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2023-02-15

在当今快速变化和不断变化的今天,我们都与制度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我们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机关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机关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文书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本机关档案工作水平,逐步实现机关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档案是指在各种会议、活动和机关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的档案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档案管理有关原则、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机关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机关的档案工作由主管领导,档案员具体负责,其业务工作接受上级档案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二)机关档案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档案员负责本机关各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办公室应视情况酌情加大投入配备设施,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科技手段管理档案,广泛运用计算机检索,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四)机关各办工作形成的有关资料建档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建立档案工作网络,确保机关档案的完整和齐全。

第五条本机关档案工作职责

(一)统一管理本机关的全宗档案;

(二)对机关日常形成的文件、材料、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为档案的利用提供服务;

(四)档案的统计、保密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永久性的档案。

第六条档案的保管期限的确定和立卷归档原则按照上级档案 管理部门的要求规范操作。

第七条各类材料的归档时间为: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在次年三月底前归档,其他材料档案按其完成的时间归档。

第八条加强档案的安全保护,健全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完整。

纸质材料档案、声像材料档案等不同载体类型的档案,应分别保管。

第九条档案利用的原则:

(一)档案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机密。不随意提供档案或扩大利用范围。

(二)本机关工作人员借阅、利用档案,需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阅查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有关领导同意登记后,方可查阅。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

(三)借阅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并注意保密,不得转借。各级各类人员查阅、利用档案,对所查阅、借阅的档案要严加爱护,严禁在案卷上圈划、涂抹、折叠,更不得拆卷和撕毁。凡失密、损坏档案者,将按档案法和保密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档案借阅用毕后要及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如继续借阅,须另行办理继借手续。

第十条对借阅较重要的档案,并已利用的,应及时做好利用效果的登记工作。

第十一条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每年立卷归档完毕后,进行统计,填写统计报表,按时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根据保管期限的规定,应对本机关档案定期进行鉴定。鉴定工作在机关主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主持下,由上级有关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对已到期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保存或销毁档案。

第二篇: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定稿)

附件:

机关档案管理工作

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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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损失的,分管档案工作的副局长应负领导责任,自觉接受相关处罚。

分管机关档案工作科长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实施<档案法>办法》以及其他档案法律、法规。

二、在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长领导下,负责全机关档案业务的开展和建设,抓好下属单位档案材料的形成、归档和管理工作。

三、制定本局档案工作计划,总结档案工作情况。

四、负责检查档案管理人员执行岗位责任制及其它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组织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负责对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抓好档案库房的“八防”工作(防盗、防火、防光、防鼠、防虫、防潮、防高温、防尘等),确保档案的保密与安全。

八、按时参加上级主管机关和本机关的档案工作会议,并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

九、负责到期或超过保管期限档案的鉴定和销毁的组织工作。

十、如果档案管理工作中发生违法事件或发生泄密、丢失等造成档案损失时,分管档案工作的科长应负相应的责任,自觉接受处罚。

十一、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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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兼职档案员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实施<档案法>办法》,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档案业务水平。

二、负责管理、收集本部门(单位)文件材料,力求使本部门(单位)文件保持齐全完整。

三、负责本部门(单位)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归档案卷要按照国家标准,符合各门类档案质量要求,并确保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归档时间要在每年的5月底前完成。

四、负责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带回的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办公室兼职档案员除负责办公室人员外,还要负责局领导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带回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五、积极为领导或承办人提供文件材料。

六、个人不得擅自带走和销毁文件材料,不得长期保存原件和积压文件材料。

七、认真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

八、在工作调动时,要办理文件交接手续。

九、如果档案管理发生违法事件或发生泄密、丢失等造成档案损失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自觉接受处罚。

机关档案保密制度

一、严格执行《档案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档案文件密级的界定、变更、解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机密档案应放在保密设施较好的箱柜中,不得随意乱放。

四、凡来档案管理中心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本局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机密档案,在征得产生机密档案科室负责人的同意后,报分管该科室业务的副局长批准,方可查阅。机密档案概不外借。

五、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做到知密不泄密。

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印保密档案的内容。

七、非档案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档案库房。

八、重大节假日,档案工作人员要对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隐患要及时向分管科长报告。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九、凡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登记造册,报经档案鉴定小组审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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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档案保管与保护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钻研档案保护技术,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二、库房内档案资料应按要求存放,要做到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三、档案库房要坚固,有“八防”设施(防盗、防火、防尘、防水、防光、防潮、防鼠、防污染)。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及时提出更换建议。要经常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做其它技术处理。

