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媒体舆论案例

2023-04-11

第一篇:突发事件媒体舆论案例

面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与媒体应对

正确理解政府与媒体之间的关系

政府和新闻媒体可以说是一对“欢喜冤家”,彼此之间的关系既是相互合作、相互依赖,但有时又会产生矛盾。政府工作需要通过媒体来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媒体也对政府部门丰富的新闻资源更欢迎。同时,媒体是社会舆论的重要监督力量,有对政府部门实施监督的义务。面对媒体有失客观的负面报道时,有些政府部门无疑会感到愤怒和委屈。其实,政府部门和媒体之间的关系并非对立,只要从大局出发,把握住了相互需求,相互体谅,努力实现双赢,很多方面会取得一致。如果我们只考虑自身需要,不考虑媒体和群众需要,强硬要求发布对自己有利的消息,不准发布不利消息,不仅会引起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的反感,也违背了政府执政的基本原则。

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策略和方法

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关键是提高舆论引导的有效性。政府部门通过对外加强沟通合作,对内强化自身素质,提高媒体应对的能力,增强舆论引导的有效性,争取社会舆论的主动权。对外沟通合作要求有关部门要善于和媒体搞好关系,要以交朋友的态度,以诚相待、主动沟通、加强联系,通过媒体来促进政府的工作,以新闻的形式来达到宣传意图,有效扩大正面评价,及时化解或减弱负面评价,塑造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优化政府工作的外部环境。 常态工作中的媒体应对。一是搭建与媒体的互动平台,定期发布消息,加强交流,增进感情,实现双赢。建立定期的新闻发布会制度,主动、诚恳地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充分向媒体提供政府工作信息,达到实现政务公开和占领舆论阵地的双重目的。同时,还可以定期或不定期根据工作的需要举办见面恳谈会、听证会等,及时向媒体通报情况,倾听媒体的意见和建议,以赢得媒体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做好舆论引导的策划。在新政策、新规定以及工作推进中的新举措出台前,预先制定舆论引导的工作方案,以保证舆论引导在前。根据政府工作进展,有计划、分阶段地进行舆论引导,既有效地开展了工作,又避免引起媒体的负面炒作。

突发事件状态下的媒体应对策略。处理突发事件媒体舆论应对的策略主要在于,通过与媒体的合作,快速收集事件信息,发布官方信息,解疑释惑,最大限度地控制危机信息传播,化解或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害。其中,在信息发布上主要体现三说原则,即抢先说、不断说、统一口径说。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该立即启动舆论应急预案,主动联系媒体,力求在第一时间准确发布信息,及时、坦诚表明官方的立场态度、处置意见和工作进展,才能抢占先机,赢得主动,引导受众理智客观地看待问题,平息萌芽中的受众非理性舆论压力。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恳谈会、听证会等互动形式,及时答复来自媒体的各种质询,有针对性地向媒体做好说明解释,不给媒体进行炒作性报道的机会。同时,还可以组织正面宣传,树

立正面典型,引导媒体和公众更多地关注正面信息。对内强化自身素质,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领导干部媒体应对能力和水平,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处理突发事件媒体舆论应对还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逐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舆论应急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媒体定期联系制度,使政府与媒体之间形成“宣传策划—媒体报道—群众关注—群众支持”的良性互动关系,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二是充分利用官方新闻资源,构建权威性的新闻发布平台,统一口径,统一新闻源,进行有效管理;三是加强干部培训,把“如何处置群体性事件、如何面对媒体”作为日常教育内容,加强与媒体记者的互动,提高应对媒体的能力;四是把培养高素质的行政人员队伍作为一项长远的工程来抓,建立完善选人、培训、管理、激励机制,逐步提高舆论引导工作的能力,为舆论引导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第二篇:从郭美美事件看网络媒体的舆论引导

一、事件回顾

第一阶段:郭美美微博炫富,引发微博用户广泛议论和强烈质疑,并对其进行人肉搜索。 第二阶段:中国红十字会在网络上对“郭美美”事件作出回应和解释。

第三阶段:网民仍然怀疑作为郭美美的钱财来源,质疑中国红十字会募集到的善款的去向。网民调查,出现新的质疑,引发网络舆论。

第四阶段:传统媒体跟进,引发了社会民众更广泛的反应。

第五阶段: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慈善事业整体遭遇严重的信任危机。

二、事件分析——网络媒体在舆论引导上的利与弊 利:

互联网的及时、互动、海量的特点,解决了传统媒体在信息传播上的时间、空间的限制,从技术上赋予了公民公开表达的权力,从而使公民有了表达意见的平台,能引发舆论。 武汉大学教授沈阳对此事发表了意见:

天涯在此次事件中充当了人肉搜索大本营,信息公开的发源地,网友娱乐的公开舞台。而微博则提供了一个信息快速扩散,形成事件引力的急速传播平台。微博在汇聚意见领袖的观点的同时,也给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提供了一个发声的话筒。因此微博起到了挖掘机和发大器的作用。

在互联网平台上,每个人都有表达意见的机会,网民可以提出质疑,进而对公共人物进行监督。在此事件中,对于郭美美及红十字会的质疑,引发舆论浪潮,继而引起社会对红十字会的关注与调查,这是网络舆论的积极一面。 弊:

互联网上网民众多,良莠不齐;进入互联网的门槛很低,传播迅速,信息真伪难辨。 互联网上的谣言泛滥、侵犯隐私、群体极化成为网络媒体舆论引导的阻力。

1、从郭美美事件扩散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人肉搜索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人肉搜索”,借助全体网民的力量,固然可以让恶人无处逃遁,但也常常伤及无辜,更有甚者会触及法律底线。

