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经济论文范文

2023-03-05

粉丝经济论文范文第1篇

无独有偶,又一个十年后,2012年琳·朱贝尼斯与凯瑟琳·拉尔森共同发表《十字路口的粉丝:庆典,耻辱与粉丝/制片人关系》(Fandom At The Crossroads:Celebration,Shameand Fan/Producer Relationship)。她们称自己为学者型粉丝(scholar-fans),并挑战希尔斯的定义,认为他是“假装成粉丝但不是真正的粉丝”。琳·朱贝尼斯是个心理学家。凯瑟琳·拉尔森是大学的文学教授。两人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中年女性,拥有博士头衔、家庭、丈夫和孩子。连她们自己也没想到,像受了魔障,突然有一天她们成了电视剧《超现实》的粉丝,如同《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般掉进兔子洞,于是一切都变了样。《超现实》(Supernatural)是美国华纳公司2005年推出的一个电视连续剧,讲述温彻斯特(Winchester)兄弟“捉鬼”(各种超自然的邪恶现象)的故事。直至2013年仍在继续。观众群原设定为18-49岁的男性。后来吸引了大批女性观众。詹金斯2007年在博客曾问有什么电视剧可看,粉丝纷纷推荐《超现实》。两位女学者也是在朋友的劝说和“诱惑”下犹犹豫豫进入该剧(她们将看剧那天叫“堕落日”),从此充满热情和耻辱,一头跌进粉丝圈,挣扎在学者、粉丝、妻子和母亲的社会角色之间。两位将历时五年的粉丝经历写成书。原打算把粉丝和学者的观点评论并列在书中出版,未能如愿,只好分成两本。

2013年两位学者又写了《粉丝高潮》(Fangasm),由爱荷华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是一本非学术著作,完全从粉丝角度叙述她们的粉丝经历,“一种轻松的阅读”。“Fangasm”是一个组合词,由fan(粉丝)和orgasm(性高潮)合二而一,指粉丝的亢奋状态,如见到偶像时的狂叫(甚至昏厥),或者看到原文本后进入粉丝小说创作的如醉如痴,持续兴奋。两位学者也有过疯狂的粉丝经历:为了抢到一张偶像见面会前座的票,她们从美国东部飞到西海岸加利福尼亚的圣地亚哥,凌晨4点到达后便立即加入粉丝们排队的行列……谈及研究出发点时,她们说无论是粉丝群或者研究粉丝的学者都有一种挥之不起的“羞耻感”:

……作为粉丝的羞耻,为粉丝的一些极端行为而感到羞耻,为“某类”粉丝而羞耻,为将自己的粉丝行为昭告世界而羞耻……同时,也为研究粉丝这种“无聊”的话题而感到羞耻。更糟糕的是,自己还接受这种无聊的快感,当一个“坐得太近”而不是保持适当距离的观察者。

如两位女学者的书名所言,粉丝研究正在一个十字路口。学者与粉丝双重身份是一个两难问题。随着越来越多的学者进入粉丝研究,梳理粉丝研究中的学者立场,颇有参考意义。不仅可以温故知新,为将来的粉丝研究提供新的研究思路,同时解开学者研究粉丝“当局者迷”的神话。为什么学者成为粉丝会觉得“耻辱”?这种“耻辱”是从哪儿来的?粉丝研究中学者与粉丝双重身份是杏导致主流文化意识形态呈现出矛盾状态?科技革命带来的网络普及又会为粉丝文化构建什么新话语?本文仅就英语圈粉丝研究中学者/粉丝身份进行讨论,同时也探讨与之相关联的抵制理论问题。

一、粉丝研究的发展

粉丝研究的历史不长。从《文本偷猎者》到《十字路口的粉丝》也不过20年。可是粉丝的历史在西方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美狄亚》。之后的历史有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的粉丝自杀,也有拜伦的粉丝尤其是女粉丝充满整个上流社会。案例之多,恕不赘述。在大众文化研究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之前,“粉丝”(fans)在英语中是一个贬义词,具有社会等级身份的暗示。只有低级,没品位,不顾身份拥着明星兴奋大叫的人才叫粉丝。老一辈喜欢莎士比亚的人把自己称为“Shakespearian”,可译为“莎士比亚迷”或“莎士比亚人”。喜欢柯南·道尔笔下神探的人,在北美称夏洛克迷(Sherlockians),在英国叫“福尔摩斯迷”(Holmesians)。还曾有专门的福尔摩斯俱乐部。罗波塔·皮尔森指出,在传统的音乐与文学方面,大多数人不会认同自己为“粉丝”:“我猜想……巴赫和莎士比亚迷会拒绝这个半嘲弄的外号”。这一切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社会的大众文化全球化而改变。“粉丝”渐渐被接受,尽管不是所有人都觉得舒服。被称为“攻入美国”的英国当红乐团“单向组合”(One direc-tion,由五个英国/爱尔兰的男生组成)的粉丝,便按传统自称为,60ne directioner,(单向迷)。中国的情况则不太相同。汉语中“粉丝”作为一个词语,不像在西方那样有一个很长的“被侮辱与被歧视”的前史。2004年“粉丝”一词随着《超级女声》进入中国并没有遭遇精英的抵抗。这不得不说是文化殖民主义的胜利。

电视观众

20世纪80年代的文化研究已经开始研究电视观众。洪美恩1985年的《观看“达拉斯”:肥皂剧与夸张的想象》(Watching Dallas:Soap Opera and the Melodramatic Imagina-tion)是最早用民族志方法研究电视观众的著作。约翰·费斯克在《理解大众文化》(Undemtaning Popular Culture),《粉丝文化经济》(“The Cultural Economy of Fandom”)等一系列著作中肯定电视观众不是“沙发土豆”,而是在意义的生产中极为活跃。粉丝文化是一种亚文化,与社会中那些因为性别、年龄、阶级和种族等因素而成为弱势人群的文化趣味有关,代表边缘化的社会群体的声音或政治再现。

当时的知识分子占领着意识形态的道德高地,对来自大众文化的娱乐价值和快感有敌对情绪,认为只求获得商业利益的大众文化低俗。这种强大的占支配地位的知识分子意识形态,使得每一个大众文化的爱好者具有负罪感。而从大众文化中得到的快感,以及大众文化的娱乐价值则完全被忽略。所以洪美恩认为知识分子意识形态的压力越大,对文化的控制越严,大众越是走向抵制,走向流行和通俗,走向大众化。

