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成廉租房220万平方米, 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500万平方米, 竣工200万平方米, 新建3万户巴渝新居, 改造3万户农村危旧房。
二、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国有企业“双解”人员和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范围扩大到全市。
国有企业“双解”人员是指进再就业服务中心协议期满, 按时与再就业服务中心终止协议并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或自愿提前与再就业服务中心解除协议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三、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区县6 0周岁以上人员应保尽保, 新建改建区县社会福利中心5个、乡镇敬老院94所、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0个, 新增城乡养老服务床位1.2万张。
四、实行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普查, 城乡孕产妇和新生儿保险补助范围实现全覆盖。
“两癌”是指宫颈癌、乳腺癌。
五、继续实行儿童免疫免费接种。将城乡孤残儿童救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
六、新建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1 2 0个, 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3000户, 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6000例。
七、扩大贫困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范围, 确保应援尽援。
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60%, 新建寄宿制学校400所、中小学塑胶运动场414片。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及涉农专业中职学生学费。
九、全面完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提高社区 (村) 组织办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和村干部误工补助标准。
十、新建改造100个集镇自来水厂。解决200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修建农村便道1万公里。新建农村沼气池15万口、大中型沼气工程35处。建成农贸市场100个、标准化菜市场5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