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论文

2022-04-18

写论文没有思路的时候,经常查阅一些论文范文,小编为此精心准备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论文(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摘要]每逢过年过节,烟花爆竹就是使用最频繁的时候,烟花爆竹给人们带来节日气氛的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隐患。广西作为烟花爆竹的主要生产区之一,每年因为烟花爆竹而发生的爆燃事故不在少数,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问题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文章主要探讨广西烟花爆竹运输安全问题以及解决措施。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论文 篇1:

各尽其责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2010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态势,但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7部门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010年,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态势。1-10月,全国共发生烟花爆竹事故60起、死亡151人,同比减少21起、13人,分别下降25.9%和7.9%。其中,较大事故13起、死亡63人,同比减少3起、1人,分别下降18.8%和1.6%。但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2010年以来,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37人,同比增加1起、37人。全国有18个省(区、市)发生烟花爆竹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总体仍处在工厂化和规范化的初期,发展不平衡,机械化程度低、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问题仍然广泛存在。还有个别地区为了引导家庭作坊走向工厂化,擅自放宽审批条件,导致部分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的生产企业得以存续,形成事故隐患。二是“三超一改”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据统计分析,烟花爆竹企业所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中,均存在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问题。三是烟花爆竹经营环节违规行为较为普遍。近年来烟花爆竹市场需求旺盛,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规销售A级产品、库房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库区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现象比较突出。四是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现象依然非常严重。2010年1至9月,全国已查处无证或者证照不全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案件1万多起,查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案件667起。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10年1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53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11月17日,7部门联合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办通知》精神,部署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突出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专项整治。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打非”工作格局。二是持续深化“三超一改”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自律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三是加强礼花弹专项治理和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突出加强礼花弹生产环节监管,提高企业安全准入门槛,积极做好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工作。将氯酸钾纳入易制爆化学品监管范围,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药物和半成品的安全监管。四是继续做好烟花爆竹企业整顿提升工作。全面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五是推进烟花爆竹生产科技进步。加大烟花爆竹机械化工作力度,加速安全适用科技向烟花爆竹生产领域的转化。

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2010年底至2011年春节期间,国家安监总局将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监管。一是结合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产品销售的监督管理,监督、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强自律,坚决杜绝生产企业将A级产品标称为B级及以下产品出售的现象。二是健全产品购销和流向登记等相关管理制度。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产品购买、销售登记制度,认真登记相关内容。严禁生产企业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单位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向批发企业和零售点销售A级产品,严禁批发企业购买非法违规、假冒伪劣产品。三是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条件的审查,并符合消防要求,严格控制储存数量,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现象。四是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公安部——

落实道路运输许可管理制度及燃放安全监管措施

公安部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管理制度,遏制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行为。对通过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运达地县级公安机关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条件等,认真受理并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严格查验供货单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凡道路运输烟火药和含药的烟花爆竹半成品,以及跨省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的,一律不予开具运输许可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法严格处罚,坚决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活动控制在当地。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紧密结合春运安保工作,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未悬挂或未安装危险物品警示标志、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格处罚。

公安部还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措施,预防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发生。将进一步规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依法加强对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切实维护正常的燃放秩序。

各级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注意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及时通报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案件,迅速组织核查,该立案的及时立案。对重大案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一起研究案情,必要时主动提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做好案件办理过程的衔接,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对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国家质检总局——

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国家标准委将会同安全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大烟花爆竹重要标准特别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标准的制修订力度。对烟花爆竹产品类别进行科学分类、分级,

从严规定产品种类、规格、药量等重要安全技术指标。进一步完善分类使用标准,明确产品包装上完整标注药量、等级、生产日期、燃放要求等要求,最大程度保障烟花爆竹产品安全与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将加强对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力度,促进企业严格执行标准,帮助广大消费者了解烟花爆竹分类使用的重要性和方法,提高安全燃放意识,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全面加强对内销和出口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监管。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别是主产省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把烟花爆竹产品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在生产、销售旺季,扩大抽查覆盖面,加大工作力度。重视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后续处理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帮助企业分析原因,要求企业认真整改,限期复查,并加大曝光力度。必要时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按照有关规定监督企业收回、销毁不合格产品。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按照《商检法实施条例》和《出口烟花爆竹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出口烟花爆竹质量检验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出口烟花爆竹企业的登记管理,对出口生产企业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生产技术条件等方面从严要求,严格出口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查。

