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合作

2022-07-10

第一篇:泛珠三角区域合作

《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为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决定加强合作,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全面合作与发展,为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服务。现经各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宗旨,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的水平,打破地区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产业及技术转移,增进地区间投资增长,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作原则

(一)自愿参与。各方自愿合作,参与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合作项目。

(二)开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发展的平等地位和权利,坚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区域开放。

(三)互动互补。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资源共享,加强优势集成与互补。

(四)依法行政。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和依法行政原则,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第三条 合作要求

(一)各方应主动创造合作条件,落实合作措施,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优势互补,协商解决相互关联的重大知识产权问题。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提升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第四条合作内容

(一)政策研讨。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人才优势,加强调研及学术交流与合作,实时研究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共性问题、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战略性问题,探索有效的解决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二)宣传与培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培训课程和教材等方面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培养满足区域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人才,提高区域知识产权意识。

(三)中介与信息服务。消除地区障碍,加强规范和管理,统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准入标准和从业纪律,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及服务质量;加强中介人才交流与合

作,促进中介市场规范和繁荣发展;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众服务领域的合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切实提高信息服务和公众信息利用水平。

(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定期交流与考察学习机制,及时交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成功经验,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区域技术创新水平。

(五)知识产权保护。九省(区)间打破地方保护,加强区域内知识产权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统

一、有效、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整体提高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六)专利技术转移与产业化。建立区域专利技术转移促进机制,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及区域间的合作与转移,充分发展各方的产业优势,促进产业优势互补,构建区域产业发展链条,提高泛珠三角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 合作机制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议成员由协议各方省(区)级知识产权协调机构及相关专利、商标、版权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研究决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时可召开临时联席会议。会议由协议各方轮流召集和主持,每届会议确定下届会议的主办方、时间和地点。会议设会议主席,由当年主持会议的省(区)知识产权负责人担任。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省(区)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联络员应加强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畅通各成员单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合作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建立专题工作小组制度。根据每年联席会议确定的合作项目,成立相应的专题工作小组,开展具体的专项合作工作。专题工作小组成员由协议各方指定,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制订合作计划,提出工作措施,落实合作事项,并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合作项目落实情况。

第六条 联席会议视合作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订。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九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广州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各成员方代表签字。

福建省科技厅副厅长林嘉马来、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徐彬、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龚世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李中铎、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黎明智、海南省科技厅副厅长黄学仁、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黄峰、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处长杨静、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许惠然等九位代表共同签署《协议》。

第二篇:江西省参加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经贸洽谈会日程安排

江西省参加第六届泛珠三角

区域合作经贸洽谈会日程安排

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经贸洽谈会定于2010年8月27日至3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会期5天。

1、经贸代表团报到

时间:8月27日。

地点:南京军区福州梅峰宾馆(地址:福州市西环北路62号)。

2、“9+2”各方经贸代表团团长与记者见面会 时间:8月27日15:00-17:00。

地点:福建会堂六层国际厅(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1号)。 我省出席人员:省经贸代表团团长、与会新闻记者。

3、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欢迎晚宴 时间:8月27日18:00-19:30。

地点: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三层大宴会厅。 我省出席人员:省经贸代表团领导及部分成员。

4、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开幕式暨文艺晚会

时间:8月27日20:10-21:40。

地点:福建大剧院歌剧厅(地址:鼓楼区古田路83号)。 我省出席人员:经贸代表团领导及部分成员。

5、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经贸洽谈会开馆暨投资合作项目集体签约仪式

时间:8月28日08:30-09:00。

地点: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一层开幕大厅(地址:仓山城门镇潘墩村林浦洲)。

我省出席人员:省经贸代表团成员,参加签约代表,参会代表及工作人员。

6、领导巡馆

时间:8月28日09:00-09:30。

地点: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

3、4号馆。

我省出席人员:省经贸代表团团长参加巡馆,省商务厅领导在我省展馆迎候。

7、科技成果项目与新兴产业推介与对接活动

时间:8月28日9:45-12:30。

地点: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一层1009会议室。

我省推介发言人:经贸代表团秘书长、省商务厅副厅长陶莉萍。

我省出席人员:参加签约双方代表及项目单位联络员和新闻记者。

8、赣黔澳商业配对洽谈会暨交流午宴

时间:8月28日上午11:00

地点: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泉州厅

出席人员:陶莉萍副厅长、澳门客商100余人,江西代表团代表50人左右(各设区市人员按已报名单落实)。

9、江西省承接产业转移(福州)项目对接会

时间:8月28日15:30—17:30。

地点:南京军区福州梅峰宾馆10楼会场。

出席人员:邀请140家福建省等沿海地区有实力、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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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项目意向的内外资知名企业负责人,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设区市分管副市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企业代表、招商骨干,会议规模300人。