四、档案出入情况应详细记录,借阅的档案收回时要认真检查,及时放回原处,防止前后错位。

五、档案库房要有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档案工作人员出入库房应随手关门上锁,下班前关好门窗,关掉电源。

六、库房内严禁吸烟。停电时进入库房,应用手电照明,不得使用蜡烛等明火器具。

七、要做好温湿度记录,在现有条件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档案库房内的温湿度,尽力使库内温湿度达到相关要求,即温度为14℃—24℃,相对湿度为45%—60%。要保持室内卫生,库房内不准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八、档案柜架的排放要与墙体和窗户保持一定距离,以利于库

内空气流通。

九、要提高警惕,做好保卫、保密工作,严防发生盗窃破坏档案资料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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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工作是定性定量分析、研究和改进档案管理的重要工作,搞好档案统计工作,是档案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按期填报档案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种统计报表,准确反映本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档案数量等变化情况。

三、档案统计工作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依据档案移交清册、销毁清册、借阅登记、案卷目录等,如实填报档案统计数据。

四、档案统计数据力求做到准确,符合统计计算口径,不出现计算、抄写错误。

五、档案统计要手续齐全,其中填表人、审核人、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及必要的统计说明,都应填写齐全。

六、档案统计数据未经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报送、复印和抄写。

机关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一、人力社保局机关的档案工作,由档案管理中心一名科长分管,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人力社保局所属各科、室、中心等有立卷任务的,要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

三、档案管理中心的主要任务

1.负责管理人力社保局机关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

2.负责人力社保局机关各门类、载体档案的接收、整理、编目、保管、统计、鉴定、销毁及提供利用等工作,并按要求向区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3.负责对本机关各科、室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等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制定和执行保密和保卫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安全。

四、机关各科室应负的责任

1.建立本科室立卷归档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2.负责本科、室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 3.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即:每项工作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每份材料要齐全完整,页数要齐,内容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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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批复、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及有领导签字的发文稿纸、转发文件与被转发文件等,不得分开;报批的表格,需要填写的内容、印章、签字等要齐全。

2.案卷组合科学规范。每个科室工作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在所对应的类别内,以文件材料反映的问题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组卷。一个问题所产生的文件材料较少时,可考虑将相同保管期限的文件材料合并组卷,但问题一般不超过三个为宜,以利案卷标题的准确拟写。

3.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年度划分:年度计划、总结、预算、决算、统计报表、先进表彰等文件材料归入内容针对年度;多年规划、计划、预算归入开始年度;多年总结、决算归入最后年度;专案文件归入结案年度;总结、计划写在一起的文件,归入主要内容的年度,不好区分主次的总结、计划针对的年度各归一份;会议文件有针对年度的归入针对的年度,没有针对年度的归入举行会议年度;请示、批复归入批复年度;转发、批转文件归入本单位文件制成年度;法规文件归入批准和公布年度;其他文件一般归入成文年度。

4.组卷要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

(1)有密切联系的一个问题、一项工作、一次会议、一个案件、一个运动等的文件,应根据其历史联系和不同保管价值合理组卷。

(2)文件的正本与底稿、正件与附件、批复与请示、批转件与原件,应放在一起组卷。

(3)同级别和平行机关的文件,除了与本单位文件有密切联系而保管价值相同的可以合并组卷外,其他应分别立卷。

(4)文件与声、像材料(照片、音带、像带等),除了有特殊要求的案件、工伤或设备事故等情况,需文、照合并立卷外,其他均应分门别类进行系统整理和存放。互有联系的文件与声像材料,均应在卷内目录或规定位置注明互见号,以保持其联系和方便查找利用。

(5)本单位的请示文件,如有口头答复,应由承办人将口头答复内容及答复机关、人员、日期等在请示件适当位置上注明并签字后归档。没有文字批复或口头答复的重要请示件,应视其重要程度区分保存价值,归入行文年度的案卷中。

5.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文书档案按永久、定期两种保管期限,定期为30年。

6.卷内文件排列有序。卷内文件排列要有条理、系统,保持文件的历史联系,一般可按时间顺序和重要程度排列。

(1)单一作者、单一问题的案卷,按文件日期先后顺序排列;单一作者,几个问题的案卷,先排问题,问题内再排时间;一个问题,不同作者的案卷,先排作者,同一作者内再排时间或者按文件内容的联系顺序排列。几个问题,不同作者的案卷,应先排问题,再排作者,作者下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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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救措施:进行复制,与原件一并装订立卷,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

