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职责

2022-12-18

第一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部门职责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

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4、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5、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领导职责。

6、不断改善企业劳动条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及职业安全健康状况,重视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生产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及设备的重大安全问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总结、评比、检查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检查安全工作。

10、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12、总经理不在公司时,由经理负责处理公司事务。

编制部门:生产部

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理作为生产主管负责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生产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核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法等,经总经理批准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下属各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和制止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督促、检查各部门对职工的

二、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培训考核,保证做到教育的内容全面、适用。

5、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及时协调解决生产车间及职能部门生产安全方面的问题。

7、组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编制部门:生产部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车间主任是所辖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各岗位的工艺操作规程,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生产安全操作水平和相关的业务知识。

4、负责本车间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有效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5、作为车间动火作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车间内动火安全措施的审查落实工作,确保动火作业处于安全状态。

6、建立健全车间值班制度,保证有人管生产、管安全,监督检查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负责落实本车间内部岗位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8、车间主任是应急预案实施车间事故现场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人员紧急疏散、事故现场处理等工作。

9、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对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按规定1小时内如实上报。

10、班组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11、车间主任不在现场时,由指定者代理行使其职责。

编制部门:生产部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2、参与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及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3、参加全公司性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及其整改工作。

4、协助安生产部长做好厂区内特殊危险作业(动火、登高、动土、进入设备内等)的检查工作。

5、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建档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的现场检查,发现违章操作应予以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7、负责厂区内灭火器材、防护用品的存放及维护,定期检查其完好性。

编制部门:生产部

门卫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公司门卫人员负责工厂及办公场所各种事故的预防,警戒及厂区厂房的巡逻。进出工厂及办公场所的外来人员、车辆的管理、联络登记。进出工厂物资的查验及放行。进出入的人、物、车辆未办妥出入手续者,一概不准出入厂。

3、门卫人员在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听音乐、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夜间不定时的对厂区各区域进行巡视,并做好巡查记录。

4、保卫人员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的时间要求值班,不得自行替换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时,提前12小时报办公室审批,待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换。否则按旷工处理。

5、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必须进行登记。门卫必须将公司相关要求进行告知,并要求外来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放于门卫后方可进入公司。

6、进出工厂车辆一律检查,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出门证”查验无误后放行,进入生产区车辆一律戴上防火帽,否则不得进入。

7、紧急突发事件应判断情况,并迅速采取行动,报告主管,以最有效方法将事件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编制部门:生产部

财务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公司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设备、技术经费。

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3、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4、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压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并安全保管,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4、严格支票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财务科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编制部门:生产部

办公室主任(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协调安全管理人员对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5、对后勤保障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问题。

6、做好员工食堂卫生管理,预防发生食物中毒。

7、在高温环境下,为员工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清凉饮料,合理使用防暑降温经费。

8、教育本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编制部门:生产部

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负责公司车辆的安全驾驶工作。

3、负责车辆日常保养工作,对车辆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负责公司车辆年检及各项保险办理。

5、负责公司领导指派的客户安全接送工作。

6、自觉搞好车辆车容,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厨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负责原料采购及加工,烹制,制成饭菜,保证饭菜的新鲜及对人体无害性。

3、负责饮食卫生,室内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

4、负责食堂菜谱的制定及所有物料的安全采购工作。

5、正确使用各种设备,保证安全使用;防火防盗、合理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做好中午晚上值班。

编制部门:生产部

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部长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全公司的生产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协助经理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核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法等,经总经理批准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下属各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和制止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督促、检查车间对职工的

二、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培训考核,保证做到教育的内容全面、适用。

5、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及时协调解决生产车间与职能部门间的生产安全方面的问题。

7、组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编制部门:生产部

维修工(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认真做好本岗位的工作,如安装、调试、运行、维修并对所管辖本厂内的电气、设备、线路、电器元件的安全运行负责。

3、无证不得上岗操作,发现非焊工、电工工作人员或无证上岗者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上级。

4、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认真做好本厂内设备巡视、检查和隐患的清除与修复工作,认真填写工作记录。

6、正确使用工具,并妥善保管好所使用的设备工具,严防盗窃和丢失现象。

7、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8、宣传设备、电气安全知识、保障广大员工正确、安全使用和维护岗位设备设施。

编制部门:生产部

资材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仓库物料的购、收、发、存管理,严格按流程要求收发物料,并及时跟踪作业。

2、协助财务进行成本管理,对物料采购与生产成本控制和监督管理。

3、与生产设备部、采购部密切配合,切实履行物料储备和物流配送,并及时向生产部反馈生产物料短缺和过量采购等异常情况。

4、按安全储运、降低损耗、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事故原则,做好产品的采购、储存和运输工作。

