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3-03-26

第一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工作心得

近几年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人们的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好转。在此基础上,安全生产工作要由被动性工作向主动性工作、突击性工作向常规性工作,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由治标向治本方向转变,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落实主体责任,搞好本质安全,并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道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工作制度化

制度带有根本性。在安全生产方面,除了继续完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外,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一要完善安全检查制度。逐级建立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二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逐级逐单位逐企业排查隐患,建立档案,分类管理,落实整改责任和治理措施,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在找准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关口前移,认真追究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四要强化社会监督制度。建立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查办程序,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二、管理规范化

安全工作重在落实。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建立之后,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法律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则是各级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责任。首先,各级人民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解决有人管事问题。当前更要把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安全管理机构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其次,要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针对目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大量的民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多是“半路出家”的状况,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尤为重要。要及时采取分层次、多渠道、多途径的办法,切实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第三,要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修改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并充实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第四,建立奖优罚劣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各级人民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并严格考核奖惩,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企业标准化

安全标准化是现代企业发展的方向。要强力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改善安全条件,提高员工素质,确保本质安全。一要着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除了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交通、能源和通讯设施建设,着力改善企业外部安全基础条件外,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加大安全投入,加快企业改造步伐,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达到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同时,对新建企业要严格按照“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化的要求,严格审查,严格监督,建设标准化企业。二要加大科技推广运用工作力度。广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老企业,装备新企业,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三要全面提高员工素质。搞好三级教育,加强岗位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四要实施重点突破。首先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而推广到所有行业企业,以全面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文章标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省人民政府《实施意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认真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元至6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XX起(不含铁路运输事故),死亡X人,受伤X人,道路交通和火灾直接经济损失XX万元。其中,重大事故X起,死亡XX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3.86,死亡人数下降28.1,受伤人数下降40.61,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8.37,重大事故起数下降20,未发生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年终实现“双降”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2006年以来主要: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抓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今年以来,召开了市委常委会2次、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4次,专题听取安全生产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提出阶段性的要求。中国共产党XX市委X届X次全会上,将安全生产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强调,并写入报告中。5月12日的XX次市长办公会上,专题研究讨论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的实施意见》、《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XX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方案》。市委书记陈XX、市长XXX、副市长王XX还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多次做出批示,明确要求,反复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各级领导干部“扑下身子抓落实”,特别是各级、各部门行政“一把手”和分管副职,切实担负起了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认认真真地抓好安全生产的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新年伊始,市政府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决定》、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领导,以“体制、机制、投入、管理”为突破口,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根本,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健全安全生产监察体系,依法监督检查为手段,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了安全管理。3月15日,在全市安全生产会议上,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签定了2005《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明确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下发了关于政府领导“包保”责任区调整的通知,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区域进行了调整。各县区及其部门向下层层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各企业、各岗位及个人,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使安全监管不留死角。

为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市政府将安全生产主要指标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考核指标之内,对各县区考核。并在全市安全会议上对执行情况较好的单位给予了表彰,对目标执行不好的单位给予了通报批评。

3、齐抓共管,加强行业监管和部门协调。一是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高危行业管理部门加强了对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本行业的企业试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帮助企业提高认识,建章立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上等级”、“上台阶”。二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各级安监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采取定期检查、巡回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治理整改,进一步落实了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通过明确各部门间的职责,加强了条块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初步形成了安全生产管理横到边、纵到底的格局。

4、及时部署安全生产。根据今年以来安全生产特点,及时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安办主任例会,道路交通、煤矿、消防联席会议等专题会议,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地部署安全生产。从元月份春运会议开始,组织召开了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座谈会等10余次,对安全生产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1月22日,省重点工程“XX公路”开工在即,针对该工程在XX市境内有十三个标段的情况,市安委会及时召开了“XX公路XX段安全生产座谈

会”,会议要求政府安全生产各相关职能部门作好服务,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同时要求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为落实地方监管职责,2月25日及时召开了有50余家中央、省在X单位、生产经营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座谈会,就有关文件精神和落实地方监管的初步打算进行了研讨。3月3日召开了落实煤矿地方监管责任的联席会议,明确了地方安监部门对煤矿企业的日常监督,并联合煤矿监察机构作好月度、季度执法。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履行煤炭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并与国土、公安等部门作好关闭非法开采煤矿的。按照全省安全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继开展了对煤矿的日常监督管理。3月15日,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下达。4月8日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为期5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路面行车秩序。5月19日召开了全市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会议主要对“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6月6日召开了全市第二季度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就前一阶段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进行,对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并结合实际对如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专题研讨。通过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座谈会议,有针对性地部署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得以落到实处。

