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励考核制度

2022-12-17

制度是工作的抓手,也是长效机制形成的保障。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的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奖励考核制度》,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安全生产奖励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

辽宁盼盼新风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设备安装单位,下同)等各级管理主体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规范、保障各级单位和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效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 安全生产奖惩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开、公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 安全生产奖惩以工程项目内部经济奖惩为主。达到奖励标准的,由工程项目部予以奖励;违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工程项目部予以处罚;触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安全生产奖励

工程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对于符合以下条款、在检查评比中成绩优良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给予1000元~5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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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在评比周期内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

(二) 积极主动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

(三) 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合理、有效,无较大安全事故隐患,达到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的,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

(四) 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方面,有创新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三、安全生产处罚

工程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保证金。根据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约定收取相应金额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并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性违章、行为性违章等予以处罚。

(一) 生产安全事故处罚

1)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5万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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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及以上的火灾、机械设备等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5万元。

3) 若建设单位扣罚金额高于上述标准,按建设单位标准执行,若建设单位扣罚低于上述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

4) 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等事故,除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损失。

(二) 安全生产管理违章处罚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5000元的处罚。

1) 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制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未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资源、设施的;

3) 未将本工程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专项用于本工程安全投入的;

4) 未按照建设单位、监理方、工程项目部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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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未按照国家规定为工程项目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6)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指挥的;

7) 未按照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未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

8)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或台帐记录不能及时、真实、有效地反映安全生产状况的;安全管理资料严重短缺的;

9) 未按照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未及时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能指导安全施工的;

10)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11) 施工现场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2) 未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的;

13) 施工设备、设施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有严重缺陷的;随意拆毁安全防护措施的;

14) 特种机械设备未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未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报工程项目部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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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未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报工程项目部、监理方、建设单位审批的;

16) 未按照国家、建设单位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标识标牌,或擅自拆除、变动的;

17) 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源告知牌的; 18) 未落实防汛、防冻、防暑、防雷等安全措施的;

19)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建筑、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按规定在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20) 未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保管、回收处理安全管理措施的;

21) 未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

22) 未落实现场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的; 23)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后,未及时报告工程项目部及建设单位等相关方的,未及时对伤员进行抢救的,阻挠事故调查、掩盖事实的,或未对事故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的。

(三) 现场施工作业违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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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现场作业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5000元的处罚。

1) 脚手架搭设无施工方案的,或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

2) 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的,或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基坑支护、模板施工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

3)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不齐全或不合格的;现场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部位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4) 现场施工用电不符合《施工用电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

5) 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架设、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 塔吊架设、拆卸无安装拆卸方案的,或架设、拆卸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7) 起重吊装作业无施工方案的,或施工方案不能指导实际操作的;起重作业不符合要求的;

8) 操作施工机具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

9) 交叉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和错时施工等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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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章作业的,如发生在禁烟区域吸烟、高处抛掷工具和材料等行为;

11) 施工现场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四) 其他

被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查实违章而受到处罚的,若处罚金额高于上述标准,按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标准执行,若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扣罚低于上述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

四、奖惩实施程序

(一) 由工程项目部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根据对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和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状况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 安全生产奖金由工程项目部在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后10个工作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下发奖金和“安全生产奖励通知单”,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签收。

(三) 安全生产罚金由工程项目部根据本规定对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下达“安全生产罚款通知单”,安全生产罚金在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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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施工总承包单位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项目部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金进行结算,并将剩余安全生产保证金退回施工总承包单位。若施工总承包单位被扣除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超出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则在工程款中扣减。

辽宁盼盼新风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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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安全生产考核和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

1.总则

1.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特制定本细则。

1.2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行安全生产三级控制目标,对在实现安全目标过程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1.3 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4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 表彰和奖励规定

2.1 公司每年对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予以奖励,奖励由各车间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部长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1.1全年没有发生由于本部门责任造成的事故,全面实现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见签订的安全责任状);

2.1.2安反措计划制定详细、组织落实好,完成率95%以上;

2.1.3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现既定目标。

2.2 公司每年对达到以下条件的车间予以奖励,奖励由车间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生产部长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2.1未发生由于本场负主要责任的设备异常及以上故障;

2.2.2未发生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没有受到违章处罚;

2.2.3认真组织“两会一活动”,学习内容能及时结合上级通报、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及车间日常工作内容,台帐记录详实、规范;