5、执行产品收货入库的有关规定,将产品按储存要求专项分类存放,规范产品搬运、摆放的具体操作。

6、负责对采购产品实行分系、类、另、列和期效管理,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防霉、防尘、防火等相应措施,保证产品储运安全。

7、不定期组织保管员对各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编制部门:生产部

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按规定设立物资帐及进出仓库凭证,做到实物与帐本相符;

3、各种设备、工具、用具及劳保用品须经厂(公司)批准,才能办理出仓手续;

4、进出仓物资,每月清点一次,月终列表送财会结帐,对积压物资要及时反映和处理;

5、仓库内物资放置要安全、整齐、有序,保持库内清洁、卫生;

6、库内严禁生火、吸烟,每天下班时要关闭库内电源;

7、配备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编制部门:生产部

质检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熟悉并认趋势行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

3、在经理的领导下,带领本部人员搞好本企业的质量检验工作,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判断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通过检测抓好质量关。

4、定期向经理报告产品质量动态,并针对具体的产品质量问题提出主观意见。

5、参加生产事故调查,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编制部门:生产部

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努力学习化学分析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2、严格遵守分析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检测时间和要求,实事求是,一丝不苟地做好分析化验工作,对分析化验结果负责。

3、严格认真,准确及时的做好原始记录和填写分析化验报告单,对原始记录数据负责,不得涂改。

4、会正确安全使用本人分析化验有关的量具及仪器,能熟练掌握有关分析技术。

5、能熟悉了解常用药品,化学试剂的名称、性质及储存方法,安全注意事项。

6、负责车间动火分析,确保动火安全。

编制部门:生产部

车间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车间班组长在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对所辖员工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5、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中涉及安全设施的审查工作。

6、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7、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8、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编制部门:生产部

设备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编制部门:生产部

生产部安全职责

1、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在安排实施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检查生产进度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予以整改并通报安全环保科。

3、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4、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5、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6、加强对机械,电气,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有效,联系安全环保科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7、对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定期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消除,如实记录并上报;

8、对生产事故和危险品泄漏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援处理,及时上报,事后进行总结,并进行相应的整改,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9、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一律不得上岗,公司内一切特殊工种,培训、复训由公司统一安全办理,操作证由安全环保科统一管理。

编制部门:生产部

办公室(总务)安全职责

1、配合、协调生产部组织对新员工和外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临时工、外单位调入公司的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2、执行机加工工种工时制度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

3、负责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安全责任。

4、作好食堂的安全工作,包括食堂的水炉、液化气罐(瓶)及其他机具的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落实食堂防火责任制。

5、负责食堂的食品饮食安全卫生,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供应发放,杜绝食物安全事件。

6、搞好集体宿舍卫生、安全用电、防火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厂内的违规违纪人员。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积极配合生产部门工作。

9、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

10、做好档案和公司相关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编制部门:生产部

质检部安全职责

1、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指导生产顺利进行。

3、定期维护保养所用检验、化验设备和仪器,保持完好状态。

4、按照相关检定周期要求,对所用设备和仪器进行检定。

5、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易燃易爆及危险试剂、药品。

6、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7、对本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8、生产事故发生时,积极配合生产部门工作。

资材部安全职责

1、规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在本部门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货物采购、运输联系工作,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货物运输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组织相关部门对货物运输公司进行资质评审,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到达。

5、不违章指挥、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编制部门:生产部

仓库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原材料、物料和产品的出库、入库制度,并进行登记。

2、定期对仓库安全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对危险化学品的摆放、使用、运输和装卸车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4、参加公司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6、负责产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必须委托具有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物资运输任务。

财务部安全职责

1、遵守安全生产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

2、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按规定落实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款项,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3、财务对财务章、现金和支票领用及保管应按照财务管理原则,实行安全管理。

4、财务室闲散人员不得入内,保险箱由专人专管,保险箱密码要保密,防止泄密。

5、安全投入费用的提取和支出要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6、经常对财务人员进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增强防范意识。

编制部门:生产部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1、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减少人民生命和公司财产的损失。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教育广大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主持审定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经费、考核、奖惩方案和重大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系统管理。

4、确定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各种活动。

5、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6、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提交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解决方案。并做到定期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8、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想安全、管安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中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搞好全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9、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编制部门:生产部

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2、确认车间生产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组织车间生产调度人员严格执行生产作业计划,合理组织生产,协调处理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3、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及现场管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车间生产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和考核。

