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2022-12-17

第一篇: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

1 管理要素及要求 1.1 总要求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包括:管理方针、风险预控管理、保障管理、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综合管理、检查审核与评审。

1.2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方针

煤矿应制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方针,方针应: a) 经煤矿主要负责人批准;

b) 明确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总目标;

c) 包括遵守现行安全法规和对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 d) 体现对员工进行持续培训的要求; e) 针对煤矿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f) 形成文件,实施并保持;

g) 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其认识到各自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义务、责任; h) 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i) 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煤矿的发展相适宜。

1.3 风险预控管理 1.3.1 危险源辨识

煤矿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并确保:

a) 危险源辨识前应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b) 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c) 对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对危险源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危险源辨识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系统(采掘系统、机电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系统等)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d) 工作程序或标准改变、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和设施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

e) 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应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

1.3.2 风险评估

煤矿应组织员工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并确保: a) 对所有辨识出的危险源逐一进行风险评估,并对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风险评估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 b) 在以下情况时执行持续风险评估,并保留评估的记录: ——新改扩项目前;

——新设备、设施、工艺和技术应用前或有重大改变时;

——为特定项目(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尾、回撤,采掘工作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排放瓦斯、井下电气焊、大型设备安装与检修等)制定安全措施前; ——执行重大风险任务前; ——执行特定检查和实验前; ——审核发现重大不符合项;

——调查事故(包括未遂)暴露的新风险。 1.3.3 风险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应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b) 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c) 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d) 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e) 煤矿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1.3.4 危险源监测

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a) 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b) 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c) 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1.3.5 风险预警

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a) 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b) 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1.3.6 风险控制

煤矿应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a) 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b)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c) 制定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d) 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e) 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应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1.3.7 信息与沟通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煤矿应确保:

a) 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b) 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c) 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d) 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作业中存在不符情况,应汇报,并组织班后或作业后评估,并留有记录。

1.4 保障管理 1.4.1 组织保障

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a) 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b) 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煤矿最高管理者承担。

煤矿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1.4.2 制度保障

a) 煤矿应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b)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煤矿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c)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文件收发、归档应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1.4.3 技术保障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安全技术管理与控制程序,以消除和控制重大危险源。并符合:

a) 应优先采用国际、国内先进安全技术标准、方法、工艺、设备、设施; b) 应针对煤矿具体实际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1.4.4 资金保障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安全投入资金管理与控制程序,为实施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并符合:

a) 煤矿应对安全投入资金进行统一决策、管理、支配;

b) 安全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应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使用”的原则,确保专款专用;

c) 有专门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投入的安全资金有效使用。

1.4.5 安全文化保障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a) 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b) 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c)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煤矿的各项管理。

1.5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 1.5.1 员工准入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员工准入管理标准应: a) 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b) 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1.5.2 员工不安全行为分类

煤矿应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员工不安全行为分类应:

a) 具体、有针对性; b) 按照风险等级进行。

1.5.3 员工岗位规范

在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煤矿应制定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a) 种类齐全;

b) 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c) 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d) 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e) 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1.5.4 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

煤矿应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a) 结合煤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b) 涵盖影响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c) 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1.5.5 员工培训教育

煤矿应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a) 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b) 有足够的培训资源(师资、教材、资金、场所、设施等);

c) 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d) 每年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的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e) 每年末对上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f) 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培训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g) 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h)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i) 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j) 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k) 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l) 对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 m)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1.5.6 员工行为监督

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a) 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 b) 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c) 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1.5.7 员工档案

煤矿应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a) 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b) 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血型、持证情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c) 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1.6 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1.6.1 通风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通风管理控制程序,以控制和消除通风系统中潜在的风险。通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矿井、采区和工作面应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应设专用回风巷;

b) 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

c) 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d) 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e) 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以使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f) 局部通风机通风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设置同等能力的备用局扇,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g)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能够连续运转,应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1.6.2 瓦斯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通过瓦斯检测,及时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采取措施,确保井下各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煤矿应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并应:

——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

——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严格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实行群防群治; b) 煤矿应强化瓦斯检测,并应确保:

——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且人员配备满足要求; ——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相关入井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记录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

——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c) 煤矿应制定瓦斯隐患处理措施,并应确保:

——有瓦斯积聚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排放瓦斯前应先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并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

——每次排放瓦斯都应做好记录,建册登记;

——临时停风地点,应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长期停风区应在24h内进行封闭;

d) 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应采取隔爆措施,并应:

——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间设置主要隔爆水棚;

——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的其他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水棚;

——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

e)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瓦斯抽采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AQ 1027-2006规定,并按周期对抽采系统进行测定,确保系统参数合理、运行有效; ——地面抽采与地下抽采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应综合采取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措施; ——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应最大限度地抽采;

——矿井生产计划与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采掘生产活动应始终在抽采达标区域内进行;

——掌握瓦斯基础参数,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达到AQ 1026-2006规定的要求。

1.6.3 防突管理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应建立并保持防突控制程序,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有效控制突出风险。

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应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应经当地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防突专项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应移交生产。

防突管理应确保:

a) 突出矿井应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以确定煤层和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b) 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对于有突出危险煤层,优先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

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 区域防突措施;  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 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

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 工作面防突措施;  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 安全防护措施;

c) 突出危险工作面应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即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当措施无效时,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应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应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

d) 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揭煤作业前应编制揭煤的专项防突设计,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e) 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应设置采区避难所,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应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突出煤层的炮掘、炮采工作面应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

1.6.4 防尘管理

煤矿应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并满足: a) 矿井下列巷道应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主要进风大巷; ——主要回风大巷; ——主要运输巷;

——带式运输机斜井与平巷、盘区进、回风巷; ——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 ——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 ——转载点。 b) 所有水幕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在下列地点应设置净化水幕: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大于30m); ——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m-200m范围内);

——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 ——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 ——主要进风大巷、主要回风大巷。

c) 下列设备应设置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并确保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正常使用:

——采煤机; ——液压支架;

——综掘机、连采机、掘锚机。 d) 防尘基础管理完善: ——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定期冲洗; ——按规定的周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

——采煤工作面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 ——炮采、炮掘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等防尘措施; ——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完善;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

1.6.5 防灭火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并确保: a) 防灭火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b) 新建矿井、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应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每年对所开采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c) 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d) 防灭火基础管理符合下列规定:

——有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防灭火系统图; ——及时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

——有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帐、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 ——有井上、下防火措施。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有灌浆、均压、注氮等防灭火技术措施。

1.6.6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

煤矿应建立健全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以及时掌握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并可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控制。安全监控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安全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应符合AQ 1029-2007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

b) 甲烷传感器应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应准确,监控中心能实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

c) 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相关工作场所的非本质安全电源,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人员应撤至安全地点,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 d) 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 e) 相关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

1.6.7 采掘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a) 采掘设计应结合系统危险源辨识的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并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

b) 作业规程的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c) 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应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尾、回撤,采掘工作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等应制定专项措施; d) 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e) 对采煤工作面和采用锚杆、锚喷等支护的煤层巷道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断;

f) 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g)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

——应编制专门设计,并制定专项防治措施;

——应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冲击地压发生后,应做好调查及数据收集与分析工作。

1.6.8 爆破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

——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存放点周围环境、存放分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 ——发爆器及发爆器的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爆破材料运输方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爆破前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材料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的内容选取,按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6.9 地测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并确保:

a) 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b) 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c) 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d) 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更新及时; e) 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1.6.10 防治水管理

