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的必要性

2023-01-16

第一篇:反腐倡廉建设的必要性

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必要性

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反对腐败;只有坚决反对腐败,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党的性质,实践党的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坚持“老虎” “苍蝇”一起打的原则。针对反腐倡廉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形成全党全社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

一、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基础

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本要素,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是党的一切活动的主体,党员素质和作用发挥在相当程度上支撑着执政党的执政,直接关系到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程度的高低。政党执政“合法性”程度的高低,取决于人民对执政党活动的认可度。中国共产党上台执政的“合法性”,不仅是因为党的纲领主张代表了全民族和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而且是靠无数党员为实现党的纲领英勇斗争争来的。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党员以自己的前赴后继,流血牺牲,使我

第1页,共3页 们党赢得了人民的高度信任和拥护,确立了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并具有极高的政治权威。

然而政党执政的“合法性”是动态变化的,影响党的执政合法性的因素也是各方面的。特别是其中的腐败之风,对执政党执政“合法性”影响更大。所以,陈云曾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这说明党执政的“合法性”不可能一旦取得就永久不变,也不可能单凭经济政绩就能提高“合法性”。执政后能不能始终赢得人民的信任,完全取决于全党同志的实际行动。尽管改革开放经济上去了,但如果不能较好地解决由党风不正、党内腐败而导致的社会公平问题的话,那么同样会极大地动摇党的执政“合法性”。汲取这个教训,我们要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是否代表和能否代表,不是由党来自封,而是要由人民来认可,由实践检验,由历史评判。人民凭什么来认可?实践凭什么来检验?历史将怎样评判?一切都取决于执政党的实际活动及其成效。由此,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通过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来不断提高党执政的“合法性”程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直接影响着党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要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很重要的是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扫清障碍、创造条件。改革的过程就是调整利益的过程,这触及到千家万户,人人概莫能外。新阶段里,我国社会的利益关系、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在协调整合社会利益方面,执政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难度,这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执政党协调兼顾利益的难度越大,越需要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理解与信任。这就严重地考验着党和人民群众的坚强团结与血肉联系,检验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政治威信和人心凝聚力。在许多情况下,群众不是只听上

第2页,共3页 面宣传怎么说,更多的是看党员干部怎么干。群众怎么做,往往取决于党员做得怎么样。党员带头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带头顾全大局克服困难,带头舍弃自己的个人利益,处处为群众着想、为大局着想,就会在群众中产生强大的榜样示范作用,群众就会把党员当作自己的贴心人,党组织就有活力,就有分量,有号召力。这就能够影响、带动群众理解执行改革政策,为推进改革,解决各种复杂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心理条件。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深刻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腐败。当前,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处在关键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仅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大力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且长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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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试述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必要性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学习中心:学号: 姓名: 专业层次:

结合党的十八大报告,试述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必要性

【摘要】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要求,这是新时期我们党在党的代表大会上第一次使用"廉洁政治"的提法。这一要求扩展和升华了新时期党的反腐倡廉目标,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新认识,是对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的重要发展。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十八大反腐倡廉重要性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也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八大的工作报告中的这一重要论述,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廉洁兴邦、腐败丧权,这是古今中外政权运行的必然规律。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廉洁观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体现。早在新中国成立前,毛泽东同志针对旧社会的腐朽政治和腐败制度,就提出清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治。此后,党的几代领导集体都对这一问题有过重要论述。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第一次把这一目标写入全会工作报告。党的十八大再次明确提出建设廉洁政治,使反腐倡廉建设既有了“把腐败遏制到可能的最低限度”的近期目标,又有了“廉洁政治”的远期目标,体现了我们党从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这一目标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充分认识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坚持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更加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推动廉洁政治的目标早日实现。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必须准确把握科学内涵。从本质上讲,廉洁

政治就是执政党和公职人员要做人民的公仆,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不奢侈浪费、不消极懈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政治包括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个方面的基本要素。干部清正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基础,通过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实现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政府清廉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关键, 通过转变党政机关职能,加快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实现公共权力廉洁运行;政治清明是建设廉洁政治的核心,通过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地位,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政治文明廉洁发展。三者有机结合、协调运转,共同构成了廉洁政治的总体目标和完整系统。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必须着力强化措施保障。建设廉洁政治是一项参与面广、时间跨度长、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放到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大局中去谋划,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体现,放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去落实。这就要求我们把战略目标与阶段性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开拓建设廉洁政治的现实路径。要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全党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促使党员干部弘扬优良作风;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公开规范透明运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局面。

