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就业保障工作计划范文

2023-09-04

残联就业保障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劳动就业工作完成情况

2010年度,我所始终把劳动就业工作摆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学习,紧紧围绕劳动就业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这一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劳动就业任务;全镇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3人、完成5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人,完成5人;困难群体再就业1人,完成1人;有组织转移劳动力就业350人;通过介绍,无组织劳动力转移就业3100人;技能开发培训和技能培训10人;“需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对外出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进村入户登记调查4000以上;针对去年8月份至今年5月份“抗大旱、助增收、保民生”开展春暖行动登记就业22人。

二、社会保障工作

2010年即将过去,我所的社会保障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全镇基本养老保险45人,完成45人;工伤保险1550人,完成160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700人,完成70人;完不成任务目标有其客观存在原因。首先,是我镇城镇居民底数不准,只有

109人;其次,是参保对象缴费高,报销比例低且程序复杂,在乡镇医院又报销不了,而且门诊不能报销,只有住院方能报销;再次,是许多参保对象愿参加新农合,因为缴费低,门诊可以报销,而且程序简单,到处都可以报销。

三、2011年工作安排

残联就业保障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市政府确定我街道为城乡统筹就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组织向乡镇延伸试点单位,这是上级组织对我街道的信任,也是符合我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的正确决策。今天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亲临我街道指导帮助试点工作,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这次试点工作,讲三方面的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清这此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组织向街道试点,探索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新路子显得很为必要。

⒈开展试点工作是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产业结构、经济主体和生产生活方式已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一变化必然对社会劳动力资源的整合与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健全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已成为当前各级政府所亟需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组织向乡镇延伸试点,其实质就是要探索出一条健全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途径,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奠定基础。

⒉开展试点工作是当代农民的迫切需求。年至今,我街道共有亩土地被征用,平均每年被征用和土地达多亩。大量土地被征用,使大批农民成为了失土农民。据初步统计,到目前为止,我街道已有近万名农民失去了赖于生存的土地。而且我市已进入大建设时期,浒山的土地也将进一步被城市建设所征用,失土农民的队伍也将进一步的扩大。因此,开发农村劳动力就业,特别是解决失土农民的劳动就业和养老保险问题已成为了当务之急,必须予以解决。

⒊开展试点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当前大量土地的征用、利益格局的调整都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民群众今后的生活出路。如果政府不能切实解决好这一问题,在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各项改革深化过程中将更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和不安定隐患。因此,解决农民迫切关注的现实问题,不仅是关系到失土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更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的大问题。为此,我们各级基层组织要统一思想,正确面对这项工作,以主人翁的态度扎实做好市政府交给我们的这项试点工作。

二、明确目标,认真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

这次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上级关于开展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打破城乡就业二元化分割的局面,统筹管理城乡就业,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组织网络建设;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制定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探索户藉制度改革;充分开发和利用城乡劳动力资源,促进农村失土农民就业和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有序流动。力争到明年底在我街道全面实施城乡统筹就业,并建立健全劳动和保障制度,为全市面上推开提供经验。

为认真完成市政府交给我们的试点任务,做好农村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向我街道延伸工作,我们要在认真制订好试点规划,明确组织机构、工作职能、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具体要落实好以下七方面的工作内容:

⒈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和统计制度。要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城乡劳动力资源状况。凡劳动年龄内的浒山街道的城乡劳动者,都要统一进行登记。其中,对在各类用人单位就业或在农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以及外出经商务工的,要进行统一的就业登记;对没有就业岗位,离开土地又无其他劳动收入的,进行统一的失业登记,并以此确定社会登记失业率。

⒉建立健全浒山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组织。由街道劳动管理和企业服务中心与浒山劳动就业管理所共同负责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和有关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工作。中心暂配专职人员名,人员由浒山街道办事处和市劳动就业管理所共同组成,不足的面向社会聘用。服务组织的相关业务接受市劳动保障局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本区域内的城乡劳动力及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调查;组织实施就业前及转岗培训,及时为失业人员提供市场就业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及劳务派遣活动等各项促进就业工作;负责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录用备案,负责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做好特困人员就业援助和外来劳动力动态管理工作。

⒊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打破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格局,逐步形成中心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及职介所等面向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市场信息网络,使就业服务网络覆盖城乡。进一步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制定城乡统一的市场规则、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实现城乡劳动者公平竞争,自主择业。、

⒋逐步完善城乡劳动

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打破城乡界限及各种限制政策。对在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城乡劳动者均依法进行用工备案登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凡与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好范文版权所有

⒌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对未能再升学的普通初、高中毕业生实施劳动预

备制度。对工作岗位上的劳动力强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按照市场化、社会化要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者的需求状况,引导、规范和推动农村职业培训工作,实施适宜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的各类培训,逐步形成完善的农村职业培训体系,改善劳动力素质结构。

