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产业发展规划

2022-09-02

第一篇:广东省产业发展规划

广东省建筑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

“十三五”时期,是推进我省建筑产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保持和发挥建筑产业的支撑作用,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对我省加快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开放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规划纲要的主要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重要会议精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等相关文件,省委关于我省“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精神和战略部署,《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 年)》等。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及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的挑战,努力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建筑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地位作用明显增强,拉动效应更加凸现,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和产业结构优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发展现状 1.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十二五”期间,我省建筑产业保持稳步、健康发展,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支柱产业地位日益增强,为广东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5 年,全省建筑产业总产值突破8800 亿元,排在全国第五位,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 4.9%,是2010 年的 1.9 倍,年均增幅达 13.3%。建筑产业增加值从 2010年的 1551.8 亿元增加至 2015 年的 2441.9 亿元,净增 890 亿元,年均增长 9.5%;2015 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 GDP 比重的 3.4%,比上年提高 0.2 个百分点。建筑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提高。2011-2015 年,建筑业累计完成利税总额达 3083.3 亿元,其中,2015 年利税总额 765 亿元,是 2010 年的 1.6 倍,年均增长 13.1%。“十二五”期间,建筑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保持在 3.0%-3.3%左右,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富民安民、推进新型城镇化建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十二五”期间,我省加大建筑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进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专,企业的资质结构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重点骨干企业总体实力增强,涌现出一批能够承担高大精尖项目的龙头企业。到 2015 年末,全省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增至 14 家;一级资质企业突破 1100 家,比 2011 年增加552 家。全省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企业达 505 家,比 2011 年增加 258 家,业务范围涵盖建筑装饰、环境、消防设施、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照明工程、风景园林等多个领域,基本具备承接各类省级重点工程、大型工程勘察设计的能力和水平。一批骨干大企业积极延伸产业链,优化产业布局,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入选“2015 年中国建筑业综合实力 100 强”。

3.技术进步成效显著

我省建筑业企业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和自主创新,加快推进创新发展。一批大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完善管理体系,重视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研究,突出核心技术攻关,设计、建造能力显著提高。全面启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推广应用,率先成立省级 BIM 联盟,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发布 31 项省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完成 1343 项建设科技成果的鉴定,其中7 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82 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639 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463 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十二五”期间,我省数百项科技成果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一批“四新”(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成果得到推广应用,实现节能、利废、环保等目标。

4.监管机制不断完善

“十二五”期间,我省深化建筑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基本建成全省建设工程交易项目中心数据库,完成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的建设工程项目数据归集。出台《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五公开”实行办法》等文件,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招标代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构建有别于行政审批的行业自律资信评级模式,激发市场活力。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工程造价制度建设。颁布《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我省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法规依据。先后制订并颁布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绿色建筑评价、绿色建材产品等地方标准,初步形成具有岭南特色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并实施《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活动,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质量安全巡查、安全专项整治、施工污染环境集中整治等系列督导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5.工程质量全面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鼓励大型骨干建筑业企业参与质量奖评选。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 99.94%;“十二五”以来,全省共有 32 个工程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12 个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高质量完成一批设计理念超前、结构造型复杂、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的重大工程,为改善城乡人居条件做出突出贡献。

全省共有 18 个国家园林城市、3 个国家园林城镇、7 个省级园林城市、7 个省级园林城镇,8 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6 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2218 个省级宜居社区, 213 个宜居示范城镇、648个宜居示范村庄,26 个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深圳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6 个项目获得“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建筑质量和设计能力的提高,为保证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及生态环境三者协调一致,建设绿色美好家园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6.绿色建筑发展取得新突破

“十二五”期间,我省大力推动建筑绿色化,初步形成具有岭南特色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标准体系,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面积6977 万平方米,认定绿色建筑面积 1127 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实现绿色建筑地级市全覆盖,绿色建筑面积位居全国前列。截至 2015 年底,我省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节能标准执行率达 100%。我省“十二五”期间累计建成节能建筑超过 6.2 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过 2050 万平方米。先后建设 5 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深圳市率先开展国家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建成 30 个市级示范基6地和项目。全省绿色建筑的加快发展,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减少污染,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安全、健康、宜人的人居环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1.综合实力相对不强综合实力相对不强综合实力相对不强综合实力相对不强与沿海其他发达省相比,我省建筑业规模有待提高。2015年,我省建筑业产值规模位居全国第五位,与经济大省地位不相称。我省建筑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较低,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度不高,企业竞争力不强,大型龙头企业较少,缺乏具有资源整合能力、品牌影响力、能参与国际竞争的本土跨国建筑承包企业。

2.发展方式亟待转变

我省建筑产业仍处于相对粗放的发展阶段,生产集约化和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产业整体素质较低,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建设滞后,发展战略意识不强,市场扩张能力不足。

3.创新能力比较薄弱

我省建筑产业仍未完全摆脱劳动密集型的发展格局,科技创新力量薄弱。大多数企业在技术革新、设备更新等方面缺乏资金投入,技术和装备水平不高,创新管理能力不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4.现代化水平不高

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不高,与先进国家、地区相比差距较明显,存在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的发展要求,建设周期长和生产效率、科技含量、标准化程度偏低等问题。现代化建筑标准和建筑结构体系有待完善,未达到大规模工业化的要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较小。

5.发展环境有待优化

诚实守信的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完善,建筑市场仍存在一定的恶性竞争,市场秩序仍需进一步规范,失信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投资建设、招投标管理、市场违法违规查处、动态监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发展环境和趋势

1.产业分化和竞争全球化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产业分化和竞争全球化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产业分化和竞争全球化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产业分化和竞争全球化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国际建筑市场的开放度不断提高,各国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旺盛。其中,亚太地区成为全球基础设施建设的增长引擎,拉美地区市场规模快速上升,发达国家将投入更多资源进行基础设施更新和绿色能源建设。国际建筑市场份额的扩大,有利于我省建筑业企业加快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一体化服务能力,加快培育参与国际竞争的新优势。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建筑产业格局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专业化分工不断深化,兼并重组成为常态。这有利于我省建筑企业加快战略转型和兼并重组步伐,不断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条,推动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商、集成商和城市综合运营商方向发展,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做强做优。

2.“一带一路”战略加快建筑企业“走出去”

“十三五”时期,我国“一带一路”战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将引发大规模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直接带动大批铁路、公路、港口等跨境项目的建设,为我省建筑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重大工程建设提供重大机遇;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设立,为我省建筑企业“走出去”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建筑业企业通过参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拓展对外合作空间、调整经营布局、加快“走出去”的战略步伐。

3.新型城镇化建设拓展建筑产业的市场空间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明确提出,到 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 60%左右,努力实现 1 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省。“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领域的投资潜力将进一步释放,以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城乡危旧房改造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为代表的新一轮建设将全面展开,建筑产业面临巨大的市场空间。

4.绿色发展的浪潮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十三五”时期,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以全面提高建筑产品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发展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全面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现我省建筑业跨越性发展。在绿色发展浪潮的推动下,我省建筑业产业结构将进一步得到调整,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必将催生一批绿色建筑咨询、设计、施工、运维等高端服务企业;必将涌现一批以绿色发展为使命,集设计、施工、运维为一体的城市综合运营商;必将产生智慧建造、智慧管理等新的建筑业经济增长点,有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5.新技术增强建筑业创新发展的动力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以及 BIM 技术的深入应用,将推动建筑企业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开发经营、生产施工等全产业链建设中的优势;加快应用、推广信息领域的最新成果,为建筑企业转变发展观念,调整发展战略,不断挖掘发展潜力,实现人才、技术、信息、资金等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注入了新能量,同时对建筑企业激发创新发展动力,推动企业快速变革和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技术对促进建筑产业推进科技与管理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建立健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体系,提高建筑产品科技含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部署,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家园要求,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机遇,落实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转变建筑产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科技进步和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实现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手段,着力调整建筑产业结构,探索广东绿色建设体系,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把建筑业打造成为具有较高技术和管理水平的现代产业、节能环保绿色产业,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把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作为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转变产业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推进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建筑质量和性能。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广东实际并有所创新,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标准技术体系、生产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

2. 坚持协调发展,优化建筑产业结构

遵循建筑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促进建筑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相协调,推动建筑产品供给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协调。优化建筑产业结构,做优做强总承包企业,做专做精专业承包企业,做实做好劳务分包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与专业型企业互相依存、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3. 坚持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推动建筑产业发展的基本途径。在建筑业全产业链中践行绿色建设模式,推进绿色建材、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营和绿色改造,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彰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绿色发展理念,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4.坚持共享发展,,确保安全高效高质

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建筑产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提高建筑工程环境质量水平。在重点城市、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中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推动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基地和项目建设。

5.坚持开放发展,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机遇,加快融入全球化的步伐,全方位对接外部市场,以国际化新视野发展建筑产业,加快推进与国际化建筑标准对接,鼓励企业“走出去”,培育建筑产业国际竞争新优势。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省建筑产业发展总体目标: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任务使命和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为契机,实现建筑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基本完成建筑业向现代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建筑产业市场环境逐渐成熟,体系逐步完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以龙头优势企业为核心、贯通上下游产业链条的产业集群,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产品和建造方式普及,市场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大型建筑企业经营国际化有新的突破,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1.产业规模效益目标

实现建筑产业规模和效益平稳较快发展,建筑业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总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实现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跨越。

——到 2020 年,全省建筑产业总产值达到 15000 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 12%;全省建筑业增加值达到 3800 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 9%;建筑业省外完成产值占总产值比重达到 30%以上。

2.产业结构调整目标

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专业类别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龙头骨干企业数量明显增多,国际竞争优势明显加强,形成产业结构优化、专业分工合理的建筑产业新格局。

——建筑产业现代化稳步推进。到 2020 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15%。其中,政府投资新建保障性住房、“三旧”改造工程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达到 20%,商品房的比例达到 15%。建成 5 个示范城市、15 个示范基地。采用建筑现代化的工程建设总体施工周期缩短 1/2 以上,建筑垃圾排放量减少 80%以上,施工扬尘量下降 80%以上,建造过程碳排放量下降 50%以上。建成 10 个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15 个省级示范基地;建成千亿级现代建筑产业集群 1 个,实现建筑产业配套服务集约化;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利等总承包资质更加齐全。

——促进大型企业做强做大,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型工程公司和工程咨询设计公司。到2020 年,施工特级企业数量达到 20 家,勘察、设计综合甲级企业数量达到 12 家;年产值 100 亿元以上的建筑企业超过 12 家。

3.科技进步目标

建筑技术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效果更加显著,建筑业技术创新驱动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增强。