煤矿应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

b) 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c)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d) 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e) 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完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f) 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1.6.11 供用电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b) 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采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c) 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d) 煤矿机电设备应具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标志或证件;

e) 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防雷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 f) 大型设备检修应制定专项措施; g) 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h) 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i) 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j) 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1.6.12 运输提升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a) 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上述保护主要指: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速度、断带、防纵撕、逆止、自动洒水、电气闭锁、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限速、松绳、防坠、斜井挡车装置及跑车防护装置、机车行车保护、指示器失效、满仓及“信、集、闭系统”等保护。

b) 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查或测试;

c) 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d) 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e) 车库、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f) 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g) 运输提升设备检修记录齐全。

1.6.13 压气、输送和压力容器管理

a) 煤矿压气及输送系统设计应科学合理,并确保: ——压气设备配备齐全,设备数量、能力满足要求;

——定期对压气设备进行检修,安全阀和放水阀动作可靠; ——新安装和检修后进行打压试验;

——输送管路设施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有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办法。 b) 压力容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办法; ——有压力容器完好和存储标准; ——压力容器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台帐;

——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打压试验;

——移动式气罐有便于区分类别的颜色和代码; ——不同气体的气罐分类存放,有防倒装置;

——气瓶有防震胶圈、安全帽和减压器,乙炔发生器有回火防止器。

1.6.14 其它要求

生产系统安全要素还应同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相关要求。

1.7 综合管理 1.7.1 煤矿准入管理

1.7.1.1 煤矿在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应进行安全评价,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或控制危险源、降低风险,煤矿设计应: a) 符合GB 50215-2005及国家、煤炭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 b) 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1.7.1.2 煤矿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应:

a) 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b) 确保煤矿安全、环保设施严格遵守“三同时”原则; c) 确保施工建设单位具备施工建设资质; d) 保证质量合格,有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记录。

1.7.1.3 煤矿投产前应保证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质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1.7.2 应急与事故管理

煤矿应制定并保持事故应急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7.2.1 煤矿应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应:

a) 按照AQ/T 9002-2006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b) 严格按程序对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 c) 确保所有员工都经过应急预案的培训;

d) 确保煤矿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所有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

e) 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有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告; f) 确保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

g) 煤矿应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平台。 1.7.2.2 煤矿应规范急救管理,并应确保:

a) 每一班组至少任命2名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急救员,急救员名单应在本单位张贴、公布;

b) 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c) 所有重点作业场所应配置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进行标识;

d) 急救箱内保存一份急救用品清单,有专人定期检查,保证医疗器械、药品的完好齐全;

e) 有急救箱配置分布图及急救用品明细表;

f) 井下设置的急救箱、隔离式自救器等设置位置有明显的标识;

g) 有急救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对使用记录进行分析,以查找受伤害原因。 1.7.2.3 煤矿应规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b)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现场抢救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抢救工作总结;

c) 根据事故类别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追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d) 对所有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事件统计数据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

e) 定期对事故进行回顾,以强化风险意识与预控能力。

1.7.3 消防管理

1.7.3.1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消防管理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火灾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煤矿应根据实际应配备消防器材及设施,并应确保:

a) 煤矿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使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

b) 依据GB 50140-2005编制本单位的灭火器配置标准,现场配置应与标准相符;

c) 消防器材放置处有应反光功能的标志牌,放置位置不应挪作它用; d) 消防器材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无阻塞;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以及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e) 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GB 50016-2006的规定和要求; f) 有消防设施分布图和消防器材明细表; g) 对所有的消防器材应进行编号; h) 建立了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i) 灭火器应按规定周期经专业部门检验、维护; j) 消防设施维护、检验期间需配备相应替换器材; k) 有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

l) 建筑物公共场所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始终保持畅通。 1.7.3.2 煤矿应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并应:

a) 制定消防演习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b) 有义务消防组织,消防队员名单应张贴公布; c) 所有专兼职消防队员应进行培训和训练。 1.7.3.3 煤矿应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知识,并应:

a) 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b) 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c) 确保消防急救电话和消防队员联系方式向全体员工公示。

1.7.3.4 煤矿应建立火灾隐患检查机制,完善重点部位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进行整改。

第二篇: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

风险预控管理办公室在集团领导的要求下,重点了解各煤矿单位体系建设的进度和开展情况,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相结合,对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及纠偏,探讨体系建设的方法和步骤,同时与各单位体系建设人员进行交流,对体系建设滞后单位进行督促。通过不断查找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推广好的经验、方法,采用示范带动的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风险预控管理办公室通过对试点单位和其他单位的督导和探讨,现将在督导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建议和要求归纳如下,以便体系建设单位汲取和借鉴:

一.矿级领导和中层领导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1)矿级领导没有经过培训和学习,对体系建设作用和用途不理解,不知道体系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对此工作开展不积极;

(2)中层领导没有经过培训和学习,不知道体系建设的基本知识,想开展但不知道从何入手,更不能指导职工;

(3)有等待、观望、临时思想,认为是搞形式主义,可有可无,应付对待等;

(4)战线领导不重视,没有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战线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不知也不过问,给体系建设带来消极负面影响。

二.三级培训没有落实;无培训计划,无培训效果考核;矿级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没有经过培训和学习,有的培训不到位,笼统培训无针对性,干部不理解,职工不清楚,工作无法开展。体系建设期间应让职工知道的:

(1)什么是危险源?什么是隐患?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2)什么是危险源辨识?什么是隐患排查?

(3)怎样去辨识危险源,从哪些方面去辨识危险源? (4)危险源的风险怎样准确描述? (5)危险源的风险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6)科队级领导及风险小组人员还应掌握危险源分类、整理、补充、完善;以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的作用和意义,并能指导本单位职工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三.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范围确定不准,前期准备不充分,基础工作调查统计不认真,缺失相关单元及元素;

(1)单元划分要全面、准确,战线(专业)、区队(劳动组织)、班组(工作空间);

(2)工作场所、活动区域(包括井上和井下); (3)所辖设备、设施、材料物质、工具及器具; (4)工艺流程、职业健康、环境因素、危险场所; (5)工作任务及工序; (6)岗位、工种、所有员工;

(7)对矿井还有生产系统、生产工艺流程等。

四.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不结合基础调查统计进行,随心所欲,危险源辨识五化把门;

(1)全员危险源辨识没有结合员工自己的岗位、工种、工作及工序、操作的设备、使用的工具、材料和所处的环境;

(2)没有结合“人、机、环、管”四个方面; (3)没有考虑“三种时态”和“三种状态”; (4)没有考虑危险源辨识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5)没有统计本单位及其他相关的事故案例,无法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和找出导致事故的危险源;

(6)没有全员参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而是以班组或找几个人在一起商议填卡;

(7)班组、区队汇总时,缺失内容没有得到补充和完善。 五.区队干部及职工对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工作,有应付差事的思想,不管全面与否,准确与否,交了完事,不能保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准确及全面;

(1)干部职工没有学明白,不明白怎么做(也是培训问题); (2)危险源辨识不认真,填辨识卡应付3—5条; (3)没有让职工有充分时间去讨论和探讨,没有充分去认真思考;

(4)危险源辨识卡填的是隐患而非危险源;

(5)危险源辨识卡填写相互抄袭,一人填完全组抄,没有真实反映职工对岗位及过程中的危险源的认识,交完就忘;

(6)个别管理人员让技术员或职工代填,给职工造成不良影响,导致该单位工作被动、滞后。

六.基础调查统计中,概念模糊、张冠李戴、相互交叉、条理不清;

