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2023-04-20

第一篇: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2011年至2013年4月,北科院发生安全事故多起。这些事故给我们的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物业公司协同校长办公会及保卫处等兄弟单位对学校安全工作齐抓共管,并根据北科院“单位多,人员杂,流动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物业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物业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物业公司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

组长:***

副组长:***

专职安全员:***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宿管楼宿管老师、各租赁单位负责人。

安全管理小组职责: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由副组长具体实施,统一协调部署物业公司安全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抓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1、物业公司每月要对各部门和各租赁单位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认真学习治安消防、防火、食品卫生、用水、用电安全,教育形式应多样化;多增加紧急疏散、灭火器正确使用等演练。

2、各部门及各单位要制定好本单位的单位安全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并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并报专职安全员存档。

3、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可以请消防队来校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

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在火灾发生时,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4、对三产单位定期开展食品、用电、用水、用气、采购、卫生等方面安全培训,要求各三产承办单位对其员工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5、对水、电、暖、司机班等重要部门,进行技能性培训,强调操作规程,重视安全检查,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做到天天说,天天查,天天落实。

6、各租赁单位对本单位的员工及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杜绝打架斗殴、偷盗、违规用电等不良现象。

7、每次教育、培训、以会代训均需记录,形成文字材料归档。

三、各责任人负责区域

物业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将安全工作分片划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各部门负责人、租赁单位负责人、三产单位承办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并与之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各单位配备专门人员作为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并与安全管理小组接洽相关工作。

1、专职安全员***同志负责物业公司所管辖范围(包括租赁单位、公寓楼、闲置教学楼、三产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并随时配合北科院的安全检查预防工作。

2、组员***同志负责三产单位的安全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所管辖单位财产及人员的安全工作。

4、各宿管老师负责所管辖宿舍楼的安全工作。

5、各租赁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租赁的房屋、财产、人员的安全工作。

四、加强检查、督查,齐抓共管,消除隐患,将安全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单位多,人员杂,流动大”,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加大,我们要以不变应万变,时刻牢记“警钟长鸣、重在检查”,安全检查要日复一日,预防是安全的主题,每天都是开始。

1、专职安全员负责物业所有管辖范围的安全检查,对各租赁单位要做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三产单位不定期安全工作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措施,对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范围包括:单位安全工作制度、应急预案,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安全隐患、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做到制度预案不健全不放过,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2、***同志负责每天对三产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范围: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食品安全、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是否有未过期的健康证、环境卫生、进货渠道、采购原材料、仓库、餐具用具消毒情况等,并将检查记录每周上报给安全副组长。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动力部每天都须对我们管辖设备如供电系统、锅炉、电梯、配电站、换热器和饮用水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检修,并定期接受供电局、煤气公司、技术监督局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年检测工作以保证设备和水源在正常范围内运行,保证设备的运行安全。

4、与租赁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并要求各租赁单位委派一名安全员与物业安全专员对接,共同管理安全工作,要求各租赁单位每日至少一次进行安全自查,作好记录,遇有问题及时解决,每月定期汇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遇有特殊状况立即向物业专职安全员汇报。

5、各部门每天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人、物、用电、用水、用气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健全防范、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正确应对,第一时间减小损失。

各单位做好防范预案及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并上报安全工作管理小组存档。遇到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正确应对。校园内保卫处的电话为***,请各单位牢记,遇到安全问题立即拨打。

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1、如发生火灾、用电事故、打架斗殴、损坏财产、偷盗等安全事故,产生极坏影响的,一经查实,立即对出事单位进行清出处理。

2、如发生火灾、违规用电等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全部停职检查(谁负责谁回家)。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出事单位须对损失进行赔偿,并根据物业公司相关规定交纳罚款。

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它需要长期、艰苦、大量细致的工作。全校上下要齐抓共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我们相信,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其它部门的帮助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所有困难,做好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物业公司

2013年**月**日

第二篇: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总经理安全职责

第一条: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条: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每季度组织一次公司安全委员会会议,专门研究公司的生产、消防安全及职业健康工作。传达上级的指示和决定,听取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和决定,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审定安全生产规化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五条: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坚持“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

第六条:组织对“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制度。

第七条:每季度领导组织一次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 第八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奖励基金,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增加防护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和进行安全奖励,并保证费用及时到位。

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第一条: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属地区域安全进行管理。

第二条: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部门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第三条:对新调入的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第四条:组织部门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方面的法律及制度规定,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第五条: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第六条:做好部门安全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各种技术资料、记录、台帐。