5、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上半年,共开展了3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10余次专项检查。特别在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XX旅游节”和“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冬春季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春季防火大检查、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等等。共查出事故隐患1153条,责令当场整改860余条,其中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23家。每次检查结束后,均及时召开检查情况汇报会,对检查情况进行,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并以检查结果为依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

对每次检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市安委办及时通报、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委、政府。市委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下发了督办通知,责令限时完成。对个别县存在的安监机构不健全、隐患整改不落实等问题,召集县委、政府领导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后,该县一周内安监机构就挂牌成立,极大推动了安全生产。

6、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从预防入手,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治理整顿,努力把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日常监督管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结合起来,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主要建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协调领导小组”,积极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协调,严肃查处道路交通事故,严格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布置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点的排查治理;大力推进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及系统建设。煤矿安全整治方面,我市一直将煤矿安全整治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来抓实抓好。要求凡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规定安装瓦斯抽放系统,凡不能严格执行“一通三防”以及煤矿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的煤矿,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无证煤窑,及时发现,及时炸封。各县区安监局积极开展煤矿安全日常监管,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摸底调查,深入井下检查,认真督促整改,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主要以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为主要目标,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的安全条件,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并对申报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严格初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在对XX区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中,发现由“XX省安全评价事务有限公司”评价的非煤矿山评价报告有重大违反现行安全政策法规的现象,立即责令其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向省局进行了书面报告。

6、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3月份以来,XX区各乡镇安监站90余名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参加了安全监察员培训,取得了安全监察员证,提高了执法水平。XX县、XX区等县区依托XX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校,组织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市安委办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全面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344号令、397号令,国家局

9、

10、11号令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要求,通过培训增强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全面树立企业“安全、环保、健康”新形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安监系统队伍执法素质和业务水平,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安全监察队伍,市安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安监系统开展执法培训的通知》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在全市的安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每季度不低于16个学时;二是组织各县区安监局学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并进行调查业务知识实战培训;三是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安全监察人员分期分批进行煤矿安全知识培训。5月19至20日,市安监局组织全市安监人员进行了煤矿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并到XX县黄家庄煤矿井下进行实践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7、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加强对事故的查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的政府人员、企业负责人、业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全面实行“问责制”,对发生特大事故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县区,实行问责。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事故,使权限内事故结案率达到100,今年以来共处理事故责任人90余人。其中,对西秀区“1.24”重大交通事故,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对事故进行了评析,认真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严隶处理责任人,汲取事故教训。同时,市安办就“1.24”事故专门与运输企业进行了座谈。通过事故处理,整治了事故隐患,强化了企业管理,提高了群众安全意识。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按照国家、省对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市从5月上旬就开始着手安排,及时下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制定了活动方案,并成立了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XXX担任组长,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下设“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各级、各部门均按照《通知》及活动方案的要求提前进行了安排部署,预先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安全月期间,我市开展的活动主要有:

6月初,XXX副市长发表“安全月”动员讲话;在各公共场所悬挂安全标语、横幅,布置展板;通过手机短信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电视台播出公益广告;中旬,开展了声势浩大、内容丰富的“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了“安全—我们共同的责任”有奖征文活动,从收到的1500多篇征文中评选出16篇优秀作品推荐给“XX日报”,对16名作者进行了表彰和奖励;开展了“查隐患,促整改”的“平安煤矿”主题活动。下旬举行了“XX杯2005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半决赛、决赛,并通过电视直播、广播直播,取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安全生产”四个字成为了街头巷尾众多百姓的日常用语。由于宣传到位,准备充分,X月X日,我市代表队在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荣获第一名。

通过深入扎实开展“安全月”活动,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树立了先进安全文化理念,提高了市民安全文化素质,为创建平安和谐XX新形象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2005年以来的中,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统筹安排、及时解决。

1、在落实煤矿安全地方监管中还存在编制、经费、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大量短缺,在短时内难以解决,导致对煤矿的监管不到位。

2、煤矿基础条件差,存在大量隐患。在煤矿安全监管中发现,有部分“预留矿”、“整改矿”阳奉阴违、长期违规生产,这些矿井大部分“四证”不全,或无限期整改,或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隐患大。

3、由于XX非煤矿山企业大都是小型的采石、打砂厂,基础条件差,技术资料不全,致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受理进度较慢。