费斯克一改大众文化的被动观众为“积极观众”,用以对抗和否定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悲观主义。这种积极观众理论开启了大众文化的抵制理论范式,在20世纪80和90年代的文化研究中风靡一时。其理论支柱是英国伯明翰学派斯图亚特·霍尔的理论。“抵制”(resistance),“协商”(ne-gotiates),“反对”(oppositional)三术语来自霍尔《电视话语的制码与解码》(Encoding and decoding in the television dis-course,1980)模式。抵制的是“精英文化”,即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话语霸权。另一个理论来自法国社会学家米歇尔·德赛图的《日常生活的实践》(The Practice Df Everyday Life,1984)。德赛图把强者的“战略”(strategies)与弱者的“战术”(tactics)区别开来,细化到日常生活中,称为日常生活的“弱者”抵制理论,说明个体如何在强者限定的环境中用某种策略争取自己的空间。

詹金斯也是大众文化的“肯定派”,强调大众文化的正面意义以及观众“参与”的文化意义。不过在文化研究的范畴,作为粉丝的詹金斯在理论上并没有用霍尔的《电视话语的制码与解码》理论,其中强调观众在解码时的抵制。詹金斯选择了德赛图的“偷猎”(poaching)概念,将粉丝行为理论上归纳为文本偷猎,而非意识形态的抵制。即便如此,詹金斯后来也遭到许多批评,尤其在粉丝小说领域。盖因“偷猎”在资本主义社会有违法的意思,而网上粉丝的许多创作只是与其他粉丝分享,如不正式发表便无有违法之说。詹金斯后来意识到自己粉丝理论的缺陷,公开承认网络时代称粉丝为“偷猎者”已经不合时宜。

网络粉丝

由于科技革命带来的网络普及,文化研究之后进入网络粉丝研究的多为人类学和社会学。首先受到关注的是粉丝群的网络社区。与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文化工业的批判限制在意识和精神领域缺乏实践性不同,人类学和社会学对不同文化、语言、国家与文本语境的粉丝经验层面作分析研究,积累了大量粉丝个案研究。民族志的研究方法使得学者们将自己带入网络的田野工作,成为网络粉丝。

南希·贝姆是最早研究网上粉丝社区的学者之一。她从中学起就是个电视剧粉丝,每次看完电视剧后立马上网与别的粉丝分享。七年的混贴吧经历后,她写成了《打开电视,上网:肥皂剧,粉丝与网上社区》(Tune on Log 0n:Soaps,Fandom and Online Community,2000)。南希·贝姆从人类学民族志视角研究虚拟粉丝社区特点,调查电视剧粉丝如何通过网络建立起虚拟社区。她发现粉丝有强烈的倾吐欲,但粉丝社区是发散性的(diffuse),无论是理论上或经验上都难以区分粉丝构成。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理论来看,虚拟粉丝社区的田野调查,数据收集及研究方法尚未成熟。“访谈”及问卷调查尤为不可靠。

利安农恩·布里的女性主义研究也是从当粉丝开始的。她平日是一个只关注精英文化的人,但是在同伴的影响下渐渐看一些电视剧,后来竟被美国的电视剧《x档案》(x-Files)吸引,用她自己的话说,尤其是男主演大卫·杜楚尼(David Duchovny)的英俊及背景(耶鲁大学博士研究生),于是开始上网进入一个杜楚尼的粉丝贴吧。她在网上十年,用自己的经历,写了博士论文并出书《她们自己的虚拟空间:网上女性粉丝》(cyberspaces of Their Own!Female Fandoms On-line,2005)。书中的女性主义理论认为网络粉丝是女性的一个表演平台,是女性争取与男性平等或得到平等的表现。女性常常利用本身的粉丝经验进入粉丝社区,来说明成为粉丝的女性如何被赋予“权利”(empoweHng women)并且如何有进取心。

《粉丝:消费的镜子》(The Mirror of Consumption,2005)一书中,克奈尔·桑德乌斯将研究从粉丝社区转到粉丝个人,研究更细致,进一步探讨粉丝对偶像的情感投入,粉丝本身心理动机和文化认同的关系。在粉丝和学者的身份问题上,克奈尔·桑德乌斯认为如果学者不能表明自己对粉丝文化和文本的适度了解,那么他们的研究就会被产生疑问。他列举了自己对大众文化的兴趣与当粉丝经历的各种事实,以证明自己具有研究粉丝文化的“资格”:当过足球和棒球粉丝并对体育粉丝进行过研究;从小就是电子音乐粉丝,观看过许多流行音乐演出;喜欢某些电视节目与流行的大众读物等等。桑德乌斯对粉丝行为的定义是从消费主义出发的:“经常性地感性地消费某种大众叙事或文本”,包括书籍、电视、电影、音乐;广义上更包括球队、明星或物品。他借用法兰克福学派马尔库斯的《单面人》概念,质疑消费层面的粉丝是不是“单面粉丝”?同时用弗洛伊德的理论来说明粉丝行为是自我映像的一种形式,自恋与自我的延伸。粉丝对文本的解读构成粉丝对自我的身份认同。桑德乌斯也从经验层面提出:粉丝所“粉”的对象会不会是“他者”而不是粉丝的自我延伸?有没有这种可能性?

这个时期的学者大多是现实生活中的某类粉丝,以电视剧居多。网上的贴吧是一个收集研究材料的空间。他们现实中是学者,网上是粉丝;白天是学者,晚上是粉丝。但是人类学家汤姆·波尔斯多夫却是个另类。他自称是在游戏机前长大的美国第一代,喜欢玩电脑游戏。“第二人生”是一个网络游戏,一个由电脑科技生成的虚拟世界。汤姆·波尔斯多夫是这款游戏的粉丝。他用虚拟化身(avatar)成为其中居民,购买了房产,安置自己喜欢的家具,交各种朋友,泡酒吧,听音乐会,还创造了一个社区,举行各种活动,帮朋友购买和出售虚拟商品……总之这是一个现实之外由自己选择的第二人生,可能性无穷无尽。汤姆·波尔斯多夫用两年多的时j间“生活”在“第二人生”,按照严格的人类学方法对虚拟世界的文化和“社区居民”进行田野调查,包括种族、性别、金钱、冲突和反社会行为、自我与群体的相互作用等问题。最后写了一本书名为《“第二人生”的成年:一位人类学家探索虚拟人类》(Coming of Age in Second Life:An Anthro-pdogist Explores the Virtually Human,2009)。书名套用了人类学前辈玛格丽特·米德的名著《萨摩亚人的成年》(comingof Age in Samoa,1928)。