4、对生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厂长汇报,并协助厂长对重大问题的处置和解决。

5、推行6S现场管理工作,保证各班组的“6S”管理符合要求,创建生产环境清洁、设备完好、物流有序、文明安全的生产车间和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的氛围。

6、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考核,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编制部门:生产部

第二篇: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岗位职责

附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岗位安全职责

第一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各部门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员工都必须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坚决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三)各级领导除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有关职能部门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安生部负责对各级人员和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1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二)组织编制安全目标计划。

(三)建立健全、落实各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监督 “双措”计划的编制。

(五)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

(六)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听取安生部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七)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经济节能减排情况分析会和每天的安全生产碰头会。

(八)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

(九)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

(十)策划机组大小修计划及临修工作,协调对外生产调度。

第五条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一)总工程师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 3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四)分管保防工作的副总经理,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及有关上级关于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定期组织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持治安及防火委员会的工作。

(五)分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及有关上级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分管基建工作的副总经理,在申报、审查及工程验收中要坚持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审查,并督促实施;参加或主持有关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分管计划工作的副总经理,在组织编制计划、基建施工计划时,要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能力,实事求是地制订计划,防止计划指标过高,脱离实际,导致职工拼设备、赶工期而威胁安全生产。

(八)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把安全指标作为经营目标责任书中一项重要指标。负责筹措资金,确保“双措”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及时到位。

第七条 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 5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三)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双措”计划,组织编制本部门的“双措”计划。

(四)对重要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每月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两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

(六)组织部门的各种安全大检查活动;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七)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参加或组织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本部门事故统计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九)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十)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反事故演习和安全天数竞赛活动。

(十一)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分析记录。 第九条 部门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作用。

(二)参与研究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

- 7事故的处理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

运行部值长的安全职责

(一)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认真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现场运行规程和调度规程。

(三)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组织协调现场事故处理。

(四)正确处理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

部门安全专工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工作规程、现场操作规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试验规程等)及有关安全生产各种规定。

(二)负责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督促执行。

(三)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四)对严重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其停止工作。

(五)监督检查班组按规定填写工作票、操作票;对重大操作或重要检修项目,亲临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六)负责本部门各种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及时跟踪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整改。

(七)做好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

- 9

(六)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审查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填写上报本部门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 班长(单元长)的安全职责

(一)班长(单元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单元)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职业健康负责;对所辖设备的安全负责。

(二)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系统(检修工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三)带领本班组(单元)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及时控制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四)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或每个轮值的班组安全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五)负责和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倒闸操作、检修、施工、试验等)事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六)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全班人员(包括临时用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 11

(二)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纠正和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三)督促本班(单元)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器具。

(四)参加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协助班长进行认真的整改。

(五)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六)参加本班(单元)发生的异常、未遂及其他不安全情况的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协助搞好本班(单元)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八)对本班(单元)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权提出奖惩意见。

(九)协助班长(单元长)开好班前会、班后会,做到班前、班后有关安全措施交底。

(十)及时上报有关异常、未遂及其他不安全情况,做到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 班组(单元)成员的安全职责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坚持保人身、保电网和保设备的原则。

(二)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各项规程制度,做到不违章作业。

- 13查处理工作,并负责按时编写有关技术分析报告,对技术分析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参加安全科研成果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鉴定工作。

(五)负责编制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协助编制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负责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六)编制机组大小修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时,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负责将“双措”计划合理安排到大小修和更改计划中。

(七)对威胁人身安全和影响设备健康水平的重大问题应列入科研计划,定期解决。在推广和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新的工器具时,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技术交底和培训工作。

(八)监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做到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

(九)对发包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十)督促检查现场规程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十一)负责公司各项技术监督、设备健康水平及可靠性的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 第十八条 安生部安全监督的安全职责

- 15及时进行整改。

(三)坚持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教育;负责专业消防人员和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网络;明确现场消防紧急救援体制。

(四)对生产厂区的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定期检查;负责消防器材的合理配臵和维护管理,对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试验,保证合格完好。

(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六)负责剧毒、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七)参加安全大检查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的道路保畅工作。 第二十条

党政办交通安全职责

(一)加强交通安全思想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交通法规及公司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二)负责厂区、生活区机动车辆管理,执行公司有关交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劳资安全职责

(一)掌握生产现场的劳动条件,及时解决劳动保护及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 17

(三)负责贯彻《劳动法》,并监督检查执行的情况。

(四)应用有效的、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四条

财资部的安全职责

(一)参加有关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需要,提供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

(三)提供劳动保护专项资金保障。

(四)做好公司财务安全管理,含财务帐本、资料保管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计经部安全职责

