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文化论文范文

2024-02-29

村落文化论文范文第1篇

一、空间的表征:规划者做好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的空间规划

列斐伏尔所说的“空间的表征”是指一个社会空间中有关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关系进行的特定再现或表征,尤其是那些被构想出来的,理想型的并且占据支配地位的符号阿卡象征。对空间的规划或想象性构建即是空间的表征。在我国,则指由政府主导及组织各类学科专家参与的自上而下的对城市空间、城镇空间、村落空间的规划和想象性构建。空间的表征在空间生产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专家等知识技术体系拥有者应该做好空间规划,从宏观的空间格局上来保护传统村落文化。

(一)从顶层规划层面做好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工作

要从战略制定与政策设计的层面做好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的空间生产顶层规划。传统村落文化属于不可再生资源,规划者要组织专家及当地村委,并广泛征求村民主体的意见,在广泛调研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各方利益均衡式的重保护、适度开发原则,制定保护、修复传统村落文化的各种条例和空间旅游发展顶层规划。

(二)要营造传统文化空间的保护意识

要广泛运用话语、新闻、广告、网络等途径在全社会营造传统村落文化空间保护意识。人的实践活动受其意识的影响。村落文化的保护不只是政府及规划者的责任,更重要的是要调动在场的村民主体、不在场的社会主体的保护意识,产生一种保护行为自觉,才能从根本上做好村落文化保护工作。

(三)要坚持传统村落文化空间的历史性、主体性和正义性

规划者对传统村落的空间规划不能够脱离空间历史、空间使用者的主观感受以及空间未来使用者的正当诉求。村落文化空间的形成具有历史性,是历史中的时间、事件、人物在特定空间中不断互动积累而成,脱离历史的村落文化空间是空洞的,不具有遗产性质。村民是以“日常生活”的方式存在于村落文化中,他们的主观感受和日常实践使得村落文化空间从抽象走向实质,而空间未来使用者是村落文化延续的依靠,他们对空间的正当诉求体现了村落文化的传承性和可持续发展。

二、空间实践:实践者注重传统村落文化的场域保护与差异性保护

空间实践是人们创造空间的方式,属于感知层面。在传统村落文化空间生产中,规划者将其文本式规划设想通过一系列实践性措施作用于该空间;居住于其间的原住民在多种力量的综合作用下以日常生活的方式生活于该空间等,都是空间实践。空间实践者在空间开展实践时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即注重传统村落文化的场域保护和差异性保护,避免异化现象出现。

(一)注重传统村落文化空间的场域保护

场域是村落文化形成、发展和传承的物质性地域,是村落文化创造者村民日常生活活动的地理载体。村落文化空间生产的首要前提是场域的存在,否则该空间就无依托,必将消散湮灭。但现代性与传统性的角力,市场化、工业化、社会化、城市化的渗透,使得中国传统村落瓦解于清末、始见破败于民国,并一直延续至今。所以保护与传承村落文化的场域刻不容缓。2004年4月,“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工程在国家层面的开展,以及各省市积极开展的传统村落的调查、保护和申报工作便是一种场域保护实践,该实践共使得全国6811个传统古村落得到了国家级场域存在式保护,同时也带动更多的古村落得到省级、市级、县级的场域存在式保护。

(二)避免同质化、注重差异

空间的生产就是空间被开发、设计、使用和改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资本日益占据着主导地位。资本通过抽离具体劳动之间质的差别的价值量作为标准,将所有的资本产物同质化,社会空间亦不可避免,而由其主导的一体化的消费理论和价值观侵蚀着人们的地方感和民族性,瓦解了地域间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当资本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大肆进入传统村落时,传统村落文化空间生产要尽力避免被同质化。

(三)避免异化

异化是文化遗产的空间被消费主义注入时可能给遗产本身带来的负面后果。消费使得文化遗产空间被客体化、商品化、继而转手,它会割裂原本是日常生活有机组成部分的文化生活方式,将其碎片化、失真化,并最终变成毫无特色的普通商品。在传统村落文化空间的生产过程中,各方作用于其中的空间实践应该坚持村落文化由原创村民所有,并仍然是流淌于村民血液中的日常生活方式,而不是脱离日常生活方式只为经济利益驱使的表演作秀。

三、表征的空间:使用者要主动参与村落文化保护

表征的空间属于生活层面,是通过相关的意向和符号而被直接使用的空间,是一个被动的生活的经验空间。表征的空间更加注重空间使用者的体验和经验,而在传统村落文化空间中,最常使用者是广大的当地村民,他们以“日常生活”的方式存在于和使用着该空间;临时使用者主要是由村落旅游开发而引发到场的游客,他们以“凝视”的方式存在于和作用于该空间。这两个使用群体能在最广泛地意义上影响村落文化空间的生产。

(一)村落原住民要沉浸式融入村落文化的保护工作

村民是否沉浸式融入村落文化保护工作,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是政府是否重视对村民的引导和支持。目前有些传统村落在保护开发中,存在着变动为静的展览式开发策略,忽视、漠视甚至不让本地居民参与,或将其外迁,或用“遮羞布”“涂层墙”等将村民与旅游景区隔离起来,这不仅让传统村落成为丧失生活气息的外壳,也间接促使村民进一步漠视传统村落文化空间的衰落。二是村落文化保护中对村民的利益诱使是否达到预期。村落是村民的生存空间,围绕着村落可以开展的生计是村民对村落空间产生依靠、信赖和忠诚的来源。如果能够通过保护传统村落文化,使得村民从中所获得的经济预期超过通过破坏、离村所带来的经济预期,那么村民必然会积极保护和维护当前的村落文化。因此,要调动村民的主动性,使其积极的投入村落文化空间的保护中去,一方面必须重视村民对村落文化保护与开发的主体感、参与感和实践感,让其仍然以积极地“日常生活”方式存在于村落文化场域中;另一方面要深挖村落文化资源的旅游特性,结合现代化的媒体展现技术,大力发展村落文化旅游,提高村民对村落文化资源经济功能的预期。