事件中,网民对郭美美的网络搜索及各种调查,无疑是一种人肉搜索,后来网民对其进行语言攻击,引发一场网络暴力。

中国特色的网络“人肉搜索”是中国公权力不彰的一种网络代偿现象。如有过当行为自有现行法律去规范。有些人无视公权力不彰之现 实而紧盯“人肉搜索”的负面作用,无疑是作恶者的帮凶。

2、在郭美美事件中,网友的不少猜测后来都被证伪,网络成为谣言的集散地。

3、郭美美事件后被证实秦火火、“立二拆四”等是幕后推手。 网络推手,又名网络推客,网络策划师,懂得网络推广并能应用的人。推广的对象包括企业,产品和人。

目前国内网络推手已经逐渐走向组织规模化,不少网络推广团队公开声称承接以下项目:“歌手艺人网络上全面推广、为个人博客网提高流量、为歌手或企业或个人代笔写作(职业枪手)、事件的炒作与宣传”。

郭庆光认为,由于此行业没有形成成熟的行业伦理规范,为吸引眼球、追求商业或其他利益而进行恶性炒作,便成了一种流行的手段,这非常令人担忧。“提供信息的行业和从业人员都在处于无规则的情况下,导致不明真相的网民做出错误的反应和判断,这并不是非常健康的一种现象。”

此事件后,公民对红十字会的信任急剧下降。8月份,全国各地媒体纷纷报道,红十字会捐款数目急剧减少,深圳媒体更是报道“郭美美”事件之后,深圳红十字会收到的社会捐款几乎为“0”;同时全国各地都有报道红十字血液中心遭遇“血荒”,由红十字会负责的社会献血活动遭到冷遇。

三、事件启示——加强网络监管

1、网络舆论是反映社情民意的公共舆论空间,它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有利于

促进网络道德建设和网络文化建设。

其积极方面体现在:一是网络舆论开辟了民众诉求的新通道。民意反映的集约性、普遍性、可视性在网络舆论得到最为显明的反应。

二是网络舆论成为了社会监督的新手段。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从来没有像网络舆论这样明显。

三是网络舆论拓展了把握民意的新途径。对于以往依靠传统方式了解群众利益表达与诉求的政府部门而言,网络实现了官与民的“零距离”接触,建立了一种崭新的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

2、网络舆论又会引发情绪型网络舆论蔓延、网络假新闻混淆是非、网络舆论"话语权"被少数人垄断等消极的社会效应。

其消极方面体现在:一是情绪性发泄比较明显。网络开放性、虚拟性的技术特性则给情绪性舆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传播空间,于是得以在网络中大量传播。 二是虚假性信息比较突出。网络虚假信息丧失了网络舆论应有的信息功能,使公众难以辨别周围世界,容易引发社会动荡,不利于社会和谐。 三是随意性言论比较普遍。网络的匿名性及隐藏性使网民对于他人的随意攻击和谩骂成为一种可能,这种攻击都是以骂人和损人为主,而不是以探讨问题、研究问题的心态来写文章,多是极端的人身污蔑与攻击,随意性特征最为明显。

3、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和管理,加强网络监管,必须坚持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大做强重点网站及论坛、将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快速反应的舆论引导机制、不断提高网民的责任意识。

四、总结

1、互联网在舆论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出舆论的新特点:自发性、鲜明的指向性以及诉求的直接明确。

2、网络舆论是公共意见的表达,但是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和外在客观条件的限制,舆论并非在任何时候都是正确的。

3、作为网民,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是网络推手,因为我们所说的每一件事,每一个字,都有可能被转发、被评论,所以,我们要为自己所说的每句话负责任,遵守网络规范,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1]李志伟.从媒介生产看传统媒体对网络舆论的建构与重塑——以“被就业”事件为个案研究[J].新闻世界,2010(8). [2]李良荣.新闻学概论(第五版)[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 [3]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4]陈墨BJ.网络推手[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86895.htm?fr=aladdin,2014-5-20

第三篇:浅析媒体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舆论引导功能 ——以抗震救灾报道为例

浅析媒体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舆论引导功能

——以抗震救灾报道为例

摘要:建国以来,我国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且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传媒事业的蓬勃发展,让新闻媒体在参与国家经济、文化建设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出来。在我国,新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对国家的各项社会事业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新闻事件、突发新闻事件中,诸如非典事件、飞机失事、洪涝灾害以及地震、火山爆发等等,由于其具有不期而至的突发性和严重的危害性,使得这一类事件总是对社会迅速产生巨大的冲击力和震撼力,在极短的时间里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和热点。5月12日的汶川地震带来的破坏是巨大的,面对着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新闻媒体就必须担负起重要的责任,发挥新闻媒体在突发新闻事件中的舆论引导功能,迎接突发事件中社会各界对新闻报道提出的挑战,这也是新闻工作者应该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关键词: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媒体的责任;人文关怀;地震事件

引言

所谓突发事件是指那些突然发生、带有异常性质,人们缺乏思想准备,也无法预先掌握的能引起人们关注和兴趣的事物或现象,并对人类的生存和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或影响①。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和危害性或危机性的特点,公众的信息需求显得比平时更为急迫,政府和媒体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信息显得十分重要。

突发事件已经成为新闻媒体快速反应能力、准确判断能力、创新策划能力、整体协调能力等媒体综合实力的检验和体现②。近年来的突发事件种类繁多,规模较大,定格在我们记忆中的是一幕幕的惊心动魄:2005年的印度洋海啸事件、2006年的虐猫事件、“馒头血案”事件,以及2007年的华南虎事件、2008年初的艳照事件、雪灾事件„„这些突发事件性质和影响力各不相同,冲击力、影响 ①赵士林 突发事件与媒体报道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6年4月出版 12页

②李思屈《传媒文化及其权力现象——“传媒权力论”之一》,《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5期

- 1要通过它及时有力的宣传报道,完成党和政府的舆论喉舌的监督功能。关于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直播报道