——大型骨干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年度科技经费支出占企业年度勘察设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其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年度科技经费支出占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勘察设计行业专利和专有技术年均增长率不低于 15%。

——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年度科技经费支出占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0.5%。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施工装备水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能够参与主编国家、行业标准。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实现施工项目网络实时监控的比例达到 60%以上。

——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特大桥梁、水电、核电等重要工程建设领域的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特级及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甲级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建立起正常运行的内部局域网及管理信息平台。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各环节得到全方位推广应用。 ——大型骨干工程设计企业基本建立协同设计、三维设计的设计集成系统,大型骨干勘察企业建立三维地层信息系统。参与主编国家、行业标准。

4.人才队伍建设目标

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加大,人才培养和评价考核渠道拓宽,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和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形成人才结构合理、素质精良、数量充足的人才队伍。

——调整优化队伍结构,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国内知名专家,以及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有海外承包经营能力的跨国经营型企业家达到 50 人;有海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投资和运营经验的国际化高级技术和专业人才 100 人。

——基本实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

——加强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建筑工人技能和标准化意识得到提高,全面实现岗前培训全覆盖,70%以上的建筑工人参加岗前技能提升培训。培养 1000 名掌握先进技术、有海外建筑施工经验的国际化高级技师、技工骨干人才。

5.绿色低碳发展目标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深入发展,绿色建材广泛应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到 2020 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重点开展运行阶段绿色建筑标识,建成一大批三星级绿色建筑。

——到 2020 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 50%,试点示范工程中应用比例达到 80%。

6.建筑市场监管目标

形成较完善的建筑业监管方式和市场监管体系,监管效能和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发展环境优化,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建筑市场监管法规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清出、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工程担保、保险制度逐步建立;个人注册执业(认可)制度进一步完善。

——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完善;基本形成有效的行政执法联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

——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基本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7.质量安全监管目标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方式取得明显成效,工程施工事故明显减少,工程质量安全达到新的水平。

——质量安全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监督,形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新模式。

——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及国际先进水平,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取得显著进步,

建筑工程安全性、耐久性普遍增强。

——全面推行质量检测、商品混凝土质量信息化监管。竣工 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 100%,工程质量一般以上的事故实现零发生。

——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住宅品质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

——依法应当实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程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获国家工程质量奖的工程项目数量处于全国前列。

——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的信息化监管加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职业行为“一处锁定,全省联网”,实现有形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

8.信息化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以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取得明显成效,电子化和标准化审批广泛推行,行政审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市场与行业更加自律,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强化;以电子政务、行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等为依托,建成全省建筑市场大数据库,企业、人员、项目、诚信四大基本要素的信息采集、加工、公开、联动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和行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初步建成。建筑企业积极探索“互联网+”形势下管理、生产的新模式,BIM、物联网等技术的创新应用取得明显成效,信息化在企业标准化管理中的应用更加普遍,信息化应用居于全国领先地位。

表 1:广东“十三五”时期建筑产业主要发展指标

注:指标和目标值参考来源:《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 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等文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以全面提高建筑产品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引领,以现代科学技术进步为支撑,以装配式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手段,实现我省建筑业跨越式发展。

构建装配式建筑生产体系。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等产业链,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升建筑生产能力和施工水平。创新装配式建筑设计。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高协同设计能力。按现代化大工业生产方式改造建筑业,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先进高效工程技术和装备,大幅减少现场人工作业。引导企业研发应用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机具,提高部品部件的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

培育装配式建筑基地。引导传统建筑企业实现跨越发展,优化生产力布局,整合各类生产要素,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实现建筑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培育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建筑部品构件生产、一体化施工的产业集群。支持企业提高装备水平,引导企业向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向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要积极申报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项目,加快形成一批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支持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实现建筑产业配套服务集约化。积极引导设备制造企业研发部品部件生产装备机具。

加快标准化制定。制定装配式建筑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相关配套优惠政策,推动结构件、部品、部件的标准化,丰富标准件的种类、通用性、可置换性,以标准化推动建筑工业化;提高建筑构配件的工业化制造水平,促进结构构件集成化、模块化生产;鼓励建设工程制造、装配技术发展,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在适用工程上采用制造、装配方式,进一步提高施工机械化水平。

针对建筑设计、部品及构配件生产、施工、装修、质量检验和工程验收的全过程,在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试验和试点工程的基础上,编制和修订适用于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标准图集、通用产品和设备手册、技术指南,建立产业化标准体系。制修订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等计价依据。

抓好试点示范。鼓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有效利用“粤港澳经济圈”的区域经济优势,率先建成示范城市。选择一批有条件的村庄,开展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农村住宅建设试点。培育一批工程设计、施工、运维和部品部件生产的示范基地,大力开展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指导示范城市、试点村庄、示范基地制订行动计划,督促检查推进建设情况,及时分析总结工作经验。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监督和跟踪服务,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持续健康发展。

项目推广重点。指导各地级以上市按近、中、远期示范推广目标的要求,每年确定一批推广项目。重点在全省保障性住房、“三旧改造”和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广泛推广装配式结构;在工业厂房、仓库,以及体育、教育、卫生等大跨度、大空间、超高层和抗震等级较高的公共建筑优先选用钢结构建筑;在居住建筑,以及办公、商业、文化等公共建筑中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在农房建设中积极推进轻钢结构;鼓励住宅小区围墙、工地临建、管道管廊等建设配套设施采用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部品部件;鼓励具备条件的旅游度假区、园林景区等因地制宜采用木结构建筑或部件。

(二)提升企业竞争实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引导企业适应现代化大工业生产方式和生态环境要求,加快资源整合,利用我国和全省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机遇,延伸产业链,做强优势环节,探索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子,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增强竞争优势。

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扶持发展实力强、信誉好的建筑施工龙头企业,支持大型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投融资服务等企业联合重组,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培育集投资、设计、施工、生产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打造建筑航母企业,提高建筑行业产业集中度。引导推动有条件的大型设计、施工企业向开发与建造、资本运作与生产经营、设计与施工相结合的方向转变,推动有实力、重诚信的企业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型;以骨干龙头企业的规模、品牌、技术和人才优势为基础,培育一批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建筑企业。

支持企业提高资本运营能力。建设建筑业与金融业合作渠道,推动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融合,鼓励金融资本采用 BT、BOT、PPP 等模式支持总承包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培育若干家总承包业务与金融资本融合的成功示范单位。打造“专、精、特、新”的专业企业。针对建筑产业的关键环节,积极扶持发展一批优势专业企业做专做精,引导中小型施工承包企业向专业化企业发展。扶持竞争力强、特色明显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智能化、钢结构、隧道等专业化企业;培育实体化、一体化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促进不同类型企业差异化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扶持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分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承包公司,引导

二、三级企业积极研发专有技术,走“专、特、精”道路,向特色专业承包方向发展。支持企业提升进入专业工程市场的能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关键岗位自有工人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主要用工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用工补充的成建制用工方式,支持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拥有独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引导组建劳务公司。

积极发展建筑咨询服务企业。规范发展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营造有利于工程咨询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推进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创新服务产品,提高服务品质,为业主或委托方提供专业化增值服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支持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企业通过改制、联合重组或互补合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扩大服务领域。

培育现代建筑产业集群。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向产业链高端环节延伸,引导一批技术型企业围绕核心环节成长,形成产业集群。

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打造建筑行业总部基地,促进行业集群式发展。支持我省建筑业企业与央企和外省大型建筑业企业合作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国内外高端建筑市场竞争。吸引央企和外省大型建筑业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优先保障企业总部落户所需的经营用地。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分别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建筑产业示范园区,整合装备制造、建材生产、设计咨询、资金物流等要素,引导建筑业企业集聚发展。

(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产业技术进步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建筑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突破,积极引导建筑行业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加快推广应用 BIM 等信息技术领域最新成果。

健全建筑产业技术支撑体系。构建与国家技术体系相衔接、适合亚热带气候特点、具有岭南文化特色的广东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体系,形成贯穿建筑业全产业链的技术路线图。鼓励企业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工法,支持企业设立技术中心,加快企业标准编制。充分发挥建筑工程技术中心的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创新研发技术含量高、应用价值高的专有技术、工法和标准。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立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加强产学研合作,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培育和组建一批现代化工程研发中心、共性技术服务中心、行业协同创新中心等机构,鼓励技术研究机构和试验室成为国家或地方工程领域专项技术研发基地。引导企业通过开展战略联盟、战略合作、校企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形成专利、专有技术、标准规范、工法的技术储备,在工程建设中积极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工程科技含量,推进建筑业技术更新与创新。支持大型企业和设计院合作,积极寻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化工程标准和设计技术合作,为我省建筑企业“走出去”提供技术设计支撑。

加大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扶持相关企业申请筹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协作创新平台、校企联合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的前沿技术研究。支持大型骨干企业、院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居住建筑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关键技术攻关,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指导全省开展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叠合楼板、预制窗台板、整体厨卫、集成房屋、装配设备、智能家居、成品钢筋等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大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建筑产品质量及建筑工业化水平的提升。大力推动先进适用抗震技术的应用。

促进信息融合。加大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工业化生产全产业链中的应用,鼓励以“互联网+”的方式优化配置市场资源,着力解决建筑产业信息不畅、上下游脱节、资源分散、资金流通不畅等问题。以设计为引领,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建筑设计、施工、运营、拆除及城建档案管理等各环节全生命周期的应用与深度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 BIM 应用水平考核评价机制。大力推动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运营智能化、商务电子化、服务定制化等信息技术的创新、集成及应用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有效降低工程项目的运营成本。开发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利信息专题数据库,对技术研发型建筑企业实行专利信息推送服务。明确建筑业统计边界,健全建筑产业数据统计机制。

(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广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

注重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创新,倡导绿色理念,坚持绿色设计,推进绿色施工,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增强绿色科技发展能力。

完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研究制订绿色建设省级条例,逐步推行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全生命期的绿色建设发展模式。

创新绿色建设金融,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综合利用社会资本、外资以及财政资金投入绿色建设。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完善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制度,建立完善大型公共建筑方案公众参与和专家辅助决策机制,引导有条件城市试点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建立完善绿色建设技术标准体系,推动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建材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广泛应用。

实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计划。完善新建建筑在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环节的节能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推进规划用地用电约束性指标试点工作,强化建筑节能源头把关。研究制订更高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推进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的双控行动。

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制订实施我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标准,修订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完善财政支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到 2020 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 30%。继续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引导有条件的城市按规定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指导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耗公示工作,鼓励应用 PPP、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手段推进建筑节能改造。研究各类公共建筑的能耗定额标准,逐步实施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