4、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生产条件较差,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特别是在小型、私营企业,隐患严重,管理混乱。提高我市整体安全生产水平还需要长期地投入和整改。

5、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临时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三违”现象较突出,既是违章又是受害主体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6、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队伍素质不高,专业安全管理人才缺乏,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7、农村客运网络不发达,拖拉机、农用车违章载人现象难以从根本上杜绝。

三、下步打算

下半年,XX市安全生产总体将紧紧围绕“双降”目标,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加大安全投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推进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推进安全

第三篇: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XX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由XX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1日制定,并经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议于2005年12月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2005年12月2日

XX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食用农产品,是指种植、养殖、采集、捕捞而形成的,未经加工或者经初级加工,可供人类食用的产品,包括粮油、蔬菜、豆制品、瓜果、食用菌、茶叶、奶类、畜禽及其产品和水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把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保障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处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市和县级市、区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职责分工,具体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

(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级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

(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食用农产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及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八)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九)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市容监察,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鼓励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成立或者加入行业协会。

食用农产品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做好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内部监控管理机制,为会员提供信息和技术方面的指导和服务,督促会员依法从事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活动。

第七条 鼓励并扶持设立中介服务机构,为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提供管理咨询、技术服务、产品检测和标准化指导等各类服务。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生产、加工、经营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依法调查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并告知举报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二章 生产与加工监督管理

第九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禁止在重金属、抗生素残留、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区域进行食用农产品生产。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生态农业发展规划,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以下简称生产基地)建设。

第十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生产技术规程、标准组织生产,按照规定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以下简称农业投入品)。

蔬菜、瓜果、茶叶等食用农产品的收获应当符合规定的安全间隔期;畜禽、水产等食用农产品的出栏或者捕捞必须符合规定的休药期。

鼓励使用有机肥、微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和易降解薄膜等生产资料。

第十一条 生产基地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记录档案,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使用时间、使用量以及防疫、检疫和无害化处理等生产情况,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并就其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经营者作出承诺。

其他生产场所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生产基地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对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第十三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国家或者省批准的农业投入品;

(二)使用杀虫脒、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孔雀石绿等国家、省禁止或者淘汰的农业投入品;

(三)使用甲胺磷、对硫磷(1605)、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久效磷、甲拌磷(3911)、氧化乐果、克百威(呋喃丹)、三氯杀螨醇等剧毒、高毒农药及其混配剂;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禁止销售前款规定的农业投入品。

第十四条食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等非食用化学品;

(二)使用敌敌畏等杀虫剂;

(三)违规使用色素、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

(四)使用硫磺、矿物油、再生油脂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加工、贮存、运输食用农产品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包装材料等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者省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和要求。

经过初级加工、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产品名称、添加物、生产或者加工单位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事项。

第十六条 屠宰厂(场)应当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

畜禽饲养场、屠宰厂(场)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场所发现经检疫不合格或者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染疫的畜禽及其产品、排泄物,应当及时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并在其监督、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七条 宾馆、饭店和食堂等从事饮食服务的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作为饲料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禁止直接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作为饲料。

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章 经营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实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和承诺制度。

各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中心的开办者,对进入市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负有管理责任,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流通档案,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二)配置质量安全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建立检测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三)与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质量安全责任;

(四)开展产品检测,按照规定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五)组织有关经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本市依法实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食用农产品应当依法经过检验、检测、检疫,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质量安全标准。未经依法检验、检测、检疫的食用农产品不得经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用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一)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超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

(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

(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超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添加剂、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方面的规定的;

(五)非定点屠宰厂(场)生产、加工的畜产品以及无法追溯来源的动物及其产品;

(六)其他不符合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

已经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可以凭认证证书及专用标志免检进入市场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及专用标志,不得以其他产品冒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第二十条畜禽及其产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出具检疫证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第二十一条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中心的开办者对经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制止经营者销售和转移,并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第二十二条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督管理系统,在场内的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示牌,并向社会公示下列信息:

(一)检测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及其经营者;

(二)检测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及其经营者;

(三)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处理情况;

(四)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

第二十三条 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台账,按照规定索取、出示、保存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检疫证明等有关凭证。

第二十四条宾馆、饭店和食堂等从事饮食服务的单位应当建立采购台账。不得采购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无检疫证明的食用农产品。

举办重大公共活动、大型会议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实行定点采购。

第二十五条 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进行简易或者快速检测。对经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将被控制的食用农产品交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测,依据复测结果作出处理。

