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合同范文

2023-07-04

房产中介合同范文第1篇

建设工程居间中介服务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目前建筑市场中介的一般做法,就甲方拟施工承包项目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居间服务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下列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委托事项:甲方以直接承包施工以上项目。

2、具体要求:为甲方争取较好的合同环境。

第二条:居间服务期限

从工程项目跟踪至合同签订。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与总包方签订该项工程的承包合同后乙方中介服务完成,甲方应付给乙方签约合同中金额的2.5%(税后)报酬。

2、支付方式:建设单位第二次拨款至工程总造价35%时,甲方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在居间服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合同争议人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如有其它工程项目合作另签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与中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明确的酬金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2、如乙方未能使甲方未能签订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动失效。

委托人: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居间人: (乙方)

电话:

日期:

篇二:中介区间服务协议书

中介服务协议书

甲方: 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电话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天力参业有限公司与辽宁蓝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他公司)投资合作,中介区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介费金额,按投资合作款总额的6%计取。

二、付款前提:

1、甲方与辽宁蓝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他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投资合作款到甲方账后,3日内一次付清乙方中介费。

三、权利与义务:

乙方协助甲方本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投资合作。

四、违约责任

中介成功后,甲方应在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中介费,让乙方顺利取得约定的中介区间服务费。若出现拖延,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约束力。

篇三:承包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承包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中介方):

身份证号:

上述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中介方)协助甲方为其进行承包建筑工程,达成居间合同如下:

一、居间事项:

承包建筑工程:乙方协助甲方取得位于项目的工程施工权。

二、居间任务:

乙方为

上述项目,向甲方提供信息、推介服务,负责就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开发单位直接洽谈,并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关系开展协调工作,以最终促成甲方与开发商《 》签订该工程 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权视为居间成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依法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费:

1、当乙方协助甲方,促成甲方与

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甲方愿意支付乙方人民币万元(税后)居间费;

2、付款时间:在乙方的促成下甲方与签订正式施工合同视为居间成功,甲方同时支付居间费 万元人民币,剩余的居间费用 。

3、付款方式:甲方须以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甲方通过银行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上(乙方指定帐户为:行 户名:),其他方式支付或没有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无效。

三、甲方责任和承诺:

本居间合同生效后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无条件保证兑现。与 甲方的其他相关承诺和居间不相抵触,独立执行,是甲方全体董事会 成员—致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权或法人等变更影响,始 终有效。

乙方促成甲方和 何理由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的居间(委托)关系,不得私自或另行委托 其它代理人、居间方与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进行工程承包相关事项;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视为乙方完成代理委托,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 万元整(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 意对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如此次乙方为甲方介绍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不成功,在半年之内,甲方同意不接触由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商任何人接触;如有任何接

触该工程施工,皆视为乙方的中介行为成功,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 乙方中介费人民币 万元正(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 对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四、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五、本合同—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 等。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签名:

日期: 日期:

房产中介合同范文第2篇

1.甲方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第____号将在____市区____路____号的____单元____层____号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该________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以附录________为标准。

4.甲、乙双方同意按附录所列之该商品房售价及付款办法付款。对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据附录____之规定期限依时交付楼价款者,由滞付之日起计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须按该合同第____条向甲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之滞纳金。同时甲方还可以书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时支付楼价欠款及/或滞纳金,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而作中途退房处理并有权终止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知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机关备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楼价款由甲方按该合同第八条之规定扣除违约金及/或滞纳金,并于甲方将该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时,赔偿甲方因转售引致的损失后,退回乙方。转售如有盈余,则归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楼价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之权利。

6.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方式付清楼价余款(若有)、滞纳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该合同及本协议下应缴的款项,并接受甲方移交锁匙;否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本协议第5条收取滞纳金及/或违约金并安排处理该商品房,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并须向甲方负责因乙方逾期收搂而引致的任何损失及费用。收楼前如该商品房有未妥善之处,乙方不得藉此拒绝收楼。

