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2023-04-21

在当今快速变化和不断变化的今天,我们都与制度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我们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物资进场验收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物资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物资(设备)进场验收计划

物资设备进场验收计划

为加强工程物资的管理,保证进场物资符合我项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项目部特制定此进场验收计划。

一、主要进场物资

主要材料:商品混凝土、建筑钢材、砌体材料、防水材料、工程用水等。

二、进场计划

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施工队提材料申请计划,经其在工程部门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下达材料供应计划至物资设备部,然后根据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 12 小时告诉各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三、见证取样

主要材料进场时,原材料供应商须提供质量证明书。项目部试验员应提前12 小时通知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监理见证现场取样。

四、材料送检

进场主要材料由实验室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 1 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专项技术标准要求,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试验 1 室须及时上报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通知厂家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

五、检验和试验

试验由外部具有资格的检验试验机构完成。业主提出要求时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检验,并在采购合同/协议中规定。按规定需要经过试验的物资未经试验验证、或试验结果尚未知晓、以及试验后为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和投入使用。

1、钢材的检验:钢筋进场时,实验室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中热轧光圆钢筋必须符合 GB13013 要求,热轧带肋钢筋必须符合GB1499 要求,同时要满足本工程项目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 60 吨为一批,不足一批也按一批计。

六、物资标识

1、进场物资标识的范围:钢材、砌体材料、防水材料、半成品和成品。

2、进场物资标识的方法 对进场入库物资依据验证结果,采用标牌或记录形式进行标识,其内容: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进货数量、检验结果:即检验状态标识、检验人和日期、产品编号。

3、检验状态标识

2 (1)检验状态标识的内容: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需进行下列确认: a)已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合格” b)已检验和试验属不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不合格” c)已检验和试验尚未出结果的,在标识中注明“待确定” d)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在标识中注明“未检”

(2)检验状态标识的规定:物资进场后,按照物资验收规范要求,需要进行复试的物资,由实验室进行复试,并进行标识记录。

4、各类进场物资标识应根据性能、状态,按类别做出统一设计和规定,并由物资部门实施。管库人员应按照局程序文件规定对物资进行标识。规定检验和标识的物资,而未经检验和标识的,不得发放和投入使用,且必须重新检验和标识。

5、物资部门对现场标识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物资负责人应督促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有序、完好。

七、物资台帐

物资在使用前,由相关部门填写物资台帐。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和进货单号、进货数量、批号、检验复试报告编号、检验人、日期、检验机构;发料日期、发料单号、发料工程(部位)名称。

八、紧急放行物资

1.紧急放行的物资必须是能够可追回。

3 2.因施工急需来不及试验的物资,应由物资部提出物资紧急放行申请,经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放。对紧急放行的物资应作好明显的标识和记录。

3.紧急放行的物资仍需按规定进行试验,凡经试验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通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据标识和记录予以追回。

4.本项目所有主要材料不实行紧急放行。

九、设备进场验收

1、按合同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配置进场的特种机械,满足施工的要求,并造册登记。

2、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前须认真检查特种机械的性能是否完好,有检查记录,产品合格证或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不准将带病、残缺的机械投放到施工现场。

3、施工起重机械等自行式架设设施进场后,按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定位,并由持证上岗的安装人员按规定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完毕,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设备的,由承租、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报监理核准,合格后方能使用。

4、完善检测、验收的签证登记手续,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手续报建设单位统一备案。

附件:后附所需钢筋计划表

一、主要进场物资 .................................................................................... 1

二、进场计划 ............................................................................................ 1

三、见证取样 ............................................................................................ 1

四、材料送检 ............................................................................................ 1

五、检验和试验 ........................................................................................ 1

六、物资标识 ............................................................................................ 1

七、物资台帐 ............................................................................................ 1

八、紧急放行物资 .................................................................................... 1

九、设备进场验收 .................................................................................... 1

第二篇:安全物资采购及进场验收

1. 目的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加强对危险源的控制,时施工现场采购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2. 职责

(1) 项目副经理是本要素的主要负责人,负责采购要料计划的审批。

(2) 材料员负责编制安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分包单位)报项目经理。

(3) 安全员配合验收。

3. 程序概要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采购必须按公司颁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优先采购,离开名录的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评价,并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1)供应商评价条件

