远乡镇居民的食肉安全。

一、 审核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以来我县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及通辽市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10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逐一进行了审核。总体看来所有企业都符合设置条件并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但其现有的生产设施设备、条件水平与国家及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已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将一律关停。

1、 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5月20日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立即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县商务、工信、财政、环保、畜牧、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参加了会议会上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协调。

2、 确定目标落实责任。

制定了《开鲁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把工作目标、审核清理范围、工作任务、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等进行了明确。按照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自己的工作任务分别制定了工作推进时间表严格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3、组织企业开展自查。

6月初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动员、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自查。将有关要求和企业自查表印发给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组织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查。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认真填写了自查表自查项目符合条件的企业已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定点屠宰资格审核书面申请及企业自查表。

4、联合执法全面检查。

按照工作安排6月6日-10日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现场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小型屠宰场已下发了整改通知对拒不改造和逾期不改的将向上申报取缔其屠宰资格。

二、针对企业情况所采取措施

经过审核发现我县各屠宰场条件水平很不均衡主要表现为城区内的屠宰厂好于乡镇屠宰厂交通条件较好的屠宰厂好于偏远乡镇屠宰厂我们根据各企业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1、需要完善提高的企业。依据审核清理标准,在设施设备及生产条件水平上相对有所区别,但在一些细节上仍需完善,我们已提出了整改意见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生产水平,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

2、需要进行整改的企业。在乡下的7家屠宰场中,虽然没有大型屠宰场的规模,但基础设施较好只是生产条件水平与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有一定差距。我们已对这些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力争通过整改早日达标。

3、需要选址新建的企业。在城区的3家屠宰场中,有2家屠宰场因创建较早等原因基础条件较差,通过整改很难达到标准我们建议企业重新选址新建。目前有1家屠宰场已经建设完成正进行后期工作,屠宰场将于今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

三、下步工作安排

生猪定点屠宰是一项关乎民生的大事加强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是促进屠宰行业提质升级确保肉品安全保障人民群

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我县将按照工作安排在6月末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对在审核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下达整改通知基础上积极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需要较大整改及重新选址新建的企业将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使整改企业在8月末达到有关要求新建企业能在较短时间内投入使用。

2、及时整理上报信息。按照我省的统一安排和工作部署在各个时间节点内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上报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屠宰场信用检查档案对审核合格并换发证牌的企业以及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资格的企业通过媒体予以公告提示广大消费者和媒体进行监督。

4、促进企业提档升级。在此次审核清理工作过程中很多企业负责人都有意愿进一步提高生产水平扩大生产能力。我们将以此次审核清理为契机积极指导各企业按照国家的最新标准进行规划建设使我县屠宰场全面改造升级。

二0一二年九月

第三篇:生猪屠宰情况汇报

诸城市商务局

生猪屠宰管理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潍坊市商务局指导下,诸城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潍坊市有关文件精神,抓住影响肉品质量安全的关键问题和薄 弱环节,紧密结合“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和“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扎实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强化畜禽屠宰监管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注水肉在市场上基本消失,生猪屠宰量占全潍坊市屠宰量的40%以上,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96%以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市商务局联合卫生、工商、畜牧等部门,对城区所有猪肉经营场所及乡镇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分二组行动,一组重点清理整治城区市场和饭店、宾馆、学校、快餐店等集体伙食单位,要求饭店、宾馆、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必须使用定点屠宰厂生产的猪肉,并建立严格的肉品购入登记制度,明确记载购肉渠道、数量、时间,做到货证相符。加大城乡猪肉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凡是进入市场销售的猪肉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厂生产、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私屠滥宰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

1格的肉品一律不得上市,一经发现立即查处。所有上市的肉品必须具备两章、两证、一发票。二组对各乡镇村庄私屠滥宰户进行重点整治,坚决打击、取缔“钉子户”。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100余人次,查处生猪屠宰违法行为78起,立案25起,没收未经检疫检验的生猪产品4230多公斤。

