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窗口工作计划范文

2023-08-26

帮扶窗口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全省人社体系2011——2013年度优质服务窗口

近日,在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大会上,对全系统优质服务窗口进行表彰,我局社会保障中心被评为2011—2013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全市县级单位仅两家(另一家为大名县劳动就业服务大厅)。

近年来,县人社局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效能提升年”、“争创一流窗口,争当服务标兵”等活动为契机,在硬件建设方面,对原有服务大厅格局进行调整,增加6个业务受理服务窗口,100平方米认证大厅投入使用,统一制作上岗证、工作牌、效能监督台等设施,进一步方便前来办事群众。在提升“软件”水平上,将人员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开展职业技能和日常礼节培训,并在公休日内安排人员值班,及时受理或办结有关事项,减少办事人员往返的奔波。

去年,全县企业养老保险覆盖36398人,征缴企业养老费14560万元,发放企业养老金228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覆盖5835人,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费3390.91万元;失业保险覆盖27311人,征缴失业保险费619万元;工伤保险覆盖28907人,征缴工伤保险费295万元。社保各项业务工作都走在

帮扶窗口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XX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坚持以办事群众至上、优质服务为理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全面地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地创新方法、简化程序、缩短工作流程、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始终围绕着办事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建设廉洁高效、务实、便民的窗口。现将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二O一四年的窗口工作小结如下;

一、 积极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我窗口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参加了中心举办的为期半年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此项实践活动中,我们窗口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针对存在的“四风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找准症结、分析产生的根源,对症下药,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切实改进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冕。只要时刻都有紧迫感、压力感,才能提高工作水平,个体素质也得到了提高。通过了半年的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激发窗口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窗口工作人员在作风建设上有很大的有改观,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在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若练内功加大学习力度

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窗口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是我们窗口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我们的窗口工作人员在不断地调整,文化水平不尽一致,业务水平不尽相同,熟悉业务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度也不相同,学习业务成了窗口人员的当务之急,相互之间耐心细致地学习每一项业务,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文件的学习,只有练好内功,才能适应窗口工作的需要,一年来,通过学习,窗口工作人员都能适应业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自主完成窗口工作。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窗口工作人员的纪律认识;通过学习,使工作人员更加注重在优质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遵章守纪、在提速提效上下功夫;通过学习,使窗口工作人员认识到窗口工作的责任性认识;通过学习,为在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感到自豪,能自觉地全心全意地为创建窗口良好形象献计出力,为政务服务中心争创文明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自己的努力。窗口通过加强窗口的日常管理,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以练“四功”(即手功、坐功、说功、笑功),强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大练兵活动,窗口服务水平得到了大大提升,办件速度加快了,顾客满意度提高了,好评声增多了。

三、全面清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市政府X政办[2014]xx号文件要求,对我局的行政

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认真的清理,并通过了市法制办、市编办、市人社局的联合验收。通过清理,经过“流程再造”和前置要件的清理,做到应进必进。我局现有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项目由原来的7个项目,调整为2项,即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和乙类危险化学品不存储经营,审批时限由20天缩短到12天;新增非药品类第三类易制毒经营备案1项,审批时限由20天缩短到18天,现有审批事项合计为3项。

近期国务院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涉及我局的有2个项目改前置为后置,我们窗口也积极地做好准备工作,熟悉相关政策,为审批制度改革提供准确的政策咨询服务。

四、政策程序公开实行阳光审批

对县级安监局的现有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和便民服务项目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行政审批项目2项和行政服务项目1项目。已全部进入中心窗口管理。按照中心要求,我们对此3个行政事项都制作了服务指南,并对其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权限、办理程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经办人、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十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在审批过程中,以“服务指南”为先导,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耐心、细致的解答群众在审批程序上遇到的问题,高质量的完成每一项审批业务。

五、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统一发放所有申请表格、统一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窗口严格按照局领导和市行政服务中心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项目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六、窗口业务受理情况

2014年,截止十二月六日,安监局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252件,全部按时办结,提前办结达85%以上。其中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首次颁发、延期换证许可241项;办理乙种无易制爆不存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12家,全年无行政投诉、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群众满意率较好。

接受咨询烟花爆竹许可咨询80多人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咨询18人次,其他咨询520多人次。

今年的窗口工作中或多或少地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在明年的工作中不断地加以改进,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心的请销假制度,继续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自身业务知识学习,自觉地增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牢固地树立群众观念,在受理上更仔细一点,在服务上更周到一点,在态度上更热情一点,在效率上再提高一点,以高昂的斗志扎实做好明年的每一项工作,努力争创模范岗位。

