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选人用人新动向

2023-06-15

第一篇:中组部选人用人新动向

中组部印发意见 加强选人用人监督 严明组织人事纪律

2014年01月26日07:13来源:人民日报

人民网北京1月25日电(记者盛若蔚)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意见》指出,最近中央颁发了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这既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章程,也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的用人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意见》强调,要严格把好廉政关,认真调查核实人选对象的有关问题反映,查阅和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深入考察了解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要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论是集中换届还是日常干部选拔任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坚决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那些搞不正之风的人不仅捞不到好处,而且受到严厉惩处。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说情打招呼等问题,一律从严查处。要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用人等失职渎职行为,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要加大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检查用人程序是否合规、导向是否端正、风气是否清正、结果是否公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规用人案件,要予以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意见》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组工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颜晓峰认为,《条例》和《意见》的出台,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纯洁用人风气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贯

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成部分。社会需要监督,包括权力监督,干部任用监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内容,也就是用人权监督。监督也属于治理,干部任用监督是政治、政党、政府治理的关键问题。我国古代的吏治一直重视采取措施,使优秀人才进入官员队伍并得以重用。监督有效得力,反映了治理效率高、水准高。监督疏漏乏力,实质上反映了治理上的问题。由于治理水平尚待提高,所以不少规定、标准、要求,执行不力。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违规用人问题仍时有发生,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干部群众反映强烈,这表明了加强干部任用监督的重要性。但监督又不仅仅是监督问题,系统、科学、严格的监督,需要以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完善、提高为环境条件。这也是党和国家完善制度与推进治理同步深入,从制度自觉到治理自觉,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深意所在。

最后,颜晓峰强调,贯彻落实《条例》和《意见》,要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有规必依、执规必严,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要把加强干部任用监督放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来推进、来筹划,用治理理念严格监督,用治理方法改进监督,用治理成效促进监督,使得完善治理与加强监督相得益彰。例如,现代国家治理更加强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法治是治理的灵魂。对于干部任用工作来说,就是要增强《条例》的权威、《意见》的约束,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徇私情、不坏规矩,真正让法规条例硬起来、管起来,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这样,才能培养出、建设好一支担当历史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甄小英指出,《意见》出台的直接背景是为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采取的重要举措,即制定与《干部任用条例》相配套的保障制度。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看,《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的出台,是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三中全会决定。

甄小英谈到,《意见》突出了制度的衔接、配套,在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监督制度化建设方面,迈上一个新台阶。我们党在选人用人方面有不少制度,在党内监督方面也有不少制度。但一些制度的执行效果不佳,除了制度内容方面存在缺陷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不配套、不衔接、不协调,有碎片化现象,

没有形成制度有效运行的体制机制。《意见》的制定,就是总结了党内制度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制定了与《干部任用条例》相衔接、相配套的保障制度,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这种制度的配套衔接,使选人用人工作监督的制度化迈上一个新台阶,体现了提高党内法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自觉性。

甄小英认为,《意见》强调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对德的考察。看平时、重一贯表现,准确识别干部,防止考察失真失实。总结了监督实践和制度创新的经验,把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制度,丰富了监督检查形式。最后,她强调,制度的“威力”在于执行、落实。贯彻落实《意见》不仅是组织部门的事,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事,上下结合,党内外齐努力,才会使好的制度转化为选贤任能,清洁用人风气的强大推动力。

第二篇:习近平选人用人新理念

2016-08-18 16:58 学习中国

【学习索引】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人用人问题是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出了一系列选人用人的新理念。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伟大的斗争,宏伟的事业,需要高素质干部。我们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请随“学习中国”小编一起学习。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惟贤惟德,能服于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根本标准,目的是要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德,主要体现在理想信念、党性修养、道德品质、思想作风等方面;才,就是干事业的才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凝练而科学地概括了党的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既要求德与才缺一不可,又突出德的主导作用,强调选人用人要坚持以德为前提、以德为基础、以德为先决条件。