1)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2)进工程所在地许可证;

3)生产技术、生产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

4)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2)进场验收

1)自行(公司或上一级)采购验收。

①目测外观;

②对照外观、型号、数量;

③查核供应商是否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

④检查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租赁设备材料机械验收

①目测外观;

②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复印件;

③按合同或协议签订的规格、型号、等级。

3)调拨进场验收

①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复印件;

②必要时抽样检查;

③调拨单复印件

4)分包方自带或自购材料的验收

分包方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或检验报告。项目部安全员、材料员会同分包方安全员、材料员进行共同验收。

第三篇: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建设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管理,确保设备材料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是**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的主管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要求、检验程序和检验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第二条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见附件),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标的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第四条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试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材料、设备进场时,采购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必须实施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检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六条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除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外,单一种类材料必须按照合同采购总量的1%(不少于1组的试样)取样,对其产品全部性能指标按照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检测标准进行检测。

第七条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 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检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检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附: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

供货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设备、材料进场时间——→监理方、施工方及建设方现场验收——→监理方审查出厂证明、质保单等证明资料并鉴证是否符合要求——→施工方在监理方鉴证下取样送检——→符合资质规定的单位检测、试验——→检测、试验报告单经监理方、建设方签证后分别存档。

第四篇: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1、主要设备、材料、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2、材料进场验收的主管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要求、检验程序和检验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设备进场时,采购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必须实施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

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检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材料、试件、试块的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1、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2、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4、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5、见证取样送检程序:

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并将见证和取样人员岗位资质证书进行备案。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工程现场进行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实时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样品进行现场封样,必须和取样人员分别在见证取样送检报告上签字,并随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一起送至检测单位。

④见证人员应实时进行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⑤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送检,必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和取样人员必须在委托单上签字盖章。检测单位必须检查委托单以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见证取样和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⑥见证取样人员对试样样品的随机性、真实性负责。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1、及时做好业有关水准点、坐标轴线控制点的复核、验收接受及保护工作,并做好有关书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2、施工前,对接收的施工图纸,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全体技术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阅读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和施工措施,并认真参加施工图纸交底。由项目经理组织召集对现有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细化工作,拟订具体的施工方案和保证各分项工程质量措施,落实质量交底的制度,列出监控部位及监控要点。

3、项目部根据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的要求,制订一个更具体的质量控制体系,明确每道工序的事前交底,中间验收及最后验收环节的要求,严格执行质量三级验收制度,及时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确保工程中每个分项直至每个工序的施工质量,来保证最终的工程质量目标。

4、 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工作,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对本岗位的质量要求明确了解,从管理体制上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

5、 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计量工作和工程施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在抓好工程施工的硬件的同时,必须抓好软件的管理工作,从而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

6、 建立二级验收及分部分项质量评定制度

6.1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管工种负责人必须督促班组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当天问题当天整改完毕。

6.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各分管工种负责人必须及时组织班组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交项目经理确认,最终评定表由专职质量员核定。

6.3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各施工班组之间的质量互检,并进行质量讲评。 6.4对本工程按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期的质量抽样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由项目经理负责在指定限期内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公司质量处。

7、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自检必须及时真实,互检必须严格,交接检如发现质量问题坚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每道检查验收都必须有记录有负责人、责任人签字。班组检查合格后及时填写模板工程自检评定表,填写报验单。根据报验单质检部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彻底消灭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处理制度:

进场原材料

进场材料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及其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中必须包含厂名、厂址、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产品说明书等。对于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厂家必须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如不符上述要求即可按不合格处理。立即请退出场。

对于进场的材料,必须在监理的见证下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取样、送检,保证送检的式样在取样次数中均匀分布,鉴证的式样必须有标识,并附有“鉴证记录”,在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严禁用于施工,当确认不合格时,原材料应及时清退出场并通知监理;保存好试验样品,以备复查,如果厂商有异议,应找到改进厂商不可试验结果,可按仲裁程序对保存样品送到仲裁资质检测中心仲裁。

工艺检验试件

对于钢筋的各类接头,在接到检测机构的不合格通知后,应立即报与项目负责人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重新双倍取样,送检,经双倍取样试验合格时按合格出具报告,如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出具报告,保存好试验样品,以备复查。对于制作人应清退出场不在录用。并单独建立检测不合格项目台账及其上报制度,并对上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3、混凝土试件