(一)在编制工作计划时,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有关安全整改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二)在签定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方可签约。

(三)在招用承包单位时,必须审核其安全资质。对于录用的承包单位,待承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督审核后予以结算。

(四)施工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审核,不得开工。项目完工未经审核,不得结算。

第二十六条

工程部安全职责

- 19

第三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岗位职责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组 长: 组 员:

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人: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1、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2、在项目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3、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5、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6、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8、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 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人的职责

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理和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全面履行部门安全职责。

1. 熟透掌握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并认真落实执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各项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 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安全使用。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 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善进行经常性检查,对重点特种设备和易发生事故设备重点监控,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必要时还应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和政府。

4. 组织进行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花名册,安排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确保证件不过期、失效。

5. 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特种设备人员经常性演练。 6. 加强对车间和班组安全管理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2.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5. 操作司机的岗位职责 3.1 空压机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 操作工必须持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操作证”,才能单独上岗,无证不得独立操作。

2. 熟悉所操作压力容器的技术性能,并能熟悉掌握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正确保养。

3. 切实执行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经济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压力容器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停车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

4. 了解空压机构造、性质及工作原理。要具备在发生意外情况下,正确采取措施的能力。

5. 空压机正常运行后,再打开减落阀,使其进入负荷运行。

6. 认真检查空压机油路、水路是否畅通,机械连接部位是否松动等。 7. 工作时集中精力,经常检查机器运行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及交班记录 。

8. 确保所有阀门、仪表安全装置安全,并定期检查校正,保证仪表、机器处于灵敏精确状态。

9. 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文明环境卫生。 3.2 装载机司机岗位职责

1.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 必须熟悉装载机的有关机械性能,且持证上岗。

3. 做好装载机的日常保养工作,进行修理时,协助机修人员修理。 4. 随时检查机油的损耗情况,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5. 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3.3 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进行培训,取得相应的合格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2.严禁酒后操作,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吊运装卸前,须先鸣笛示意,配合工作人员禁止在升降机下站立或停留。 5.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在厂区内严格按照限定速度行驶。 6.作业完成后,应将叉车归为到指定位置存放。 3.4 导热油炉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技术考核后,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条例和安全操作技术规定。 3.熟悉所操作锅炉的名称、型号、性能和各项技术要求,随时关注锅炉运行情况,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4.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饮酒,不得脱岗、睡岗。

5.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6.保持锅炉本体、附属设备和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洁。

第四篇: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及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局的安排,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及会议精神;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学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项工作的安全预案;经常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二、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安排

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牵头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并分管政教处相关安全工作; 分管教学及相关安全工作; 分管总务处相关安全工作。

三、各科室安全分工及职责

(一)、总务处:负责饮食卫生安全、基建安全、用电安全、锅炉使用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以及后勤职工的安全工作。

1、抓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工作。在食物的购买、储存、制作、出售等环节严格把关。食堂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定期体检,严格卫生制度,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杜绝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3、进一步规范用电线路布局、器材和配电室的各项设置,并定期检修开关、灯棍、电扇等设施,确保安全用电。

4、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健全消防预案,培训教职工及学生掌握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

5、做好小卖部的进货渠道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杜绝“三无”产品,确保师生健康。

6、做好学校各项设施的维修工作,如学生床铺、门窗、玻璃等,要做到既美观又安全。

7、做好后勤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二)、教导处:负责实验室、教室、微机室、多媒体室、仪器室、药品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教学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及教师的安全教育。

1、定期检查上述各部门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2、规范实验室、仪器室、药品室的安全防护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分的有关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3、加强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的安全管理,规范线路和开关的设置。完善教学场所的防雷、避雷设施。

4、加强对音、体、美教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规程教学,完善体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制度,避免因教学器材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加强对教学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的保护,避免安全事故。

(三)、政教处:负责学生课外活动安全、集会安全、特长生训练安全、学生住宿安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的相关工作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班主任培训。

1、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和运动队训练的管理,要做到科学合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2、制定大型活动、集会安全防范预案,做到安排详细,组织周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做好学校或上级安排的各种会议准备和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会议室的多媒体和消防器材、线路的检查、整改工作。

5、督促档案室管理员做好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6、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学生床铺,收缴学生中的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品,积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7、加强对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宿舍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8、向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9、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督导业务部门排查、发现、整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

10、负责门卫及安全工作的档案管理及其他工作。

11、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年级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多方面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法制、心理、安全防范意识。

12、每学期组织两次法制报告会,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师生遵纪守法率达到100%。