2.2.4能认真执行危险因素控制卡,“两票”合格率达100%;

2.2.5在设备治理、全面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工作中成绩突出;

2.2.6安全基础工作扎实,在各项安全检查及整改活动中成绩显著,受到公司及上级领导好评;

2.3 公司对以下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励,奖励额度为500----5000元

2.3.1避免了群伤事故者;

2.3.2避免了人身重伤以上事故者;

2.3.3避免了重大火灾事故者;

2.3.4避免了主要发配电设备损坏事故者;

2.3.5避免了误操作事故发生;

2.3.6避免了一般事故发生;

2.3.7避免了一类障碍发生;

2.3.8避免了事态扩大或减少事故损失;

2.3.9认真巡检,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缺陷。

安全特殊贡献奖由个人所在车间提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生产部长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4反违章奖励

2.4.1对及时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人员,奖励100-500元。

2.2.2各级人员在任何时间,凡是主动对生产场所和与工作有关的作业场所内违章情况进行检举、制止的人员,奖励100-500元。

3. 处罚规定

3.1原则:

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上级公司相关安全考核对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 对事故的处罚规定:

3.2.1凡发生一般事故以上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组报告,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由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程序执行。

3.2.2发生一般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组报告,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司安全委员会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由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程序执行。

3.2.2.1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的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人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 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并处以3000-5000元罚款;

(2) 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处以2000-5000元罚款;

(3) 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待岗6个月,并给以1000-3000元罚款;

(4) 对事故部门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给予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并给以500-1000元罚款;

(5) 对事故责任部门给予人均500元罚款。

(6)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专工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500-1000元。

3.2.2 .2发生生产一般人身重伤事故,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1) 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待岗6个月,并给以1000-3000元罚款;

(2) 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给以1000-200元罚款;

(3) 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待岗3个月并给以500-2000元罚款;

(4) 对事故部门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以500-1000元罚款;

(5) 对责任单位部门给以人均300元罚款。

(6)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相关专工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500-1000元。

3.2.2.3 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1) 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以1000-2000元罚款;

(2) 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以500-1000元罚款;

(3) 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以300-800元罚款;

(4) 对事故单位给以2000元罚款。

(5)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相关专工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300-800元。

3.3 对障碍、异常处罚的规定:

3.3.1 发生一类障碍,对责任者的处罚

(1) 主要责任者给以500-1000元罚款;

(2) 风电场主要领导罚款300-800元;

(3) 其它次要责任者罚款200-500元;

(4) 对责任部门罚款500元。

(5)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相关专工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200-500元。

3.3.2 发生二类障碍,对责任者的处罚

(1)主要责任者考核300-500元;

(2)部门主要领导罚款100-300元

(3)其它次要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4)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

(5)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专工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100-200元。

3.3.3发生异常对车间考核200元/次。

3.3.4对重复故障(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的考核

一年内第二次发生的按上述规定再增加30%-50%的罚款,2月内连续发生或同一设备连续第二次发生,不管原因是否一致,执行加倍处罚。

3.3.5 对上述故障的责任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3天,每天书面向安全生产部汇报学习体会及反思,并公布, 履行保证手续后,返回原岗位工作.

3.4 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人身未遂,对各部门及各级有关责任者处罚依照一类障碍进行处罚。

3.5 习惯性违章的处罚

3.5.1现场发生人员习惯性违章的给予50元罚款;

3.5.2 凡第二次违章的人员给予200元罚款,进行安全教育学习3天, 每天书面向安全生产部汇报学习体会及反思,并公布, 履行保证手续后,返回原岗位工作.

3.5.3当月连续发生3人次以上违章现象,部门安全第一责任者及安全员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反省并公布,并给以500元罚款。

3.6 凡未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有关规章制度、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均定性为误操作。对责任者的处罚如下:

3.6.1误操作造成一类障碍的,除按照一般设备事故进行处罚外,责任人接受5天的安全教育。

3.6.2误操作造成二类障碍事故,除按照一类障碍进行处罚外,责任人接受3天的安全教育。

3.6.3因误操作造成异常发生,除按照二类障碍进行处罚外,责任人接受2天的安全教育。

3.6.4未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有关规章制度、规程、规定进行操作,虽未造成后果但实际情节严重者,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

3.7 原因不明事件的处理

对于故障原因暂未查明的事件,对责任部门及部门负责人按规定进行处罚,待查明原因后根据情况重新处罚;