⒍建立和完善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与城镇居民一体化管理制度。在户籍管理上,继续实行以居住地和就业地为原则,以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落户基本条件的户口准迁制度,并享受与原城镇居民同等的教育权利。积极探索并制订进城就业、落户农民的土地使用、流转政策,鼓励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协作等形式,促进土地相对集中,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⒎研究制度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措施。界定人员性质,被审核确定为被征地农民的,允许发放《宁波市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登记证》,提供失业登记等服务,原则上享受失业职工同等待遇及政府扶持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从事非正规就业,鼓励各类企业尤其是用地单位吸纳被征地农民。对被征地农民建立就业援助基金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资金来源由当地财政、征地安置费提成和个人负担三部分组成,具体政策另行制订。好范文版权所有

三、精心部署,全面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措施

按照慈政办发号文件要求,本次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时间从月日至月日。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⒈研究制度城乡统筹就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向乡镇延伸试点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⒉建立组织机构。成立街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⒊拟定试点工作经费概算并报市人民政府,要求拟定的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付。目前这一阶段已经完成。

第二阶段是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月日至月日。具体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⒈组织召开由各层次有关人员参加的各种座谈会,广泛征求试点意见,集思广益。

⒉落实试点工作办公场所和办事人员,办事人员不少于人,其中街道办事处抽调人,就业管理处抽调不少于人,以街道出面向社会招聘人。

⒊组织挑选责任性强,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各村、社区、居委试点工作联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

⒋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试点工作。

第三个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月日至明年月底。此阶段是整个试点工作的关键阶段,具体分三个层次进行:

第一层次是做好调查摸底,时间从月日至明年月日,完成五方面工作:一是设计好项目详细、科学合理、并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劳动力资源调查表和各种统计汇总分析表。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参加试点调查的人员明确调查政策、内容及具体操作办法。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向有经验的地区考察取经。四是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核实登记工作,有条件的可建立窗口化服务登记,并把有关采集的数据计入电脑计算机。五是统计分析,广泛听取意见。收集调查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类,进行多层面,全方位,多角度的论证分析为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个层次是制定政策措施,时间从××年月日至月底。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及统计分析资源,写出调查分析报告,依据上级要求和我市工作方案,制订相关的政策建议措施,报市研究审批。

第三个层次为具体实转阶段,时间从××年月日至月底,重点做好七项工作:一是建立信息数据库。二是失业率统计方法并轨,实行现行和综合统计失业率二种方法统计。三是培训城乡失业人员,提高就业能力。对有就业意向的人员进行多种形式,多种内容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培训。四是积极指导、促进城乡失业人员就业,增加失业人员收入,提高其生活水平。五是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企业用工,保障劳动者权益。六是研究失土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及农保逐步并轨的政策。七是逐步取消现有限止农村和外来劳动力的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改革现有户籍制度。

第四个阶段是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从××年月日至月日。通过试点,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对照上级要求查找和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对在试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员予以通报表彰。

根据上述提出的试点工作任务和四大阶段的工作安排,近期,我们要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⒈抓紧试点启动工作。为认真做好这次试点工作,街道和劳动局已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挂帅的试点工作领导下组,同时要召开好街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分工,专题研究试点工作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今天会议后,各村、社区和有关所属部门也要及时传达今天会议精神,转发有关试点文件,并要通过会议、新闻媒介、文件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⒉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确保试点有序进行。我街道的试点工作,必须坚持在市府的领导下、在劳动保障业务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为使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要层层建立试点工作责任制,将试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街道各部门及村、居委、社区和村民小组。各基层组织要选拨责任性强、有工作能力的同志为试点联络员,形成试点工作网络。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试点工作的信息和进展情况,保持上下信息畅通。

⒊积极做好劳动力资源情况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科学制订好调查表格,明确调查内容,如劳动力数量、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能状况、就业现状、就业意向。落实调查方式,做到挨门逐户调查登记,搞好预测工作。抽调人员组成精悍的工作班子,落实工作场地和办公启动经费。同时在向有试点经验的兄弟县、区学习的基础上,适时组织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残联就业保障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就业是民生之本。努力扩大就业, 实现比较充分的社会就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的不断加快, 我国的就业情况发生了很大的改观, 就业人数不断增长, 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 受过教育的劳动者所占比例不断提高; 大量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业, 农民工纷纷涌向城市就业; 就业方式日益灵活、多样; 但是与其他国家的就业情况相比而言, 其主要特点还是就业人口多、 文化素质相对低。近年来我国就业规模持续增加, 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同时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 促使消费结构发生改变, 消费结构的变化引起就业结构发生改变, 使得我国就业人员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但是我国的就业形势仍不容乐观, 主要面临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 使得城镇就业压力不断增大, 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突出, 劳动者职业技能不高等一些问题。

二、我国就业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缺陷

( 一) 我国当前的就业保障制度

我国就业保障制度发展到今天, 在保障就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劳动力市场的有序化, 逐步落实了劳动合同制度; 二是就业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展, 不断增加就业需求。近年来在新的就业机制的指导下, 我国先后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和 《就业促进法》, 并以这两部法律为基础, 出台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与之相配合保障就业, 包括通过小额担保贷款, 财政贴息, 减免税费等措施积极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定额税收减免优惠贷款等措施鼓励企业吸纳下岗人员就业; 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帮助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同时针对近年来面临难得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积极鼓励广大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 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在招录人员时, 也主要针对高校毕业生, 通过公开招考, 择优录用,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我国当前的就业保障措施体系。