(二)游客要主动参与村落文化空间的建构

作为村落文化空间的临时使用者游客要主动建构村落文化意象,不能当“空间的流浪者”。游客主要通过“凝视”来参与景观空间的生产和消费,最常见的就是游客对当地人的观看活动,但这种简单的观看,只能让游客产生对村落文化的表面思考,不产生任何义务性的责任,因而也就无法真正参与村落文化空间的建构。也就是说,他们只是“空间的流浪者”,村落文化的保护与其没有直接关系。因此,村落要多开发一些具有较强体验性的文化项目,让游客在体验中产生对村落文化的情感义务,从而主动建构村落文化意象,保护村落文化。如可以将村落居民的生活方式、文化信仰等融入农业生产、建筑设计或者体验性项目之中,让游客在获得餐饮、住宿、游玩等物质需求的同时,也主动进行换位式思考,为认可、推广和延续当地的村落文化做出贡献。

结束语:

社会科学研究视角的空间转向和空间理论为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提供了独特的视角,从中可以看出传统村落文化的空间生产是一个由各级政府、开发商、知识分子、原住村民、游客等共同角力的多相生产。其中,最重要的或者起支配作用的是占据权力强势地位的规划者,但村落文化空间始终属于生于斯、长于斯、埋于斯、传承于斯的原住村民。所以要理清各方的权益关系,尽力做到平衡发展,在保住村落文化场域的基础上,避免出现同质化、异化,尤其要调动原住居民主动参与村落文化空间建构,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村落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摘要:村落文化是民族文化发展的根基。本文以“空间表征”“空间实践”和“表征空间”三元一体的空间生产理论为视角,指出空间规划者要做好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的空间规划;空间实践者要注重传统村落文化的场域保护与差异性保护;空间使用者要主动积极地参与村落文化保护,如此三方合力,方能更好地传承与保护传统村落文化。

关键词:空间生产理论,传统村落文化,场域保护

参考文献

[1] 李赵东.浅谈村落文化中的俗民因素[J].思想战线,2008(06):102-104.

[2] 宋奕.人类学空间视角的文化遗产研究[J].中国名城,2009(07):32-39.

[3] 林叶.城市人类学再思:列斐伏尔空间理论的三元关系、空间视角与当下都市实践[J].江苏社会科学,2018(03):16-33.

[4] 李秀玲,秦龙.“空间生产”思想:从马克思经列斐伏尔到哈维[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05):60-64.

村落文化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新农村社区建设要解决的首要理论问题就是“路径选择”问题,其中包括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界定、基本单位、模式等方面。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既要考虑现有农村居民居住方式。也要遵循农村城镇化趋势,即要依据不同区域农村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定位。依据与城镇的距离远近,将我国新农村社区建设可选模式分为:城郊型、集镇型、村落型三种模式,不同区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模式。

[关键词]新农村社区;定位:模式

相对于城市社区建设,我国农村社区建设无论是实践还是理论都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鉴于此,有必要对新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研究。其中首要的就是新农村社区建设的路径选择问题,这一基本理论问题涉及到: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界定、新农村社区建设基本定位、新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等方面。从已有的研究可以看出,对农村社区的理论研究主要是从农村社区的概念界定人手,从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社区组织等角度探讨农村社区建设问题,这为我们研究新农村社区建设奠定了相应的理论基础。但是,这些研究在强调社区治理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重要性的同时却忽视了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的一个最显著的区别,那就是农村社区建设与发展的基础是经济发展,农村社区建设必须要以产业为支撑。因此,有必要从新农村社区概念重新界定人手,从农村社区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民主政治建设等多方面,深入探讨新农村社区建设基本定位、模式等问题。

一、新农村社区建设的理论内涵

社区在中国是一个外来语,20世纪30年代初,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最早将这一概念引入中国。进入20世纪80年代,社区这一概念才逐渐进入我国学者的研究视野。由于研究视角不同,国内学者们对社区概念的定义也存在较大差异,但一般认为,社区构成必须具备固定地域、规模数量居民、服务设施、特定文化、社区意识、管理机构等六大要素。

人类最早的社区形态是农村社区。由于西方发达国家较早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因此西方学者对社区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社区。传统的农村社区是指以农业生产为主要活动内容而聚集起来的人们生活的共同体,其社会结构简单,封闭程度较高,日常生活通过其特定地域内的社会关系网络进行。国内学者中最早研究传统农村社区的费孝通先生曾经以“熟人社会”加以表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传统的农村社区正在发生着重大变化。农村社区已不再是封闭的、与外部隔绝的、自给自足的、缺乏分工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而与外部、与他人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和依存度。传统农村社区向现代农村社区的转型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现代意义上的农村社区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小城镇为中心地,以自身为腹地,具有一定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口群体,并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的社区类型;其具有人口密度低,同质性强,流动性强,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受传统势力影响较大,社区成员血缘关系浓厚等特点。

传统农村社区向现代农村社区的转型,为新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现实条件。

目前,虽然还没有学者对“新农村社区”概念进行明确界定,但已有一些学者开始探讨如何将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的问题。徐勇认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点和平台。当下要建设的农村社区不是以传统自然村落为基础的文化共同体,而是能够不断满足人们日益丰富的社会需要,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现代社会生活共同体。甘信奎认为,要通过农村社区建设与自治机制的构建力求实现七个根本性转变:即在社区理念上,以“民为”取代“为民”思想;在社区规划上,以集中居住取代分散居住;在社区治理上,以社区自治取代“村民自治”;在社区组织上,以社团组织取代家族组织;在社区文化上,以现代市民精神取代传统伦理观念;在社区功能上,以社区服务取代行政管理;在社区目标上,以居民需求取代政府绩效。

基于以上学者们对农村社区及其发展变化趋势的研究,笔者将“新农村社区”这一基本概念进行如下界定:新农村社区是相对于传统农村社区而言,既具备传统农村社区的一些特点,又同时具备城市社区一些特征的现代新型农村社区。与传统农村社区相比,新农村社区应具有以下特点:(1)从事现代农业将成为社区居民的主要谋生手段,此外,从事二、三产业的工资性收入也是社区居民的重要生活来源;(2)社区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有所增加,集中居住取代分散居住;(3)人口流动性增加、同质性相对下降;(4)城市的现代文明和生活方式对社区的影响越来越大;(5)居民生活水平、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等与城市社区的差距越来越小;(6)以社区自治取代“村民自治”。同时,新农村社区也区别于城市社区。首先,新农村社区处于农村地域范围,农业(现代农业)依然是农村社区的主要支柱产业。其次,发展社区经济是农村社区居民的生存基础,而提供公共服务和加强社区治理是城市社区的主要功能。再次,农村社区的存在主要以地缘、血缘和业缘为基础,而城市社区主要依据居住地域(居民小区)进行划分。简言之,本文所界定的“新农村社区”是农村地域范围内,以一定规模人口为基础、以一定产业为支撑、以地缘和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社区组织及其相应的治理机制为保障、以满足社区居民基本需求为目标的新型农村社区。