此外,各级质检部门还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依据职责分工,依法严厉打击本地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交通运输部——

加强运输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严格对从事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人员的准人把关,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鼓励和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车船、场站、码头的设备设施。加大对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车船的维修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强化队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力度,重点提高船员、驾驶员、押运员、港口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操技能。强化烟花爆竹运输各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扩大安全监管覆盖面,充分借助技术手段,加强对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车船、场站、码头的动态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出口运输港口烟花爆竹装运、贮存、堆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船舶适装审核,做到烟花爆竹运输全过程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以节假日、重大活动等为重点时段,水路以渤海湾、舟山群岛、琼州海峡、长江等为重点水域,道路运输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消费等集中地区为重点,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车辆和人员从事道路烟花爆竹运输,严格查处滚装运输非法夹带和集装箱谎报、瞒报烟花爆竹等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烟花爆竹运输生产秩序。

工商总局、商务部,

海关总署——

各司其职严把关口

《国办通知》也对工商、商务、海关等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的落实提出了进一步细化的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市场检查,依法查处涉及烟花爆竹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的相关执法工作,对被安全监管部门吊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单位,及时撤销登记注册或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的工作重点是做好烟花爆竹出口环节的相关监管工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强烟花爆竹出口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经执法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海关会同质检部门加强出口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检验、装箱监督和通关查验。

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部门协调配合长效机制

《国办通知》还要求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今后,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将常态化运行,各地区也将建立相应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分析、通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地研究协调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事项,根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联合执法等工作。

编辑 韩颖

作者:韩颖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论文 篇2:

广西烟花爆竹安全运输环节发展战略研究

[摘 要]每逢过年过节,烟花爆竹就是使用最频繁的时候,烟花爆竹给人们带来节日气氛的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隐患。广西作为烟花爆竹的主要生产区之一,每年因为烟花爆竹而发生的爆燃事故不在少数,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问题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文章主要探讨广西烟花爆竹运输安全问题以及解决措施。

[关键词]烟花爆竹;安全运输;运输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8.049

在广西,烟花爆竹的经营单位有17455个,其中批发企业203家,零售单位17252个,遍及全区各市、县、乡(镇)、村(屯),年销售收入约3亿元,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约2.6万人,烟花爆竹仍是不少地区人们的重要收入来源。但烟花爆竹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烟花爆竹的运输是流通的重要环节,运输中如果出现问题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因此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烟花爆竹能够安全运输。

1 烟花爆竹运输的危险和特点

烟花爆竹本身就是危险物品,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发生安全事故,再加上生产管理的不规范,增加了烟花爆竹的危险性。烟花爆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主要事故是爆炸和燃烧,一旦出现火灾或者爆炸,造成的危害十分严重。烟花爆竹在运输时如果受到外界机械力的作用,容易出现爆炸事故。一般在物品运输途中,常常会出现摩擦或者撞击,对于危险物品来说,不管是运输中的摩擦还是撞击都给物品安全带来威胁。如果受到外来物品的撞击,比如搬运时候不小心注意,不正常地敲打以及别的飞行物的撞击,烟花爆竹容易出现意外事故。除了外来物的撞击,烟花爆竹如果堆放不合理或者从高处落下来,与地面发生强烈撞击,容易引起爆竹或者燃烧事故[1]。另外,由于烟花爆竹自身的燃点,当在运输中发生摩擦时容易产生大量热能,如果热量温度达到它的燃点的时候就会出现爆炸燃烧事故。在运输途中,如果存在点火源,出现明火或者因为某种原因产生了火花,也容易引起烟花爆竹的爆炸燃烧事故,因为烟花爆竹本身对火比较敏感,甚至一点儿的火星便能瞬间点燃。烟花爆竹对温度和湿度都比较敏感,因为烟花爆竹中还有镁铝金粉和铝银粉等化学物质,如果运输中湿度过高,这些物质会发生化学反应,释放出热量和可燃气体,如果没有及时散热,达到自燃点便会引起意外事故。气温过高,通风散热不及时都会引起烟花爆竹燃烧爆炸。一般在烟花爆竹运输途中,如果出现电气设备或者线路短路,增加了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在运输装卸中,静电也容易出现危险,因为静电的电火花有点火能量,烟花爆竹本身对火比较敏感,如果静电放电达到着火点,便会引起安全事故。除了运输途中人员的违规操作,雷电也会对烟花爆竹的运输安全造成威胁,雷电本身是静电放电的过程,电磁场或者雷电流通过导体的时候,会在很短的时间里转化为大量的热量,这些热量聚集产生高温,容易引起易燃物的燃烧或者爆炸事故。