(1)工作任务中划分的工序与工作任务不对应; (2)一项工作任务的工序划分顺序颠倒;

(3)条理不清,让你看不明白那道工序与哪项工作任务相对应,像记流水账式的。

七.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概念模糊,交叉使用;

(1)措施中有标准,标准中有措施;(管理标准是一种标尺,是把管理对象管到什么程度,就可以消除或控制危险源的风险的最低要求;管理措施是指达到管理标准的具体方法、手段。)

(2)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没有对应管理对象;

(3)管理对象不同,但出现管理标准和管理对象却一样。 八.矿未制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考核奖惩机制,不能调动全矿干部职工对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重视,好坏一个样,工作无法开展;

(1)预控办的同志督办不力,不及时下基层去区队督导和指导,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使基层做无用功,而影响进度;

(2)矿级对区、队、科室及相关人员的没有考核和责任追究; (3)区队、科室对职工没有考核及追究。

(4)风险预控办公室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不清。

九.不结合本单位实际,比葫芦画瓢抄袭神华宁煤资料,一味追求进度,而忽视基础工作和实际效果,最后形成“两张皮”,无法向职工贯彻和实施,写非所干。

十.注重了井下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而忽视了地面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

(1)地面办公场所、工厂、材料库; (2)交通运输;

(3)两堂一舍,地面环境;

(4)地面灌浆站及偏远地点,特别是人员不常去,而人员又少,易被忽略的地方和工作;

(5)地面供电、通讯线路,高空作业及悬空设施等。 十一.忽视了员工档案建立的全面性; (1)所有在岗员工档案不齐全; (2)档案信息不完整,缺内容;

(3)没对档案分析,未确定重点管控对象; (4)没有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员工信息外泄。

十二.文件、资料汇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条例、规范等)方面;

(1)没有层次、主次不分;

(2)胡乱收集,有用没用,适合不适合的都收集; (3)不适合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应保留有用的。 十三.与其他试点单位沟通交流少,没有汲取先进工作方法

和经验,只闭门工作,多走了弯路,影响了进度和质量;

(1)矿与矿之间缺乏交流和相互学习;(安全矿长不带队去学习交流,效果欠佳)

(2)矿内部战线之间,队与队之间缺乏交流和相互学习;战线领导未组织战线专业会议,没督促体系建设工作;

(3)不能自以为是,要知山外有山;

(4)交流沟通前,要自查不足和差距,带着问题去交流、学习,才能提高,然后全面了解。

十四.战线对所辖区、队体系建设不指导,放任行事,对专业内容、基层上报资料审核不认真;

(1)汇总不认真,不细致,没有分类、分级、归类; (2)汇总后没有按程序去进行补充、完善和纠错; (3)没有组织战线、区队两级风险小组成员审核,而是由内审员一人完成;

要求:各专业战线是初稿、审稿的完成者,也是最终定稿完成者,并由战线领导、参与人员签字,对终审稿负责。

十五.可试点先行,重点带动,完善体系,全面运行;有的单位人多、面广、战线长,基层单位多,可找出试点单位先行,探索经验,掌握方法,正确引导,其他单位跟进;但存在后续单位多,工作量大,体系建设任务后翘;但是,只要试点单位做好,后续单位少走弯路,也会迎头赶上;“时间服从质量”,但不是无限期推后,各单位应制定详细、切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

和计划安排,并有科学的考核,认真落实,稳步推进。

十六.理清各部门职责,做到“干什么写什么”,“写你要干的,干你所写的”;

(1)危险源辨识目的是让每个职工真正了解自己的岗位有多少危险源,每个危险源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是什么,并熟记,变不知为先知;

(2)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最终达到所有危险源是可控的,采取措施、达到标准,杜绝危险源处于失控状态,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3)避免单位部门之间管理交叉,任务重叠,考核重复,政出多门,文件打架等。

十七.“时间服从质量”,但不是没有时间要求;

(1)各单位(含基层区队)要根据自己的计划,逐月、逐周去落实,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2)按照省政府、集团公司的要求,按时间节点抓落实; (3)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遵循:边培训,边创建,边运行,边完善;

(4)省政府、集团公司将按照要求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十八.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的重点应放在: (1)全员分层次(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有针对性培训;

(2)全员参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尽可能力求全面、完

善、准确、术语标准;

(3)风险管理对象提取,风险管理标准和风险管理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4)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

(5)其他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逐步进行,逐步完善。 十九.省政府、集团公司要求所有工业企业全面建立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时间是2015年以前。这就要求集团公司所有单位必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不是可建不可建的问题,而是必须建成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去建体系并常态运行。

二十.基本知识:

@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它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

@危险源辨识:是认识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风险:指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或:危险源可能导致的损失、伤害或其他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风险评估:指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包括:风险分析、风险评价)。

@风险预控:指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风险的过程。(分为:事先控制措施、接触控制措施、事后控制措施)。

@不安全行为:指可能产生风险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3)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特点:

@以风险预控为核心;(按风险预控管理流程,顺序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对象确定、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危险源监测、风险预警和控制);

@以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为重点; @以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为基础; @以PDCA循环方法为运行模式;

@依靠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体系有效运行。

领导重视,培训全面;思路清晰,方案可行;方法适宜,试点先行;切合实际,按标实施;保障有力,全面推进;体系建设,按期完成;抓手选准,考评到位;反复贯标,注重实效;全员学习,素质提高;落实现场,安全可靠。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办公室

张永灿

13903750788

2014年2月28日

第三篇:316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梯子的制作及安装应符合《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行人台阶的设计和施工符合《行人台阶设计要求》规定 爬梯有编号,并有《爬梯使用管理台账》 有登高或高空作业检查制度,并有检查记录

固定梯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移动式爬梯 、脚手架除使用前要检查外,至少每旬检查一次

高空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起重作业

新购或维修的所有起吊机具均经检验,并有出厂合格证 所有起吊机具均需编号,建党登记,明确管理单位和职责 起重机械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定期检验 所有起吊机具上均标明了最大起重载荷 安全闩有效 、可靠 有《起重设备操作规程》

定期对起重设备及吊具按《起重机具和吊具完好标准》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高空起重作业时,安全通道畅通,无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固定起重作业场所张贴了起重指挥手势示意图 爆破管理(6个元素) 爆炸材料库

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建筑结构及各种防护措施,总库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等,必须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 50089—200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库房外必须有防静电、防雷装置和消防器材 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周围,必须设围墙或铁刺网距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m。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照明、防火和防雷电措施、管理制度与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相同

井下爆炸材料库应采用硐室式会壁槽式,其布置、库内硐室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零

三、三百零四条,照明符合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必须砌碹或用非金属不燃性材料支护,不得渗漏水,并应采取防潮措施。爆炸材料库出口两旁的巷道,必须砌碹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支护长度不得小于5m。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317页

井下爆破材料库必须高于外部巷道的地面,库房和通道应设置水沟

开凿平硐或利用旧平硐作为爆炸材料库时,必须符合《每款安全规程》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必须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

每个爆炸材料库必须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供发放爆炸材料及行人,出口的一端必须装有能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另一个出口布置在爆炸材料库回风侧,可铺设轨道运送爆炸材料,该出口与库房连接处必须装有1道抗冲击波密闭门 警示牌设置位置明显,库区警示牌内容应有防火 、禁止烟火等标志;库房警示牌的内容应有危险等级、最大库存、危险品种名称等 爆炸材料贮存