3.8 其它处罚

3.8.1 应执行两票而未执行或与工作内容不符,每发现一例,考核责任人100元。

3.8.2 发生设备故障及人身不安全现象后,不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部门汇报或故意隐瞒事故,按故障定性加倍处罚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同样处罚,造成后果的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3.8.3 违反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根据情况给予50-100元处罚。具体如下:

(1) 两票抽检每发现一张错票,对两票上所有相关人员及安全员进行处罚;

(2) 月度计划、隐患治理、缺陷处理、安全通报限期整改及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无故不能按期完成者;

(3) 对应执行而未执行危险因素控制卡或执行不认真者;

(4) 未按规定按时进行可靠性数据、日报表等数据统计的;

(5) 未能按时上报事故、障碍、异常原始表报者,每推迟一天进行按上述考核;

(6)各类人员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会议。

(7)禁烟区吸烟者,在禁烟区发现烟头,每发现一例考核部门100元,考核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100元。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4.1 设备、系统发生不安全情况时,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能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缩短处理时间,及时恢复设备、系统运行或备用的。

4.2 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4.3 在事故调查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能客观全面反映事故真相,使事故调查顺利进行的。

5. 奖惩特别说明

5.1 对同时违反“车间安全生产十条禁令”者原有基础加倍处罚

5.2 外来人员,在生产现场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对工程所属部门按上述有关规定进行对应处罚;对施工单位依据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条款处罚。

5.3对发生的其他不安全情况,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决定。

5.4 本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各车间安全生产部成员及时发聩给安委办,安委办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修订一次。

5.5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奖惩考核细则同时废止。

第三篇:6、安全生产考核与奖励制度

货运商务部安全生产考核与奖励制度

1、 现场作业中,上岗定位、定位负责,表现优秀者奖励50元,反之则处罚50元。

2、 现场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奖励100元,反之则处罚100元。

3、 现场作业中,狠抓“四标七清”总做,表现优秀者,奖励100元,反之则处罚100元。

4、 现场作业人员,发生脱岗、串岗现象,处罚200元。

5、 所有人员班前4小时及班中饮酒处罚500元。

6、 现场作业中,现场吸烟处罚500元—1000元。

7、 所有人员在岗位上嬉闹、打瞌睡、干私活处罚200元。

8、 作业现场骑自行车接听手机、对讲机者处罚100元。

9、 认真检查区域内消防器材、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者奖励100元。

10、 严禁在关下或吊杆下通过,违者处罚责任人100元。

11、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处罚1000元。

12、 货物的收保发工作,严格执行“四不发,五不收”原则。表现优秀者奖励100元,反之处罚100元。

货运商务部

2013年1月1日

第四篇:奖励考核制度

明光市远翔实验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解决留守儿童系列问题,为确保他们健康成长,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心有人爱,身有人护,学有人教,难有人帮”等问题,解决外出务工家长的后顾之忧,让入住的留守儿童在学习和生活各方面都得到阳光般的呵护,享受着“家”的温暖。结合我校实际,贯彻“多劳多酬,优劳优酬,责重多酬”的宗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从而达到“强化常规,激励先进,鞭策全体”,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人员

辅导教师、生活教师、值班行政、其他人员

二、考核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到岗到位

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轮次表安排以及家园各时间段的要求按时到岗到位,(如有事事先自行调节好,工作不能有冲突,并报告陈俊权园长同意),迟到一次扣责任人5元,旷工一次扣责任人50元。

2、安全责任

加强留守孩子托管期间的安全教育,各岗位值班人员确保值班期间责任区的人身和公物安全,损坏公物和丢失公物必须照价赔偿,如发生安全事故视其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3、卫生责任

各岗位值班人员确保值班期间责任区的干净整洁,有垃圾及时清理,按要求彻底清扫整理两次,值班行政随时查看,保持不好,视情

节轻重扣责任人5元,不扫一次扣责任人10元,打扫不彻底或没按要求清扫扣责任人10元;寝室的床铺、生活用品没按要求整理堆放视情节轻重扣责任人10元,地板没拖一次扣5元。

4、其他

按要求开关好教室、寝室门窗、电灯和饮水机的电,违者一次一样扣5元。配合托管家园做好其他临时事务,不配合者一次扣20元。

(二)具体要求

1、孩子代理家长(每个留守孩子一月10元工作经费 )

