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处范文

2023-10-02

法规处范文第1篇

一、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

(一)积极应对房地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减轻金融危机的影响,推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强力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和收费改革。为了更好的适应改革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沟通,力争能够独立履行“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先后8次向省审改办提交报告和反馈意见,并多次参加专题会议依法据理力争。最终保留“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两项许可,并纳入必经的审批程序,实行联合审批。二是认真落实,加强管理。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切实做好防雷技术服务的通知》,随局领导深入到保定等30多个市、县调研督导检查,商讨行政审批改革后做好防雷技术服务、加强管理的措施。三是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有利政策。姚学祥局长、臧建升副局长分别带队向省政府尹亚力秘书长、省财政厅作了汇报,协助计财处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防雷技术服务相关情况。省财政厅于9月14日,下发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各级气象部门防雷中心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市县财政部门将该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规范行政许可,强化服务意识。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今年3月份,按省政府要求,认真组织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所有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了清理意见,及时向省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反馈了意见。据了解,我省气象收费项目保留不变。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工作。今年2月,积极配合省审改办将“气象计量器具的检定”调整出行政许可范围,精简了行政许可项目。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及时与发改委信息中心沟通,完善程序,组织相关行政许可办理人员进行培训。目前,我局8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正式上线运行。三是加强社会管理,认真做好服务。今年共受理13家公司提交的防雷资质申请,经过资质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局长常务会批准,对12家资质单位作出了行政许可;对37家公司的防雷资质进行了年检,为11家公司办理了资质证延续手续;核发了 110多个市、县气象局的防雷检测资质证。对60余家公司生产的310多种防雷产品进行了备案登记。对全省30多家防雷资质企业40余名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这是我省首次组织类似培训和管理。

(三)继续加强法制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加强与省人大、省政府的联系,分别向省人大和省政府报送了 2010年度立法项目建议。对《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重新向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分6批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省法制办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为新增执法人员办理了执法证件。组织秦皇岛等5个单位的执法骨干参加了中国气象局第五期地市执法骨干培训班。为全省18个县气象局配备了执法器材。三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以纪念《气象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组织了全省气象部门干部职工参与了“华云杯”气象法规知识竞赛和河北省庆祝建国60周年公民法律知识竞赛;组织保定、沧州市局撰写发表纪念《气象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文章;组织代表队先后参加了华北区域、全国气象法律知识竞赛,分别获得第一名。6月14日,省局参加了省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孙瑞彬副省长参观展位,并对气象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给与了高度评价。配合省人大组织了于12月28日在河北会堂召开的“河北省纪念气象法实施十周年的座谈会”,省发改委等32个厅(局)、石家庄10个市直部门的领导和15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座谈会,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努力为开展气象服务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强化与省安监局的联系。与省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气象系统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就部门联合、防雷社会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先后组织3名同志参加了“奋战六十天,安全迎国庆” 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对全省各市的机场、车站、码头、电厂、移动、联通等企业基础设施进行了防雷安全的检查。二是加强了与省物价局、法制办、通信管理局的联系。在申请961

21、保留气象科技服务收费项目、立法等工作中,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理解。三是与裕华区法院建立了联系。在11月份裕华区法院组织的和谐执法座谈会上,我局作了重点发言。

二、加强管理,促进气象科技服务良性发展

今年以来,为了减少金融危机和房地产有关政策对气象科技服务产生的影响,推进我省气象科技服务持续发展,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认真分析形势,理清发展思路。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6月初召开了时隔4年后的又一次全省气象科技服务工作会议,姚学祥局长作了书面讲话,臧建升副局长作了题为《坚持公共服务方向、大力强化规范管理、全面推进我省气象科技服务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认真总结了经验,深入分析了气象科技服务发展面临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思路,增强了科技服务发展信心。

2、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为了加强对气象短信工作管理,省局正式成立了“河北省气象局气象短信管理委员会”,先后于4月和10月两次召开气象短信管委会会议,认真分析了气象短信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研究决策了县局参与气象短信业务、96121发展等重要事项,制定了《河北省气象短信工作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气象短信考核办法》。