三国时期,刘邵在《人物志》中曾提出“德才兼备,聪明平淡”的识人选人原则。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我们党始终强调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并把德放在首要位置。早在1938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就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在几万万人的大民族中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没有多数德才兼备的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周恩来同志也曾强调:“挑选干部的标准,政治标准与工作能力,两者缺一不可,而政治上可以信任是先决问题。”陈云同志也具体阐述过德才兼备标准,强调“德才并重,以德为主。”习近平指出:“好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同时,好干部的标准又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革命战争年代,对党忠诚、英勇善战、不怕牺牲的干部就是好干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懂政治、懂业务、又红又专的干部就是好干部。改革开放初期,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知识、懂专业、锐意改革的干部就是好干部。现在,我们提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等具体要求,突出了好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概括起来说,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总书记用辩证统一的思维将“德”与“才”两者的关系有效揭示出来,使“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更加具体并与时俱进。

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要正确把握德与才的辩证关系。“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德是才的统帅,决定着才的作用的方向;才是德的支撑,影响着德的作用的发挥。与才相比,德始终是第一位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就是选人用人要以德为前提、以德为先决,同样是能力强的干部,谁在德方面表现更加突出,就先提拔重用谁。对于在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干部,本事再大也不能提拔重用。俗话说“就怕流氓有文化”,对已在领导岗位上且品德有问题的干部,应坚决拿下。当然,强调以德为先,也决不能忽视才。“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一个干部有德无才,政治上虽然可以信赖,但难以托付重任,也会让人民失望。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必须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作为一个整体来认识、来把握、来贯彻,既要把好政治关、又要把好才能关,真正把那些品德好、同时又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的干部选拔上来。

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要把握好干部的德。朱熹云:“涵养、致知、力行三者,便是以涵养为首,致知次之,力行又次之。”“以德为先”,是用人标准的本质和核心,是选人用人的根本所在。“德”必须驭“才”,“才”必须从“德”,绝不能舍本逐末。现在一些干部出问题,多数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人民群众对一些干部的意见,也主要集中在“德”上。要建立健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考察监督机制,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一条重要原则,是党的先进性的本质要求。在选人用人上,是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还是任人唯亲,拉山头,搞小圈子、小团体,是区分马克思主义政党与非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要标准。中国共产党除了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在选人用人上能够做到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用崇高的事业感召人才、培养人才、造就人才,为一切忠于人民、扎根人民、奉献人民的人提供施展才华的宽广舞台。

“古者圣王,甚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不嬖颜色。”我国古代就有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任人唯贤”的历史典故。不论亲疏贵贱,不论资排辈,有能则举之。95年来,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谱写了一个又一个光辉篇章,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党在选人用人上坚持“五湖四海”的原则,选贤任能,唯才是举,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都聚集到党的事业中来。在党的历史上,虽然曾经有过王明、张国焘搞宗派主义而导致革命严重受损的教训,但总体上,党内没有形成过强烈的派系斗争。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他强调:“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这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邓小平同志曾语重心长地说:“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呐!很多失误就从这里出来,错误就从这里犯起。”无数事实表明,坚持“五湖四海”,就会群英荟萃,人才辈出,事业兴旺;搞小圈子,“一朝天子一朝臣”,必然正气不彰,人心不齐,事业不振。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不拒众流,方为江海。在选人用人时,必须具备宽阔胸怀,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广开进贤之路。境界决定眼界,胸怀决定视野。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出发,扩大识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广开进贤之路,不拘一格选人用人。境界源自公心。“任天下之大,立心不可不公”。有了公心,就能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不为个人得失所困,不为人情关系所缚,不为歪风邪气所扰,对干部一视同仁;就能宽厚待人,着眼于人的长处,取大功,略小过,不以个人好恶衡量人,不以完美标准苛求人,不以才华过己妒忌人;就能抛弃个人恩怨,容忍和团结各方,启用那些与自己意见不同甚至曾经反对过自己的人。坚持五湖四海,要敢于打破地域、身份、学历等方面的束缚,破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在更大的范围内发现和选拔干部;要敢于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思维定势,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凭德才用干部,唯才是举、任人唯贤。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自2011年试行以来,今年已是第6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也在2014年首次开展的基础上,继续试点。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彰显了中央在干部工作上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决心。公开遴选与选调为优秀基层干部铺设了“高速路”、提供了“直通车”,在全党树立重视基层一线、倾斜基层一线的干部工作导向,优化了中央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为建设高素质中央机关公务员队伍开辟了良好渠道。习近平指出:“党和人民事业要不断发展,就要把各方面人才更好使用起来,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我们要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广开进贤之路,把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等各方面优秀人才吸引过来、凝聚起来,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是党对组织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的源头保证。所谓事业为上,就是要从党的事业出发选拔干部,选用那些真正有事业心、能干事创业的干部,像习近平所说的,“坚持党的原则第