主要职责:(1)积极主动解决留守孩子入托(2)负责按要求登记上报入托留守孩子的基本信息(3)安排好入托留守孩子的床铺(4)负责每天和下午辅导教师做好入托留守孩子的交接(5)配合托管家园做好其他临时事务(如突发事件联系家长等);

扣币标准:信息登记不全一个孩子一项扣1元,没安排好留守孩子床铺一人扣5元,交接留守孩子失误一人次扣5元,临时事务一次不完成扣20元。

2、辅导教师(上班时从下午4:00—第二天8:20,每人每天40元)

主要职责:(1)负责和孩子代理家长做好交接清点好人数并做好记录、协助兴趣活动小组教师做好交接清点好人数、早晚组织分餐、晚自习2节辅导、协助生活教师组织留守孩子就寝、早晚指导留守孩子洗簌,早晨组织朝读等(2)负责规定责任区域内留守孩子活动的人身、公物安全、纪律和卫生等 ;(3)负责留守孩子教室内饮用水的拿取(4)负责开关好教室门窗、电灯等,做到人走灯熄。(5)负责配合托管家园做好其他临时事务。

扣币标准:交接失误一人次扣5元,分餐不到位一次5元,辅导不到位一次30元,指导洗簌不到位一次5元,留守孩子违纪一次扣

当天辅导教师5元,留守孩子离开后教室门窗、电灯一次不关者扣辅导教师各5元。临时事务一次不完成或不到位者扣20元。

3、生活教师(上班时从下午4:00—第二天8:20,每人每天30元)

主要职责:(1)负责所有时间段寝室和室外走廊楼梯间以及晚上寝室到厕所的留守孩子活动安全、纪律、卫生以及寝室内外的财物安全,(2)负责开关好寝室内门窗、电灯、水等,做到人走灯熄水不流。(3)负责接待家长参观(4)和辅导教师做好交接,清点人数并记录(5)配合孩子代理家长安排好新增留守孩子的床铺(6)接待、指导留守孩子拿取东西(特别是周一早上和周五放学时)(7)指导留守孩子整理床铺、个人用品等。(8)负责留守孩子寝室内饮用水的拿取(9)负责配合托管家园做好其他临时事务。(10)每晚至少巡查三次留守孩子的睡觉情况并有记录 (11) 如遇留守孩子生病和其他意外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马上通知当天的辅导教师和值班行政,并做好记录(12)负责教育留守孩子按时睡觉、起床(记录好违纪孩子的名字与代理家长交流),指导留守孩子穿戴、梳妆、整理床铺、放取物品等(13)负责配合托管家园做好其他临时事务。

扣币标准:留守孩子离开后寝室门窗、电灯、水一次一样不关者扣值班者5元(特别是节假日加倍);对家长不礼貌者扣币5元(以家长到托管家园反映为准);交接失误一人次扣币5元,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者负全责;不配合孩子代理家长安排好新增留守孩子的床铺一人次扣5元;每晚至少巡查三次留守孩子的睡觉情况并有记录(以留守孩子、家长反映为准,如留守孩子夜里外出、生病、摔地、尿床等教师不知、没及时处理)违者一次扣币1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负全责;晚上9:30过后还不熄灯,早上6:30以前就开灯者一次扣值班教师5元。留守孩子穿戴、梳妆怪异扣值班者一人次5元(以留守孩子、家长、其他教师反映为准)。

4、值班行政:(上班时从下午4:00—第二天8:20,每人每天40元)

主要职责:负责全面工作,督促辅导教师和生活教师、兴趣活动教师各时间段各自到岗到位情况,工作情况做好记录,了解留守孩子的活动情况,负责处理偶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认真总结、整改。检查评比当天的教室、寝室内外卫生、纪律情况并做好记载。 扣币标准:(1)一次督促不到位扣币5元(以教师、家长、学生反映为准)。(2)一天不检查评比并记载当天的教室、寝室内外卫生、学生纪律情况扣币5元(3)因督导不严而发生事故扣币40元,因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而导致不良后果扣币50元。

(三)奖励

1、一期以来,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职,总计扣分为零者奖励50元。

2、托管留守孩子的平均成绩与上期期末比提高三分奖励该班100元,提高五分奖励班200元,提高七分奖励该班400元,提高九分奖励该班800元。以此类推。【(注:提高分=(托管留守孩子本期末平均分-本期末年级平均分)-(托管留守孩子上期末平均分-上期末末年级平均分)、一年级以年级平均分作为提高基数。】。