烟花爆竹的运输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目前我国烟花爆竹的运输以公路为主,因为公路覆盖面广而且线路长,运输时方便灵活,易指挥组织,关键能够达到点对点的运输,实现买家和卖家的直接配送收货服务。烟花爆竹是危险物品,广西的烟花爆竹在运输途中一般使用小批量运输,由于需求的分布点不均匀,使用公路运输灵活机动,自由度高,运输速度快,可以直接到达目的地,非常适合短距离的运输,能够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地区顾客的需求。烟花爆竹的运输具有危险性,不管是对成品的运输还是制作原料的运输,都是破坏性很强的危险[2]。其次,有季节性。由于烟花爆竹的需求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别是节假日的需求比较高。在春节期间基本上达到了需求的最高峰,也是烟花爆竹运输的高峰,其他的季节一般需求不高,除非节假日。最后,烟花爆竹的运输不仅有季节性而且有分散性,整体来看,我国烟花爆竹的生产地主要集中在南方,广西的烟花爆竹生产也遍布全省,而且以小规模企业为主,甚至有一些小作坊式的生产。这些生产要满足全国各地对烟花爆竹的需求,因此烟花爆竹的运输具有分散性,而且是小批量的运输。

2 烟花爆竹运输中的问题

2.1 运输期间的安全设备投入少

由于普通的烟花爆竹生产工艺简单,技术性要求不高,许多地方没有向有关部门办理合理手续,非法生产经营现象存在。而这些小厂家或者小作坊式的经营者只追求眼前的利益,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经营,许多烟花爆竹选址、厂房建设、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生产过程等都不达标,容易出现危险事故。一些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只追求个人利益,没有做好安全工作,再加上对经营安全认知不足,只注重个人经验,侥幸心理严重,对于烟花爆竹不重视运输安全问题,对安全运输的设备投入少,根本没有遵循国家规定的安全运输标准。

2.2 管理不善

许多烟花爆竹生产厂家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管理,比如在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运输管理中,国家对相关的路线、业务、运输车辆以及运输人员都有严格的规定,必须向运输企业所在地申请运输资质、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运输包装必须严格按规定,运输车辆要有安全距离[3]。在广西地方也有严格的地方法规,对经营人员、安全设施和安全运输有严格的规定,许多烟花爆竹的经营者不了解规定,致使安全运输的管理制度不健全,运输管理不达标。

2.3 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素质

目前为止,广西的烟花爆竹生产厂家从392家缩减到了119家,年产值超过 12 亿元(含出口),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约 1.7 万人。但是缺乏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不高,专业素质普遍偏低,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一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是文化程度低的农民,没有现代企业管理的概念,缺乏安全管理和法律意识,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人员也没有进行系统的培训,大多是中老年农民或者农家妇女,思维不快,行动迟缓,而且由于职业的危险性,人员流动性大,安全培训很难跟上。在众多企业中存在生产操作不规范、经营管理混乱、对安全管理不重视的现象,在选择烟花爆竹运输人员的时候没有严格筛选,很多运输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不达标,不懂基本的烟花爆竹安全运输知识,不懂应急处理一些意外事件,容易造成危险。

2.4 监管不力,执法力度不严

烟花爆竹中存在一些非法经营的现象,这些非法的生产者往往安全管理落后,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监督部门需要做好监督管理。但是由于监管人员人数有限,执法力度有限,无法做到全面监管。在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内部也缺乏有效的监管系统,没有科学合理的监管制度,不仅很难发现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安全问题,而且很难及时发现运输中存在的安全漏洞,一旦发现事故无法及时展开救援工作。