客商邀请。请各设区市各负责邀请10家、省政府驻福建办事处负责邀请30家福建省等沿海地区有实力、有影响、有项目意向的内外资知名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议议程。会议由省政府胡世忠副秘书长主持。①洪礼和副省长讲话。②省发改委领导进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项目推介。③省商务厅领导推介第五届中博会。④客商代表发言。⑤项目对接洽谈。

8月26日20:00,在南京军区福州梅峰宾馆召开预备会,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单位联络员参加。预备会主要内容是:发放会议材料、证件和宴请函等,各单位汇报参会人员情况,衔接大会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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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关于印发《第七届泛珠三角区域大会

第七届泛珠三角区域大会江西名优农产品展 暨第二届江西农业博览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

为做好第七届泛珠三角区域大会江西名优农产品展暨第二届江西农业博览会筹备工作,保证活动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大会组委会的领导和“合作发展、共创未来”的主题框架下,以展示农业发展成就、促进农业交流合作、推动农产品对外贸易为目的,坚持“展示成果、创建品牌、促进交流、推动贸易”的办展宗旨,坚持展示与展销相结合、精品和务实的办会原则,为江西农业的对外合作和农产品销售贸易搭建平台。

二、活动主题

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

三、时间、地点、规模 时间:2011年9月21-24日

地点:南昌国际展览中心E馆(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50号)

规模:11400平方米

四、组织领导

整个活动在第七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组委会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为加强对第七届泛珠三角区域大会江西名优农产品展暨第二届江西农业博览会的领导,确保整个活动顺利进行,我厅成立由厅党委书记毛惠忠任主任,副厅长张忠平、程关怀和总经济师徐金星任副主任,各相关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综合组、招展组、招商组和接待组。组织机构及职责详见附件一。

五、活动内容

(一)展示。面积共3000平方米,将通过特装的形式,采用现代化的声、光、电技术,以视频、图片、文字、实物的方式展示江西农业发展成就、丰富的生态农业资源和名优农产品。一是农业综合展示区,分为农业文明展示表演区和现代农业展区,由我厅负责设计布展。二是名优农产品展示区。展示我省农业龙头企业、相关农业协会的品牌形象和我省休闲农业资源,由参展单位布展。

(二)展销。面积共8400平方米,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布展,集中展销我省获得江西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等称号和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登记等认证的农产品。整个展销约分为450个标准摊位(展位分配详见附件)。整个销售区布展将以标准摊位为基础,并进行适当的改装,展出各地农业特色。

(三)网上展示展销。设立网上农博会,将参展企业和产品信息在江西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展示,扩大企业和产品知名度,促进销售。

(四)贸易洽谈。一是邀请泛珠地区及周边沿海地区农业部门、香港和澳门相关部门组织农业代表团到会观摩、洽谈。二是组织大型超市、跨国和区域采购集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到会洽谈、订货。

六、活动招待酒会

(一)时间:2011年9月21日中午12:00—13:30

(二)出席领导和参加人员:农业部领导、江西省领导、江西省农业厅领导、相关省(区)农业部门领导、香港和澳门相关部门领导、各设区市农业(果业)局领导、客商等。

七、招展工作

为促进更多优秀农业企业借助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及江西农博会的平台促销农产品,本次活动将对展位费给予全额补贴,并对名优农产品展示区特装展位给予一定的补贴。

八、宣传

积极利用第七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组委会各种平台和相关宣传媒体发布农博会相关事项,进行宣传造势。举办农业文化表演、礼品派送等活动吸引市民到会参观采购。

九、评比表彰

本届农博会将对各单位参展组织工作进行评比表彰,对参展组织工作优秀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第四篇: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泛珠三角区域金融服务论坛」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致辭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在「泛珠三角區域金融服務論壇」

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2006年3月23日(星期四)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今日(三月二十三日)在「泛珠三角區域金融服務論壇」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行政長官、各位泛珠省區領導、中央駐港機構領導、中央部委代表、女士們、先生們:

早上好。非常感謝大家出席今天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主辦的「泛珠三角區域金融服務論壇」。這個論壇是香港第一次以泛珠區域金融合作為主題的論壇,我非常感謝中央和泛珠省區的領導和企業代表對這個論壇的高度重視和支持,並且對各位來香港出席今天的論壇表示衷心的感謝和熱烈的歡迎。我們也十分歡迎香港金融服務界的朋友們參加今天的論壇。