(四)其他:

1、兴趣活动教师(上班时从下午4:00—6:00)除按总体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外的,还要负责乒乓球、武术、舞蹈、书法、绘画每期期末由托管家园安排时间现场展示,根据展示的情况评出

一、

二、三等奖一等奖40元/天,二等奖35元/天,三等奖30元/天

2、孙晓勇负责家园的公共场所水电按时开关(以及热水供应处水管、凳子的收发、浴室卫生的打扫),以及家园各处的水电维修。每天20元,如一次不到位扣币5元。

3、孙毅主任负责托管家园全面工作,陈春负责家园的财物收发、保管,王昆负责家园的食堂管理监督,根据每月工作量给予补助。

为极大地调动了各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让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使家园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家园工作由值班行政每天考核,按月兑现。

明光市远翔实验学校2010.9.4

第五篇: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烟气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一、总则 为鼓励创新、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内在活力,调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职工技术开发的积极性,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来优化产品结构,形成有利于中心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体制,促进中心加快技术开发的步伐,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合当前研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制度。

二、绩效考核的总体要求

1.对“目标”的要求:明确、量化、可行:

2.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要求定期评估、考核、面谈与辅导; 3.绩效考核的结果要求定期公布执行。

三、绩效考核原则

1. “集体讨论、主管执行”,及目标制定、绩效评估、绩效考核要由考评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具体的面谈、辅导由直接主管负责一对一进行。

2.参加评估、考核的人员,在结果/结论未批准前,不准泄露任何有关信息;结果/结论批准后,不准泄露讨论过程的任何信息。

3.考核不是为了制造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4.考核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事实为依据。 5. 考核应以确认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6.考核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营私舞弊。 四.考核指标

1.工作执行能力:本指标专门考核本中心研发人员对各项工作任务执行的质量与数量。①能按进程完成承担工作课题、研发项目;②工作完成无需督促、工作完成效率高;

③课题、项目的质量获得好评(公司内部评价、相关机构、有关客户); ④完成的课题与项目能为公司带来可观的利润。

2.判断准确度:本指标是考核中心研发人员对各类信息、事务的判断准确性,从而为有序工作、准备材料、选择工作方法并最终完成工作任务提供帮助。①对承担任务准确理解、抓住重点,并拟定相应工作计划、执行方案;②为完成任务,对方法、作业流程迅速准确选择。

3.工作计划与统筹:本指标是考核本中心研发人员在承担具体的项目、课题时,在计划的统筹、调查研究、资料分析与运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研发人员对项目执行中的风险意识、对意外情况的随机应变能力也在考核之列。①对任务课题、工程项目的推进是否有完整的计划与执行方案;②是否按任务、项目的需要进行调查研究。

4.工作责任心:本目标主要是考核本中心研发人员为完成承担的任务、课题而尽心尽力、排除困难等方面的表现。①考核期内工作的态度;②研发人员对待工作困难的态度与表现。

5.技术保密:根据技术职务的特殊性,技术保密性是考核本中心研发人员在执行研发任务中的保密意识与保密行为。①对本中心的技术保密又相关的规章制度与纪律; ②研发人员保密意识较好。

五、绩效评估的程序

1.由目标制定小组承担绩效评估工作,并由目标制定小组组长主持评估会议;研发人员不必全部参加。

2.逐个将研发人员实际完成的情况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估,形成评估结论;

3.评估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评估结论要形成书面材料,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保存,作为面谈 、考核之用。

4.绩效评估结论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经批准的绩效评估结论,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 6.评估周期:每月一次。

六、绩效考核的程序

1.由目标制定小组承担绩效考核工作,并由目标制定小组组长主持考核会议;研发人员尽可能回避;

2.逐个将研发人员的月度评估结果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估,形成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的形式为奖励、惩罚、表扬、批评的一种或几种;

3.考核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考核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保存,作为面谈 、考核之用。

4绩效评考核结果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5. 经批准绩效评考核结果,研发部门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执行,并送人力资源部门一份存档;

6.考核周期:每季度一次。

七、绩效面谈与辅导

1.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负责与研发人员进行具体的面谈与辅导; 2.面谈与辅导的周期:每月最少一次。

八、附则

1.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根据需要定期评审修订。

201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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