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及推广,研究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完善财政激励政策,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加强建设工程材料应用的管理,做好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市场的统计及监测分析,到“十三五”期末,各市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全面完成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进一步提高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应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型墙体材料、保温材料、建筑节能玻璃、陶瓷砖、卫生陶瓷等新型建筑材料的比例。加快推进绿色施工方式的研究。制订实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制度,研究制订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政策,财政性投资占主导项目和绿色建筑项目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逐年提高,鼓励建设工程项目使用绿色建材。

(五)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方式,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推进建筑市场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动态的市场监管机制。

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坚持市场在工程造价确定中起决定性作用,构建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相适应的工程造价体系,全面推行清单计价制度,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制度和工程全寿命周期的成本核算制度。结合广东现行的标准体系和抗震设防、绿色节能等要求,研究制定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相配套的计价定额。创新定额编制方法,推动建筑生产要素价格和费用的市场形成机制,推动工程定额动态化管理,提高工程定额市场化程度。

创新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增强政府公信力。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招投标制度,积极推行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方式。推行阳光、透明的工程招投标机制,试点放开非国有投资项目招投

标制度,制定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推行电子 化招投标,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坚 决遏制和打击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 强合同管理,修订出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服务、 项目管理等以及不同发承包方式的标准合同范本,建立合同监管 机制。

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动态监管体系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动态监管体系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动态监管体系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动态监管体系。制定全省统一的工程

项目数据标准、数据交换标准。构建省级、市级和县级有效衔接 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平台,明确信息采集、数据公开、共享 和交换的管理模式,建立全省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库,对在建工程 项目、市场各方主体及关键岗位人员实时动态监管,动态记录市 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工程 建设过程监管、执法处罚等信息,曝光市场主体和人员的不良行 为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研究制定工程建设企业和从 业人员的建筑市场和现场诚信行为评价制度,设计全省建筑业信 用评价体系,建立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数据库,逐步建立“守 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 29 资质审批、招标投标和扶持奖励事项中的应用,引导企业诚信守 法经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服务和行业自律,促进建筑业 持续健康发展。

创新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创新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创新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创新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建立

与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服务体制,完善建筑产 业现代化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 督、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严肃查处不履行建设程 序、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对 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及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依法清理建设领域的各类保证金,

取消不合理的保证金,规范保证金的收取、使用、返还等行为。 加强对涉及建筑业企业及工程项目收费的监督检查,严禁擅自增 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建立工程款结算约束机制,逐步推 行预算价、中标价、结算价按规定公开制度,分类明确结算时限, 缩短结算周期,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规范行业各 类保证金制度,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农民工工资 防欠清欠等长效机制,依法规范建筑业企业用工行为。

(六)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六)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六)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六)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 制,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体责任,提高 监管效能,形成主体负责、中介服务、政府监管良性互动的工程 30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完善项目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完善项目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完善项目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完善项目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项目五方责任

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明确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 立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建立建筑施工企业首 席质量责任官制度。出台“两书一牌”制度实施办法,提升“两 书一牌”覆盖率。在五方责任主体基础上,建设项目主体质量数 据库,研究探索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筋供应企业法 定代表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企业主要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 工程师的强制培训制度。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推行工程质 量、成品住房质量担保和保险制度,推进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保 险制度,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改革工程建设监理制度,逐步 实现由施工监理向项目管理过渡。

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信用管理与

建筑市场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和资质资格管理等有机联动。理清 政府监管与企业之间的责任边界,全面推行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逐步建立以质量安全巡查为主要手 段、以行政执法为基本特征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市场 与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实行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联 合执法。各地要强化政策文件的执行力和执法公正性,加强层级 联动,确保指令和反馈、监管要求和现场整改形成闭环体系。积 极推行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突出对质量安全管理薄弱项目的 31 监管,突出对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的监管,突出对质量安全行为 不规范和社会信用较差的责任主体的监管。建立产品质量追偿机 制,加强部品部件生产、装配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房 屋市政质量动态管理制度及绿色施工管理制度。探索引入保险机 制和服务,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突出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治理,加强地铁、高边坡、市政桥梁的 质量安全监控,持续开展建筑模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动态管理,将企业承建项目安全管理状况作为安全生产许可延期 审查重点。常态化开展针对使用假冒伪劣建材、建筑工程施工转 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查处工程实体 常见质量问题的力度,建立健全违法违规行为定期督查和通报、 督办制度,加大行业典型、重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 全面推行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行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行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行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

革,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 质量控制标准化,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 查。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标准化施工样板制度,实现管理行为标准 化、设计要求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过程 控制标准化、施工机具设备和模板标准化,建立完善标准化管理 体系和考核办法,发挥示范引路作用。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 制,加强创优过程的施工现场指导,提高创优成效和工程质量水 平。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整体质 32 量水平。推动企业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和 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过程控制,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工程质 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业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业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业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业的服务质量。推

进自主创新、新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发挥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 中的先导作用,完善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将建筑师执业范围拓 展覆盖至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明确其在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内 的权利和责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市场化价 格秩序,完善建筑设计招投标机制,深化企业体制改革,鼓励多 种所有制形式、不同规模的设计机构发展和竞争。强化工程监理 制度,引导工程监理主体和服务模式多元化,大力推进监理单位 现场监督的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鼓励引导工程咨询设 计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咨询、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咨询、施工指导 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运营管理等覆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一 体化服务。

(七)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重点领域突破

(七)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重点领域突破

(七)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重点领域突破

(七)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重点领域突破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创新行政审批制度,逐

步弱化企业资质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发挥 行业自律作用。优化企业资质申报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建立高 效、便捷、公正的电子化审批平台,逐步实现企业资质审批标准 化、信息化和动态化。强化个人执业资格责任,加强企业资质审 批后的动态监管,探索资质、资格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 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取消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

33 做法,简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备案手续,实行告知 性登记备案。清除各地区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的各类准入障 碍,建立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 推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推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推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推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

承包实践,加快研究出台适应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配套政策措施。 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着力解决影响工程总承包的体制机制 问题,调整完善现行招投标、施工管理、现场执法检查、竣工验 收备案等环节管理制度,推广使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繁荣工程总 承包市场。

深化建筑业企业改革深化建筑业企业改革深化建筑业企业改革深化建筑业企业改革。引导建筑业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

求,完善企业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 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剥离、主辅分离等方式推动企业改 革,增强企业活力和动力。鼓励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收 益分配,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建筑业“营改增”为契机,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企业财务 管理,通过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增加企业效益。

(八)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加快

(八)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加快

(八)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加快

(八)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加快“走出去”步伐

以‘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发港澳地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引领和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 海外市场。

加强粤港澳合作加强粤港澳合作加强粤港澳合作加强粤港澳合作。推动建设粤港澳统一的建筑市场,开拓港

澳地区及海外建筑市场。鼓励建筑业各关键环节的骨干企业深化 34 与港澳企业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承揽境外大型 工程项目。支持企业以自贸区建设为平台,推进粤港澳建筑服务 贸易自由化,构建统一的建筑市场。积极利用港澳地区资本市场, 紧扣“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以资本经营带动生产经营,培 育建筑产业链的新环节。

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支持企业跟踪国外投资热点,围绕重点

区域、重点专业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走出去”发展,积极参与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到资源丰 富、市场潜力大的亚洲、非洲等国家开展工程承包,通过对外承 包工程换取当地市场和能源、资源,以多种方式提高盈利能力。 引导企业加强合作,增强全行业对外的合力,大力支持 BOT、 BOOT、PPP 等特许经营类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和使用中国工程标 准的工程项目,带动设备、建材、技术、标准的出口。支持企业 利用自身优势,与国内外知名承包商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揽境外 大型工程项目。

完善“走出去”的服务机制。充分利用国家‘走出去’的政 策,支持建筑行业企业和有关商协会参与我省“走出去”信息服 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建筑业市场重大工程事件应急协调机制, 保障“走出去”战略顺利实施”。鼓励企业申报对外援助成套项 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积极争取我国援外工程项目。积极参 与我国政府推动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工程项目建设,带动建筑设 计、咨询、施工、监理等企业“走出去”发展。 35

(九)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完善人才培训管理体系

(九)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完善人才培训管理体系

(九)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完善人才培训管理体系

(九)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完善人才培训管理体系

以加强人才素质建设为核心,着力培育一大批建筑业创新型 人才、国际化技术、经营和管理人才,探索制定各类人才培养标 准,促进人才总量与建筑产业发展目标相适应。

加强人才队伍培育平台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培育平台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培育平台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培育平台建设。建设建筑业创新型人才培养引

进平台,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 推动建筑企业及关联产业企业与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支 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对接职业院校实行订单式培养。依托高校建立 国际化技术人才培养和输送平台,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设计、工 程施工能力的高端技术人才。注重专业人才国际化培养,推动我 省建筑骨干企业与央企海外承包经营企业的人才培养合作,鼓励 企业选派人员到境外承包工程进修,推动我省工程设计、项目施 工和技术管理人才与国际接轨。

完善技能型人才培训体系完善技能型人才培训体系完善技能型人才培训体系完善技能型人才培训体系。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快人

才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形成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 统筹和社会参与的培训管理体制。健全完善从业资格人员继续教 育培训管理平台,加强执业注册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增强教育培 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承接海外工程建设项目的机会,建设 海外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

拓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拓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拓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拓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培

养重点,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大型建筑骨干企业与重 点职业院校等机构,抓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促进职 36 业教育培训工作快速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采取订单 培养、现代学徒制等多种形式,加快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技能 人才和新产业工人。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优势,鼓励建筑企业与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共建协同创新平台和产学研联盟, 协同开展建筑行业重大技术攻关,协同培养创新型专业技术人 才。

强化人才管理。强化人才管理。强化人才管理。强化人才管理。围绕产业升级目标,坚持“双创”引领,突

出能力业绩和技术创新,培养一批有国际经营能力、有承包经营 境外建筑工程经验,带动我省建筑业“走出去”的专家和企业家 团队,对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有突出贡献的经营团队给予奖励。搭 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我省有优势建筑市场的海外建筑技术 人才库,为我省海外承包工程提供外部智力支持。推进实施“互 联网+人才”培养计划,整合从业人员信息资源,构建完整准确、 高效一致的执业注册和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满足执业注册管 理、人员培训考试管理、继续教育管理、职称申报等需求;实现 建筑行业业务管理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交换和业务联动,提升 全省建筑从业人员管理与服务水平。