在对突发事件的报道中,谁能在第一时间提供最快信息,展现真实场景,报道最新动态,谁才能赢得受众的青睐③。在受众对信息和新闻审美立体化、多元化、近乎苛刻化的今天,直播新闻是报道重大新闻事件和公共突发事件最有时效性、效果最好、影响最广泛的传播方式。

在国外,一些突发事件成就来一些知名的媒体,例如半岛电视台,国内媒体同样也是如此。5.12汶川大地震,让四川遭遇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中央电视台及四川台在报道地震的时候,受到新闻界的好评。这期间,全国各地人民都在往灾区捐资捐衣物,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地震以来,各类媒体的表现是令人满意的;传媒人用自己的立场、精神、专业在尽职尽责,特别突出的是中央电视台的直播节目,可是说把当下电视媒体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致。快速即使的报道,让全国乃至世界上关心这件事的人的以了解事件的进展,全面多点的报道,让震区内震区外的人,知道了自己此时此刻该做什么。人们常说,受灾的人非常需要心理抚慰和引导,震区之外的我们看到同胞受难,同样需要心理抚慰。CCTV的直播节目,不仅以“快”、“全”在报道着震情,实际上也在给震区以外的人做心里抚慰。中央电视台的现场直播是媒体做好突发事件报道的一个重要渠道。

(二)多层次全方位报道

在抗震救灾报道的过程中,国内的各种媒体对受灾区的报道可谓是全方位、立体式的报道。从传统媒体的广播、报纸、电视到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各家媒体都会使用浑身解数、全副武装,对突发事件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新闻报道,增强信息的传播效果。传媒的发展,受众对信息需求的品味也在不断提升,而对重大新闻事件和公共突发事件,受众早已不满足于动态消息的简单报道,而是在广度和深度上有了更多的诉求。在圆满完成这次事件的报道中具有来以下的特点:一,是要闻报道,突出最重要的新闻事实;二,是深度挖掘,通过深度报道的方式报道受灾群众的自救以及灾区的各种最新的援救进程,呈现最具新闻价值的新闻事实的细节;三,是即时评论,其中包括民众意见、学者意见、官方意见等多层面的意见兼容,以便为受众提供一个价值判断的参照框架。可以说,在这次的抗震救灾报道中,新闻媒体的报道准备做的十分的充实。

③刘恒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第2页

- 3次。④

(二)鼓励灾民自救的信心

在灾难面前,新闻报道的力量除了让全国的观众及时了解到灾情外,更重要的是要能够通过新闻报道,鼓舞民心,引导灾民实行自救。在看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临受灾现场指挥军队抢救幸存者的时候,看到我国公安部、武警部队等各大部门联合抗灾,给灾民们带来的是党和政府的关怀。看到国家领导人亲临灾区,便感受到我们全国人民增强了夺取抗灾胜利的信心!

灾难面前的死伤和恐惧,是人和动物共有的,媒体不该去渲染它们,媒体该浓墨重彩报道的是面对灾难的生命的坚韧,因为人类就是凭这种信念应对难以想象的灾难。都江堰虹口乡,一个以漂流运动闻名的小乡镇,地震发生后,95%的房屋坍塌。虹口与世隔绝。4位英雄临危寿命,用柴刀硬生生开辟了一条“天路“,消息从这里传递,伤员从这里抬出,村民从这里转移,物资从这里运送„„6000民众和游客终见生机。这是成都商报的报道,给抗灾的胜利增添了胜利的信念!

(三)架起政府连接群众的桥梁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舆论导向正确,就会成为影响我们改革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⑤。可见,营造一个和谐成熟的舆论环境对我们的社会发展极为重要,尤其是在重大的突发新闻面前。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很好的契合了政府和民众的需求,充当了政府和民众之间的桥梁,使得“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成为现实。对于政府来说,这些新闻报道间接的缓解了民众的政治热情,消解了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对于民众而言,这些新闻报道使得各种不同利益群体有了说话的地方,有了表达意见的渠道,自然会受到双方的欢迎。地震发生后不到一个小时,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就开通了24小时直播的特别节目,节目以播报、访谈、连线等形式,同时借助画面、图像等手段不间断地向观众提供灾情信息,呈现政府与民众齐心协力抗震救灾的感人场景。广播媒体,特别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受灾地区电力中断的情况下,以颠簸信号向哪里传达党和政府的慰问以及全国人民的关切,给灾区群众以强大的精神支撑。媒体的尽善尽美的表现,赢得了党政府和民众的高度信任,架起了党政府和民众连接的桥梁。

④ 方汉奇:《第一时间 第一现场》,新闻写作,2008年第6期,第5页。 郭建:⑤《浅谈新闻舆论导向》,《江源》半月刊网络版,2006年03 上半月

- 5东西,尽量买东西。第四,悬挂美国国旗。第五,像平常那样从银行里取钱等等。类似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它们的效果是很明显的。面对着这样一个突发性事件,美国媒体与政府达到了空前的团结。因为,管理危机是政府和媒体共同的责任。

4、创建和谐的社会心态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虽然这是中央领导之间下达的文件,但作为党和政府舆论喉舌工具的新闻媒体,在面对突发新闻事件的时候,让灾民,乃至全社会的灾民能够鼓起面对灾难的勇气和树立战胜困难的决心,让百姓看到新闻报道的力量。2003年黄河开封兰考段发生险情,《开封日报》不但及时反映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灾民进行及时转移,妥善安置,大力救助的情况。同时派出记者深入到灾民安置点,如实反映灾民衣、食、住、医、学等方面的状况。报社副总编辑刘会敏深入到灾民帐篷中,实地采访灾民的吃住及孩子们学习的情况,写出了《这道坎我们一定能够过去》的现场报道。《汴梁晚报》及时发出“秋风呼啸,气温骤降,灾民急需御寒衣物”的呼吁,这些报道凸显了以人为本,体现了人文关怀,突出了灾难性报道的贴近性,引起了读者的共鸣,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凸显了媒体在安慰民心,创建和谐社会心态中的重要职能。