7.乙方缴清本协议第6条的款项后,应即办理领取该商品房锁匙的手续,甲方向乙方移交锁匙当天即视为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之日。如乙方于缴清该款项后十天内仍未办理该手续,视为乙方已实际收楼。

8.在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后如该商品房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损毁或物业内部的设备、设施被破坏,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无须根据该合同所订定之日期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并可延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金及/或滞纳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误;

(5)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之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文件之批准;

(7)图纸之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时政府的法规而引致的延误;

(10)供水、供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设施。

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预见的情况下,甲方须再度延期支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则须出示承建商有关文件及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据该合同或本协议之规定有权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该合同或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或经延期届满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须按该合同第_______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的滞纳金。但如果由该合同期限或依本协议

第9条款经延期后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甲方仍未能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视为甲方违约。届时乙方有权在三十天内单方面以书面提出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备案。甲方应将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项、上述滞纳金及该合同第_______条规定的违约金在接获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但乙方将不得要求其他赔偿。如乙方在三十天内未以书面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则甲方每月应照以上方法,支付滞纳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权更改该商品房之图纸,如更改后该商品房面积不多于或不少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但该商品房售价则因面积多少而增减。如少于或多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可选择接受新面积,而售价亦因面积多少而增减或在收到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后七天内以书面提出取消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将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四天内将乙方所交楼价款无息追还(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甲方亦可以将该商品房另卖予别人。有关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建筑设计、装修规格以及设备均以房产执照载明为准。该商品房之图纸及规划如有更改,以有关部门批准之图纸及规划为标准,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异议。

12.《房产执照》详列之面积与出售面积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负2%内时,互不补/退差价,超过正负2%之部分,甲、乙双方应当互相返补。

房产中介合同范文第3篇

很多大学毕业或者外出打工的在租房方面很是被动,也被中介坑过,所以租房一定要注意。其实第一次租房,中介不是唯一的选择,如果找中介也要搞清周边行情,不要被占大便宜。其次,房屋租赁合同也要仔细看清,最后要搞清自己要租房多长时间。

初租房往往会忽略很多细节性的东西,在租房的过程中,为了能够最大地保护自己的利益,以下四点需要注意。

一、中介不是唯一的选择。现在有许多网站就有租房服务,大多是免中介服 务费的。而且,知道上网出租的房东一般素质还可以,至少不是等着房钱搓麻将的。不过手脚要快,网上出租帖子一般不到一周就无效了。

二、万不得已找中介,首先立场要搞清。中介其实不是中立的,中介的利益 偏向于房东一边,房钱收高了,中介费才上得去。租这样的房子前,一定要先摸清市场上同类房子的价格,再和中介据理力争,直到价格合理才租房。其次,中 介的话最多相信一半。注意一下,中介的介绍,有许多是不用不责任的,比如 “小区治安很好”等等,你不住进去,不问常住的邻居是不会知道的。

三、如果是贪心的房东,一般在第一次签合同的时候已经埋下提价的伏笔, 比如,坚持合同只签半年,半年后再议等。所以租房前一定要想清楚,到底租多 长时间,按照自己的计划签租赁合同,当然钱应该分月或季度付。

第四、房屋租赁合同千万要用当地的标准合同,没有有关部门监制字样的合同即是中介自己印的。合同上除了已有条款外,一定要注明入住前水、电、煤帐 单由房东支付。篇二:中介租房合同范本 中介租房合同范本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苏州市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 元整 由 负担并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给丙方,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 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 支付,支付时间为 ,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签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 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五.产权变更

1.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2.甲方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 元作为押金。待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验房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七.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丙方所收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篇三:房屋租赁中介合同 房屋租赁中介合同 出租方(甲方): 家庭地址: 承租方(乙方): 家庭地址:中介方(丙方): 现经丙方中介,甲乙双方自愿达成租房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座落地点: 面积 ,用途,起租时水度,电度,燃气度及房屋装修。