建立现代产业用工制度建立现代产业用工制度建立现代产业用工制度建立现代产业用工制度。提高工人组织水平,建立以总承包

企业自有工人为骨干,专业企业自有工人为主体的用工方式。引 导专业化作业的小微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建筑工人组织化、公司 化管理,全面推行企业用工实名制管理。保护工人合法权益,落 实劳务合同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 37 的原则,落实工资支付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总承包单位的监督 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环 境,提升职业健康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推进 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整体推进建筑 产业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统筹协调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 工作,各市、县(市)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成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十三五”建筑产 业发展规划落实的统筹协调。

(二)强化政策支持

(二)强化政策支持

(二)强化政策支持

(二)强化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支持。拓展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重点 支持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建设项目和成品 住房。优化省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资金使用结构,加大对采用 装配式建筑技术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对装配式 建筑项目给予容积率、财政补贴、融资帮扶等优惠政策,在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型产业、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与构配件企 业支持。加大对主导制定国家级或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的企 业的财政支持,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制定和完 善人才培育财政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建筑产业国际化创新高端人 38 才和技能人才实训园区,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重点产业专项公共实 训基地。落实符合现代化生产条件的建筑及住宅部品研发生产企 业、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 落实税费优惠。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的企业,符合条 件积极争取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按规 定落实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 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抵扣 增值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免征 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畅通对开拓境外市场的建筑 企业享受境外缴纳所得税额税收抵免政策的渠道。 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 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创新融资性担保方式,支持以建筑 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和应收账款等作为抵质押的反担保形 式,引导保险机构和银行合作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应收账款信 用保险和质押贷款。支持主营业务突出、实力较强的建筑业企业 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鼓励社会资本发起组建促进建筑产业现代 化发展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各类风险资本参与建筑产业现 代化发展。大力发展工程质量保险和工程融资担保。鼓励符合条 件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优质诚信企业通过发行各类债券融资,积极 拓宽融资渠道。 39

(三)优化发展环境

(三)优化发展环境

(三)优化发展环境

(三)优化发展环境

大力宣传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意义,让 公众全面了解建筑产业发展对地区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建筑品 质、宜居水平、环境质量的作用。通过举办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 系列年度博览会,向社会推介优质、诚信、放心的技术、产品、 企业。对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优秀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引领 建筑工业化发展。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举办专业论坛等 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各类企业和消费者的宣传,提高新 型建筑工业化在社会中的认知度、认同度,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 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推动建筑产业现 代化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注重示范指导

(四)注重示范指导

(四)注重示范指导

(四)注重示范指导

加强行业引导。将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情况和成效作为重要 考核内容。评选优质工程、优秀工程设计和考核文明工地,优先 考虑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项目。建立并定期发布《广 东省建筑产业优质诚信企业名录》,对建筑产业现代化优质诚信 企业在资质评定、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中予以倾斜。 强化技术指导。建立和完善建筑技术专家库,建立专家责任 和利益机制,成立各产业环节的专家委员会,发挥第三方的社会 功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方案和应用技术论证制度实 施,提高施工图审查的科学性。

强化示范引导。强化示范引导。强化示范引导。强化示范引导。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鼓

40 励人居环境城市和绿色建筑示范市率先建成省级建筑产业现代 化示范城市。统筹规划布局,落实政策措施,建设建筑产业现代 化示范基地,促进建筑产业集聚发展。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 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类新建项目应率先采 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建 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的普及应用。

(五)强化监测评价

(五)强化监测评价

(五)强化监测评价

(五)强化监测评价

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评价制度,成立省市两级评价专家委员 会,制订项目认定标准。建立和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监测评价指 标体系,将其作为衡量各地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据。 定期组织监测评价,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监测评价结果。

第二篇:广东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粤府〔2009〕98号

2009年9月10日印发

钢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具有产业关联度高、规.模效益明显、资金和技术密集等特点。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6号)、《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特编制《广东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本规划是一个既立足于保持我省钢铁产业稳定发展,又抓住机遇做强我省钢铁产业的行动方案,重点考虑2009~2011年的工作安排。

一、产业现状

(一)发展现状。

我省钢铁产业已基本形成从铁矿采选、炼铁、炼钢、轧钢到钢材深加工等较完整的产业体系,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产业规模有所增长。2006年、2007年和2008年铁产量分别为589万吨、720万吨和704万吨;粗钢产量分别为902万吨、1152万吨和1067万吨;钢材产量分别为1780万吨、2014万吨和2040万吨。2008年规模以上钢铁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302亿元,同比增长13.1%。

——兼并重组实现重大突破。按照国家的要求,我省成功引入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重组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广东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钢),组建广东钢铁集团,实施广钢环保搬迁,建设世界先进的湛江钢铁基地,同时加大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提高钢铁产业整体竞争力,为我省建设成为钢铁强省奠定了基础。

——技术装备水平有了一定提高。近年来通过加大技术改造,我省重点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有了明显提高。高炉、电炉、烧结机等装备向大型化发展,高炉TRT发电、焦炉干熄焦等节能减排技术逐步应用,广州JFE限公司40万吨热镀锌生产线工艺装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力推进。近年来,我省对落后钢铁产能实行差别电价,以及强化环保、质量、税收和安全监管等措施,大力推进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关停淘汰落后钢铁产能700多万吨。

(二)存在问题。

——钢材产量与产品结构无法满足市场需求。2008年我省钢材表观消费量约为4500多万吨,供需缺口高达2500万吨。现有钢铁企业主要生产建筑用螺纹钢、线材,热轧和冷轧板材产量少,不能满足我省先进制造业发展对高档板材的需求,每年需从省外购入大量轿车面板、家电面板等高档板材。建筑用螺纹钢、线材也需从省外大量购进,导致广东地区钢材售价较华东、华北地区平均高出200元/吨钢以上。

——资源利用成本较高。我省铁矿大多属于伴生矿,杂质含量高。由于钢铁企业规模小、采购量少,进口铁矿石需通过中间环节采购,采购成本远高于签订长期协议的直接采购。废钢价格相对偏高,波动较大。炼焦煤和喷吹煤均需从省外购入,物流成本较高。

——研发能力差,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我省钢铁企业在研发方面的人力资源、资金投入明显不足。省内的主要高等院校也没有开设钢铁冶金类专业,高等院校与钢铁企业间的联系较少,难于通过产学研合作推进技术创新。

二、面临的形势

(一)我国钢材消费还将适度增长。

按照国家发展战略,预计到2020年全国钢材消费总量将达到6亿吨左右,即2008~2020年钢材消费年均增长2.45%。我省对钢材需求也将适度增长,预计2020年钢材消费量将达到7000万吨,年均增长约3%。

(二)钢铁企业兼并重组调整布局步伐进一步加快。

钢铁产业具有全球配置资源的特点,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世界钢铁业已进入了由超强、超大企业集团主宰业界发展的时代,我国钢铁产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世界钢铁强国都拥有国际竞争力强的大型钢铁企业,国内主要钢铁企业也开始在沿海建设钢铁厂,利用便利的港口条件,降低运输成本,同时通过钢铁企业重组,整合资源、统筹发展,进一步提高竞争力。

(三)国际金融危机带来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当前国内钢材需求大幅下降,产品价格持续下跌,消化库存高价铁矿石造成企业巨额亏损,企业经营困难,钢铁产业盲目投资势头已趋缓,部分落后产能已主动停产或减产。我省应抓住宝钢重组韶钢、广钢,组建广东钢铁集团的机遇,利用当前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材料等要素价格大幅下降的有利条件,在湛江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千万吨级沿海钢铁基地,储备先进产能;同时加快实施广钢环保搬迁,加大韶钢、广钢等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挤压落后产能生存空间,实现钢铁产业优化升级。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主线,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切实推进联合重组、优化布局、淘汰落后、调整结构、提升水平工作。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钢铁产业与国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促进,与资源、环境生态相适应,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钢铁强省。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依托广东钢铁集团,建设钢铁强省。以宝钢重组韶钢、广钢,组建广东钢铁集团为契机,依托宝钢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努力打造湛江、广州和韶关三大钢铁基地,生产高等级钢铁产品,全面替代进口钢材,全方位满足以珠三角为中心的钢材市场需求,实现资源与市场的优化配置,提升我省钢铁产业整体竞争力。

——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继续大力推进我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淘汰韶钢落后产能,实施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其综合竞争力;实施广钢集团芳村钢厂环保搬迁,在湛江建设千万吨钢铁基地,在南沙建设板材深加工基地;淘汰省内其他小钢铁企业。2010年底前,全省合计淘汰落后钢铁产能1000万吨以上。

二围绕三大钢铁基地,延伸发展钢铁产业链。鼓励广东钢铁集团投资矿山勘探和开发,实现铁矿资源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开采;以三大钢铁基地为核心,大力发展钢铁生产辅助原料供应与生产、机械制造与修理、建筑施工设施、辅料矿开发等配套产业;按区域发展需求,大力发展钢材剪切配送和彩板、镀涂板、制管等钢材后加工项目;充分发挥华南地区临海、临港优势,大力发展钢铁物流,促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大研发、设计和应用力度,促进钢铁产业与装备制造、造船、石化、汽车、家电、金属包装等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湛江钢铁基地。

按照技术先进、节能环保、装备一流、效益良好的目标,加快推进湛江钢铁基地建设,一期工程钢产能1000万吨,力争2012年建成。同时,以大型钢铁项目落户湛江为契机,推动湛江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湛江城乡发展,振兴粤西经济。

(二)做优广州钢铁基地。

打造钢材深加工基地,在广州JFEl80万吨冷轧钢板项目、镀锌板项目基础上,在南沙新建一条180万吨冷轧钢板生产线,以及钢材表面处理、深加工生产线等项目。支持广钢集团珠江钢铁公司对现有系统进行配套和改造,提高钢水质量及产品档次,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该公司通过新建相关的配

套生产线,调整产品结构,在充分发挥和挖掘集装箱板生产优势的基础上实施品种多元化和规模化,成为薄规格热轧板、耐候钢、高强钢、硅钢、中厚板等精品钢材生产基地;支持该公司调整资本结构,减少资产负债率。

(三)改造提升韶关钢铁基地。

大力支持韶钢实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增配钢水精炼设备,提高钢水质量及产品档次,逐步培育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建筑、机械、汽车等行业用高等级棒线材、结构用板、大型型材的生产基地。同时推广应用可循环钢铁工艺技术,高炉安装TRT余压发电,高炉煤气、转炉煤气与余热蒸汽回收.利用,促进节能减排,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综合竞争力。

(四)建设广东钢铁研究院。

借助宝钢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结合珠江三角洲地区区位、产学研配套等方面的优势,在广州建设企业性质的广东钢铁研究院,加大资源投入,吸引优秀人才加盟,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研发与人才培养平台,承担钢铁行业重大、前沿、基础性项目研究与开发,为生产、技术、质量、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用户服务等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使其逐步成为高层次、高水平、多学科、多功能、开放型的集研究开发和成果应用为一体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研发基地。