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我们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把建设廉洁政治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坚定信心、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

【参考文献】:

[1] 何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有效保障监管职责履行[J]. 甘肃金融. 2011(04)

[2] 刘珂.我国网络反腐的法经济学分析[J].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05)

[3] 张新霞,葛茂林,周秀菊.我国网络反腐发展历程与发展制约性因素探析[J].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13(02)

第三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形势与政策》课程作业

姓名梁治民

系别财经系

专业注册会计师

学号

成绩

2014年 05 月 25 日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要性 题目: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一、案例背景介绍

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481件,处理61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32人。省纪委先后通报了10批41起作风方面的典型案例,近日,还将通报一批顶风违纪典型问题,其中包括昭通市绥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违规组织职工公款吃年饭问题、省信息技术发展中心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等。据悉,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将于1月26日至27日召开,全面部署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案例分析

(一)为什么要提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邓小平曾指出:"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加强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我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我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党的十七大更是第一次鲜明地提出反腐倡廉建设这一重大命题,并把它同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基本任务,这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2.然而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从目前我国社会腐败现象来看,权力是腐败的轴心,体制机制的缺陷、制度管理的漏洞是腐败的主要根源,因此,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我党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努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我市也和全国全省一样,这几年加大制度反腐工作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的法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制度反腐还缺少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这些现象都严重制约着制度反腐工作的开展,如果不及时加强探索和研究,势必影响整个反腐倡廉的大局。

(二)如何解决

1.弘扬廉政文化,可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是一种新的文化现象,它充分吸收借鉴了古今中外一切优秀廉政文化成果,深刻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反腐倡廉经验,涵盖各种廉政法律法规制度,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文化形态上的反映,是我们党执政实践的进步和提升,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其核心思想和价值是务实、为民、清廉。

人在思想上的蜕化变质是腐败的开始和心理动因,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教育,其目的就在于强化思想反腐建设,引导全党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执政为民的自觉意识,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2.健全法规制度,可以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

从反腐倡廉的实践看,以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体系为基础和保障的制度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条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加快法规制度建设,真正将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个人看法

(一)是建立充分体现廉者厚养原则的廉政公积金制度。

仿照养老金的收缴方法,在银行设立专户储存,由个人、单位和国家共同缴纳,公务员退休时一次性发放,使那些终生廉洁从政的人,有一笔丰厚的基金,可以安度晚年而无后顾之忧,而一旦不廉受惩则按程度扣除部分甚至取消全部廉政养老公积金,并可能被作出从业限制,把公务员的经济利益和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实行“积薪养廉”制,从而增加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收入预期和从事腐败行为的成本预期,降低腐败动机。

(二)是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制度防线。

邓小平说过“好的制度可以把坏人变好,坏的制度可以把好人变坏”,一个好的制度如果不严格执行,也会把好人变坏。现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都比较健全,主要是执行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是,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好,党风廉政建设也好,执行力的问题是个大问题,要加大执行力度。在考虑如何完善中国反腐的执行力时,我们应明确一点:增强政府政策透明度,加大执行力度,对反腐败

的执行要像新加坡腐败调查局的独立和与高效看齐。只有这样,反腐工作才能上更高水平。

(三)是充分发动民众反腐。

反腐败不仅仅是政府和执政党的责任,更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只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让充分保障群众对腐败现象的监督权,才能使腐败现象无处藏身。俗话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对打击腐败现象有着极高的热情。目前,在我国已被查处的腐败案中,有60%至70%的案件是通过群众举报而发现的。

参考文献

1.百度文献 雪豹之文行天下 《败的重新认识》 2013-01-16

2.楚亚伟 《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探析》 2011

3.春城晚报 《省纪委通报2013年反腐工作情况》 2014-01-25

4.百度文献 《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论文》 2013

5.陈躬兵 《反腐倡廉研究》 2011-12-15

第四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1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甚至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持续严峻。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持反腐倡廉,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在当前形势下,必须始终抓好的头等大事、头等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1、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基础

