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申请书范文

2023-07-02

质保金申请书范文第1篇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手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手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鉴于甲乙双方将长期合作的事实,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交付甲方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如装修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并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将损失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当损失金额超过保证金时,乙方应向甲方补足差额,在甲方的损失得到完全赔偿后的3日内,乙方应补足保证金。

2、乙方将保证金交付甲方后,甲乙双方再次合作,就装修工程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将不再约定尾款条款。

3、保证金的归还(不计利息)期限为双方合作结束(不会出现再次发生合作的可能)一年之后,合作结束的具体时间需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4、如遇产品价格大幅变动等原因,产品质量保证金需要上调的,双方另行约定。

5、一方如果违反此协议,将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保证金数额的。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质保金申请书范文第2篇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工程质保金的提取及返还则是合同双方的约定事项。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质保金的,建设单位无权提取质保金。

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由此可见,工程质保金既形成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有效约束,也形成开发商应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有力保障,因此,对于开发商来讲,工程质保金至关重要。

工程质保金不能想当然地与工程的保修期直接联系起来,要形成其有效的屏障作用,就必须由合同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作出明确约定,下列要素在约定时不缺少:第一,工程质保金的总额。一般来说,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来由建设单位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

第二,工程质保金的返还时间。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二年)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

第三,工程质保金如何直接扣减维修费用。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应在出现质量问题的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施工企业前来维修处理,施工企业逾期不处理的,建设单位可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就可以直接扣除。因此,作为开发商来讲,一定要注意提前通知的环节,否则,所支出的费用很难在质保金中扣除。

质保金申请书范文第3篇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手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手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鉴于甲乙双方将长期合作的事实,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交付甲方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如装修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并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将损失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当损失金额超过保证金时,乙方应向甲方补足差额,在甲方的损失得到完全赔偿后的3日内,乙方应补足保证金。

2、乙方将保证金交付甲方后,甲乙双方再次合作,就装修工程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将不再约定尾款条款。

3、保证金的归还(不计利息)期限为双方合作结束(不会出现再次发生合作的可能)一年之后,合作结束的具体时间需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4、如遇产品价格大幅变动等原因,产品质量保证金需要上调的,双方另行约定。

5、一方如果违反此协议,将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保证金数额的。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质保金申请书范文第4篇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工程质保金的提取及返还则是合同双方的约定事项。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质保金的,建设单位无权提取质保金。

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由此可见,工程质保金既形成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有效约束,也形成开发商应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有力保障,因此,对于开发商来讲,工程质保金至关重要。

工程质保金不能想当然地与工程的保修期直接联系起来,要形成其有效的屏障作用,就必须由合同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作出明确约定,下列要素在约定时不缺少:第一,工程质保金的总额。一般来说,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来由建设单位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

第二,工程质保金的返还时间。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二年)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

第三,工程质保金如何直接扣减维修费用。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应在出现质量问题的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施工企业前来维修处理,施工企业逾期不处理的,建设单位可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就可以直接扣除。因此,作为开发商来讲,一定要注意提前通知的环节,否则,所支出的费用很难在质保金中扣除。

质保金申请书范文第5篇

德国阳光电池用户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对德国阳光蓄电池的信任、购买和使用。德国阳光蓄电池内在的质量及优质的服务是对用户的最大的负责。优质的售后服务是北京诚合益达科贸有限公司的服务宗旨。

质保—质量的保证

用户在德国阳光蓄电池的使用过程中,做到了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使用、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发生(如蓄电池电压过高过低、容量非正常降低,漏液等)凡属蓄电池内在质量问题。本公司承诺对蓄电池提供质保期内的免费更换、质保期后的有偿更换。购买使用德国阳光蓄电池,必须由分销商或用户提供蓄电池型号、数量、蓄电池批号,这样您可以得到北京诚合益达科贸有限公司最快速、最优质的服务。

质保期

德国阳光蓄电池质保期一般为一年,延长质保期由分销商或用户在供货合同中于本公司确认。质保期从经办人签收之日起。任何更换电池都与其它质保蓄电池一起享有剩余的质保期限,不单独享有新的质保期限。本公司不承担因蓄电池出现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其他损失。

质保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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