( 二) 我国就业保障制度存在的缺陷

1. 就业法律法规不健全, 劳动力市场监管乏力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更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经济发展更加迅猛。但由于市场经济自身的缺陷, 即“市场失灵”现象, 造成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出现一些不符合市场规则的行为。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就业歧视问题, 性别歧视、学历歧视、户籍歧视等在劳动就业领域经常发生。同时一些非法的黑中介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劳动力市场的秩序, 损害了广大求职者的切身利益, 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规定的欠缺, 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力, 这些现象日趋严重。

2. 信息技术运用不足, 职业培训水平不高

信息技术的运用无疑可以最大功效地发挥就业服务的功能, 但目前我国的就业服务信息交流中带有较强的区域色彩, 急需建设和完善的是跨地区的信息沟通, 实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全国联网。我国目前的职业培训情况来说, 还存在着非常大的问题: 一方面, 职业培训模式僵化, 培训机构单一, 培训未反映市场需求, 另外一方面培训机构强调了专业素质的培养, 忽视了职业道德素质的养, 使得劳动者缺乏竞争性, 不能真正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3. 政策法规层次不高, 缺乏约束力

2007年颁布的《就业促进法》填补了我国就业立法的空白, 在实施扩大就业方面具有一定的意义, 各地在促进就业实施上也取得一定的成绩, 但由于该法可操作性不强,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其效用并未得到应有的发挥。与此同时, 国务院、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则成了各地促进就业的主要依据, 虽然各地能适时根据各自情况出台相应政策, 但政策与法律法规相比而言, 其在形式和内容不够规范, 其随意较大, 权威性不高, 因而效力也就不足。由于缺乏一套体系完整、内容完备的法律规定, 往往在政策执行过程之中使得一些有相应职权部门利用相应职权谋取利益, 使一些就业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走形”。同时一些国家出台的一些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和经济补贴往往由于自由裁量性较大, 缺乏法律约束。给一些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 利用政策漏洞, 骗取政策优惠, 从而对政府相关就业促进制度和政策制定产生消极影响。

三、完善我国就业保障制度的对策

( 一)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

我国目前为止仅颁布了《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 两部层次比较高的有关劳动就业, 法律, 其余的关于就业促进的制度、政策、规定多散见于一些政府和部门的规定, 比较少层次也不够高。面对我国就业过程中出现的就业歧视、虚假中介等问题应及时的制定《劳动力市场管理法》, 进一步明确公私职业中介的设立条件, 收费标准, 以及中介行为规范促进职业介绍机构的规范化以充分发挥其在职业介绍中的作用。同时规范企业的招聘行为, 禁止就业歧视, 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职业培训作为提升劳动者技能的重要途径, 针对我国劳动者整体素质较低, 职业培训水平较低应制定《职业培训法》明确国家在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过程中的责任, 明确负责职业培训的行政机关, 并对接受培训的条件、如何组织培训、经费来源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规定, 同时规定企业对本单位员工入职前后职业培训的责任, 进一步提高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

对促进就业的劳动力市场政策、财政政策、保险制度, 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等方面的政策, 在实施一段时间后被证明是切实有效的, 应及时将这些保障就业的政策规范为法律, 保证就业政策的执行更加有效。同时对已经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应加强其实施过程中的监督, 根据大坏境的变化与时俱进的进行解释, 以满足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实情况的需要。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

(二) 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1.完善专门政府就业机构设置

从就业机构的设置来讲最系统且比较完整要属日本, 从中央到地方都形成比较系统的专业就业相关机构, 各自充分履行职能, 积极促进就业。我国没有专门的就业机构, 我国的就业服务提供主要是基于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平台为主, 向辖区群众提供就业服务, 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等基础性服务。政府专门就业机构是一系列就业服务的提供者, 要提供比较全面的就业服, 必须以就业服务机构为平台, 而不是借用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平台。因此我国必须加强政府就业机构的设置, 同时还应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国家和地方财政出资兴办的公共职业服务机构, 如职业介绍所, 就业培训机构等等。

2. 提高信息技术运用水平, 及时披露就业市场信息

在信息技术的使用方面, 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 还处于初级阶段, 这也影响了现代信息技术在促进就业保障政策法规等信息的广泛普及及应用。如我国目前没有覆盖全国的大多数职位的就业职位信息数据库。因此在实务操作中, 信息交流仍靠各地区的信息数据库或者地方性的求职中介机构。不利于劳动力在地域范围和不同产业之间的流动和就业。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 加强地域和产业结构之间劳动力信息和就业信息的交流, 进一步促进就业。

3. 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我国人口众多, 不可能提供比较全面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因此我们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 重点加强对农村向城镇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使其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提高其就业能力缓解城镇不断增大的结业压力。对于广大高校毕业生, 我们可以借鉴德国的指导模式, 即在高中和大学毕业之前加强其就业指导, 使其更好地了解相关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及当前的就业状况, 平衡各种专业人才的供给情况, 从供给上缓解我国当前逐步显现出的结构性失业的问题。这将对解决我国不断显现出的结构性失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加大社会就业困难人群的培训力度, 创新就业对接手段有利于缓解我国广大农村转移劳动力和青年大学生就业压力。

