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面

2023-04-16

第一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面

维护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社会稳定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的大局,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当前,国际上有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和提供的活动空间、境外有分裂恐怖的“种子”、境内有分裂渗透的“土壤”、周边有恐怖培训的基地,这就决定了我们与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特别是乌鲁木齐“7•5”事件的发生,再次用血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作为地处边疆和反分裂斗争一线的温宿县,必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在保持稳定中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以经济的快速发展,夯实维护稳定的群众基础和物质基础。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对农牧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召力还不强,还有不少群众意识深处存在宗教极端思想,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一旦有人煽动拉拢,很有可能参与其中,或藏匿观看煽动宗教狂热和反动宣传品,或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

2、从目前反分裂斗争形势来看,敌人的活动策略在不断改变手法,由半公开向隐蔽,由松散型向组织化、集体化方向发展。

3、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人数不断上升的主要成因在于维护稳定的基层基础工作仍较薄弱,部分基层组织尤其是村级综治组织软弱涣散,作用发挥不明显,对本辖区外来人员不管不问,对外出人员底数不清、去向不明,对闲散人员管理失控。

4、文化市场监管不力,特别是流动摊点没有完全被查禁,从缴获的非法宗教及反动宣传品来看,违法人员主要从乌鲁木齐二道桥、阿克苏市红桥等宗教氛围浓厚、经营图书、音像制品摊点较多的地方获得,全地区乃至全疆对文化经营场所、摊点没有形成严格的管理网络,从源头上没有根本杜绝非法宗教及反动宣传品的流通渠道。特别是以互联网为工具,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和暴力恐怖手段日益加剧,技术手段尚无法控制。

5、个别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基层维稳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基层维稳工作与其它各项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尤其是个别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对本村一些深层次的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问题了解和掌握不透彻,抓基层维稳工作的思路不明朗,没有长远规划,抓落实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对策及建议

(一)着力治本。“7•5”事件发生后,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新疆时强调:做好新疆工作关键是要处理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始终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自觉做到“三个不动摇”。做好当前的稳定工作核心是着力治本。一是持之以恒的抓宣传教育。宣传教育要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建立农牧民群众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宗教人士在主麻日向信教群众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形成群众自觉接受教育、自觉学习的浓厚氛围,要通过长期的正面教育引导,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明辨是非、抵御渗透的能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维护稳定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最主要的是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三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温宿县90%以上人口为穆斯林群众,又地处边境,宗教色彩较为浓厚。为此,要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反分裂斗争的现实,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在旗帜鲜明地保护合法宗教活动、保护爱国宗教人士的同时,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查处带有两面性的宗教人士,遏制非法宗教活动。四是要提高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当前我们正处在各类矛盾的凸显期,这些矛盾纠纷形成的原因错综复杂,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必须采取综合措施。要深入推进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坚持“民生为重、预防为主、调解优先、方便群众”的理念,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尽可能地减少矛盾纠纷涌入司法渠道解决,减少诉讼对抗,增加和谐因素。同时要妥善处置非对抗性群体性事件,多作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慎用警力, 避免矛盾激化、对抗升级、性质转化。

(二)完善机制。一是要按照“情报统领稳定”的要求,牢固树立“不抓情报,稳定难保”的思想。认真落实《社会稳定情报信息工作办法》,逐步完善适应现实斗争需要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建立全方位覆盖、多层次延伸的情报信息网络。要重点在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上下功夫,培养高、精、尖的情报信息员队伍,全面收集,准确掌握敌情、社情、舆情,争取在第一时间获取第一手情报信息,及时掌握基层维稳工作动态。二是按照“整合资源、整合力量、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建立综治中心。协调、指导乡(镇)党委、政府探索建立乡(镇)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有效整合乡(镇)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武装部等部门力量,搭建综治工作大平台,推动各部门密切配合,实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日常工作“联勤”、突出问题“联治”、突发事件“联处”、基层平安“联创”,促进条块结合,力量整合,职能融合,工作配合,真正形成维护基层稳定的强大合力。三是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加大整治力度。要建立乡(镇)场每月对重点人员、重点事(案)件、重点物品和重点部位开展一次排查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通过对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期查找梳理,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保障社会政治大局的持续稳定。四是加强以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为重点的社会管理,打牢社会治安工作的基础。要协调建立县、乡、村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机构,做到机构设置到位、工作人员到位,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外来人口尤其是新疆籍人员按照“三证”严管,要逐一与其户籍地公安机关联系,掌握外来人员的身份和原籍表现,防止祸水流入。对本地外出人员也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外出事由、返回时间等都要落实清楚,特别是对家庭宗教氛围较浓的18—40岁外出人员要做到“三个清清楚楚”,有效防止其外出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建立重点人员情况通报、联控联防机制,对重点人口实行跟踪管控,使重点人口无论在本地还是外出都在我视线之内,杜绝监控盲点和脱管失控问题发生。对流动人口管理实行“以证管人”与“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相结合,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切实达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管得住”的工作目标。