发爆器必须有合格证和煤矿安全标志证书,统一管理 、统一发放。爆炸材料三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必须齐全

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由物资供应部门购置,入矿检验由供应 、安监 、保安和矿生产管理等部门共同检验

各种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储存;受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的有关同库储存规定储存。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储存

地面爆炸材料库储存爆炸材料的总库量:炸药不得超过75t,雷管不得超过25万发。单个库房的炸药最大容量不得超过25t。地面爆炸材料库储存各种爆炸材料的数量,还不得超过由该库所供应的矿井3个月的计划需要量

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的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井上 、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不准穿带静电的化纤衣服 爆炸材料运输

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装运送

不在交接班时间内或人员出入井集中时段运送爆炸材料

爆炸材料的井下(包括井筒)运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是

一、三百一十

二、三百一十

三、三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运输爆炸材料要严格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 爆破技术要求 318页

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其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要求,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项措施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其选用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

十、三百二十一条规定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突出矿井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 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必须

第四篇:安全风险预控管理规定(精选)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规定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 安全管理 适用范围

废止说明 无 内容概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运行操作或检修作业(下文统称为: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现场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分级到位监督的基本职责是监督现场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协调研究解决现场的各类问题,严禁违章指挥。

第三条 现场作业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各岗位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职责不因各级领导到现场而改变。

第四条 作业部门的安全员及专业主管(点检员)每日根据工作任务,对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可能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进行风险辨识,确定风险等级。根据现场风险管控要求通知相关管理人员,汇报相关领导到现场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五条 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一)低风险作业:包括非本厂职工进入生产现场参观、实习、服务的工作;运行设备巡检;在生产厂房、设备区域外,道路、办公场所等,从事生产系统以外的一般修维和施工作业;电力生产厂房设备的卫生保洁;生产区域运输货物,无需进入厂房、设备区域的工作。

(二)中等风险作业:包括一般的日常设备保养、消缺、维护工作,如转动设备给油脂;低压电气回路检查、更换备件;高度在1.5米以下管道阀门操作、检查;照明回路消缺;各种插件更换;蓄电池维护;单个设备的投停;单个低压设备停送电操作等工作。

(三)较高风险作业:包括机组大(小)修工作;在1.5米以上8米以下并且需要多人共同参与的高处作业;箱体和罐体内的清理、防腐等工作(如烟、风道内的工作,煤仓、灰库的清理检修等);制氢站、油区等重点防火部位的动火作业;集水井、排水井、排水池、暗沟的内部工作;特殊环境气候下作业(如:在雨雪天气时斗轮机的使用或检修);变电站设备(线路保护、测量回路)检修和高处作业;使用大型特种机具进行的作业(如:挖掘机、起重机作业);设备的吊装作业(如主变、空冷风机的吊装等);低温低压系统治理泄漏工作;单个系统的投停操作;高压设备的停送电操作;柴油发电机联锁试验、汽机真空泵(抽汽器)切换试验、机组重要辅机启动(吸风机、送风机、磨煤机、一次风机、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润滑油泵、高加、低加)、机组燃油系统卸油工作、抗燃油、润滑油系统投退油工作;燃油区消防系统试验;发电机气体置换;化学有毒物品装卸;有塌方危险地段的工作;专业管理人员认定的其他工作等。

(四)高风险作业:包括重大技改项目或重要辅机的检修作业(如运行中的捞渣机检修);重大运行操作(如机组启动并网或机组停运;);在8米以上且需要多人共同参与的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使用特种设备(如:使用检修平台和吊蓝,进行锅炉炉膛内的检修工作,或钢结构防腐等);高温、高压运行系统治理泄漏工作;使用高压水设备对设备清垢的工作(如:空预器的高压水冲洗);电气高压系统的倒闸操作和检修(如6kV系统的停电检修);重要主辅设备的抢修作业;热控保护、DEH系统的技术改造后试验及机炉主保护回路消缺等;变电设备、继电保护、励磁系统等技术改造后试验;大型设备(如:转子、缸体、受热面、变压器芯、线路穿墙套管等)的吊装;临时检修平台的搭设验收;其它由专业管理人员认定的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风险的作业。 第六条 各等级安全风险作业的工作要求

(一)任何风险的作业均必须办理工作票或操作票后方可工作,机务系统的操作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二)设备大修时必须编制作业指导书或检修项目验收卡,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高风险作业必须编制“三措一案”(即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施工方案),确保各个环节可控在控。 第七条 各类风险作业的分级预控规定

(一) 低风险作业由班组级和相关责任人负责人身安全监督管理。班长必须到位检查,履行作业现场监督责任。作业部门安全员应对相关人员的到位到岗情况进行监督,安监部做好抽查和监督工作。

(二) 中等风险作业由部门级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班长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责任,部门安全员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监督责任,作业部门领导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领导责任,对重要作业必须到位监督。部门安全员要对一般作业实施抽查,对重要作业必须到位对危险环节全程监督,对现场的违章进行纠正、考核。作业部门专业主管、专业点检员应到位进行指导、检查和安全监督。分厂安监部安全专工对工作负责人、班长、部门安全员、专工履职情况实施抽查,对现场的违章进行纠正、考核。

(三) 较高风险及高作业由分厂级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到位履行现场管理责任;班长和部门安全员、设备部专业点检长、安监部安全专工必须到位履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责任;主管部门领导、安监部部长、分厂领导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领导责任,对重点作业程序和时段,分厂领导要到位进行检查、指导。需要全程监护的工作,安监部根据大监督的原则安排安监人员跟班轮换进行连续监督。安监部负责人要对相关部门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责的人员落实考核。

(四)各级领导干部及专业管理人员掌握作业项目和作业风险等级情况后,要严格按照到位管理规定,深入作业现场,开展检查、监督和指导,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作业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到位,不断降低和努力化解人身安全风险。 第八条 各类人员到岗到位风险预控管理要求

(一)各类管理人员风险预控到位监督的主要职责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履行现场管理责任:工作前(班组长协助)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负责检查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操作项目)是否正确,工作班人员安排是否合适,工器具材料等准备是否充足,是否正确安全地按照施工方案作业等。工作中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各项安全规程;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等。

2、当值值长(或班长)必须履行的现场管理责任:组织重大操作或作业人员进行事前交底会,确保重大操作或作业人员熟悉安全、技术、应急预案和工期等措施,掌握重大操作或作业任务、步骤、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按照已制定好的方案,负责正确组织重大操作或作业;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重大操作或作业遇到的问题;记录有关试验情况;填报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作业的原因。

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班长(值长)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责任,对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办理了工作票(操作票)、工作负责人责任是否认真落实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要果断纠正。

4、发电部部长负责本部门较高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到位管理;负责本部门参加人员制定各种重大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的审核;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重大试验操作项目处理意见,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操作前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

5、设备部(维护部)部长负责本部门较高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到位管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制定各种重大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的审核;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重大作业项目的解决方案,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作业前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

6、安监部部长负责监督较高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到位情况,负责审核各种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负责对本部门监督人员安全措施的事先交底、到位监督等工作。

(二)各级监督人员到位到岗监督的重点内容: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班长主要对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办理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责任是否到位,是否违章作业进行监督把关。

2、部门安全员重点检查是否办理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是否在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方案、作业人员是否根据作业内容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类安全工器具,班长是否履行了监督责任等,及时发现并指出作业现场存在的问题,监督落实整改,发现违章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考核,并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台帐,做好记录。

