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车间员工守则范本
车间员工守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爱护公司财物,严禁破坏公司所有工装、夹具、治具、设备及机器等
节约资源,岗位工作结束后,需及时关闭相关的水电气等各种能源
倡导文明行为,公司内严禁抽烟、酗酒、赌博,人生攻击等行为
准时出席到指定的工作区域;不迟到,不早退
上岗前按规定穿好工作服、佩戴识别卡;并使用岗位要求的劳保防护用品(劳保鞋/防护眼镜/耳塞/静电环/培训标示等)
严禁将食品、饮料及其它与现场无关物品带入现场区域
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岗串岗,若离岗必须按要求在<<离岗登记表>>进行登记,并按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非指定人员使用公司叉车,车辆及设备。严禁站在油压车上滑行,站在叉车上登高,等各种危险动作
保持公司内所有区域的环境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和杂物。认真做好5S 保持正常工作秩序,工作时间内禁止大声喧哗、闲聊、开玩笑等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
第十一条
除特许情况,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接听私人电话,禁止使用手机等工具上网聊天等活动 第十二条
严格遵守作业要求,不得简化或变更作业流程,严禁更改任何工具、机器及设备的参数
第十三条
严格按规定填写工作要求的各种报表,保证内容准确、及时、清晰
第十四条
需按料件取用操作规范进行取用料作业,禁止生产线人员到仓库拿取物料,检验人员需及时正确的放回检查完毕的料件
第十五条
除工作需要,现场员工不的已任何理由逗留行政办公区域
第十六条
出工作需要,现场员工不得使用电脑,在使用电脑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七条
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机岗位调整,严禁消极怠工
第十八条
使用正常的反馈渠道及时准确及时的反馈问题,不得在职责范围拖延甚至掩盖问题 第十九条
休假必须按流程提前申请,得到批准之后方可休假(急诊病假等需电脑通知主管,并且事后必须提交必要的证明) 第二十条 薪资要保密,禁止打听、泄露及比较薪资待遇等
第二十一条
保持电脑环境清洁,禁止在生产线电脑中存放私人文件,严禁私自拆卸公司电脑
第二十二条 不可以在车间里顶撞上司,有任何问题走问题反馈流程
本规范适用于车间员工,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员工手册执行,自发布日期起生效
2013年12月30日
第二篇:生产车间员工守则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的发展,现制定员工守则。
第一章:工作态度
一、 按企业的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 必须按要求穿工作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三、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规定,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生病要书面请假;
四、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厂长批准,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五、 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任务,保证质量并服从安排;
六、 工作认真,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七、 不得私自携带车间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一经查实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八、 员工对工作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领导,应先服从和执行;
九、 员工对直接领导的的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十、 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客用电话;
十一、 员工禁止在车间串岗、闲聊、吃零食,吸烟要到指定地方或大门外;
十二、 所有员工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说任何
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十三、 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
轻、操作轻。
第二章:安全守则
一、 任何岗位都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生产造
成后果者,责任自负,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和排除;
二、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
滥动机器,由此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三、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
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物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
四、 下班后要检查车间环境,将电源、门窗关闭,杜绝火灾等以外
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卫生守则
一、 环境卫生
1、厂区、厂房应保持清洁、整齐,废旧物料、生产生活垃圾应分别集中定点堆放,定期清理;
2、厂区公共场所道路应有清扫制度,定人管理;
3、厂区内外水道,必须保持通畅良好。
二、生产工艺卫生
1、生产区要求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地面整洁,门窗完好;
2、生产区不得存放非生产用品和闲置不用的生产用品,生产工具、用具定点存放,设备、管道排列整齐,无跑,冒、滴、漏现象;
3、车间:配料间、灌装间、微生物检验室,更衣室装有紫外线灯杀菌、消毒。地面、工作台面每天工作前后清洗达到洁净。更衣室设有消毒液洗手,门窗装有纱门、纱窗;
4、车间卫生和厂部办公室卫生值日安排;实行分组轮制,具体由厂长安排并制定表格公布,员工须积极配合执行;
5、值日员工打扫场地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员工和厂长的责任;
6、生产场所严禁吸烟、用餐,不得带入生活用具和私人用物。
三、个人卫生
1、做好个人卫生工作,勤洗、勤换工作服帽,不得穿到厂外;
2、上岗应梳理好头发,穿好工作鞋,不准配戴金银首饰;
3、严格遵守厂区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杂物,养成良
好的卫生习惯。
厂长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本制度从2011年8月1日开始执行。
第三篇:4车间员工守则
员工守则、规章制度
1、车间员工必须按时到岗不准迟到。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扣10元; 31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上班中途员工外出必须向车间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打卡正确登记出入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
2、 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亲自递交假条,病假无假条按事假处理,不得事后请假或他人代假,否则事假按旷工处理。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过时间按旷工处理;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一天事假车间负责人批准即可,一天以上事假必须向厂长请假)。
3、 无故旷工一天扣40元。当月旷工累计2日,全年旷工累计7日的,一律予以除名; 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或临时通知上班,不得无故推托,无特殊原因不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4、上下班亲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否则每人次扣200元。
5、 工作时间,不得玩手机,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0分钟,通话时不得大声影响他人工作。违者扣10元; 员工于工作时间内,与来宾或亲友谈话,未避免耽误正常生产,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 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违者扣10元;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闲聊、吃食物、随意吐痰、吸烟、喝酒、看书报、唱歌、吹口哨等。违者每次扣10元;不爱护公共环境,随处乱仍果皮、纸团、瓜子皮等垃圾,扣5元。
