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022-12-17

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地方需要使用制度,这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我不知道该问谁?下面是小编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冶金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企业应组织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劳动保护教育,国家法律法规教 育,规章制度教育,国家标准的贯彻教育,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典型经验和事 故安全教育等等。

二、库区或经营场所设立永久性安全警语及本企业的简明安全制度,以对 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和注意事项宣传,也是对企业职工的日常教育。

三、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对新员工和调换工种的人员 均进行岗前的专门安全学习如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危险工序的人员还应定期接 受企业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对本行业中发生的事故及有关部门发布新的安全管理条例时,要及时 组织职工进行学习教育,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六、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竞赛。

第二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搞好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为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产生、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出现的基本措施。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可牢固树立员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术语和定义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包含: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特殊工种教育,事故案例教育等。

三级安全教育指新入公司员工的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三、职责分工

1、 公司安监站负责公司员工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

2、公司安监站负责新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培训的实施及相关管理等。

3、财劳部负责协调安排新员工接受各级安全教育并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设施;按要求明确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4、其它相关部室负责协调安排外来施工人员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各部室负责对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培训教育。

5、财劳资产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费用的保障

四、管理组织

1、培训教育管理

(1)、各厂点、部室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目标和要求:公司所有在岗人员全部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每年按要求完成再培训规定学时;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全部经过相应的培训。

(3)、每年12月份,各生产单位及部门根据实际培训需求情况,制定翌年《安全培训需求计划》并报公司的财劳部。

(4)、公司安监站根据各生产厂点及部室的需求情况,结合上级管理要求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各生产厂点及部室按照公司培训计划,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车各自培训计划。

(5)、财劳部每年制定安全培训教育预算,各相关部门保证培训所需人员、资金、设施。

(6)、公司为从业人员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各厂点、部室严格全员三级安全教育管理,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7)、通过开展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逐步确立安全终身教育观念,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2、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的再培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新提拔的中层干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由政工部协同安监站对其进行任职前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生产厂点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公司安监站负责进行安全培训。

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等。

(2)、特种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复审。

(3)、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4)、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定期复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建立管理台账。

(5)、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新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公司为新从业人员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3)、新从业人员(新招、调入、临时、派遣、实习等人员)必须经过至少24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

(4)、三级安全教育必须逐级完成,在上一级培训考核合格之前不得进入下一级。一级安全教育由财劳部、安监站负责,

二、三级安全教育由人员所在厂点、班组负责。

(5)、新从业人员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成绩合格方可上岗。

(6)、三级安全教育内容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的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1)、员工转岗、复工(因病或其他原因脱离工作岗位一年以上再上岗)应进行

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考核情况记入《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转岗或复工前由财劳部通知,以便监督检查其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2)、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告知教育,并进行签名存档。

6、日常安全教育

班组安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1)、宣讲(由班长或安全员等向班组成员宣讲、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指示和要求)。

(2)、学习(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班组成员根据学习内容,结合本班组实际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竞赛(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安全活动竞赛等交流活动,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

(5)、其他适合班组安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7、班组安全活动的要求

(1)、各生产厂点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各车间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车间、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并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2)、各班组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并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要求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落实。

2013年1月1日

第三篇: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自贡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培训管理,确保安全、环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时间,促进安全、环保长效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培训教育以“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为指导,落实“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力求培训实效。

三.本制度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员工、新进员工的安全素质为目的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二章 培训组织及培训范围 四.具体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五.培训范围

1.新进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部门、岗位),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各级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全部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2、转岗、复工员工培训。转岗培训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的,方能进入新的岗位。离岗时间超过6个月的,须重新进行岗前三级教育。

3、每月定期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 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六.培训内容:不同的培训对象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的培训内容有:

1.以安全“零”理念为中心的安全理念及延伸理念的安全思想意识培训教育;

2.安全生产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理论等;

3.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职业危害因素预防等; 4.事故应急处置及避险方法; 5.其他专项知识教育。 七.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帖、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等。

第四章 培训档案管理

八.培训档案材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及培训参加人员签名册、教材(或培训课件)等。