基于以上对新农村社区概念的界定,新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或任务应包括以下几个层面:

一是发展社区经济。发展社区经济既是新农村社区建设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的一个显著差异。集体经济和家庭经济是新农村社区的主要经济形式。新农村社区经济主体不仅包括农业,而且还包括第二、三产业在内的建筑业、加工制造业、服务业、商贸流通等多种产业。农业也不再是传统农业,而是实现了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的现代农业。而农业收入也不再是新农村社区的唯一收人来源,二、三产业将逐渐成为新农村社区的主要收入来源。通过建立社区型企业,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实力,增强社区辐射能力,造福社区居民。

二是发展社区文化教育。在传统的农村社区,受传统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影响,社区文化发展受到极大的制约。在新农村社区,发展社区文化将成为一个新的亮点。社区的各类学校将得到快速发展,不仅幼儿园、小学、中学等义务教育得到长足发展,各类成人学校、培训班、文化活动室等也将不断兴起。此外,社区居民的文化活动将不断得以丰富,社区居民的基本文化素养将得以不断提高。

三是改善社区环境。传统农村社区中,村民居住相对分散,各种基础设施条件差,社区环境差。在新农村社区中,村民居住相对集中,社区基础设施条件将大大改善,通过村容村貌整治,社区生态环境、生活环境、居住条件也会不断得以优化。

四是完善社区社会保障。在传统农村社区,由于存在着严重的城乡二元结构,村民们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拥有的各种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水平极为低下。在新农村社区,通过逐渐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

度、不断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和其他社会福利制度,社区居民不仅可以看得起病,还可以逐渐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五是建设社区民主。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建设社区民主也就是实现社区自治和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新农村社区民主建设是实现农民政治利益诉求的制度保障。通过实现社区村民自治、改革社区管理体制、大力培育社区民间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和政治诉求能力。

二、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定位

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是在一定时期内对一定地域范围内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部署或设计。主要包括新农村社区总体布局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资源利用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内容。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基本定位首先涉及的就是新农村社区总体布局规划,即要确定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单元、新农村社区在不同农村区域的分布等。

要确定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单元,需要明确的是,什么样的农村社区才是合理的。张兴杰等学者认为,较为理想的农村社区应该具有三个特征。第一,农村社区是一个微观的地域性社会,区别于城市社区,并且因为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文地理条件不同,农村社区也可相互有所区别。第二,理想的农村社区应该是一个具有较健全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较完善的整合人际关系的社会服务体系的微观地域性社会,应该有较好的公共社区道路、公共图书馆、邮局、文化活动中心、学校、体育活动中心、卫生保健机构、社会工作机构以及从政府到民间的各类社会组织。第三,理想的农村社区应该是一个有利于国家、各类社会组织和各类专门化机构进行活动与管理的微观地域性社会。

按照以上标准,我国的农村社区规划,首先要考虑我国农村地区居民点分布的形式和特点。从现状看,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点的主要存在形式是村镇。村镇一般可分为集镇和村庄两种类型,其中村庄又可分行政村和自然村。至于一个农村社区的规模和范围应该有多大,尚无定论,一般认为,“把我国广大农村目前的‘行政村’,作为一个农村社区,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是通往社会主义新农村美好图景的正确路径”。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进行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不需要打破现行农村行政区划,简单易行。目前我国许多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地区基本上是在行政村基础上进行规划的。

究竟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应该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还是其他,除了要考虑我国农村地区居民点分布的形式和特点,还应该遵循以农为本、突出特色、生态取向等原则,遵循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城镇化这一必然趋势,依据不同区域农村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定位。我国农村地区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及居住方式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如果都一刀切地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进行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难免出现一些新问题。

我国“行政村”这一提法始于20世纪90代初的“乡政村治”及“撤乡并镇”等农村基层改革,目前基本上沿用当时的区划。我国目前的行政村约65万个、自然村约320万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地向东部沿海及城市转移,我国中西部许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空心村现象”。“空心村现象”主要是指一些村庄,平时只留下了老弱病残者在家,即所谓“青壮打工去,种田老与孤”。这些空心村不仅人烟稀少,而且家庭经济、集体经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等衰败。对待这样的空壳村,我们如果还是硬性地重建农村社区,既是浪费(不经济),也是与农村城镇化趋势背道而驰的。对待这些空壳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已经和将不可避免地产生的“空壳村”,应早作部署、早作预测,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上的浪费;对其留下的少数住户可本着自愿和适当资助的原则,在安排好生活的前提下,集中搬至大村庄和集镇、县城居住,对多出的宅基地和山地、田园,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空壳村将会越来越多,对空壳村的合并重组并以此为基础重建农村社区也会成为一种必然。

例如,5.12汶川特大地震重灾区都集中在西部地区,震前这些地区本已存在不同程度的“空心村”现象,地震又使得许多村庄的生存条件受到严重破坏。生态移民或其他形式的异地重建将成为这些地区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必然选择。因此,我们不能一刀切地将“行政村”或“自然村”作为我国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切入点和基本单元。各地在进行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时候,既要考虑现有农村居住方式,也要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城镇化趋势,必须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包括农村村落分布情况、人口密度、生存条件等因素),对新农村社区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该合并的就得合并,该搬迁的就搬迁。

三、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模式选择

相对于城市社区建设而言,我国农村社区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地区还处于试点探索中,但农村社区的雏形或典型模式已开始在一些试点地区呈现。朱勇、孙玉琴将2006年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以来,在我国天津、山东、江苏、福建、浙江等地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模式概括为:城郊型、集镇型、村落型三种不同模式。甘信奎结合深圳、湖北、江苏、山东等地的试点实践,将这些地区的典型模式概括为:城市化扩张下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就地城镇化”下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村民自治”体制下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这些已经开始呈现的典型模式反映了我国不同地区新农村社区建设的特色,具有其特殊性和不可移植性。同时,其中一些模式也具有在其他地区推广的价值。我国农村区域差异较大,不同区域究竟采用哪些模式,必须要针对自身实际情况作出抉择。笔者依据与城镇的距离远近,将我国新农村社区建设可选模式分为:城郊型新农村社区建设模式、集镇型新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村落型新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下面分别对这三种模式的特点及其适宜范围进行简单分析。