7、全体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拔弄是非当面顶撞领导的视情况扣款50~100元,态度恶劣者,主管领导可直接除名。
9、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设备损坏以及原材料浪费的,视情节况扣款50~100元,并且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第四篇:车间劳动纪律和员工守则
生产车间劳动纪律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上、下班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6、未履行请假、补假、续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上班时间一律不准穿拖鞋;
8、对所属主管职权范围内命令不得故意违抗、讨价还价,服从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车间聚众滋事怠工;不得威胁、恐吓管理人员;
9、爱惜公司,保持车间清洁、整齐,不得有污损或浪费现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归齐位,定点摆放;
10、严禁在车间嬉笑、打闹、喧哗、吃零食、随地吐痰;
11、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禁止把火种带入车间;
12、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动机器设备,如因此造成产品报废或设备损坏按原价赔偿,并予以开除处分。
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爱岗,勤奋工作,服从厂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度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保持厂方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厂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搞好厂方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厂方,维护厂方形象,敢于同有损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9、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0、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除外;
11、遵守厂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厂方的商业秘密。
奖励与惩罚制度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厂方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嘉奖一次,给予奖金50元。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3)遇到灾变,勇于负责,措施得当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记功一次,给予奖金10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灾变,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对于自身事业有重大改善,为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显著利益者;
(3)如公司发生盗窃时间能提供线索,最后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记大功一次,给予奖金2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避免危险减少者;
(2)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攻击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公司重大损失;
(4)对产品改良有重大贡献或使成本显著降低者;
(5)确有其他大贡献者;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厂方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者代替他人打卡;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6、浪费厂方财物或者公物私用的;
7、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9、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0、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1、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2、在禁烟区吸烟的;
13、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4、违反厂方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5、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6、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7、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况相当的情形的。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矿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厂方正常调动或上司工作安排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厂方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厂方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网络游戏的;
6、将厂方内部文件、帐本给厂方外的人员阅读的;
7、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8、未经许可私自留宿外人的;
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况相当的情形的。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经查证属实,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并报公安或相关司法、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损失1000元以上或造成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负责任,本人经营看管的公共财物被骗、被盗,或由于本人过失生产废品、浪费燃料、原材料,给厂方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的;
3、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5、违反厂方保密制度,泄露厂方商业机密,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况相当的情形的。
第五篇:《员工守则》范本
员工守则(参考)
本手册是示范样本仅供参考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企业概况
各企业情况概述
1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保障公司员工权利,增进劳资和谐,树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特依法订立本规则。
凡本公司员工,悉依本规则执行。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正式受雇于本公司从事工作获得报酬之专职人员。
三、本公司若有特定性之工作人员,其管理制度依公司规定,相关福利依合约另定之。
第二章
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一、遵守厂内各项规章制度及命令,服从各部门主管的安排及监督。
二、爱护公司荣誉,不得有损害公司声誉、向外泄漏公司资料、败坏公司形象等行为。
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不找人代打或代人打卡,工作时间不得作与工作无关之事和吃零食。
四、遵守操作规范,保证生产安全,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事故或导致公司经济损失,一律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未经他人同意,不可私自动用他人工具及私人用品。非公司指定之机台操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操作机器。
六、爱护公司资财、设施,不得借故损坏,不得窃取公物。
七、门禁时间外出及车辆携带物品出厂,需有放行单。(选择性条款)
八、在厂区里依公司规定穿着制服(有发制服),佩带识别证。
九、员工在上班时间里有紧急事情需会客,应向主管报备并在会客室为之,一律不得私自带领外人进入车间或办公区内。
十、全体同仁应注重道德修养,同事间应通力合作,互敬互重、互相关怀,充分发扬团队精神。