第七条:发生事故、障碍、异常时,要按规定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原始资料,并对其及时性、准确性负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八条:开好班前和班后会,上班前做好任务分工,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做好事故预想,使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下班后总结工作,找出经验教训,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对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的不良现象进行批评。

员工安全职责

第一条: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

第二条:自觉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新职工上岗必须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三条:精心操作,做好各种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第四条: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积极参加事故抢修工作,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第五条: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六条: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第七条: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第八条: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第九条: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上级单位和领导人忽视员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有权举报和控告。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检查制度

第一条:检查实行区域管理责任制。每月由区域责任人对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

第二条:“四大”(元旦、春节、五

一、十一)节日前及冬、春两季由公司组织部门负责人统一进行防火安全大检查。

第三条:每次检查都要建立专门记录,以便查对。

第四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能改的立即整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要逐级上报,并妥善采取预防措施,否则,因解决问题不及时而造成火灾者,要追究责任。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设备、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严禁用于消防工作无关的工作。

第二条:生产区域内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器材附近不准停放车辆,堆放物品和杂物。主要消防通道,要随时保证畅通,不准堵塞。

第三条:各部门的消防水系统,由所在部门负责维护检修,各管理单位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必须保持无堵塞、无漏水、无冻结,确保安全好用。

第四条:各部门若发现消防设备、设施、器材损坏、丢失,应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汇报。

第六条:因火险而动用消防器材、设施、设备者,事后应把动用原因、

地点、数量及时报告办公室,以便维修,更换补充。

第七条:灭火器材的配备、换药由办公室负责。卫生和维护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并具体落实到人,加强管理。

第八条:对违犯上述规定者,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公司重点部门防火制度

仓库防火制度

第一条:库区内严禁烟火,仓库周围不能堆放杂物,及时消除可燃废料。

第二条:库内照明设施必须采用防爆型,电源闸刀应安装在库外,库内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禁止使用电炉,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应按照规定存放,货架之间应留出一定的防火间距。

第四条:严禁在暖气片上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和烘烤任何物品,严禁乱扔乱用消防设施。

第五条:仓库工作人员应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遇火险情时能及时扑救。

配电室防火制度

第一条:严禁烟火,需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检查电源是否断开。

第二条:工作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配电室。严禁在配电室内堆放各种易燃物品。

第三条:工程维护部负责人为配电室防火责任人,负责配电室全面防火管理工作。

第四条:配电室不准乱接临时电源,在大修期间和临时检修时,要做到工完场净,不留火险隐患。

第五条:配电室的消防器材严禁乱用,有专人定期检查,使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第六条:必须学会使用现场配备的各种灭火器材,达到熟悉并会使用,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电缆间防火措施

第一条:封死电缆所有孔洞,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第二条:电缆必须刷涂防火涂料,设置防火阻段及设置防火门。 第三条:电缆间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电缆间内严禁使用电火焊,确需动用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并制定严密的防火措施。

第五条: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省电力企业消防器材配置基准》进行配置。

电缆的防火措施

第一条:防止电缆火灾延燃的措施有:封、堵、涂、隔、包、水雾和其它。

第二条:凡穿越墙壁、楼板和电缆沟通道而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及表盘等处的电缆孔洞、竖井及进入油区的电缆入口处,必须用防火堵料或其它阻燃材料严密封堵;靠近充油设备的电缆沟,应设有发挥延燃的措施,盖板应封堵。

第三条:如在已完成电缆防火措施的电缆层上新敷设电缆时,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

第四条:电缆坑道内每隔 60米划分防火陋段。

第五条:严禁将电缆直接搁置在蒸气管道上,架空敷设时电缆与蒸气管道净距离不少于1米(电力电缆)和0.5米(控制电缆)与油管道的净距离尽可能增大。

第六条:电缆夹层、隧道、竖井、电缆沟内应保持整洁,不准堆放杂物,电缆沟内严禁积油。

第七条:在多个电缆并排安装的场合中,应在电缆头之间加隔离板或填充阻燃措施。

第八条:进行扑灭隧道、通风不良场所的电缆头火灾时,应带上防毒面具及绝缘手套,并穿上绝缘鞋。

第九条:电力电缆中间接头和两侧及其邻近区域,应增加防火包带和阻燃措施。

物业公司隐患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中检查出来的隐患必须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监督责任人,采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闭环管理。

一、根据检查问题,检查部门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二、接到整改通知单后,整改单位应针对问题制订整改计划及安全防范措施,并按期完成整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整改时间的,整改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阐明延长整改期限的原因,延长期间的防范措施,并重新确定整改完成时间,以回执单形式报整改发出部门。