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检测机构认定为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已销售的应当立即追回。对未销售或者已追回的食用农产品,应当根据其不同属性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

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造成严重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食用农产品,应当采取产品安全风险预警措施。

第二十六条 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信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发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信息。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生产基地不建立质量安全记录档案或者伪造质量安全记录档案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生产基地不建立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不按照规定对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或者不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及其混配剂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农药及其混配剂,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销售禁止销售的农业投入品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农业投入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直接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作为饲料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中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配置质量安全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未建立检测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或者不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经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不制止经营者销售和转移或者不报告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公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及专用标志,或者冒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证书、标志、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加工、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中心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责任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中心有权追偿。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向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要求赔偿。

第三十四条 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权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4月20日XX市人民政府制定的《XX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篇: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整治

行动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局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按照自治区局、某某市局有关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从2012年2月到2012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针对本次整治活动,我局专门成立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小组,制定了《某某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关于印发某某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牙食药监字[2012]9号)印发给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方案以着力解决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为目标,针对企业性质,分别制定重点整治内容、重点检查企业。

现将三个阶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第一阶段已经完成。我局对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及药品信息员、协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将国家局关于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传达给各培训人员。培训中重点宣贯了国家局《关于印发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

知》。3月7日,我局在观看了自治区局召开的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局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各种要求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布署2012年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管工作的重点。3月15日,我局将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的主题“消费与安全”结合本次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了某某市药品“消费与安全”义务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从消费者角度出发,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普及购买药品、使用药品的“消费与安全”,并将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可能碰到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中出现的问题着重进行了认真的讲解、宣传,获得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二阶段已经完成。各企业正根据《某某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排查风险、发现问题、彻底整改。现已有143家企业完成自查自纠,将自查自纠报告上交我局。整改过程中,企业遇到问题主动与我局联系,积极解决,对此次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工作涉及问题彻底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已经完成。因为全国铬超标胶囊事件突发,我局决定,将铬超标胶囊专项检查与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检查统一行动。我局从4月5日开始至今,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家(包括医疗机构制剂室1家),药品经营企业46家,药品使用单位4家,出动检查人员260余人次,责令整改企

业18家,立案22件,结案22件,罚没款5.3万元、没收违法药品300余盒。检查中,制剂室由南昌锦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空心胶囊(南昌锦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无空心胶囊销售资质),该批空心胶囊由浙江省新昌县华星胶丸厂生产,疑为铬超标胶囊,现已经封存,并上报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待进一步处理;某某市森健药业由济南名洋胶囊有限公司生产的空心胶囊购进原料资质审核不严,检验报告索要、发票索取不齐全。由于济南明洋胶囊有限公司生产胶囊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该企业购进空心胶囊生产的金莲花胶囊违反《药品管理法》,已经责令停产整顿一个月。现阶段该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中。药品经营企业部分出现票据索要不及时、不齐全,或未经验收销售、验收项目不齐全等问题,我局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责令整改,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应票据或检验报告的企业,我局给予了相应的处罚,并将违法经营的药品予以没收。我局已将此次专项检查结果录入电子监管诚信体系,其中责令整改、违法企业将会作为下阶段重点检查企业。

第五篇:中 共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

中共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安全监管局进行了巡察。5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局党组一致认为,市委开展的这次巡察工作,是对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次全面检验。5月10日下午,市委巡察组反馈会议后,局党组书记、局长姚亮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逐条研究了相关问题和今后整改工作方向。7月16日,局党组班子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分别从党组班子和个人层面进行了深刻剖析,班子成员之间实事求是的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下一步整改方向和改进措施。局党组完全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多次在局党组(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上强调,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尤其是党组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巡察工作和整改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政治意义。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真正掌握和落实新时期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的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全局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落实整改要求作为讲政治的重要表现,切实把巡察组的意见和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层层压实责任,细化整改任务。巡察反馈会议后,我局立即成立市安全监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姚亮同志担任组长并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局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按职责抓好本部门整改任务的组织落实,从上到下层层夯实整改工作责任。5月23日,在前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加强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工作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局党组制定印发了《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逐条分解,提出实实在在的具体整改工作35项,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工作目标、推进措施、牵头部门、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