帮扶窗口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全方位的自查,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顿。现将本阶段自查的工作措施及情况归纳整理如下:

首先,高度重视规范化服务认识,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8月18日,我所迅速召开了全体收费事务会,传达了《关于做好2009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操作标准,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规范收费纪律,做到“三个服务”和“五个统一”。同时,坚持提高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带头作用,坚持开展班组文明服务学习,使员工正确认识文明服务在工作中的重要性,在思想上、行动上爱岗敬业,做好生力军。在员工中树立起立足本职、积极带头、勇于奉献的精神。

其次,在规范化服务标准的具体学习措施上下功夫。每星期利用

二、五学习的时间,认真组织全所员工学习了《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考核细则》,全体员工对此都高度重视,利用

二、五学习时间逐章逐条的学习,大家认真聆听考核细则,并展开了热烈讨论,针对规范的贯彻执行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为使这次活动不仅仅成为一次从上到下的达标,而是真正激发员工的热情,提高员工的认识,我们力求使规范的精神切实落实到每个员工的思想中、工作上。同时,组织员工站在车主的角度上审视自身服务上的不足,开展自查自纠的讨论,从而使员工们认识到服务质量和车主的满意度是企业成功的决定要素,从而以高度的热情和自觉性投入到工作中去。最后,我们加强了对员工日常操作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在着装及文明用语方面的检查,并加强了在达标活动中先进个人的表扬,通过上述措施使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提高服务水平的自觉性。

第三,加强对硬件即服务设施环境的维护工作。我所对收费岗亭、广场环境及设施进行了检查和维护,与相关部门联系,将灯、电、线等设施调备正常,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对内部岗亭卫生,加强值日制度的检查,确保桌面、内部物品摆放符合规定,做到窗明几净。此外,我们还多次组织全所员工对收费岗亭的环境进行了彻底的清理,保证不遗漏任何角落,为车主和员工营造一个整洁干净的收费场所。

最后,认真开展对规范化服务的反馈调查。调查车主对我所文明服务的满意程度,并征求相应的意见建议,进行车主服务满意度的问卷调查。

帮扶窗口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生产调度室“文明窗口”创建方案

xx煤矿生产调度室

生产调度室“文明窗口”创建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员工素质和加强文明生产,结合矿上“三基”建设年和“创一流”工作要求,深化精神文明“十创建”工作,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目标。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到日常化、常态化和制度化,以此推动全矿各项工作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根据文明窗口创建活动要求,结合我科室实际,对我科室文明窗口创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缆,以开展“三基”建设年、创一流活动、“对标”管理为抓手,以“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安全生产、文明调度”为中心,积极推行科学管理、文明调度,注重职工队伍素质提升,积极开展“文明”窗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塑造“文明”科室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和有力推动“文明窗口”创建工作,特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对文明窗口创建工作进行协调、检查、考核和落实。

组 长:xxxx 组 员:xxx xxx xxx

三、 创建目标 1.创建“文明”窗口 2.打造“文明”科室

3.为全矿井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创建内容

(一)强化班组建设 1.推行科务公开,实行公平、公正、透明、文明的办事程序,坚持“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安全生产、文明调度”的理念。

2.开展班组考核,努力完成矿、队月度作业计划,科室质量标准化月考核分数达到95分以上。

3.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周三学习制度,职工建立学习笔记,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以学习推动工作。

(二)开展砚北煤矿井下文明卫生分区域管理考核。 为切实加强我矿井下文明卫生管理,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矿井形象,根据井下文明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及原则使井下文明卫生责任区 “谁使用、谁负责”。每月份开始每月进行一次井下文明卫生管理评比活动。各责任区域管理责任人为本单位队长、支部书记,当班文明卫生负责人为当班跟班队长。月度考核以单位和队长、支部书记为考核对象,日常抽查及考核以单位及当班跟班队长为考核对象。要求全矿管理干部及各生产科室人员对井下文明卫生齐抓共管,可随时抽查、检查各区域内的文明卫生,对检查出的问题由生产调度室通报处理,并按制度对相关单位累计扣分。月底由生产调度室对各区队文明卫生管理考核分数统一汇总并进行考核评比,奖励前两名和处罚最后两名,均按照在册人数乘以

