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取证之浅议

2023-02-20

一、悬赏取证的概念和特征

悬赏取证, 简单来讲就是指希望获得证据的人通过发布广告等形式, 提供一定的报酬来寻找知情者, 并从其处得到相关证明材料的取证行为。悬赏取证具有以下特征:

悬赏取证具有公开性。正如悬赏取证词意所示, 其具有公开性也是其必然要求。因为悬赏取证一般都是以公开许诺的方式做出的, 只有公开, 才能使其具有公信力, 取证行为才能透明化, 其所得证据也才会更真实。当然这也是为了保证那些提供证据的人得到相应的奖励。

悬赏取证的主体不限于诉讼双方当事人。这就意味着除了原被告双方以外, 其亲属、朋友也可以悬赏取证; 当然, 根据案件事实的需要, 侦查机关、司法机关也可以通过悬赏取证的形式来搜集证据。

悬赏取证是以相应的奖励为前提的, 因此, 这种承诺的奖励必须是合法的, 不能承诺给提供证据的人那些非法的、违背公平正义的奖励, 也不能跟社会伦理道德相背离, 给予的奖励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利益。

二、悬赏取证的理性分析

( 一) 悬赏取证的合理性

我们知道, 所有的能够作为法院判案依据的证据材料都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方面的特性, 这也是我们在认定证据时所依据的标准。

悬赏取证是以当事人发布悬赏广告的形式进行的, 在找到相关的证人之后, 如果其所陈述的事实并非为了偏袒当事人一方所做的主观推测, 而是依据其亲眼所见的事实情况进行的陈述, 那么其所作的证言就具有客观性效果; 另一方面, 其所陈述的事实能够与待证事实相衔接, 具有客观的联系, 而不是自己道听途说的言词议论, 那么这样的证据就符合关联性; 再者, 只要当事人的取证过程以及所获得证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不违反公序良俗, 则该证据就具有合法性。

( 二) 悬赏取证的不合理性

一方面, 悬赏取证有悖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我国目前证人的出庭率很低, 这与没有到位的证人保障制度是分不开的。而悬赏取证能够通过物质利益提高证人的出庭率, 但是这容易给社会公众造成一种误导, 造成相关证人会根据具体的利益回报选择是否为当事人作证或者选择给哪一方当事人作证的现象。这会严重损害了司法制度的权威性, 对于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极大的不利。

另一方面, 悬赏取证不利于公正的实现。由于一些当事人的自身经济因素所限, 其不能够提供相当合理的资金或者物质利益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回馈。而悬赏取证的证人是否愿意出庭作证以及提供证人证言相当程度上就在于其所能得到的报酬是否满足自己的合理预期。这对于那些家庭经济条件有困难的当事人就会造成极大的不公, 加重了当事人双方之间诉讼地位的不平等。

三、悬赏取证的法律规制

由于在民事诉讼中没有具体的规定, 悬赏取证一直在理论界存在很大的争议。要建立和完善一项法律制度, 首先要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 (1) 因此, 为了更好的发挥悬赏取证对于收集证据的作用, 完善现行的证据制度, 有必要对悬赏取证进行相应的法律规制。

( 一) 悬赏取证的发布程序

由于悬赏取证所针对的对象是社会上不特定的公众, 很容易成为当事人收买证人的一种渠道。因此需要对其程序进行严格的限制。

具体来说, 当事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悬赏取证, 这一程序可以参照法院依申请搜集证据。法院根据案件需要, 在对当事人申请悬赏取证进行审查之后, 认为确有必要的, 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等场所进行悬赏公告, 此处的悬赏信息的发布应当是免费的。

( 二) 对证据的审核

在证人向法院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或证言之后, 法院应当对该证据进行相应的审查。审查的主要方面在于证据是否符合证据的三性、是否具有证据能力以及能否依据该证据作为审判的依据等。法院首先应从证人提供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考察, 看其是否属于证人的主观臆造、是否与案件事实相关以及证据取得的形式、程序和主体是否合法。最后通过法官对证人有关案件的时间地点等进行发问, 以及对证人所描述的事实予以考察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

( 三) 相关证据的出示

在法庭上, 通过悬赏取证请来的证人, 应当同普通案件证人一样具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确有困难的可以不出庭。但不出庭作证会影响其所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另外, 证人证言以外的其他证据, 可以由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出示, 出示证据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

( 四) 庭审后的处理

庭审后的处理主要是指庭审结束后, 当事人与证人之间、法院于证人之间相关的协议的履行, 主要包括当事人向证人悬赏金的给付和法院对证人的保护。

在证人履行完作证义务后, 当事人与证人之间就会形成一种债权关系, 证人作为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的当事人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依约履行, 证人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强制其履行。

摘要:这些年来,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 在民事诉讼领域出现了私人悬赏取证的现象。新出现的悬赏取证问题在诉讼过程中也没有统一司法实践, 这无疑给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的时候带来一定的困难。本文就悬赏取证问题进行相关的分析, 并得出相关问题之浅见。

关键词:民事诉讼,悬赏取证,证据效力

参考文献

[1] 陈丹妮, 李泓燕.悬赏取证合法性与不合理性之博弈[J].法制建设, 2012 (3) .

[2] 江伟.民事诉讼法专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3] 吴丹红.证据学论坛[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

[4] 杨静.我国民事诉讼中悬赏取证问题探讨[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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