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2023-05-17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1 医化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特点

1.1 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复杂,物料品种多、数量大

医化企业的生产工艺路线一般比较复杂,往往属于间隙性生产,连续性差,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工艺多,危险化学品总量几百吨甚至上万吨,个别物料单独构成重大危险源。大量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导致潜在危害大,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

1.2 生产工艺落后,安全设施老化

许多医化企业生产工艺技术相对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设施不完备,自动化程度较低,无法实现管道化、密闭化、自动化。企业安全意识较差,安全资金投入也不到位,造成大量危险化学事故的发生。尤其是一些企业老厂区产品生产布局不合理,整体装备水平低下,实行现场就地操作,操作人员直接暴露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作业环境中,安全措施不够完善,甚至带病运转。

1.3 员工素质差,安全教育培训亟待加强

当前很多医化企业属于民营企业,其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文化水平低,缺乏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意识差,重短期生产效益而忽视安全生产,致使“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企业未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新进员工进行“入厂三级教育”,或者“三级教育”流于形式,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工艺培训,致使操作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一旦遇到反应失控、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或液体泄漏时无所适从,无法做到应急处理,不会报警,不会自救,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更不能辨识危险化学品危险因素。

1.4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医化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为2%,而且要求文化达到大专,专业为化学、医药及相关专业,或者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目前很多医化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占总人数比例远远达不到要求,其文化程度、专业或者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也不符合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安全管理人员不足,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较少,技术力量薄弱,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很大的障碍。各项制度、措施即便有制定,但往往无法落实到位。致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尤其是民营医药化工企业尚处于粗放式管理阶段。

2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2.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定工作目标

企业要根据自身生产特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剖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牢牢抓住依法整治主线,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守红线意识,狠抓安全基础条件改善,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谋求安全管理新突破,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整治工作,努力促进医化行业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式持续好转。

企业务必围绕“人、机、环境、管理”四大要素,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题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提升医化企业本质安全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整治任务。

2.2 整治措施

2.2.1 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机构

专项整治须成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职安全员为主要成员,各危化品生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和部门主题责任。

2.2.2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认真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理念和守法意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企业内部危化品生产使用部门的安全职责,部门负责人是所负责区域第一安全责任人,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专业精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按照“一岗一责”的要求,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值班制度。

2.2.3 加强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

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注重过程控制,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改进。在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中,重点抓好标准化评审中专家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到位”要求,限期完成隐患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化达标质量;及时开展标准化到期复评和体系运行。做好“六个一”安全基础管理台账(即一套企业基本情况台账、一套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套法律法规汇总台账、一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台账、一套安全生产责任制台账、一套安全教育培训台账),不断夯实企业管理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完善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和台账。严格作业许可证管理和作业过程监督。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的安全要求。加强设备和物料的安全管理。企业对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督促企业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进行全面分析,必须彻底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应急管理、提升事故防范能力。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自行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组织和应急队伍,配备足够的应急装备、物质,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2.2.4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企业须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四级台账”制度,三级管理指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管理。积极进行、危险化学品知识教育、消防安全、逃生自救能力等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注重法律法规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以本企业已发生事故或者其他事故为案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剖析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教育员工,杜绝同一类型事故、隐患发生。现场配置足够的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报警设施,各项安全标志齐全,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有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二楼以上场所必须有两个以上出口,门必须朝外方向开,应急门在生产经营时不得上锁。不得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消除“三合一”现象。落实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企业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岗位操作安全。

2.2.5 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企业须严格按照新安法要求,配足配强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2%的比例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达到化工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的任职条件,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特别是员工岗位安全交底,着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员工的应知应会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2.6 强化“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管理。

加强对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监控措施;开展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使用和维护情况的“回头看”检查,保持自控系统和安全设施的有效作用。各项目须经正规设计院进行设计、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并组织验收方可投入使用;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对装置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自动控制、公用工程等进行设计复核,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2.2.7 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

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的要求,从及时收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信息、开展化工过程危害分析、完善操作规程、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加强动火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机械仪表电气设备完好性、公用工程可靠性、变更管理、试生产安全审查、事故查处及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逐步提高化工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水平。

2.2.8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本质安全的重点在于工艺安全和设备安全。企业要积极进行技术创新,从源头上减少加氢、硝化、重氮化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以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品种和数量;优化工艺,减少人员操作,用低危险、低毒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高毒的危险化学品。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整体装备水平,努力做到自动化、立体化、密闭化、管道化,各项目要严格按照“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进行设计、验收和使用。

3 结语

企业要做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必须严抓落实。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二是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宣传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全体员工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三是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进行危险化学品隐患专项排查,确保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摘要:近年来国家各级政府及各医药化工生产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生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全国医药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不断发生。政府通过实施和推进医药化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从而提高医药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

关键词:医药化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参考文献

[1] 冯志龙.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探讨[J].新疆化工,2014(03).