(三)精心统筹推进,切实落实整改。一是坚持主动作为,自查自改。巡察反馈前,局党组两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印发了《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加强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工作整改方案》,先期修订完善了18项管理制度。二是坚持长短结合,措施到位。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并根据方案持续用力、一抓到底。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注重从制度和管理上查找原因,深刻剖析巡察发现问题的根源,围绕廉政风险突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堵塞漏洞,力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补齐短板。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在市委巡察办的指导帮助下,局党组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形成全局齐心协力推进巡察整改的工作局面。经认真对照梳理,我局巡察反馈问题共4大类12个,涉及35项具体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0项(含持续开展14项),基本完成整改5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对党建工作的引领和指导

1.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了《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范畴,规范了局党组会议议题收集、提请上会、记录纪要和督查督办等流程环节。其中,将我局大额资金使用的标准设定为200万元(含)以上。整改期间,严格落实党组对“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制度,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已审议5个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2.完善政治学习制度,持续深化学习教育活动。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的核心引领作用,在征求市委宣传部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中共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规范了中心组学习内容、方式、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二是根据市委宣传部和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制定印发《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认真扎实开展政治学习。截止目前,中心组已开展5次学习活动,其中,集体研讨3次、专题讲座1次、班子成员讲党课1次,并通过分享学习心得、知识点问答等形式,定期检验学习效果。三是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将政治学习要求纳入“三会一课”工作安排,认真抓好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

3.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一是健全《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明确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形式要求、活动计划、活动频次、活动纪实。截止第二季度,8个党支部共召开支部党员会议58次,支委会4次,讲党课14次。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截止第二季度,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12次。三是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书记抓支部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支部书记讲党课要求。截止7月5日,8个党支部书记共讲党课7次。四是局机关党委每季度末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在OA和党员微信群里通报。

(二)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廉政监督体系。一是制定《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和《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办法》,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二是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党组的重要工作,纳入《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持续开展工作。三是在局党组(扩大)会上专题学习研究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重要论述。四是研究制定《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管理工作规定》,规范行政权力运用,有针对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五是修订完善《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谈话提醒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谈话提醒工作的主体和对象,严格按要求做好纪实“留痕”工作。截止第二季度,我局共开展谈话提醒26次,其中局级干部开展2次,处级干部开展24次。六是进一步明确局机关纪委基本任务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监督责任落实工作。目前,局机关纪委已召开2次专题会议,每季度末定期检查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5.完善制度,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制定印发《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措施》,强化担当意识,进一步整治“四风”问题。二是制定印发《市安全监管局差旅费等经费支出指南》,进一步强化局内工作人员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公务接待费等四大常用支出经费政策的了解和掌握,严格执行外出考察调研工作纪律。三是下大力气整顿“文山会海”现象,加强对发文的统筹,从严控制发文数量。

6.制定工作指引,抓好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监督。一是制定《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指引》,组织处级及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报告填报要求和易漏事项,加强随机抽查核查力度,提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一致率。二是制定印发《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深报告制度,严格规范审核离深申请。三是建立《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谈心关怀制度》,明确局党组班子成员按分工定期与干部职工交流谈心,了解干部职工工作压力、生活及家庭困难等情况,必要时开展家访活动。四是结合我局和工作实际,解决长期借调人员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7.进一步加大安监网格员工作监管力度。一是探索建立专职安全员履职情况内部监督制度,研究制定《XX市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和明确各级专职安全员队伍管理权限和责任,明确专职安全员工作职责,规范人员聘任、管理、执法资格授予、福利保障、监督考核等。目前,已完成各区安监局两次征求意见,正结合有关政策规定加以修改完善,并于近期安排第三次征求意见。二是主动邀请执法监督员等外部力量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的监督。与市法制办协调,组织我市部分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执法督察,重点了解专职安全员、网格员日常管理及开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提升。