对于混凝土试件,在接到检测机构的不合格通知后,应首先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①选取制作混凝土不具有代表性。第一车混凝土为调试阶段,如果用第一车混凝土制作出来的混凝土试件,有可能发现强度不合格,而现场施工的混凝土强度满足要求;

对应措施:在以后的混凝土试件制作过程中在把混凝土调试好之后再进行混凝土试件制作,已达到和现场结构物强度相一致。

②试件制作不规范或试件损坏,制作混凝土试件的人员为实验人员,没有把试件的强度合格当做一回事,只知道只要完成了试件的制作就可以了,责任心不够;

对应措施:服从监理管理,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工程质量的重要性,提高工作责任心并以对实验工作出清除出场的决定。我们在进行自我批评的同时,为保证混凝土试块强度能反映混凝土的真实强度质量,不出现类似错误,我们决定以后的试块均有项目实验员亲自完成,且保证试块的整个制作过程及养护条件均按规范进行。

针对以上原因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处理并单独建立检测不合格项目台账及其上报制度,并对上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4、其他实体实验

当出现不合格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查或返工,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执行,并在以后的施工中加强管理,严格制度,增强责任心。

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第五篇:苗木进场验收管理规定

苗木质量要求:

1、乔木质量

(1)主干直(特殊要求除外),无明显破皮、划伤、折断; (2)主枝无枯死、无树干空心; (3)主侧枝分布均匀;

(4)枝叶及毛细根无严重脱水;

(5)土球基本完整、大小符合《常用地苗/山地苗土球大小参考表》(详见附表)要求、包装不松散; (6)无假树皮、假根、假枝等; (7)无病虫害; (8)行道树或列植苗木高度、分支点一致。

2、灌木质量

(1)有明显主干的,主枝分布均匀; (2)无明显主干的,不偏冠,枝叶茂密; (3)主枝无折断、枯死,无树干空心; (4)无严重病虫害;

(5)树皮无明显伤口、环剥;

(6)精球不露根,修剪口要平滑,形状美观;

(7)土球直径大于蓬径3/10,土球厚度大于土球直径3/5,包装不松散; (8)枝叶、毛细根无严重脱水; (9)列植灌木高度、冠幅一致。

3、地被质量

(1)根、茎、叶无严重枯萎、无严重病虫害; (2)长势良好,植株健壮,根系完好;

(3)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明显秃裸,不徒长,不倒伏,花蕾饱满,花茎、花头无折损; (4)球根花卉,球根无损伤、腐烂,幼芽饱满; (5)木本地被须有护心土或土球。

4、草皮质量

(1)草皮叶片应新鲜无脱水现象;

(2)根部土层结实、湿润,根系无脱水现象; (3)杂草率不超过5%; (4)草色纯正、无发黄、发黑;

(5)草卷、草块规格一致,边缘平直,土层均匀、紧密,无破损。

5、时花质量

(1)生长茂盛、冠幅饱满、花色艳丽、规格整齐;

(2)开花率至少达30%,剩余花蕾即将含苞待放;若开花不够旺盛,须花蕾较多(特殊要求除外); (3)花茎、花头基本无折损,不能有烂叶、烂梗,无明显干花、败花,无明显病虫害。

6、其它

(1)竹类苗木根幅、土球厚度符合要求,根系无严重失水,叶片萎蔫不严重,竹鞭、芽眼保存完好; 验收方法:

苗木进场后,现场管理人员主要通过看、测来判断苗木是否达标。

1、卸车前,查看送货单、车辆规格、每车装载数量、苗木装车情况、检验检疫证,做以下判断: (1)苗木品种及数量是否正确;

(2)车辆规格、装车数量是否与定标要求一致; (3)苗木是否有挤压变形、损伤等情况; (4)确定苗源地是否为约定的苗源地;

(5)苗木上的喷漆或编号是否为我采购人员所喷; (6)大树和贵重苗木对照照片进行检查。

2、查看生长情况

(1)休眠期查看苗木腋芽、顶芽的饱满度,枝干颜色,是否有徒长、抽条、枯死、冻害现象等; (2)生长季节查看是否有非正常落叶现象,正常开花期有无花序、花蕾生成等。

3、查看土球

(1)是否基本完整,不散坨; (2)是否有破裂或破损情况;