四、媒体如何在突发事件报道中更好地发挥舆论引导功能

地震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然而它留给我们的除了灾难带来的恐惧外,还有全国人民拧成一股绳的团结的力量。在这次灾难中,新闻工作者成为了除救灾人员外人们关注的一个群体。在新闻报道领域,地震报道给新闻工作者很多关于突发新闻报道的启示。在我国,作为党和人民舆论喉舌的媒体,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有责任、有义务做好新闻报道,这是媒体实现舆论监督职能的一项的重要过程。但对于媒体来说,要顺利的完成这个任务,就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事件的重要性,迅速对事件进行快捷的处理和报道。具体的来说媒体报道中发挥舆论监督职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避免失语现象出现

在面对重大突发新闻事件报道的时候,新闻记者有时候会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舆论宣传的能力得不到施展,导致新闻记者在新闻报道中的失语,更有的甚至是新闻记者的新闻报道的职业道德扭曲,导致有偿新闻等不良现象的出

- 7职责。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的宣传舆论主管部门和主流媒体必须重视、研究、解决建立突发事件宣传报道机制,提高主流媒体舆论引导能力问题。

2、进行突发事件报道的策划

新闻时间报道的策划,就是把社会需求的各个方面结合起来,我们现在形象的说法叫把党和政府想说的与人民群众想听的结合起来,通过对生活中发生的事件、出现的现象、展现的苗头,进一步认识、发现、开掘,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新闻信息的需求。突发新闻事件报道具有重要性、权威性、显著性等特点,社会影响大、受众关注度高。比如疫情报道、非典报道、撞击时间等等,这类报道一般是不可预知的,这类报道的策划,就是要在有限的版面和时段里,策划出新闻报道该从什么角度下手,如何最快、最准确地报道好新闻信息,引导好受众的舆论方向。

总体看,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时效有了很大提高,受众的满意度也是比较高的。地震过后,媒体的报道中充满了人民子弟兵不畏艰险的身影,各地群众踊跃捐款的爱心„„透过媒体,受众看到的是政府的爱民形象、国家的凝聚力,展现了中华民族的坚强、成熟与奉献精神。

(二)做好新闻报道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在完成了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前期准备后,接下来新闻工作者要全力以赴地进行突发事件的现场采访以至完成事件的全部的报道过程。

1、快速进入新闻现场

很多情况下突发事件是在记者接到消息后感到新闻现场的,这个时候记者要尽自己的所能,努力地快速第一时间赶到新闻现场,了解并记录下事件的全过程。同时还要协助相关部门,对如何做好这一突发事件的处理进行研究和磋商。这是时候还要注意的就是,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中,由于多家媒体的参与,这就需要在新闻报道之前,对新闻事件的报道视角进行规划,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了整个事件宣传报道口径与基调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与时间赛跑,与生命接力。中央各主要媒体均在第一时间对四川汶川大地震进行了报道。5月12日14时28分汶川发生地震,14时45分新华社打破常规发出第一条英文快讯。随后第一时间根据中国地震局震情通知,向全世界发布了权威、准确的消息。14时56分,新华社从成都发出第一张图片,时效领先全球各大媒体。

2、及时发布灾情,主导社会舆论

突发事件,必定会在群众中引起惶恐、忧虑等不良情绪,社会不稳定因素也

- 9知情权;成为党和政府舆论的监督者,协助党和政府保证社会的稳定,共同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

参考文献:

[1] 《洪水突袭四川》,《经济观察报》特别报道版,2004年9月13日, [2] 冯颖平,《及时、准确、有效——谈突发事件的渐进报道》,出自中国新闻研究中心,http://www.cddc.net/xuexi/7.htm [3] 《新闻法规须知》第30-

32、33-34页,学习出版社1994年版 [4] 本文所引法律、法规条文,均见中国法库网

[5] 《政府必须告诉我们什么中国》,《新闻周刊》,2003年06月05日 [6] 刘恒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P2 [7] 张明杰著,《开放的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第1版

[8] 韩大元,《试论行政机关公开公共信息的理论基础》,载《河南政法管理墙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

[9] 陈力丹,《对以往重大信息发布指导观念的反思》,北京.在“‘重大突发事件下的社会调适与传媒应对’学术研讨会”的发言,2003年7月12日 [10]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1月版。第959页 [11] 《特大事故几乎都暗藏腐败 国务院官员评价舆论监督》,中国青年报,2002年3月27日

[12] 张明杰著,《开放的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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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简析网络媒体舆论监督

——以“南京徐宝宝事件”为例

作者:于松明

摘要:本文通过对“南京徐宝宝”这一新闻案例的分析,阐明了网络媒体在新闻报道和传播中的优势,并罗列了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不足以及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探究解决这些不足的途径,使网络舆论监督更加完善。

关键词:“南京徐宝宝”; 网络媒体; 舆论监督

In this paper, by analyzing the case of Nanjing xu baby to clarify the advantages of network media in news coverage and dissemination and list the shortcomings of network supervision by public opinion as well as the influence on society, exploring the answer to the problem , to make the network supervision by public opinion more perfect.