3 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的措施

3.1 运输设备要符合规定

烟花爆竹产业是广西的传统产业之一,在全国三大主产区中,仅次于湖南、江西两省,位列全国第三,烟花爆竹的安全运输问题形势严峻。要结合广西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促进资源整合,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运输设备,对烟花爆竹的产业安全问题进行科学规划,引导企业进行科学改造,加大安全生产和运输的投入,从根源上排除安全隐患。

在烟花爆竹的运输环节,生产企业要重视运输设备的投入,烟花爆竹的运输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地区的规范进行,运输车辆要尽可能选择防爆型的烟花爆竹专用运输车,减少摩擦发热以及运输中可能出现的撞击,当温度出现异常,能够及时探测,进行处理,消除燃烧爆炸的隐患,运输路线要获得批准,注意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在停车场地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4]。政府要积极引导开发新型的运输设备,鉴于烟花爆竹运输的特殊性,在运输过程中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意外,比如温度、热度、燃烧等问题,为烟花爆竹的安全运输提供保障。

3.2 完善管理,加强监管

2016年1月到3月之间,广西市接连发生三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五人死亡两人受伤,这三起爆炸事故在不同的区域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安全管理的问题。1月的钦州市浦北县泉水烟花基地爆炸事故,主要原因是爆竹生产区的废弃工房私自允许厂外人员进行生产组合,多个工序不达标造成的,这暴露出了烟花爆竹生产厂家管理不善、非法分包生产的问题。因此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制定严格的管理规范,对烟花爆竹生产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政府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可以引进第三方监管,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生产、储存、运输等流程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制定安全管理规范,对于违规作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要停产整顿。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运输管理体制,安全是烟花爆竹的大问题,一旦烟花爆竹发生事故,造成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生产经营者要提高安全意识,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运输流程,对运输的各个环节要有有效的监管。进行装卸时要操作轻稳,按要求将不同规格包装的产品分类堆放,严禁出现抛掷或者拖拉的现象,如果有破损的烟花产品或者原料有外泄的情况,要及时处理,掉落的原料也要及时用湿的布料清扫干净,在清理原料时要用特殊工具分类整理,以免出现意外事故。博白县龙潭炮竹厂发生的“2·24”事故,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在被要求停产整顿的时候依旧非法经营,从业人员违规将四种原料放在同一容器里,在盛装、称量的过程中出现洒落,清扫人员在清扫时四种原料发生化学反应,在摩擦的作用力下发生了爆燃事故。另外,不管是烟花爆竹的生产还是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明火,设法消除静电,特别是铁锨等容易产生火花的工具要严禁使用,工作台面要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驾驶室要有能够切断总电源的装置,同时要能隔离电火花,运输车的排气管要有隔热装置。驾驶员要能及时发现问题,在源头上消灭隐患。

3.3 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重视从业人员的全面培训,特别是烟花爆竹的常识,容易出现的危险等问题,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不仅使从业人员有专业的技术,也要有安全意识,在生产运输中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及时发生可能的安全问题并能有效解决,发生意外事故有应急处理的能力。同时要做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以防设备问题造成人员伤亡,在三月的北海市安兴达化工有限公司的烟花爆竹事故,就是设备的故障出现的意外事故,企业没有组织好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人员没有应急保护的安全常识,造成伤亡人员持续扩大。

在运输环节,烟花爆竹企业要选择专业的运输人员运输烟花爆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选择年龄小于六十周岁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并且要为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对烟花爆竹的运输从业人员要定期举行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并且要掌握应急处理措施,如果出现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

3.4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广西各地方政府要制定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除了现行的宏观管理的法律法规,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环节上的法规制定,加强各环节的管理监督,在具体的烟花爆竹的生产设备、厂房建设、人员管理、运输等各环节制定相应的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数量,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的小企业,对不符合管理规定的要及时督促和整改。要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严格把关,包括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标准。生产企业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有专职的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的生产责任制,从主要负责人到部门分管负责人,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个人身上。监督部门要依法做好评估审查工作,严查生产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严厉打击生产、存储、运输中的违法行为,将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引导生产企业依法生产和经营。在烟花爆竹的运输环节,要严格管理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运输问题,不能跨省长距离运输的要给予明确的规定,外省途经我省的烟花爆竹也要有严格规定。要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制定运输人员从业规范,广西省的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运输人员的管控工作,按照规定发放资质证明。