九.培训档案由安全管理负责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十.本制度与公司有关规定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各级领导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贯彻企业的安全方针目标,把遵章守纪,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作为重点,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第一条: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须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资格证书。

2、培训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 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 学时。

4、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典型事故案例。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资格证书。

2、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

(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6)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7)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8)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 学时。

4、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典型事故案例。

第三条:新工人(包括学徒、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等)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后方可上岗操作。

1、公司安全教育。新入公司的工人,首先由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其教育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3)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等; (4)本公司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5)防触电、防火、防坍塌和事故急救常识;

(6)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如何报告、如何保护现场。

2、分公司(项目部)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分配到分公司(项目部)后,必须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1)本单位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及历史事故教训,预防事故的方法等; (2)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纪律等; (3)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

(4)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5)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防坍塌、防中毒和事故急救常识,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如何报告、如何保护现场。

(6)凡属特殊岗位作业人员,按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规定进行培训,经第一级安全教育后,进行安全考试,合格者送交工地。

3、工地(项目)级安全教育。新工人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后,必须由工地管理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特点、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特点及预防事故的方法等; (2)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 (3)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要求;

(4)防触电、防火、防坍塌、防中毒和事故急救常识,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如何报告、如何保护现场;

(5)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4、班组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由工长(施工员)、班组长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1)本班组安全生产历史,安全生产特点,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问题及教训等;

(2)经常工作的地点和环境卫生要求;

(3)经常使用的设备、安全装置、工具、仪器的使用安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

(4)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的要求;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维护知识。

第四条:对短期临时工、工人调换工种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要根据工作需要,工种性质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条: 对容易发生事故的特种作业岗位,如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塔吊司机、井架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司机和信号指挥等操作人员要组织安全操作培训,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超过6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2 年进行一次复审。

第六条:结合季节性、节日前后,职工思想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环节进行教育。

第七条: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第八条:对全体工人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和法制教育,其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坚持班前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5 分钟,并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每周不得少于两次)

第九条: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事故的发生,不安全因素的存在等情况下,必须向有关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湖北楚雄建筑岳宜高速房建二标项目经理部

2015年1月10日

第五篇: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办[2012] 26号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教育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支柱,是企业员工培训教育中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安全教育,可以使员工掌握必要的防灾知识和自保技能,以达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及公司财产不受大的损失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教育的内容、程序、方式等事项,适用于内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3职责

3.1综合办公室:针对特定的人员制订安全培训大纲,并组织实施工作;

3.2安全部:配合实施厂级安全教育及相关安全教育工作。

3.3其他单位: 安排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

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组织本部门参加各类安全活动

4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新员工进公司三级教育;岗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复工教育;劳动卫生教育;外来人员教育;相关方安全教育;安全文化建设等。

5各种教育的对象、内容、程序、方式

5.1新员工进公司三级教育:

5.1.1教育对象

新进公司员工(包括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及招工、调入人员)、外来实习、培训人员。

5.1.2 新员工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标准化作业程序见附件1。

5.1.3新员工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详见:新员工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标准化作业教育卡)

5.1.4新进公司员工经三级教育后,由教育和受教育者在三级安全教育卡上签名,反馈人事部门,存档。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分配上岗操作。

5.1.5教育培训目标值

新员工入公司三级教育率,目标值为100%。

5.2操作岗位人员安全教育:

5.2.1教育对象

公司操作岗位人员。

5.2.2教育内容

操作岗位人员是直接从事一线作业的人员,因此对工艺技术和安全更为严格。操作岗位人员教育以提高操作岗位人员安全技术能力为目标,主要教育培训内容是: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等。

主要内容有:

5.2.2.1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

5.2.2.2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5.2.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2.2.4 操作岗位基本技能、危险源辨识、危险控制措施、注意事项等; 5.2.2.5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5.2.3教育培训考核

5.2.3.1操作岗位人员参加教育培训后,还要参加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5.2.3.2上岗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但未造成一定损失的,要求重新参加教育培训; 5.2.3.3上岗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并造成一定的损失,不但要重新参加培训,还要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理。