一、党的事业第

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所谓公道正派,就是选人用人要讲党性、讲原则,不讲关系,不循私情。毛泽东同志说过:“在干部政策上要坚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风,反对不正派的不公道的作风,借此巩固党的统一团结。”组织部门改进作风,最核心的是坚持公道正派。实践告诉我们,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道正派用人,投机钻营者就无机可乘,搞歪门邪道的人就难有市场,否则,各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就会泛起和蔓延。

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要严格、准确、全面地把握中央提出的选人用人标准,坚决防止选人用人的片面化。组织工作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人,必须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做到全面准确把握,努力为党的事业负责。

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要严格程序,坚决反对选人用人上的形式主义。要切实防止程序上都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要求,而选出来的干部实际结果让群众不满意。要做到既走好程序又要达到效果。一是要严肃工作纪律。组织部门一定要讲纪律、执公正,不要把选人搞成作秀、造势。二是要立规矩、守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三是要吃透情况,真正了解干部。古人讲,“世上最难之事莫过于知人”,要知人善任,全面了解干部情况。四是要正确集中,防止假民主,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程序落实到位。

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要着力选拔实绩突出的干部。古人说,“位必使当其德,禄必使当其功,官必使当其能”。对广大干部来说,只有立足于“干”,才能称职尽责;对选人用人来说,只有着眼于“干”,才能选出党的事业需要的干部。习近平指出:“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使那些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群众拥护的干部,那些说话办事有灼见、有效率的干部,那些对上对下都实实在在、不玩虚招的干部,那些清正廉洁、公众形象好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使那些享乐思想严重、热衷于形式主义、严重脱离群众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凝聚党心民心。”

“尚贤者,政之本也。”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习近平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我们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原则,真正把优秀人才聚集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中来。

责编:熊

第三篇:选人用人论文:如何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如何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近年来,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在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带病提拔”问题仍较为严重,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影响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败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组织人事部门的声誉。如何严防和纠正干部“带病提拔”,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是摆在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通过调查分析感到,当前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必须突出“三个导向”即:鲜明地突出忠诚干净担当、不让老实人吃亏、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严把“五关”即:过好群众关、严把廉政关、严守程序关、筑牢纪律关、强化任职关,才能真正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主要抓住五个方面。

一、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

选人用人导向是从政环境的风向标,是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如果用人导向不正,危害的是政治生态的源头。选人用人导向是我们的事业成败兴衰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必须要旗帜鲜明。从调查情况来看,一些有推荐干部权的领导,在选人时,喜欢推荐唯命是从的“老实人”,鞍前马后的“自己人”,上级授意的“心上人”。而真正敢讲真话,能干实事,勇担责任的“刺头”、“异己”往往受到排挤和冷落,在一些单位形成了干得好不如说得好,能力强不如“跟得紧”,本事大不如“关系硬”的不良风气,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因此,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必须要突出用人的导向,给群众一个明显而又正确的信号。就是要鲜明地突出忠诚干净担当导