3、部门领导对工作负责人、班长、部门安全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和作业技术方案进行检查指导。

4、安监部安全专工按照责任划分,对相关部门工作负责人、班长、车间安全员和部门领导的履职情况实施监督,纠正现场违章,落实考核,做好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第三章 罚 则

第九条 现场风险预控到位监督的内部考核

(一)现场管理、监督、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违章现象对相关责任人考核。

(二)部门在现场发现违章,按照内部管理、监督责任落实考核,直至责任班组和责任人。

(三)安监部在现场发现违章,按照部门责任、责任人的连带关系落实考核。

(四)厂领导现场发现违章,按照部门责任、管理责任、责任人逐级落实考核。 第十条 作业现场发生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一)本厂员工发生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按照“谁带班,谁负责”、“谁监护,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1、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由于检修、消缺工作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因死者本人违章导致死亡的,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非死者本人原因导致死亡的,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长(技术员)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责工程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主任(经理)和副主任(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公司经理、书记和分管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由于设备缺陷和技术监控不到位等设备不安全状态或检修技改施工方案不完善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对设备部责任点检员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设备部责任正、副点检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设备部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设备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3)由于运行误操作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4) 由于违反工作许可规定而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对工作许可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5)发生前款人身死亡事故,对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发生生产人身重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由于检修、消缺工作导致的人身重伤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长(技术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责工程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车间)的主任和副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书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2)由于设备缺陷和技术监控不到位等设备不安全状态或检修、技改施工方案不完善导致的人身重伤事故,对设备部责任点检员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设备部责任正、副点检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设备部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设备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3)由于运行误操作导致的人身重伤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4)由于违反工作许可规定而导致人身重伤事故,对工作许可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5)发生前款人身重伤事故,对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发生生产人身轻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由于检修、消缺工作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长(技术员)给予内部下岗三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责工程师给予内部下岗二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员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主任(经理)和副主任(副经理)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通报批评;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副经理)给予通报批评。

(2)由于设备缺陷和技术监控不到位等设备不安全状态或检修、技改施工方案不完善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设备部责任点检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设备部责任正、副点检长给予行政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设备部安全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设备部部长、书记给予通报批评。

(3)由于运行误操作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给予通报批评。

(4)由于违反工作许可规定而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工作许可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给予通报批评。

(5)发生前款人身轻伤事故,对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安监部部长给予通报批评。

(二)本厂员工出外承揽工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1、发生己方责任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因死者本人违章导致死亡的,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非死者本人原因导致死亡的,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组带班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相应专业的专责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主任(经理)和副主任(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书记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发生己方责任人身重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组带班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车间)的主任(副主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相应专业的专责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三)承包单位施工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按照“谁发包,谁负责”、“谁准入,谁负责”、“谁监护,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连带机制,进行责任追究。

1、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厂发包的项目。对项目责任单位监护人(使用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主任(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发包部门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发包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直至行政撤职处分;对厂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厂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2)检修(实业)公司发包的项目。对项目责任单位监护人(使用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主任(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厂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厂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2、发生生产人身重伤、轻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的处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各部门。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试题

开拓准备中心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知识考试题

一.填空题

1.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出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 28001—2011) 2. 风险评估是指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出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 28001—2011)

3. 风险预控是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和控制风险的过程。

出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 28001—2011) 4. 不安全行为是可能产生风险或者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 1093—2011)

5. 神东煤炭集团目前危险源辨识方法采用最多的是工作任务分析法和事故致因机理分析法。

6. 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对煤矿所有风险管理对象进行风险等级划分,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重点区域和项目,是为风险管理确定目标的过程。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66——

(二)风险评估方法 7. 神东煤炭集团目前在本安管理体系中使用的风险评估方法是风险矩阵法。 8.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中,风险管理对象是可能产生或存在风险的主体。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87—— 1.管理对象提炼

9. 风险管理标准是针对管理对象所制定的用于消除或控制风险的准则,风险管理措施是指达到风险管理标准的具体方法、手段。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87—— 2.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 10.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要求,危险源辨识时应考虑 正常、异常 、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出处: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 1093—2011) 11. 矿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小组成员,应包括管理层、安监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有关部室区队或班组的相关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班组长、工作经验丰富的岗位员工。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73——4.成立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小组

12.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中,人员不安全行为按照风险等级分特大风险、重大风险、中等风险、一般风险、低度风险5个等级。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114 13. 本安管理体系中,人员不安全行为按行动前的意识,分为有意识不安全行为和

无意识不安全行为。

出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建设实施指南》——员工不安全行为分类因素 14.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中,按照行为痕迹,可将不安全行为分为有痕不安全行为和无痕不安全行为。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114 15. 《神华集团公司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修订)》中,对本安企业建设等级分为四级,分别为本安一级单位、本安二级单位、 本安三级单位、本安四级单位。

出处:《神华集团公司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修订)》的通知,办〔2010〕133 号

16. 《神华集团公司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修订)》中的否决指标之一规定,死亡人数累计达2人(含)以上的,取消本等级评定。

出处:《神华集团公司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修订)》的通知,办〔2010〕133 号

17.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要求,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应符合 PDCA的运行模式。

出处:AQ/T1093-2011第4.1。

18.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要求,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应传达到 全体员工,使其认识到各自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义务、责任。

出处:AQ/T1093-2011第4.2-g。 19.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要求,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作业中如存在不符情况应汇报,并组织班后或作业后评估。

出处:AQ/T1093-2011第4.3.7-d。

20.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要求,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应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出处:AQ/T1093-2011第4.4.1-b。

21.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要求,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出处:AQ/T1093-2011第4.4.2-b。

22.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要求,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它有关的相关方。

出处:AQ/T1093-2011第4.4.2-b。

23.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要求,应对安全投入资金进行统一决策、管理、支配。

出处:AQ/T1093-2011第4.4.2-b。

24.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急救管理要求,应确保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出处:AQ/T1093-2011第4.7.2.2。

25.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要求,应定期对事故进行回顾,以强化 风险意识与预控能力。

出处:AQ/T1093-2011第4.7.2.3-e。

26.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职业健康管理要求,员工个体防护及各作业场所健康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提示标志醒目。

出处:AQ/T1093-2011第4.7.4.1-c。

27. 本质安全文化建设以观念文化、管理与法制文化、行为文化、物态文化等组成的安全文化形态体系为核心。

28. 本安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高级管理层、职能部门、生产单位三个子系统。 29. 公司所有员工都可应用本安信息系统,进行隐患、不安全行为等安全信息的录入。 30. 本安信息系统的特点是上下互动、资源共享、统一管理、集中控制。 31. 应用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录入隐患时,整改类型分为立即整改和限时整改两类。

32.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中,将危险源风险预警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巨警、重警、中警、低警、轻警5级。

33. 本安信息系统四级检查层次是指高级监察、部门监管、单位管理和现场自查。 34. 为了避免了检查的随意性,增强检查人员检查的目的性与主动性,系统设计了 动态检查工单 工单和 内部考核评审工单 工单功能

35.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出处:《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

36. 煤矿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应确保煤矿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出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 ;《环境保护法》第26条

37. 煤矿要依法持有“六证”,具体包括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质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38.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9.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每3年复审一次。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42.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09〕24号)中“三项岗位人员”指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43.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中第一条规定:必须证照齐全,严禁 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44.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第五条规定: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其中,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45.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规定了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应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

46. 1.掘进机工作时,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 1% ,否则,必须停机处理后方可生产。