(五)坚决淘汰落后钢铁产能。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采取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加快淘汰现有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切实防止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各地要严格按照与省签订的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责任书的要求,按期淘汰中频炉、300立方米以下高炉、20吨以下转炉和电炉。根据国家要求,进一步提高淘汰标准,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以下高炉、30吨以下转炉和电炉。

(六)延伸发展钢铁产业链。

发挥华南地区临海、临港优势,建设大型钢铁物流基地;研究建立大宗产品交易平台,稳定市场价格;发展电子商务,通过钢铁制品加工向下游延伸服务,为汽车、装备制造等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加大研发、设计和推广应用力度,促进钢铁产业与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七)保障资源安全。

——加强省内铁矿石等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鼓励广东钢铁集团与省内大型矿业企业合作,投资矿山勘探和开发,实现铁矿资源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开采,禁止大矿小开和乱采滥挖,防止资源流失和生态破坏。适度开发利用低品位矿和尾矿。加强对共生矿、伴生矿矿产资源的研究、开发和综合利用。

——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支持大型钢铁企业到省外、境外独资或合资开

发经营矿石、煤炭等资源,建设球团矿等原料加工厂。支持广东钢铁集团组织建立铁矿石、煤炭、废钢铁料等资源集中采购体系;充分利用湛江钢铁基地优越的港口条件,对进口铁矿石、煤炭等大宗物资实行统一采购、集中配送。

(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充分挖掘在能源、水资源、物料利用方面的潜力,大力发展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湛江钢铁基地要建成以热电联产为基础,集化工、建材、资源综合利用等多种产业为一体的示范性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五、政策措施

(一)采取各种措施缓解钢铁企业经营压力。

鼓励类钢铁企业回收利用废钢资源,可享受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快开展大中型钢铁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步伐,对电力消耗总量大、单位电耗指标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符合国家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条件的重点钢铁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可优先作为直购电试点单位;支持重点钢铁企业银行贷款实施债转股,综合利用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股权投资基金等融资工具,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融资成本,满足资金需求。

(二)扶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在严格市场准入的前提下,从省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中重点支持省内主要钢铁企业进行以治理污染、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质量和增加品种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支持广东钢铁集团向省内上规模钢铁企业增资扩股,减轻企业财务费用负担,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

(三)支持广钢环保搬迁。

由广州市政府牵头研究制定支持广钢环保搬迁的政策措施,包括支持广钢环保搬迁后土地转让收益以资本金方式注入企业,搬迁后按照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关于促进扩大内需支持现代产业发展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国土资利用发〔2009〕71号)进行土地开发等。

(四)支持韶钢剥离办社会的职能。

支持韶钢于2011年前,全部剥离企业办学校、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派出所等社会机构,将相应职能和人员交当地政府接收。具体由韶关市政府牵头会同韶钢集团等单位负责落实。

(五)坚决落实淘汰落后钢铁产能政策。

严禁违规审批新建、扩建钢铁项目,坚决落实差别电价等淘汰落后钢铁产

能政策,促使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平稳退出市场,确保按期完成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目标任务。

(六)实施“走出去”战略。

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开展资源开发、技术合作和对外并购,在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投资建设铁矿、炼焦煤、冶金焦等主要原辅材料生产供应基地。

(七)大力支持钢铁配套产业建设。

大力支持三大钢铁基地的配套基础设施,以及钢材后加工、物流、研发中心等项目建设,对部分重点项目,优先考虑列入省重点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八)支持建设钢铁物流基地。

支持在紧邻南沙深水航道的地区建设大型钢铁物流基地,主要用于韶钢、广钢原燃料输入,湛江钢铁基地、韶钢和南沙冷轧板材成品配送集散等。

附件:广东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重点项目表(略)

第三篇:广东省林业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肩负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多样化需求的重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林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突破林业发展瓶颈、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主要推动力。为进一步增强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推进科学发展现代林业、建设广东现代林业强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科技发展规划及国家林业局《林业科学和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林业科技发展回顾

(一)林业科技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生态、民生、文化、创新、和谐等“五个林业”,成功应对了雨雪冰冻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林业各项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林业科技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林业科技创新成为了广东林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1、省财政首次设立了省级林业科技专项资金。为有效整合和充分发挥林业科技资源优势,快速提升我省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广东现代林业建设的科技支撑水平,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于2008年设立了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这是我省首次设立的林业科技专项资金。从2008年至2010年,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开展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和珍贵用材树种良种选育及高效栽培、工业原料林资源培育和高效利用、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与效益监测评价、林业防灾减灾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项实施已取得初步成效,并构建了油茶、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等研发团队,有力地促进了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的设立对我省林业科技创新与示范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2、林业科技攻关取得重要成果。重点开展了林木良种选育、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建设、木材加工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收集保存了一批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种质资源,攻克了一批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选育出的湿加松优良杂种组合材积生长量比湿地松提高100%~240%,扦插成活率达80%以上;湿加松、高脂马尾松快繁育苗实现了产业化;黎蒴扦插及相思、南洋楹、樟树组培育苗技术取得突破。桉树人工林地力维护技术、南洋楹速生丰产栽培技术、湿加松人工林密度控制和土壤管理技术,红锥、黎蒴等乡土阔叶树种菌根苗培育、丰产栽培技术等研究也取得新进展。生态公益林树种选择、配置模式、低效林改造及高效生态林恢复与重建等技术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监测评价研究也全面展开。3S技术在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等方面进一步得到应用,摸索出了一套生态防控与化学防治相结合的薇甘菊综合防治技术,引进的绿僵菌及其配套技术成功消化吸收并应用,配制的绿僵菌复合剂防治桉树苗木白蚁取得良好效果。黎蒴人造板生产、木材保护技术更加成熟。“十一五”期间,共有17项林业科技成果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4项成果获得梁希科学技术奖;申请林业植物新品种权18个,其中授权5个;42个品种通过省级林木良种审(认)定,其中有13个油茶品种通过审(认)定。

3、林业科技创新示范平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大力加强林业科研开发、资源共享、成果转化等公共科技创新和支撑平台建设,促进了全省林业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共享和信息交流,提升了我省林业科技创新和示范的能力。广东林业高科技园区重点建立和完善了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林木遗传育种实验室、标本馆等设施,引进了林木专用肥等一批开发项目,园区基础设施和科研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建立了一批省级林业科研推广示范基地,省级(东江)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已建成优良乡土阔叶树种、桉树、相思、湿加松、速生高脂马尾松及能源林、珍贵用材林树种试验示范林2050亩,初步建成了集科学研究、科技示范、成果推广、科普教育于一体,全省林业重点科研项目、科技成果与林业优势科技品牌试验示范与展示的创新平台;省级(肇庆北岭山)优良珍贵树种培育试验示范基地已建成檀香、黄花梨、土沉香等八大优良珍贵树种试验示范基地2310亩;广东肇庆大南山现代林业试验示范基地、省高脂马尾松良种繁育基地等建设也已初具规模。省级森林生态效益监测网络初步形成,建立了东江、韩江、西江、北江流域森林生态效益监测站及国家林业局珠江三角洲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广东沿海防护林森林生态定位研究站;建立和完善了广东林业科技信息网,促进了林业科技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了林业科技信息化服务水平。江门、佛山、东莞等地林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区域性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显现。

4、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效果显著。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开展了桉树、相思、南洋楹、湿加松、高脂马尾松等优良品种、无性系及丰产栽培技术等成果的转化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2009年至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21个,总投资2100万元,进一步推动我省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我省自主培育的湿加松良种深受生产单位和群众的欢迎,年繁育优质苗木300万株以上,5年累计推广面积达18万亩。从周边油茶主产区引进的油茶优良品系在我省的粤北油茶产区也得到进一步推广。利用绿僵菌制剂防治桉树苗木白蚁,应用生物制剂防治松毛虫、竹蝗,松褐天牛诱木剂、引诱剂应用于松材线虫病的治理,森草净防治薇甘菊等均在生产中广泛应用,取得了较好的防治效果。木材保护技术已在省内外推广应用,木材防腐产品广泛应用于园林建筑、农用香蕉支撑等方面,为桉树、相思等速生材的应用开辟了新的途径。博罗、德庆、龙川3个县被国家林业局列为第一批全国林业科技示范县。全省共有41项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

5、林业标准质量工作成效明显。进一步加快林业标准的制修订,立项制定广东省地方(林业)标准62项,发布实施46项;我省有关单位还主导或参与了25项林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到2010年底,全省共立项制定广东省地方(林业)标准130多项,发布实施73项,这些标准涵盖了林业基础术语、林木种苗、营造林、木质及非木质林产品、木本花卉、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林业管理等方面,林业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进一步加强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新建5个国家级、19个省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全省共建立8个国家级、43个省级林业标准示范区,示范区建设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林业工程逐步形成了按标准设计、按标准施工、按标准检查验收的良好局面,促进了林业建设质量与效益的提高。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也进一步加强,广东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经省质监局批准建立,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在广东成立了“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州)”。同时,积极推进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全省有50个林业类产品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9个林业类产品获得中国名牌称号。

6、林业科技服务加快推进。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林业科技特派员行动和“科技进步活动月”活动,组织编印了《广东省城市林业优良树种及栽培技术》、《广东省主要经济林树种栽培技术》、《油茶丰产栽培实用技术》等林业科技书籍和实用技术手册;召开了“实施科技创新工程与提高森林质量”、“加快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林分改造工程”、“科技服务林改”等专题研讨会,为广东现代林业和林业生态省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智力和技术支撑。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组织举办了较大型的学术研讨、交流、科普等活动共100多场(次),组织科技下乡小分队100多支,组织科技人员下乡2000多人次,举办技术培训班400多期,接受各类技术服务的人员超过2万人次,印发各类技术资料3万多份,全省掀起了送林业科技下乡的热潮,逐步形成了林业专家深入基层,为林农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长效机制。