党风问题事关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而腐败的存在必定严重损害党风。腐败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以权谋私,反映到思想作风上,就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反映到学风上,就是不思进取、专营私利;反映到工作作风上,就是搞形式主义、虚假政绩;反映到领导作风上,就是搞官僚主义、任人唯亲;反映到生活作风上,就是贪图享受、腐化堕落。反映到文化意义上,腐败是对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的否定,是对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否定,故而,加强党风廉正建设对强化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至关重要。而党员是党的一切活动的主体,党员素质和作用发挥在相当程度上支撑着执政党的执政,直接关系到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程度的高低。政党执政“合法性”程度的高低,取决于人民对执政党活动的认可度。中国共产党上台执政的“合法性”,不仅是因为党的纲领主张代表了全民族和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而且是靠无数党员为实现党的纲领英勇斗争而来的。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党员以自己的前赴后继,流血牺牲,使我们党赢得了人民的高度信任和拥护,从而确立了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并具有极高的政治权威。

然而政党执政的“合法性”是动态变化的,我们常讲,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然而影响党的执政合法性的因素也是各方面的。特别腐败之风,对执政党执政“合法性”影响更大。所以,陈云曾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这说明党执政的“合法性”,一旦取得就永久不变,也不可能单凭经济政绩就能提高“合法性”。执政后能不能始终赢得人民的信任,完全取决于全党同志的实际行动。尽管改革开放经济上去了,但如果不能较好地解决由党风不正、党内腐败而导致的社会公平问题的话,那么同样会极大地动摇党的执政“合法性”。汲取这个教训,我们要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是否代表和能否代表,不是由党来自封,而是要由人民来认可,由实践检验,由历史评判。人民凭什么来认可?实践凭什么来检验?历史将怎样评判?一切都取决于执政党的实际活动及其成效。因此,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通过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来不断提高党执政的“合法性”程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2、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

执政党要有效执政,必须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基础,扩大党对社会各个利益群体的影响力,把执政党的根基牢牢扎在社会之中。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主线,贯穿于党的各方面建设之中,决定着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实现;党的各方面建设则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党的执政能力是党的建设水平的综合体现。那如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有赖于全体党员的积极活动与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基本的途径,就是通过广大基层党员了解群众意愿,反映群众要求,使党更好地代表人民利益。党员分布于社会的各个方面,遍布于各个行业,同群众有着广泛而直接的联系。他们比较容易了解群众的思想情绪,容易把握住群众的意愿要求,能够为党的中央和地方领导机关制定决策提供实际依据,使党的政策更能反映民意,代表民意。同时,党员又能够紧密联系实际,帮助群众了解掌握党的政策,使党的决策为人民群众所理解、所赞同、所接受,并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并且,党员又是人民群众了解党、认识党的窗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正确与否,不仅体现在党的纲领、政策中,更体现在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活动中。人民群众更多的是通过身边党组织、党员干部、党员的具体活动来了解党、认识党的。党员的状况直接关系着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着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从而最终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试想,一个贪污腐败成风的党在执政期间,能有多少人去心甘情愿地去配合他干好各方面工作?这难道不影响该政党的执政能力吗? 地税机关作为国家的经济执法部门,如果对腐败问题不能有效加以防范和惩治,就会严重涣散党员干部队伍的信心和斗志,严重削弱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整个队伍就不可能做到依法行政,也就难以有效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终必然会给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不断提高广大地税干部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是加强地税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地税事业发展的有力保证。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贯彻执行好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地税工作的各项要求,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才能牢牢抓住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做好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才能确保地税收入稳定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3、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影响着执政党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