向。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要选拔重用信念坚定、心系人民、襟怀坦白的干部,坚决不用信念动摇、背离人民、欺骗组织的干部;选拔重用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品行端正的干部,坚决不用目无法纪、以权谋私、道德败坏的干部;选拔重用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敢抓敢管的干部,坚决不用投机钻营、敷衍塞责、揽功诿过的干部。要鲜明地突出不让老实人吃亏的导向。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荆州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求真务实、踏实肯干、敬业奉献,担负起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要鲜明地突出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导向。基层一线是磨砺干部的练兵场,要严格把握基层任职经历,把干部放到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的农村基层历练成长,对长期在基层一线、窗口一线、复杂一线工作的同志要多加关心留意,注重选拔那些在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磨砺成长起来、有干事创业激情、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

二、要确立严格的选才标准。

有标准才有质量,选拔一名优秀干部,如同车间制造一个合格产品一样,都必须要有标准这个硬杠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五条标准既是为好干部画像,也是我们选好用好干部的根本标准。当前,一些单位和组织为了照顾情绪,考虑平衡,缓解矛盾,释放压力,在选拔干部时,人为的降低标准,有的甚至不顾标准要求,随意造假、蓄意美化、人为“插花”,把选拔干部这个严肃的工作当儿戏,丢了尺度,没了标准。选拔干部是一件重大而又认真的工作,容不得参水和作假。因此,要严格对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全面考察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严格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等重点信息,防止不具备资格条件的干部成为选拔对象。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一个干部光有才不行,光有德也不够,有德无才难成事、有才无德坏大事。要把“德”作为用人的第一道门槛,对道德败坏的干部坚决不用。尤其要加强对廉洁自律情况的考察,对廉政不过关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不廉无以立身,不勤无以成事,干部的能力也至关重要。当前,全市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艰巨繁重,需要一支有能力、敢担当的干部队伍。选拔干部必须突出能力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把能力作为衡量和评价干部的重要指标,形成尊重人才、崇尚能力、选贤任能的用人氛围。

三、要形成规范的工作程序。

选拔干部讲程序,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讲原则、讲条件、讲规矩。个别单位和领导为一已私利,体现个人意志,研究干部搞一言堂、一支笔,不按干部选拔的原则来,既没有标准也不讲规矩,还有个别单位对上一年绩效考核后几名的同志,也违反规定动议使用,形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要严格遵循“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的任免程序,按规矩来,按程序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充分发挥程序择优功能和把关功能。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该请示上级研究决定的事项决不能自作主张,对本级管理干部的任用,不符合程序的坚决不研究,该按规矩办的决不能搞例外,防止程序空转。对新提拔任用的委任制干部要坚持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干部选拔任用要实行全程纪实制度,对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的重要信息、运作程序、责任人等进行翔实记录,实行“账簿式”管理,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机制。

四、要体现充分的群众意愿。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心里有一杆称。选人用人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体现民意。我们的干部来自于群众,又生活和工作在群众中,干部的思想作风、政治素质群众最清楚,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群众最了解。可以这样说,广大人民群众才是选人用人最好的“伯乐”,只有坚持依靠群众识人选人,才能有效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增强干部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观念,才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从调查来看,一些单位不顾群众意见,甚至不顾群众

反对,把群众意见大,百姓反映差的个别干部用了起来,视群众的意见为耳旁风,还有的走不到群众中去,更不听取群众的意见,无视群众的知情权和推荐权,工作随意性大。干部选拔任用后,工作的主体是群众,如果违背群众意愿,把不该用的干部用了起来,党委(党组)就失了威信,丢了信任,干部的工作就会很被动、难开展。因此,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多听取群众意见,扩大民主范围。要扩大群众知情权,增强选人用人透明度,实行“阳光操作”,让广大群众做到心中有数;要扩大群众参与权,强化选人用人公认度,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干部推荐考察工作中来,把群众评价作为衡量干部的根本标准;要扩大群众监督权,确保选人用人准确度,在干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引入群众监督的机制,用群众的“法眼”来甄别干部。

五、要遵守严明的选人纪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严明的组织人事纪律,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就可能出现偏差。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必须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从调查的各级党委选人用人情况看,所有党委(党组)都把选拔任用干部的相关规定“上了墙”宣传,“进了本”学习,纪律挺在了前面,各单位都能按照选拔干部纪律要求抓落实,但纪律问题只能更严,不能放松。选任前