二、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一是狠抓生猪定点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实。3月份,商务局与全市32家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要求所有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台帐管理制度、收购加工生猪、卫生管理、检疫检验、肉品储运销售、证章管理等各项制度。每月25日定期召开屠宰厂负责人例会,总结工作,交流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二是狠抓生猪屠宰加工过程中的检验工作。对每一个定点屠宰厂都配备了经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肉品检验员,全市有188名肉品检验员和864名屠宰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跟班作业,使检验工作与屠宰加工同步实施,确保检验率达到了100%。今年1-10月份,全市32处定点屠宰厂屠宰的200万头生猪全部进行了检验,检出的病猪按规定全部作了无害化处理,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企业的台帐管理。进一步加强屠宰企业生猪进厂台帐、生猪产品检验台账、生猪产品出厂台账的定期检查,监督屠宰企业生猪来源、产品质量及产品流向,强化从生猪收购到产品出厂全过程的监管,实现生猪产品的溯源管理。四是对定点屠宰厂实行集中整治和

定期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以来,我们对全市32处定点屠宰厂进行了6次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到目前,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1份,停产整顿2家生猪定点屠宰厂。五是加快屠宰厂远程监控建设。上半年,实施了得利斯、华宝、洪森等7家大型定点屠宰企业与省商务厅、潍坊市商务局联网监控,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生猪静养、宰杀检验、无害化处理等进行24小时全程监控,确保放心肉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大力引导屠宰加工企业加快现代化建设和改造。认真落实《潍坊市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2008-2010年)》的要求,先后组织定点屠宰企业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新上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进行老厂房淘汰再建,同路、帝王、华宝、翔和、永佳等7家企业拥有了湿化机等先进的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了病害生猪的无害化处理,促进了定点屠宰厂(场)上档次、上水平。目前,全市32处生猪定点屠宰厂占地总面积33.1万平方米,日宰杀能力21600头,年屠宰生猪180万头以上,其中日宰杀能力800头以上大中型屠宰厂(场)10处。结合商务部、省商务厅“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鼓励企业加快连锁化经营方式、生猪产品冷链运输的发展,促进我市“放心肉”进社区、进超市。目前,已设立“放心肉”连锁店、“放心肉”专柜210余处,减少了生猪产品销售中间环节,保证了猪肉品质,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四篇:生猪屠宰资格清理进展汇报

金乡县

关于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开展情况的汇报

高捍东处长:

近一段时间以来,金乡县认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统一思想,周密部署,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作为提升我县生猪定点屠宰水平、保障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基本完成了生猪定点屠宰审核清理工作的动员部署、自查、初步审核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进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金乡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情况

金乡县本次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从2003年正式开始。九年来,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基本杜绝了染疫猪肉、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药残超标肉等劣质猪肉的上市,保障了全县人民的肉食安全,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我县的生猪屠宰市场,也和全国一样,在1990年以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繁荣,肉品充足,一些不法商贩为了牟取暴利,挖空心思在屠宰环节上做“手脚”,“病死染疫”猪肉经“药洗”处理,以次充好,生猪注水坑害消费者,全国每年出现多起猪肉中毒事件,集体中毒,多人死亡,媒体曝

光屡见不鲜,我县也曾发生,马庙因食用“沙子药”毒死猪肉造成二十多人中毒事件。这种状况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国家颁布了《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颁发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即(国务院第525号令),省、市政府有关部门也多次制定有关法规及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由商务流通主管部门负责。1995年我县着手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在当时也是全市开展这项工作较早的县区之一,县财政拨付30万元专款作为启动经费,但是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对暴力抗法者打击不力等原因,两次启动都没开展起来。这种局面更助长了不法业户贩卖病死肉、黑心肉的气焰。临沂、济宁等地的地下小作坊,公然到我县市场收购病死猪肉、用于制作火腿肠、冒充品牌肉,屠宰市场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2002年县政府审时度势,决定由县畜牧局牵头,组织实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意见》(金政发„2002‟43号)《金乡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操作办法》(金政办发„2003‟24号)《关于加强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03‟78号),使我县生猪屠宰市场纳入了法治管理的轨道。2002年11月份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牵头,由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工商、畜牧、物价、税务、卫生防疫等部门参加的金乡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畜牧局,负