要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很重要的是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扫清障碍、创造条件。改革的过程就是调整利益的过程,这触及到千家万户,人人概莫能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里,我国社会的利益关系、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在协调整合社会利益方面,执政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难度,这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执政党协调兼顾利益的难度越大,越需要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理解与信任。这就严重地考验着党和人民群众的坚强团结与血肉联系,检验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政治威信和人心凝聚力。在许多情况下,群众不是只听上面宣传怎么说,更多的是看党员干部怎么干。群众怎么做,往往取决于党员做得怎么样。党员带头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带头顾全大局克服困难,带头舍弃自己的个人利益,处处为群众着想、为大局着想,就会在群众中产生强大的榜样示范作用,群众就会把党员当作自己的贴心人,党组织就有活力,就有凝聚力,有号召力。这就能够影响、带动群众理解执行改革政策,为推进改革,解决各种复杂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心理条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上台阶的关键。近年来,在全省地税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直是各级领导特别关注的问题,但总的来说,贯彻落实的力度更需要进一步加大,党的十七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着力构建责任体系。一是实行“一岗两责”。落实责任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有效措施和保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是如此。因而,党组在部署开展各项税收业务工作时,必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内容纳入其中,实行“一岗两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明确责任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上应突出“三个责任人”。即“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领导班子、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充分体现“抓全局、负总责”的要求。班子副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既要尽其协助、配合之责,又要尽其主抓之责,充分体现“既分管,又主管”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责任人,充分体现其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的要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着力强化两权监督,硬化责任检查考核。领导干部自我监督,自我反省,自我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班子之间相互监督,利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形势分析会,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强化制度监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督查、挂钩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审计制度等。从制度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硬化责任检查考核。应注重“六查六看”。一查组织领导,看力度够不够。通过检查落实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专题报告等资料,看工作力度够不够,采取了哪些办法和措施。二查职责范围,看职责履行得好不好。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是否存在遗漏、不够细化、不切合实际,责任分工不明确等问题;看在实际工作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否按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敢不敢抓,敢不敢管。三查目标要求,看工作成效大不大。考核中,要逐项对照检查责任制确定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应达到的目标要求,看实际工作中有否完成既定的任务,达到确定的目标要求,从而鉴定最终的实际效果大小。四查廉政情况,看领导干部廉不廉。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的考核,要采取个人自查、群众评议,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发放《测评表》,检查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每位成员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看领导干部自身廉洁不廉洁,能否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五查违规行为,看责任人员是否得到追究。实行责任追究,是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措施,从检查各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入手,看有关责任人是否负有“失教”、“失管”、“失察”、“失究”和“失误”的责任,对该责任人该追究的追究了没有。六查评议意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责任制落实得好不好,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行满意度的测评,制作《落实责任制测评表》,分别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看群众对某个班子和某个人落实责任制工作满意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着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一要细化责任追究的内容。目前,对纪律处分规定比较明确、严密,但在组织处理和批评警戒方面是“粗线条”,应当从实际出发,对组织处理的适用范围、处理的具体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二要严格责任追究标准。应从五个方面界定是否追究部门领导责任:看问题发生前是否采取防范措施;看平时监督管理不否到位,制度是否落实;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及时纠正;看对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及时查处;看执行政策、法规是否到位。三要把握政策界限。处理好“四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好上级责任与下级责任的关系,不能以下级责任代替上级责任;正确处理好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关系,不能以集体责任掩盖个人责任;正确处理好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关系,不能突出现任责任,回避前任责任;正确处理好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关系,不能把主观责任推成客观责任。五要突出追究的刚性。在责任追究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对涉及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典型案件,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不论是谁,违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坚决维护责任追究的严肃性。

预防和惩治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项重要工作,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又有利于有效预防。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使广大地税干部受到教育;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为税不廉、违规代理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要坚决查处地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而且要严肃追究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责任,真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努力把基层地税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反腐倡廉建设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强化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深刻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经验,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2

一、案例背景介绍

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481件,处理61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32人。省纪委先后通报了10批41起作风方面的典型案例,近日,还将通报一批顶风违纪典型问题,其中包括昭通市绥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违规组织职工公款吃年饭问题、省信息技术发展中心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等。据悉,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将于1月26日至27日召开,全面部署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案例分析

(一)为什么要提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邓小平曾指出:"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加强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我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我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党的十七大更是第一次鲜明地提出反腐倡廉建设这一重大命题,并把它同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基本任务,这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2.然而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从目前我国社会腐败现象来看,权力是腐败的轴心,体制机制的缺陷、制度管理的漏洞是腐败的主要根源,因此,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我党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努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我市也和全国全省一样,这几年加大制度反腐工作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的法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制度反腐还缺少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这些现象都严重制约着制度反腐工作的开展,如果不及时加强探索和研究,势必影响整个反腐倡廉的大局。

(二)如何解决

1.弘扬廉政文化,可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是一种新的文化现象,它充分吸收借鉴了古今中外一切优秀廉政文化成果,深刻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反腐倡廉经验,涵盖各种廉政法律法规制度,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文化形态上的反映,是我们党执政实践的进步和提升,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其核心思想和价值是务实、为民、清廉。