1 城郊型新农村社区建设模式。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大中城市的扩张,以前属于农村的地域逐渐被纳入城市的范畴,以前远离大中城市的农村也逐渐成为城市郊区。处于大中城市郊区的农村地区,可以借助城市化整体推进及城乡一体化契机,对“城中村”或“城郊村”进行社区化建设和管理。深圳是这一模式的集大成者,通过全面撤销镇政府成立街道办事处,撤销村委会成立居委会,使城市社区管理模式迅速覆盖全市。到2004年深圳已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镇和村的城市。我国其他许多大中城市,也可以通过城乡一体化的整体推进,加快对“城中村”及“城郊村”的社区化改造,并逐渐按照城市社区标准建设现代新型城郊农村社区。

2 集镇型新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所谓“集镇型”新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是指以集镇为依托,以中心镇、中心村为中心开展新农村社区重建的途径或方法。这种模式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以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小集镇为中心的乡镇大社区模式;二是以村庄合并后的村部所在地或条件较好的自然村为中心的中心村社区模式。“就地城市化”是我国城市化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主要途径。随着农村“就地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集镇将会成为产业聚集、人口集中的主要场所,农村集镇的规模也会不断

扩大,以集镇为中心的小城镇也会不断地兴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江浙、珠江三角洲等地区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带动了许多新兴小城镇的兴起,也促进了这些地区由传统农村社区向集镇社区的转变。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一些村庄通过经济强村率先致富,在全国脱颖而出,比较典型的如江苏的华西村、山东的岜山村和河南的京华村、南街村、龙堂村等,由于兴办村级企业使村落具有了城市社区自治的色彩。

可以说,以集镇或中心村为中心推进农村“就地城市化”将会成为我国农村城镇化的一种必然趋势,因此,集镇型新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也将成为我新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模式。

3 村落型新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所谓“村落型”新农村社区重建模式,是指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进行新农村社区建设的途径或方法。农村城镇化是必然趋势,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农村人口会越来越少,传统村落的衰败(如“空心村现象”)也是一种必然趋势,村落的重组变革也在所难免,但村落永远不会消失。正如霍华德在《明日的田园城市》中所说,“城市和乡村都各有其优点和相应的缺点”,二者不能相互取代。目前已在一些发达国家出现的“逆城市化”现象也表明,乡村具有城市稀缺的许多东西——清新的空气、优美的田园风光、幽远宁静……回归自然是人的禀性,我们不能消灭乡村也无法消灭乡村。

目前,我国广大农村村落的存在更是一种现实。不仅如此,贫困落后的村落还占有很大的比重。我们在设计新农村社区建设路径时,一方面要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吸引落后村落的人口向集镇或中小城镇集中,另一方面要对现有行政村和自然村进行科学规划、合并重组。在对现有行政村或自然村进行整合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以农为本、突出特色、生态取向等原则。在对传统村落进行改造的同时,也要突出现代新型村落的生态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等,通过发展新产业、树立新风尚、打造新农民、构建新环境等途径,将村落型农村社区打造成城市社区居民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的好去处,使农村真正成为城市的后花园。

参考文献

[1]甘信奎,中国当代新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条件及路径选择[J],理论学刊,2007,(01),

[2]徐勇,村民自治的深化:权利保障与社区重建[J],学习与探索,2005,(4),

[3]李长健,我国农民权益保护与农村社区发展基本法律问题研究综述[J],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7,(5),

[4]张兴杰等,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研究[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5]朱勇,孙玉琴,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经验综述[J],中国民政,2007,(4)。

村落文化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过渡型社区”是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社区形态,其形成过程中地方政府发挥了核心作用,并受到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过渡型社区”形成后,面临着失地农民和流动人口的双重压力,带来了不同于一般社区的整合困境,如何突破这一困境,达到“过渡型社区”的良好治理成为学术界亟需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过渡型社区;空间生产;社区融合;整合困境

一、城市化进程中的“过渡型社区”

城市化是伴随着工业化和经济发展而出现的一种世界性的社会经济现象。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城市化率已经从1990年的18.9%增长到2008年的44.9%,城市化率近十几年年增长都在1%左右。“过渡型社区”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产物。

本文所指的“过渡型社区”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常见的社区形态,一般被称为农村拆迁整体安置社区。农村拆迁整体安置社区的生成源于城市的扩展,为了节约失地农民的安置成本,政府一般采取统一规划、集中修建的方法,用较少的地理空间集聚大量的失地农民。采用“过渡型社区”这个名称强调的是这类社区的过渡性特征,即既包含着城市社区的特点又很好地保存着农村社区精神,在这类社区中农民完成了最初的市民化训练,成为农民转为市民的一个缓冲带,可以有效避免剧烈城市化带来的心理和生活的冲击。“过渡型社区”在空间形态上具有了城市社区特征,是政府为了经济发展而进行的动迁形成的,其目标是实现城市化。因此,“过渡型社区”居民都具有城市市民身份,从户籍意义上他们已经是市民了。出于这种考虑,在其居住空间规划的时候,就是按照城市而不是按

照农村来进行规划的。随着空间形态的改变,“过渡型社区”的治理主体也发生了较大改变。在“过渡型社区”中,由于原有生活状态被新型社区肢解,村委会已经不能发挥治理作用,大多都被居委会取而代之。即使在一些地方还保留着村委会,其实已经是名存实亡,不能发挥作用了,而城市社区的一些治理机构如物业公司也已经开始进入到“过渡型社区”中。

在这里需要将“过渡型社区”与城市化进程中另一类典型社区——“城中村”作出区别。“城中村”的历史走向是逐步消亡直至终结,其实这一点李培林先生已经做了很好的暗示——村落的终结。[1]“过渡型社区”则与之不同,“过渡型社区”具有动态发展性特征,其前途是转变为成熟的城市社区。即“城中村”是属于过去和当下的概念,而“过渡型社区”则是从现在到未来的,是一个比“城中村”更加具有生命力的概念。

二、“过渡型社区”的生成因素

“过渡型社区”的生成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现代城市向乡村地区扩张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空间生产的过程。所谓“空间的生产,在概念上与实际上是最近才出现的,主要是表现在具有一定历史性的城市的急速扩张、社会的普遍都市化以及空间性组织的问题等各方面”。[2]当我们把“过渡型社区”的生成看做一个空间生产的过程时,就会发现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城市经济和文化三个因素在社区的生成中发生重要作用。其