2、1分对单位进行奖罚,按照500、300元对队长、支部书记进行奖罚。所有处罚通报与月度考核评比结果由考核办、人力资源科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三)开展南风井快速行人通道卫生管理及考核 为加强职工文明行为规范,抓好南风井快速行人通道卫生管理,共同打造整洁、明亮、舒心的通行环境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五、创建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科室作风建设,建设高产、高效具有战斗力的员工队伍,在广大员工当中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明确创建目标,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按照精神文明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积极组织实施。按照创建方案,突出创建重点,确保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同时要根据创建内容和考核标准,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扎扎实实把创建工作做细、做透。 3.健全创新机制。以巩固“文明”科室称号,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为目标。实施同创共建,不断丰富文明窗口建工作的内涵,有效的激发创新动力,促进创建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帮扶窗口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第一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相对人)到各级机关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首次依照职责接待行政相对人的各级机关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各级机关应当根据业务职能确定责任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及处理结果情况登记制,建立登记台账,对重要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结果等进行登记。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并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办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以及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四条 各级机关直接服务于社会的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以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五条 根据单位授权,首问责任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场受理。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向行政相对人说明理由。对于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给予指导帮助。对把握不准的,或特别重大以及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本部门其他处、科、室的,应将相关的电话告知来电人,尽可能地为来电人提供帮助。

二、限时办结制

第一条 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级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

第二条 限时办结范围包含:各类审批特别是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和备案事项;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生产安全、救灾赈济、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第三条 各级机关对各类审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各级机关要分类确定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告。能够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应当及时办理。

第四条 各级机关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涉及重大事项需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予以上报;对下级机关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作出明确答复。

第五条 各级机关应当编制本部门《项目办理流程时限表》明确办理事项名称类别、办理机构、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实施主体、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岗位责任人、申请书示范文本、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监督部门电话,并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在服务窗口、办公场所或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必须实行并联办理,由主办单位编制《项目并联办理流程时限表》,协办单位予以配合,明确规定该事项办理流程和各部门办结的时限,主办单位对并联办理事项的限时办结情况负总责。各级机关受理的事项需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其承诺办结的时限应当包括本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时限。

第七条 限时办结的时限以日计算。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符合条件的,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申请的次日起计算。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其办理时限从行政相对人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各级机关收到行政相对人的有关材料后,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第八条 申请事项不需要进行审批或者确认登记的,或者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行政相对人,出具书面凭证。送达书面凭证之日即为办结或者答复的日期。

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各级机关应在时限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行政相对人原因和理由,并同时告知办理时限。若因行政相对人自身原因和责任,不按行政机关告知的流程表规定的时间到机关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其申请办理的事项应视为受理部门已按时办结。

第十条 办理的事项依法需要经过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的时限内。各级机关应当将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 第十一条 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要实行AB岗制,做到相互补位,或实行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 服务承诺制是指各单位履行面向社会和公众服务职责的各科(室)及下属职能单位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高效便民。

第三条 服务承诺的范围: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和服务标准。

第四条 服务承诺的方式:公开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形式灵活多样,特别是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 服务承诺的内容: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致力于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1)服务规范承诺: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热情周到,努力做到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2)服务效率承诺:办件准确、快捷,确保所有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力求提前办结;办结事项及时告知服务对象;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或按时办结的,应提前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

第六条 服务承诺的要求:

(1)即时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拟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当场办理。

(2)全程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拟办事项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保证服务收到实效。

(3)规范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依法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不得越权办理或乱作为,不得损害服务对象利益。

(4) 高效服务:工作人员要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 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力争为服务对象多办实事。

(5)廉洁服务: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廉洁办公,不滥用职权牟取私利,严防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

四、责任追究制

第一条 责任追究制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二条 各级政府行政投诉中心负责投诉、检举、控告的受理、查办、转办、交办等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效能投诉处理工作由部门监察机构负责,没有监察机构的,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授权的赋有行政效能监察职责的机构负责。

第三条 行政相对人对本县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以及其它有损行政效能的行政行为进行投诉,可以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诉。

第四条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的,应当追究该机关及其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予以告诫。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责任人失职责任,并对分管负责人予以告诫。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除予以通报批评外,追究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失职责任,对主要负责人调离领导岗位或建议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1)擅自设立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仍在执行已取消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

(2)应当场办理而故意不当场办理,对重大或者紧急事项,不及时协调解决的;

(3)未按政务公开要求,向社会公众或申办对象公开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承办科室和承办人的;

(4)对行政相对人办理事项故意推诿刁难或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的;

(5)应当请示报告领导而不报告或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6)对办理事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或者不给行政相对人出具书面凭证的;

(7)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能准确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致使行政相对人因材料不合格而多次申报得;应当给予行政相对人补办手续而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补办;

(8)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的; (9)在审批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接受行政相对人礼金、礼物,或参加由行政相对人支付费用的休闲娱乐活动的;

(10)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情形的。

第六条 对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处理。

第七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机关和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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