香港作為主要的國際金融中心,擁有優越條件為泛珠三角區域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共同促進經濟發展。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去年在成都舉行的第二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中,提出香港在推動區域合作的一個主要角色,是以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協助區內企業進行融資。今天這個論壇,就是香港特區政府積極跟進第二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的一項工作,希望有助加深泛珠各省區政府領導和企業代表對香港各類融資投資服務的了解,以香港作為打進國際市場的平台。

在今天的論壇上,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會為我們致開幕辭,更有多位國際和香港本地對金融服務具深厚認識的嘉賓,就「香港作為國際融資和投資平台」這個主題,與在座各位分享他們的見解。

今天的論壇也匯聚了多位學者和業界人士就股票市場融資、資產管理、私募投資和債券融資四個範疇進行專題討論,探討香港金融業界如何能更好地服務泛珠省區企業。

在此,我衷心感謝各位出席論壇的講者和來賓。希望這個論壇可以加強大家在金融服務方面的交流,進一步促進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我也希望來自泛珠省區的朋友們趁這次來香港的機會,順道參觀我們的金融基建以及其他設施,並且感受一下香港這個國際大都會的活力。

謝謝大家。

第五篇:“泛珠三角”构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极

2004年,香港、澳门、广东,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点亮了一盏灯”,照亮了泛珠区域合作的前程;

2005年,四川,第二届泛珠盛会被誉为“开启了一扇门”,开启了泛珠深入合作之“门”;

2006年,云南,第三届泛珠盛会,主办方“架起一座桥”,即搭建起“9+2”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合作、科技文化、友好交往的金“桥”。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三年前发轫于珠江口,三年后回溯到珠江源,无论在象征层面还是在实际层面,都具有丰富的内涵和深远的意义。从第一届的“点亮一盏灯”,第二届的“开启一扇门”,到第三届的“搭建一座桥”,泛珠三角正在探索一条国内区域合作与国际区域合作结合的新路子,必将在构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极的同时,成为一个世界的区域合作品牌。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不断向纵深迈进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中国迄今最大规模的区域合作机制。泛珠三角的九省区区域面积200.5万平方公里,生产总值接近4万亿人民币,约占全国的1/3,加上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泛珠三角区域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从珠三角、大珠三角、泛珠三角,到东盟,区域合作的领域一步步扩大,视野一片片开阔。

看三年的实绩,历历可数。

参与各方一开始就显露出参照国际区域合作经验的开阔视野和勃勃雄心。第一年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在不触及“9+2”当前行政区划和各自权限的前提下,为泛珠合作定下了“合作发展、共创未来”的长期愿景。

第二届泛珠江合作与发展论坛其标志性成果是签署了《泛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纲要》,该文件对第一届论坛所确定的合作领域进行了细化,使合作项目更加具体。

在常设机构及制度上也一一落实。搭建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和经贸洽谈会两个合作的平台,确立了泛珠三角“9+2”的各政府行政首脑的联席会议制度、“9+2”政府的秘书长协调会议制度、“9+2”政府的部门跟踪落实制度,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机制。

合作蓝图愈加清晰。 “十一五”期间,各方将全面实施交通运输、能源、科技、环保、信息化五大专项规划。

重点合作项目、领域和重点合作项目进展顺利,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据初步估算,“十一五”期间泛珠三角区域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约为9200亿元,其中铁路建设投资为3500亿元,高速公路建设投资4500亿元,航道码头建设投资500亿元,机场建设投资500亿元,管道建设投资200亿元。

交通合作的重点主要包括:“七射、六纵、五横”中的相关铁路和公路项目,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系统、港珠澳大桥、五大机场整合等大珠三角地区中心城市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区域沿海主要港口、内河水运和民航建设。

区域的经贸交流日益频繁、成效突出。首届洽谈会上共签订了800多个项目,涉及合同总额2900多亿元人民币,目前综合履约率达七成以上。第二届洽谈会签订合作项目4473个、投资金额4535亿元。第三届洽谈会签订投资贸易合作项目1000多项,金额1980亿元。

令人可喜的是,第三届签约项目中,联手开拓东盟市场已成为投资者之间的重要合作内容。

从国内走向国际,从宏观规划,到经贸成果,泛珠合作之路更加稳健。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意义和影响

在泛珠合作启动三年以后,我们有必要对中国这个最大规模的区域经济合作行动有一个更深和更新的认识。

从三年多来的理论创新和现实运行来看,泛珠合作发掘出异质合作共赢的精髓,致力于市场文明在“9+2”范围内的普及,日渐清晰地勾勒出了南中国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图景,堪称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大胆探索和实践。

种种事实表明,泛珠合作不仅仅是一个经济事件,更具有政治意义;它不仅仅面对的是区域经济的问题,更触碰到了中国发展的命题;它不仅仅以中国经济“超级引擎”的形态引人注目,更对亚太乃至国际经济产生广泛的影响。