中地方政府在“过渡型社区”生成过程中起到了核心能动者的作用;经济因素包括整体的经济环境和共同体的经济状况,是“过渡型社区”生成的外在背景和根本原因;文化是“过渡型社区”的黏合剂,是空间形态之外将“过渡型社区”与城市社区以及农村社区区分开来的重要特征。

(一)“过渡型社区”生成的核心能动者——地方政府

“能动者指的是制度创新的决定者、执行者和参与者,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团体。而核心的能动者主要指决策者和执行者。”[3]显然,在“过渡型社区”的生成中,地方政府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1.地方政府是“过渡型社区”生成的推动者

在城市化浪潮中,地方政府迫于赶超型经济和压力型体制,追求高速的城市化。在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农村的现实下,在外来人口因由户籍等诸因素不能为地方政府接受的条件下,将城市近郊的农民变成市民,成了中国城市化最常见亦是成本最低的一种方式。同时,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土地在现代城市中具有独特地位,成为城市政府资金的源泉,城市周边广袤的农田只需进行整理,拍卖、转让、开发便可获得巨额收入,在利益的驱动下,地方政府开始大规模开发土地。于是,城市建设高潮迭起,各种类型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开发区、大学城、商住区等纷纷兴起,与此同时,如何妥善安置失地农民成为地方政府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在经过多种探索之后,不少地方政府发现集中安置是成本最小的一种安置方式,“过渡型社区”的空间形态被创造出来了。地方政府在竞争压力下为了发展经济必然需要从农民手中获得更多的土地,农民失去土地之后需要安置,催生了“过渡型社区”。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发挥着发起者、推动者和建设者的作用,离开了地方政府,“过渡型社区”就不可能生成。

2.地方政府是“过渡型社区”的管理者

“过渡型社区”建立之后,面临着复杂的管理问题,某种程度上,我们之所以关注“过渡型社区”,不在于其建立过程中存在的地方政府主导,而在于其建立后存在的管理上的问题。“过渡型社区”建立后,由于居民自治组织的不完善以及相当程度的“内卷化”,[4]实际担负社区管理工作的是直接与社区接触的乡镇(街道)一级政府机构。

地方政府对于“过渡型社区”的管理主要包括对于社区人口、治安、组织、党建、服务、文教和环境等诸多方面,是一种综合性管理,涉及社区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过渡型社区”自身人财物的限制,权力与责任的缺失,致使社区自身没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这些社区公共产品,出现“过渡型社区”管理过程中政府一家独大的局面。

(二)“过渡型社区”生成的支撑要素——经济

“过渡型社区”的生成是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城市化加速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趋势。

1.城市经济发展在“过渡型社区”生成中的作用

城市经济发展对于“过渡型社区”生成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流动两大方面,其中产业结构调整为“过渡型社区”的生成提供了可能性,而资源流动将这种可能性变为了现实。

“产业结构的调整是城市社区空间重构的第一步,同时也许是对城市空间的面貌影响最大的一步。”[5]这种产业结构的转移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内城地区的“退二进三”策略,其次是农村地区的工业化进程。上世纪末,我国各大城市几乎同时提出了“退二进三”口号,工业纷纷从内城迁出转移到城市郊区,将内城让给第三产业发展。随着大量第二产业进入到城市郊区,郊区经济得到快速发展,郊区基础设设得到极大改善,使得大城市郊区具备了与城区相当的物质条件。与此同时,农村地区工业化进程加快,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过渡,这意味着农村地区第一产业让位于第二产业,农村工业化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向城市郊区的转移促进了郊区经济发展,郊区工业化的发展为郊区城市化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从而为在城市郊区建立城市型社区提供了条件。

如果说产业结构调整为城市社区向农村地区的扩散提供了物质上的准备,那么真正促使“过渡型社区”生成的因素则是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资源流动。随着产业结构调整,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城市周边农村地区蔓延,郊区交通网络日渐完善,商业服务中心逐步形成,大量外来人口聚集,各种生产要素向郊区汇合和集中,“根据汇合、集中与信息的要求,都市在这一分化、隔离的否定性过程中,表现了出来”。[6]经由这一过程,“过渡型社区”成为集中性资源聚合地,具备了更多的发展动力和创造力。

2.社区经济组织的保障作用

在“过渡型社区”生成过程中,动迁农民在原有的生活区域被打破、生产资料失去之后,为了明晰集体资产权属,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资产转向股份合作社制度的经营,动迁农民成为社区经济组织的股东,在很大程度上给动迁农民在经济上和生活上的平稳过渡提供了物质基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社区经济组织真正能够给社区成员带来的分红其实并不算太多,但是意义却不容低估。社区经济组织运行的是社区集体资产,并不是完全遵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生成规则的,具有内部封闭性的特征,一般不接受外部资本投资。这种内部封闭性根源于“过渡型社区”建立之前的村庄共同体,因此,每一个“股东”身份,其实不仅仅意味着一定量的经济收益,更加重要的是作为共同体一员的象征。社区居民对于这种股权收益真正在乎的不是收益到底有多少,而是自己有没有这种收益,也正因为这样,许多的社区经济组织采取的运营方式都是采取一种“守护型经济”的方式,[7]通过相对简单的经营管理将风险最小化,从而确保保护作用的发挥。

(三)“过渡型社区”的黏合剂——文化

“社区文化是指一定区域内生活的人们长期而逐步形成的共同的文化观念、行为规范、民俗习惯、生活方式等,是社区居民精神生活和文化发展的总体反映。”[8]“过渡型社区”在生成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社区文化,从而将其与一般社区区分开来。

“过渡型社区”介于城市社区和乡村社区之间,既保留了传统农村社区的文化,又受到现代都市文化的影响。作为两种文化的交锋,“过渡型社区”及其居民作为一种混合体出现了。在农村文化与现代都市文化的交汇过程中,现代都市文化作为一种强势文化,对农村文化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后者对它的影响。“过渡型社区”及其居民在整体上是向现代都市文化位移的,无法再认同作为农民身份的自己,但是受制于“过渡型社区”的先天不足,社区居民又无法在短时间内融入城市,造成了“过渡型社区”居民的独特认同——大城市里的乡下人。