Keywords: Nanjing xu baby; Network media; Supervision by public opinion

网络是自报纸、广播、电视三大主流媒体之后迅速发展起来的“第四媒体”,以其及时、快捷、公开发布信息,发挥着其他媒体无法替代的传播功能;而它的开放性和公众参与性又使受众在接收信息的同时及时作出反馈,从而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人们畅所欲言,通过 “发帖、灌水、加精、置顶”等形式对各类新闻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形成了一股强大的舆论力量,给新闻舆论监督带来了一场新的革命。

无论是2009年发生的“躲猫猫”、“楼歪歪”案,还是“杭州飙车”、“上海钓鱼执法”案,都是网络媒体通过舆论监督使问题得到转机并最终得到解决的成功案例。这里以前不久发生在南京儿童医院的“徐宝宝事件”为例,探析网络媒体在新闻报道和传播中舆论监督的优势,存在的不足,以及解决这些不足的途径。

一、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的优势

(一)网络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

2009年11月5日,一个帖子发在了南京西祠胡同社区“零距离”版,帖子称由于值班医生没有尽责,五个月大、患右眼眶蜂窝组织炎的婴儿徐宝宝在11月3日入住南京市儿童医院十几个小时后即死亡,并指出这家医院医生工作期间上网玩游戏,不顾病人家属一再请求,直至婴儿医治无效死亡。此贴一出,立刻在网上引起热议,致使“徐宝宝事件”在论坛里迅速“发酵”,成为南京最受关注的公共事件。11月7日,南京儿童医院医务处对这一事件作了答复,简要介绍了事件经过和与家属的沟通,否认医生失职一说。11月9日,《人民日报》在12版用了近两千字的篇幅刊发了关于“徐宝宝事件”的报道,南京市儿童医院的说法与之前依然相同。中央媒体的介入和院方的不认账,又一次让网络民意沸腾,最后促使第三方调查组成立,真相被一一还原。

其实,在“徐宝宝事件”发生一开始,网络媒体就承担了急先锋的角色,它率先为公众打开了知情权的大门,使公众在第一时间知道了这样一件令人发指的事情,并逐步了解了事件的全部真相。这充分说明网络媒体自身具备的诸多优势:

首先,广泛的群众基础。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0年1月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网民规模较2008年底增长8600万人,年增长率为28.9%。①鉴于网络的特殊性,网络媒体不像传统媒体那样以一个组织或一个机构为传播体,而是每一个网民都是一个传播体,他们来自天南地北,跨越了传统的地域局限,他们代表社会的各个阶层,传达了社会各界的声音。因为拥有如此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大面积地传播,原本发生在南京的“徐宝宝事件”迅速传播到了全国各地,变成了全国人民共同关注和讨论的话题,这是传统媒体很难达到的效应。

其次,传播形式的多样化。网络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传播方式的飞跃,改变了传统的传播技术,使传播的内容更加丰富,传播的形式更加多样。网络媒体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向受众传播信息,以视觉与听觉并重的立体感吸引着受众。在申讨南京儿童医院不负责任致五个月大婴儿死亡的帖子中附有徐

宝宝生病前的可爱照片,让网友们真切地感受到那个仅五个月大的生命曾经鲜活的存在过,却因为医生的失职在医院消失了。这样的传播形式使报道更为形象、直观、立体、增强了感染力和影响力,很容易引起受众的共鸣。

再次,作为网络媒体的受众——网民,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传播形式,更可以随时随地关注事件的发展动态,时时刻刻发表自己的见解,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掌握了选择信息的主动权。在“徐宝宝事件”中,网民们根据自己的判断,对医生、医院、医疗主管部门的解释和辩解,坚持提出自己的看法,大有“刨根问底,真相不明决不罢休”的劲头和毅力,质疑之声铺天盖地,这是其他媒体很难能做的到的。

(二)网络给予了公众话语权

在传统媒体中,“话语权”主要掌握在媒介资源的控制者手中,广播、报纸和电视表达得更多的是经过筛选后的“公共意见”,或者说是与官方基本一致的主流意见。然而,机会均等、平等参与、自由讨论才是理想状态的公共领域的特征。网络传播的出现无疑为公众提供了新的话语平台。当今社会政治与社会生活的宽容也极大地鼓舞了网络上发出自由的公共声音的力度。②

2009年11月4日,“徐宝宝事件”在南京儿童医院发生后,当地媒体并未对此事进行报道,据西祠胡同社区“零距离”版版主周桂华说,家属是在联系了南京各大媒体没有结果后才到论坛发帖的。由此事件才在网络这个大平台上蔓延开去,许多网民积极发帖、跟帖、回复,有的是想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有的质疑医院不承认失职的答复,有的指责医生的不负责任,有的安慰患儿的父母••••••院方公布的第一次调查结果疑窦重重,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质疑。公众以自己的方式证实着自己的存在,体现着对社会生活的关注,表达了自我言说的权利,而网络为公众自由表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话语空间,人们在一个共享的空间中聚集在一起,作为平等的参与者面对面地交谈、发表意见。③网络媒体对“徐宝宝事件”的发展来说就是这样一个公共领域,为公众提供自由、公共的话语交流平台,公众可以随心所欲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发泄自己的不满,表达自己的支持。有些网站还进行民意调查测验,了解受众对这一事件的看法态度,使得民意的表达更加畅达。

(三)网络使公众实现了监督权

由于传统媒体是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这一社会角色,所以在信息传播之前要担任好“把关人”的职责。“徐宝宝事件”发生后,传统媒体并未及时发出报道,主要是因为传统媒体在发布信息之前要考量事件的真实性,然而寻找真相的道路不一定是通畅和开放的,很多时候会遇到许多方面的阻力或干扰。但是,网络媒体一般可以不受那么多的制约,它淡化了“把关人”的角色,使每一个网民都有做传播者和受众两种身份的机会,可以尽可能地为公众提供全面的信息和发表言论的平台,由于“把关人”的缺失使这些没有经过过滤的网络民意信息反馈更加真实,从而真正地实现监督权。当千千万万个网民共同关注“徐宝宝事件”,一起指责儿童医院的不负责任,一起怀疑政府部门首次的调查结果,一起呼吁还原事件的真相,一起期待公平公开的调查实施,一股强大的公众舆论的监督力量在无形中给了政府部门巨大的压力,于是第三方调查组成立了。这是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下,政府部门成立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第三方调查组,对“徐宝宝事件”进行第二次调查。此次调查推翻了第一次的调查结果,真相终于在舆论的期待声中浮出水面。在“徐宝宝事件”中,网络媒体营造的公共话语空间所产生的舆论号召力和舆论监督力,已远远超过了任何一种传统媒体。下面我们通过一张表格了解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的差异(见表