十一、不得造谣惑众,扰乱人心,不得聚众闹事、互相斗殴。
十二、厂内不得携带、收藏和违章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随身携带和收藏凶器或攻击性物品。不得进行赌博、酗酒等有伤风纪行为。
十三、维护厂区清洁卫生,爱护绿化美化,严禁乱丢烟蒂、纸屑及违规堆放杂物等。 十
四、遵守餐厅及其它公共场所守则,不得有任何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十
五、注意仪表形象(依公司规范穿着),待人接物诚恳谦和,实行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语言。禁止穿短裤(包括西式短裤)、背心、拖鞋、赤膊上班、生产线上女同仁不得穿裙子、凉鞋、高跟鞋等,工作场所不得大声吆喝、打闹嬉戏等扰乱其它同仁工作之行为。
以上规范,全厂同仁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三章
人事规章
第一节
录用原则
一、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
二、本公司的招聘主要以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
三、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
第二节
录用条件
一、新进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二、试用期满考核
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前,由公司进行考核,考核中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 2 解除劳动合同。
三、 录用条件:
各企业根据各自用人需求自行确定。
第三节
录用程序
一、正式录用前体检:公司可指定应聘人员,实行体检制度。公司指定应聘人员入职都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体检,并向人力资源部门出示体检证明。只有经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才可被公司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指定体检的员工,可凭医院体检原始发票在适用期满后向公司报销其体检费。
二、确认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门发出录用通知;
三、应聘者一旦被同意录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公司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将视为拒绝受聘,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应聘者自同意录用之日起----日内必须向公司提交下述材料:
1、递交体检合格证明书原件,公司核对后留存复印件;
2、递交学历证书原件,公司核对后留存复印件;
3、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的半身照片----张(最近拍摄的照片);
5、培训、技能、职称等证明文件和证明有其他特殊技能的证明文件正本及复印件(正本核对后发还);
6、之前最后工作单位退工单或退工证明;
7、必要时公司有权要求提交婚育证明;
8、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第四节
个人信息告知
一、员工被录用应告知公司以下信息: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学历进修毕业等。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门。
二、本公司员工离职后,如被新公司聘用,经其雇主要求,公司有权将该员工曾被本公司聘用的基本事实告知员工的雇主,但将对该员工的私人信息保密。
第五节
劳动合同签订与试用期
公司与被聘用的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双方的义务。
一、试用期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试用期间,员工工资不低于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低于本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经考核,转为公司正式合同制员工。
四、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有权解除合约并不需支付补偿金。
3 第六节
回避规定
人员回避规定属选择性条款,各企业自行规定。
第四章
薪酬制度
一、薪酬管理原则
公司将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同类行业以及同类岗位的薪酬标准制定统一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和有竞争力的。
二、薪资支付
1、公司根据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在每月发薪时代扣代缴。
2、公司于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国定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至节前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可以酌情延期发放薪资,但应事先通知所有员工。
4、关于薪酬发放标准,具体由各公司的规定。
三、薪资调整
公司会根据市场状况、员工的工作表现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员工的基本工资进行调整。具体由各公司的规定。
四、奖金制度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及职责,实行不同的奖金形式,包括年终酬金,浮动奖金等形式。具体由各公司规定。
1、年终酬金
公司应设定发放人员的范围(如
月
日在职人员)及当离职或中途入职人员的处理办法。各企业自行规定后应予以公布。
2、浮动奖金
每年根据员工职位,公司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等情况,公司决定是否向员工发放浮动奖金。
第五章
保险福利
一、社会保险福利
1、公司依法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应缴纳的个人部分,由公司为员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2、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应缴纳的个人部分,由公司为员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二、公司员工福利
各企业按照企业特点制定。
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一节
工作时间
一、工作时间规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需明确上下班具体时间。
具体工作时间规定由各公司规定。
2、对企业适合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员工,如实行特殊工时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其工作时间按照相应的工时制度实行。
具体工作时间由企业制定公布,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
二、加班操作程序
1、公司为满足业务和工作职责的需要,安排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称为加班。员工加班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根据公司规定,经得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在加班完成后将“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确认。未按上述流程办理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公司将不视作加班。
2、公司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各企业可自主规定并公布,但不能低于昆山市最低工资标准。)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加班报酬支付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考勤
一、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二、刷(打)卡
(内容自行规定)
第三节
假期管理
一、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员工休假均须提前申请,并附上相关文件、证明且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突发事件,不能事先办理休假手续,必须尽快通知部门主管并于上班后当天补办休假手续。
二、法定节假日
员工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即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五一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国庆节(三天)、中秋节(一天)。如相关国定假日的规定(节日名称和天数等)发生改变,于新规定生效日起自动替代前述内容。
三、公司假日
