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范文

2023-06-23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黄平安医创领办〔2016〕1号

关于印发《2016年黄石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城区各医疗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促进平安黄石建设,特制定《2016年黄石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请各县(市)区、各单位根据本要点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2016年黄石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特制定2016年全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

一、主要工作目标

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中心,以各级平安医院创建协调组织为平台,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努力达到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医疗机构秩序明显好转、涉医违法犯罪事件明显减少、医患关系更加和谐的目标,使我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二)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和过度医疗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快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2016年底,全市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参保率达到100%。

(四)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调解依法、规范、有效进行。

(五)依法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医疗机构秩序。

(六)加强医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消除各种不平安隐患。

(七)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加强警医联动机制建设。

二、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坚持顸防为主,改善医疗服务,确保质量安全。 1.改善群众就医感受。继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围绕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最强烈、反应最突出的问题,深化改革,改善服务。深入推进优质护理,创新和完善便民惠民服务,改善患者看病就医体验。大力开展预约诊疗等服务,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考核评价力度;积极总结和宣传各地的有效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卫生计生部门)

2.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督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沟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开展过度医疗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公示主要监铡指标,使过度医疗行为基本得到控制。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卫生计生部门)

3.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及配套文件,抵制红包和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行业不正之风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深入实施《医师 3 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医师定期考核的指标体系,突出医师的服务态度、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考核评价。(卫生计生部门)

4.严格医疗广告监管。卫生计生、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加大对违法医疗广告查处工作力度,净化医疗广告市场。加强日常监测监管与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相结合,进一步规范传统媒体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积极推进互联网广告监测体系建设与应用,突出重点门户网站和医疗行业网站,应用现代化网络技术,探索开展互联网医疗广告监测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广告审核标准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群众辨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意识和能力。(工商、卫生计生部门)

5.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总结救助基金核报核销经验,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流程,完善救助基金核报制度,加强指导督查力度,推进制度落实。做好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制度间的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医疗保障网络,发挥基金的最大效益。(卫生计生、财政、公安、民政部门)

(二)突出工作重点,立足机制建设,妥善处理叫纷。 6.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人民法院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帮助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受理、调解、回访、反馈等各项工作制度, 4 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建立医学、法律等专家咨询库,确保调解依法、规范、有效进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为有需求并符合条件的医疗纠纷患者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援助,指导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为医疗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律师做好代理服务工作,促使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妥善解决争议。(司法、法院、卫生计生部门)

7.加快推进医疗责任险工作。不断提高医疗责任保险的参保率,2016年底,确保全市一级及以上医院(含民营医院)参保率达到100%。积极推行医疗意外险,不断提高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覆盖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考核评价机制,指导保险公司积极主动为投保对象提供优质保险服务。(保监、卫生计生部门)

8.做好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及时立案受理,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判决,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加强诉讼指导,并做好判后释疑工作。(法院)

9.加强警医联动机制建设。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应对机制和警医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公安机关应根据《湖北省医院警务室建设暂行规定》(鄂公通〔2013〕87 5 号)的要求在医疗机构设立警务室,及时受理涉医报警求助,加强动态管控。医疗机构在诊治过程中发现有暴力倾向的患者,或者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发现有矛盾激化,可能引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公安、卫生计生部门)

(三)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内部安保,提高防控能力。 10.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投诉管理,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工作,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应当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该部门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联系方式、医疗纠纷的解决程序,加大对患者法律知识的宣传,引导患者依法、理性解决医疗纠纷。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设立网络投诉平台,并安排专人处理、回复患者投诉。要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在规定期限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卫生计生部门)

11.强化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以下筒称《指导意见》)的要求,做好对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督促医疗机构重点加强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达到《指导意见》要求,形成“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 6 防控网络体系。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安全监控中心应当建设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卫生计生、公安部门)