这是一部有相当影响的著作。汤姆·波尔斯多夫研究的独特性在于,他完全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分开。只研究虚拟世界,不关心真实世界的身份,为一直困扰学术界的网络民族志研究开启了可能性。同时他在游戏中将粉丝身份与学者身份分开。除了琳·朱贝尼斯与凯瑟琳·拉尔森,这之前从未有人尝试过。汤姆·波尔斯多夫认为虚拟世界有“真实”的文化和人,以及人与人的社会交流。虚拟世界可以改变社会与身份认同。虚拟对应的不是真实(虽然虚拟世界很多事是真实的),而是现实。他同时认为人类一直是虚拟的。这种丰富复杂的虚拟世界建立在如人类本身一样古老的文化之上。

粉丝小说

文学界姗姗来迟,在文化研究和人类学之后开始了对网络粉丝小说的研究。探讨的问题现实也尖锐。粉丝小说是文学吗?有什么意义?粉丝小说都是对文学的拙劣模仿吗?商业小说都是从粉丝小说变身的吗?等等。“粉丝小说”在英文中有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称呼:Fan fiction,fan-fiction,fanficfion,fanfic,FF,或者就是fic,没有大写。用何种称呼由使用者的身份决定,是否粉丝或圈外人。网络粉丝小说一般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一般性的粉丝小说,称为Gen(Gener-al)。这类小说不涉及性爱。第二类Het(Heterosexual),描写异性恋。第三类是Slash,故事都是有关同性恋的,相当于“腐女”(或腐女子,fujoshi)们写的BL(Boys love),日语中的“yaoi”或“manga”。

最早研究粉丝小说的大概是英国诗人学者施恩娜·皮尤。她的《民主体裁:文学语境中的粉丝小说》(The Demo-cratic Genre:Fan Fiction in a Literary Context,2005)探讨粉丝小说的匿名作者如何通过续写把自己的才华彰显在他们最喜欢的小说、电影和电视剧中。因为施恩娜·皮尤本人是个诗人,所以作者在讨论粉丝小说包括Slash小说术语的同时,也对粉丝的参与以及粉丝小说与传统出版之间的差异进行了分析,认为“任何非专业的基于原文本比如电视剧的改写和续写都可统称粉丝小说。其目的是娱乐而不是赚钱”。施恩娜·皮尤提出,从历史的传承来看,罗宾汉、亚瑟王等英雄传说在后世的各种演变,应该也是粉丝小说。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有诸多粉丝小说描写伊利莎自和达西的婚后生活。这些改写表现了女性对男性专制社会的抵制,是一种女性创造颠覆男性社会的叙事。非常难能可贵的是,在当时的学术环境下,作者充分肯定了粉丝小说作为一个文学流派的价值。

由凯伦·赫勒克森与克里斯蒂娜·布赛合编的《互联网时代的粉丝小说与粉丝社区》(Fan Fiction and Fan Communi-ty in the Age of the Intemet,2006)是研究网络粉丝小说的集大成者。书中共有15位来自英国、美国、法国及澳大利亚的学者。其中如德波拉·卡普兰(Deborah Kaplan)与编者之一的克里斯蒂娜·布赛都是网络粉丝小说写手。伊登·拉克娜(Eden Laekner)自认从11岁时就成了《指环王》(The Lord of the Rings)的粉丝,并一直在网上写Slash小说。两位编者直言研究粉丝的学者几乎都是粉丝,而且女性居多。

自古以来,人类从口述历史开始就有要故事“继续”的需要。有粉丝就有粉丝小说。刘易斯·卡罗尔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一直有粉丝改写或续写结局。经典重拍从理论上说就是一种重新解读,一种改写或续写,与网络粉丝小说大同小异。2010年BBC重拍福尔摩斯电视剧,让这位19世纪的神探在21世纪通过IT和互联网破案,引来学术界一阵研究热。在中国文学史上最为人知的“粉丝小说”是高鹗续写的《红楼梦》后四十回。1987年版的《红楼梦》电视剧对小说结局的改变,应该也算一种粉丝改写。《红楼梦》有无数续写。2011年凤凰出版社(原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归锄子的《红楼梦补》,这是地地道道的粉丝小说。

在《互联网时代的粉丝小说与粉丝社区》中,阿比盖尔·德罗克企图为粉丝小说“正名”。借用德里达“档案热”(Aehive Fever)一文的理论将粉丝小说定义为“档案文学”。德里达认为档案永远开放接受新文件。因此阿比盖尔·德罗克认为粉丝小说也如档案一样可以一直往里加东西(续写),不会关闭,是所谓“衍生文学”(derivative Hterature)的一个亚体裁(subgenre)。玛法尔达·斯塔西的文章否定粉丝是偷猎。因为“偷猎”是违法的挪用,具有误导性。偷猎指的是粉丝行为而不是文本。粉丝在创作小说时并没有将原文本“偷走”然后“溜掉”:

……就粉丝小说而言,它更像是罗宾汉似的“小偷”。粉丝小说里粉丝是反文化的活动家。他们质疑大众文化的生产与发行体系,通过偷猎重新挪用某些文化信息与意义。

玛法尔达·斯塔西认为粉丝小说的创作对原文本进行了后现代的改造,形成多元声音,并赋予互文性的时尚打扮。粉丝小说不是偷猎而是一种从中世纪以来就有的“互文性”的传统,谓之“重写本”(Palimpsest)。“重写本”并不触犯法律。对大多数粉丝来说,他们的写作只是自娱自乐。粉丝小说是一种集体智慧,众人合作的产品,与古代的神话、史诗、传奇的传承颇为相似。只不过一个是历时性结晶,一个是共时性作品。网上粉丝的合作,边写边改,团队在写作方式上(生产方式)与好莱坞的编剧团队并无太大差别,都是一种集体叙述的创作。这种文本生产方式的著作权以前不言自明,存有共识。后现代的个性化生产将“无名氏”时代彻底结束或边缘化。资本主义商品社会的版权出现了。比如简·瑞斯(Jcan Reys)1966年出版的《宽阔的萨迦索海》(Wide Sar-gasso Sea)是《简·爱》前传,其实就是粉丝小说。但是爱丽丝-兰德尔(Alice Randall)的《飘走了》(The Wind Done gone)重述《飘》(Gone with the wind)的故事,用的是郝思嘉(Searlett)的同父异母妹妹辛纳拉(Cynara)做主角,却被告上法庭,几乎不能出版。后来不仅所有的名字被改掉,形式也改成以辛纳拉的日记形式为第一人称,完全跟玛格丽特·米歇尔的《飘》没有关系。

总的说来,文学界从文本角度探讨粉丝小说的文学价值,多持肯定态度。承认粉丝小说是一种社会批评的工具,尤其是女性用来表达自己对等级社会的不满,批判男性社会对女性的不公平。同时也是一种女性展示自我的平台。但是写粉丝小说有侵权的风险,如果正式出版会被告上法庭。