5.2.4教育培训目标值

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目标值为100%。 5.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5.3.1教育对象

电工、金属焊接工(气割)、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压力容器操作工、起重作业、锅炉工等。

5.3.2人员条件

5.3.2.1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新担任特种作业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3.2.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3.2.3连续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工作时间满一年。

5.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复训)标准化作业程序见附件2。

5.3.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按市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培训率为100%,未经培训或培训期间(含学徒期)不准单独操作。培训结束,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及操作证编号,反馈综合办公室存档。

5.4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5.4.1教育对象

工人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或企业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教育的目的是使其了解新工种和“四新”特点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变换工种者须经车间、班组二级教育后才能上岗。但调做特种作业工种者必须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

5.4.2“四新”教育内容、方式详见附件3。 5.4.3变工教育内容、方式详见附件4。

5.4.4“变工”和“四新”教育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应在变换工种教育卡上签名,车间将卡一份反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本单位存档,教育率100%。

5.5复工教育: 5.5.1教育对象

工人因病假、事假、探亲等原因离开岗位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和工伤伤愈上班重新上岗时的安全教育,目的是对复工者进行“信心”教育,使其适应生产环境,消除思想余波,轻装上岗,确保安全。复工教育须经二级教育后才能上岗。

5.5.2复工安全教育的内容方式详见附件5。

5.5.3由车间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授课时间不少于2小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授课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主要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及其设备的性能,实际操作练习等。

5.5.4复工教育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应在“复工教育卡”上签名,一份反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本部门存档,教育率100%。

5.6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和相关方人员安全教育: 5.6.1教育对象

外来人员包括来厂参观学习、实习人员;向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外单位来厂进行基建、安装、维修施工人员以及临时招聘的民工等。

5.6.2外来施工人员(相关方)安全教育、方式 5.6.3其他外来人员教育方式

5.6.3.1参观学习人员由接待部门发给《访客证》并负责介绍安全注意事项。

5.6.3.2实习、借用人员和临时工由所在部门负责教育,教育可采用讲课、现场介绍、放录像等各种形式。

5.6.3.3外单位来公司施工人员由签约部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5.6.3.4教育培训后,受教育人员必须在“安全教育卡”上签名。 5.6.4教育培训后,由安全部登记受教育人员名单,教育率100%。 5.7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5.8.1公司主要负责人(指董事长或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安全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必须经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资质证书。

5.8.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再培训教育工作,按上级要求进行。教育率100%

5.8.3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了参加培训教育和再教育以外,还应当加强平时的学习。明了本公司的安全情况及安全、健康工作在公司中的地位;经常思考公司要保持正常的经营与生产,安全、健康方面应做哪些事;并要了解国内外有关安全动态,使本公司能跟得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少走弯路,少出大的偏差。

5.9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5.9.1教育对象

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管理部门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车间负责人、其他接触人员以及相关方人员。

5.9.2教育内容

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学习预防职业病危害,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5.9.3相关处罚措施

5.9.3.1新上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进行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9.3.2在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要重新接受培训; 5.9.3.3违反规章制度、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但要接受再培训,还要进行罚款处理。

5.10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5.10.1参与对象

企业全体在职员工。 5.10.2主要活动内容

5.10.2.1每周一,各车间负责人在车间对本车间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的传达安全工作会议制定的安全目标。

5.10.2.2每季度末,对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评比,适当奖励优秀部门的负责人和员工。

5.10.2.3每年6月份,定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月,进行一系列的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如: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海报,观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意识宣讲等。

5.10.2.4每年底,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对本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进行绩效评估,对效果不好的活动及时查找原因,并加以改进。

附件1:新员工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标准化作业程序

附件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复训)标准化作业程序

附件3: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即“四新”安全教育档卡 附件4: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档卡 附件5:复工安全教育档卡

附件6:外来施工人员(相关方)安全教育档卡 附件7:来宾证模板 附件8:“三级”教育卡

XXXXXX有限公司

2012-6-10

抄送公司领导;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发公司各部门、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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