立卷归档的收文和发文,承办中的文件处理纸(指有领导批示处理意见或办理结果的,与文件一起存档,只有阅后签名的不予存档)和发文稿纸均应保留,便于日后查用。

对文件材料左侧装订线外有字迹,或左侧没留装订边的文件材料均应加边拖裱,对小于A4规格的文件材料,一般应裱糊符合要求后才能装订。

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有破损的应加以修复。 (2)案卷装订采用左侧三孔一线装订法。孔距在案卷封面有标注,用白线绳装订,结扣一般在背面。卷内文件材料一般以右、下角取齐(如卷内材料多数纸张小于A4规格的,要以左、下角取齐)。装订好的案卷要结实、整齐、美观,不掉页、不压字迹、不损坏文件。

9.封面编目要整洁美观。封面填写的内容一般用电脑打印。 (1)封面第一横线上为立档单位名称栏,即全宗名称。 (2)封面第二横线上为文书档案分类名称栏,填写本科室档案所对应的类别。

(3)封面第二横线下为案卷标题栏。案卷标题应确切的揭示卷内文件的作者、问题和文件材料的名称三个主要成分,做到文字通顺、简明、确切。案卷标题一般以不超过50个字为宜。

案卷标题应由立卷部门起草,并与局档案管理人员商定后拟写,以保持书写规范。

(4)起止年月栏与卷内文件的起止日期对应。

(5)件数与卷内目录的最后一个顺序号对应;页数与卷内目录最末件起止号的止号对应。

(6)保管期限栏,按永久、30年标注。 (7)归档号栏由局档案员填写。

(8)右下方三联小栏(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由区档案馆使用。

四、档案移交

各科室文书档案整理好后,区别保管期限进行排列并编制移交案卷目录。

1.一个年度的案卷应按永久、30年两种不同保管期限分开排列,每种期限内的案卷按顺序排列编制流水号。

2.为保持案卷之间的有机联系,科室内的案卷排列顺序应按职责或问题重要程度排列。每年排列的顺序应保持不变。

3.案卷排列好后,即可编制移交案卷目录,并填写移交人姓名,5月底前向档案管理中心移交。局档案员在检查、清点无误后,填写接收人姓名,并接收档案实体,进行档案入库后的案卷顺序排列和编目。

4.有电子档案的,要与纸质档案一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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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移交档案要做移交登记手续。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存一份。

机关实物档案归档制度

实物档案系指以物体实体为载体,反映本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特定物品,是本机关档案的一部分,必须交由档案管理中心集中统一保存。根据区档案局印发的《怀柔区实物档案管理规范(试行)》,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1.本局所获各类奖品(杯、锦旗、奖状、奖牌、证书等)。 2.本局机关科室及所属单位用过的作废印章。 3.收集或者接受的字画等。

二、归档时间

应归档的实物档案,在形成或获得实物的一个月内,由接受部门造册登记,连同实物一同向档案管理中心移交。如需在会议室或其他地方摆放展示的,由相关部门先与档案管理中心办理移交手续,一年后再归还档案管理中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将实物损坏、私存或转送他人。

三、归档要求

1.归档实物应保持整洁、无破损,保持原貌。

2.移交实物档案时,应进行登记,办理移交手续。登记内容包括:颁发机关、接受单位、颁发时间、接受时间、实物类别和内容及名称。归档实物没有明确标明主题和时间的,移交单位或个人应在移交时对实物的主题和时间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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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声像档案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带、录象带等胶质和磁性材料为载体资料均应归档。具体包括:

1.市以上领导视察、检查本机关工作形成的声像资料; 2.本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录音、录像、照片等声像资料;

3.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重要工作成果的声像资料; 4.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二、归档时间

凡属收集范围的声像资料,由制作者或形成部门负责对应归档的声像进行收集,按规范要求编写文字说明,自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档案管理中心移交,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

三、归档要求

1.需归档的声像材料应清晰、完整,并附有详细的文字说明。 2.照片应和底片图像对应,同时移交。 3.摄(录)像带要移交原版带。

4.归档的材料应由摄(录)制单位或人员对归档材料进行整理,写好说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人物、活动内容、背景及摄(录)制单位或人员姓名,按规定要求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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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档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依据《档案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和《北京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局长对本单位档案安全工作负首要责任。

二、分管档案工作的副局长对档案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1.依法加强本单位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每半年召开一次档案安全分析会,了解、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档案安全情况,并责成专人负责落实。

2.不断加强档案库房基础设施、设备建设,逐步实现现代化管理。

3.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电路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使其真正具备防盗、防火、防光、防鼠、防虫、防潮、防高温、防尘等“八防”要求,发现事故隐患,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局长报告。