(3)直径和厚度是否基本达标(常用乔木土球大小参见附件);

(4)对土球包装严密的,先查看土球形状是否整齐,对土球形状不规则的应用钢钎插入包装内,凡土球较软或可扎透者,应打开包装作进一步查验;

(5)对吊装时土球与树干晃动的苗木,应作仔细检查,防止假土球苗; (6)查看是否有地苗冒充假植苗的情况,假植苗的判断方法如下: ①土球周围有大量未被斩断的毛细根;

②较大的根系有以前断根的痕迹,且断口处有毛细根生长; ③新斩断的根系中截面直径没有超过1.5cm的。

4、认真检查是否有局部脱皮苗、假皮苗及顶梢损伤后用棍绑缚的常绿针叶苗木,查看树干有无翘皮、裂皮,有无小铁钉固定痕迹。

5、树干处理过的苗木:

(1)草绳缠干苗木,应解开草绳检查是否有干皮破损、假皮,或虫孔、病斑等; (2)树干涂白或抹泥的,应检查是否有虫孔、病斑等; (3)主枝有绑扎的,要拆开检查主枝是否有折损等。

6、查看苗木是否有明显的病虫害,检查苗木表面是否有叶斑、虫洞、虫卵,如果

1、乔木

乔木要逐株验收,苗木卸车后,用胸径尺和卷尺测量各项规格尺寸,包括胸/地径、冠幅、高度、分支点等,对照《苗木计划表》(分单)、《苗木验收单》中的苗木品种、规格等详细信息,核实苗木质量及数量。 (1)冠幅:通过目测配合卷尺测量相结合,在吊卸过程中,通过乔木自然展开后,结合参照物目测。目测判断冠幅不符的,需用卷尺进行测量; (2)高度:可在车上或者卸车后用卷尺测量。

2、灌木

对进场灌木高度和冠幅进行检查,冠幅测量要将灌木正常展开后,以十字交叉的方式测量两次冠幅,取其平均值,偏冠苗木除外。

3、地被

对所进场的地被数量从不同位置进行每车次至少抽检5筐(须抽检到同车内所有品种)的比例抽样清点,进场苗木总数量以抽样清点符合合同要求的最少筐的数量乘以总筐数进行计量。

4、草皮

对所进场的草皮数量与规格在不同部位进行每车不少于5捆的抽查。如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数量不够的应按所抽查草皮数量最少或规格最小的乘以总捆数计整车数量,若所采购草皮以实际铺植面积计算的,应在铺植完毕后以实测平方数为准。

5、时花

对进场时花数量进行每车次至少从不同层次、位置抽检5筐以上(须抽检到同车内所有品种)的比例抽查清点。进场时花总数量以抽样清点符合合同要求的最少筐数量乘以总筐数进行计量。采用散放叠砌方式装运的以实摆数量为准。 第十一条 不合格乔木的处理

1、检查未分级乔木,发现如下问题做退货处理: (1)主干折断或劈裂;

2)树干树皮有明显影响成活或景观的伤口,树皮环剥及树干空心; 3)主枝长势衰弱或枯死;

树干树皮有明显影响成活或景观的伤口,树皮环剥及树干空心;

(4)苗木胸径负误差超出5%;

(5)苗木冠幅负误差超出20%;

(6)苗木树形不正,树干弯曲严重影响景观效果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7)树冠稀疏、偏斜或者畸形,偏冠幅度超过整体冠幅30%(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苗木高度出现20%以上偏差,造成现场无法合理搭配; (9)同批次行道树或者列植乔木(总量30株以下)分支点偏差大于80cm(香樟假植苗除外);

(10)同批次行道树或者列植乔木(总量30株以下)高差过大(胸径30cm以下乔木最大高差大于1m、胸径30cm以上乔木最大高差大于1.5m);

(11)叶片枯萎,枝条、根部脱水影响成活或景观效果; (12)存在假土球、假树皮、假根、假枝; 8))土球大小不符合标准

9)吊离运输车时,土球开裂、散坨超土球横截面25%; 图18 散坨超25% (15)乔木出现以下病虫害现象: ①树干出现蛀干害虫,影响到苗木成活;