第二篇:突出三个方面 落实“两个维护”

市委统战部办公室

当前全市开展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大讨论活动,是“民本岳阳”的创新和发展,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必然选择。其目的是确保全市人民共享和谐。统战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重要作用,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独特优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社会功能,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促进临湘和谐发展。

一、落实“两个维护”,要推进好重点统战工作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宗教工作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急剧变化,宗教问题对社会稳定和谐产生了巨大冲击。统战部门要把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一环。

1、严防境外宗教渗透。要充分认识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的现实危害性和做好抵御渗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紧迫性,把抵御境外渗透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领导干部、宗教人士、信教群众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为坚决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2、健全宗教财务管理。目前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严重侵害了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要以贯彻国家宗教事务局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7号)为契机,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突破口,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监管力度,引导其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财会制度,要求宗教活动场所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内部管理需要,建立以民主管理、定期公布为核心内容的财务公开制度,做到公开、民主、透明。同时还要求宗教活动场所主动向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使其保持非营利特性,更好地服务信教群众、服务社会。

3、加强宗教团体建设。事实证明,宗教团体作为党和政府团结、教育、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觉悟,代表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办好教务,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统战部门要根据我市实际,逐步筹划成立佛教、基督教等宗教团体,坚持事前早介入,事中早谋划,事后早规范,确保选好配强宗教团体领导班子,积极探索建立宗教团体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促使宗教活动走上规范化、正常化轨道。

二、落实“两个维护”,要开展好重大统战活动 统战部门要精心搭建活动平台,通过活动来体现“两个维护”中“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岳阳经济社会有好有快发展”这一题中之义。

1、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要结合“两个维护”和“全民素质教育”活动,在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使无党派人士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使民族宗教界人士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着力弘扬“优秀建设者精神”和“光彩事业精神”,争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使港澳台海外人士着力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共同致力于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

2、开展好“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要切实强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平台,发挥党建作用,为“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在推动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中深化、提升“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使之真正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活动促成一批产业突出、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优势骨干企业,积极发展与农村经济相关的产业,增强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农村的“造血”功能,促进村企共赢。

3、开展好党外人士民主监督、建言献策活动。统战部要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组织广大党外人士围绕“两个维护”,对执法部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等行之有效的监督,逐步消除体现社会公平与公正的体制性障碍和人为性障碍,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提升社会公正程度。同时把党外代表人士的人才、智力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参政议政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落实“两个维护”,要服务好重要统战对象 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密切与各统战对象的联系,切实保障和维护他们的合法、合理权益。

1、高度重视统战对象在政治上的合理要求。要重视新阶层在政治参与方面的合理要求,努力畅通各阶层在人大、政协、社会团体的政治参与渠道,把他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引导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轨道上来,使他们在政治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2、注重协调统战对象在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要发挥统战部门联系部门广、各种信息多的优势,帮助企业搞好服务,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党员管理教育的原则,加强辖区内非公经济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妥善解决统战对象在生活上的现实困难。统战部要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本地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先行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的城乡低保和基本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对重点“三胞”眷属要经常走访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生活上的合理利益诉求,帮助办实事、解难题。

第三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对照年初签订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本单位2006年度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重点抓,机关各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找准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落实和经费保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排查调处

认真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合理解决各种热点、难点问题,抓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稳定目标

坚决抵至“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党群、干群关切密切,无任何治安案件和经济案件发生在该单位。

1 2006年度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加以改进,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