责抓好各项具体工作。县畜牧局按照县长办公会指示精神,会同县人事局,从畜牧专业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中考选招聘了工作人员,自筹资金购置了执法车辆,规划建设屠宰场所,培训教育屠宰经营户,全面启动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9年来,全体人员认真执行《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金乡县生猪屠宰操作办法》,克服重重困难,使我县的集贸肉品市场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工作中,全体人员作息时间跟着管理对象走,夏季清晨4点、冬季清晨5点准时到屠宰厂、市场进行检疫检查。严把生猪屠宰、肉类销售和收费“三个关口”,抓好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和肉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强化集市肉品稽查、强化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强化联合执法等“四个强化”,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省市历次的检查中,上级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多次受到上级畜牧、商务部门表彰,保持着全县源头上猪肉质量安全的良好局面。

最近,我县与雨润集团达成物流合作协议,〃〃〃〃〃〃〃

二、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一是全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迅速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及县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及时组织召开了由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定点办全体人员参加专门会议,全文传达“两个通知”和全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审核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

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在深入领会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实际,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金乡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2‟27号),细化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具体工作步骤,并将审核清理进度安排具体到日,明确每一阶段工作的责任单位。三是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广州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王正申、县商务局局长周建军、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寻文卫、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邱钦环同志任副组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技术监督局、县公安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金乡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搭建交流平台,加强舆论监督。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一是通过将本次资格审核清理的有关文件、政策印成明白纸,组织人员到场进行宣传讲解,使每个生猪定点屠宰场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二是采取每周通报制度,对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通报。三是通过电视台和印发通告等形式,集中进行了宣传,充分做好这次审核清理工作的社会氛围引导工作。四是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0537-8725139)接受公众投诉、咨询和监督。

(三)引导企业自查,加强同步督查。我县共有4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入审核清理企业自查阶段,分别是金乡县金乡镇保振生猪定点屠宰厂、金乡县鸡黍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金乡县羊山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金乡县肖云镇生猪屠宰场(新建)。一是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会同定点屠宰场按照实施细则的时间节点开展自查工作,严格依据审核清理的条件和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并及时整改。二是同步督查与自查相结合,县定点办组织人员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督促自查工作的开展,对个别企业在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辅导纠正。三是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对上述4家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初步审核。截止到5月12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已全部完成了企业自查和县级资格初审工作。5月30日,县领导小组又对上述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初审和检查的情况来看,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中鸡黍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羊山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肖云镇生猪屠宰场由于基本条件缺项太多,经整改后亦不具备上级规定要求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经研究决定申报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金乡镇保振生猪定点屠宰厂在厂址选择、水源条件、建筑规定、平面布局与环境卫生、宰前设施、无害化设施、车间清洗消毒设施、生产设备、运输工具、检验设备、无害化处理设备、屠宰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制度与记录、操作规程、检验岗位、检验内容、检验方式、证章使用、不合格产品处理以及