13、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树立良好的意志品质和健全的人格,使其健康成长。

14、做好师生的防病治病的管理工作和学校卫生工作,杜绝各类传染病在学校传播。

15、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16、通过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召开法制教育现场会。

第三十三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分工

一、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局的安排,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有政教副校长、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有办公室主任、政教主任、总务处主任、教导主任、大队辅导员、值班教师及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及会议精神;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学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项工作的安全预案;经常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二、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安排

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政教副校长牵头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并分管后勤相关安全工作;教学副校长分管教导处、办公室、相关安全工作;马洪江分管班级相关安全工作。

三、各科室安全分工及职责

(一)、总务处:负责卫生安全、基建安全、用电安全、锅炉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后勤职工的安全工作。

1、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2、步规范用电线路布局、器材和配电室的各项设置,并定期检修开关、灯棍等设施,确保安全用电。

3、期检查消防设施,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健全消防预案,培训教职工及学生掌握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

4、好学校各项设施的维修工作,如门窗、玻璃等,要做到既美观又安全。

5、好后勤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6、学校或上级安排的各种会议准备和安全管理工作。

7、财会室、档案人员做好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二)、教导处:负责实验室、教室、微机室、仪器室、药品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教学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及教师的安全教育。

1、定期检查上述各部门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2、规范实验室、仪器室、药品室的安全防护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分的有关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3、加强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的安全管理,规范线路和开关的设置。完善教学场所的防雷、避雷设施。

4、加强对音、体、美教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规程教学,完善体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制度,避免因教学器材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加强对教学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的保护,避免安全事故。

(三)、政教处、大队部:负责学生课外活动安全、集会安全、特长生训练安全、学生住宿安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的相关工作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班主任培训。

1、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和运动队训练的管理,要做到科学合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2、制定大型活动、集会安全防范预案,做到安排详细,组织周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年级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多方面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法制、心理、安全防范意识。

4、学期组织两次法制报告会,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师生遵纪守法率达到100%。

5、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树立良好的意志品质和健全的人格,使其健康成长。

6、好师生的防病治病的管理工作和学校卫生工作,杜绝各类传染病在学校传播。 7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8通过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召开法制教育现场会。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宛城区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及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按领导班子成员管理职能和教职工分工不同落实到人,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 学校要加强安全防范,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以预防教育为主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体系。学校在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上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出现安全事故的,给予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警示训诫谈话、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一)学校没有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没有成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没有明确分工职责和分管责任人;没有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安全、学生安全教育等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没有按规定健全和规范管理安全工作档案的;没有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奖惩的;

(二)学校没有与相关安全责任人、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没有建立安全带班值班制度,没有将学生在校内外、学校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的;

(三)学校没有设立保卫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没有成立护校队或安全巡逻队的;没有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设备,没有制定并健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没有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紧急疏散或事故预防演练的;

(四)学校没有按要求规范开展安全教育,利用广播、板报、集会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没有定期对教职工、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的;没有对可以预见的危险设施和危险行为进行公开教育和纪律要求的;没有建立路队护送责任制和坚持路队护送的;

(五)学校没有结合季节和所在地实际,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完善事故预防措施的;没有按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限期整改的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不到位的;

(六)没有贯彻落实教育局已出台的各项安全工作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的。

第四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坚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校舍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属危险校舍必须迅速进行维修或封停,D级危房必须及时拆除,封停的危险校舍必须划出警戒线,严禁师生靠近。在校舍安全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主管责任人给予警示训诫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并负责对损失的财产进行赔偿和加倍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学校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及时检查和鉴定校舍而不全面掌握危房状况,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

(二)遇特大暴风雨及持续风雪天气,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后,学校未及时检修校舍的;因管理不善不力导致校舍致危的;

(三)排查鉴定属危险校舍,未落实预防和整改措施仍继续使用并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

(四)在新建、改造和维修房屋时,未按有关建筑规范设计、施工,聘请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而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

(五)因违规施工或教育管理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的;

(六)学校将场地、校舍出租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将校园场地出租停放校外机动车辆的。

第五条 学校要落实校内一切公共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经常组织检查围墙、锅炉、压力容器、体育器材、化学药品、走廊和楼道、护栏、电路电器、门窗玻璃、应急照明等设备设施,在危险处要设立牢固的防护设施;在有毒有害或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处要设立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主管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承担损失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学校因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出现安全事故的;

(二)学校因管理不到位或教师教育指导不到位,导致学生在参加文艺、体育、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教学实习、实验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的;