3、挖掘潜力,拓宽领域。

为规范发展气象信息电话答询服务,积极协助科技服务中心与省通信管理局联系,申请办理了96121的经营许可证。积极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的开展,多次召集有关业务单位进行协调,在制定业务运行计划、有关政策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对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业务开展给予政策支持。同时与省安监局沟通,力求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范围。

4、抓好培训,增强能力。

12月8-10日,组织了防雷技术标准的宣贯培训班,全省各市县防雷技术服务骨干共计8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三、积极推进气象标准化、行业管理,政策调研和软科学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积极推进我省气象标准化工作。今年,中国气象局召开的首次全国气象标准化工作会议,认真组织传达和学习了会议精神。一年来,完成了2009年气象地方标准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向省质监局推荐《高温中暑气象等级》等5项,已被全部纳入计划。完成了2009年国家标准和2010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共向中国气象局推荐国家标准1项、气象行业标准3项,目前已有2项行业气象标准被列入2010年制定计划。完成了《能见度等级和预报》项目审查和《太行山东麓焚风等级》等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工作。完成了《电视气象预报服务规范》等6个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初审工作。举办了气象标准编写知识培训班。

气象软科学研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积极组织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其中“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面临的困局及其应对措施”和“防雷技术服务适应政策变化有关问题研究”两个项目被列入中国气象局2010年度研究计划。组织评选出12篇优秀调研报告,并向中国气象局推荐了2篇。积极推进行业管理,参加了长芦盐区第十一届气象工作会议,进一步了解我省盐业气象工作进展情况。

法规处范文第2篇

2、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3、 负责对全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情况统计分析;

4、 负责对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就政策性及适法性提出意见;

5、 负责指导全区交易平台的运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建设;

6、 负责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相关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法规处范文第3篇

2010年上半年,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在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各部室的大力支持下,我科室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协调、服务和助手作用,较好地实现了组织、协调和服务的职能。现将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服务职能,高效处理行政事务

行政事务是办公室的核心工作。半年来,我科室紧紧围绕追求深层次、高质量地处理行政事务,不断深化服务职能,提高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

1、信息送达和文件印发。及时、准确、全面地为领导和上级机关报送信息,是办公室的重要职责。在汇总各科信息后,能认真完成信息及大事记并及时送达。上半年共发卫生监督信息6期,大事记6篇。上半年共接收文件116份,在接到文件后能做好登记,并发送到相关科室,并督促其做好电子档。

2、教育活动的开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风清气正好环境”集中教育活动成果,我中心组织开展了“强化基层、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活动,我科室负责制组织活动的开展,我科室人员认真准备活动材料,制订方案。活动期间,组织中心人员学习,举办演讲比赛,使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地落实。

3、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办理。截止6月30日共办理受理通知书155份;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17家,其中大型餐馆2家、中型餐馆26家、小型餐馆45家、小吃店19家、工地职工食堂6家、饮品店2家、快餐店2家、幼儿园食堂12家、中小学食堂3家。共发放公共 1

卫生许可证29家,其中理发5家、洗浴3家、住宿9家、商场4家、美容5家、影剧院1家、歌厅1家、超市1家。

上半年,共发放健康证426份,培训426人,其中***体检362人、***体检30人、***体检28人、***体检2人、****体检2人、****体检2人。上半年共发放台帐114套、发放接种证2200本。并完成了各类档案的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4、依法行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餐饮单位下达处罚决定文书。上半年已结案3宗,并完成文书的整理和归档。

二、完善规章制度,有效开展管理工作

制度是工作运转的保证,进行有效管理则是做好工作的必要环节。半年来,我科室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工作,为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档案管理。我科室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及时对各类文件进行整理、编号、存档,并将相关电子档进行统计登记,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2.后勤管理。做好仓库物资及办公用品管理工作。定期盘查仓库物资,出入库进行登记,做到账物相符。及时购买中心所需办公用品,个人领取一一进行登记。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半年来,办公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管理制度仍需完善,落实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办公室人员整体素质和工作责任心、事业心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有待进一步密切,工作应当更进一步注重实效等。

1、有时工作质量和标准与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个体的能力素质不够高,材料质量上不去;另一方面,由于工作量多、时间比较紧,个别工作还不能够让领导满意。