环保、畜牧等部门所要求的条件基本符合规定要求,但其屠宰车间的建筑面积设施在墙面、墙裙、顶棚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屠宰车间的分区还不尽合理。对此,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向该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两个月内完成整改。金乡镇保振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通知书要求,正积极进行厂内环境进行整修,对屠宰车间的进行升级改造,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整改。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该厂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符合规定要求。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为促进金乡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以本次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与药监、环保、工商、公安、技术监督、商务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加大对集贸肉品市场注水肉、病害肉和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组织力量采取蹲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私屠窝点、生猪注水进行重点检查,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注水、病死猪肉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部门联动机制,为审核清理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金乡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五篇:南宁市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8月23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9月5日全国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商运发[2007]357号)、《商务部关于印发〈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商运发[2007]356号)以及《自治区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07]52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07]54号)文件的要求和工作安排,我市在上半年开展全市范围内家畜屠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全市15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把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保障全市680万市民的食肉安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各级部门一直都高度重视我市的家畜屠宰管理工作,五月以来,随着全国猪肉价格普遍上涨,猪肉质量安全和市场供求、价格问题更是成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各级部门关注的重中之重。为了遏制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死猪肉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我市根据市场情

1 况的变化多次召开会议,多次制订整治方案。

4-9月,先后召开四次专题会议,研究我市猪肉质量安全问题,并制订下发了《2007年南宁市家畜屠宰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加大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力度的通知》、《关于对全区生猪屠宰市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和《2007年南宁市打击生猪私宰及病死猪交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了商务部、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组织开展各种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家畜屠宰管理工作。

8月23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商务局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我市猪肉质量安全状况和存在问题,按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屠宰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迅速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月29日晚,市长陈向群,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伟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波,副市长温守荣率领由公安、工商、商务、水产畜牧兽医、交通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坛洛收费站出口附近涉嫌从事死猪非法交易的汽车加水点进行查处,并当场召开现场会布臵开展联合执法工作。8月30日,市政府周异助副秘书长、市商务局李振球副局长组织召开了有市工商、公安、水产畜牧兽医、屠宰管理处和西乡塘区有关部门、坛洛镇领导参加的打击病死猪交易点工作会议,对打击病死猪交易联合执法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

9月3日,温守荣副市长亲自召集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开会讨论《南宁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9月6日,立

2 即组织召开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8月23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9月5日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9月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就率先印发《南宁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9月29日,市商务局召开全市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总结了前段时间的工作,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做好节日及“两会一节”期间猪肉市场供应,部署了下一步的专项整治工作,并提出10月1日全市六县六城区三个开发区统一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零点行动”及具体要求。

六县政府高度重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迅速部署,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措施,加强监管,打击私宰,使六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机构健全,经费充足。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均分别成立家畜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市、 县均有生猪屠宰执法机构,今年市级落实家畜屠宰管理专项经费151万元(不含人员工资),其中,屠宰执法专项经费115万元,县级落实家畜屠宰管理专项经费共20万元。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顺利进行,市、县(区)均在9月成立了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开展打击病死猪交易联合执法行动时,还追加行动经费共计10万元。

(二)层层签订责任书。9月28日,市商务局与自治区商务厅签订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9月29日,市商务局与六县六城区三个开发区经贸主管部门签订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

3 作目标责任书。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又分别与辖区内的屠宰企业签订猪肉质量承诺书,目前,全市154个定点屠宰场已全部签订了猪肉质量承诺书。

(三)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了私屠滥宰举报电话,南宁市制定出台了举报奖励制度,根据举报每查获1头私宰猪奖励举报人50元。据统计,2007年1月-11月20日止,市家畜屠宰管理处受理直接投诉举报93起,受理市长公开电话转来投诉举报23起,并对所有投诉举报进行了处理。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为了确保专项整治顺利进行,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商务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屠宰管理处都能够按要求在每周二下午15:00前将猪肉质量安全执法情况、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检查、整治情况和肉品品质检查情况报市局,由市局汇总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对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生的重要情况,以专报方式随时报送。同时通过商务部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网将我市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机构、执法机构、检查情况和执法数据等情况上报,公开举报电话和生猪定点企业情况。

三、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成绩显著

(一)全面检查,彻底清查生猪屠宰企业,规范定点屠宰场的管理。

1、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对全市154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是检查屠宰厂、场(点)设臵情况。按照社区人口、消费量、屠宰能力、运输半径等指标综合考虑设臵的合理性。二是结合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标准,检查定点屠宰企业