(三)学校对已损坏的门窗、玻璃、护栏、电路电器、路灯、旗杆、悬挂附着物等公共设施未及时检查维修,导致安全事故的;

(四)学校对危险化学药品、放射物质以及其它危险物品未妥善保管登记,出现安全事故的;

(五)学校未在教室、宿舍、仪器实验室、微机室、食堂等场所配置必要的防火、防雷、防盗等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的,未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导致安全事故的;

(六)学校未安排楼梯道安全值班,或管理人员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

第六条 学校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和《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加强师生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建立严密的管理措施,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以及宿舍安全等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并落实管理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主管责任人给予警示训诫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赔偿损失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学校未对食堂物资实行定点采购和索证、检验登记,对饭菜留验和记录的,食堂、小卖部因销售“三无”食品、变质食品或过期不洁等不合格食品,导致师生食物中毒的;

(二)学校因管理措施不到位,所购食品原料不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或受到鼠疫、蚊蝇等污染或腐烂变质,食品贮存、加工、销售不符合相关规定,饮用水源不符合相关标准,未定期消毒导致食源性疾患传播或食物中毒的;

(三)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不全,或对食品和器具等保管不善,出现投毒案件或其它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事件的;

(四)学校食堂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

(五)学校对学生住宿管理不善,没有专人管理,未实行夜间值班巡查、查铺登记,或管理人员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伤害等安全事故的。

第七条 学校要加强师生卫生健康教育,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学校要聘请专职或兼职校医,按照国家有关传染性疾病防控规定,加强师生及校内其他人员的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主管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一)学校对学生传染性疾病预防接种的宣传、管理和指导工作不到位,造成大面积传染性疾病流行的;

(二)学校在春冬季节要加强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监控,因未及时发现师生中的个别传染源,或未及时隔离、登记报告,导致传染性疾病大面积流行的;

(三)学校对其他必须实行医学隔离的病人和传染源,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导致疾病扩大传播的;

(四)学校未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学生入托入学时,未查验预防接种证导致传染病流行的;对已知特异体质疾病、异常心理状况等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未及时通知监护人安排离校治疗、休养而导致安全事故的;

(五)学校因教室、宿舍、食堂、水池、厕所、垃圾池等关键部位卫生不洁或未定期及时进行消毒而滋生疾病传染源的。

第八条 学校要积极主动地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对违规经营或故意诱惑毒害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的网吧、游戏厅、录相厅、书店等场所,学校要及早发现,并联系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予以整治。学校对非法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分子和不良周边环境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预防或整治。学校应在服务区域内向家长公布作息时间表,要求家长加强学生校外时间的教育和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主管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学生缺课、旷课、逃学或擅自离校,教师发现或应当知道而未及时向班主任、学校报告信息或通知家长,导致学生在校外受到伤害或因管理失控走入歧途的;

(二)学校未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因管理不到位,导致校外人员入校侵害师生人身合法权益的;门卫查验不严,导致非教学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被带入校园的;

(三)学校因管理和监控不严,导致学生与学生在校内或校与校之间发生斗殴的,校与校之间发生斗殴或集体斗殴造成伤害事件的;

(四)学校发现或知道校外人员在校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告知家长和通知警方等有效措施,导致事件扩大、加重或延续的;

(五)学校聘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在校内工作,或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害的;

(六)教师因未掌握学生个性及身心特点,采取的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或其它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大型集会、勤工俭学、招生考试、放学往返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类活动要有方案,有安全防范预案,要有校级领导带队,并进行明确分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主管责任人给予警示训诫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学校举行大型集会,参加大型活动前,未对全体师生进行有针对性地安全教育,在可预见范围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使用的校舍、场地、交通工具或其它设备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导致安全事故的;

(二)学校组织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未报上级批准或未按上级批复要求执行,擅自更改活动时间、地点、路线、内容、方法的;

(三)安排学生从事有毒、有害、夜间劳动等危险性劳动实践或勤工俭学活动,安排未成年学生参加防汛、救火等危险性活动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四)学校集体组织外出参加的招生考试和集体活动,未对所雇车船等交通工具进行必要的常规、安全检查,未对司机的资质进行审核,雇用无照无证驾驶员或不具备载人资质、带病车船进行运输、超载,甚至雇用拖拉机、农用车出现事故的;在外食宿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学生受到伤害的;

(五)校外综合实践课、课外兴趣小组等大型集体活动未成立临时安全管理机构,未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安全管理职责的;没有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配备相应设施,没有安全保障措施导致安全事故的;

(六)学校未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未实行放学路队和教师护送、家长接送制度的;汛期暴雨或冬季大雪后,造成河水上涨或道路难行危险时,未采取必要的措施,随意放行学生的;