,要严明纪律要求,抵制不正之风,不给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投机钻营者机会;选任中,抓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讨论决定等环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有关人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选任后,对选人用人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构建任前报告、事中评议、离任检查、违规追究的全程监督链。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发现和反映的违纪问题,要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对查实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查处的违纪案件,要及时通报;对惩治违纪行为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组织和人事部门要建立实名推荐倒查机制,采取“谁推荐、谁负责”的方式,用铁的纪律把住干部“入口关”。各级党委(党组)要负起责任来,对推荐对象严格把关,既要把好能力水平关,也要把好党风廉政关,客观公正地评价被推荐对象,为上级党委选用干部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第四篇: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 提高干部选人用人公信度

——石阡县开展党建工作专题调研的实践与探索

河坝场乡组织委员 雷晓鹏

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逐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这不仅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任务,也为做好整个干部人事工作指明了方向。7月26日—27日,结合我乡工作实际,通过个别采访、交心谈心、征求意见等不同形式,对全乡股级以上干部、村两委负责人、离退休干部代表、驻村干部代表开展调研,就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提高干部选人用人公信度进行了实践与探索,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践与探索

(一)‚公推票决‛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任免决策中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对乡科级领导职位实行公开推荐,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公推票决‛制选拔任用干部,是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框架内,综合吸收了当前干部制度改革的一些成功经验,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一种探索。一是实现了提名的民主化,解决了少数人初始提名的弊端。‚公推票决‛制,把干部选拔任用人选提名权交给了广大干部职工,让干部选拔任用从提名阶段开始就臵于阳光之下,公开透明,使更多的人获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更多的人来当‚伯乐‛,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最充分地收集大多数人了解掌握的信息,反映大多数人的意志,从源头上把好选人关,避免用人失察失误,增强了干部选拔机制的客观性、公正性,把群众公认、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发了干部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公推票决‛过程中,要旗臶鲜明地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选人用人标准,向全社会展现了重视真才实学、尊重民意的选人用人标准,树立了重能力、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公推票决‛制的实施,给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人提供了施展才华的机遇和舞台,进一步倡导不事张扬、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和‚老黄牛‛精神,增强了干部的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了他们不断加强学习、完善自我、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使干部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三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在‚公推票决‛过程中,要经过组织推荐、民主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广泛推荐,使符合条件的干部人人都有推荐和被推荐的权利,扩大推荐范围,为选好人用准人拓宽了视野、增添了空间,营造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四是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效避免干部‚带病提拔‛。采用‚公推票决‛的办法选人用人,干部拟任人选须经过组织推荐、群众打分、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环节的层层严格把关,最后才递交上级组织部门研究票决,较好地堵住封官许愿的口子,杜绝找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等不良风气,有效避免干部‚带病提拔‛和‚突击提拔‛,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用原则,创新公正、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的管理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都起到积极作用。

(二)“两推一选”“公推直选”村‚两委‛班子成员,扎实抓好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2013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按照“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党员直选、公开承诺”六个环节推选产生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改变过去党委提名,党员选举,党内分工的做法。通过推行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两推一选”、“公推直选”和‚海选‛工作,村干部的年龄、知识、能力结构进一步优化,从“源头”上加强了村干队伍建设,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有利于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群众广泛参与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推荐选举,众多的民心,广泛的民意更能把德才兼备、致富能力强、个人威信高、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群众推选进村级领导班子,提高村“两委”班子整体素质。同时,通过实施“两选联动”,达到了村党组织委员选举与村委会选举的协调一致,相互统一,便于实现“两委”交叉任职和书记主任“一肩挑”,有效地解决了村级“两委”两张皮问题,增进团结,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各项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二是有利于巩固党的基层执政基础。通过“公推直选”有效地导入了村民选举制度机制,扩大了党内民主,使广大群众对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提名、推荐拥有发言权,为党组织提供了一个自下而上取得群众信任资源的渠道,增强村干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从而巩固和维护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合法性,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河坝场乡坪中村原支书刘榜安通过“公推直选”再一次当选支书后说:‚通过‘公推直选’了解到群众对我非常信任,使我增添了无穷的力量,今后的工作干劲更足了。‛三是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由于村级“两委”班子由党员群众推选产生,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按照竞选时的承诺和任期目标,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具体措施,调整经济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稳步增加,村容村貌明显改善,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各行各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如普兴村安康当选村支书后激动地表示:‚我决不辜负党员群众的厚望,力争在三年任职时间内,做完我该做的工作,与中国梦一道实现普兴村的‚梦谣‛。四是有利于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走好群众路线。“公推直选”出来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来自于群众,植根于群众,群众观念明显增强,宗旨观念更加牢固,能够自觉地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主动改进工作作风,尊重农民,爱护农民,诚心诚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使党组织真正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进一步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如河坝场乡金岩村新一届村两委班子通过“公推直选”产生后,立即兑现竞选时的承诺,组织修建好了通村硬化公路建设,动员群众发展烤烟基地250亩,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呈现出村风文明,村民团结的浓厚氛围,倍受群众拥护。