47. 2.钻孔进给速度 不宜过快 ,否则将 钻杆顶弯 或造成 岩粉无法排出而堵塞 钻杆孔。

48. 3. 掘进机开机前要保证截齿齐全,截齿不全严禁割煤,更换截齿时,必须将主断路器手把打到 断开 位置并上锁,在顶、帮支护 完整 的地点进行。

49. 4. 掘进机作业时要做到 开机开水、停机停水 。

50. 5.锚杆机应停放在 支护完好 、 底板平整 、 无淋水 、 无积水 且不影响其它设备运行的巷道。

51. 6.综掘机掘进选择进刀位置一般情况下,应从工作面 下部 选择进刀;顶板破碎巷道,应在工作面 底部 选择进刀;半煤岩巷道,应在煤岩结合处的 煤层 选择进刀。

52. 7.综掘机切割头在最低工作位置时,截割部与铲板间距不得小于300毫米 。 53. 8.综掘机停机顺序: 停泵闭锁挂停电牌 。

54. 9.对当班所掘巷道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面的 、 等工程质量情况符合设计要求,工作面顶、帮 符合规程要求。

55. 10.综掘机司机挂设激光指向仪标准作业流程中,所需工具 线绳 、 线锤 、 登高爬梯 、 安全带 ;所需设备 激光仪 、 自制激光仪 。

三、选择题

1. 在煤矿风险管理过程中,(c)是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立的基础。 A、目标的制定 B、体系文件的编制 C、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D、风险管控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57——第一节概述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59——

(一)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方法

2.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的过程属于(B)。 A隐患排查 B 危险源辨识 C 风险评估 D 事故调查 3. 下列情况中,(C)属于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

A、顶板离层 B、瓦斯超限 C、 急停开关不完好 D、违章操作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79——3.危险、危害事件识别 4. 下列情况中,(A)是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A、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帽 B、室内通风不良

C、组织机构不健全 D、设备不完好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79——3.危险、危害事件识别 5. 下列情况中,(C)是管理的不安全因素。 A、在不正确的位置上工作 B、指挥失误

C、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符合规定 D、设备无标识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79——3.危险、危害事件识别 6. 本安管理体系中重大风险等级的风险值范围是(B) A、3-8 B、18-25 C、25-30 D、30-36 出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建设实施指南》 7. 下列不属于危险源监测手段的是(B)

A、仪器监测 B、风险评价 C、工作观察 D、安全检查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97——

三、危险源监测

8. 煤矿应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危险源,制定适当的预警方法。通常将风险预警等级分为5级,其中最高级别的预警警度为(B) A、重警 B、巨警 C、低警 D、中警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100——

三、风险等级划分 9. 煤矿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A)承担。

A、煤矿最高管理者 B、煤矿安全负责人 C、煤矿生产负责人 D、煤矿总工程师 10.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方针应由(B)批准。 A. 管理者代表 B.矿长 C.分管安全的副矿长 D.工会主席 11. 不安全行为管理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C )

①制定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流程、职责、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 ②识别工作人员的可能发生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尽职行为;

③采取预防性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可能发生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尽职行为; ④现场检查现场工作人员的行为状态和工作条件; ⑤现场监督、指导和改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 ⑥采取措施防止因行为问题而导致的事故发生;

⑦总结不安全行为和不尽职行为发生规律,不断提高行为安全管理水平。 A.①③④⑥⑦ B. ①②④⑤⑥⑦ C. ①②③④⑤⑥⑦ D. ③④⑤⑥⑦ 出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建设实施指南》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的基本内容 12. 不安全行为三种基本控制途径中的自我行为控制是指( D )

A.工作流程设计实施 B.进行计划和监督 C. 实施检查和改正 D.从思想、情感、价值观和利益方面控制

出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建设实施指南》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的基本内容 13. 下列情况中,( C )是人员的不安全因素。

A、岗位职责不明,设置不合理 B、规章制度不全,不符合实际 C、现场指挥的不安全性 D、采掘设计缺陷 出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建设实施指南》

14. 下列选项中,属于有痕的不安全行为的是( B )。

A、在空顶下作业 B、在安全出口处放置其他物品,造成通道不畅通 C、睡岗 D、井下作业时,私自拆卸矿灯 出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建设实施指南》

15.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管理评审报告》中应有的内容?( B ) A.体系文件修订 B.动态考核标准 C.内外部审核问题改进和纠正 D.需要改进的过程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246——

三、管理评审报告决议内容 16. 本安管理体系中本安企业建设二级是指评价综合得分达到( D )分及以上。 A.95 B.90 C.85 D.80 出处:《神华集团公司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修订)》的通知,办〔2010〕133 号

17. 本安管理体系考核评价标准中规定,“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 D )学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培训资料齐全。”

A.12 B.24 C.36 D.72 出处:《神华集团公司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修订)》的通知,办〔2010〕133 号

18. 《神华集团公司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修订)》中规定,“员工薪酬中安全结构工资所占比重不得低于( A)”

A.30% B.35% C.40% D.50% 出处:《神华集团公司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修订)》的通知,办〔2010〕133 号

19.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C )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A.6个月 B.3个月 C.1个月 D.10天

20.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特点(C) A 以风险预控为核心;

B 以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为重点; C以隐患排查为重点; D 以PDCA循环方法为运行模式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22。 21. 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信息修改时限是:(B) A.12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无限制 22. 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录入本安信息系统后,在下列(B)情况下会升级预警。 A.风险等级为巨警 B.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 C.风险等级为重警 D.隐患为重大隐患

23. 在本安信息系统中,可以通过综合查询中的(A)模块,查询到本单位已辨识出的危险源总数以及分类数量

A. 安全风险概述 B.危险源管控表 C. 危险源管控分析图 D. Ⅰ类重大隐患管控表

24. 在本安信息系统中,可以通过综合查询中的( C )模块,查询到本单位各个时间段各级检查人员查出的各类隐患

A. 安全风险概述 B.风险管理表 C. 危险源管控表 D.I类重大隐患管控表

25. 在本安信息系统中,可以通过综合查询中的( B )模块,查询到全公司和本单位已辨识出的危险源成果

A. 安全风险概述 B.风险管理表 C. 危险源管控表 D.I类重大隐患管控表

26. 在本安信息系统中,可以通过综合查询中的( A )模块,查询到全公司已辨识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种类和数量

A. 员工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表 B. 不安全行为管控表 C. 不安全行为管控分析图 D. 人员不安全行为趋势判断 27. 在本安信息系统中,可以通过综合查询中的( B )模块,查询到全公司和本单位各级检查人员查出的各类不安全行为

A. 员工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表 B. 不安全行为管控表 C. 不安全行为管控分析图 D. 人员不安全行为趋势判断 28. 在本安信息系统中,综合查询中的(D)模块,可以根据录入的不安全行为信息自动统计分析,做出不安全行为可能导致事故的趋势性判断

A. 员工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表 B. 不安全行为管控表 C. 不安全行为管控分析图 D. 人员不安全行为趋势判断 29. 在本安信息系统中,综合查询中的( D )模块,可利用日常危险源(隐患)检查和监测数据,对煤矿各大生产系统可靠性进行自动分析与评价,得出生产系统的可靠数