4 生产条件、企业管理情况和产品肉品品质等状况,逐一逐项打分,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检查表明,我市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臵合理。但各定点屠宰场,尤其是乡镇屠宰场因建设年代较早,条件设施已经不符合现在动物防疫的要求,增加了定点屠宰场的管理难度。

2、完善定点屠宰场的制度建设,推行肉品检验制度。市商务局高度重视定点屠宰场的制度建设,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布臵屠宰场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并2次对定点屠宰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各县经贸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目前,绝大部分屠宰场制定了生猪进厂验收制度、肉品检验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并上墙,隆安县、上林县、宾阳县和横县由县经贸局统一制作并在各屠宰场上墙。市区及六县定点屠宰场均按照国家商务部的要求开展了肉品检验工作,出具肉品检验合格证,除个别边远乡镇农贸市场外,上市肉品都有屠宰场出具的票据及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和肉品检验合格证,抽查市场结果表明,六县县本级农贸市场和乡镇所在地农贸市场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在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活动中,商务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打击的力度和持续性。

1、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采取强化日常监管、联合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防打机制以及灵活多变、全方位、高强度的打击手段,加大对顽固私宰窝点的打击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彻底铲除了秀灵村生猪私宰重灾区。

2、根据我市实际,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及病死猪交易违法行为联合执法行动,以及六县六城区三个开发区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零点行动”。

3、在工商、公安、水产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全年开展大型联合执法行动在10次以上。

据统计,从8月23日至11月20日,全市商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6948人次,检查定点屠宰场337个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9件,打击、取缔私宰窝点72个次,没收私宰肉13930公斤,其中销毁病害肉5327公斤。卫生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592人次,检查4527家餐饮店、892家集体食堂,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抽查食品从业人员2934人,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2788人,持证率95.02%,查处违法案件25件。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肉制品生产加企业11家。今年以来,市工商部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952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638个次,肉类经营摊点14547户次,查处私宰肉3589公斤,病死肉260公斤,并依法将查获的“问题猪肉”统一送至定点单位进行销毁。

(三)对六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进行检查。

2007年11月19日-20日,市猪肉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六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本次检查采取到点后随机抽查的方式,分三个小组实地检查了六县的定点屠宰厂、场、点和农贸市场。从检查结果看,六县定点屠宰场均按照国家商务部的要求开展了肉品检验工作,出具肉品检验合格证,除个别县外,乡镇农贸市场上市肉品都有屠宰场出具的票据

6 及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和肉品检验合格证,抽查市场结果表明,六县县本级农贸市场和乡镇所在地农贸市场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达到国家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目标。

四、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亮点

在专项整治中,我市针对实际情况,大胆创新,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建立和完善生猪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提供保障。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和完善。一是建立和健全生猪屠宰管理机构。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均分别成立家畜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南宁市工商局也成立了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配合市家畜屠宰管理办公室共同做好屠宰管理和屠宰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二是建立和健全生猪屠宰执法机构。市、县都成立有生猪屠宰执法机构,部分乡镇成立了以乡镇一级政府为首,工商、畜牧、公安等部门为主体的联合执法组织。2000年市政府批准成立市一级家畜屠宰管理处,属于事业编制有40个编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年经费达279万元(含人员工资),这在全国是少有的,现有执法人员38人,负责六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的监督管理和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打击。各县都成立生猪屠宰执法大队,经过多年的培训和补充,生猪屠宰执法队伍得到加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市已有取得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308人。

(二)大胆创新,周密部署,强调城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

7 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家畜屠宰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大胆创新,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根据吴仪副总理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各部领导在全国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明确提出各县、城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并要求各县、城区、开发区结合“城乡清洁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清理整顿以集体或个人名义出租房屋、场地用于私宰或病死猪(肉)交易的违法行为,从而彻底铲除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滋生的土壤。