( 三)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实施就业激励

1. 加大财政投入, 全面提高就业水平

美国德国日本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 较高的就业指导职业教育水平、较高创业率的背后都离不开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我国应加大政府在就业方面的财政支出, 进一步完善我国就业服务体系, 提高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 加大对自主创业的资金支持激发劳动者的创业热情。同时积极利用税收, 财政等一列经济手段对创业者给予税收, 信贷等方面的优惠, 减轻其创业过程中经济发面的压力, 提高其创业成功率。

2. 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目前, 我国的职业教育仍然是传统的行政模式, 占主导地位的是学校的职业教育, 与企业的结合不够密切。其造成的结果是: 一方面劳动者就业困难日益突出, 而另一方面是用人单位的“用工荒”现象频频出现。我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一直有重理论、轻实践的特点, 尤其不重视与企业的联系, 造成学生的实践能力不足, 劳动能力普遍缺乏适应性, 根本满足不了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将企业纳入职业教育体系中来, 不仅有利于缓解政府的压力, 而且可以使职业教育具有针对性, 及时反映市场需求, 也能促使自己的员工素质不断提高, 增强企业竞争力。当然, 政府也要在政策的使用及资金的投入上给予支持, 以提高企业进行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3. 鼓励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 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

当前影响劳动者不能就业的原因, 除了客观方面, 也有主观方面的因素, 即就业观念、就业心理及就业意愿与现实不符, 具体表现为对就业期望高, 与现实存在很大的落差。 如尽管我国的西部地区在教育、地质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人才需求量, 但因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自然环境不佳、工作环境艰苦等因素的影响, 大多数的劳动者并不想去。他们的目光仍投向的是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面对这样的一些情况, 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职能, 运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加强宣传, 积极转变广大劳动者尤其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观念, 鼓励他们到广大中西部地区、到基层去就业努力促进就业平衡。同时给予到广大中西部、到基层就业的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贴, 相对较高的就业待遇鼓励他们在工作地安家落户提高就业的稳定性。

摘要:就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本文从我国就业保障制度的现状入手, 着重分析了我国就业保障制度的不足, 并就我国就业保障制度的完善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劳动者,就业保障,对策

参考文献

[1] 姚玲珍.德国社会保障制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1.1.

[2] 牛雄鹰.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10.10.

[3] 王力迁.当代中国就业问题与和谐社会构建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08.

[4] 李迎果.促进国家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理论与实际研究[D].云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12.

残联就业保障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2006年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发展情况

2006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构建“和谐贵阳”的执政理念统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到以创新促发展、以发展促保障、以保障促和谐,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

(一)坚持以务实的作风抓落实,就业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市完成新增就业岗位4.51万个,实现城乡统筹就业7.16万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就业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79万人(“4050”人员4117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2.3万人;完成城乡统筹培训5.04万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培训1.2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6万人(“4050”人员3867人),农村劳动力培训2.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开发公益性岗位2511个,核发小额担保贷款1256人,贷款额达2264.1万元。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减免税收3348.82万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334.89万元。

社会保险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市征缴养老保险费10.9亿元,养老保险扩面7.85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9733.73万元,失业保险扩面3.84万人,征缴医疗保险费6.16亿元,医疗保险扩面9.15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4219.09万元,工伤保险扩面8.4万人,征缴生育保险费2100.44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40.29万人。

(二)围绕重点抓基础,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资本、安国之策。以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主线,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落实措施。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意见,在认真落实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四项补贴、税费减免等帮扶措施的基础上,将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展到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就业方面。小河区扩大失地农民后续扶助试点工作,修改完善了《失地农民后续扶助办法》(试行);乌当区积极推进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为401名失地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清镇市多方协调资金100万元促进农村劳动力培训等等。同时,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入手,编辑出版了《现行就业再就业政策汇编》及《再就业优惠证》申领、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11个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宣传册,开展了“政策进万家活动”,使就业再就业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进一步推进就业援助工作。通过开展“四送两落实”和“两帮一创”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出岗位420个,送培训420人,送政策840人,送温暖140人,继续完善对“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帮助111户“零就业家庭”中的117人实现就业,安置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150人,形成了部门配合、社会联动、共同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三是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城乡统筹就业。通过举办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2006年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招聘洽谈会暨创业项目洽谈推介会”等,全市共有2308家(次)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8万个,吸引12万人进场求职登记。针对不同服务对象还提供个性化服务,先后为市公安局、市公交总公司、星力百货等大型用工单位举办专场招聘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公共职业机构作用,全市劳动力市场采集用工信息6873条,提供就业岗位98701个,进场求职97380人(次),成功推荐12573人。此外,还加强了与省外的沟通联系,组织劳务输出3941名。四