三、“过渡型社区”的整合困境

在“过渡型社区”中典型地分布着两类居民——失地农民和流动人口,两类居民同时存在于“过渡型社区”这一独特的空间范围内,“过渡型社区”事实上成为由失地农民和流动人口共享的、有别于传统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村落社区形态的新型社区。人口性质的复杂化,使得“过渡型社区”的治理面临不同于以往的全新挑战,尤其是社区中的失地农民市民化和流动人口社区融入问题,成为过渡型社区治理需要同时面对的两大核心问题,在这两大问题的基础上又派生出第三大问题即失地农民和流动人口的社会整合问题。

(一)失地农民的市民化困境

失地农民是“过渡型社区”中的第一批常住者,他们大都是被动进入社区的,即是指主观上不愿意被城市化或还没作好城市化的准备,但由于受各种客观原因的影响而不得不放弃农业生产方式和乡村生活方式,最终被融入城市的。失地农民主要是由于城市空间扩张和重点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的动迁所形成的,他们和“过渡型社区”同时同步产生,“过渡型社区”在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也就是他们所面临的问题。

由于“过渡型社区”的城市化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推动的,并不是一个自愿选择的过程,因此存在着市民化的转型适应过程。失地农民是被动城市化的,“时间性”效应导致自我认同的转换滞后于物质的搬迁,“空间性”效应带来的强烈的相对剥夺感阻碍了自我认同系统的转换,导致自我认同失调。[9]在“过渡型社区”中可以明显的感受到存在的相对剥夺感的增加。在传统农村社区,居民之间由于就业、生活方式等相似性,即使存在收入分配的差距也停留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但是在“过渡型社区”形成过程中,各种利益分化聚合导致一部分人收益大幅度提升,另一部分人获利较少甚至是利益受损,从而产生了相对剥夺感。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相对剥夺感带来的是社区认同度的降低,“过渡型社区”虽存在着类似于城市社区的空间形态,但由于内在认同的缺失使得本地居民并不认可自己城市居民的身份,反而是更加倾向于认同过去的农民身份。

虽然倾向于认同农民身份,但是这也不意味着这些居民就绝对认可自己的农民的身份,更多的时候,他们对自己身份的认知是在农民和市民之间摇摆,偏向于农民。这种摇摆表明失地农民心理与社会层面的转型适应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与困难,从而使得“过渡型社区”居民行驶在城市适应的单行线上,前进,难以顺利城市化融入城市主流社会;后退,无法回归农村重拾传统乡土文明,只能在城市化途中“画地为牢”,在“过渡型社区”中感受差异,在遭受忽视和边缘化中自我隔离,自我统治。

(二)流动人口的融入困境

在“过渡型社区”中生活着大量的流动人口,甚至其数量要远远超过本地人,实际上构成了“过渡型社区”的生活主体,因此流动人口能否顺利融入社区之中就成为“过渡型社区”发展的关键所在。从我们的调查显示,流动人口社区融入不容乐观。

在我们的调查中,流动人口更加倾向于回归家乡而不是居住在“过渡型社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流动人口的社区融入出现梗塞,不能顺利融入到“过渡型社区”中,从而缺乏对社区的认同感。有学者认为我国的市民化和发展经济学的市民化理论不同,呈现出独特的中国路径,即西方发达国家在市民化过程中“农村人口城市化”和“农业剩余劳动力非农化”是同步进行的,而我国却呈现出两步走的特征。首先是从农民到农民工,然后才能转化为市民,其中“第一阶段从农民(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市农民工的过程已无障碍,第二阶段从城市农民工到产业工人和市民的职业和身份变化过程,目前的进展依然步履维艰。”[10]而导致流动人口融合困境的原因,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即制度原因、社会原因和个人原因。在制度层面上,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和严格的户籍制度妨碍了外来人口的融入;在社会层面上,市民对外来人口的歧视和污名化现象使得外来人口难以融入到本地的生活文化圈中,从而无法进行社区融入;在个人层面上,由于受到以上因素阻碍,外来人口更加倾向于回归家乡。

(三)失地农民和流动人口的社区整合困境

“过渡型社区”中失地农民存在市民化困境,流动人口存在社区融入难题,但两类居民并不是天然隔离的,而是共存于“过渡型社区”这一独特的空间形态之下,日常生活存在众多交集,发生着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联系,这种联系尤其是建立在“房东——租客”体系的基础上。失地农民作为房产所有者向流动人口提供住房,流动人口以此向失地农民缴纳房租,流动人口获得栖身之所,失地农民获得额外的收益,是一个双赢的格局。但是流动人口在为失地农民提供租金的同时,又给失地农民带来了各种冲击,包括经济利益、共享空间等,由此双方在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又产生众多的摩擦。

首先,失地农民对于流动人口的排斥。流动人口大量入住“过渡型社区”给失地农民带来了丰厚的房租收益,在某种程度上是“过渡型社区”中失地农民的“衣食父母”,是一种“互惠关系”,流动人口的存在对失地农民而言是一种福利,流动人口的减少,势必影响自己的福利。有学者据此认为“佑护外来群体,是城市化过渡社区中居民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方式。”[11]然而在“过渡型社区”中,这种基于互惠而建立起来的和谐共处关系并不是必然存在的,失地农民对流动人口心存反感,在有些地方失地农民对流动人口甚至非常排斥。失地农民对于流动人口的排斥主要是因为流动人口的大规模聚集给失地农民生存带来了激烈的竞争,使得失地农民必须和流动人口一起争夺稀缺生存资源。失地农民和流动人口一样都需要到企业中去工作,尤其是“过渡型社区”中刚刚从农民转化而来的居民,由于自身积累的不足,在企业和流动人口争夺职位不可避免。然而企业能提供的职位毕竟有限,劳动力供给的增加导致竞争加剧,失地农民就业机会受到挤压,必然对流动人口有排斥。

其次,在失地农民的负面评价之下,流动人口选择了自我隔离。流动人口由于背井离乡,生活压力、工作压力较大,所接触的本地人大多就是自己的房东或邻居,他们虽然能够感受到失地农民的不友好,但是在重重压力之下,他们不能也不敢表现出明显的不满,故而更多地采取自我隔离的方式,减少与失地农民的接触,更多地与老乡或同事打交道,避免与失地农民发生摩擦。