(七)学校未按国家或县局规定放收假,擅自决定放假而发生安全事故的。

第十条 学校应把学生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学校应根据环境、季节及校情实际进行防火、防盗、防病、防溺水、防拥挤踩踏、防交通事故等方面安全教育,并纳入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学校还要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及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良好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障碍,把不稳定、不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和直接主管责任人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一)学校没有根据校情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和安排教育活动的;

(二)学校对可以预见的危险性活动或发现学生危险性行为,未及时告诫、制止并有效地进行安全教育,未及时与监护人沟通的;

(三)学校未进行学生安全承诺教育活动,未实行安全管理家校联防、监督举报、明查暗访制度,未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发生学生违规乘车、私自下河游泳等违规行为诱发伤亡事故的;

第十一条 学校应明确公共财产及师生私有财产的安全保管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责成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外,给予直接责任人和直接主管责任人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一)学校公共财产因管理不善、不力导致失盗、失火等造成损失的;

(二)学校因危房检修不到位导致校舍倒塌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三)学校因教育不到位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学生或其他人员肆意破坏校内公私财产造成损失的。

第十二条 在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现场,同时采取得力措施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稳控工作,稳定情绪,恢复秩序,并及时妥善处理。对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学校要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学校应在事故发生或发现后第一时间内同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一周内写出详细书面报告送县教育局。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学校要组织力量立即对现场及主要直接责任人实行监控,并联系公安机关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学校校长、直接责任人和直接主管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事故发生后,学校不主动及时处理导致事故恶化或延续的;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未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相关责任人故意掩盖、隐瞒真相或故意制造假象,或威胁、恐吓受害人的;

(三)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故意推诿、逃避责任,导致家长或家属上访、闹事,或造成其它恶劣影响的;

(四)同一学校同类安全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十三条 学校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对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工、学生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和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的安全事故进行追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职工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要与工作人员考核、评职晋级、提拨任用、评优树模等挂钩,受到责行追究处理的要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四条 对于责任不属学校的安全事故,应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程序妥善处理。对于非学校责任安全事故,应视其情节和影响,并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五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2(精)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沟通机制,充分采纳各级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发布后应组织相应层级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第六条每年1月份应经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责任的适宜性进行评审,并及时修订完善。在实施中如发现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不适应的地方应及时修订完善。

第七条修订更新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因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其它部门和各类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

第二章公司、总厂、厂领导安全职责 第十条经理(厂长安全职责

1.经理(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到总公司汇报制度。

9.执行财政部和总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十一条生产副经理(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报总公司以上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总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时,到总公司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已按规定负责返回安保基金的使用管理。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生产副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十二条设备副经理(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机动、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总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上报总公司重大设备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总公司汇报。

5.组织机动、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7.定期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机动、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组织机动、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机动、设备副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十三条经营副经理(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组织或参加供应、销售系统上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供应销售系统发生上报总公司重大事故时,到总公司汇报。

5.组织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供应销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

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经营副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九条人事教育副经理(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香烟、火种、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人事教育副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十四条工程(基建副经理(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工程(基建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落实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安全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安全责任条款。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5.组织或参加工程(基建系统上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程(基建系统发生上报总公司重大事故时,到总公司汇报。

6.组织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工程(基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工程(基建副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十五条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参加上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总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8.副总工程师根据业务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职责。 如工艺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负责工艺技术范围的安全工作,督促调度、技术等生产技术职能部门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组织审查分管范围内有关生产工艺方面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参加重大生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负责审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组织安技措施和隐患治理的设计工作,按“三同时”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

设备(动力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负责机动、设备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督促机动、设备、技术职能部门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组织审查公司范围内有关设备、电气、仪表等方面的安全检修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负责审查有关设备安装、改造方案及设备检修计划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参加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贯彻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负责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检修工作,并对其安全可靠运行负责。

第十六条总会计师安全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2.执行财政部和总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

3.审查企业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把安全管理纳人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公司、总厂、厂下属公司、厂等单位领导安全职责,参照第二章制定。 第三章职能处、科室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公司(总厂、厂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企业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公司(总厂、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搞好所管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总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人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 7.深人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总公司汇报。

10.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15.负责安全保证基金的管理,提出安保基金的使用计划,对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九条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6.负责生产事故(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等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总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参加其他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在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经费。制定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4.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5.组织并检查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8.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装置建设时,负责组织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机动、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气设备迸人生产装置。