(三)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及病死猪交易违法行为联合执法行动。

一直以来,商务部门联合公安、工商、水产畜牧兽医、卫生等部门,对我市的生猪私宰窝点开展经常性的打击,全年开展大型联合执法行动在10次以上。在 8月29日晚开展的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及病死猪交易违法行为联合执法行动中,南宁市市长陈向群亲自部署和参加了这次行动。据了解,这在全国是非常少见的,推动了我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提高的各城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并对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彻底干净地解决非法交易和非法屠宰问题产生深远影响。据统计,在持续近半个月的联合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打击取缔私宰窝点、病死猪交易点13个,查获私宰、病害肉1510公斤,其中病害肉540公斤、私宰母猪肉600公斤,查获待宰疑似患病小猪14头、私宰牛4头;查扣冰冻私宰肉、病害肉的冰柜3台和屠宰工具若干。

(四)六县六城区三个开发区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零点行动”。

为了确保节日猪肉质量安全,2007年10月1日零时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市、县、城区(开发区)统一行动的联合执法“零点“行动,加大对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零点“行动中,南宁市家畜屠宰管理处执法人员分为六个执法大队配合各城区开展联合执法。各县、城区(开发区)分别成立了由宣传、经贸、公安、工商、水产畜牧兽医、卫生监督、农业、市政、街道办市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并制订行动方案,对辖区内的生猪私宰窝点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顽固私宰点。横县蒋小旗副县长、西乡塘区边作新副区长、江南区邱健副区长、兴宁区潘纪豪副区长、经开区左伟副主任、高新区秦文彦、张先进、莫桃芝副主任等领导亲自参加并指挥联合执法行动。“零点“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据统计,在“零点“行动中,全市出动执法人员430人次,打击取缔私宰窝点35个,查获私宰生猪22头、私宰牛10头、私宰肉840公斤,查扣冰冻私宰肉、病害肉的冰柜1台和屠宰工具若干。联合执法行动声势浩大,对我市生猪私宰和病死猪交易违法行为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有效地遏制了私宰肉、病害肉进入流通、消费环节。

(五)狠抓制度建设,屠宰场管理制度和台帐健全。 市商务局高度重视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建设工作,2次召开专题会议,布臵屠宰场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各县经贸局迅速开展工作,目前,绝大部分屠宰场制定了生猪进厂验收制度、肉品检验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并上墙,隆安县、上林县、宾阳县和横

9 县由县经贸局统一制作并在各屠宰场上墙。绝大部分屠宰场台帐记录完整,横县和宾阳县经贸局统一了各屠宰场台帐记录格式,尤其是宾阳县以商务部出台的《生猪屠宰厂(场)台账记录表》为蓝本,由县经贸局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改,记录细致规范,完全可以实现生猪和猪肉质量安全溯源。

五、酒类流通专项整治情况

我局下发了《关于下发2007年酒类流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开展酒类流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日常整治广度和深度,维护酒类经营市场秩序。为了深入开展酒类整治工作,我局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多次开展酒类市场检查和联合检查,一是分批次对南宁市民族大道、双拥路、桃园路、东葛路、长湖路、七星路、金洲路、汇春路等十几条主要商业街道沿线的酒类专营店、名烟名酒店、糖烟酒店、酒楼、酒店、饮食店等进行了拉网式逐家逐户的检查,并对华西路酒类批发市场进行了清查,检查组把检查、整治与宣传推广相结合。二是联合工商等部门组织开展了随附单专项检查,集中对酒类经营户随附单的申购、索取、使用、保管、注销进行检查和指导,并通过整治与宣传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酒类经营户推行随附单制度的自觉性,通过分行业、分专项的督查检查,加大宣传和整改力度。三是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带队,分两组对南宁市区各主干道路旁的酒类经营户进行了逐家检查,主要核查酒类经营户的办证情况、随附单制度推行情况,酒类购销台账建立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跨范围经营、未建立随附单制度的酒类经营户,检查组均责令其限时补办相关证照,依法索要酒类流通随附单,建立健全酒类追踪溯源制度,完善酒类购销台账,确保市民市民饮酒安全,