4.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并立即向局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档案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档案管理中心负责本单位档案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 2.严格贯彻、执行档案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确保档案安全的《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密制

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

3.严格按照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销毁,管理、利用等业务环节的规定操作。认真落实档案安全各项防范措施,做好档案库房管理工作,尽力使其达到“八防”要求。

4.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在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分管副局长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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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

襄档„2011‟12号

襄 阳 市 档 案 局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重新修订的《湖北省

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

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直各单位档案室:

为了进一步推进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全面提高新形势下机关档案工作服务水平,省档案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办法》(鄂档„2009‟26号)进行了重新修订,已印发各市、州、县档案局和省直各单位档案部门。根据省档案局要求,现就认真贯彻执行重新修订的《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办法》(鄂档规„2011‟1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考评对象,统一申报时间。

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分为省特级、省一级、省二级。《考评办法》对省特级考评对象调整为,主要是有系统

档案工作指导任务的县(含市、区)直以上机关。省特级考评采取现场评议结合抽查系统档案工作的方式进行。在此之前已经通过省特级评审的机关原等级继续有效,复查工作按新办法执行。省一级、省二级考评对象仍为乡(镇)以上各级机关,包括有独立管理档案任务的派出性单位(含站、所)。 《考评办法》规定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由立档单位自愿申报,符合申报六项必备条件的机关年初向同级档案局提出考评申报,其中申报省特级晋升和复查的市州以下机关,由市州级档案局汇总后,于当年第一季度报送省档案局,由省档案局下达考评计划。市档案局要求从2012年起各符合申报条件的机关当年二月底前向同级档案局提出考评申报,由市档案局汇总后报送省档案局,由省档案局下达考评计划。各县(市)区申报省一级晋升的机关,由各县(市)区档案局汇总后,于当年二月底前报送市档案局,由市档案局下达考评计划。市直申报省二级及以上晋升或复查的机关,直接于当年二月底前报送市档案局,由市档案局下达考评计划。

二、下放考评权限,严明考评责任。

《考评办法》下放了部分考评权限,具体为:省档案局负责组织全省省特级考评和省直机关三个等级的考评与复查;市档案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含县、市、区)各级机关省特级复查、省一级考评和市直机关省二级的考评及省一级、

省二级复查;县级档案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含乡镇)机关省一级复查和省二级考评与复查。《考评办法》规定各级档案局是考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档案局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认真组织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省、市档案局对各级考评工作情况有计划地进行抽查。对考评质量明显不符合标准或反映问题突出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不落实的,中止考评权限。

三、明确考评重点,加强业务指导。

为促进机关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考评办法》对考评标准进行了修改,提高了部分等级的考评标准。省特级考评标准由原来的八项改为九项,重点加强对系统档案工作的考评。要求近三年针对系统档案工作制发了文件,或召开了会议、组织了业务培训;制订了系统档案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对系统档案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指导,并有相关记录;系统及直属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获省二级以上等级证书达到90%;在系统内对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同时,对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出具体考评标准。要求完成了6年以上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室藏档案全部建立目录数据库,近10年的文书及主要业务档案实现了计算机全文管理;系统电子文件管理规范安全无事故。

省一级、省二级考评标准由原来的五项改为两大部分九项。其中第一部分规范性要求与原标准基本一致;第二部分先进

性要求增加了新的考评标准。第二项硬件建设中要求有能正常使用的安全监控报警系统。第三项档案信息化对工作条件、数据管理、信息查阅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工作条件要求建立有机关办公和档案管理内部局域网、配备了档案管理网络化应用软件和档案数据管理专用服务器。数据管理要求建立了全部文书档案和利用频繁专业档案的全文数据库,并实行了2种以上介质及2套以上安全备份。同时要建立有照片、音频、视频档案多媒体数据库和专业档案数据库。信息查阅要求采取了授权访问方式管理机关档案数据库和可在机关内部局域网上按访问权限查阅档案数据。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重新修订的《考评办法》,进一步明确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工作中特别是省一级以上的重点、难点,切实加强业务监督指导,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考评办法》还提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经考评达到省特级、省一级(含复查)的机关,按照《档案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内,可以享受档案达标先进单位奖励政策。在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省档案局对在省特级创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考评办法》从2011年6月22日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办法》(鄂档