A. 安全风险概述 B.风险管理表

C. 危险源管控表 D. 煤矿生产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

30. 在本安信息系统中,可以通过综合查询中的( C )模块,查询到全公司和本单位各级检查人员查出的各类隐患信息和不安全行为信息

A. 危险源管控表 B. 不安全行为管控表

C. 检查问题及扣分原因汇总表 D. 各单位动态检查发现问题统计表 31. 在本安信息系统中,综合查询中的(A)模块,对本单位各部门参与检查的人数、查出的隐患数量、不安全行为数量、管控扣分等信息进行了统计

A. 检查单位查出问题统计表 B. 检查人员查出问题统计表 C. 检查问题及扣分原因汇总表 D. 各单位动态检查发现问题统计表 32. 13.在本安信息系统中,综合查询中的(B)模块,对本单位及各部门人员查出的隐患数量、不安全行为数量、管控扣分等信息进行了统计

A. 检查单位查出问题统计表 B. 检查人员查出问题统计表 C. 检查问题及扣分原因汇总表 D. 各单位动态检查发现问题统计表 33. 在本安信息系统中,可以通过综合查询中的( A )模块,对公司季度检查和所应用的考核标准进行查看与下载

A. 定期考核评分标准 B. 动态考核评分标准 C. 月度动态考核表 D. 季度动态考核表

34. 在本安信息系统中,可以通过综合查询中的( B )模块,对公司和本单位日常动态检查所应用的考核标准进行查看与下载

A. 定期考核评分标准 B. 动态考核评分标准 C. 月度动态考核表 D. 季度动态考核表

35. 在本安信息系统中,可以通过综合查询中的( C )模块,对本单位及各部门月度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查看与下载

A. 定期考核评分标准 B. 动态考核评分标准 C. 月度动态考核表 D. 季度动态考核表 36. 在本安信息系统中,可以通过综合查询中的(D)模块,对本单位季度考核结果进行查看与下载

A. 定期考核评分标准 B. 动态考核评分标准 C. 月度动态考核表 D. 季度综合考核表

37. 在本安信息系统中,可以通过综合查询中的(C)模块,对本单位季度考核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查看与下载

A. 定期考核评分标准 B. 动态考核评分标准 C. 季度考核评审报告 D. 季度综合考核表

38. 在本安信息系统中,可以通过综合查询中的(B)模块,对承包商以及承包商施工队月度考核情况进行查看与下载

A. 承包商统计表 B. 承包商动态考核表 C. 承包商施工信息汇总表 D. 承包商季度动态考核表

39. 不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规定的特种作业的是(C)

A.采煤机司机 B.综掘机司机 C. 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工 D.主扇风机操作工

4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95号)明确的特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包括(C )。

A.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 B. 叉车司机 C. 煤矿主提升机司机 D. 电梯司机

41.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规定:煤矿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B)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42.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提出了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以下哪一项不属于申报范围?( D )

A.贮罐区(贮罐) B.锅炉 C.井工开采煤矿 D.电梯 43.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D)学时的安全培训。

A.12 B.24 C.36 D.72 4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重大事故是指( B )

A.造成(3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B.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对事故报告中的谎报认定条件规定为( C )

A.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B. 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

C.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

D.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46.文明生产对巷道积水超标的规定为( B )

A、长6m,深0.2m; B、长5m,深0.2m; C、长4m,深0.2m 47.锚杆安装时间距、排距允许偏差为( B )。

A.±50mm B.±100mm C.±150mm D.±200mm 48.锚杆的抗拔力,合格应不小于设计值的( C )。

A.70% B.80% C.90% D.100%

49.采掘工作面直径大于( C )的大块矸石不得上皮带。

A、100mm;B、200mm;C、300mm;D、500mm。 50.巷内水幕应封闭全断面,喷嘴要迎着风流方向,灵敏可靠,雾化好,水幕的长 度不得小于巷宽的(C)。

A、50%;B、80%;C、90%;D、 100%。

四、简答题

1. 危险源辨识时,应考虑的人员不安全因素有哪些(说出4点即可)? 出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建设实施指南》

(1)操作不安全性(误操作、不规范操作、违章操作); (2)现场指挥的不安全性(指挥失误、违章指挥); (3)失职(不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任务); (4)决策失误;

(5)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工作(带病工作、酒后工作、疲劳工作等); (6)工作中心理异常(过度兴奋或紧张、焦虑、冒险心理等); (7)人员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2. 危险源辨识时,应考虑的机器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有哪些(说出4点即可)。 出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建设实施指南》

(1)没有按规定配备必需的机器、设备、装置、工具等; (2)机器、设备、装置、工具的选型不符合实际需求; (3)机器、设备、装置、工具的安装不符合规定或实际要求; (4)机器、设备、装置维护(修)不到位;

(5)机器、设备、装置、工具安全标识不齐全或不规范; (6)机器、设备空间不满足作业条件; (7)机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3. 危险源辨识时,应考虑的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有哪些(说出4点即可)? 出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建设实施指南》 (1)矿区及其周边地表水和地下水域的威胁; (2)煤层岩层构造威胁; (3)地热威胁; (4)煤尘爆炸威胁; (5)煤层自燃威胁; (6)瓦斯突出威胁; (7)其他自然地质威胁;

(8)工作地点温度、湿度、粉尘、噪声、有毒气体浓度等超过规定; (9)工作地点照明不足;

(10)工作地点风量(风速)不符合规定; (11)井下巷道布局不合理,巷道质量不合格; (12)工作面布置、规格尺寸不合理; (13)施工质量不满足要求; (14)路面质量不合格; (15)供电线路布置不合理; (16)道路标示不齐全、不明确;

(17)警示标杆和导牌不齐全,放置位置不合理; (18)其他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4.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AQ/T 1093—2011)要求,煤矿企业应在什么情况下开展持续的风险评估?(说出4种情况即可)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AQ/T 1093—2011)4.3.2 答:1.新改扩项目前;2.新设备、设施、工艺和技术应用前或有重大改变时;3.为特定项目(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尾、回撤,采掘工作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排放瓦斯、井下电气焊、大型设备安装与检修等)制定安全措施前;4.执行重大风险任务前;5.执行特定检查和实验前;6.审核发现重大不符合项;7.调查事故(包括未遂)暴露的新风险。

5. 你了解的风险评估方法有哪些?简要说明其中一种风险评价方法的评价要点?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一书P66 工作任务分析法

实施步骤:以清单的形式列出系统中所有的工作任务以及每项任务的具体工序,对照相关的规程、条例、标准,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分析每道工序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因素。

适用范围:辨识企业现有工作条件下各工作任务中存在或潜在的所有危险源。 要求:事先准备好相关的岗位职责、作业标准、作业规程等资料,辨识人员必须熟悉相应地工作任务及其工序、作业标准、作业规程,且有丰富的从事此工作任务的工作经验。

6. 你是如何理解安全隐患和危险源的?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AQ /T1093-201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

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用电,用火等,都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是已经存在的问题

危险源是存在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一定是要发生的。

7. 你是如何理解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的?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AQ /T1093-201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

危险源辨识:在工作前,通过特定的方法,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总结,从而在工作是避免出现事故。

隐患排查:是指对现场已完成的工作进行排查,发现已经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在未发生事故以前进行整改。

8. :你是如何理解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

出处:《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

答:(1)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有标准的,不是凭经验确定的。针对不同层面,不同企业、对重大隐患的认定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重大隐患分为Ⅰ类重大隐患和Ⅱ类重大隐患。

Ⅰ类重大隐患:是指各生产建设经营单位自身难以解决,需要公司帮助或协调解决的重大隐患或问题。Ⅱ类重大隐患:是指各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可以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或问题。

(2)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实践中,对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总是与一定的危险源联系在一起,因为没有危险的隐患也就谈不上要去控制它;而对危险源的控制,实际就是消除其管理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或防止其出现事故隐患。所以,在实践中有时不加区别这两个概念。

9. 你是如何理解不安全行为和“三违”的?