由于失地农民和流动人口之间存在着不信任关系,双方沟通很少,互相抱怨现象经常出现。失地农民会抱怨是流动人口将社区的治安、环境等弄坏,而流动人口同样会抱怨失地农民素质低下。正是在这种冷漠状态下,“过渡型社区”分离成两大部分,即,失地农民的恒居之地和流动人口的暂居之地。失地农民恒居于此却又面临转型之痛,流动人口客居于此感受生存压力。在同一空间下,两类截然不同的人一起生存、生活,必然产生各种各样的摩擦;另一方面,虽然摩擦不断,但双方都能意识到互相依存的重要,于是双方又不得不生活在一起。所以说,摩擦与依存是相互关联的,“过渡型社区”存在整合的可能性却又同时面临复杂的冲突,构成“过渡型社区”特殊的整合困境。

四、结语

“过渡型社区”是我国城市进程中出现的一类新型社区形态,形成于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治理难题。能否妥善解决这一当前我国许多地区城市化进程中难以回避的问题,将直接影响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但是,目前对于这一问题的关注尚不充分,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来达到“过渡型社区”的良善治理,促进“过渡型社区”的城市化转型,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区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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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艳玲,蔡禾.中国城市基层自治组织的“内卷化”及其成因[J].中山大学学报,2005,(5):104-109.

[5]陈薇.空间•权力:社区研究的空间转向[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8.

[6]亨利•勒菲弗.空间与政治[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56.

[7]蓝宇蕴.都市里的村庄[M].北京:三联书店,2005:156.

[8]包军曦.传承•融合•创新——城中村地方文化的建设[J].社科纵横,2008,(6):60.

[9]张海波,童星.被动城市化群体城市适应性与现代性获得中的自我认同[J].社会学研究,2006,(1):86-106.

[10]刘传江,徐建玲.第二代农民工及其市民化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1):6-10.

[11]李学.公平观念与城市化过渡社区中居民的利益博弈[J].公共管理学报,2008,(4):80.

(责任编辑周彬琳)

\"Transitional Community\": Its Conception, Form Factors and Existing Plight

WANG Sheng-kun, XUE Ting-ting

(Culture, Sports and Tourism Bureau of Canglang District, Suzhou City, Suzhou 215000, China)

村落文化论文范文第4篇

日前,由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建村〔2013〕124号),决定将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马栏村等915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武陵山片区共有71个村落入选,其中:湖北武陵山片区9个、湖南武陵山片区29个、重庆武陵山片区1个、贵州武陵山片区32个。第一批武陵山片区共有60个村寨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自此武陵山片区目前共有131个中国传统村落。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三部门此次通知要求,各地要抓紧建立中国传统村落档案,编制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探索开展保护性修复试点。三部门将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予以监督指导。

附名单:

一、湖北省武陵山片区(9个)

1、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谋道镇鱼木村

2、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忠路镇老屋基老街

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沙溪乡张高寨村

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花坪镇田家坝

5、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尖山乡唐崖寺村

6、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百福司镇舍米湖村

7、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大河镇五道水徐家寨

8、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革勒车乡鼓架山村铁匠沟

9、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三胡乡黄柏村下黄柏园

二、湖南省武陵山片区(29个)

1、邵阳市绥宁县李熙桥镇李熙村

2、邵阳市绥宁县东山侗族乡东山村

3、邵阳市绥宁县在市苗族乡正板村

4、邵阳市绥宁县乐安铺苗族侗族乡天堂村

5、邵阳市绥宁县黄桑坪苗族乡上堡村

6、邵阳市新宁县一渡水镇西村坊村

7、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桃林村

8、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乡大寨村

9、邵阳市武冈市双牌乡浪石村

10、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唐家观古镇

11、益阳市安化县江南镇洞市老街

12、益阳市安化县江南镇梅山古寨

13、益阳市安化县古楼乡樟水凼

14、益阳市安化县南金乡滑石寨

15、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坪坦乡坪坦村

16、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锦和镇岩口山村

17、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郭公坪乡溪口村湾里

18、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尧市乡小江村

19、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大桥江乡豪侠坪

20、怀化市鹤城区芦坪乡尽远村

21、娄底市新化县奉家镇上团村

22、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峒河街道小溪村

2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社塘坡乡齐心村

2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排绸乡河坪村

25、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山江镇老家寨村

26、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山江镇凉灯村

27、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达岚镇岩门村

28、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靛房镇万龙村

29、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里耶镇长春村

三、重庆市武陵山片区(1个)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七分村

四、贵州省武陵山片区(32个)

1、遵义市湄潭县茅坪镇平顺坝

2、遵义市湄潭县西河乡石家寨

3、遵义市湄潭县抄乐乡石家寨

4、铜仁市碧江区漾头镇茶园山

5、铜仁市江口县桃映乡漆树坪

6、铜仁市江口县民和侗族土家族苗族乡封神懂

7、铜仁市江口县怒溪土家族苗族乡黄岩

8、铜仁市石阡县花桥镇施场村

9、铜仁市石阡县五德镇董上村

10、铜仁市石阡县聚凤仡佬族侗族乡指甲坪村

11、铜仁市石阡县青阳苗族仡佬族侗族乡青山寨

12、铜仁市石阡县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石榴坡村

13、铜仁市石阡县甘溪镇铺溪村

14、铜仁市思南县许家坝镇舟水村

15、铜仁市思南县文家店镇龙山村

16、铜仁市思南县青杠坡镇四野屯村

17、铜仁市思南县思林乡金龙村

18、铜仁市思南县思林乡黑河峡社区

19、铜仁市思南县板桥乡郝家湾古寨

20、铜仁市思南县兴隆乡天山村

21、铜仁市思南县杨家坳乡岑头盖村

22、铜仁市印江县永义乡团龙村

23、铜仁市德江县枫香溪镇枫香溪村

24、铜仁市德江县复兴镇棋坝山村

25、铜仁市德江县共和乡焕河村

26、铜仁市德江县沙溪乡大寨村

27、铜仁市沿河县思渠镇荷叶村

28、铜仁市沿河县黑獭乡大溪村

29、铜仁市沿河县新景乡白果村

30、铜仁市沿河县后坪乡茶园村

31、铜仁市松桃县普觉镇候溪屯

32、铜仁市松桃县正大乡苗王城

附二:武陵山片区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共60个)

一、湖北省武陵山片区(15个)

