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制度

2023-02-27

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地方需要使用制度,这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我不知道该问谁?下面是小编的《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制度》,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一篇: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大庆超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0日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一、明确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通常从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

2、安全知识教育:工程项目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等级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3、安全技能教育:结合本工种或专业特别,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4、事故实例教育:在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典型的事故教训,进行案例教育,从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假事故的发生。

5、法制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发生。

二、项目经理必须先受教育: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思想认识提高了,就能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群众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项目经理要自觉学习安全法规、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水平。

三、坚持三级教育: 新工人入场和作业人员调换工种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部和班组三级教育,这是施工现场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经三级教育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并建立三级教育卡归档备查。

三级教育内容:

1、公司教育: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事故案例,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工程项目部教育: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隐患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防毒、防尘、防火、防爆、紧急情况安全技术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教育:本班组作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同时要参加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

五、管理人员考核

施工管理人员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专职安全员每天参加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六、开展经常性教育

1、经常性教育内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各部门、职工的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教训,安全技术先进经验。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要记录归档。

4、适时安全教育:工程突击赶任务,工种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影响;节假日前后;要抓紧教育,使之警钟长鸣。

5、纠正违章教育,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导致重大险情或已遂事故的责任者,进行违章纠正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现身说法扩大教育方面。

七、安全教育形式

安全教育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举办学习班,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黑板报、墙报、简报等多种形式,避免枯燥无味,流于形式,并坚持经常化、制度化,讲究实效。

第二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银江弱电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

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

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

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一、明确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通常从

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

2、安全知识教育:工程项目概况、施工工艺、方法、

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等级其安全防护的基 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3、安全技能教育:结合本工种或专业特别,实现安全

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4、事故实例教育:在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典型的事

故教训,进行案例教育,从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 假事故的发生。

5、法制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

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发生。

二、项目经理必须先受教育: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思想认识提高了,就能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群众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项目经理要自觉学习安全法规、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水平。

三、坚持三级教育:

新工人入场和作业人员调换工种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部和班组三级教育,这是施工现场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经三级教育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并建立三级教育卡归档备查。

三级教育内容:

1、公司教育: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

安全纪律、事故案例,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 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工程项目部教育: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

度、规定及安全隐患注意事项: 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防毒、防尘、

防火、防爆、紧急情况安全技术和安全疏散知识;

防护用具、

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教育:本班组作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

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

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

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

要求。

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

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

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同时要参加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

五、管理人员考核

施工管理人员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专职安全员每天参

加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六、开展经常性教育

1、经常性教育内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

文件;各部门、职工的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遵章守纪,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教训,安全技术先进经

验。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要对操

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

行,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要记录归档。

4、适时安全教育:工程突击赶任务,工种接近收尾时;

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影响;节假 日前后;要抓紧教育,使之警钟长鸣。

七、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及形式

1、新工人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要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

级安全培训教育。教育培训分别不少于

15 学时、 15 学时、 20 学

时。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场地上岗作业。

2、加强电工、电焊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

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3、待岗复工、转岗、换岗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

教育培训不少于

20 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准许上岗。

30 学

4、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少于

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 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不少于20 学时,其他从业人员不少于15 学时。

5、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必须认真做好学习培训记

录、签名、考核工作,并完善保存学习培训的相关资料。

6、凡是从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不合格者通过培训或自学进行补考,补考还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录 用。

7、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充分利用下雨天、

工余时间、班前班会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安全 防范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篇: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从事监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要根据安全施工生产需要,由劳人部根据国家或当地政府对监理从业人员提出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三条项目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条 公司各项目监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部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1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2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3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4.4生产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五条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国家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审定的大纲和教材。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

第七条 各项目部每年应将安全培训计划实施情况上报公司。

xxxx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xxx项目部

二0一二年七月

第四篇:西安市建筑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005年3月12日)

第一条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驻西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的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强制性要求,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市建委统一印制并加盖西安市建设教育培训专用钢印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复检考核。培训和复检考核情况录入西安市建设企业信用档案和西安建设人才信息库。

第三条2005年年底前,我市建筑施工企业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双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上岗;其他所有从业人员在2007年年底前达到持双证上岗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分级培训,统一管理。

1、西安市城乡建委培训中心统筹管理全市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培训规划方案和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组织开展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人员的集中培训;统一教学大纲、教师、教材、考核、发证工作,对区县、企业和其他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进行监督指导;向市建委报告并通报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创优评差活动;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和人才信息数据库。

2、区县和建筑施工企业也要建立安全培训机构。其职责是:

负责本地区、本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与组织落实,接受市建委培训中心的监督指导,按照统一的大纲、教材自行组织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上报培训考核情况,申领培训合格证书。

3、我市建设行业举办各级各类岗位培训,均应增设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课程,经统一考核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由西安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城建监察大队负责,以企业信用档案和建设人才信息数据库为依据,与企业资质年检、招投标管理和文明工地评比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从2006年起,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未完成安全生产培训指标的企业视为安全资格认证年审考核不合格,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

2、未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各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相应职务;