7、林业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继续深化省、市级林科院所和区域性林业试验中心改革,林业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有关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全省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深化改革,加强建设,更好地发挥作用。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重点加强了梅州、肇庆等5个市级和揭西、阳春、连平等14个县级林业科技推广站的科技推广服务条件建设,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机构技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8、林业科技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拓展。进一步推进粤港林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林业管理与科技培训、科学考察、合作研究等,粤港互派林业培训、考察、交流团组共45批次,400多人次;特别是为香港渔农署举办了7期农林助理员培训班,培训人员150多人次,取得良好效果;组织开展并圆满完成了“香港森林植物病虫害调查”项目。继续加强国际林业交流与合作,组织林业出国(境)考察、交流、培训、技术引进等团组共75批次、365人次;并争取到了多项引进国外人才、智力项目。对外交流、国际合作、技术和智力引进等项目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我省林业管理和科技发展水平的提高。同时,通过荷兰政府、汇丰银行、日本小渊基金及ITTO(国际热带木材组织)等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我省对外林业科技合作与交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省林业科技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林业科技创新能力较薄弱。全省各级林业科研院所普遍存在着科研实验条件落后、实验设备陈旧、科技创新能力薄弱等问题,特别是市、县林业科技机构科研试验条件差,试验研究能力比较薄弱。与其它行业相比,林业科研条件建设更是明显滞后,严重制约了林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二是技术储备不足。突出表现为科技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短缺两方面。特别是由于林业科技成果产出的滞后性,导致科技成果的产出速度远远跟不上林业建设的需要,科技储备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同时,随着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科技需求也发生重大变化,困难立地造林、林木生物育种、碳汇造林等领域关键技术有待突破,低耗增值、清洁生产的产业升级技术亟需提升。

三是科技投入总量仍然不足。近年来,国家和省对我省林业科技的投入虽有较为明显的增加,但投入总量和增长速度远不适应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需要,尤其是省财政在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和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资金投入上几乎是空白,致使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滞后,基层林业科技推广能力薄弱。 四是林业科技人才较为缺乏。主要表现为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而且分布不均,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和基层实用人才仍然缺乏,尤其缺乏学科带头人和科技领军人才,影响了我省林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快速提升,难以实现技术创新和技术突破。

五是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目前,全省21个地级市,只有12个市成立了林业技术推广站;121个县(市、区)中,只有37个县(市、区)成立了林业技术推广站,仅占30%,众多山区市、县或林业重点县还没有成立林业技术推广机构。现有的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也明显存在着队伍不稳定、机制不活、保障不足等问题,科技推广和服务能力薄弱。

二、林业科技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林业的需求已趋向多元化,对林业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迫切需要依靠科技来解决当前林业快速发展中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种需求。

(一)实现林业“双增”目标迫切需要提升森林资源培育和经营管理水平。 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到2015年,全省森林面积比2009年增加6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2亿立方米。目前,我省森林资源整体质量不高,森林单位蓄积量低,全省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44.4立方米/公顷,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4%、全国平均水平的52%;森林蓄积占有量人均5立方米,仅相当于世界人均森林蓄积的7.8%,也只有全国人均水平的55.3%。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资源的刚性需求,必须加强高抗林木新品种选育、森林资源培育、结构优化、多目标经营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高水平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支撑体系,并大力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为实现“双增”目标提供坚实的科技保障。

(二)实施生态屏障战略迫切需要依靠科技进步攻克生态建设技术瓶颈。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既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新时期赋予林业的光荣使命。近年来,我省台风暴雨、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极易引起水土流失和风沙侵蚀,给国土生态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也已进入攻坚阶段,必须在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及加快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攻克困难立地造林等关键技术瓶颈,为保障国土生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实施林业产业振兴战略迫切需要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技术升级。 “十二五”时期将是我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构建低碳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近年来,我省林业产业发展迅速,产业总产值、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名优品牌数量等均居全国前列,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林业产业集约经营水平不高、抵御风险能力不强、林业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足等问题仍较突出。为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重点突破商品林、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定向培育与集约栽培及林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等关键技术,加快构建现代林业产业技术体系。

(四)实施增绿惠民战略迫切需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林业综合效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极大地释放了林地蕴藏的巨大潜力,这为林业科技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加强林下经济开发、资源加工利用及其产业化等领域技术研发与实用技术集成应用,不断挖掘林业潜力,提高林产品附加值,已成为最大程度地实现林地的价值、增加林业科技对农民持续增收贡献率的关键所在;同时,促进城乡建设的绿化、美化、生态化,打造高标准、高质量的城乡森林景观,推动我省森林成为全国林相最好的森林,也都需要林业科技的全方位参与和强有力的支撑服务。

(五)实施固碳抵排战略迫切需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森林碳汇能力。 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森林和湿地的碳吸收、碳储存等功能,有效增加森林碳汇,减少碳排放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重要途径。大力加强碳汇林业科技创新,尽快突破固碳能力强的林木新品种选育、高碳储量森林结构优化、碳汇林定向培育经营等技术,建立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技术体系,逐步构建碳汇交易平台,将有力地推动碳汇林业的健康发展,有效提升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广东现代林业强省建设和林业“双增”目标及科学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文化林业、创新林业、和谐林业的科技需求,大力实施科技兴林、人才强林战略,突出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动力,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积极争当全国林业科技创新排头兵,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做贡献。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进一步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构建高效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和较完善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强化林业科技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使全省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推广服务水平明显增强。建立健全林业技术标准和林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林业标准化和林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到2015年,使我省林业科技发展总体水平处于国内领先,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林业科技创新示范省。

2、主要指标。通过加强林木良种选育、森林资源培育、林业灾害防控、林产品开发利用等领域科技创新,重点突破30项以上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组装配套推广30项以上林业实用技术成果;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70%以上;重点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以上,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制(修)订50项林业技术标准,建立省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30个,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做到按标准设计、施工和验收,提高林业工程建设质量和林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引进消化吸收10项以上林业先进技术和新品种,取得20项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及一批发明专利;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林业科技人才队伍。

四、发展重点

(一)加强八大重点领域林业科技攻关。

适应新时期林业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需要,跟踪国内外林业科技发展前沿和新兴领域,重点结合广东现代林业强省建设的科技需求,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和示范,围绕八个重点技术领域,集中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开发。

1、林木种质资源创新利用与良种选育。继续加强林木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和常规育种相结合,定向选育优质、高效、抗逆性强、抗病虫害的林木新品种。重点开展珍贵树种、优良乡土树种、木本粮油植物、木本中药材、木本花卉、生物能源树种、林下经济植物等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与创新利用,采用高新技术,培育林木、木本花卉新品种,并尽快在珍贵树种、优良乡土树种、油茶等良种选育和新品种培育等方面取得突破。

2、森林资源高效培育技术。重点开展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珍贵用材林、生物能源林、竹林、经济林等基地建设技术,森林定向培育、中幼林抚育及低产低效林分改造技术等研究;开发高产、高效短周期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推进定向化、集约化、精准化生产,建立和完善主要商品林栽培技术体系,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生产力。

3、林业生态建设技术。以建设绿色生态屏障、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为核心,重点突破困难立地造林、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湿地保护、森林抚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健康、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等关键技术,培育和筛选出一批抗逆性强的林业生态工程优良植物材料;构建主要类型生态公益林优化栽培模式,使困难立地造林成活率提高10%以上,加快森林生态系统恢复进程。

4、民生林业发展技术。围绕林改后的林地经营及城乡生态建设一体化的科技需求,推进非木质林产品开发、多种经营、林下经济发展相关技术创新,促进生态林多目标、多途径经营,提高生态林综合效益,促进生态林的高效持续经营;重点加强木本粮油林、木本中药材林经营利用及森林食品开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济林产品保鲜与精深加工等技术研究,推进林特产、林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农民增收;开展城市林业、社区林业、生态廊道、人居风景林等建设技术研究,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5、林业优势产业发展技术。针对人造板、木质家具、木地板、林产化工、木浆造纸、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材料等林业优势产业发展,加强木竹基新产品开发、木材保护与功能性改良、木材及其制品回收再利用、林化产品深加工、林业生物质能开发等研究,突破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增值高效、综合利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发林业新产品及产品制造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增强林业产业竞争力。

6、林业灾害防控技术。围绕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野生动物疫病、台风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持续控制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外来有害入侵生物、转基因生物安全、森林火灾等监测与预警及林业有害生物、台风等自然灾害生物防控技术体系,使林业灾害预警和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7、林业信息技术。加快信息技术在林业上的应用研究,构建林业资源基础数据库、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林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林业重点工程管理信息平台、林业综合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推进“3S”技术在森林资源、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林业灾害防治、信息服务中的应用,构建广东数字林业平台,促进林业管理数字化,提高林业信息化水平。

8、碳汇林业关键技术。推进森林与气候变化、森林固碳抵排等领域的科技创新,突破林业碳汇的增汇、适应机制、计量监测、碳汇林建设及低碳经济、绿色发展等关键技术,构建高效碳汇林经营模式,提高森林碳汇能力;构建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技术体系,探索碳汇交易机制,建立碳汇交易平台,有效发挥林业科技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先导作用。

(二)实施五大林业科技工程。

实施林业科技创新示范平台建设、科技兴林富民、林业生态监测评价体系建设、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林业标准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五大林业科技工程,全面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成效,充分发挥林业科技在广东现代林业建设中的先导和支撑作用。

1、林业科技创新示范平台建设工程。加强林业科学研究、试验示范、科技服务三大林业科技创新示范平台建设,建立集科研、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于一体,国内省级一流的广东林业科技创新基地。进一步完善广东林业高科技园区、省级和区域性的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林业重点实验室、森林生态监测网络、林木种质资源库的基础设施和条件,构建林业科技创新和资源共享平台。建立10个国家级、省级和区域性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建设5个全国林业科技示范县;规划建设科技试验示范林5万亩。构建桉树、油茶、竹子、松树、杉木、黎蒴、相思和南洋楹等主要树种科技产业链。根据全省林业发展布局和区域发展实际,建立多层次、多类型、各具特色的林业科技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点)、标准化示范区、示范企业、示范场圃、示范村、示范户等构成的覆盖全省的集科研试验、示范、成果转化于一体的林业科技创新示范网络。

2、科技兴林富民工程。重点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科技需求的新变化,加速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先进实用林业技术的组装配套推广,加快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紧密结合,提高区域林业经济发展和林业生产科技水平。实施林业科技示范、科技下乡、科技特派员、乡土专家等行动计划,组织广大林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深入林业生产一线,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发放技术资料,举行科技大篷车、科技集市等多种形式的送科技下乡活动,把林业技术送到基层林业单位和林农手中,促进林业科技普及和实用技术推广,提高林业生产水平和综合效益。