②常绿乔木叶片出现较多的针吸性或咀嚼性害虫,10%以上叶片有虫害现象的; ③出现炭疽病、干腐病、根腐病等传染性较强病害。

(16)单株1万元以上的苗木、单株5000元以上的造型树和除行道树外胸径30cm以上乔木与采购定标照片不符。

2、检查未分级乔木,发现如下问题做折价处理:

(1)胸径(或地径)负误差在5%以内的,经项目负责人确认不影响景观效果的,按八折处理; (2)乔木因装车或运输过程中造成主、分枝折断或损伤,对景观效果影响不大,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可以种植的;

19 主枝损伤,不影响成活及效果

(3)棕榈科植物杆高有负误差,经项目负责人确认不影响景观效果,按八折处理;

(4)主杆或主枝树皮多处破损、已愈合的旧伤疤,通过调整观赏面方向,不影响景观效果和成活; (5)偏冠幅度介于整体冠幅15%-30%之间,经项目负责人调整种植位置或采取其它措施可以满足现场景观要求;

(6)乔木树形不正,树干弯曲不大,经项目负责人调整种植位置或采取其他措施可以满足现场景观要求; (7)枝条或毛细根部分脱水,但不影响景观效果和成活; (8)土球破损面积达10%-25%,但不影响苗木成活的;

(9)乔木冠幅负误差在5%-20%范围内,经项目负责人调整种植位置或采取其它措施可以满足现场景观要求;

(10)乔木发现病虫害影响景观效果,但经现场确认可以种植的。 第十二条 不合格灌木的处理

1、检查发现如下问题做退货处理:

(1)枝条折断或劈裂,影响整体冠幅超过10%; (2)枝条长势衰弱或枯死,影响冠幅超过10%; (3)列植灌木高度、冠幅相差超过15%;

(4)树冠偏斜或者畸形,偏冠幅度超过整体冠幅20% ; 20 树干偏斜

(5)灌木高度、冠幅超出定标20%;

(6)叶片枯萎,根部、枝条脱水严重,影响苗木成活; (7)精球进场前未修剪或成形不明显;

(8)造型灌木造型较差、枝叶稀疏影响景观效果; (9)存在假土球、假枝条; (10)灌木出现以下病虫害现象: ①灌木发现有蛀干害虫,影响苗木成活的;

②常绿灌木叶片出现较多的针吸性或咀嚼性害虫,10%以上叶片有虫害现象的; ③灌木发现炭疽病、干腐病、根腐病等传染性较强病害的; (11)吊离运输车时,土球开裂、散坨超土球横截面30%; (12)土球直径小于蓬径3/10,或厚度小于直径3/5。

2、检查发现如下问题做折价处理:

(1)枝条折断或损伤,现场确认不影响苗木成活,对景观效果影响不大;

(2)灌木高度、冠幅误差在20%以内,现场确认不影响苗木成活,对景观效果影响不大; (3)枝叶部分脱水但不超过10%,不影响景观效果和成活; (4)土球开裂、松散达15%-30%且不影响苗木成活; (5)灌木发现病虫害,经现场确认可以种植。 第十三条 不合格地被的处理

1、地被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合格: (1)根、茎、叶有严重枯萎; (2)有病虫害;

(3)木本地被高度规格在20cm以下的无护心土, 20cm以上的无土球; (4)装车时挤压严重造成枝叶腐烂;

(5)高度或冠幅误差低于最低规格,或高于最高规格20%以上。

1、草皮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合格:

(1)密度或厚度达不到合同要求,造成草块散碎; 图21 草坪密度稀疏

(2)根部土层松散脱落严重或土层完全干透; (3)叶片或根系脱水严重;

(4)叶片因长时间堆放发生严重腐烂或枯黄;

1、单株时花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合格: (1)时花已过盛花期,长势衰弱; (2)植株烂叶、烂梗、有明显病虫害; (3)因挤压冠幅严重变形;

(4)植株瘦弱,种植或摆放后露土露袋严重; (5)高差较大造成现场无法摆放或影响效果; (6)高度或冠幅负误差高于10%(含10%)。 (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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