法学教授亚伦·施瓦巴赫关心粉丝小说如何不被起诉的问题,更准确的说是粉丝小说被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他的《粉丝小说与著作权:局外人作品与知识产权保护》(FanFiction and Copyright:Outsider Works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Protection,2011)是第一部来自法律界研究粉丝小说的学术著作。通过探讨来自美国、巴西、中国、印度、俄罗斯等国粉丝小说的案例及争论,书中认为粉丝小说一直是见物不见人的“局外人”或“地下刊物”。如今网络粉丝小说呈几何数倍增(哈利·波特7本小说的粉丝小说数以万计),这些故事与“原文本”的作者存在知识产权冲突。粉丝小说的知识版权应如何保护?作者认为在网络“每人都是作者”但又都看不见的情况下,比如“维基百科”根本没有作者应该进一步理解和利用著作权法为粉丝小说找一个“安全港”。

二、抵制理论的问题

抵制理论(resistance theory)原是政治理论的一部分。最早来自于欧洲新教改革中对天主教会权威的抵制。由此开启“抵制的权利”(the right of resistance)先河。在西方,政治文化生活是一种意识形态,潜藏于各个生活角落以及学术领域。学术研究中从女性主义到后殖民理论,从人类学到文化研究,抵制理论几乎无所不在。当代抵制理论来源主要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阿尔都塞,法国哲学家福柯,意大利的吉奥乔·阿甘本和比利时的当代女性政治理论家查特尔·墨菲。

关于“抵制”的定义很多。苏珊·塞莫尔的“在一个不同权力关系的语境,抵制指下属个人或团体反对上级个人或多人的故意以及有意识的藐视或对立的行为……”是一种政治社会学定义。其实抵制是一种广义的反对倾向和态度。德赛图的抵制指的是日常生活中弱者的策略;费斯克和詹金斯用抵制来指称大众文化的电视剧观众的文化解读。网络粉丝的诸多研究中,普遍认为粉丝文化是对主流社会的抵制。粉丝小说是女性对男性社会话语霸权的抵制。尤其是Slash小说对同性恋的描写与欣赏,被认为是对主流社会异性恋意识形态的抵制,或者是一种不合作(incorporation)理论范式。伊丽莎白·乌尔吉大胆认为Slash小说是一种文学体裁,不是下流的性爱小说,而是与主流文学的情爱描写相似。粉丝小说包括色情与爱情,与商业小说无异。网络粉丝小说与纯文学的最大区别在于粉丝小说是作者与读者互动的结果。这种互动创造了网络社区。在今天纯文学日益走下坡路的同时,粉丝小说的热度不亚于网络信息对传统主流媒体的冲击。粉丝小说的意义不仅是打破权威,界限与“产权”,还在于其无限的创造力。洪美恩在《观看“达拉斯”》一书中曾说到电视剧和大众文化常被主流文化指责没有独创性。然而如今的粉丝小说是最具独创性的。虽然互联网的种种弊端一直被人诟病,但是粉丝们生机勃勃的创造力是无数灵感的源泉。这一点是各界共识。

粉丝研究通常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宏观层面与权力、霸权、颠覆、抵制等理论有关,关注的是社会与意识形态;微观层面的有自我、身份认同、心理分析等理论。但是不能完全将两个层面和理论分开。文化研究的抵制理论后来遭到诸多批评。霍尔将电视生产者与观众分为二元对抗的权力结构,德赛图将生活中的“强者”和“弱者”二元化,这在学者成为粉丝的双重身份中难以解释。只不过当时的学者多以“旁观者”的身份研究大众文化而不深陷其中。矛盾尚未凸显。

意识形态方面,不仅大众抵制精英,其实精英也抵制大众。费斯克的亚文化之说一直有争议。研究表明网络时代粉丝的社会背景及数量,远远超出费斯克所定义的文化弱势群体的范围。不是所有粉丝都属于“亚文化”。网络从一开始就有学者参与,但是大众文化巨大的意识形态压力使他们不敢公开承认自己是粉丝。从半遮半掩,羞羞答答的“粉丝型学者”,到大大方方,公开承认的“学者型粉丝”,学者的参与为粉丝研究以及大众文化理论带来了颠覆性的问题:如果大众文化抵制的是精英文化,是知识分子的霸权话语,那些成为粉丝的学者,抵制的是什么?那些粉丝们抵制的又是什么?实际上大众文化已经或正在成为一种主流话语,尤其在互联网上。那些每天拿着手机随时“selfie”(自拍)然后上传的网络粉丝占据着话语霸权。虽然在精英眼里粉丝是“他者”的形象没有多大改变。但是学者不上网便会被网络“他者化”。《十字路口的粉丝:庆典,羞耻,粉丝与生产者之间的关系》一书既是精英文化对大众文化的抵制,也是一种“同流合污”。作者自问,为什么羞于承认自己是粉丝?她们就是要挑战这种耻辱,做理直气壮的粉丝。用一句英语俗语来说,“打不败对方就加入对方”。

就女性主义和酷儿研究来说,如果Slash小说是同性恋对主流社会的抵制,那么非同性恋粉丝小说呢?那些不涉及情爱的粉丝小说呢?抵制的是什么?凯伦·赫勒克森与克里斯蒂娜·布赛的研究表明,在粉丝的研究中,女粉丝常常被认为通过文本的协商抵制父权文化或男性霸权社会,尤其是女性创作的Slash小说。但是在这样的叙述中有可能重新产生霸权,尤其是女性对男性的浪漫描写之中。事实上,粉丝们有时会因为过度强调抵制话语而使得霸权再现,因为女性跟男性的竞争是主流文化的大俗套。

学者克里斯蒂·斯柯达里认为“抵制”一词有点过了。粉丝并不总是持抵制态度。读粉丝小说是在读两个文本,一个是原文本,一个是续写。续写是原文本的“重复”,是德累兹所说的“差异”(differentiated)上的重复。德累兹认为重复和差异有高低之分。粉丝在原文本之后的续写自然显出高下来。因此粉丝小说不是抵制,而是差异。它跟主流文化有合作与安抚的因素,不是跟体制对立,而是表示与展现不同,甚至妥协(compromised)。

彼埃尔·布迪厄的《区隔:对趣味判断的社会批判》(Distinction: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ement of Taste,1984)认为社会存在各种阶层的消费。就是说粉丝的消费存在差别。由于粉丝的惯习(habitus)与自我认同和阶级的再现分离,理论上已经不能说粉丝是一种抵制。对于德里达理论的粉丝和各种名牌粉丝,没有证据证明粉丝们在消费时抵制德里达和名牌的意识形态。再如对球迷来说(中国足球迷!),无论对球队如何不满也不影响他们的忠诚。输球带来的不是电视剧的那种快感,而是沮丧、懊恼、气愤。因此抵制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常常被21世纪的观看/表演范式取代,如同将广场的抗议示威变成狂欢节的嘉年华。在消费文化的意义上,粉丝更体现出一种自我认同与自我展示,以及粉丝面临构建身份认同的焦虑。

三、粉丝的后民族国家时代:放弃抵制?