3、林业生态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工程。继续建立和完善全省森林资源和生态监测网络体系,重点建立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和红树林等资源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林业有害生物和碳源、碳库及碳汇等监测站点,构建由森林生态生产力评估体系、森林生态安全预警体系、森林生态效益评价体系、森林灾害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森林碳汇计量监测体系等组成的林业科学评价体系,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4、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强省、市、县及镇林业科技机构建设,力争将各级林业科研、推广机构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构建一支高效的林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队伍。建立健全以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及中央驻粤林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龙头,以区域性林业试验中心、市县林科所和林业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依托,以林业科研试验和中试基地为基点,以重大项目为纽带,产学研相结合,布局合理、资源优化、设备先进、机制灵活、运行高效,全国一流的林业科研开发体系,使我省林业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能力显著提高。重点培育林木遗传改良、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木材加工利用、林业碳汇等优势学科,建立和完善3-5个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创新型研究团队;构建人造板、木地板、家具、木浆造纸、木竹产品制造、林产化工、油茶加工等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建立健全以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为龙头,以市、县林业科技推广站为骨干,以乡镇林业站(林业科技推广站)为基础,适应需求、责任明确、功能配套、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完善的四级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基本建立和完善地级以上市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加强林业重点县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建设,原则上林业重点县都应建立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强化乡镇林业站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职能,稳定和充实林业技术推广队伍,提高技术推广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并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民间组织的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林业科技服务,形成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与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专业性队伍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的新型林业科技推广网络,构建科技人员直接到村、良种良法直接到户、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技术推广长效机制。鼓励林业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创业,创建林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科技示范大户,转化推广科技成果。

加强省、市、县三级林业科技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和鼓励林业重点市、县设立独立的林业科技管理机构;其他市县也要明确专职科技管理人员,理顺管理关系,强化管理和服务;同时,加强科技管理的规范化和条件建设,提高科技管理效能,增强统筹协调能力,更好地促进科技创新和基层林业科技工作的全面开展。

5、林业标准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林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方法、生产技术规程及林业生态建设、森林可持续经营、林下经济发展、森林灾害防控、碳汇林建设与计量监测、森林认证等标准的制修订,建立健全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组成的广东省林业技术标准体系,以及遍布全省的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和覆盖所有林产品的林业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利用标准化手段推广林业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建立和完善一批国家级、省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加大标准示范和推广实施力度,工程建设做到按标准设计、按标准施工、按标准验收,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理,提高林业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加强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州)、广东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东省木材及木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东省林木种子检验检测中心的条件建设,强化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提高林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推进森林认证工作,促进我省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和外向型林业的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林业科技工作的领导。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科技兴林、人才强林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对林业科技工作的领导,要从行动上真正重视和支持林业科技工作,把林业科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从制度、措施等方面确保各项科技工作的落实。同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争取多方支持,聚集人力、物力、财力,推动林业科技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林业科技投入。

切实增加林业科技投入,重点争取林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持续投入和逐步增加,以保证重大林业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实施的连续性;加大林业科技创新示范平台建设、科技兴林富民、林业生态监测评价体系建设、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林业标准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林业科技工程的资金投入。尤其是要增加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和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的资金投入,加速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林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切实提高我省林业科技的支撑能力和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同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科技,特别是鼓励林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逐步成为林业产业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

(三)继续推进林业科技运行机制和管理创新。

要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林业科技投入长效机制,以政府驱动为主并与市场经济手段相结合的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科技资源共享与重大项目联合攻关协调机制,产学研结合机制,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科技进村入户等长效科技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项目申报、招投标、专家评审、立项决策、资金安排等全过程的约束机制,完善项目跟踪检查、中期评估、绩效评价、科技信用等制度。逐步推进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管理措施等创新,加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构建创新型、服务型单位,促进林业科技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序,进一步激发内部创新活力,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林业发展的科技支撑,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林农、服务于社会。

(四)切实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重点加强林业科研、技术推广和科技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林业科技人才队伍。遴选一批优秀拔尖的科技人才予以重点支持,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或较高声望的学术带头人和科技骨干,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和激励机制;加大技术推广人员继续教育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分层级制订林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规划,建立和完善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人员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能力。进一步落实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和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基层林业技术推广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林业技术推广队伍整体素质;同时,要加强林业科技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大林业科技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加强林业知识产权保护。

进一步完善林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林业科研单位、科技人员及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林业科研单位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和林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地位,重点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林产品地理标志、生物物种遗传资源及涉林专利等保护,加快我省林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与保护,全面提高林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六)加强林业科技交流合作与宣传普及。

通过引进技术、人才、智力、品种资源等形式,加强与华南地区各省市区、港澳台及国外的林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推进引进技术、品种的消化吸收和集成示范;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与国内外相关科研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到国外科研和教学机构开展短期合作研究和进修,提升林业对外科技合作水平;加强在粤中央相关单位、省属及市、县各级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广机构、林业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有效推进产学研合作。开展林业科技创新的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重点加强林业科技发展成就及林业科技成果、林业实用技术的宣传,普及林业科技知识,增强林业科技显示度,提高林业科技的影响力。

第四篇: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

目录(广东)

一、行业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 2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 4

三、深入推进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 ............................................................................ 7

四、全面拓展行业新业务领域 ................................................................................................... 8

五、持续推进行业人才建设 ........................................................................................................ 9

六、进一步改善行业执业环境 ................................................................................................. 10

七、全面实施行业信息化建设 ................................................................................................. 11

八、加快完善事务所体制机制 ................................................................................................. 12

九、加强粤港澳台会计服务合作............................................................................................. 13

十、切实加强协会建设 ............................................................................................................... 14 十

一、加强行业宣传和文化建设............................................................................................. 14 十

二、继续做好行业党建工作 ................................................................................................. 15 十

三、本规划的落实 ................................................................................................................... 16

1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新跨越的重要阶段。为保障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现行业的转型升级,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会计师行业的意见》(粤府办[2010]5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中注协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行业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关怀和重视下,在省财政厅党组的领导下,在中注协的有力指导下,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和执业准则国际趋同战略,不断推进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协会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各项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截止2010年,全省共有事务所739家、较2005年底增加186家,注册会计师8102人、较2005年底增员1824人。“十一五”期间,全省

2 事务所业务收入稳定持续增长,2010年共实现业务收入38.39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148.61%;其中,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51家,业务收入超亿元以上事务所8家。

同时应当看到,目前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仍然存在事务所总体规模较小、行业集约化水平低、以及事务所服务品种单

一、服务价格偏低、优秀人才缺乏,竞争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仍有待提高,等等。以2010年为例,全省事务所业务收入仅占全省GDP的0.08%、占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的0.19%、占全省现代服务业增加值的0.35%;2010年业务收入不足百万元的事务所达302家。在2011年全国百强事务所综合排名中,广东7家入围的事务所排名最靠前也仅位居34位,远远落后于北京、上海,与江苏、浙江、湖北等兄弟省份也有差距。

“十二五”时期,是广东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描绘了我省在新世纪第三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了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方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以及收入分配调整、行政体制改革、社会管理创新等,都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了宏观政策环

3 境,创造了巨大的服务需求,营造了更高的创新平台。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国办发56号和粤府办52号文件精神,坚持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相统筹,做强做大与做精做专相协调,诚信道德与专业素质相结合,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相配套,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相促进,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培养战略、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和执业准则国际趋同战略,启动实施行业信息化战略和新业务领域拓展战略,提升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推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为实现我省“十二五”规划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持总量增长与拓展新业务相结合。总量和结构反映行业服务的质与量。在进一步巩固和扩展传统审计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拓展非审计业务,拓展高端服务,提高服务附加值。不断优化服务品种结构,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发展实力。

4 坚持扶持大型事务所与带动中小型事务所相结合。大中小型事务所构成行业发展的整体。推动大型事务所做大做强,成为我省行业发展的龙头骨干力量,引导中小事务所做精做专,夯实做大做强基础。规范、有序发展中小事务所,优化行业规模结构和地区发展结构。

坚持服务创新、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创新服务、技术和体制是加快发展的基础建设。加快构建有效控制执业风险责任的组织体制,拓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领域、新模式和新供给,推进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普及,提升行业的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

坚持自主创业、市场机制作用与行业政策引导相结合。动员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广大从业人员自主创业,成为推动发展的主体力量。利用好市场供需机制配置行业资源的手段,依托政府政策支持导向作用,不断改善发展环境。统筹推进发展战略举措,加快实现行业专业服务产业化升级,提升行业发展的速度与质量。

坚持业务发展、诚信建设与行业党建相结合。始终把行业党建作为行业科学发展的坚强政治保证,把公正诚信作为行业发展的核心价值和业务工作优劣的衡量准绳,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和诚信建设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发挥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业务发展和诚信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5 坚持行业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把监管寓于服务之中,加大培训力度,推动准则贯彻实施,实现事务所分类、分级管理、动态监管和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

(三)发展目标。

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事务所规模结构不断优化,执业能力大幅提升,执业环境显著改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基本健全。主要有以下目标:

1、行业业务收入取得新突破。在巩固传统领域审计业务、大幅提升非审计业务比重的基础上,行业总收入年均增长水平保持在13%左右。到“十二五”期末,全省事务所业务收入超70亿元,业务收入总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2、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战略有明显成效。加快外资所本地化进程,到2015年,扶持1-2家事务所发展成为年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能够跨境经营并提供综合服务的大型事务所;培育2-4家年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和4-8家年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本土大中型事务所;发展一批各具特色、年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区域龙头事务所。

3、新业务领域拓展取得进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指导意见,确立新业务拓展战略的制度框架,稳步推进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引导事务所抓住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的有利契机,

6 结合本所市场定位、服务品种和发展方向,积极拓展新业务种类和范围。

4、人才培养满足行业跨越式发展需要。建立粤港澳台会计服务多层次合作机制,引进一批适应行业发展新要求的国际化人才。到2015年,全省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力争达到1万人以上,培养造就会计领军人才和具有国际资质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0人,高尖端复合型人才队伍逐步形成。

5、诚信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体系,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强化职业道德,全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大局、重点的能力明显提高,行业的诚信水平、社会声誉和职业地位明显提高,并赢得社会的普遍信赖和尊重。

6、行业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行业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应用体系和支撑体系,初步实现事务所内部管理信息化,行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工作基本完成,力争使广东省行业信息化程度走在全国的前列。

7、事务所体制机制实现根本改变。引导、推动大中型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小型事务所向普通合伙转制,使事务所、执业人员的风险责任约束体制机制得以根本建立,在此基础上,努力探索建立以事务所为主体、跨专业产业化发展的组织模式。

三、深入推进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

(一)推动事务所做强做大。

7 鼓励执业质量优良、治理机制科学、发展势头良好的中型事务所强强联合,发展成为区域性连锁经营、集团化经营和国际化经营、能够体现广东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大型事务所。鼓励信誉良好、成长快速的小型事务所重组联合,发展成为中型事务所,打造一批本省品牌事务所。

(二)引导事务所做精做专。

推动中小型事务所创新发展模式和服务方式,深化专业领域服务,成为面向中小规模企事业单位、新农村建设和社区事业等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指导中小型事务所改变传统单一的审计业务供给,不断挖掘引导市场需求,做精做专服务领域。