二、本次租赁期限为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无条件交回房屋。

三、经商定租金为每月 元,租金按每 月付一次款,签合同日先付首次租金 元整。第二次付款提前 天付清,即付房租日期为年 月 日是(以后依次类推)。

四、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内按期支付水、电、有线、物业等费用,并考虑到甲方投入的装修设施等因素,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日支付甲方使用保证金 元,待租期满双方结清帐务后,有甲方退回给乙方,不计利息。

五、①甲方保证房权清楚,租期内如发生产权、债务纠纷,影响本合同履行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补偿;②因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房屋破损及设施损耗有甲方负责维修;③甲方有按期收取房租的权利,在乙方拖欠房租或水、电等费用1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①乙方租期内应爱护房屋装修、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②租期内水、电(物业每月 元)、(有线每月 元)(网络每月 元)等费用由使用方(乙方)承担;③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转租、转借、抵押、出租房屋,不得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影响邻里关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甲方所有,甲方所收款项不予返还。④如需续租,乙方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双方同意后另签续租合同。⑤如不续租,也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锁门离去,甲方有权入室清理,乙方遗留物品不受保护。

七、①违约责任:②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中途违约,应赔偿乙方一个月房租;如乙方中途违约,应赔偿甲方一个月房租,违约金从保护金中扣除。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在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签字生效后,丙方合法收取中介服务费,如有变动,中介费不予退回。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提供的设施::电视台,空调台,冰箱台,洗衣机台,热水器台, 餐桌张,椅子把,沙发套,床垫张,备注: 甲方: 乙方: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房产中介合同范文第4篇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业主) :

(以下简称乙方)

1.经营用途:乙方购买此商铺用于经营品

类:。乙方承诺本区域仅用于上述用途。

2.为保证商场的良性经营,乙方如将本商铺分租赁或与他人互

换使用,不得改变本协议约定的经营品类及品牌。

3.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了解商铺是柜台形式经营及商铺周

边状况。

4. 乙方需变更商铺经营品类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

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变更部分或全部商铺经营用途的,视为违约,乙方须按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日/平方米(按商铺面积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商铺是柜台经营的,应保证柜台台面高度不超过m,

柜台边不得超出商铺范围,乙方保证不会在商铺周边各面树立隔板、隔断等。

6.份数: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房产中介合同范文第5篇

摘 要:目前在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工作中金融借款合同①纠纷多发,调查显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审判实践中有五个特点:案发数量多,涉案人员反复出现,缺席审理和判决成为常态,担保人抗辩案件少、抗辩事由集中,文书送达很困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多发,主要由于作为出借人的银行,未严格履行审查义务和监管义务,贷款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担保抵押不符合法律规定。据此,该报告从保障担保人的权益角度切入,站在担保人自身、银行和法院三者的视角进行理性分析,深入剖析保障担保人权益的方法和注意点。此外,法院应认清自身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的定位,及时作出公正裁判。

关键词:金融借款;重复担保;审查程序;利益权衡

一、审判实践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样态

通过查阅案卷、旁听庭审以及与案件承办法官交流,笔者发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呈现以下样态:

(1)案发数量多。在协助登记案件过程中,笔者发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发率相当高——平均三个案件中大概就有一个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案涉人员在不同的案件里重复出现。查阅案卷发现,在标有不同案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卷宗内,同一个人出现的次数会很多——在这个案子中可能是借款人,在另一个案子中就是担保人。

(3)“缺席”审理和“缺席”判决成为常态。相当数量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或争议较小,只是借款人或担保人暂无偿还能力,以致被诉至法院。这种情形下,借款人或担保人多数不到庭参加诉讼。

(4)担保人抗辩案件较少,抗辩事由集中。与担保人多数不到庭相关的是,担保人抗辩案件较少。而且,即便担保人提出抗辩,抗辩事由也大多集中在担保人欺诈担保、保证合同无效、保证责任免除、主体资格等方面。

(5)文书送达很困难。相当一部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产生,系因私力救济不能实现预期目的。私力救济的无效,除了因借款人确无偿还能力导致的客观履行不能外,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在于借款人躲债、逃债导致债权无法实现。