网络粉丝目前呈现的是一种后民族国家(Postnational-ism)或粉丝的后现代时代:大得眼花缭乱,超兴奋,充满噪音,传统被抛弃,规则被打破,概念难定义。如今世界上每天都有无数的人上网,或“粉”偶像或写小说或研究粉丝。最早的fanfiction网站已有成千上万的粉丝小说。学术界对粉丝研究有兴趣的除了文化研究、人类学、文学还有经济学(粉丝作为消费者)以及政治学(粉丝作为选民)甚至法律界(粉丝创作文本的合法性)。也许传媒学除外。更为有意思的是,最迟进入学术视野的粉丝小说,却让人以瞠目结舌的速度成为目前的研究大热门。笔者身边有三名博士研究生研究粉丝小说。一名来自人类学,一名英文系,还有一名日本研究。三人都有写粉丝小说的经历,不可否认都有双重身份。

首先,从当年的旁观者、粉丝型学者到如今的学者型粉丝、学者身份与粉丝身份分离,研究者进入粉丝研究的角度,研究者的身份自我认同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粉丝与学者的身份界限正在消失。早期的一些研究者如卡米尔·培根一史密斯坚称自己是一个圈外的旁观者。她的《锐意进取的女人:电视粉丝与大众神话的创造》(Enterprising Women:Television Fandom and the Creation of Popular Myth,1992)一书,是早期粉丝研究非常有影响的著作。吕贝卡·布莱克的《青少年与网络粉丝小说》(adolescents and Online Fan Fic-tion,2008)则从教育者的角度研究青少年网络粉丝小说,探讨粉丝小说如何提高英文水平,以及帮助青少年成长中寻找身份认同。她们都自认是粉丝圈外人。《粉丝高潮》中琳·朱贝尼斯与凯瑟琳·拉尔森通过自己的粉丝经历,认为人的一生任何时候都可能掉进粉丝的兔子洞,不分年龄、性别、种族。只要是在资本主义的消费社会,运转在资本主义的商业体系中。网络粉丝世界为研究者和粉丝都提供了一个现实生活之外的“第二人生”。虽说网络不能完全摆脱现实世界的影响,粉丝生产如粉丝小说却超出知识分子话语的控制,行走在主流意识形态的框架之外。网络粉丝文化不是在抵制,而是与主流意识形态共存,就像两条并行的平行线。

互联网是一场科技革命,但是其中的粉丝并不热衷于带来一场社会革命。粉丝们不会去颠覆社会或挑战政治体制意识形态,只是在词语的颠覆中找到自己的乐趣和自信。“果粉”在英文中有一个名字Hq“iWhore”。“Whore”是一个骂人的词,指妓女或男妓以及在性关系方面胡来的人。iWhore指那些凡是苹果公司的产品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用的人,不管是iPad,iPone,iBook,或者iTouch。问题不在这一名称的极具侮辱性,而是有的“果粉”根本不在乎。大多淡然一笑,当然也有恼羞成怒的。笔者在大学生中调查时,赞许这一名称贴切的是大多数,包括果粉自己。对于外界的冷漠以及无视,只在乎自己的感受正是互联网一代粉丝的特点。毁也罢,誉也好,外人于我如浮云。iWhore的淡然,如同宁财神说自己是“屌丝”,是一种对传统价值以及主流社会的无所谓(杨坤的“无所谓……”)一种对抵制的放弃,也可以理解为另一种形式的否定。

粉丝们信息丰富但生活中不活跃。他们跟社交媒体(微博、微信、推特、脸书……)形影不离。《时代周刊》说他们这一代充满矛盾,自恋自私自以为是但又喜欢网上分享,是最具有社会化的群体,又是最孤独的个体。世界各地的粉丝尽管不同,但是其共同点超古他们的父母辈或本文化的非粉丝。各国粉丝都善于颠覆词语及自嘲。20世纪日本的女性动漫迷则被冠名为“宅女”,这些女子出于自嘲自虐的意味,干脆把自己叫做腐女。英语的“YOLO”(you only live once)已经成为最令人恶心的口头禅。汉语中有极品,奇葩,甚至性别的颠覆:春哥(李宇春),范爷(范冰冰),四娘(郭敬明)。别忘了,颠覆这些词语的不仅仅是粉丝,也包括同代研究粉丝的学者。

詹金斯在《融合文化:新老媒体的碰撞》(Convergence Culture:Where Old and New Media Collide)一书中评论粉丝与媒体的关系认为:

在这里,有权参与文化被认为是“我们自己的自由”,而不是什么慈善公司授予的特权,或为粉丝交换更好的声音文件或免费的虚拟主机。……相反,粉丝理解知识产权为“共享软件”,在不同的环境下会累积价值,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重述,并吸引大量的观众,开启替代意义的繁衍。

粉丝们的自由就是自创文本,集体消费。他们的游戏规则就是不跟你玩。不合作、不对抗、不抵制,甚至也不反对,而是自说自话、自娱自乐、你玩你的我玩我的。粉丝不对抗权威、不仇恨权威、甚至也不抵制权威,因为网上没权威。更不是“愤怒的一代”,“嬉皮士的一代”或“颓废的一代”。粉丝眼里除了偶像没有权威。即使是偶像也是他们创造的,随时可以颠覆。

其次,粉丝投入大量的时间,为别人创作而不要求金钱补偿。经济学里粉丝的这种行为被称之为“礼物经济。”这种经济模式不同于市场经济(Market economy)或以物易物的“物物交换经济”(Barter economy)。其劳动报酬是为了得到某种信誉,好名声而不是金钱。换句话说,粉丝以什么作交换?得到什么回报?粉丝的“礼物经济”性质使整个粉丝“粉丝劳务”运作于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之外。这样一来,早期知识分子来自于马克思理论的对于大众文化商品目的是为生产者在市场上获取利润(为挣钱)的罪名便扣不到粉丝小说(创作)的头上。

在社会学中,礼物经济社会通常指没有立即回报的价值产品和服务。很多传统文化都有礼物经济社会的特征,现代人的话就是关系投资,帮某人一个忙,提供某种免费服务,指望的是建立一种良好关系以期望未来某种回报。礼物经济没有明确的协议,即没有正式的报偿的存在。在粉丝的劳务中,礼物经济的体现常常通过发帖(评论,催更新,吐槽)或上传粉丝小说作为交换礼物。然后是粉丝的阅读及各种转发或链接完成礼物的交换。

