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方案

2022-12-17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方案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方案

为了加强酒店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酒店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消防安全工作奖惩方案:

一、奖罚的执行

1、奖罚权限

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奖励与处罚由保安部根据酒店《消防工作奖励、处罚规定》提出的意见,经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2、奖罚程序

(1)保安部根据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及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酒店《消防工作奖励、处罚规定》拟定奖惩专门报告; (2)奖惩专门报告由保安部递交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3)奖惩专门报告经批准后,发酒店财务部、当事人所在部门和当事人,奖惩决定由财务部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

(4)经批准的奖惩专门报告原件由保安部保存,存档备查。

二、消防工作奖励、处罚规定

1、奖励规定 (1)每年度评选安全工作先进部门活动。一次奖励500元,标准为: 1)安全责任制度落实,职责明确到人; 2)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3)部门防火工作必须纳入日常工作,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平时工作中做好所属区域防火安全检查,全年无火灾安全事故发生。

(2)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100元;

(3)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奖励100元;

(4)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经确认并奖励100元;

(5)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奖励200元;

(6)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奖励200元;

(7)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安全、消防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属实,事迹突出个人奖励100元;

(8)火灾事件发生后,积极向公安消防机关,保安部提供线索者,视情况奖励100元;

(9)积极宣传防火安全知识,能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认可的,奖励100元;

(10)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表现突出情况属实,奖励100元;

(11)及时排除火灾事故,使酒店宾客、财产、员工生命免受损失或将损失降到最低,奖励200元。

2、处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直接责任人、部门经理400元-20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于降职及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和作业造成火警,尚未造成火灾的; (2)因玩忽职守,乱扔烟头造成火灾事故的;

(3)对酒店消防监督部门事先已发过《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因拒绝或拖延整改而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4)未按规定期限清洗厨房烟道,未造成火灾事故的;

(5)违反本消防管理制度规定而引起酒店、部门或个人财产损失的; (6)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等,除给予处罚外,应按损失价值予以经济赔偿;

(7)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8)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9)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10)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的;

(11)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员工班车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直接责任人、部门经理200元以下的罚款: (1)违反用火.用电管理规定的,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2)违反规定携带化学危险物品进入酒店的; (3)未经许可,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挪作它用的; (4)对现场火险隐患拒不整改的;

(5)发现隐患不及时上报,不采取措施处理的;

(6)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和防火间距,经酒店消防监督部门提出后仍

不按规定改进的; (7)在营业、工作期间,将安全通道上锁、遮挡或将消防安全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8)埋压.圈占.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工具,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9)谎报火警.制造混乱的;

(10)纵容、强迫他人违反消防法规或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 (11)刁难.拒绝和阻碍酒店消防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 (12)无故不参加消防演练、培训的; (13)因过失引起火灾的;

(14)检查中发现不知道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摆放位置或消防知识不懂的; (1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不在岗的,擅自离岗或下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16)未按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度落实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对安全部提出的消防安全工作未及时完成的;

(17)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用电不使用安全保险装置或乱拉电线的; (18)库房内物品不按规定堆放的;

(19)未经保安部同意,施工单位及本酒店人员擅自动用灭火器材的; (20)下班后锁门没有关闭工作区域电源的; (2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2)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23)在非吸烟区吸烟的;

(24)对酒店消防监督部门事先已发过《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因拒绝或拖延整改,又不说明原因的; (25)其它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保安部制

第二篇:乡镇计划生育奖惩工作方案

大坪镇2011计划生育奖惩工作方案

各村(居)支部、村(居)委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搞好我镇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保持正常出生人口性别,切实做到级级挂钩,层层落实,齐抓共管,促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上新水平、新台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制订大坪镇计划生育工作奖惩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原则,各村支部书记直管计生工作,带领村主任、计生专干等共同抓好本村计生工作。

二、考核内容

采取年终考核方法,以符合政策生育率完成目标值为评奖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政策生育率进行排名,对各村达到目标值的村设一等奖一名,奖金XX元,二等奖一名,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