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多发的成因及防范

据笔者观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多发,主要归咎于作为出借人的银行未严格履行审查义务和监管义务。

1.银行作为借贷的主体一方,防范意识较差、监管不严格

(1)银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诚信程度、还款能力审查不到位,导致“担保”方式形同虚设。

(2)疏于对办理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实际用款人是否一致的考察。借款用途大部分借款人写的用于工厂生产,或者农业生产经费,但是实际上部分贷款用于赌博、炒股等高风险的用途。

(3)疏于对借款人或担保人后期的跟踪调查。前期对借款人的资金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审查都不错,但是后期可能因为天灾人祸,导致个人或企业的资金流转不靈,导致无力偿还借款。

(4)管理清欠的贷款不及时,导致诉讼时效过期。银行不在规定的担保期限和还款期限内清理贷款,案件会因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被驳回请求。

2.贷款程序中弄虚作假,担保抵押不符合法律规定

(1)担保人重复担保,债务人之间互相担保。如笔者上述所总结的特点所言,经常出现重复担保的情况,这其实也是担保流于形式的表现。而这种常见的现象,银行往往是不会太在意的。

(2)给不符合借款条件的主体违规借款、担保。信贷人员为保障自己的利益,给不符合条件的主体办理手续时弄虚作假,有些人用不动产进行抵押,但是并没有在房产或相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最终导致银行利益受损。

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担保人权益的保护

生活中经常能听到一些悲剧——某某替某某担保,把身家财产全部搭进去,这辈子白忙活了。笔者在调查中也发现,除去担保人恶意担保外,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最容易被忽视的就是担保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

针对担保人的权益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保障。

(1)从担保人自身角度出发:能不担保尽量不去担保,如果发生必须要担保的情形,那么担保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其所承担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以此避免连带责任保证造成的悲剧。

(2)从银行角度出发:在担保人做出担保行为,在合同上签字之前,应当明确详细地告知其应当履行的义务,避免担保人由于自己的主观失误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从法院的角度出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尽量做到原被告双方的利益权衡,虽然这一点是审判员的本职工作,但是接触到同类的案件多了之后,很容易形成误判。如担保人如果存在欺诈担保的情况,但没有充足的证据,法庭需要给予这样的人足够的耐心,以保障少数人的正当权益。

四、法院在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存在的弊端

1.审理周期长

大部分金融案件涉及多被告,且很多被告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留的地址和被银行起诉时留的地址是不一样的,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采取各种手段拒绝接收法院寄送的文书,以此拖延诉讼进程。故法院不得不采取公告送达的办法,该方法既耗时又耗力,大大延缓了法院审理的期限。如果当事人再提起管辖权异议。那么将会更加麻烦。一个案件的审理期限可能会达到两三年之久,审判的质量和效果会大大降低。

2.基层法院为了降低上诉率,在审判的过程中有时并未切实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的利益

因为笔者所在的实习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所以在大部分案件中,原告是农商行,被告是农民等缺少法律意识的群体。审判员经常审理此类案件,在面对相对处于劣势的被告时,有时候会缺乏耐心,被告人的权益其实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

笔者认为法院应当适当缩短审理的周期以确保审判的质量和效果,在审理的同时还要充分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当然这对法院的要求大大提高,但为了实现普遍的正义,司法机关的确有必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五、结语

以上对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特点,以及其中涉及系列问题和解决方案,都是笔者的一些看法,尚存在许多漏洞和不足。虽有“存在即合理”一说,但笔者认为合理化的前提是权益的充分保障,只有充分考虑到了各方的利益,才能实现真正的公正。

注释:

①特指企业或者个人向银行借款,后因未能如期还款,被银行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即包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参考文献:

[1]茹作勋.典当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律适用,2016.

[2]戴天华.赔偿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2.

作者简介:

周晗,女,汉族,江苏人,现就读于浙江财经大学非诉法律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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