礼物经济是粉丝群共同认可的核心宗旨。粉丝之问的这种关系,社会学有一个术语叫“亲属精神”(affines),指的是粉丝通过劳务与其他粉丝之间关系的形成。粉丝间的交流的重要性超过金钱奖励。粉丝的劳动是一种文化财富,与粉丝的各种创作联系在一起,构成粉丝类似亲属的大家庭。因此粉丝群有极强的排他性。要想在粉丝圈里做问卷调查是极为困难的。如果不是一开始就向粉丝公开身份或是建群时的元老,研究者要了解粉丝的数据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常有大学生为论文“求”调查,大多无功而返。但若是与粉丝群有关,如群内大事记,见面会时间,寻找考古帖或骨灰级粉丝等,便立马有粉丝“诲人不倦”提供。不过政治学教授凯瑟琳·弗罗斯特认为,尽管网络社会的各种关系穿越国界,但是没有证据证明一个固定的或有凝聚力的社会和政治的关系的新模式已经建立。

最后,网络之庞大如语言学的多层多义(polysemic)(费斯克曾在《电视文化》用此词指电视话语),而粉丝的解读生产创作千变万化,如同“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传统说法。但是这样一来是否说明文本本身是空白,只有别人读出来才有意义?没有一个认可的意义文本,网络粉丝就可以有无数的续写。如果文本没有霸权,是否等于意识形态的缺席?如今知识分子的支配性意识形态能否以及是否有必要建立网上舆论霸权?抵制或放弃抵制?这不是粉丝的问题,是身为粉丝的学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粉丝经济论文范文第2篇

随着互联网及娱乐业的发展, 人们喜爱某个明星或某个名人并对其给予精神上、金钱上的支持, 则称为“粉丝”, 而粉丝围绕偶像形成粉丝群体, 在其号召与影响下购买相关产品与服务, 实现经济上创收的现象则称为粉丝经济。粉丝经济是以消费者的心理与需求为中心, 宣传与偶像相关的产品与服务从而使企业盈利的一种经济手段。

二、粉丝经济的三种运营模式

(一) 以明星为中心的运营模式

该模式以偶像明星为核心, 利用明星效应提升相关企业的经济效益。韩国娱乐业成熟的偶像商业化运作体系催生了如Superjunior、Bigbang、EXO等多个风靡亚洲的偶像团体, 其粉丝遍布全球, 在打歌、买专辑等消费行为的驱使下粉丝经济日渐成熟, 流行偶像天团EXO中几名中国成员的回归以其庞大的粉丝群体和影响力将韩国的粉丝模式大规模引入中国, 引领了内娱粉丝经济化的发展。偶像通过签售会、见面会与粉丝近距离接触满足粉丝喜爱与崇拜的心理, 同时与品牌建立合作使粉丝参与相关品牌活动, 购买相关产品, 实现粉丝与品牌方的双赢。

(二) 以IP为中心的运营模式

该模式以内容为核心, 利用高人气的IP如小说、动漫、影视作品等内容进行改编, 发行相关游戏或开发影视项目促使粉丝群体为其相关内容及形式买单。近年来, 影视行业原创剧本越渐减少, 取而代之的是购买已有文学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并对其改编, 如《何以笙箫默》、《盗墓笔记》、《鬼吹灯》等拥有庞大粉丝群的经典IP, 纷纷制作成电视剧、电影、网游等产品形成规模的IP生态体系, 其自发拥有的庞大受众将为制作方及投资方带来巨大收益。

(三) 以社群为中心的运营模式

社群是指拥有一定联系的群体, 通过共同喜爱的人、产品或文化进行一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并联系到一起即是粉丝社群。粉丝会应共同的爱好与相应的潮流产生共同的消费行为如购买代言产品与周边、专辑及演唱会等, 从而形成完整的粉丝经济产业链, 企业利用相应的特点针对性的推出产品及服务即可把握粉丝社群的消费, 实现社群经济。

三、基于粉丝经济的企业营销策略

(一) 大力宣传与推广明星代言

偶像是粉丝消费的原动力, 企业应结合当今实时趋势, 找出符合品牌形象定位的明星并对其粉丝的数量、忠诚度及购买力进行评估, 找到适合本品牌并且有一定影响力的明星作为代言人代言企业相关产品并大力宣传, 通过邀请粉丝参加新品发布会与偶像近距离互动、推出与代言人共同设计的限量款产品等方式吸引粉丝注意力并激励其购买产品。企业应以粉丝为中心, 设计其需要的产品满足其情感需求, 利用其口碑、信息传播与发酵的方式推广产品并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 尝试将明星粉丝同时转变为本品牌的粉丝。

(二) 开发相关周边, 满足粉丝需求

利用粉丝对明星或某个IP的喜爱, 大力开发与其相关的衍生产品例如明信片、玩偶、抱枕、游戏等, 比起远在天边无法触及的明星, 实在的物品更能寄托自己的思念, 体现自己的喜爱, 因此所有不同程度的粉丝, 均喜爱购买相关周边, 尤其是当今娱乐圈现象级流量明星如鹿晗、王俊凯等, 数据显示与其相关的周边产品单月内可达一亿的销量, 而王俊凯15岁生日微博则凭借4200万的转发量打破吉尼斯世界纪录现已转发超过4.2亿次, 其商业价值不可限量, 企业与这类艺人合作开发相应周边成为专业的周边制作公司, 其利润不可估量。

(三) 搭建粉丝交流平台, 成立粉丝官方俱乐部

通过互联网与粉丝联系, 将粉丝集中在一个平台, 实现双方线上的沟通与交流, 不仅可以节约大量的成本, 还可以利用粉丝在网络上较强的传播力为企业免费做宣传。在网络上搭建与粉丝互动的平台, 可以满足粉丝内心的情感需求, 直击内心, 使粉丝在参与的过程中, 体验到与志同道合的粉丝一起聊偶像时的快乐, 同时抱有极大地感激与满足, 对品牌有更加深刻的认知, 从而转化为品牌的粉丝并为其宣传。除此之外, 成立粉丝俱乐部不仅可以加强粉丝的归属感, 增强粉丝的忠诚度, 还便于企业对粉丝的管理, 比起无组织的散粉拥有更多福利, 例如演唱会门票、活动名额、与偶像近距离接触等等, 同时收取会费实现盈利。