1):

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的差异

监督主体 监督权行使者 监督权的行使 监督力度

传统媒体 公民 媒体 间接 弱

网络媒体 公民(或网民) 公众(或网民) 直接 强

1由于网络媒体让公众获得了直接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成了监督力量的主体,从而使得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更加具有时效性,更加公开和透明,更加具有参与性,让监督的力度更加强大更加广泛。都说网络是“高度的放大器”、“快速的传播器”,它随着时代发展应运而生,也为时代发展所利用,相信在网络的聚光灯下,公众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将更加全面和真实,社会的发展也会因为有了公众的监督而加快脚步、更加和谐。

二、网络媒体舆论监督中的不足

网络是近年来继报纸、广播、电视三大主流媒体之后兴起的第四媒体,虽然借助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网络媒体在迅速发展壮大,舆论监督也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网络舆论的监督技术尚未成熟,其中存在着很多缺点和不足,大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信息失真

开展舆论监督的前提就是保证信息的畅通和真实无误的传播。然而由于信息的真实性无法核实,时常导致网络信息失真,这是网络媒体最致命的缺陷,也违背了新闻最基本的真实性原则。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的时效性是传统媒体无法超越的,网络上的大量信息由于没有监督把关机制,一经广泛传播,立马家喻户晓。然而,这些信息有很多是夸大事实,甚至扭曲本性的,这对于新闻所要求的真实、客观是很不负责任的表现。

“徐宝宝事件”发生之初,人们谈及此事就会简而言之是儿童医院医生上网“偷菜”导致徐宝宝耽误治疗死亡。这是因为徐宝宝的父母在网上发帖称值班医生毛晓珺只顾上网“偷菜”不愿替宝宝看病,大多数网民看到此帖积极回应甚至转载到其他各版,纷纷指责这位“偷菜”的失职医生。然而,过了一个星期后才由调查组的电脑专家使毛晓珺医生“沉冤得雪”,原来他玩的不是“偷菜”,而是围棋。网络上“三人成虎”的言论屡见不鲜,谎言重复了一千遍就不知不觉地成了真理。“徐宝宝事件”刚刚要淡出公众的视线,“徐宝宝事件后遗症”又充斥着我们的眼球。网上又有网友爆料,毛晓珺因不堪舆论压力之重负自杀了。网上又是你一言我一语评论着此事,可人家“毛医生”活得好好的。

建立在失真了的网络信息的舆论监督,没有了监督的基础只能说是儿戏,不但丝毫没有监督的力量,对今后的舆论监督效力也带来了严重的副作用。

(二)话语权失衡

话语权是网络媒体舆论监督不同于传统媒体的主要表现之一,然而因为舆论监督还不成熟,使得话语权并不能让所有的公众都能运用自如。网络营造的虚拟空间本身就和现实有一定的差距,再加上人的情绪因素和网站可能的其他因素,往往使话语权不能充分真实全面地表达,使得舆论监督建立在残缺的基础上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一般来说,导致话语权失衡,影响网络舆论监督效力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情绪化言论;二是商业炒作。

“徐宝宝事件”中的当事人毛晓珺因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和其所属医院提供不实调查报告的包庇行为,在网络上都受到了关于医德的质疑和指责,甚至是谩骂。如果偏激或者极端的情绪化观点占据了上风,那么原本为了维护和谐的舆论监督就成了非正常的舆论暴力,可能对他人甚至是整个社会造成伤害。“徐宝宝事件”中,公众在质疑毛晓珺的医德、指责医院的包庇时,也不知不觉地加大了医患之间信任的鸿沟,加重了社会的信任危机,影响了社会发展的稳定性。

而商业炒作可以很简单地理解为某些个人或团体利用网络以盈利为目的制造言论,使话语权被控制在少数有目的人的手里进行商业性炒作达到他们期望的目标的行为。这种利用商业手段使话语权失衡,造成舆论“一边倒”状况,来混淆舆论监督的目的和方向,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达到盈利的目的。就如有些报纸、广播、电视媒体刊登或播放假新闻来赢得销售量或收听收视率的目的一样。在话语权失衡的前提下进行舆论监督势必降低监督的力度,从而降低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的权威性。

(三)舆论监督失范

纵观网络热门事件,那些事件中的主角基本上都被“热情”的网民人肉过了,自然“徐宝宝事件”中的失职医生毛晓珺也不例外。网民们往往披着正义的面纱,对那些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人肆意地搜索攻击,这种缺乏理性的行为逐渐演变成了多数人的“暴政”。每一个网民都把自己幻想成了法官或者正义的使者,

对人肉搜索的对象口诛笔伐,更有甚者将人肉搜索的结果公开贴在网上,让更多的人参与这场“讨伐”的舌战,使影响不再局限于个人,而是影响了整个社会的风气。这样的舆论监督无疑失去了原有的意义,甚至牵扯到了许多法律问题,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舆论监督的用意。

三、网络媒体舆论监督亟待完善

舆论监督是党和政府大力倡导的,网络媒体为之提供了宽阔的平台。但与其它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属新兴媒体。因此,建立在网络媒体基础上的舆论监督显得有些稚嫩和不够成熟,无论是技术层面还是操作层面都还处于初级阶段,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一)加强监督主体的自律

