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细则范文

2023-05-05

限购令细则范文第1篇

天津国土局解读限购政策28问 3月1日开始执行 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别提出了住房价格控制、保障房建设、税收、信贷、土地供应、限购政策、市场监管等调控措施。为切实做好《意见》组织实施,市国土房管局针对本市房产限购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还可以购买1套;已拥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了。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且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在本市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就不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了。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的范围?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全部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二是家庭成员之一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三是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

三、居民家庭的成员范围特指哪些?

居民家庭的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子女满18周岁及以上的,可单独视为另一个居民家庭单位。

如:刘某夫妻户口簿中除包括他们夫妻二人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外,同时还有他的母亲和妹妹。那么刘某买房子的时候,对他的家庭成员认定只是指他本人、妻子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孩子,他的母亲和妹妹都不计入同一购房居民家庭成员范围。

四、限购政策施行时间?

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五、限购区域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六、限购住房包括哪几类?

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七、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向开发企业、中介代理机构提交哪些材料?

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

家庭成员有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则提供军(警)身份证件代替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无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替代。

八、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向开发企业、中介代理机构提交哪些材料?

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还应提交家庭成员之一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交的应出具《缴纳证明承诺书》。

九、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不能马上提交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还能购房吗?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不能马上提交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先出具《缴纳证明承诺书》。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时则必须提交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十、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是否需要同时提供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两种证明?

不需要,只要两种证明之一即可。

十一、《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津购买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所指的“累计1年”是否中间可以间断?

只要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各月加总共12个月即可,中间可以间断。例:2008年5月、7月、9月、11月、2009年1月、4月、6月、7月、8月、9日、10月、11月。十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二手住房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购买二手住房时,应当向房地产交易大厅二手住房网签窗口提交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十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二手住房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二手住房时,应当向房地产交易大厅二手住房网签窗口提交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同时还应提交家庭成员之一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四、两人以上且不属于同一居民家庭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注意些什么?

如果不是同一居民家庭的两人(或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注意要分别以自己的家庭为单位,填写《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

十五、不是同一居民家庭成员的共有单套房屋是否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不是同一居民家庭成员共有的单套房屋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但是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之间的共有产权房屋要记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例如:李某夫妇和他的未成年子女三人名下共同拥有1处住房,该房产应当计入李某全家的住房套数。而李某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与其他任何人共同共有的住房则不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十

六、购房人在何种情况下应当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凡购房人的户口簿记载为已婚,但不能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的,夫妻双方应出具书面的《婚姻状况承诺书》。

十七、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时,应注意什么?

购房人应如实填写《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并应注意确保身份证件号和姓名等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同时每一个家庭成员均应提交出相应的户籍证明,以保证对家庭拥有住房情况查询时,查询结果正确。

十八、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对购房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及对居民家庭成员拥有住房情况进行查询时应注意什么?

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应对购房人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材料与《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进行认真复核,保证购房人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同时,销售人员在通过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对居民家庭成员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约、二手住房房产买卖协议签约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等情况进行查询时,应保证录入信息准确。

十九、公产住房是否算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居民家庭所承租的公产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十、如果购房人申报内容虚假不实会承担什么后果?

如果购房人申报信息内容虚假不实的,产权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预告登记)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购房人已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卖房人的定金或购房款造成损失的,购房人只能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了。

二十一、3月1日以后再签订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打印二手住房买卖协议,但还没有办理合同备案或过户手续的,是否算为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3月1日后,只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打印二手住房买卖协议,无论是否办理合同备案、过户手续,都算为居民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

二十二、二手住房买卖时,卖方应注意什么问题?

作为房屋的卖方,要特别注意问清楚买房人及其居民家庭成员是本市还是外省市户籍,另外要问清楚买房人及居民家庭成员在天津的住房拥有情况,包括有没有打印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房产买卖协议、名下有没有所有权的住房,以免因为购房人不具备购买资格耽误了自己的卖房计划。

二十三、在《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津购买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实施前,已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络系统打印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协议的住房,还能否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限购政策3月1日执行,3月1日前已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络系统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协议的住房,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四、《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婚姻状况承诺书》、《缴纳证明承诺书》的范本可以去哪下载?

可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站上下载范本。网址:.cn

二十五、如果购房人在进行是否符合购房条件查询时,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怎么办?

申请查询人及其申报的家庭成员对在天津拥有住房情况信息如有异议,应立即到有异议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查询中会包括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房产的几种情况:一是名下房屋所有权的信息;二是已打印了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信息;三是已打印了二手住房房产买卖协议的信息。

二十六、因拆迁安置需购买住房如何办理手续?

办法实施后,因拆迁安置需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含《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下同)、二手房房产买卖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所有权后的住房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二十七、司法裁定的住房如何办理手续?

办法实施后,因司法裁定后需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二手房房产买卖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凭司法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所有权后的住房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二十八、继承、遗赠的住房如何办理手续?

限购令细则范文第2篇

天津国土局解读限购政策28问 3月1日开始执行 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别提出了住房价格控制、保障房建设、税收、信贷、土地供应、限购政策、市场监管等调控措施。为切实做好《意见》组织实施,市国土房管局针对本市房产限购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还可以购买1套;已拥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了。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且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在本市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就不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了。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的范围?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全部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二是家庭成员之一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三是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

三、居民家庭的成员范围特指哪些?