三、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后,报整改发出部门确认。并建立档案。

四、发现问题整改完毕后,整改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五、生产单位在生产操作、巡视检查等活动中,如发现事故隐患等问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如一时难以处理的,应积极上报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物业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为切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地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门负责人对部门管辖区域内安全落实专责。

二、部门负责人每周三前组织对管辖区域内安全卫生进行自查并整改。

三、公司每半月组织部门负责人对公司管辖范围内安全卫生进行一次统一检查。

四、办公室汇总检查内容,落实责任单位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做好督促工作。

五、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内容,由公司领导汇报集团进行整改。

六、在限期内未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公司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考核。

物业公司安全例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领导的会议精神和安全讲话内容,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及操作技能,特制定安全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二、做好例会记录,要求真实记录会议时间、主持人、参加人数、内容、缺席人员及原因等,并设签到记录。

三、例会内容:各部门讨论发言、汇报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情况,并对本月安全情况做出总结汇报。

四、会议上布置的工作要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各部门主管要将会议内容传达到每位员工,做到人人讲安全,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征求各部门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现场,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六、制定严格的安全考核制度。

第三篇: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郑州市西关虎屯小区火灾

6月25日2时50分,郑州市西关虎屯小区一幢七层居民楼因楼梯间配电箱内电气线路不规范连接,线路短路引燃配电箱和楼道内电动车、摩托车引发火灾。过火面积仅4平方米,共造成15人死亡,2人受伤。 在死亡的15人中,14人是被烟熏窒息、酌伤而死亡,1人是在一楼被火烧而死亡。伤亡人员全都是租住在该楼七层的某酒店女员工,年龄最大的48岁,最小的20岁。

汉阳区紫荆嘉苑小区电缆竖井火灾致7死12伤

7月11日23时27分,汉阳区紫荆嘉苑小区1号楼2单元电缆竖井起火。此次事故共造成7人遇难12人受伤,遇难者均没有严重皮肤烧伤,因吸入大量浓烟导致吸入性损伤窒息死亡。

经调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仅约1平方米,失火楼房存在3处明显消防安全隐患。首先,失火楼房楼梯间部分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没有起到防火隔烟作用,加剧了烟气的蔓延扩散。其次,就是疏散通道不畅。由于大楼投用不久,有的居民正在搬迁或装修施工,大量杂物被堆放在楼梯间内,使楼梯间通行不畅,在20楼,杂物几乎将楼梯间堵死。第三,部分人员在向楼顶疏散时,发现通向楼顶平台的疏散门被锁死,无法逃生,只得又冒着浓烟沿楼梯向下折返,因此有人被浓烟熏到。

苏州市虎丘小区火灾致2人死亡14人受伤

2014年7月16日凌晨3时左右,苏州市虎丘街道茶花社区一幢4层居民楼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14人受伤。经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为一楼楼梯间电瓶车充电引起。

鄂州市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为了规范和加强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新修订的《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进驻前应先了解住宅区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合格,是否有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并逐一核查建筑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水池等是否完好有效,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及时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及时进行整改。

二、定期对每个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防火门(含闭门器)等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三、9层以上的高层建筑步行楼梯应能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不能上锁);所有楼梯内禁止堆放杂物;制止乱搭、乱盖、乱建、乱锁行为。

四、定期对消火栓系统进行检查,保证消火栓开关、接口、水带、水枪完整,无锈死、无损坏丢失。每个消火栓都有水,屋顶消火栓压力流量正常,消防水泵启停正常,出水压力符合要求。

五、定期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末端放水实验,水泵、湿式报警阀完好,功能正常,水流、水压符合要求。

六、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有效。

七、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建筑地下室区域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八、消防控制室人员应经消防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格落实人员值班,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和报告。

九、所有管理及工作人员应当熟知火灾预防、初期火灾扑救、火场逃生、灭火器及消火栓的使用方法、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等常识;发生火灾时,应当及时拨打“119”报警,积极组织火灾扑救和疏散群众。

十、在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部位设立提示性标识,在重点部位设立警示性标识。

十一、电缆井、天然气井等竖井防火门应上锁,每层进行分隔封堵,禁止井内堆放杂物。

十一、法律职责 《消防法》第十六条:企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消防控制室应当24小时有操作人员值守,及时处理报警信号。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法》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服务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住宅区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内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以及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十二、相关法律责任