[2] 多英全.化工企业的风险与控制[J].现代职业安全,2014(10).

[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用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

[4] 安全生产监察实务(第二版)(化学工业出版社).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公司【2017】021号文件《关于开展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的要求,为扎实开展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结合公司实际,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项目涉及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运输、废弃处臵等环节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各办公室主体责任,完善危化品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臵能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活动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安全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从2017年4月开始至2019年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4月)。安环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开展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及时解决项目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四)总结阶段(2019年9月)。各办公室认真总结经验成果, 2019年9月10日前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报送分公司。

四、治理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风险。安环办、物装办、综合办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安委[2016]7号),全面摸排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以及在购臵、贮存、运输、使用和处臵等环节分布的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类别、数量及规模、储存方式、储存位臵与风险状况,辨识管理环节的不合规因素与作业环节的失控因素而可能导致的安全环保风险并建立清单,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分布档案。摸排结束后由安环办将摸排出的危险化学品风险清单统一汇总,并于10月25日前报分公司王旺旺。

(二)强化风险管控。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准入审核关,严防不明化学品进入;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三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基层危险化学品事故前期的应急处臵能力;四是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废弃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各项隐患。对于工程施工现场焊接使用普遍的乙炔、氧气、丙烷、氩气,装备制造加工使用的酸洗液、化学试剂,后勤食堂烹饪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防腐作业使用的油漆、稀释料以及检测使用的着色探伤剂,工程机械使用的汽、柴油的储存、运输等危险化学品,都要一一进行排查和治理。

特别是对于存放比较集中的氧气库、乙炔库、油漆库、储油罐要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要通过现场观察、查阅资料、询问员工等方式,对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危险品库存情况、库房设施完整性、库房5S管理情况等进行筛查,加大对危险部位的管理,杜绝事故发生。在排查、筛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因客观条件所限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四)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办公室在危险化学品方面的主体责任,健全危化品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等制度,完善监控监测设备设施,强化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要周密部署。各办公室要按照时间安排,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扎实组织实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项工作亲自安排,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综合治理深入具体,成效明显。

(二)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各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同时要按照阶段性工作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对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科室进行通报。

(三)认真总结。安全环保办公室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核对危险化学品数量及存放地,及时总结上报。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严峻形势,深刻吸取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 “ 4 · 22 ” 火灾事故以及无锡通安助剂厂 “ 4.30 ” 火灾爆炸事故教训,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卫计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卫计〔2016〕71号)工作部署,从即日起至9月底,开展医院内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危险化学品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 整治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以及《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开展整治。

三、 整治内容

1、医院氧气等危险化学品制备和储存场所符合安全要 求,建立严格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剧毒品(如氰化钾、氰化钠等)、易制爆品(如高锰酸钾等)相关规定。

3、单位燃气使用场所需符合安全使用条件,食堂用餐区不应使用燃气钢瓶,不应在厨房间同时放置燃气灶具和气瓶组。

四、 整治方法

(一)整治范围:全院所有从事危化品存储、使用的科室部门。

(二)检查形式:

1、部门自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照《医院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附件1)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自查问题清单》(附件2)内容,逐项进行自查。

2、医院督查:医院组织安全、消防、 工艺、设备、电气和仪表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照《医院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附件1)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自查问题清单》(附件2)内容,对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 整治步骤

1、自查排查(即日起至7月15日)

各部门、科室要结合实际,认真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将本院所有危险化学品的基本状况,排查工作要

做到 “ 三签字 ” ,并将排查情况汇总到《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排查结果汇总表》 “ 红、黄、 蓝 ” 三张表中(附件4)。于7月15日前与附件

1、2一同上报医院办公室。

2、整改治理( 7月16日至9月15日)

各部门科室要根据排查摸底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进度表,做到彻查实改,不遗漏任何一个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要限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医院一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医院督查(9月16日至9月25日)

医院将对各部门、科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制定情况等,督促各部门、科室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六、 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 检查到位、安全投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2、严格监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各部门、科室要保持严格管控的高压态势。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时进行整改,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作好记录。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各部门科

室要按照隐患整改 “ 五落实 ” 的要求,实现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对于存在非法、违法行为以及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部门、科室,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上限处罚。

3、健全责任体系,构建长效机制

各部门、科室要进一步健全“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 五落实五到位 ” ,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CSDS