总之,烟花爆竹的运输安全是个大问题,需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有力配合,为了保证运输安全,生产企业要严格管理运输中的各个环节,要重视运输人员的培训,选择安全的先进的运输车辆,做好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工作,政府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的力度,使安全运输成为常态。

参考文献:

[1]侯鹏.烟花爆竹生产、存储、运输过程安全监控系统:CN204331426U[P].2015.

[2]高浩亮.浅议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安全管理[J].广东化工,2014,41(4):65.

[3]郜永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规制基本问题研究[J].经济法论坛,2014(1):234-243.

[4]周人昆.广西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J].安全生产与监督,2015(9):11.

[5]何焕.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测实验室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5(8):63-64.

[6]周人昆.广西安监局迅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督察工作[J].安全生产与监督,2015(8):54.

作者:覃业彬 陈瑞强 覃春平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论文 篇3:

推进危化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3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云南昆明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会上,本刊记者就“十一五”期间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和“十二五”期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思路与工作重点,采访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

记者(以下简称“记”):孙局长您好。这次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上,第一次系统地总结了我国5年来在危化和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成效,请您介绍一下5年来此项工作的总体情况。

孙华山(以下简称“孙”):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作为重点行业领域,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不断加强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587起、死亡1 110人,平均每年117起、死亡222人,比上个5年平均死亡人数减少82人,下降26.9%。2010年,全国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12人、亿元产值死亡率0.64人,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4.5%、23%。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平稳下降,为实现到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

记:“十一五”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具体在哪些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孙:具体来讲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一是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十一五”期间,安全监管总局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完成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了2项有关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部门规章,清理了279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废止一批已经失效、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法规文件。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制定颁布有关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23件。到2010年底,全国基本建立起以《安全生产法》为母法、国务院行政法规为主干、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为支撑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框架。

“十一五”期间逐步建立起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安全监管总局指导有关专业标委会编制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规划,颁布了49项安全生产标准(危化品36项、烟花爆竹13项),配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制定修订了9项国家标准(危化品7项、烟花爆竹2项),还有49项安全生产标准尚在制定当中(危化品22项、烟花爆竹27项)。

“十一五”期间制定了一批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为了指导各地依法履行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特别是做好国务院[2010]23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颁布了2个实施意见,制定了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发布了2个有关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一些地方政府也就本地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约束性很强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十一五”期间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系。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大部分地市和重点县市区安全监管局都成立了专门的危化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人,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区域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设。在国务院2007年建立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后,各省级单位都建立了危化品安全生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危化品安全监管综合职能进一步加强。在国务院安委办的指导推动下,先后建立了苏浙沪、环渤海经济圈危化品道路安全监管联控机制。

基本完成危化品登记工作。到2010年底,全国危化品生产单位首次登记率达到93%,2.6万家企业共登记7700个危化品品种,基本建立起全国危化品生产企业数据库。在过去的5年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专线共接到咨询电话2万7456个,为5000多家企业的化学品提供咨询代理服务。

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和专业协会对危化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安全监管总局在2006年初成立了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安全监管总局建立了与20个化工专业协会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了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和化学品登记中心的技术力量。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专项整治、安全检查、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和政策研究等专项工作中,积极发挥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和专家作用。

进一步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转发了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并要求安全监管总局牵头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体制。各地充分发挥安委会的作用,初步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

三是通过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首次对现有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完成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通过第一轮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依法关闭了4225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和5126家危化品经营单位、96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依法注销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236个、危化品经营许可证7523个、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2228个。到2010年底,全国现有2万2296家危化品生产企业、390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103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许可证期满后进行改造提升。实现了到“十一五”末全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不超过5000家的控制目标,烟花爆竹行业已步入“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发展阶段初期。结合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施工作,各地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到2010年底,初步建立起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规范体系,全国已有1206家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企业、5518家危化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