(三)鼓励事务所多元化发展。

通过业务融通、交叉出资、组织架构创新、综合评价、会员服务等措施,支持鼓励事务所与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税务鉴证等专业机构以及咨询公司、代理公司、信息公司、法律服务机构等的融合发展,推动行业业务结构和规模结构的调整,提高承接综合性专业服务的能力。

四、全面拓展行业新业务领域

(一)大力拓展事务所执业领域。

在巩固和深化传统领域的审计业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农村财务代理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兴业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专项审

8 计业绩评价、司法鉴证、投资决策等相关业务领域的综合服务。全面推动实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依法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逐步将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盈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审计范围。建立事业单位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推动政府财政性专项资金(基金)委托注册会计师绩效评价制度。

(二)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注册会计师服务的范围。 推动建立政府部门有关资金使用监督、项目评审立项、支出绩效评价、财务会计培训和政策法规咨询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等购买注册会计师服务制度,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创新政府管理模式、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探索建立会计服务示范基地。

在深圳“注册会计师服务海关稽查示范基地”的经验上,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形成以省注协为主要推动力、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为依托、事务所为主体的需求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事务所聚集的审计、财务、会计、评估、咨询等多种专业人才的优势,不断拓展新型业务领域和新兴市场,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持续推进行业人才建设

(一)完善注册会计师人才培养制度体系。

9 以实施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和《广东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为契机,探索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包括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复合人才和后备人才在内的行业人才培养制度。

(二)发挥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作用,大力吸纳行业高级人才。

借助事务所梯级人才培养机制、行业领军人才选拔、鼓励考取境外资格、吸引海外人才归国创业等途径,选拔吸纳更多高级管理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加大对行业领军人才、取得境外资质或从国外引进的国际化人才的奖励力度。

(三)加大人才继续教育力度。

继续贯彻“分层次”培训的理念,充分利用中注协远程教育的平台,积极探索继续教育方式与途径,办好面授和远程培训班。依托北京、上海和厦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及大专院校等力量,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和综合管理人才。

六、进一步改善行业执业环境

(一)推动打破专业垄断和市场壁垒。

促进放宽执业准入领域,鼓励资格融通融合,构建专业服务产业化发展格局。凡是对外开放的专业服务领域,推动其实行对内开放。整顿市场竞争秩序,规范业务招投标行为。

(二)推动完善行业发展扶持政策。

推动完善执业收费政策、职业风险基金政策和职业保险制度,健全行业法律责任归责和鉴定制度,为行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三)完善监督体系,提高行业监管效能。

健全任职资格检查制度,深入推进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制度的协调,减少多头监管与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率效果。加强与相关行业组织沟通协调,协同对从事多元化业务、交叉出资的执业机构监督检查。

七、全面实施行业信息化建设

(一)深化协会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技术支撑及应用。 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深化协会协同办公、人事、财务、固定资产和通讯服务等内务管理应用,全面实现协会考试管理、注册年检、会员管理、业务监管、继续教育、行业财务、党群建设等各项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信息化,切实为省注协履行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提供信息化技术平台与手段。

(二)实现事务所管理和执业信息化突破。按照“全面推进、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推动事务所加快建设应用事务所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管理和执业水平。完善、示范及推广先进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模式,带动其他事务所完成信息化建设。实现中型事务所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各应用软件功能达国内

11 先进水平,并与国际事务所趋于一致。实现中小型事务所普遍采用功能健全的审计软件执行审计业务。

(三)促进互联互通实现行业服务经济社会信息化。 充分挖掘事务所审计中获取的业务报告信息资源,形成集聚和规模效应,促进行业与政府监管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将行业数字资源转换为经济监督和智力支持资源,提升行业经济鉴证和管理咨询等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为宏观经济运行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和依据,发挥行业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八、加快完善事务所体制机制

(一)指导事务所完成合伙制改革。

指导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和普通合伙体制转变。支持事务所依法选择与其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大力推行特殊普通合伙制。运用合伙制的责任机制,加强质量风险控制。

(二)提升事务所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完善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严格质量控制,健全以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人才培养、收益分配、执业网络协调为重点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制度和职业风险基金制度,探索建立和推行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和风险分散机制,提高事务所承担和规避风险的能力。

(三)培育和谐的合伙文化。

12 引导事务所在经营合法化的前提下,构建明晰的组织架构,明确分工,规范运作,以形成事务所竞争力,创造强有力的经营效果。指导事务所合伙人树立正确的合伙价值观和人文精神,共同培育审慎负责、平等互信、“和合”担当的合伙文化。

九、加强粤港澳台会计服务合作

(一)建立多层次合作机制。

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为契机,加强与港澳台的合作交流,充分借鉴港澳台会计行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推动广东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深入贯彻落实CEPA框架协议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不断扩大和深化粤港会计行业合作交流,探索建立政府之间、行业组织之间、事务所之间多层次合作机制,在人才培养、制度建设、业务合作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积极推动粤港、粤澳、粤台会计行业合作发展。

(二)推动粤港事务所强强合作。

研究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推动广东事务所学习借鉴香港会计同行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跨境执业水平;帮助香港事务所熟悉内地市场和政策环境,促进粤港事务所相互了解,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三)发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桥梁作用。

13 密切与香港会计专业团体的联系,建立稳定、顺畅的工作互访、学术研讨、专业培训、信息沟通、人才交流等合作机制,为两地会员拓展业务、跨境执业提供综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事务所选派注册会计师到国内外知名事务所培训实习。鼓励我省注册会计师取得国际认可的境外注册会计师资格,促进行业人才国际化。

十、切实加强协会建设

(一)完善协会服务支持体系。

建立专业支持服务体系。加强行业专业技术和新业务领域的研究工作,协助中注协推动审计鉴证等相关专业业务流程信息化,开展核心业务信息技术标准研发、软件开发及应用支持服务。推进协会行业服务管理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

健全协会行业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注册管理、分所管理、执业监管、专业建设、继续教育、收费管理、财务管理、综合评价、分类管理、会员维权、执业责任管理等方面管理规范。

(二)完善协会民主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协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在不断完善行业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加强协会职能、组织、机构、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专门和专业委员会,动员和发挥会员在行业服务、监督、管理、协调中的主体作用。

十一、加强行业宣传和文化建设

(一)不断扩大行业宣传推介力度。

提升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广东财会》杂志、协会简报的影响力,借助国内外报刊、电视、互联网、户外媒体、电子杂志等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行业作用,推介优秀会员,展示行业良好形象。

(二)加强行业文化建设。

在行业内培植、塑造良好的合伙理念和人文精神,培育事务所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协会积极主动参与事务所的危机解决,建立事务所内部矛盾化解机制,对事务所从业人员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给予适当救助,让行业内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感受到行业的关爱和温暖。

十二、继续做好行业党建工作

(一)完善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中注协行业党委和省财政厅党组领导、省注协党工委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行业党建工作体制,坚持“条块”结合,充分发挥市级行业党组织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管理。

加强对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动态管理,努力做到事务所建到哪里,党组织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开展到哪里。深入实施“双培”工程,着力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不断探索事务所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创新

15 行业党建工作方式,加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在行业的工作活力。

(三)发挥党组织和党员模范作用,引导事务所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充分发挥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带动全行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事务所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细化落实责任,形成领导干部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党员具体实施的责任机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探索行业统战工作方法途径。

探索充分发挥行业党委作用、按行业系统加强行业统一战线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健全有关体制、机制制度;大力培养选拔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人士,不断拓宽他们参与政治渠道。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建带群建”工作。

十三、本规划的落实

(一)认真学习发展规划。

组织事务所积极开展规划的学习,明确行业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完善各方面的管理制度,保证行业的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事务所要紧紧围绕规划方向和目标,结合各自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发挥首创精神和进取精神,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推动支持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出台。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积极就业务招投标、执业收费、职业保险等行业发展重大制度和政策性问题,推动扶持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配套。

(三)事务所、全体注册会计师、广大从业人员充分发挥主体意识和进取精神。

事务所要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制定本所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调动本所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首创精神和进取精神,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四)协会积极发挥推动行业发展的作用。

省注协将切实履行好法律授权、政府部门委托和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好“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能,加强行业服务和管理。

第五篇: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湛江部分

(2010-2015年)

围绕四大炼化项目建设,重点建设湛江东海岛、茂名、揭阳惠来和惠州大亚湾等四大沿海石化基地,改造提升广州石化基地,力争炼油能力达到1亿吨/年以上,乙烯能力达到400万吨/年。积极整合全省钢铁企业,组织实施好广钢环保迁建湛江并建设500万吨精品钢基地。 五大先进制造业基地

湛江东海岛石化基地:重点建设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加快完善湛江东兴炼油配套能力,形成炼油能力2300万吨/年、乙烯能力100万吨/年。重点打造环氧乙烷、丙烯酸、碳

四、芳烃等产业链。

四、钢铁基地

湛江钢铁基地:重点建设广钢环保迁建湛江项目,形成年产钢铁产能500万吨。大力发展钢铁石化循环经济,建设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基地。

家用电器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佛山南海、顺德、中山、广州南沙、湛江产业群

食品产业集聚区:制糖行业重点建设珠江三角洲炼糖和湛江制糖两大基地,提升产品质量; 造纸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湛江木浆项目

建材产业集聚区:鼓励发展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优质浮法玻璃、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等。在等量淘汰的基础上,重点建设粤东水泥熟料基地(水泥熟料年产能达到2800万吨)、粤西水泥熟料基地(水泥熟料年产能达到3600万吨)和粤北水泥熟料基地(水泥熟料年产能达到3900万吨)。

重点建设珠江三角洲优质鱼类养殖、粤东网箱养殖和鲍鱼、粤西珍珠、对虾、罗非鱼和贝类工厂化养殖等现代化示范基地。

完成广州市西江引水、珠海市竹银水源和湛江市鉴江水利枢纽等水资源调蓄工程建设,确保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现代产业发展提供水利支撑。

以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四个城镇群为支撑,对接港澳及周边省区,辐射东南亚、功能互补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粤西重点产业带。重点发展临港重化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建设成为我省重化工业基地、区域性现代物流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湛江以广钢环保迁建、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湛江林浆纸一体化等重大项目为龙头,延伸产业链,建设精品板材基地、石化基地和浆纸基地,打造湛江东海岛国家级重化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茂名继续做强做大石化产业,发展石化装备制造业,打造世界级石化基地和特色现代农业基地。阳江在做优做强五金刀剪传统产业的基础上,积极融入珠三角,打造全省“双转移”示范基地和环珠三角先进制造业配套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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