泛珠合作是对“中国改革”这一伟大历史命题的自觉求解

泛珠合作表面上是经济行为,实际上求解的却是中国改革的历史命题。

按照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设想,中国的改革是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即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由富裕地区带动落后地区共同发展。更明确的说法是邓小平提出的“两个大局”的发展战略,这两个大局是:东部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先发展起来,中西部要顾全这个大局;当发展到一定时期,就要使出更多力量帮助中西部发展,东部沿海地区也要服从这个大局。

从广东先行一步开始,东部沿海,从南到北,形成了包括广东在内的3个“发展极”,刻画了中国发展的标高,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取得了令世界瞩目并从中获益的伟大成就,邓小平擘划的改革第一步或者说“第一个大局”已经基本实现。从此,摆在人们面前的是更为艰难的第二步或“第二个大局”。

如何进一步落实邓小平的伟大战略构想?如何真正实践科学发展观,完成共同富裕、振兴中华的宏伟蓝图?

由中央政府启动的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宏伟举措,是审时度势、高瞻远瞩的战略选择;而囊括东中西部及港澳地区的泛珠合作,则是整个区域对改革新阶段的主动探索,是对发展新课题的自觉承担。

从泛珠合作启动一年多来看,他们的实践将可能为中国的发展模式提供一个新的思路。而合作本身也将是“科学发展观”实践成果的组成部分。

泛珠合作是对“中国发展模式”这个饱受赞誉概念的大胆刷新

“9+2”体系最大的特点,是既有广东、福建这样的沿海发达地区,也有江西、湖南、贵州、广西这样的中西部发展中省份,再加上香港、澳门这样的国际性城市,形成一个包含有不同发展水平的区域经济合作体,这在国内独一无二。

对于这个体系来说,最关键的是“无障碍”的统一市场的建立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在新一轮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9+2”合作的最高目标,就是在市场条件下互惠互利,没有省界的区域概念,市场是统一的,产品是统一的,对外竞争是统一的,这就形成了区位的竞争优势。

从这点来说,包含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泛珠合作,完全有可能创造出实现“两个大局”战略的新模式。泛珠合作则实现了一种“质的飞跃”,它把不同发展程度的地区“捆绑”在一起,在一体化的经济互动中寻求共同发展的可能途径。

这种混合型的区域发展形态,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在区域内外实行自由贸易,势将突破“东部-中部-西部”梯度依次发展的模式,使那些有资源禀赋和市场优势的地区克服区位劣势,水涨船高,乃至后来居上。泛珠合作,将进一步丰富“中国发展模式”的深刻内涵。

泛珠合作是对“中国和平崛起”这一宏大构想的有益探索

泛珠合作的影响不仅仅在国内,还体现在国际经济中。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在2010年启动,泛珠三角恰好处在核心区域,地缘优势突出,这给泛珠三角内外双向开放拓展提供了机遇。

在“9+2”体系中,这个“2”代表的是香港、澳门,这两个极之自由的经济体,使得泛珠合作一开始就具有了国际视野。而在走向国际的过程中,泛珠合作的实践,还是中国和平崛起的生动注脚。

基于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理想,中国向世界宣布了走和平崛起的道路。有人质疑和平崛起,是因为从历史来看,许多国家都是靠对外扩张和掠夺的方式获取资源、抢占市场而成为强国的,比如殖民地时代的英国、二战之前的日本等。这些人会问:对于经济飞速发展的庞大的中国,靠什么获得崛起所需的足够资源呢?

泛珠合作的实践,也许可以缩影似的回答这个问题。当初香港经济在高速发展后遇到发展空间小、生产成本高时,制造业就转向广东,本地产业升级,发展高科技和服务业。现在广东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同时在能源和自然资源等方面受到了比较大的制约。泛珠合作以市场为纽带,这就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间平等互利地实现了产业转移和资源互补,彼此扩展了发展空间和获得了发展所需的资源。

这表明,如果有一个比较完备的自由流通的市场存在,当一个地方的崛起遇到瓶颈时,完全可以通过和平的、互利的方式获得解决。香港特区与广东是如此,一个省和另一个省也可以如此,国与国何尝不能如此?

因此,泛珠合作的探索,不仅对于中国的崛起,而且对于世界范围内的合作和发展,都可能提供值得重视的宝贵经验。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人们欣喜地看到,经过3年多的“磨合”,“9+2”的机制正在发挥作用,新的合作领域、新的合作方式在社会、经济各个层面上都有创新和探索,形成了基于实际寻求合作,立足特色加快发展的健康局面。这正是“泛珠”合作实现共赢的生机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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