1、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向日岭村六组

2、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崔家坝镇滚龙坝村

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白果乡金龙坝村

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铁炉白族乡铁炉村

5、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铁炉白族乡细杉村

6、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五里乡五里村

7、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中营乡三家台蒙古族村

8、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百福司镇新安村

9、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大河镇冷水溪村

10、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凉雾乡海洋村

11、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大路坝区蛇盘溪村

12、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甲马池镇马家沟村王母洞

1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清坪镇中寨坝村郑家坝

1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椒园镇庆阳坝村

15、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沙道沟镇两河口村

二、湖南省武陵山片区(23个)

1、邵阳市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崇木凼村

2、张家界市永定区王家坪乡石堰坪村

3、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黄沙坪老街

4、益阳市安化县马路镇马路溪村

5、怀化市辰溪县上蒲溪瑶族乡五宝田村

6、怀化市会同县高椅乡高椅村

7、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夯沙乡夯沙村

8、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碗米坡镇首八峒村

9、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阿拉营镇舒家塘村

10、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都里乡拉毫村

11、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麻冲乡老洞村

12、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高峰乡岩排溪村

1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红石林镇老司岩村

1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默戎镇龙鼻村

15、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边城镇磨老村

16、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排碧乡板栗村

17、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矮寨镇德夯村

18、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矮寨镇中黄村

19、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苗儿滩镇六合村

20、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苗儿滩镇惹巴拉村

21、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大坝乡双凤村

22、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老司城村

2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小溪乡小溪村

三、重庆市武陵山片区(8个)

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岭乡银杏村

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石家乡黄龙村

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悦崃镇新城村

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民族村

5、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苍岭镇大河口村

6、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水河镇河湾村

7、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水河镇后溪村

8、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乡南界村

四、贵州省武陵山片区(14个)

1、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大坪镇龙潭村

2、遵义市凤冈县绥阳镇玛瑙村

3、铜仁市德江县楠杆土家族乡兴隆社区上坝自然寨

4、铜仁市江口县太平土家族苗族乡云舍村

5、铜仁市石阡县白沙镇马桑坪村

6、铜仁市石阡县白沙镇箱子坪村

7、铜仁市石阡县国荣乡楼上村

8、铜仁市石阡县国荣乡葛容村高桥自然村

9、铜仁市石阡县河坝场乡小高王村

10、铜仁市石阡县聚凤仡佬族侗族乡黄泥坳村

11、铜仁市石阡县聚凤仡佬族侗族乡廖家屯村

12、铜仁市石阡县聚凤仡佬族侗族乡瓮水屯村

13、铜仁市石阡县石固仡佬族侗族乡公鹅坳村

村落文化论文范文第5篇

一、规划任务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必须完成以下任务:调查村落传统资源,建立传统村落档案,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范围并制订保护管理规定,提出传统资源保护以及村落人居环境改善的措施。

二、总体要求

编制保护发展规划,要坚持保护为主、兼顾发展,尊重传统、活态传承,符合实际、农民主体的原则,注重多专业结合的科学决策,广泛征求政府、专家和村民的意见,提高规划的实用性和质量。有条件的村落,要在满足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村落实际需求结合经济发展条件,进一步拓展深化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三、传统资源调查与档案建立

保护发展规划应对传统村落有保护价值的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资源进行系统而详尽的调查,并建立传统村落档案。调查范围包括村落及其周边与村落有较为紧密的视觉、文化关联的区域。调查内容、调查要求以及档案制作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102号)进行。

四、传统村落特征分析与价值评价

对村落选址与自然景观环境特征、村落传统格局和整体风貌特征、传统建筑特征、历史环境要素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进行分析。通过与较大区域范围(地理区域、文化区域、民族区域)以及邻近区域内其他村落的比较,综合分析传统村落的特点,评估其历史、艺术、科学、社会等价值。对各种不利于传统资源保护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评估这些因素威胁传统村落的程度。

五、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基本要求

(一)明确保护对象

依据传统村落调查与特征分析结果,明确传统资源保护对象,对各类各项传统资源分类分级进行保护。

(二)划定保护区划

传统村落应整体进行保护,将村落及与其有重要视觉、文化关联的区域整体划为保护区加以保护;村域范围内的其他传统资源亦应划定相应的保护区;要针对不同范围的保护要求制订相应的保护管理规定。保护区划的划定方法与保护管理规定可参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三)明确保护措施

明确村落自然景观环境保护要求,提出景观和生态修复措施,以及整改办法。明确村落传统格局与整体风貌保护要求,保护村落传统形态、公共空间和景观视廊等,并提出整治措施。保护传统建(构)筑物,参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提出传统建(构)筑物分类及相应的保护措施。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场所与线路、有关实物与相关原材料的保护要求与措施,以及管理与扶持、研究与宣教等的规定与措施。

(四)提出规划实施建议

提出保障保护规划实施的各项建议。

(五)确定保护项目

明确5年内拟实施的保护项目、整治改造项目以及各项目的分实施计划和资金估算。提出远期实施的保护项目、整治改造项目以及各项目的分实施计划。

六、传统村落发展规划基本要求

(一)发展定位分析及建议

分析传统村落的发展环境、保护与发展条件的优劣势,提出村落发展定位及发展途径的建议。

(二)人居环境规划

改善居住条件,提出传统建筑在提升建筑安全、居住舒适性等方面的引导措施。完善道路交通,在不改变街道空间尺度和风貌的情况下,提出村落的路网规划、交通组织及管理、停车设施规划、公交车站设置、可能的旅游线路组织。提升人居环境,在不改变街道空间尺度和风貌的情况下,提出村落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提升措施,安排防灾设施。

七、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成果基本要求

保护发展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传统村落档案。其中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的具体要求参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保护发展规划图纸要求如下:

(一)现状分析图

1.村落传统资源分布图。标明村落现状总平面,村落内各类有形传统资源的位置、范围,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场所与线路,村落各主要视觉控制点上的整体风貌等。

2.格局风貌和历史街巷现状图。

3.反映传统建筑年代、质量、风貌、高度等的现状图。

4.基础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现状图。

(二)保护规划图

5.村落保护区划总图。标绘保护范围及各类保护区和控制界线。

6.建筑分类保护规划图。标绘保护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其他建筑的分类保护措施。其中其他建筑要根据对历史风貌的影响程度进行细分。

(三)发展规划图

7.道路交通规划图。提出村落路网、交通组织及管理、停车设施规划、公交车站设置、可能的旅游线路组织等。

8.人居环境改善措施图。提出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改善和提升的规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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