《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湖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五条:有关单位未依法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检测和维修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控制室没有操作人员24小时值守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湖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七条:有关消防从业人员未经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并持证上岗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录用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七十条:拒绝、阻碍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对履行职责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围攻、打骂、侮辱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业主及时联系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火灾隐患整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也欢迎大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投诉,投诉举报电话:96119(市消防支队)、3861560(市房产局物业科)。

鄂州市房产局物业科、鄂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宣

2013年2月

第四篇:某物业公司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安全、正常、有效使用。依据xxx体系文件《特种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物业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电梯的运行管理

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区电梯维保工作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并接受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

1、电梯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2、电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验证培训。每月应对电梯机房、使用情况、轿厢、维保单位维保情况、故障处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3、电梯每年应由xxx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一次检测,限速器每两年检测一次,检测合格后使用合格证应及时张贴在显著位置。

4、电梯保养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者进行此项工作。

5、平时电梯保养、维护、巡视及故障记录由维保单位进行,使用单位只做相关认可记录及签字。

6、发现电梯有严重隐患或电梯有震荡、异音、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并在维保人员到达时,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及时恢复故障问题。

7、在电梯运行中遇到突发问题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到现场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8、对投入使用的电梯原始资料及注册备案资料应有专人建档管理。发现电梯有严重隐患或电梯有震荡、异音、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并在维保人员到达时,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及时恢复故障问题。

9、电梯机房除电梯维保人员、消防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

10、严禁装运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严禁在电梯门外用水冲洗地面和物品。

11、电梯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在使用、检查电梯时不允许在门厅外用手扒启厅门;不允许作为载货使用,尤其是超长物品、易散物品等。

12、对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工作人员应积极进行劝解、告知。

13、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当班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人员,并安慰被困乘客,使其耐心等候,切勿自行开启梯门,以免发生危险。

二、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三、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四、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五、质量监督检查

1、管理中心事务员每日对小区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填写《电梯运行抽查记录》。

2、每月3号前事务员将上月《电梯运行抽查、考核记录》,交中心主任审核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按照维保合同中相关约定,按电梯维保工作考核实际得分情况支付维保费用,电梯维保费用计算公式:月承包费×乙方实得分数%.

3、在维保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物业管理部根据服务中心每月的《电梯维修保养考核表》,对电梯公司进行评定,以此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第五篇: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川正欣物业公司

安 全 经 营 管 理 制 度

1 安全经营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项目安全经营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经营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经营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经营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经营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经营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的安全经营规划及安全经营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经营会议,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经营形势,落实下个月安全经营管理目标。

4、公司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经营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经营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经营问题。

5、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经营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安全经营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经营,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经营检查。

2、安全经营检查的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经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经营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经营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经营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项目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应根据经营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公司及项目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

3 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秩序维护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各项目每日对项目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各项目应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公司应将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中所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项目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公司及相关技术人员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公司及相关部门。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各项目消防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员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2)消防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3)地面消火栓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4)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各小区的消防器材由消防员负责。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小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项目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项目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9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员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公司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公司申请,公司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10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员带领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12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3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15 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员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室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各小区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队长负责所辖楼宇内公共区域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2、安全保卫以固定岗、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形式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对各楼实行每天不定时两次以上的安全巡查制度,保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维护消防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完好有效状态。

3、保安员上岗时必须穿统一保安制服,佩戴工号牌、武装带、警棍、对讲机等,军容严整,热情礼貌,正确回答业主和来访人员的提问,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对进出小区的可疑人员要严格进行检查手续,对装修和施工人员要凭保安部发放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出,禁止各类流动闲杂人员混入大厦。

5、大门岗要做好各种登记工作,对业主单位搬出贵重、大件物品离开大楼,必须有方兴物业公司发放的出门条,否则不予放行。

6、凡在大楼内施工或安装维修设备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先报请用能部同意,然后由保安部签发《动火许可证》,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7、消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观察。记录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处理火警的工作记录,遇有火警,按《火警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19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层建筑所属负责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安装大型壁挂广告,均应将设计图纸(方案、初设、施工图)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5、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6、经营或使用单位的职工应掌握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

7、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应急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8、建筑物内应按规定和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电话等设备;消防监控室应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9、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签定维护管理合同并严格维护管理,确保完整好用;未经安全员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停用或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10、高层建筑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检查、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21 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所属负责人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4、对入库车辆应确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确定地点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入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车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车库内不得设置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6、车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在醒目的地点设防火标志。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安全员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7、车库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他作业,严禁在通道上停车,严禁超量停车。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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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9、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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