是进一步推进并轨工作,以促进再就业来推动并轨工作的开展,全市滞留再就业服务中心的1.05万人,已全部办理出中心相关手续,形成了并轨工作与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全面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对不具备参保条件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同时,从2006年9月起全面提高了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个中心城区每人每月从170元提高到215元,其他区、县(市)在原来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26%。全市筹集城市低保金9490万元,其中市、区两级财政投入2590万元;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人口7.8万,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0012.7万元,切实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省率先启动以来,全市已将符合条件的42383人纳入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了《贵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促进全市农村居民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累计筹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701.68万元,其中市、区两级财政投入约1300万元。2006年全市共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652.8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农村医疗救助稳步推进,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全面启动。在全面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全市稳步推进特困群众医疗救助配套制度。从2006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全市全面铺开,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补充,在合作医疗基础上,对个人负担500元以上的重大疾病进行救助。截至2006年12月,全市享受农村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有49662人(次),共支出救助金150万元。积极组织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并结合贵阳市相关医疗制度和特困群众的具体实际,制定了《贵阳市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06年全市共救助城市特困群众17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0万元。社会救助工作扎实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按照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要求得到了较好落实。继续发挥好“爱心超市”的社会捐赠平台作用,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区县市建立“爱心超市”。同时,教育、住房、医疗、司法等救助制度建设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各级政府救助资金预算逐年增加,促进了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

(四)围绕难点抓扩面,加大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力度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现代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贵阳市从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入手,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社会保险重扩面。结合国务院38号文,明确了“五险”扩面征缴具体实施方案,养老保险扩面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医疗保险以困难企业和中央、省属在筑优势企业为重点,失业保险以非公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为重点,工伤保险以煤矿、非煤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为重点,生育保险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重点。二是坚持多管齐下重服务。通过调整社保业务大厅窗口布局,推行“五险”一条龙服务收费,启动工商银行办理代扣社会保险费业务,邮寄参保人员缴费清单,实现了银劳互联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的集中整合。为做好新的社会保险政策启动准备工作,拟定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程序需求。三是坚持围绕中心解难点。以创新的思维,解决弱势群体参保问题。将个体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和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办法纳入医保。云岩区将环保人员、居委会委员纳入参保;南明区落实了居委会委员参保问题。全面启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建立农民工参保模式的互换机制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机制,出台《关于贵阳市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实现了农民工医保政策与城镇职工医保政策的相互衔接,云岩区按照城镇职工参保方式为在辖区内就业的2000余名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制定了《关于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调动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积极性,并有效解决了政策出台前已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遗留问题。

(五)抓好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构建“和谐贵阳”的执政理念,继续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重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一是以启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以非公有制企业、重组改制国有企业和建筑等行业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

合同,切实提高劳动合同鉴证率。继续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促进三方协商机制建设,逐步实现向基层延伸。同时,认真做好关闭破产、改制重组企业和经济性裁员、下岗职工出中心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以全面贯彻《信访条例》为重点,充分发挥劳动保障信访举报中心的协调作用,对投诉举报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做到快立、快查、快处、快结。通过建立专兼职监察员互补,市、区(市、县)、乡镇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结合劳动用工年审,坚持不定期开展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职介为重点的专项监察和严肃查处在签订劳动合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年督促用人单位签(续)订劳动合同2.21万人,督促扩面参保9292人,新增社会保险费1200万元,为劳动者依法清理拖欠工资、押金155万余元。三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7.2%,案件回访率达10%。四是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测算发布工作。

二、2007年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展望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重点,抓好促进就业再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全年力争实现城乡统筹就业6.6万人,统筹城乡培训4.4万人。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扩面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扩面2万人,失业保险扩面2万人,工伤保险扩面2万人,生育保险扩面1万人,开展养老、失业保险纳入市级统筹试点。

(一)继续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充分发挥创业市场作用,以“四送两落实”活动和实施“零就业家庭”创业计划为载体,开好全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现场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金扶持等,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全市新增就业岗位4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不断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深化六项改革

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敦促职工安置方案和资金落实到位;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改革,力争建立市级层面的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和表彰奖励机制;深化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改革,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稳步推进养老、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深化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适时启动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同时抓好农民工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困难企业、老集体企业和城镇居民、参保职工家属、大中专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启动三县一市企业医疗保险和公务员生育保险;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

(三)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努力完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重点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救助制度。一是进一步强化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切实形成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制定出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渐退制度,探索寻求切实可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实办法。三是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救助,做好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衔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城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范救助程序,加快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努力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带来的益处。四是加强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支持,逐步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五是加快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步伐,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组织机构的建设。六是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确保供养资金落实。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特困救助、临时救济、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四)提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实施五项建设

一是完善行政村就业服务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城镇社区就业服务。加快就业服务网络系统建设,逐步向乡镇、社区延伸,实现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动态管理。二是全面推进“金保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实现10个区(县、市)基础数据集中管理和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险业务联动,做好决策支持系统、基

金监管系统启动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升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深化劳动争议仲裁庭标准化建设,开展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试点工作,逐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适应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四是抓好《贵阳市家政保姆培训中心项目》建设,逐步扩大贵阳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培训项目。五是加大企业离退休人员退管站建设力度,力争上半年建成覆盖全市范围内有离退休人员居住的乡镇、街道企业离退休人员退管站,抓好协管员队伍建设,完善考核激励、定期督查、信息反馈制度。