12.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巡查守护。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内部巡查守护,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夜间值班科室等关键部门要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先期处置。要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动态管理,组织保卫人员、保安员定时和慈时巡查。发生案事件后,要立即报警,保卫人员和保安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控制违法犯罪人员,做好现场保护措施,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公安、卫生计生部门)

13.加强医疗机构周边环境整治。城管部门对医院周边的店外经营、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市容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公安交警部门强化周边道路的清理整顿,整治医疗机构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停车秩序,规范医疗卫生单位内外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保持进出口道路、应急救护道路畅通。(城管、公安部门)

(四)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正面典型,维护行业形象。 14.正确引导宣传舆论。大力宣传医务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精神,宣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树立正面典型。宣传医学科学规律,增 7 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医学科学的高技术、高风险、经验性、实践性的理解,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医学科学规律、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的社会氛围,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感。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纠纷。新闻媒体对有关医患纠纷要审慎报道。(宣传、卫生计生部门)

(五)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考核评价,全面推进工作。 15.充分发挥平安医院创建协调组织的作用。各级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组织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适时召开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会议,通报情况,沟通信息,研究问题,部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

16.建立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整改清单制度。6月份在全市各医疗机构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调查,摸清医院在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内部治安防范机制建设、周边环境整治综合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统一汇总上报市综治办,以任务清单的形式下达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实行销号管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

17.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活动。围绕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医疗责任保险等重点工作,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促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深入、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

8 18.认真组织平安医院考评工作。综治部门加强督导考核,把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特别是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纳入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根据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考评标准,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部门创建工作进行考评。对医患纠纷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列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范围,挂牌督办,限期整治。(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

抄送:全省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

市委政法委、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黄石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审结案件的调撤结案率提高。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杜绝因审判作风、审判质量问题产生的上访,有一件当事人有理访的,不能评先进,晋级也将受影响。

()完成全年执行指标,有一件执行错案的,不能评先进,晋级受影响。

达到“四无”标准,即无枉法裁判案件

,无超审限案件,无因工作失误导致的重大上访案件,无违法违纪案件。

()尽量做好判后说服宣传工作,防止无理访的发生。

二、年工作重点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中心工作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加快棚户改造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关于涉及棚户区改造审判工作的规范意见”等服务对策。搜集、整理实践中存在的疑难法律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为九台新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继续集中精力解决涉及国企破产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

、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果。明确服务重点,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使审判工人的指导思想和行为与经济发展需求更一致。

(二)进一步改善审判作风,切实解决当事人和百姓反映多年的生、冷、硬、横、顶、推、拖等问题。

、设审判作风监督卡,由院考评办制定审判作风考评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作为审判业务考评的一项内容。

、聘请审判作风监督员,监督法院法官审判作风及其他方面的问题。

、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不断改善法院广大法官的工作作风。

、完善各种便民措施,切实解决诉讼难题。充分利用立案、信访等窗口单位的工作职能,为当事人和诉讼群众提

供优质、便捷、文明的诉讼服务。

、提倡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法律宣传工作。要求法官更多地用调解方式处理纠纷化解矛盾,平息纠纷。

(三)进一步提高审判和执行质量,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细化审判质量标准,把审判质量考评引入审判水平考评。把每个合议庭人员的案件调撤结案数、服判数、上诉维持数、上诉改判数、申诉再审数、上访数作为衡量审判质量的指标,对完成不好的实行告诫、下岗培训等措施。

、加强业务处自身的业务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年内开展优秀审判长、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评比活动。

、继续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强审判委员会对审判业务的指导和审判工作经验的总结。要配备一名专(兼)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和一名专(兼)职秘书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编发《审判委员会工作简报》。要相对控制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的数量。调整审判委员会委员。

、注重执行工作效果,促进建设“信用九台”、“和谐九台”。建立执行联席会议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对具有执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通过媒体公布名单,限制其消费。切实落实“八个严禁”的要求,对执行中止、终结、异议审查、债权登记、款物管理等都要建立具有针对性的规范措施。