具体由各公司规定
四、年休假
1、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年休假若分次实行每次休假最少为1天。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年休假原则上有公司统一按排,职工请年休假须提前-----天申请,公司根据业务状况给予休假。
五、病假
1、员工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全薪病假期的,公司将按照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并支付病伤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的工龄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资待遇(由各企业自行制定),但病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医疗期满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的,公司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员工补偿金。
2、员工病假,凭医院(企业可指定相关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历卡、收费凭证办理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来公司者,------小时内用电话通知本部门,------天后凭有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员工因病假须转院至外地医院治疗的,必须经昆山市级以上医院确诊,未经确诊而擅自至外地医院治疗的,外地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不予承认。没有办理转院手续而擅自至外地医院治疗而不能向医保中心报销医药费的,概由员工本人承担。
六、婚假
凭结婚证正本办理请假手续。一般婚假(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延长10天,再婚的给假3天;上述婚假均包含节假日,且必须一次连休。
七、产假
1、已婚女工生产时,需持[准生证]到人事部查验予以请假;假毕须附有效医院出具之[出生证明书]向人事单位办理销假手续,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假期一般90天,难产105天,多胞胎90+15天(每多一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30天(女方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
3、流产假:
1、3个月以下20天;
2、3至7个月42天;
3、7个月以上90天;
4、陪产假
男性员工(凡符合晚育并且是初次生育)陪伴其配偶到医院生产可申请有薪陪产假10天。
八、丧假
如遇直系亲属,可申请三天有薪丧假。
九、无薪事假
1、 员工因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可申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由本人亲自请假,并填写个人请假卡,写明事由、日期并请职务代理人签字后,经直接主管、课长、最高领导根据生产、工作情况核准。获准标准一天直接主管;-----天以内由部门课长审批,-----天以上由部门课长审批,最高主管确认。
2、有特殊情况可电话补假(限------小时)。
十、工伤假(有薪假)
(一)下列情形被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7、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8、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现工作岗位后旧伤复发;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述内容如国家有关规定变更的按国家变更的规定执行。
(二)员工工伤可以请工伤假。工伤医疗期由定点医院出具的医生证明确定。员工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三)工伤医疗期结束后,必须及时复工。否则以旷工处理,对伪造医疗证明而骗取工伤医疗待遇的,按公司制度从重处罚。 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章
奖励
6 第一节
表彰目的
为鼓励有益的行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凝聚团队力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在员工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表彰。
第二节
表彰方式
职工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并颁发奖金-----元;
2、记小功,并颁发奖金-----元;
3、记大功,并颁发-----元;
4、奖金、奖品。
第三节
嘉奖
嘉奖条件各企业自行制定。
第八章
惩戒
第一节
惩戒目的
一、为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行,需要严明的工作纪律以提高管理素质,并规范员工行为,遵守工作纪律是公司对每一位员工的基本要求。
二、适当的处罚在于告诫员工改正缺点、纠正错误、规范行为,以更有利于自身发展和公司的运作。
第二节
惩戒方式
对于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之行为,公司将给予员工下述惩戒,本规则其它条款有具体处罚措施的除外:
一、警告;
二、记小过,并令其写检查;
三、记大过,并令其写检查;
四、违纪解除。
第三节
处罚程序
一、员工有本守则规定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部门主管应责令违纪员工做书面自我检讨,且附调查报告,并按照本规则提报初步处理意见。
二、前述书面自我检讨、调查报告、初步处理意见应呈报主管初步批示,并最终转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如果是主管有如上违纪行为,则由总经理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调查,专门人员有权责令主管做书面检查,且附书面检查、调查报告、初步处理意见等呈报总经理直接审核批准,涉及违纪解除处分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公司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最终处理意见或决定,行文公示处分决定。
四、书面检查和公司的 意见或决定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五、违纪解除的员工将不获任何经济补偿。
第四节
惩戒
一、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警告:
(条件自行确定。)
二、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记小过的处分:
(条件自行确定。)
三、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记大过的处分,
(条件自行确定。)
四、员工在触犯以下任何一条时, 公司将处以违纪解除处分:
(条件自行确定。)
第九章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
第一节
劳动合同解除
一、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2、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见奖惩规定)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节
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外);
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
经济补偿:
一、员工有权因公司原因造成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1、无效的劳动合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订立的劳动)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公司依照劳动法律规定可以解除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期满、不能胜任工作、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四、公司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而需裁减的人员;
五、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与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规定执行);
六、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七、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1、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可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工资标准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