(五)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监管,完善机制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协调配合,加快企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步伐;二是进一步完善解决困难企业和困难群体参保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之间的协议制约机制、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初审复审分离制度和借助新闻媒体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暗访制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有效控制不合理费用的产生;四是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颁证率的招投标工作机制;五是进一步完善就业和再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健全内控制度,强化稽核、稽查、拨付程序和办法,指导各区(县、市)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的监督协调作用;六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机制和网上案件调处机制,在全市推行建筑领域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六)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残联就业保障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摘要:为探讨农民工就业与市民化促进问题,通过分析农民工就业现状、农民工就业与市民化之间的关系,认为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平等的就业制度、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公共投入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促进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加速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关键词:农民工;就业;市民化

一、农民工就业现状分析

1、农民工就业行业

大多数农民工对于就业的工作性质、场所、职业没有什么挑剔,农民工来到城市打工主要是为了挣钱。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只有工作选人,不可能人选工作。尤其是对没有任何关系网络、自身综合素质又不高的农民工,缺少必要的社会资本帮助其进入到较好的行业就业。因此,目前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主要是在第二、第三产业。从本课题组在浙江地区调查结果看,第一和第二产业所占比例分别为37%和53%。其中电子机械制造业占20.2%,建筑业占163%,服务业占14%,纺织服装业占11.7%,饮食业占9.3%,商业占8.8%,交通运输业占5.3%,环境卫生业占3.6%,其他占10.6%。由此可见,农民工就业的行业是比较多的,他们广泛分布于城市的各个行业中,分布的就业领域相当宽广。在农民工广泛渗透到众多行业、部门的同时。农民工的分布又呈现某些集中的趋势,如果将饮食行业归为服务业,那么,仅服务业、建筑业和制造业就集中了60.9%的农民工。这大概与全国农民工的分布差不多,基本反映了农民工就业的集中趋势。这一情况是与这些行业的性质、对劳动者的数量质量要求和农民工自身情况相吻合的。

2、农民工就业类型

由于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又缺乏就业所必须的专业技能等劳动资本和社会关系网络等社会资本,农民工在城市所做的工作层次很低,大多是城市居民不愿意干的工作。从调查数据来看,农民工的就业岗位以操作工作为主,也就是生产劳动现场具体实施的劳动者,占到了45.3%。其次是其他一些可能农民工认为自己难以界定的岗位,诸如各种临时工、不固定的工作等,占到了38%,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民工工作的不稳定和一系列制度难以覆盖的情况比较严重。操作工、临时工这样的工作岗位在生产系列中是低层次的。以体力劳动为主。农民工中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和办事人员的比例比较低,三者加起来只占14.8%,企业主、高级管理人员的比例就更低了。由于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制度使得农民工只能进城找那些工作稳定性差、工资水平低、劳动强度大、社会保障缺失、晋升机会渺茫等市民看不上眼的边缘性职业岗位。农民工的这种工作层次的低下,也决定了农民工在城市社会地位的低下。

3、农民工就业渠道

非正规就业是农民工进城就业的主渠道。非正规就业是指没有取得正式的就业身份、地位很不稳定的就业,传统上被称为“临时工”。据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课题组2005年3月对武汉市进城农民工的问卷调查表明,有86,02%的人是以熟人介绍或者是自我雇佣的方式进入城市打工,而不是通过正规的劳动力市场。有调查显示,有17.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政府组织,7.0%的农民工在找工作过程中使用过职业介绍机构,75.6%的农民工在找工作过程中没有使用过政府组织和职业介绍机构,85.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过程中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82.3%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依靠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只有4.2%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和政府组织,5.8%的农民工则是将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作为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这说明农民工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很低,非正规就业渠道居于主导地位,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亟待改善。

4、农民工就业困境

农民工来到强势的城市社会,要生存和发展首先必须解决就业问题。而由于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缺失,在找工作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这样那样的困难。现今城市社会已相当开放,对农民工进城打工是欢迎的。城市社会也确实需要农民工来参与,很多工作需要农民工的介入。因为户口缘故找不到工作的比例很小。尽管事实上农民工的身份、户口属性仍然对农民工就业起很大作用。但是,实际上户籍制度改革的真正困难并不在于户籍制度本身,难点在于与其相联系的就业、社会保障和种种福利等其他制度的改革。因此,户口性质已不再是影响农民工就业的关键因素。据课题组调查,农民工认为在城市就业的最大困难是缺乏技术,占41.1%,其次是没有学历,占25.4%,其实,农民工找工作的最大障碍也就是缺乏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另外,由于农民工找到工作最有帮助的信息渠道与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基本一致,这样,缺乏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帮助和政府与职业介绍机构的依靠,仍有部分农民工认为找工作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没有就业信息和无人帮助。