„2009‟26号)同时废止。《考评办法》不另转发,各地各单位可通过“襄阳档案信息网”(http:///)下载。

襄 阳 市 档 案 局

2011年7月18日

主题词:机关档案 目标管理 考评办法 贯彻 通知 襄阳市档案局(馆)办公室2011年7月19日印发

共印120份

第四篇:2013乡镇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做好档案工作,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坚持贯彻执行《档案法》,进一步落实了工作制度,强化了工作管理,并积极组织镇专兼职档案员参加县级培训,从而使我镇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使我镇档案管理工作日趋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按照县档案局下发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对本镇机关档案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到位。

在档案工作中我们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在镇干部、职工中宣传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并收到较好的效果,例如镇干部职工都能自觉配合档案室工作,各办公室都能及时将部门的存档资料归档上交档案室。在档案工作中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关键。

二、档案管理体制建立健全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八项档案管理制度,即:档案保管制度,档案查、调阅利用制度,档案收集制度,档案整理制度,档案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员岗位职责。这些工作制度在档案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三、档案基础设施完备

为规范档案存取和调阅,镇设有12㎡的档案库房一间,配置档案柜3组,档案装具式样、规格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档案室条件完备,配备了防盗门、铝合金窗户,重新粉刷了墙壁,铺了防潮地砖,基本符合档案室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蛀的要求,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存放。

四、档案业务建设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镇制定了符合本镇实际的各门类档案《分类方案》,《保管期限表》等业务规范,并坚持实施。档案办公室按规定及时接收各门类的档案,进行统一管理。我镇文件材料的书写格式、质量基本符合有关规范要求。XX年至XX年的档案已全部整理上柜。档案的分类、排列符合要求。同时,档案员还定期对库房进行抽查,档案无霉变、虫蛀等不良现象,无泄密事件发生。

五、强化职责,认真归档

通过立卷归档,截止XX年文书档案8681件,其中:文书档案6348件(永久4934件、30年1414件)、实物档案56件、灾后重建资料专卷376件,会计档案2277件。

六、存在的问题

㈠档案意识淡薄,思想不到位。尽管现在把档案纳入我镇责任制考核中,但是部分人员对档案工作意识仍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档案工作的开展。

㈡基础设施差,经费紧缺,无独立档案室。由于灾后重建的影响,我镇无独立档案室,部分基础设施达不到上级部门对档案管理的要求,使档案保管利用受到影响。

㈢档案收集不齐全,部分文书档案遗失。镇上许多召集会议,布置工作往往只是口头形式,各个办公室行成的文件材料,各自存放,特别是一些专业档案和照片档案容易散落在各个办公室,收集、整理它们也就特别难,造成档案收集不完整,归档率低;且由于二零零八年地震灾害的缘故造成了我镇部分文书档案遗失,对我镇档案信息的保管利用造成严重影响。

总之,我镇在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我们也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需进一步提高全镇人员的档案意识,加强对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还要认真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镇各项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五篇: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省 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机关档案工作制度。

一、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1、归档和不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不归档范围: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此外,各处室人员参加各种工作会议、培训会等会议所发材 1

料,也应及时移交给档案保管人员,由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2、机关文件保管期限、归档时间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分为

30年、10年。我委档案工作实行机要员专人管理,各处室协办的工作方式。每年初,各处室内勤人员要按照机关文件归档的有关要求,负责整理本处室的文书档案,于二月底前归交档案室,以便统一归档。

3、机关文件归档要求

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移交给档案室,实行集

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归档文件要收集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应予复制。按照文件的形成规律应有正文、文稿和附件。

二、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加强档案的管理

工作,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材料确保安全,不可丢失和遗漏。

3、绝密、机密的档案资料要加强管理,凡需查阅或借阅的

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限定在档案室内查阅或办理借阅手续。

4、档案的保密范围和密级的划分、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

须严格按国家有关保密的法规制度办理。

5、档案人员不得向外泄露机密,不得携带档案材料出入公

共场所。

6、凡泄露档案机密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三、档案、资料利用制度

1、凡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在档案室随查随

还,并办理登记手续;须外借的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

2、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写明查阅目的、要求

和范围。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提供查阅。

3、借阅或查阅档案者必须爱护档案材料,严禁涂改、拆散、

撕毁、折叠、勾划、抽取,阅完及时归还,如需复制,要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

四、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根据档案工作有关规范,结合委机关工作实际,档案室

编制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作为档案鉴定工作的依据,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执行,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档案鉴定工作。成立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

组成的档案鉴定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档案鉴定工作。鉴定人员应采取直接鉴定法,审阅档案内容,根据其价值准确划定档案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确无保存价值应编制档案销毁清册,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并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档案的销毁。各处室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材料,

经过鉴别并经处室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各处室内勤人员应于

每年3月份将需要销毁的文件材料打包,交到档案室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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