出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AQ /T1093-2011)及相关资料 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行为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也是“三违”的部分内容。

三违: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10. 你觉得本安体系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区别有哪些?

出处:《本安管理知识手册》 区别

(1)现阶段,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而实施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是行业推荐(AQ/T1093-2011)和企业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的内在需求。

(2)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管理标准,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是管理方法。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管理标准,以此来判定企业是否达到安全质量标准。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是一套企业安全职业健康管理的做法和程序,它表达了一种对组织安全职业健康进行管理的思想和规范,主要强调系统化的安全健康管理思想,即通过建立一整套安全职业健康保障机制,旨在控制和降低安全职业健康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安全质量标准化主要强调的是结果性管理,重点是隐患排查和治理,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主要强调的是风险的超前预控和过程性管理,其核心是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与管理。 (4)安全质量标准化侧重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管控,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强调“人、机、环、管”全方位管控,且侧重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管控。

(5)运行和评价方式不同。安全质量标准化没有运行程序性要求,由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验收评定等级,无周期限制。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按照管理体系程序运行,有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和第三方审核要求,且有审核周期要求。

(6)等级划分和评级标准、方法不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等级为:本安一级、本安二级、本安三级、本安四级共四个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分:特级、一级、二级共三个等级;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评级标准和评级方法高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表现在范围更广,否决指标更多。

11. 你觉得本安体系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联系主要有哪些?

出处:《本安管理知识手册》 联系

(1)都体现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和持续改进、动态管理的理念。都强调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价指标都是根据国家和行业法规、标准以及安全健康的有关规定编制的,都强调以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为底线。

(2)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本安体系的基础。安全质量标准化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更具体化,更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体系的有效运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可全方位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实现降低职业风险,提高本质安全的目的。

(3)安全质量标准是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神华集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包含七个专业68个部分(134个小项),532个考核指标。神华集团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第一版)包涵5大部分、28个系统、206个元素、962个考核指标,98.3%融合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指标。且由于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价标准具有可扩充性,在实践中,神东本质安全管理考核标准与神华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已实现了100%的融合。

12. 你是如何理解体系运行中的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的?

出处:《本安管理知识手册》 内部审核 是企业对其自身的管理体系所进行的审核,是对体系是否正常运行以及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目标等所作的系统的、独立的检查和评价,是管理体系的一种自我保证和监督机制。

管理评审是指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依据自己预定的时间间隔对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需的信息,供管理者进行评价。管理评审应根据体系审核的结果、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方针、目标以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他要素可能需要进行的修改。评审工作应形成文件,并将有关结果向负责体系相关要素的人员、员工及其代表通报,以便他们能采取适当措施。

13. 请结合个人工作岗位,列出导致不安全行为的主要因素(可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来列出)。(每种说出3点即可)

出处:神东安监〔2011〕5号《神东煤炭集团生产单位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指导意见》

答:不安全行为发生的主观原因

1.新入企员工对作业环境不熟悉,且有尝试、创新的想法,往往不能按章作业,造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2.个别劳务工文化程度低,从事一些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时,对此项工作理解不够透彻导致不安全行为发生。

3.工作时间长的老员工,因从事此项工作时间较长且未发生过安全事故,思想比较麻痹,总认为自己一直这么干也没有发生事故,久而久之养成习惯性的不安全行为。

4.个人不能认真参加安全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对不安全行为可能会导致的后果认识不足,在具体的作业中随意发生不安全行为。

5.图省事、怕麻烦,侥幸心里作怪。偶尔的一次不安全行为估计也不会发生事故的心理导致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6.作业过程中思想开小差,心思没有用在工作上,导致作业程序不规范,发生不安全行为,甚至造成事故。

7.作业地点流动性大的员工,由于违章隐蔽、查处难等实际情况,发生不安全行为。 8.单岗作业人员主观安全意识松懈,睡岗、脱岗类不安全行为时有发生。 9.外委施工队人员素质低,流动性大,应付、凑乎的思想导致不安全行为发生。 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客观原因

1.由于经济利益的趋势,总考虑要完成生产任务才有效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别在设备抢修过程中极易发生各类不安全行为。

2.作业环境(条件)较差、设备不完好、安全设施不齐全等因素形成了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客观条件。

3.单位和相关部门培训不到位,员工技能和安全意识得不到有效提高,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4.单位安全管理机制存在缺陷,形成了不能全员参与治理不安全行为的被动局面。 5.井下各作业场所点多面广,各级管理人员客观上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6.对不安全行为的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对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进行认真的分析梳理,并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7.对不安全行为治理的方法和手段简单、粗暴,导致员工产生逆反心理,不利于根治。

8.班前会组织得不好,员工对作业场所情况了解不够,对相关要求掌握不到位,上岗后容易产生不安全行为。

9.缺乏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增大了员工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可能性。

10.基层单位和业务管理部门管理不到位,该发的证件没有发,该更换的防护用品不能及时更换,造成一些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11.当班工作安排不合理,任务过重,完成不了,简化程序,不按章作业;或任务过轻,员工有过多的富余时间做其它事情,造成无组织作业,发生不安全行为。

14. 本安信息系统的功能主要有哪些?请答出五种。

出处:《本安管理知识手册》

(1)可实现隐患(问题)闭环跟踪管控;

(2)可实现人员不安全行为分类统计和趋势分析与判断; (3)可实现对各类危险源的预警和跟踪管控; (4)可实现考核评价自动评分;

(5)可实现生产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与评价; (6)可实现生产安全事故上报统计功能; (7)可实现系统重大危险源跟踪管控; (8)具有报表自动生成功能; (9)具有安全信息发布和查询功能; (10)具有安全检查工单生成功能。

15. 在本安信息系统公共查询页面,您可以查看到哪些信息?请您列出五项。

出处:本安信息系统公共查询页面

1.神东煤炭集团本质安全单位建设考核情况表 2.神东煤炭集团领导值班信息 3.安全简报 4.安全生产天数 5.各矿预警信息 6.相关法律法规 7.神华安全文件 8.神东安全文件

16.简要叙述本岗位1条标准作业流程,按照流程步骤、作业内容、作业标准、安全提示进行答题。

17.工作面如何处理皮带跑偏 ?

1) 作业人员对皮带机头皮带跑偏情况进行检查,如果遇到驱动滚筒至卸载滚筒的皮带跑偏,先停机、闭锁、上锁,然后对跑偏位置的架子进行调整(如果上皮带向小帮跑偏就把小帮的上架子向机头方向调整,也可把大帮上架子向机尾方向调整;如果上皮带向大帮跑偏处理方法反之。

2) 如果下皮带向小帮跑偏就把小帮的下托辊向机尾方向调整,也可把大帮的下托辊向机头方向调整;如果下皮带向大帮跑偏处理方法反之。

3)作业人员对皮带机头储带仓的皮带跑偏情况进行检查,(跑偏可在皮带在滚筒的位置看出,)如果遇到其中一个滚筒上的皮带向一边跑偏,先停机、闭锁、上锁、松张紧, 然后对此滚筒向另一边方向调整。其它滚筒进行同样调整。

4)作业人员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一地段大、小帮皮带架高低不平而且在运转过程中有撒煤现象,先停机、闭锁、上锁,对大、小帮架子中较低的进行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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