二、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主要问题

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问题,主要还是干部选拔任用‚不公、不信、度不够‛的问题。所谓‚不公‛,就是选人用人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不信‛,就是群众不信任、干部没信心、党委政府没信誉;‚度不够‛,就是信息公开程度不够、选拔政策了解程度不够、干部群众参与程度不够、社会各界认可程度不够。归纳起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人用人信息不够公开透明。广大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信息公开需求是全方位的,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干部群众对于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需求既有职位空缺情况,又有初始提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考核情况,还有干部实绩等各个方面的情况。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干部工作的封闭性、神秘性仍然存在,从调研情况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公开的范围不广。许多党员和群众对拟任干部的基本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运行情况及政策要求缺乏了解,掌握的信息少,存在‚有限人知情,知情内容有限‛的情况。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多。一次干部选拔任用的完整过程历经多个环节,其中公开的往往不多,很多时候仅仅限于初步考察人选、重点考察对象和任前公示三个环节,但干部群众最为关注的是谈推、票推结果的现场公示、确定初步人选、重点考察对象的要求与依据,是得票多者或是需要具备其他什么条件才能作为重点考察对象、组织的酝酿和决策等环节基本上是封闭的,影响了干部群众对组织考察干部的公信度。三是公开的渠道单一。干部工作经常公开、定期公开的制度还没有有效建立,除了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方式,普通群众了解干部工作的渠道不多。

(二)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健全。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干部工作制度,但是制度还不够完善,缺少配套措施,不能做到以制度的完整性来保证选人的科学性。如初始提名由谁提名、在什么范围提名、如何落实提名责任等要求不明确;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公示制、票决制的范围和方式亟待改进;选举制度公开性、透明度不够,存在尊重选举人意志不够的问题;由于缺乏岗位职责规范和任期目标,对不同类型干部实绩的考核没有明确标准,是否称职、胜任,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评价,导致干部正常退出缺乏评定标准,使许多相形见绌的干部甚至是群众公认度不高、反映较差的干部因缺乏手段难以调整下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缺乏科学界定,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缺乏制度保证;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虽有要求,但执行宽严不一等等。选人用人制度体系设计的不完善、不配套,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的地方或部门,干部选任初始提名权仍然掌握在‚个别人‛手里,将考察对象的条件设臵限制,实现考察人选的‚对号入座‛,其他选任过程就是把‚个别人‛的意见程序化、合法化,严重影响了干部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民主推荐,就是按‚个别人‛的引导选出‚意中人‛;所谓考察,就是按‚个别人‛的意愿用票决的方式推出‚内定人‛;在一些地方或单位主要领导搞‚一言堂‛,首先提出某某同志如何优秀,值得锻炼,其他成员风大随风、风大随雨的自保心理严重,导致‚民意失灵‛。加之,干部退出机制和纠错机制不健全,导致出口不畅通、能上不能下,纠错不及时、拨乱不到位,从而了降低了公信度。