网络舆论监督主体的自律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网民自律的道德素养,二是网络服务商的行业自律。网络上的信息铺天盖地,常常让人眼花缭乱。网民应该具备对于各种信息的分辨能力,以冷静和理性的态度对此进行分析思考,让虚假的信息和偏激的舆论消失在萌芽状态。同时,网络服务商要加强行业自律,遵守职业道德,不发布和传播虚假有害的言论和信息,④以净化网络舆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法规制度的建设

网络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过程中,可能会造成监督失实、侵犯他人隐私、干预司法独立、影响社会稳定等不良后果。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来规范制约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行为。因此,制定关于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让监督行为有法可依势在必行。

(三)坚强政府部门的引导

在公共事件发生后,政府部门不能任由事态发展变化,而应积极、主动调查了解事件真相,以最快的速度公布于众,不要等网络舆论已经形成很大影响了才被动出面解释。在“徐宝宝事件”中,南京市卫生局网络发言人在南京网络发言人论坛上主动向公众公布了“徐宝宝事件”调查结果,受到了网友好评。

(四)加强与传统媒体的合作

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相比,优势已经逐步得到体现。 “徐宝宝事件”在南京儿童医院发生之初,宝宝的家属曾联系当地其它媒体,但是媒体没有在第一时间介入。而网络本身的开放性和参与性给了“徐宝宝事件”得以传播开去的机会,也使网络得到了首先开始参与舆论监督的机会,继而引发了其它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媒体的及时跟进。

虽然网络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优势不断显现,但并不能因此说网络可以取代传统媒体对公共事件、国家事务行使舆论监督权。相反,舆论监督欲发挥最大限度的威力还必须使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合作 ,“徐宝宝事件”后期,正是有了传统媒体密切关注,并共同呼吁成立第三方调查组、调动自有的专家资源对事件进行全面剖析,才将公众引导到更具建设性的思考方向。被誉为中国的“博客之父”的方兴东说:“传统媒体和网络的互动非常重要,是推进社会进程的一个有益组合,由网络爆料,传统媒体跟进,网络媒体再次评论,传统媒体再跟进„„这个过程是将事件进行深度剖析的过程,也是将争议推向理性的过程。”⑤将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结合起来,互补优势,推动舆论监督健康、长远地发展。

注释

① CNNIC 发布《第25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来源于http:∥www.cnic.ac.cn info detail.asp?infono

② 孟锦、王逸涛,《网络“意见表述”模式与公共话语空间建构——析“两会”网络论坛类栏目之勃兴》,《新闻记者》,2005年第5期

③ 哈贝马斯著,曹卫东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年版,第15 页④ 王少磊,《网络传播与社会发展》,新华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

⑤ 《社会蓝皮书:互联网成为新闻舆论独立源头》http://www.zaobao.com/wencui/2009/12/others091221sb.shtml

参考文献

① 仲志远,《网络新闻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

② 王少磊,《网络传播与社会发展》,新华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

③ 关梅,《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的意义、问题与出路分析》,《新闻界》,2009年第3期,p87-p88④ 孟锦、王逸涛,《网络“意见表述”模式与公共话语空间建构——析“两会”网络论坛类栏目之勃兴》,《新闻记者》,2005年第5期

⑤ 哈贝马斯著,曹卫东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年版

⑥ 巢乃鹏,《从对抗到协商—以“躲猫猫事件”为例探讨政府网络舆论引导新模式》,《传播前沿》,⑦ 姚强,《突发新闻中媒体“话语权”》,《甘肃日报》,2009年6月3日第007版

⑧ 郑玥,《试比较网络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声屏世界》,2002年1月

第五篇:舆论监督与媒体自律

摘要: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大众传播媒介一直以来承担着报道新闻、引导舆论、传播知识、提供娱乐的社会职能,是党、政府和人民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媒体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如此重要的作用,以致于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对社会生活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而近几年来,媒体自身的问题越来越多的显现出来,对于媒介的自律和监督就显得尤为迫切。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正陷入严重的困境,必须探索其出路,使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媒体自律舆论监督 社会作用 360卫士和腾讯QQ 新闻工作者

前不久的360卫士和腾讯QQ大战,可以说是网络时代的舆论劫持,其中有背后隐藏的推手,他们已经自成体系,分工明确,有策划、有公关,甚至还有打手,形成了一股不小的势力,还有“网络水军”,通过各种手法几乎控制着国内所有的主流论坛和大量的网络水军,可以操纵舆论。而从媒体的角度来看,网络媒体为了吸引眼球,提高点击率,人为炮制社会热点制造轰动效应,对于反常的、异化的、丑陋的东西,网站不是将其消除,反而采取置顶、加精等方式加快去传播速度,这样的网络媒体,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道德操守。从这个事例的背后我们可以思考出许多问题

在现代社会,大众传播是舆论形成的重要途径,居于舆论先导地位的新闻舆论,对于社会舆论既是新闻传媒的一种导向,又是受众心声的一种回应。一个时代的社会舆论,总是折射出那个时代新闻舆论导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广度和深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我党开始重视舆论监督后,一些政府也出台了政策或法规以保障舆论监督的顺利进行。同时,一些新闻媒体也开创了舆论监督栏目,网络媒体也开始兴起,舆论监督取得了不少的成效,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应努力最终使舆论监督能够在我国的民主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监督的前提在于知情,最大限度地拓宽与群众交流的渠道,是开展舆论监督的基础性工作重点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人事任免,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都要及时反馈给新闻媒体,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既接受群众监督,又最大范围地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舆论监督的要义在于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自觉运用和依靠舆论监督推动和改进各项工作。舆论监督固然要揭露违法犯罪行为,批评不良社会现象,促进问题的解决。但是,舆论监督毕竟只有舆论的影响力,而无执法意义上的制裁性和强制性,不能直接解决问题。要使舆论监督发挥最大效能,关键在于建立相应的回应机制,从而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和相关组织“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作出回应,而不是仅仅依靠领导批示,按部就班地进行调查处理,只有这样,才不致贻误战机,真正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开展舆论监督的支点在于将舆论监督和监督舆论结合起来,形成舆论监督的良好导向。舆论监督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帮忙而不是添乱。党委、政府既要支持新闻舆论大胆地开展监督,反映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又要通过正确的引导,把困难、前景和希望告诉群众,把社会主义改革的前途、命运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增强社会凝聚力。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中外任何一家新闻媒体都把新闻的真实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但是,在我国某些新闻媒体,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或者为了获取某些经济利益,不顾事实的真相,任意对事件进行歪曲报道,或者遗漏重要细节,或者添枝加叶,更有甚者凭空捏造新闻。假新闻的出现是对新闻真实性原则的践踏,如果任由其自由发展,自然会伤害到真善美,而助长假丑恶。更为严重的是因为误传信息而影响决策,从而延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对于失实和虚假新闻进行监督的手段没有力量。新闻事业的社会功能之一是进行舆论监督,加强正确的舆论监督,对于新闻事业自身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