化学品名称:压缩空气

企业名称:新疆凯涟捷石化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新疆轮台县拉依苏工业园区

邮编:841600电话:0996-4939096 应急咨询电话:0996-4939579

填写日期:2012年2月1日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压缩空气

化学品英文名称:Compressed Air

企业名称: 新疆凯涟捷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轮台县拉依苏工业园区

邮编: 841600

电子地址邮件:kailianjie-xj@163.com

传真号码: 0996-4939180

企业应急电话: 0996-4939579

技术说明书编码:00

4生效日期: 2012年 02月 1日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危险性类别:第2.2类中助燃气体

侵入途径:吸入、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人需要从空气中吸取新陈代谢所需的氧气,排出无用的二氧化碳。人需要氧气的安全极限为15%左右(占空气的百分比)。氧气不足会导致呼吸困难,使中枢神经发生障碍,重者会出现生命危险。当氧气浓度降至17%以下时,人出现痛苦的症状;至12%或更低时就会有生命危险;于11%时会丧失知觉;低于6%时,停止呼吸。使用压缩空气作为氧气来源的潜水员或隧道工人容易患一种被称为减压病的职业病,这是由于在高压空气中工作的人员减压

太快,使血液和人体组织中形成氮气泡。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应使患者脱离污染区,移至空气新鲜处,安置并保暖。如皮肤等冻伤,可立即用水冲洗,并送医院救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遇硫、磷会引起爆炸;能使油脂剧烈氧化,甚至燃烧爆炸;本品助燃。液态空气与可燃物或油类混合会发生爆炸。同时空气也可点燃有机材料。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本品不燃。用水保持容器冷却,以防受热爆炸,急剧助长火势。迅速切断气源,用水喷淋保护切断气源的人员。如果液态空气泄漏造成木材、纸张等可燃物的燃烧,首先须切断液态空气的气流,然后用水将火扑灭。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堵漏或切断气源,保持通风。切断一切火源,严防静电产生,远离可燃物。人员进入现场须穿戴防护用具。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应法规生产设备,管路要严格脱脂,劳动防护用具不得有油污。工作现场严禁烟火,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急救物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和静电系装置。

储存注意事项:避免和还原性物质共存,仓储地点距可燃物、道路、建筑,电器设备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通风良好库房应有避雷设施。严禁烟火,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第八部分暴露控制/个体防护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眼睛、身体、手不需要特殊防护。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气浓度低于百分之十八时,必须佩带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穿一般作业工作服。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他密闭空间作业,须有人监护。

第九部分理 化 特 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味气体有助燃性

熔点(0C):-213℃相对密度:

沸点(0C):-195℃相对蒸气密度:

饱和蒸气压(Kpa):临界温度:(0C)-140

临界压力:3769千帕

溶解性:

燃烧热(kj/mol):气化热 :205.2千焦/千克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还原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油脂,还原剂

聚合危害:不发生

分解产物:氧原子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未制定标准

美国TVL-TWA未制定标准

美国TVL-STEL未制定标准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无

生物降解性:无数据

非生物降解性:无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气物性质:氧化性货物

废气物处置方法:空气稀释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200

3UN编号:1002/1003

包装标志:

5包装分类:Ⅱ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储罐

运输:本品为不燃性压缩气体,助燃。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仓温不易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照射。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发用。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第。

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将其划为第2.2类中助燃气体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时间:2012年2月1日

填表部门:新疆凯涟捷石化有限公司安环质检部

数据审核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化学品登记办公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范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建档、备案、日常管理、应急处置、检查评价等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有储氨罐及氨区、制氢站及罐区、柴油罐及油区。

第四条

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一)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二)单元: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临界量: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四)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五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各项目部(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六条

引用文件

(一)《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第40号令);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四)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10);

(五)《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能源局[2014]161号);

(六)《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八条

生产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运作,保证实际效果。

第九条

总工程师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生产技术的应用安全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技术管理体系,推动体系的有效运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条

安全监察部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督部门,是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建立与保存部门。

(一)明确并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制,负责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工作;

(二)负责重大危险源辨识、定期评估、登记建档、备案申报、应急管理和安全报告等工作;

(三)监督各部门开展检测监控、现场处置、应急演练工作,以及、安全规程、防范措施、安全防范措施执行情况;

(四)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五)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保证安全管控、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六)负责对责任单位检修、运行规程编制的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

设备部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责任单位,是设备管理、检修维护的执行部门。

(一)负责制定设备检修规程,建立设备技术资料台账,重大危险源及附属设备定期检修;

(二)负责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

(三)负责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设备、安全自动装置的检修维护、检测及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反事故措施;