10 喝上“放心酒”。截至10月底,南宁市共开展酒类检查225次,出动检查人数1812人次,检查酒类经营户4351家,查处无证经营户144家。共核发酒类批发户578家,酒类零售户11496家,其中578家批发企业使用随附单,随附单使用率达100%,10351家酒类零售企业索取随附单,随附单索取率达90%,较好的完成了整治目标。

六、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均制定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成立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市、县区、乡镇层次签订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全市154个定点屠宰场全部签订了猪肉质量承诺书;市、县区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2、从统计数字看,经过整治,进点屠宰量不断上升,2007年9月份县城以上进点屠宰量91583头,比8月份增长12.6%,比2006年9月份增长5.4%;2007年10月份县城以上进点屠宰量87339头,比8月份增长7.4%,比2006年10月份增长6.0%。截至2007年11月20日,我市县城以上进点屠宰率已达99%。

3、我市有102个乡镇、办事处,已有100个乡镇建设家畜定点屠宰厂、场(点),定点率达98%。从统计数字看,2007年9月份乡镇进点屠宰量49744头,比8月份增长9.0%;10月份乡镇进点屠宰量头,比9月份增长7.9%,比8月份增长17.6%。截至2007年11月20日止,我市乡镇进点屠宰率已达95.7%。

4、在工商部门的努力下,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5、我市辖区内有集体食堂922家,餐饮单位5401家,截止

11 11月5日,卫生部门共检查集体食堂892家,其中学校食堂774家,其他集体食堂148家,整治重点区域43个,均建立猪肉采购、验收、贮存、加工等环节管理制度,原料肉100%来源于生猪定点屠宰厂;检查餐饮单位4527家,其中宾馆、饭店共922家,其他餐饮单位3605家,整治重点区域78个,宾馆饭店100%从定点屠宰企业采购猪肉,其他餐饮单位92.3%是从定点屠宰企业采购猪肉。

6、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有定点屠宰票据。

7、所有生猪屠宰企业无加工病死猪、注水肉的违法行为。

8、共核发酒类批发户578家,酒类零售户11496家,其中578家批发企业使用随附单,随附单使用率达100%,10351家酒类零售企业索取随附单,随附单索取率达90%。

六、专项整治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无害化处理设施。目前,我市还没有统一的无害化处理机构,执法查处的病害肉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处理,经费、设施和填埋土地等问题难以解决,使执法查处的病害肉处理较为困难。病死猪及病死猪肉一般采取焚烧、深埋方式进行处理。

(二)上报信息数据不够及时。我市按照商务部、自治区商务厅的要求,开通了市、县两级工作平台,大多数县按照规定通过信息网上报信息,建立企业档案,上报执法检查情况,但由于受到人员紧张、设备缺乏等影响,个别县信息上报工作有些滞后,影响了全市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上报。

(三)乡镇屠宰场普遍存栏隔夜猪。因目前生猪供应较少,批发商每次都会多进一些猪,而乡镇屠宰场日屠宰量较小,批发商批发的生猪无法在当天全部屠宰,所以普遍存在乡镇屠宰场存

12 栏隔夜猪的问题。

(四)乡镇屠宰场普遍动物防疫合格证过期,无卫生许可证。因许多屠宰场建设年代较早,条件、设施已经不能符合现在的办证要求,所以水产畜牧兽医和卫生部门不予办证。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按照国家商务部要求,做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评价体系材料组织工作和迎检准备工作。

2、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管理。针对我市定点屠宰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达到猪肉质量安全溯源要求。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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