第四篇:数控冲床定期维护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方面

1、数控冲床每一月维护

a.认真清扫控制柜内部。

b.检查、清洗或更换通风系统的空气滤清器。

c.检查全部按钮和指示灯是否正常。

d.检查全部电磁铁和限位开关是否正常。

e.检查并紧固全部电缆接头并查看有无腐蚀、破损。

f.全面查看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整牢固。

2、数控冲床每两月维护

a.检查并紧固液压管路接头。

b.查看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有无缺相和接地不良。

c.检查全部电动机,并按要求更换电刷。

d.液压马达有否渗漏并按要求更换油封。

e.开动液压系统,打开放气阀,排出液压缸和管路中空气。

f.检查联轴节、带轮和带是否松动和磨损。

g.清洗或更换滑块和导轨的防护毡垫。

3、数控冲床每季维护

a.清洗冷却液箱,更换冷却液。

b.清洗或更换液压系统的滤油器及伺服控制系统的滤油器。

c.清洗主轴箱、齿轮箱,重新注入新润滑油。

d.检查联锁装置,定时器和开关是否正常运行。

e.检查继电器接触压力是否合适,并根据需要清洗和调整触点。

f.检查齿轮箱和传动部件的工作间隙是否合适。

4、数控冲床每半年维护

a.抽取液压油液化验,根据化验结果,对液压油箱进行清洗换油,疏通油路,清洗或更换滤油器。

b.检查冲床工作台水平,全部锁紧螺钉及调整垫铁是否锁紧,并按要求调整水平。 c.检查镶条,滑块的调整机构,调整间隙。

d.检查并调整全部传动丝杠负荷,清洗滚动丝杠并涂新油。

e.拆卸、清扫电动机,加注润滑油脂,检查电动机轴承,酌情予以更换。

f.检查、清洗并重新装好机械式联轴节。

g.检查、清洗和调整平衡系统,金属分析仪视情况更换钢缆或链条。

h.清扫电气柜、数控柜及电路板,更换维持RAM内容的失效电池。

总之,数控冲床要经常维护冲床各导轨及滑动面的清洁,防止拉伤和研伤,经常检查换刀机械手及刀库的运行情况、定位情况。

第五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制度

1、全面推动维护稳定工作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促经济发展,及时、准确掌握本辖区维稳情况,上通下达,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2、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实行目标管理。

3、针对本村(社区)、单位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协调组织制度和完善处理工作预案。

4、强化稳定工作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危害辖区社会稳定问题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实行责任查究。

维稳工作应贯彻的方针

一、标本兼职、预防为主:坚持定期排查掉初制度和重大不稳定问题领导包案期限治理制度。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坚持“严打”整治斗争,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减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坚持调查研究,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立足预防、超前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影响本辖区整治稳定事件发生。

二、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由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别有用心的人策划,组织,煽动旨在推翻党的领导,颠覆人民政权的破坏活动,同由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的群众上访闹事活动区别开来,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教育本辖区人民遵纪守法。

维护稳定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本级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严格的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是那个村(社区)、哪个部门负责。绝不允许将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

三、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应对本村(社区)、本部门稳定工作全面负责,通力配合党委、政府共同做好本辖区稳定工作。

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职责

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是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其基本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省、市、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本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本地的维护稳定工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

二、组织辖区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排查工作,进行稳定工作调查研究,分析稳定形势,准确掌握稳定动态,及时向领导报告稳定工作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三、组织有关方面对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重大隐

患,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

四、针对本地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协调组朱制定和完善处置工作预案,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并总结教训,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敏感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

六、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排查和协调、督办等各项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强化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并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实施责任查究。

七、对各行政村(社区)稳定工作进行义务指导,培训稳定工作人员。

八、承办上级和本级、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维文工作会议制度

1、每月10日、25日两次召开由乡(镇)、办事处派出所所长、信访办主任、民政所所长“五长”参加的调处一般矛盾协调会。

2、会议由党委主管稳定的领导主持,“五长”分别汇报本部门有关部稳定工作情况,相关部门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3、排查全乡(镇)、办事处已出现,可能出现的不稳定

因素,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研究措施,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限期进行解决。

4、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报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通过协调,无力解决的重大案(事)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5日内上报区维稳办。

5、会议要有记录,建立规范档案,一案(事件)一档。

维稳工作信息员制度

1、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为群众服务,并有一定政治素质和文化知识。

2、各村组(社区)、单位三级信息网络、信息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有情必报、分级负责、归口报告。对影响基层稳定的问题做到早报告、准确畅通,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情报。

3、各村(社区)、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的规定,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重要情况的报告工作。

4、对各村(社区)、各单位信息员瞒报、迟报、漏报或不准确,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5、定期培训各村(社区)、各单位信息员,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及信息发展趋势。

群体性事件处理程序

1、全乡(镇)、办事处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社

会的稳定,发现群体性闹事苗头,要立即向乡(镇)、办事处维稳办或110报告。

2、接到准确信息后,乡(镇)、办事处维稳办、信访办、派出所和村委(社区)主管部门领导要在最短时间赶到现场。

3、派出所的民警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信访部门迅速了解事件原因,归属事态动向。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做群众劝解工作。

4、维稳办、信访部门要立即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处置小组。处置小组要在现场做疏导、教育、劝解工作。对劝解无效者,有公安机关按程序强行带离。

5、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制造事端者以非法集会、静坐、书写、张贴散发标语、传单、呼喊口号和有关其他违法行为者,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对拒不离开,甚至暴力对抗国家法律、政策的闹事人员,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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