(四)负责对检修维护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应急处置方案的演练工作;

第十二条

发电部为重大危险源运行管控措施的执行部门,是人员出入管理部门。

(一) 负责制定设备运行规程、日常巡回检查制度及出入管理制度,

(二) 负责运行操作、日常巡检和人员出入管理,及异常工况的记录;

(三) 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现场接卸的安全技术措施、接卸操作及现场监护;

(四) 负责运行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应急处理的演练工作;

(五) 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

危险源辨识、评估、建档

第十三条

公司按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和标准,结合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及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

第十四条

安全评估工作应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可进行专项评估,或结合安全性评价专家查评工作一同开展。

第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按单元评估提出评估报告,安全监察部要做好评估资料的存档工作。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安全评价报告可代替安全评估报告,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按本规定及时上报。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安全监察部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 辨识、分级记录;

(二) 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 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 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 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一) 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八条 安全监察部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按照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格式要求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对按照评估结论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向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报告,予以注销。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建立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检修维护、巡检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第二十二条 设备部建立重大危险源设备技术资料台账,对所属设备(包括压力容器、设备、管道、阀门)及附属设备定期检修。检修周期和工期一般宜与主机同步。压力容器及管道上的压力表、测温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建立档案。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部件和有关焊接工作的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完善设备技术档案。

第二十三条 定期组织开展防雷接地、自动保护装置、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泄漏检测仪等有关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检测、试验工作,应每年在雷雨季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静电接地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检修操作规程,并定期审核、修订,保证其有效性。

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至少包括: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操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动火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出入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制度等。

第二十五条 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规定进行登记签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许可,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二)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摄像器材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或将手机、摄像器材、火种等存放门外指定地点。进入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

(三)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在工作时,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护面罩、防护服等)应定期维护并处于完好状态。

(四)未经批准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必须进入的车辆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办理审批手续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

第二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

(一) 安全自动装置应投入运行,严禁随意解除联锁和保护。确需解除的,应严格遵守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 运行人员密切监视设备系统的压力、温度等参数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严格将参数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认真进行设备系统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各种缺陷。发生超温、超压时,应立即报告相关专业人员,并详细记录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三) 设备点检(维护)人员每天定期对设备系统进行点(巡)检和设备维护,发现并处理各类设备缺陷,按计划完成设备隐患的治理工作;

(四) 相关专业人每天检查设备系统各种参数的变化趋势,认真组织分析,通过分析参数超标的时间、程度情况,评估对设备健康状态的影响,及时制订检查计划;

(五) 安全监察部化学、热控、金属监督主管掌握监督设备的运行、事故及缺陷情况,贯彻反事故措施;

(六) 公司危险物品(化学品)购置、储存、使用人等,每月核对所管辖危险物品数量,严格控制购入及储存数量;购置新的危险物品类物资时,物资采购人员应掌握购置的危险物品理化特性,将购置情况报送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根据相关规定确认危险物品分类,组织对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第二十七条 在重大危险源区域从事任何检修与维护工作时,应熟知化学危险品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风险预控制度,并依据有关规定履行动火工作票手续。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在从事设备运行操作或检修维护作业应使用铜质等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如必须使用钢制工具,应涂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

第二十八条 系统检修开工前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合格并泄压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与系统的隔绝点需挂锁、加装带手柄堵板(盲板)。恢复堵板(盲板)前,需确认堵板内无压力,如出现工作间断,每次开工前应再次测量气体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第二十九条 重大危险源半径30m范围内严禁明火和散发火花。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散发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在检测可燃气体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动火。

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容器外壁进行焊接、气割等作业。 第三十条 发现系统泄漏时,应使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查漏,禁止明火查漏。严禁管道内带压复紧紧固螺栓和用捻打等可能产生火花、静电、温度的方法消除外漏。

第三十一条 当进入设备内部进行维修时,除应用氮气对相关设备和管道进行吹扫外,还应保证设备内氧浓度达到18~22%。

第三十二条 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专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系统,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 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内施工前,须办理工作票,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在专业人员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六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 应急处置以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当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第三十五条 发电部负责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第三十六条 安监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第三十七条 公司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第三十八条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第三十九条 各部门按照应急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第七章 检查、评价与反馈

第四十条 各级安全、技术监督人员每月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及时管控中存在的问题,每月在安全环保例会上通报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情况。

第四十一条 各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建立隐患管理台帐,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上报和管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第四十二条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季度应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公司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专项检查应将重大危险源作为重点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第四十三条 安全监察部每三年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各部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价。

第八章

第四十四条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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