摘要:随着娱乐业和传媒业的发展, “粉丝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形式迅速占据大量市场, 有着无限的潜力, 企业应顺应这股潮流调整自己的营销策略, 本文通过对粉丝经济的阐述以及对其运营模式的分析, 提出在粉丝经济的背景下适合企业的营销策略。

关键词:粉丝经济,明星效应,营销

参考文献

[1] 魏婷, 杨秋照.基于粉丝消费行为的企业营销策略研究[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5, 36 (5) :95-98

[2] 孙剑.粉丝消费和粉丝经济的相关研究[J].当代经济.2017, (20) :68-69

[3] 龚梓坤, 顾春梅.当代社交媒介环境下三种粉丝经济运营模式研究[J].传播力研究.2018, (29) :183

[4] 朱梦霞, 修靖慧.基于“粉丝经济”的企业营销策略研究[J].青春岁月.2016, (10) :406-407

粉丝经济论文范文第3篇

粉丝经济泛指架构在粉丝和被关注者关系之上的经营性创收行为, 是一种通过提升用户黏性并以口碑营销形式获取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商业运作模式。如今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各种新媒体层出不穷, 掌上智能设备的普及更为新媒体的社会化推波助澜, 对用户生活产生深度影响。粉丝经济借此迅猛发展逐渐形成规模, 经历了升级转型的过程:粉丝、明星、商家及媒体之间形成了更广泛的连接和更复杂的互动关系, 媒体、文化及产业之间的融合之势更是愈演愈烈, 从过去的娱乐产业逐渐扩张渗透至各个产业领域, 成为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 由此造就了粉丝经济时代。

快闪店指即时开张, 随机撤退的品牌游击店。在吸引力下降之前就停止, 反而成为一种魅力。它作为一种运营手法是品牌进行推广销售和门店选址等的试水手段;作为一种国内新兴的线下体验营销活动形式, 兼具广告与销售功能而成为品牌商新宠。它主打创意个性, 主要针对年轻受众, 依托各类社交平台进行宣传, 实现流量转化。这就要求企业产品或品牌拥有一定的粉丝基础或影响, 或能利用明星与kol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线下实体店与消费者实现互动产生共鸣。从根本上来讲, 快闪店营销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运用了粉丝经济。

据RET商睿意德发布的报告显示, 快闪店在中国于2012年至2014年起步, 往后进入快速发展期, 预计至2020年快闪店在中国将超过三千家, 以销售型和品牌推广型为主。因此, 基于粉丝经济时代下的快闪店营销策略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2 案例分析

2.1 Chanel Coco Café快闪店

2017年4月, Chanel在上海南京路开幕了限时十二天, 名为Coco Café的快闪咖啡店。香奈儿这样的营销路数已经非常成熟, 一个明显的好处是品牌能借势向每一位进店的消费者最大限度地推销他们的商品, 通过快闪店迅速得到市场反馈信息, 提升反应速度。

此次快闪店入场的许可不仅需要网上提前注册预约, 而且现场进行排队限流。据统计, 这家快闪店营业期间至少达到两万五人次的客流量, 获得足有三亿多次的社会曝光度, 拥有约为超八百万元的媒体价值。强大的号召力下, 购买力自不用说。

综合分析来看, 此次案例的成功得益于三点:

一是品牌方宣传的精准到位, 善于运用粉丝效应。除了邀请符合品牌定位和营销策略的明星站台, 还有主流媒体到场采访, 知名时尚杂志媒体也均在微博发文进行宣传, 增加巨大的曝光度。到场的四位不同年龄段女星, 有各自的受众群, 影响力辐射几乎所有有足够消费能力且在品牌预期下的目标消费群。自开业起, 此次活动的相关话题便在微博热门上高居不下。

二是品牌本身具有强大的知名度和吸引力。香奈儿是目前国内极具代表性的奢侈品品牌, 拥有广泛国民知名度。本次活动的新品口红作为廉价奢侈品, 不需要强大的经济能力, 只要宣传工作到位便可放宽消费者范围。品牌本身的粉丝基础是快闪店营业额和人流量的第一保障。

三是快闪店的新颖创意和装潢设计。店铺整体充满了少女情怀, 糖果点心都是用唇膏等美妆产品伪装的, 随处可见的香奈儿标志让一切变的精致无比。店内设有互动装置, 可以让用户各种拍照并现场制作成动画, 即时发布在各个社交软件, 霸屏朋友圈得到关注度。开业期间还配有专业彩妆师在现场传授化妆技巧。一切精心设计的小心思都指引向品牌的最终目的——打开市场缺口与实现流量转化, 扩大消费群体和品牌影响力。

2.2“丧茶”快闪店

2017年4月在上海亮相的“丧茶”快闪店, 是饿了么和网易新闻联合出品的话题门店, 限时四天。kol和时髦客们在第一时间赶来, 修图后精美的照片, 有趣独特的菜单照片在微博广为流传。因其店内极致的丧文化, 契合了都市白领的日常小确丧, 引发现场排长队和朋友圈刷屏的盛况。

成都于9月开出“丧茶”长期店, 成为电商平台通过线下快闪店结合粉丝效应与利用新媒体传播的成功案例。其现身说法:在社交化推广等手段下, 快闪店成为新品牌快速落地的一种方式。

对新品牌而言, 通过快闪店能够驱动品牌孵化, 进行线上线下整合营销实现快速成长。通过一场快闪店营销的结案报告及数据, 品牌能够清楚店铺进来多少人, 在品牌区停留多久, 拿起哪些SKU, 哪些最终成交, 获得用户画像, 为日后长期的实体店营销打下良好的市场基础。

2.3 LINE FRIENDS快闪店

上海大悦城去年承办了韩寒“在一起”书店和LINE FRIENDS等数场热门的快闪店, 拥有不错的人流和收入;“LINE FRIENDS丘可驾到”全球首展, 仅66天的展期就吸引了35万客流, 销售超过1000万元。紧随其后, LINE在大陆正式开启常规店LINE FRIENDS CAFE&STORE, 同样引无数粉丝蜂拥而至。

这些巨大收益的根本原因是, line作为快闪品牌自身具有极强的推广动力。这是把轻IP的粉丝经济变现, 通过快闪店进行市场铺垫, 最终做成完整的实体营销链的典型案例。

3 结语

综上所述, 粉丝经济时代下的快闪店营销模式是:线上发挥粉丝效应进行引流, 线下通过快闪店模式巩固粉丝以及发展新消费群体, 更巧妙的结合传统大众媒体, 探寻更多领域的合作从而实现整合营销。相较传统的广告媒体投放, 它所得到的营销效果更明显, 市场反响更热烈, 更贴近年轻一代的消费观。它推崇品牌概念顺应粉丝经济, 适用于各种营销背景:如结合以流量为核心的粉丝经济, 知名品牌为新品打开市场;结合以内容为核心的粉丝经济, 为新兴品牌的市场快速启动打下基础;结合以IP为核心的粉丝经济, 发展一系列的文化产业。