(一)处罚:经省、州、县检查出现

1、政策外1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50元;政策内1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00元;

2、政策外2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250元;政策内2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50元;

3、政策外多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500元;

4、出现全人口漏报1户或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50元;

5、出现错报、迟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0元。

9、在家妇检率达100%。以服务站妇检统计数据为准,在家应检未检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5元;外出未检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2.50元。

10、上环及时率达不到85%以上和绝育及时率达不到90%以上的,不及时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0元。

(二)奖励

1、经镇平时自查以及省州县检查中未出现任何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奖励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50元,检查当月兑现。

2、各季度综合妇检率达95%以上的,奖励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00元。

3、全手术及时率达目标值的,奖励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150元。

第三篇:后勤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方案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我校后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的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不断提高管理质量,根据我校后勤管理实际情况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办法,特制定如下后勤工作人员考核方案:望全体后勤工作人员认真、自学遵守。

一、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因事外出或特殊情况必须与主管领导请假。若不请假、发现一次扣币20元。

二、因病、因事不能上班,须有医院证明并且提前请假以便安排人员替岗,经批准后按教职工考勤办法之规定处理,个人不得擅自串岗或未经允许找他人代岗,违者按旷工处理。

三、按时参加学校例会或后勤工作会议,有事有病要请假。若不请假无故缺席每次扣币10元,迟到扣币5元。(注:会议开始5分钟不到者视为迟到)

四、工作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在30分钟以内的视为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缺勤半天,每月二次以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币5元,超过二次者每一次扣币10元,缺勤扣币30元。

五、炊事人员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必须做到人不离岗,杜绝无关人员进入食堂,防止不良人员在师生食物中投毒。若工作人员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擅自离岗,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发现一次扣币5元。

六、食品加工过程中,对大米、菜蔬数量、品种要有计划,做到 合理调配,杜绝严重浪费现象。若发现有浪费现象,经学校明确提出后,不加以整改的后勤工作人员必须赔偿学校损失。

七、每周需按学校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消杀工作,并完成消杀记录。若发现存在失职情况。每次扣币5元。

八、食堂卫生包干到人,食堂卫生食堂炊事员负责,相互协调保管人员要做好厨房、保管室的卫生工作。(要求:每天保持厨房、保管室内的整洁、做到墙面无灰尘、地面灶面无污水、杂物、房顶屋角无蜘蛛网;食堂用具应做到两勤,即勤洗、勤消毒。每餐清洗用具、每周一次消毒)若不按上述要求搞好卫生工作发现一次扣币5元,如当天餐具当天不清洗、发现一次扣币10元。

九、后勤工作人员要勤洗手、勤洗头、勤剪指甲。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若发现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发现一次扣币10元。

十、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或本职工作不尽职,经领导督促无效不予改正的另行处理。

十里铺寄宿制小学

2016.02

第四篇: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国道319线武隆江口芙蓉江大桥加固工程

一、 考核基本原则: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我工程实际情况而定。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考核工作由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19线武隆江口芙蓉江大桥加固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实施。

二、 考核范围

考核我项目部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 考核内容及评定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记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 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

制度。未落实10分。

2、 认完成项目部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

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国道319线武隆

江口芙蓉江大桥加固工程项目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半年不得少于24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

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 工作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

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 认真落实国道319线武隆江口芙蓉江大桥加固工程的重大节

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夏季等季节做好防暑等安全专项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扣5分。

6、 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

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 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 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

一次扣5分。

2、

3、

4、 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5

分。

四、 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个人奖励10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个人奖励5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罚款1000元;

施工单位: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审核:

年月日

监理单位:重庆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审核:

年月日

第五篇: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月考核制,全体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期考核和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根据情况再进行一次奖励,奖励幅度由校务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全体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年终评先评职优先考虑。

2.安全责任事故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第二次,取消评先评职资格。

3.因违反以上规定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

4、因失职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所用费用自己承担。

5.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因违反规定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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