5、农民工就业歧视

农民工在城市遭受到的就业歧视是双重的,既有社会方面的歧视,也有制度方面的歧视。其表现,一是就业机会的歧视,它是指进城农民工非因能力因素而导致平等就业机会受到损害。目前,城乡劳动力市场基本上还是处于分割状态,虽然在部门与部门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积极推进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但是城乡劳动力市场并没有实现完全统一。由于二元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制度使得农民工无法取得与城市劳动者同等的劳动资格。另外。由于就业信息和职业的不稳定。农民工对工作的寻找是一个反复的过程。同时,农民工虽然进城就业,但其根在农村、户籍关系在农村,特别是农民工在城市没有任何保障,遇到风险时不得不回到农村寻找家庭的依托。使得农民工在城市和农村之间不断循环流动。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对外来人口管理需要农民工办理各种证件,导致农民工的货币支出增加。所有这些,导致农民工的就业成本增加。二是就业待遇歧视,它是指农民工非因能力因素而被迫接受低工资或同工不同酬的待遇。在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背景下,农民工遭受的就业待遇歧视突出表现在工资待遇歧视。许多企业以牺牲农民工利益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谋取了高额利润,导致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长期徘徊不前。三是就业保障歧视。它是指农民工非因能力因素而在城市不能与城市职工一样享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职业技能培训、休息休养权,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较差等。

二、农民工就业与农民工市民化的关系

1、就业是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核心内容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包括农民工的农村退出、城市进入及城市融合三个环节。农民工从农村退出,需要割断农民工同土地的“脐带”关系,包括耕地流转机制和农地

征用机制的改革。但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不完善的情况下,土地的生产能力和保障能力。使得土地成为农民工最后的生存保障。而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必须加快农用土地集约化和农业现代化。耕地流转和农地征用机制创新势在必行,这就涉及到如何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就业问题。农民工城市进入包括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就业市场的形成、城乡平等就业制度的创新与变革、农民工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投资与积累等,这也涉及到农民工在城市能否实现相对稳定就业问题;而农民工城市融合则包括农民工生存保障的社会化、农民工生存环境的市民化,这还是需要解决好农民工进城就业问题。总之,在这三个环节中,就业问题是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核心内容。只有就业相对稳定,才能为打开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三个环节打下基础和创造必要的条件。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才能推进。对于大部分农民工,就业风险是他们进入城市的最大顾虑。现今需要解决的更为现实的问题,就是如何促使他们就业,为他们进城提供就业保障,让他们的收入能够维持自己及全家在城市中低水平的生活费用。

2、就业制度是制约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关键制度

如果说城市中的高收入是促使农民工离开家乡进入城市的重要诱因,那么在城市中比较稳定的就业,是进城农民工能够在城市中长期生存并且最终“沉淀”下来的关键因素。尽管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对农民工市民化还有重要影响,但如果农民工能在城市正常就业,不受就业歧视,那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就会弱化,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投资与积累就不会成为空谈,其市民化的需求和能力就会增加。土地制度对农民工市民化也有很大的影响,但也不是制约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所在,农民工退出农村难,难在农民工把土地作为最后的就业保障,不愿割断同土地的“脐带”,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农民工担心进入城市后能否解决就业问题。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民工城市融入的重要内容,而这又与正规就业密切相关:一是就业保障是对农民工的最直接最有效的保障:二是就业问题解决就为最终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创造了条件。农民工子女教育也存在诸多问题,但农民工如果在城市具有平等获得就业和劳动权益的机会,能有一份较稳定的工作,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收入相对稳定,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也就有了基础,农民工就会增强彻底离开农村、勇于进入城市、大胆融入城市的信心。

3、二元的就业制度阻碍农民工市民化

由于非正规就业是农民工进城就业的主渠道,它阻碍农民工进城。非正规就业表现为:一是求职手段低。农民工求职基本上是利用初始的社会网络;二是职业选择面窄。农民工大多从事城市居民不愿从事的职业;三是工资待遇差。农民工普遍存在超时工作、超强劳动,而工资却很低,又没有福利待遇;四是农民工讨薪难。农民工大部分没有和企业签订合同,没有加入工会,更没有自己的农民工组织,工资被有意拖欠则讨薪成本昂贵。这些都意味着农民工从事的是不受保护的边缘职业和底层职业,具有暂时性和流动性,失业风险较大。它说明二元就业制度使农民工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很低,非正规就业途径居于主导地位,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亟待改善。另外,歧视性就业环境不利于农民工进城。歧视性就业表现为:一是就业机会歧视。使农民工非因能力因素而导致平等就业机会受到损害,就业成本增加;二是就业待遇歧视。使农民工非因能力因素而被迫接受低工资或同工不同酬待遇,导致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长期徘徊不前;三是就业保障歧视,使农民工非因能力因素而在城市不能与城市职工一样享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职业技能培训、休息休养权,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较差等。这些就业歧视。也说明二元就业制度阻碍农民工进入城市。

4、分割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制约农民工市民化

一是两种劳动力市场制约农民工进城。一种是内部劳动力市场,具有首属劳动力市场的性质,工资高、工作条件好、就业稳定、职业有保障、权利平等,管理上有适当的程序和规则,有较多的晋升机会,工资由职位本身决定。另一种是外部劳动力市场,农民工就业就属于这种,即同内部劳动力市场相对应,具有次属劳动力市场的性质,工作条件差、就业变化大、要求苛刻、随意给予处分以及晋升机会较小,工资由劳动力供求决定。为实现企业或内部市场劳动力的集体利益,共同对外部市场劳动力形成的利润进行瓜分。如采用低工资、无福利待遇、临时工的方式进行雇佣,阻碍农民工的城市进入。二是供过于求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民工沦为进城弱者。从劳动权看,虽然规定用工单位必须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劳动力供过于求以及大部分农民工缺少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意识。占有工资和劳务条件谈判主动权的需求方厂商使供给方农民工处于弱势,导致很多农民工不签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公平,对雇主有利,而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护。三是信息不对称的劳动力市场阻碍农民工进城。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中的常态,由于种种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人们无法准确和完全地获取市场信息,这种状态影响着人们的行为选择。这一情况在农民工就业市场中体现的十分明显,农民工的主客观实际情况,决定了这一不对称的天平倾斜的角度更大,对其进入城市造成较大的障碍。