、创新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判后答疑制度等形式认真做好息诉工作,结合涉诉信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认真落实信访领导责任和首访负责制,加强对诱发涉诉信访因素的分析排查,提高初访接待成功率,防止和减少重访缠访,依法解决有理访,疏导无理访,制裁违法访,特别要增强应对信访突发性事件的能力,防止矛盾激化。

(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素质,落实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要求。

、结合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和开展大讨论,走进百姓生活,增强为民意识。以各党支部为单位,联系一户破产企业或困难企业的下岗职工,所审判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合法权益结合起来。

、增强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派出人员参加上级法院有关培训或理论研讨的,回来后都要举办一次全院性的业务讲座,扩大培训效果。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政治处要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法官职业道德水平。由政治部门牵头,制定方案,在全市法院开展“学习先进,落实司法为民”活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依据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惩防机制要求,重心前移,加强防范,在点滴养成、素质培训、管理细化等基础建设上下功夫。加强对举报材料的分析,对社会形象不佳的法官,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调离重点岗位。

三、年工作保障措施

(一)在全市法院开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大讨论活动。利用三月份一个月时间。具体活动方案由政治处统一制定,统一部署,两级法院同步进行。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领导责任。院长将分别与各分管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以此作为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依据。同时继续实行已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规定等责任制度。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监察室、考评办共同负责。

(三)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科学公正准确地评价每个岗位每个人的工作实绩。依据工作分阶段对工作人员分类做出考评。每位审判长年内必须有一篇理论研究文章或调研报告,每位合议庭成员

年内必须有一份案件,在本院《长春审判》以上级别的内部发行或公开发行的法学刊物上发表,否则,按没有完成审判任务处理。完善落实各种考评的罚责,年终按考评结果兑现。此项工作由考评办负责,三月底拿出各项考评标准,广泛征求意见,报院党组和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后,正式施行。

(四)进一步加大奖励激励力度,奖惩分明,弘扬典型,树立正气。建立奖励激励机制,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结合,加大对调研成果及宣传、信息的奖励力度。继续实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对两级法院涌现出来的优秀法官代表,要加强宣传。

(五)进一步加强司法宣传,树立法官新形象。健全新闻宣传机构,设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引导新闻媒体宣传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主旋律。今年市院精心制作的电视专题节目《百姓与法》将与全市人民见面,我院法官要支持关心这个栏目,踊跃参与。各业务庭必须有一篇宣传文章在报刊发表,否则视为庭长没有完成岗位责任制,庭室和庭长取消评先资格。对在报刊上发表宣传文章的个人,院里每篇长春市级奖励元,省级奖励元,国家级的奖励元。并在提职晋级上优先考虑。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以体制、机制作保障。口泉收费站注重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工作机制保障创建工作,保证精神文明建设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建立领导机制。口泉党支部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廉政作风建设等领导小组,口泉党支部经常研究文明创建工作,以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推动全站的文明创建工作。坚持双月基层党员例会制度,也相应成立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加强具体指导,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创建机制。各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建立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充实人员,加强力量,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经常开展各类创建工作调研交流和成果展示,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

落实工作机制。每年制定下发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和半年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根据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结合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全站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企业文化建设目标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意见。经常组织开展“学树创”、“满意在建设”、企业文化年、作风建设年等学习实践活动,以此为载体和抓

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党风廉政建设、创优发展环境等方面长效机制,站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促、指导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为文明单位创建增加必要的物质投入。丰富激励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全站目标考核,任务同下达、日常同检查、年终同考核、奖惩同兑现,每年表彰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作风建设等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把提升文明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评议的重要依据,与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挂钩,与党政干部的提拔使用挂钩,与干部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证。

口泉收费站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昨日城肥所召开了创卫迎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会议传达了合肥市城管局关于合肥市文明创建推介会精神,为扎实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各级领导的相关要求,会议部署以下几项工作:

1、由主任和书记分别带领办公室人员组成城肥所创卫迎检督查小组,自24日起每天上午6点30,下午14点30开始下到各公厕巡查互查。直至创卫迎检工作结束。

2、24日起各管理员在火车站、汽车站、花冲公园、和平广场等重点段位定岗管理加强应急处置。

3、要求各公厕管理员负责对各保洁员加强文明创建宣传,提高积极性,明白重要性。

4、在创建迎检期间要求各公厕保洁员延长晚上保洁时间至21点,直至创卫迎检工作结束。

5、创建前我所积极采购防暑降温食品、药品,并立即派发到保洁员手中。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考核细则

为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创建工作积极性,使我县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结合《 ***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实施方案》, 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1、考核对象:各乡镇场,各创建责任单位。

2、考核内容:《 ***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实 施方案》、《***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任务分解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和《***城市公 共文明指数测评任务分解表》中各项责任指标落实情况;日常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单位庭院卫生绿化等自身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二、考核办法

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从领导重视、宣传氛围、精神文明创建、责任路段创建和部门职能责任落实情况及所取得的创建成效六个方面进行检查,考核方式主要是:

1、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实地检查情况;

2、县创建办明查暗访情况、阶段督导情况;

3、问卷调查情况;

4、省、市、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情况。

三、评分标准

(一)对责任单位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领导重视(15分):

(1)班子对部门承担的创建工作内容进行了专门研究,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成立了专门机构,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人员。(2分)评分标准:召开动员大会给1分,成立了机构,有分管领导何固定工作人员给1分。

(2)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任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落实到位,建立台帐。(2分)

评分标准:无工作方案扣1分,无台帐扣1分。

(3)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6分)

评分标准:未按时整改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4)工作中积极配合,没有推诿扯皮现象。(5分)

评分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创建氛围(10分):

(1)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在本单位内开设创建文明县城专栏,并每月定期更新。(3分)

评分标准:有宣传专栏给1分,每更新一次给0.5分,最多2分。

(2)积极组织单位干职工参与“文明新风大讨论”等创建活动,干部职工对家庭美德知晓率达到100%以上,对创建工作支持率100%。(3分)

评分标准:根据县创建办明查暗访情况和问卷调查情况给分。

(3)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宣传、推广,开展了相关学习先进活动。(2分)

评分标准:推介了先进典型给1分,组织了相关学习活动给1分。

(4)积极报送创建工作信息,要求各部门每月报送2条。(2分)

评分标准:每少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3、精神文明创建(15分): 礼貌教育,干职工受文明知识教育率达95%;

4、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单位干部职工对文明创建知晓率、参与率达100%,支持率达95%以上;

5、文体活动丰富,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健康有益的干部职工文体活动。

评分标准:以上每条各占2分。

(5)报送创建工作资料准确、完整和及时(10分)。 评分标准:由县创建办酌情给分。

(6)按时按质完成全局性工作和县创建办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

评分标准:由县创建办酌情给分。

(二)对乡镇场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领导重视(15分):

(1)班子对本乡镇场承担的创建工作内容进行了专门研究,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成立了专门机构,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人员。(2分)

评分标准:召开动员大会给1分,成立了机构,有分管领导何固定工作人员给1分。

(2)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任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落实到位,建立台帐。(2分)

评分标准:无工作方案扣1分,无台帐扣1分。

(3)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6分)

评分标准:无故未按时整改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4)工作中积极配合,没有推诿扯皮现象。(5分)

评分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创建氛围(10分):

(1)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在乡镇、社区开设创建文明县城常识专栏,并定期更新。(2分)

评分标准:有宣传专栏给0.5分,每更新一次给0.5分,最多2分。

(2)积极组织干职工和社区居民参与“文明新风大讨论”等创建活动,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对家庭美德知晓率达到95%以上,对创建工作支持率95%。(2分)

评分标准:根据县创建办明查暗访情况和问卷调查情况给分。

(3)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宣传、推广,开展了相关学习先进活动。(2分)

评分标准:推介了先进典型给1分,组织了相关学习活动给1分。

(4)在重要路段、集镇所在地制作大型创建公益广告宣传牌至少2块。(2分)