2、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中心工作情况掌握还不够细致,有时工作敏感性还不是很强,一些工作不能主动、提前地谋思路、想办法。

3、自身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尤其是在自学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欠缺,与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工作统筹。根据中心今年的工作思路,对中心工作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内容、时限和需要达到的目标,加强科室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2、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理解,充分领会领导意图,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当好参谋助手。努力提高谋事、干事、成事的能力,确保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

3、培养过硬作风。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发扬吃苦耐劳、知难而进、精益求精、严谨细致、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严格管理,强化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以时间保质量,以质量求效益,高标准地完成各项任务。

法规处范文第4篇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自然人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2土地权属争议的主管部门及其管辖权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但是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使用国有所有土地的权利

4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可以使用拍卖、招标、双方协议的方式

5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

6征用和征收土地的补偿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千倍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7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

8划拨土地使用权无使用期限的限制

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9可以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徒弟有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10国家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分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和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

1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2国家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1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2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12城市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2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划

13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

1规划区范围

2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水源地和水系

5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

6环境保护

7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8防灾减灾

14选址意见书的概念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的法律凭证

1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概念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法定程序制定的城市规划和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行政的手段,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进行审查,确定其建设地址,核定其用地范围以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依法确认其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的法律凭证

1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概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依据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综合有关专业管理部门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性质、位置、规模、开发强度、设计方案等内容进行审核,核发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求的许可证

17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18建筑及结构施工图

19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律责任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0未按规定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1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自行办理招标的,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5日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招标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可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不具备自行招标资格的。责令其停止办理招标事宜

2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课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险金。根据规定,投标保证金一半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24开标的组织

一般情况下,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时,开标也可由该代理机构主持

25废标的条件

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者内容不全的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但对于因非投标人的过失(例如邮政原因),而在开标前未送达的,招标机构可考虑接受该迟到的投标书

5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和统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联合体投标未付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其组成方式

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投标单位的人员不应超过三分之一,也可以不派人来参加

27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要求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未中标人在接到通知书7日内退还招标文件,领会投标保证金

28中标通知书的性质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当于一种要约,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则为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 29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投邮主义:即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生效,对中标人和投标人产生约束力

30安全生产认证制度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从适用对象规定了“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31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设施工活动前,应当按照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31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查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45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有效期延期3年

33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4建筑安全生产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35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措施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36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内,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37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总负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38出租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39建设工程事故报告制度

做到4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正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与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受到查处不放过。

4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保险及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核

41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42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4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一个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要求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法规处范文第5篇

尊敬的区住建厅各位领导:

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固原市园林管理所2005年来贯彻执行区住建厅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绿化执法工作做一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固原市园林管理所是市城管局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市区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同时承担绿化监察执法工作,负责绿地占用审批及对各类破坏绿化、偷盗园林设施行为的执法查处工作。现执行的城市绿化行业法律法规主要有3个:《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固原市公园管理办法》(2008年3月23日经固原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表决通过,从2008年5月21日起正式施行)、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固原市易地绿地补偿费标准的批复》。

按照市城管局的工作安排,近年来我所切实加大绿化监察执法工作,成立绿化监察办公室专门工作机构,严肃查处各类违规占用、破坏绿化行为。工作中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管理的工作原则,做到勤查、细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定期开展绿地禁牧、公园广场治安秩序整治、街区行道树乱挂乱靠治理等绿化执法查处工作,对性质恶劣的严格按《宁夏回族自治

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固原市公园管理办法》等进行处罚,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因城市规划、重点项目建设确需占用绿地的,积极尽快办理审批手续。6年来我所共查处各类破坏行为500多起,教育市民8000多人(次),依法审批办理占用绿地事项30多件。 加大城市绿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在六五环境日、法制宣传日及重大节假日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市民宣传城市绿化法规,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要求执法人员不准吃、拿、卡、要,执法程序严谨规范,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执法时必须2人以上,几年来我单位基本未发生粗暴、野蛮执法行为,较好的树立了园林执法队伍形象。

二、 存在的问题

一是绿化监察执法人员相对较少,造成部分破坏行为不能及时查处。二是绿化法规宣传形式较单一,营造氛围、效果不够。三是执法案卷管理还不够规范。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所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狠抓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我市绿化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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