三、促进农民工就业与市民化的制度创新

1、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平等的就业制度

按照城乡统一平等就业原则,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户口限制,剥离附在户籍上的福利政策,解除农民工身上的枷锁。降低农民工进城就业的门槛。取消对农民工就业的行政审批、职业工种限制以及专为农民工设置的各种办证和收费,彻底消除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性政策。清理各种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使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抓好农民工就业的各种服务,将城乡劳动力就业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施中来。在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安排上一视同仁。将农民工进城就业纳入到流出地、流入地的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向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等基本服务。积极培育民间就业中介服务组织,发展培训与职业介绍一体化组织,为农民工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

整顿和完善政府的就业组织和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尽可能使其成为农民工就业的主渠道,保证农民工就业的正规渠道的廉洁高效。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普遍向农民工开放,在就业人数10万人以上的城市应建立供求直接见面的零工交易场所,让符合规定的公私中介组织进入公共市场场所,进行“一站式”服务。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以公益广告形式公告合法中介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方便农民工求职就业;利用春节过后农民工集中求职期间,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为农民工集中提供综合性服

务工作,并会同劳动、公安、工商、人事等部门联合工作,形成常规制度。

2、建立和完善规范有序一体化的劳动力就业市场

规范有序一体化的劳动力就业市场。承认一切劳动者的平等就业选择权,天然地反对身份界限,就是要保证城乡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就业市场的机会均等。在健全和完善农民工就业市场时。各地政府部门应致力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培育劳动力市场,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提倡劳资双方充分协商,推行劳动合同制,为建立合理的劳动关系、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农民工权益打下基础。改变合同签订率低。或迫使农民工接受对其明显不利的劳动合同的状况,不能将不实行合同制的非正规用工企业范围划得过大。降低或取消劳动合同公证收费。加大合同监管力度,完善在处理劳动争议中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具体规定。认真贯彻落实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就业促进法》,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维护农民工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确保农民工在就业岗位面前平等竞争。坚决拆除就业市场中内部劳动力市场和外部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各种“樊篱”。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减少农民工进入城市的阻力和成本,在体制和机制上保障农民工拥有进入规范有序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权利和机会。

不断提高劳动力市场的信息化水平。发达地区和城市加强对企业劳动力需求和农民工就业状况的信息收集,城市公共职业介绍网络与大型劳动力就业市场结合。实行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和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欠发达地区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力资源、技能培训及就业状况的信息收集。区域信息沟通,增强劳动力市场宏观预测、综合分析能力。建议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收集各地劳动力供求信息,每个季度或半年发布一次劳动力供求报告。为农民工就业、企业用工和教育培训提供引导。

3、建立和完善公共投入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提高农民工就业适应能力。就业适应能力是指个人从事具有市场和社会价值工作的能力,它不仅包括个人受教育水平、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也包括个人接受和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积极抓住未来就业机会的能力。虽然受教育水平、就业技能的培训不能直接提供现实的就业岗位,却创造着再就业的条件和机会。不能否认,农民工由于受教育水平和技术水平低是造成进入城市就业能力不足的一个主要原因,以至无法进入正规就业市场。因此,应从提高就业能力人手,建立农民工就业综合服务基地,加大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就业谈判的筹码,减少就业盲目性,使之成为劳动力市场中具有竞争能力的人力资本。

切实搞好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培训资源整合、政府主导、官民并举、多部门配合与远程培训结合的培训体系。一要切实加强政府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领导。制定加强农民工培训计划,积极做好农民工培训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关心农民工培训、善待农民工的舆论氛围。二要建立多元化的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建立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以及社会力量捐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政府要加大培训投入和扶贫资金用于培训的比例,并建立培训补贴制度,中央和各级财政从财政支出中安排专款经费扶持农民工培训工作:用人单位应根据农民工比例以高于职工平均培训经费的标准从职工培训经费中安排。对于特困农民工的转岗培训可实行“职业技能扶贫工程”,政府提供一定数量的补助金或贷款担保来调动一部分贫困农民工或不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三要实行按市场需求招标培训,公私培训机构平等竞争,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各职能部门开展的农民工培训项目与市场培训机构有机衔接的机制。加强对各种培训资源的整合和协调。四要建立企业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制度。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有计划地进行在岗职业培训,使职工达到国家的职业技能标准。五要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参加培训项目的农民工经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六要根据就业信息服务系统提供的用工信息和市场需要,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和培训方向,加强职业技术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实现订单职业技术培训服务,将培训和就业输送结合,提高培训后的就业能力。

责任编辑 刘凤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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