评分标准:少1块扣1分。

(5)积极报送创建工作信息,要求各乡镇每月报送2条。(2分)

评分标准:每少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3、精神文明创建(15分):

(1)将文明单位创建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按照县文明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有机构、有方案、有活动、有经费保障。(2分)

评分标准:成立了机构给1分,制定了方案、提供了活动资料给1分。

(2)深入开展省、市、县文明单位(窗口)、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积极推出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4分)

评分标准:向县文明办提出了相关典型给1分,获得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称号给2分,获得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给3分,获得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给4分。

(3)在本乡镇组织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站所、文明职工创建活动,在社区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有方案、有评比、有结果、有资料,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村镇覆盖率达到30%以上。(2分)

评分标准:制定了方案给1分,提供了相关活动资料给1分。 (4)积极开展市、县举办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社区有群众性文化活动场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规模的文体活动,有资料、有活动、有总结,并提供开展活动相关图片佐证。(4分)

评分标准:组织了参加市文体活动给2分,参加县文体活动给2分。

(5)积极参与、支持双拥共建、扶贫济困、种绿护绿、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捐助活动,有资料、有记录。(3分)

评分标准:组织了公益活动给3分,否则不给分。

4、创建责任落实(60分)

(1)机关建设和管理(10分)。

1、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资料、有记录、有考勤、有笔记;

2、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付诸实施,机关干职工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

3、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满意度达90%以上;

4、积极组织开展基本理论、经济法律文化科技知识和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

5、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确保社区居委会选民参选率达80%以上。

评分标准:以上每条各占2分。

(2)思想道德建设(10分)。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积极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组织学习市民教育读本,普及率达到100%;

2、重视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活动场所、有活动载体;

3、积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

8 活动,组织开展学习道德模范活动,机关干职工对道德模范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

4、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活动,法律知识普及率达85%以上,有组织机构、方案和资料;

5、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市民对政府诚信满意度达90%以上。

评分标准:以上每条各占2分。

(3)集镇和乡村环境卫生整治(10分)。

1、积极开展农村清洁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组织社区、村委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有方案、有措施、有资料;

2、开展本乡镇场庭院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除单位庭院周遍小广告、牛皮癣等垃圾广告,每季度一次;

3、积极组织对集镇所在地开展卫生整治活动,有方案、有措施、有资料;

4、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着装得体、用语文明、工作区域整洁有序;

5、在节能、环保、倡导低碳生活等方面有目标、有方案、有措施、有教育活动,节能减排等指标达标;

评分标准:以上每条各占2分。

(4)创建活动(10分)。

1、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文化活动,有方案、有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2、大力推广文明用语和普通话,制定推广文明服务用语,禁止讲粗话、脏话,各类活动及各种会议用字符合规范标准,单位干职工普通话普及率达95%以上;

3、开展文明礼仪讲座、知识竞赛等教育活动,对机关干部进行以礼貌、礼仪、礼节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教育,干职工受文明知识教育率达95%;

4、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宣传,社区居民对文明创建知晓率、参与率达95%,支持率达95%以上;

5、社区文体活动丰富,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健康有益的社区居民文体活动。

评分标准:以上每条各占2分。

(5)报送创建工作资料准确、完整和及时(10分)。 评分标准:由县创建办酌情给分。

9 (6)按时按质完成全局性工作和县创建办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

评分标准:由县创建办酌情给分。

(三)加减分因素

1、创建工作受到通报表扬(批评)的,每次加(减)2分;

2、创建工作得到县领导批示表扬(批评)的,每次加(减)4分;

3、创建工作经验被创建简报刊发的加1分;

4、创建工作被县电视台正(反)面报道的每篇加(减)1分;

5、受到省市媒体报道的分别加2分,3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1、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考核作为各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县委对各单位年终综合考核。

2、不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创建工作不重视、存在严重问题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总指挥部写出书面情况说明,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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