(三)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程序是实现民主和监督的必要载体,是规范用人行为的基本依据。没有严密的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就失去了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但在实践中,不按程序行事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有的图省事,对一些必要程序没有执行到位,甚至不执行,造成程序缺位;有的颠倒程序,转移群众视线,造成程序错位;有的搞个人内定,协调在前,过程在后,造成程序越位。长期以来,由于过于强调干部工作的保密性,使干部工作陷入了神秘化的误区,不少群众对干部工作缺乏了解,甚至造成误解。在选拔形式上,由于有限竞争、公开选拔没有形成常态化。而常规形式选拔干部中群众‚知情权‛往往落实不够,导致干部工作信息不对称,影响群众参与热情;有的即使采取民主方式,质量也不高。在民主推荐环节,有的虽然邀请了一定层次的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但由于对被推荐和测评对象、推荐职位缺乏深入了解,造成随意投票和盲目投票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不公开、不透明、考察结果不适度反馈,被群众视为假民主。以上种种程序上不规范和民主质量不高的现象,影响人们对选人用人的客观评价。

(四)选人用人监督不够到位。原中组部长李源潮同志在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指出:‚把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近年来一些地方在选人用人上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深入分析这种现象,根本问题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不够到位。一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科学机制尚未健全。有一些制度过于原则化和笼统化,缺乏操作性;有的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提出正面要求的多,具体实施细则少,奖惩措施跟不上。二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要环节的监督尚未取得预期成效。比如,民主推荐缺乏有效的监督,按主要领导的意志办事的问题时有发生。考察考核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监督难以到位。特别是初始提名,更是缺乏有效的监督。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难以追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很难区分,责任主体究竟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对不履行责任应给予什么处理等,没有明确具体的依据。

三、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几点思考

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着力探索解决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性问题和干部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大力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努力在选人用人上实现组织认定和群众认可的统一,不断提高党员群众对党组织选人用人的信任程度和对被选拔任用干部的公认程度。 一要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拔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入干部选拔制度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规范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用决策等环节的工作,积极推行‚公推票决‛、‚公推直选‛、‚公开竞争‛等选人用人制度,公道正派地选人,选公道正派的人,不断增强干部选拔工作的公信度。

二要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为重点,拓宽组织工作与社会的沟通渠道,进一步加大对选人用人工作原则、政策和程序的宣传力度,推进选人用人的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落实好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广大干部群众能对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三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逐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精心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将政绩考核的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工作中去,与干部谈话、激励、诫勉、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等制度相衔接,真正建立起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在干部政绩考核时,尤其是对单位‚一把手‛应规定任期目标,被考察的对象必须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承诺,任期目标要按进行细化,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一把手‛,在次年年初前给予降职至原级别,打破领导干部上任混日子图名谋利和能上不能下的消极怠慢思想,形成凭政绩用干部、有为才有位的良好氛围。 四要进一步抓好干部监督工作。防止和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切实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办事,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抵住说情风和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弘扬正气,严肃干部工作纪律,从而有效地防止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五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考察、决策责任制,严格实行‚谁推荐、谁签字;谁考察、谁把关;谁决策、谁负责;谁任用,谁承担‛的原则,对推荐失准、考察失误、把关失严,造成用人失误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考察任用的干部在三年内出现与考察时的能力不符等不适应现任职务的领导干部要及时启动责任追究倒查问责制度,除对任用的干部免职外,对考察的人员上报上级纪检部门查处,形成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良好氛围,真正选出品行好、作风正、有能力、干成事,且不负组织重托、不负群众厚望的优秀领导干部,为祖国富强民主和人民群众谋福祉,实现中国梦做好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组织保证。

第五篇:选人用人机制

习近平强调,成为好干部,就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干部要勤于学、敏于思,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丰富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打牢履职尽责的知识基础。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在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砥砺品质、提高本领。

习近平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

习近平指出,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要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确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风清气正。

习近平强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工作,要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给他们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

要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把那些坚持科学发展有韧劲、谋划科学发展有思路、推动科学发展有激情、实现科学发展有贡献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努力造就推动科学发展的骨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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