对于快闪店营销模式, 它的缺点也显而易见:

(1) 费用较大。作为一种特殊的广告投放形式, 实体快闪店的场地租费和装潢耗费人力财力。但品牌宣传必定需要付出, 况且它所带来的品牌热度和曝光度足够值回票价。此外, 商家可以通过设置低价门票和快闪店现场售卖新品或限定商品, 或是同时开放线上快闪店供消费者选购等, 获得一定的收益缓冲前期支出。

(2) 地域限制。由于快闪店的天生特质, 其选址通常在一线城市, 因为这些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并且交通便利, 信息传播速度快, 群众对新鲜事物也较感兴趣, 更容易获得市场反馈降低营销风险。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大环境下, 这个缺点短期内很难克服, 相信新媒体社会化能带来改善。但是以传播思想, 分享审美为主要目的的文化艺术展览类快闪店似乎可以逃过一劫, 比如陶制艺术品的售卖可以将快闪店选址在景德镇。

但处在粉丝经济时代, 我仍旧认为快闪店具有极大可行性且逐渐热门的营销方式, 前景乐观。

一是千禧一代成为当今市场的消费主力。这一批消费者的普遍特征是寻求新异热衷时髦, 易受流行趋势影响, 物欲高消费高。快闪店正是顺应这一代消费者而生的。首先, 其得天独厚的优势正中大众害怕错过的消费心理;其次在这个创意当道的时代, 快闪店身就带有制作话题的属性, 十分容易捕获一批追赶潮流的消费者。

二是快闪店营销模式与发展势头迅猛的粉丝经济相辅相成。当把快闪店作为线上网红线下实体的黏合剂时:商家通过互联社交平台宣传推广, 运用明星和kol的流量, 吸引粉丝作为潜在的消费者进入店内, 通过快闪店本身特有的产品体验和社交情景从而实现变现, 收益显著。

三是目前的快闪店营销模式本质上依赖线上推广, 而网络社交时代下每个人都有“粉丝”。任何一个消费者和潜在消费者的个人社交平台都可能是品牌方的推广渠道。二级传播理论认为, 人际传播比大众传播在态度改变上更有效, 恰是那些有影响力的非名人通过直接影响他们的朋友和关注者来驱动社会流行。因此善于运用基数庞大的个人社交平台, 使品牌以口碑传播的方式获得注意力, 延长快闪店的传播半径和时间, 形成良性的品牌宣传链, 能带来不可小觑的利润。

值得一提的是近两年是快闪店营销高峰期, 经由市场磨合, 快闪店作为一种营销表现形式, 呈现出多种发展可能。

一是艺术作品集合的快闪展览, 它可以通过贩售门票收回一定成本, 参展作者可获得曝光度与知名度, 展品售卖则是最直接的获利途径。

二是充分结合传统大众媒体, 比如运用短期快闪店的形式制成电视节目, 以收视率进行变现并为参演明星赢得粉丝。

未来快闪店营销的发展应努力保持高质量的话题性, 创造更直观的以营销结果为导向的商业价值, 衍生出更多的文化价值和创新思维, 实现流量的沉淀和持续转化。

摘要:随着互联网移动端的发展使得信息传播更加快捷、广泛和有效, 千禧一代作为新兴有力的消费主体来势汹汹, 粉丝经济得益于此蓬勃发展。而快闪店作为一种较为新型的营销模式是顺应粉丝经济的大环境而生, 它作为一种线下渠道满足粉丝表达对名人明星或品牌的喜爱追捧的情感需求, 同时满足品牌方为了销售其产品的营销需求以及名人明星对自身流量的商业价值转化需求。国内的快闪店营销市场刚刚起步, 如何在互联网浪潮中, 在粉丝经济的大趋势下有效地整合线上线下营销实现发展, 值得深入研究探讨。

关键词:粉丝经济,快闪店营销模式,整合营销,案例分析

参考文献

粉丝经济论文范文第4篇

现在是科技发展的新媒体时代,增加粉丝数量有很多种方法:

1、利用个人的微信号为公众号宣传

个人微信上有“附近的人、摇一摇、添加手机QQ好友、手机联系人、朋友圈”等功能,要结合使用,把用户吸引到自己的公众号上。

2、利用微博、博客宣传

将自己的公众号设一个微博号,刷微博的时候,关注相似的微博用户,转发、评论、点赞之后可以引导别人来关注你的公众号。

3、利用QQ功能宣传

比如:QQ好友、QQ群、QQ空间都可以吸引用户关注公众号,但要少打广告。

4、利用论坛、社区宣传

论坛有地方论坛、技术论坛、行业论坛等;社区像天涯社区、慧聪社区、搜狐社区、阿里巴巴社区等。这些论坛、社区每天都有很多人,可以利用这些平台来宣传微信公众号。

5、利用别人的微信公众号来宣传 可以付费叫他们帮你推广,也可以找认识的人合作。有些微信公众号里有个社区的功能,每天都有很多人交流,相当于一个手机论坛,大家也可以在那与网友交流,引导用户关注公众号。

6、利用微信导航网站宣传微信公众号

可以把自己的微信公众号提交到这些平台,有的是免费的,你也可以花钱置顶让这些平台来帮助推广。

7、利用百度贴吧、知道等产品进行宣传

比如百度贴吧、百度知道、百度文库、百度经验等。可以在贴吧发文章宣传,也可以在知道提问带上公众号的二维码图片,也可以把文章上传到文库,做百度经验等。

8、利用亲人、朋友关系帮忙宣传 可以利用亲人、朋友间的关系来帮助公众号加粉,让朋友帮忙转载公众号里的内容到他的朋友圈等。

9、利用免费送东西来宣传公众号 只要你送的东西好而且还是免费的话,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要的,前提就是得关注公众号后才可以免费得到。

10、利用微信发红包模式宣传公众号

你可以创建一个微信群,叫用户加入,然后利用发红包来吸引用户加入,加群得先关注微信公众号。

11、利用视频来推广

可以拍一些公司的视频上传到优酷、56等视频平台,在视频中插入二维码图片。也可以下载搞笑的、热门的视频,在视频中加入二维码图片再上传也可以。

12、利用网盘宣传

如115网盘、百度云网盘等,可以利用网盘上传一些东西让别人下载,在文件中写上自己的微信公众号的信息。

运营达人告诉你微信公众号怎样增加粉丝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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