用。但是,一旦出现虚假的新闻报道,出现新闻记者索贿受贿的问题,国家新闻主管部门就显得软弱无力。究其原因主要是国家监督新闻媒体运作的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新闻主管部门监督执行的力度不够硬。

我们不能忽视西方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对我“西化”、“分化”的渗透以及对新闻队伍的影响;资产阶级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对新闻队伍的侵蚀也不可忽视;腐败分子和别有用心之人拉拢腐蚀媒体从业人员的现象,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新闻队伍中,违反宣传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记者、编辑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舆论监督稿件,那些该报,那些不该报,那些要早报,那些要晚报,那些该发“内部参考”,那些该发“公开报道”,一概不理,一意孤行,一味“求快”,“抢发”、“抢报”、“炒作”案件报道,这样势必出现干扰大局的噪音、杂音,干扰党和政府的正常工作,干扰政法部门查案、办案,不是帮忙,而是添乱,也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纠正。

以上问题,虽然是发生在少数媒体、少数媒体从业人员身上,但这些不正之风损害新闻工作的声誉,弱化了新闻的公信力,干扰了舆论监督的健康发展。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因此媒介要想更好的发展进步,必须要首先从自身找原因。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自律工作机制。媒体自律,可以为媒体赢得较大的有弹性的活动空间,为寻求更大的自由,媒体必须要实现有效的自律。

(一)加强记者的法律素养

记者在提高新闻技能的同时,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养法律意识,明确采访活动要受国家安全制度和社会公共秩序以及被采访对象权利的制约。新闻工作者要正确看待自己的权利,所谓记者是“无冕之王”的说法只是就职业特征的范畴而言,而不是说有什么超越法律的绝对权力。某电视台一法制记者为调查一个丈夫包二奶的情况,将话筒和镜头对准这名男子让其公开承认,弄得当事人无处遁形。之后,这名记者又带着受害的妻子寻找丈夫的情人,导致现场当事人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场面无法控制。在这里,记者策划并成为新闻事件的导演,违背了记者客观记录的职业准则,还侵犯对方的多项民事权利。还有记者为了调查文物盗卖情况,竟然冒充文物收购人员,诱惑盗墓人实施犯罪。记者为完成报道事先设置的议题,设置陷阱公开引诱人犯罪,自己的行为也涉嫌犯罪。凡此种种,都将媒体的采访行为置于法律上的不利地位,媒体形象也因此大打折扣。

公信力是新闻媒体取信于社会和公众的基本条件,也是影响媒体品牌塑造的重要因素。违法的采访只会大大削弱媒体的公信力,由此而导致民众对媒体的不信任,会让媒体的新闻采访活动越来越难以开展。因此,应当增强新闻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这样素养并不在于能背下多少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精神的建立,特别是明确自己作为新闻主体面对采访对象时要承担的法律义务。有了这种法律精神,传媒才能减少被动,增加主动。

(二)加强记者职业道德修养,杜绝恶意新闻炒作

《国际新闻道德信条》指出:报业及所有其他新闻媒介的工作人员,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公众所接受的消息绝对正确。他们应当尽可能查证所有的消息内容,不应任意曲解任何事实。反观媒体热炒的几起食品问题的“冤假错案”,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先有个别媒体爆出“猛料”,随后大批媒体纷纷跟进,造成以讹传讹的新闻媒体间议题设置的互动,最终形成“舆论监督”的高潮。在这一过程中,很少有记者对这些“猛料”调查取证,对消息来源实行“二次监督”。 以舆论监督之名,行恶意炒作之实,是记者在食品安全问题报道中职业道德缺失的一个特殊表现。这种将媒介自身的特殊利益暗含在道德化的陈述之中的做法,比一般的新闻炒作更能误导公众和舆论,其危害性也更大。因此,媒介在此类问题上不能见利忘义,而应该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肩负的社会责任,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实事求是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总之,舆论监督工作需要社会舆论的支持,需要社会各方面、各部门的理解和配合。媒体发展到今天,从报纸、杂志等纸制媒介到广播、电视,再到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每一步都是跟我们的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密不可分的,可以说媒体的发展是伴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作为上层建筑领域的新闻媒体和其所生产的精神产品,是这个社会有机体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新闻媒体的良性发展对于整个社会的良性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对媒体的监督有既有利于媒介自身的发展,形成健康成熟的媒介生存环境,也有利于社会秩序的良好发展,更好的保证受众的知情权,更有利于保证新闻媒体在法律、法规的制约下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新闻工作者作为舆论监督的主体,新闻工作者只有在自身的思想深处真正树立起搞好舆论监督工作所必需的角色观念,舆论监督工作才会有原动力,才会健康、顺利、有效、正确地进行。

参考文献

[1]陈力丹,我国传媒的自律和他律[J].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9)

[2]林希斌:《舆论监督:改善我国政府当前工作的有效路径》,《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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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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