3、其他各类人员当年未经安全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4、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六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搞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安全技术水平及自觉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最终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培训教育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如下:

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并作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 培训组织机构

培训管理机构为公司安全部。

第三条 培训主办机构

由公司安全部、项目经理部及相关安全部门分别主办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 培训形式

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和机械操作人员等通过地方政府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进行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管理和协调。

公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安全部组织主办。

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新工人上岗、转岗、劳务队伍、民工等安全教育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主办。

第五条 安全教育培训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安全管理人员;

4.特种操作人员;

5.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待岗、转岗、换岗人员;

7.新工人进场;

8.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类别

1.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

2.企业在职培训;

3.岗前培训;

4.岗中培训;

5.整改过程培训。

第六条 安全教育目标

(1)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其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方针政策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政策水平,正确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遵法守法,实现安全生产。二是劳动纪律教育,通过教育使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企业的劳动

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2)安全知识教育

施工企业所有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基本知识,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每年应有规定时间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生产)流程、方法,企业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厂(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生产(施工)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等。

(3)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程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要求。每个施工人员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知识,㝊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气、爆破、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应该结合先进经验和事故教训进行培训,通过先进经验的学习,认识自己的差距,通过事故教训的吸取,规范自己的行为,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基本要求

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定期不定期进行,应根据教育对象的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以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1)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领导应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言传身教,在群众中起示范带头作用。企业主管理部门应经常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考核。建立健全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2)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对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一般由安全、教育和劳资部门配合组织进行。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如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等,新工人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如下:①国家及省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上;②和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③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④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在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2)工程项目处、工区、车间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①本单位施工(生产)基本知识;②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场地)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③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④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⑤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级安全员及指定的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老工人讲解。让要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内容包括: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③爱护和正确使用一防护

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是指:①电工作业;②锅炉司炉;③压力容器操作;④起重机械操作;⑤爆破作业;⑥金属焊接;⑦煤矿井下瓦斯检验;⑧机动车辆驾驶、轮机操作;⑨机动船舶驾驶;⑩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以及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专门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以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才能独立作业,同时,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复审、考核制度。

第九条 经常性教育与培训

(1)经常性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3)遵章守纪。

4)安全技术先进经验、技术革新成果。

5)事故案例及教训。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换岗操作。

(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

1)学习国家省市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

2)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

3)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和提出需要吸取的教训。

(4)进行适时安全教育,应根据建筑施工的生产特点针对下述情况强化安全教育:

1)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应抓紧安全教育。

2)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应抓紧安全教育。

3)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应抓紧安全教育。

4)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应抓紧安全教育。

5)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应抓紧安全教育。

(5)纠正违章教育。企业对由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致重大险情或未遂事故的职工,及时进行教育。教育内容为违反的规章条文及其危害性,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身的过失并吸取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本人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加以现身说法,扩大教育面。

第十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1. 参加国家主办各类培训教育活动;

2. 参加上级部门主办各类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3. 公司主办各级、各类安全教育;

4. 项目主办各类安全、技能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外来施工队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对外来施工队以及对民工的安全教育,其内容主要包括:

1)施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级(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学时。

3)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部门,由用

工单位或项目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②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④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现场)必须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①介绍项目施工现场的概况;②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规定;③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④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互不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5)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具体内容是:①有关“危险预知训练”的知识;②有关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③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a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级只顾干活,不顾安全;b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c必须熟悉施工要求、偢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d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e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行为;f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勤务移动式电动工具时,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g熟悉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不在运转中维护修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使用;h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身拦、孔洞防护等,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i机电设备发生故障,不得随意拆动,报告机电专业人员处理;j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事故情况。

6)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必须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一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严禁使用。

7)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本地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8)换岗位作业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面对面的、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9)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讲解的,否则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10)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于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第十三条 进入施工现场危险常识须知训练

1)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要戴好安全帽,并且要系好安全帽的带子。防止高处坠落物体砸在头部或其他物体碰触头部造成伤害。

2)施工区域杂物多,光脚、穿拖鞋扎破脚,行走不方便容易摔倒因此工区禁止光脚、高跟鞋或带钉易滑鞋。

3)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不擅自拆改。防止因没有安全设施而发生伤亡事故。

4)非本工种职工禁止乱摸、乱动各类机械电气设备,不要在起重机械吊物下停留,以

防止机械伤害、触电事故及物体打击事故。在楼层卸料平台上,禁止把头伸入井架内或在外用电梯楼层平台处张望,防止吊笼切人事故。

5)施工现场要注意车辆,不要钻到车辆下休息,防止车辆轧人。

6)注意楼内各种孔洞,上脚手架注意探头板、孔洞及周边防护,防止高处坠落。

7)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扔任何物体,防止砸伤下方人员。

8)进入现场禁止打闹,严禁酒后操作,防止意外事故。

第十四条 安全教育的记录

各级部门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必须形成安全记录。培训人员、课时、内容、地点、授课人等相应记录。

第十五条 安全培训计划

公司和项目制定各自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培训考核及证书

1.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培训应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通过技能培训应取得特种作业证书;

3. 公司和项目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应确定培训是否合格,并下达合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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