3.负责组织工业建筑设备、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

4.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设子代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5.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6.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7.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如:气焊工、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气瓶充装工、压力容器检验工等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8.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9.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10.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总公司和本单位安全部门报告,参加其他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人事教育部门安全职责

1.对新人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人厂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 3.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

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6.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证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的规定。

7.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8.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第二十三条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入厂检查和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禁带烟火进厂的安全检查,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部门,会同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监督,参加有关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企业消防队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人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

3.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4.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6.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修理。

7.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三案”,每年至少演练2次。

8.消防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火场。 9.气防站设在消防队的企业,要做好气防工作。 10.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按规定及时向总公司交纳安全保证基金,并保证返回企业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

2.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3.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4.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5.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附开支费用。 第二十六条企管部门安全职责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重点抓好基层单位建设,坚持标准,严格考核,执行安全一票否决权。

3.搞好岗位责任制大检查,重点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班组十项制度执行情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4.督促和推进安全管理的现代化。

第二十七条供应、储运、销售部门安全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职工、家属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

2.负责按计划保质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负责各类尹帮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按标准发放。

4.贯彻执行《运输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制度》《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5.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类贮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

6.对购人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总公司标准要求。

7.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第二十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负责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员责维护厂区交通安全及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3.制定“三废”治理和噪声防治等措施规则,并检查执行情况。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环保“三同时”监督工作,使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负责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并督促有关单位使环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第三十条分析化验、质量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制定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易燃、易爆物料进行分析,有毒、有害物料分析必须及时准确。

3.负责有关动火分析和进行设备作业的检测分析,并提出分析数据报告。 4.负责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 第三十一条设计部门安全职责

1.按照“三同时”原则,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保证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使用。

2.设计审查时,组织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等部门参加。 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人。

4.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消防专篇,要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估,并负责在施工图设计时落实。

5.设计时,工艺条件、设备类型、材料等级要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6.对设计项目的安全性负责。

第三十二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使用。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定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负责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

4.负责组织外来基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雇用。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

5.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第三十三条生活行政部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供应、发放工作。 4.负责食堂、所属仓库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5.负责本部门所属锅炉、民用液化气瓶(罐、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安全管理。

6.负责行政、生活设施、建筑物的安全卫生管理。 7.组织本单位事故调查、处理、统予七上报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公司关于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法规、规范和规定,做好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参加对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工业卫生“三同时”监督。 3.组织做好作业现场工业卫生监测并按时上报监测数据。

4.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好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5.对企业工业卫生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6.负责对职工进行职防教育、现场自救互救教育和考核。 7.指导气防站工作人员的工作。

8.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工的劳动保护、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提出配备计划。 第三十五条党委安全职责

1.对本企业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尊重要内容。

5.支持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第三十六条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申的作用。

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进行舆论监督。

3.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经理、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

4.协助行政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5.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6.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7.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9.工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当然成员,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第三十七条团委安全职责

1.配合行政和党委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能,掌握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使广大青年在生产第一线发挥安全生产突击队作用。

3.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建立“青年安全监

督岗”,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多种有效的管理监督。

4.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第四章车间干部和职工安全职责 第三十八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人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廿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8.负责一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审批二级动火,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9.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安全工程师、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10.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第三十九条车间生产副主任安全职责 1.对车间安全生产负责。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在生产过程申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5.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组织车间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7.负责落实车间大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的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8.负责对车间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负责检查新人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十条车间设备副主任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标准,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本车间设备的安全管理,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3.在制定有关设备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4.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计划地修改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安全生产责任制 和事故饵患整改项目。 5.负责对车间范围内职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6.负责落实车间安技装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四十一条 车间工艺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中的工艺技

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 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本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 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 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 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发生生产和与生产有关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参加生产和有关事故调查、 分析。 7.负责装置检修、停工、开工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十二条 车间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设备安全管理。 2.负责编制车间设备操作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 在编制设备维护、 检修、 保养制度、 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本车间职工进行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培训,组织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 核。 4.每天深人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 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设备操作条件 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发生设备和与设备有关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参加设备和有关事故调查、 分析。 7.负责装置停工检修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十三条 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 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 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 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车间级安 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 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

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车间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 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深人现场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 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四十四条 工段长(值班主任、大班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 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 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迸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 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 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第四十五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接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 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 负责安全活动记录, 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 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 展 事故预案演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 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第四十六条 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 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 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 做好各项记录。 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

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 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四十七条 全体职工安全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 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针对石化企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业特点,石化行业 的每个职工都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12 安全生产责任制 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防火、防爆十 大禁令,防止贮罐跑油(料)十条规定等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 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劳动、 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安全检修、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 定,不违章作业。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 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 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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