8.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工作监督。一是持续深化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完成全市74个街道执法监察标准化创建工作及龙岗区安监局的复评工作。二是巩固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3月,市安委办会同11部门联合印发《XX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同时,结合“两法衔接”有关执法办案情况,同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督导。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执法警示活动,组织全市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依法严厉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执法处罚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四是启动对各区、各街道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同步监督,依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引进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作为协助力量,对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线上巡查,定期到区、街道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现场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指导。五是实行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制度。实行按月发布执法监督情况通报,通过加大执法工作督导力度,重点监督和纠正“有案不立”、“以改代罚”等现象,提高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今年1-5月,我市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个数、次数同比上升均超过50%,行政处罚次数、经济处罚次数同比上升均超过140%,实施经济处罚金额同比上升超过60%。 9.加大城市安全风险治理力度。一是推进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市安委办名义制定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将各单位推动落实情况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巡查及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督促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围绕城市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的解决,以及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新领域、新事物的安全监管应对,开展城市安全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制定城市公共安全发展战略规划,作为从战略形成之时起至2035年全市安全发展的规划和纲要。目前,已开展国内外城市安全发展战略资料收集及分析,形成《XX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研究文献综述》,组织召开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研究专家咨询会,邀请国家、省、市有关专家参与,专题研讨XX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研究项目。三是组织各区、各部门深入开展区域、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定期更新风险点位,制定实施有效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常态化管控机制。截止目前,全市共评估风险点6965个,其中红色风险点196个,橙色风险点1331个,形成全市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四是从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等级风险点企业中,选取800家进行试点,分行业领域制定风险辨识清单和管控标准,指导企业落实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和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建立完善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常态化运行机制,提升重点企业风险预控能力。五是加强对新领域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监管。地面沉降方面,前海合作区地面沉降问题已纳入2017年《城市管理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作为安全生产十大突出隐患推动解决。今年,市安委办将地面沉降问题的解决作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重点支持项目予以经费保障,并进一步督促南山区和前海管理局继续开展前海地面沉降跟踪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处置沉降问题。无人机方面,市法制办已起草《XX市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草案)》并完成意见征求,对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从产品标准、技术管理措施、部门监管职责、协调机制、禁飞区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了明确。市安委办将继续督促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委依职责落实无人机安全管理、净空管理工作。新冷媒方面,市安全监管局已和市城市公共安全研究院就此类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让市城市公共安全研究院深入研究提出解决对策。零星工程施工方面,市安委办联合市住房建设局,多次前往宝安、龙岗、龙华等区开展调研,组织起草了《XX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并征求市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各新区管委会及社会公众等意见三次。目前,《暂行办法》已通过市安委办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待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

(四)进一步严格合同项目和政府物业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10.整合优化市区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统筹推进智慧安监系统建设。一是统筹推进全市安监信息化建设。截止目前,累计召开会议75次,统一建设方向,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5月31日,召开第三次全市安监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专题传达了智慧城市建设关于一体化原则的有关要求,并对全市安监信息化系统的一体化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市系统按照“统筹需求、统一架构、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筹建设”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二是加速整合优化现有XX市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V1.5)。6月底,已完成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V1.5)初验,计划于8月底完成系统终验。三是实施XX市安全生产数据交换规范及接口对接工作,开发建设XX市安全生产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全市安全生产数据的开放和共享。目前,已完成三批数据的梳理与核对,交换平台已经完成硬件资源的申请与前端页面的开发,正在进行测试环境的部署与测评报告的准备,预计7月底前完成。四是在已有的项目研究报告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加快推进智慧安监(V2.0)系统建设方案立项。经过对我市10个区局安监信息系统现状及规划调研、4个国内先进城市建设经验调研和对华为、阿里、腾讯等若干业内顶尖系统厂商的实地调研,结合我局对2.0系统的总体要求及各类用户对象的具体需求,目前,已编制形成《XX市安全生产智慧监管信息系统(2.0)项目研究报告》,并通过结题验收。下一步,将在研究报告基础上开展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拟于7月底前将智慧监管信息系统(2.0)项目建议书提交市经贸信息委申请立项。

11.规范经费项目合同管理及政府采购管理,严抓审核及落实。一是完善《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合同审核、监督等规定,抓好合同项目的规范管理。二是完善《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采购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自行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多种方式的采购流程,严格落实政府集中采购制度。

12.责令基地运营管理服务企业立行立改,加强专项检查。一是印发《XX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责令停止在安全教育基地从事收费性经营活动的通知》,即刻责令XX市安科安全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在基地的安全培训、考试等有偿服务工作。二是责令XX市安科安全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开始变更注册地址工作。三是组织对安全教育基地开展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抓好市安全教育基地的规范管理,提高政府物业的使用效率。目前,XX市安科安全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停止相关有偿服务,注册地址已完成变更。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局党组清醒认识到,巡察发现问题是警示,以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才是关键和目的。下一步,市安全监管局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注重发挥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揪住问题不放松,坚持不懈抓整改,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同时,坚持以整改工作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把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坚定不移地围绕城市的高风险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定不移地推动解决城市安全运行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坚定不移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坚定不移地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坚定不移地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撑;坚定不移地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一切工作围绕“不出大事、少出小事、出了事能及时应对”的目标,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XX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建设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中共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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