四是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十一五”时期,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危化品专项整治和化工企业整治、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等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到2010年底,全国已有4051家化工企业完成了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占应改造总数的88.3%。在氯酸钾专项治理中,安全监管总局已组织了6次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抽检覆盖21个省级单位、1268家生产企业、903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对359家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处罚。在礼花弹专项治理中,确定了全国礼花弹生产企业不超过100家的控制目标,完成了对原有295家礼花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重新审查,向全国公布了第一批保留资质的95家礼花弹生产企业名单;整顿规范了礼花弹等A级产品销售渠道,建立了全国礼花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五是非药品类易制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几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队伍建设, “十一五”期间,安全监管总局每年都安排不同形式的易制毒化学品专题培训,提高省级和重点地市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2006年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边学习、边实践,依法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两轮颁证工作,基本建立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法制秩序。按照国家禁毒委的部署,积极参与全国禁毒人民战争,加强易制毒化学品重点品种的管理,与有关部门联合,先后开展了醋酸酐、羟亚胺专项检查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六是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平稳下降。2010年全国共发生危化品事故60起、死亡135人,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57.7%、41%。

记:“十二五”时期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孙:虽然 “十一五”期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总量逐年下降,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较大危化品事故多发,重大危化品事故平均每年1起,烟花爆竹事故总量在2010年还出现反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去年,接连发生中国石油大连“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江苏南京“7·28”丙烯管道泄漏爆炸、黑龙江伊春“8·16”烟花爆竹爆炸等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现阶段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在刚刚闭幕的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环境,引导各方面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放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上” 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在第四十一章“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里,设立了“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专节,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监管、专项整治、基础建设、主要任务、奋斗目标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张德江副总理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着力提高“六个能力”。

“十二五”时期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按照建立完善“六大体系”、着力提高“六个能力”的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方针,依法强化安全监管,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十二五”时期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底,形成完善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管体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总量平稳下降,事故死亡人数比“十一五”末分别下降12.5%以上,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实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信息化,基本建立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体系。

记:“十二五”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孙:“十二五”主要工作任务,一是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培养和强化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使他们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通过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督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危化品安全监管综合职能,依托安委会,开展联合执法,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监督企业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强化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超前防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认真组织好安全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各地要紧紧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契机,尽快制定并落实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全国2 858个县级、333个地市级、31个省级行政单位要全部落实本行政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要认真分析研究化工园区规划建设无标准、安全管理无规范、风险容量无控制等问题,积极探索化工园区一体化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研究符合中国化工园区实际的风险控制技术。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城区内安全风险高的化工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从根本上缓解城区化工企业与公共安全的矛盾。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谋划并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改造提升工作。不断改造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严格把好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努力推进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夯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确保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全面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平台,依靠科技进步,着力提高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到2015年,基本完成在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化工企业生产工艺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全部实现自动化监控,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监控参数实现远程时时监测报警。

加大烟花爆竹安全技术和装备科研力度,大力推广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机械装备,强制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关键机械设备和自动化生产线的研发,实现混药、装药、压药、插引、结鞭等机械化生产,有裸药工序做到人机隔离操作,逐步实现鞭炮、组合烟花等生产同一化程度高的产品(或工序)的自动化生产,减少有药工序现场作业人员。总结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经验,适时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专项治理工作,大幅度压缩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企业数量;采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生产工艺,提高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和安全生产水平。

四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要依托“金安”工程,整合现有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尽快解决建设规划滞后、重复投资建设、数据不接口不共享等突出问题,发挥好“金安”工程的主体作用,增强并扩大“金安”工程对安全生产的支撑效能。全面完成危化品登记工作,建成功能强大、数据齐全的全国危化品数据信息库。

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努力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到2015年,建立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现礼花弹等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和管理信息化;对烟花爆竹生产重点涉药部位(场所)实施视频监控,全面强化烟花爆竹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依托“金安”工程,实现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全部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批,对重点工作实现信息化监管。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任务,纳入“金安”工程,与其他相关系统、有关部门实现网上信息共享。

编辑 晓 讷

作者:晓讷 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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