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

2022-12-18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项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与进展。

㈡《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表》所规定的督查内容。

二、督查方式

㈠查阅资料。全面查阅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㈡深入实际,现场督查。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专项督查整治按照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要求进行。

㈢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对整改中有重大危险的,要责令停产整改。

㈣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要适时向公司汇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督查工作结束后,向公司书面反馈督查意见。

三、督查组人员

组 长:王龙生

副组长:孟朝辉王建国

组 员:李 胜刘金才郭耀祖赵春义温 澎

刘河畴郭忠林

四、时间安排

每月25--26日

五、督查要求

㈠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配合公司的工作,对督查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公司安全部报告。

㈡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此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促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㈢督查组每个阶段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公司办公室提交阶段督查总结。

第二篇: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大港油田沧州聚鑫技术中心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及要求,进一步促进中心安全生产稳定,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制定此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通过开展百日安全整治行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分类指导,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中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沧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中心的安全生产。

三、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赵兴君 副 组 长:张涟

成 员:杨长祥 叶广武 邓智平 熊建林

陈滨港 苗笑生 杨振海

领导组下设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安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主任杨长祥兼任。 成员:段佩印 张洪娜 高新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

此项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官一原稳站 、小集原稳站

五、 专项整治的重点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和制度建设及落实。

2、冬季安全生产。

3、危险源监控管理。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六、专项整治采取的方式

1、原稳站开展自查自改。

1)通过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的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的生产活动,立即停止整改,并由原稳站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如实上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自查自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

2、安全办公室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

1)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安全办公室主任带队,根据检查项目具体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参加。

2)检查范围:官一和小集原稳站

3)检查内容:①规章制度;②安全防护措施;③安全教育;④隐患整改;⑤事故处理;⑥班组安全情况。

4)检查要求: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原稳站负责人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结果报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

导组办公室备案。

七、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步骤(2012年12月21日—2013年3月31日)

1、总体部署和宣传发放阶段(2012年12月21日—2012年12月25日)

成立中心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中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自查自改阶段(2012年12月26日—2013年1月20日)

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等软件管理到安全设施,各种设备,作业环境等硬件管理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并将自查自改结果及时报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3、中心领导组检查阶段(2013年1月21日—2013年1月31日)

中心领导组组织对两个原稳站进行集中检查

4、隐患整改阶段(2013年2月1日—2013年3月20日

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

5、验收和总结阶段(2013年3月21日—2013年3月31日)

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巩固整改成果,中心百日安全整治领导组将随机抽查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情况。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认真自查。对自查、上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照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确保中心安全稳定发展。

3、严格督查。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切实做好对本单位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跟踪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百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4、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总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馈各种消息,并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13年1月 20日前报中心安全监察部,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整体工作总结于工作结束后7日内报给安全监察部。

联系电话:022-25944556 联系人:张洪娜

大港油田沧州聚鑫技术中心 2012年12月31日

第三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3年育英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及学校稳定,根据《青云谱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学校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方案,明确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状况,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彻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韩礼寿

副组长:况玲红、陶秋林、章玲华、方娟 组 员:学校中层干部及各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行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范围,规范其他责任人的相应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责;按照消防预案的责任分工和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制度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设立规范的消防疏散场地、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明确用火、用电的安全规程,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广播、板报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

五、措施步骤

学校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为5月2日至6月18日,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日至5月4日)。学校及时组织召开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5日至6月14日)。学校及时组织行政人员对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6月15日至6月48日)。学校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第四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新村镇长坡小学九所分校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巩固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及学校稳定,根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校按教科局的实施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学校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制定切实有效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状况,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彻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黄政武

副组长:郑有光

组员:各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行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专项行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认真梳理隐患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质量;建立和完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范围,规范其他责任人的相应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责;按照消防预案的责任分工和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制度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设立规范的消防疏散场地、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规程,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评。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

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防范于未然。

五、措施步骤

认真开展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自查整改,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学校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时间从2014年4月4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结束,按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总结验收等三个步骤进行。

(一)摸底排查(4月4日至4月15日)。学校及时组织行政人员对本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4月16日至6月15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全体师生动员,彻底整改一批影响学校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五)总结验收(6月12日至6月30日)。学校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第五篇:打击安全领域专项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市水务局

关于集中力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力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安委办

[**]1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水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现将《**市水务局关于集中力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市水务局关于集中力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

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力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委办[]15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局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国家财产安全,努力推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切实做好水务系统深入开展打击安

1全生产非法违法行动专项行动工作,有效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及下属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组织协调全系统专项行动的开展。电话:**(传真)

二、工作目标

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打击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为重点,以降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有力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努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全力推动我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我局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为构建平安水务、和谐水务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是以下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进行生产、建设、经营活动的;

2、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经营活动的;

3、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

4、存在严重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隐患的;

5、抗拒安全生产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停产

整顿、关闭取缔指令的。

四、实施步骤

1、自查自检阶段(11月3日-11月5日):各下属单位、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企业的专项行动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了解、掌握本单位存在的违法非法建设、生产、经营的行为,进行登记上报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打击处理阶段(11月6日-11月16日):各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次专项行动打击的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3、总结验收阶段(11月17日-11月20日):各有关单位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1月18日前书面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职责分工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相互配合,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

1、水资源与供水管理科:加强对河道采砂、取水的检查;

2、规划建设科、农村水利科、三防办、**公司在组织对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自查和整改的同时,要协助和配合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的复查和指导整改,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证照的检查,一定要逐项逐人查细查实。

3、下属各单位要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对本单位水库大坝、起闭机升降、机电设备、消防器材、车辆驾驶证件、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

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领导,切实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坚持严要求、高标准,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务实的工作态度,将专项行动抓细、抓实,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这次专项行动的对象是所有行业和领域。各有关单位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水利工程建设、车辆交通、消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等场所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对于非法违规行为,该关闭的要关闭,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停工的要停工,该辞退的要辞退,特别是对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建设、生产活动的,要严厉打击,确保不死灰复燃。对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辞退的员工,一旦发现专项行动过后又启用的单位,要给予该单位处以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立即辞退该员工。对工作部署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或整改后又死灰复燃的,既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玩铁忽职守的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非法违法的责任。

4、抓好整改,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结合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查出的各类隐患,认真抓好整改。通过专项行动及时掌握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秩序,确保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上收到实效,做到责任区内无非法违法行为。

各下属单位、各水利工程施工建设单位要于11月5日前将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18日前,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报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责任重大,各级领导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抓落实,以实际行动迎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旬来我市进行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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