人在思想上的蜕化变质是腐败的开始和心理动因,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教育,其目的就在于强化思想反腐建设,引导全党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执政为民的自觉意识,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2.健全法规制度,可以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

从反腐倡廉的实践看,以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体系为基础和保障的制度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条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加快法规制度建设,真正将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个人看法

(一)是建立充分体现廉者厚养原则的廉政公积金制度。

仿照养老金的收缴方法,在银行设立专户储存,由个人、单位和国家共同缴纳,公务员退休时一次性发放,使那些终生廉洁从政的人,有一笔丰厚的基金,可以安度晚年而无后顾之忧,而一旦不廉受惩则按程度扣除部分甚至取消全部廉政养老公积金,并可能被作出从业限制,把公务员的经济利益和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实行“积薪养廉”制,从而增加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收入预期和从事腐败行为的成本预期,降低腐败动机。

(二)是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制度防线。

邓小平说过“好的制度可以把坏人变好,坏的制度可以把好人变坏”,一个好的制度如果不严格执行,也会把好人变坏。现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都比较健全,主要是执行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是,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好,党风廉政建设也好,执行力的问题是个大问题,要加大执行力度。在考虑如何完善中国反腐的执行力时,我们应明确一点:增强政府政策透明度,加大执行力度,对反腐败的执行要像新加坡腐败调查局的独立和与高效看齐。只有这样,反腐工作才能上更高水平。

(三)是充分发动民众反腐。

反腐败不仅仅是政府和执政党的责任,更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只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让充分保障群众对腐败现象的监督权,才能使腐败现象无处藏身。俗话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对打击腐败现象有着极高的热情。目前,在我国已被查处的腐败案中,有60%至70%的案件是通过群众举报而发现的。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3

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文化必然会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剥削阶级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相结合,滋长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等消极现象,对人们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产生冲击,也会侵蚀我们的干部和党员队伍,甚至毁掉一些意志薄弱者。因此反腐败斗争的意义就要求我们及时而有毅力去做这项工作。

首先,反腐败斗争具有紧迫性。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和改革开放事业的成败。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和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保持清正廉洁,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从而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产生了官僚主义、贪污受贿、敲诈勒索,贪脏枉法、执法犯法、任人唯亲、裙带关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等腐败现象。如果任其蔓延,就会使党变质、国变色,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毁于一旦。因此,要保证党不变质、国不变色,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就必须加强法制建设,惩治腐败。

其次,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邓小平同志指出:“惩治腐败斗争,不能搞一天两天,一日两日。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产生腐败的原因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根本解决,这就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从思想上看,封建主义的残余思想和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还会对我们一些党员和干部产生腐蚀作用。从制度上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有可能被某些腐败分子用于谋取个人的私利。因此,清除腐败要通过长期的制度建设和思想教育,这些都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

最后,反腐败斗争具有艰巨性。惩治腐败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但腐败是一个历史性的顽症,反腐败斗争必然要遇到腐败势力和分子的抵制和反抗。同时,反腐败斗争涉及到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思想的、文化的、法律的诸多方面,由于它又是一个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开展有效的反腐败斗争必然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阻力。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

实践证明,反腐败不能通过“搞运动”的方式来进行,这种方式不仅往往出现大轰大嗡的情况,而且容易使腐败分子漏网或反腐败斗争扩大化的问题。因此,只要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轨道,才能取得良好成效。

第五篇:论加强党的建设、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随后,胡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做出“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要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党风是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等重要论述。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反对腐败。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腐败是党之大敌、国之大敌、民之大敌。党风的好坏关系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党的执政地位,既为我们党提供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又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阶段,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是,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把反腐倡廉作为重要内容,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我们党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供组织保证。针对反腐倡廉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形成全党全社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党风政风建设,领导干部必须廉洁自律。 党风政风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要在巩固廉洁自律有关专项治理成果的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向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的歪风,领导干部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微观经济活动中谋取私利的问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问题,少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加整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围绕监督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制定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巡视工作力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增强巡视效果。二是继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引发民愤民怨,也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予以纠正。对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的恶性事件要严肃查处,对措施不得力、不良风气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要追究领导责任。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一套能用管用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必须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

强化监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要针对当前的监督现状,进一步提高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既要增强敢于监督的勇气,又要注重善于监督的方法,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思路和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健全和完善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纪律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的合力。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等权利,建立举报激励机制,鼓励实名举报。坚持依法执纪,是贯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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