居民家庭的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子女满18周岁及以上的,可单独视为另一个居民家庭单位。

如:刘某夫妻户口簿中除包括他们夫妻二人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外,同时还有他的母亲和妹妹。那么刘某买房子的时候,对他的家庭成员认定只是指他本人、妻子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孩子,他的母亲和妹妹都不计入同一购房居民家庭成员范围。

四、限购政策施行时间?

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五、限购区域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六、限购住房包括哪几类?

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七、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向开发企业、中介代理机构提交哪些材料?

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

家庭成员有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则提供军(警)身份证件代替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无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替代。

八、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向开发企业、中介代理机构提交哪些材料?

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还应提交家庭成员之一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交的应出具《缴纳证明承诺书》。

九、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不能马上提交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还能购房吗?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不能马上提交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先出具《缴纳证明承诺书》。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时则必须提交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十、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是否需要同时提供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两种证明?

不需要,只要两种证明之一即可。

十一、《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津购买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所指的“累计1年”是否中间可以间断?

只要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各月加总共12个月即可,中间可以间断。例:2008年5月、7月、9月、11月、2009年1月、4月、6月、7月、8月、9日、10月、11月。十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二手住房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购买二手住房时,应当向房地产交易大厅二手住房网签窗口提交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十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二手住房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二手住房时,应当向房地产交易大厅二手住房网签窗口提交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同时还应提交家庭成员之一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四、两人以上且不属于同一居民家庭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注意些什么?

如果不是同一居民家庭的两人(或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注意要分别以自己的家庭为单位,填写《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

十五、不是同一居民家庭成员的共有单套房屋是否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不是同一居民家庭成员共有的单套房屋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但是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之间的共有产权房屋要记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例如:李某夫妇和他的未成年子女三人名下共同拥有1处住房,该房产应当计入李某全家的住房套数。而李某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与其他任何人共同共有的住房则不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十

六、购房人在何种情况下应当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凡购房人的户口簿记载为已婚,但不能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的,夫妻双方应出具书面的《婚姻状况承诺书》。

十七、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时,应注意什么?

购房人应如实填写《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并应注意确保身份证件号和姓名等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同时每一个家庭成员均应提交出相应的户籍证明,以保证对家庭拥有住房情况查询时,查询结果正确。

十八、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对购房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及对居民家庭成员拥有住房情况进行查询时应注意什么?

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应对购房人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材料与《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进行认真复核,保证购房人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同时,销售人员在通过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对居民家庭成员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约、二手住房房产买卖协议签约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等情况进行查询时,应保证录入信息准确。

十九、公产住房是否算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居民家庭所承租的公产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十、如果购房人申报内容虚假不实会承担什么后果?

如果购房人申报信息内容虚假不实的,产权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预告登记)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购房人已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卖房人的定金或购房款造成损失的,购房人只能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了。

二十一、3月1日以后再签订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打印二手住房买卖协议,但还没有办理合同备案或过户手续的,是否算为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3月1日后,只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打印二手住房买卖协议,无论是否办理合同备案、过户手续,都算为居民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

二十二、二手住房买卖时,卖方应注意什么问题?

作为房屋的卖方,要特别注意问清楚买房人及其居民家庭成员是本市还是外省市户籍,另外要问清楚买房人及居民家庭成员在天津的住房拥有情况,包括有没有打印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房产买卖协议、名下有没有所有权的住房,以免因为购房人不具备购买资格耽误了自己的卖房计划。

二十三、在《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津购买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实施前,已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络系统打印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协议的住房,还能否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限购政策3月1日执行,3月1日前已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络系统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协议的住房,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四、《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婚姻状况承诺书》、《缴纳证明承诺书》的范本可以去哪下载?

可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站上下载范本。网址:.cn

二十五、如果购房人在进行是否符合购房条件查询时,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怎么办?

申请查询人及其申报的家庭成员对在天津拥有住房情况信息如有异议,应立即到有异议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查询中会包括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房产的几种情况:一是名下房屋所有权的信息;二是已打印了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信息;三是已打印了二手住房房产买卖协议的信息。

二十六、因拆迁安置需购买住房如何办理手续?

办法实施后,因拆迁安置需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含《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下同)、二手房房产买卖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所有权后的住房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二十七、司法裁定的住房如何办理手续?

办法实施后,因司法裁定后需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二手房房产买卖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凭司法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所有权后的住房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二十八、继承、遗赠的住房如何办理手续?

限购令细则范文第3篇

关键词:限购令 房地产 宏观调控 利弊分析

中图分类号:F299 文献标识码:A

1999年至2003年为中国房地产业高速增长期,2003年到达高峰,暴露出房价过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导致严重的社会矛盾,房地产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04年开始实施宏观调控,主要特征是收紧土地与信贷两个闸门,以调控供给为主。2009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持续“高烧”,疯狂的房价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焦点。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房价增速远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般居民越来越难以承受,房地产市场秩序仍较混乱,亟待整治。2010年以来,全国各地

一、二线城市有计划有步骤地集中出台住房限购细则,落实中央关于房价调控的政策意图。

一、限购令出台的必要性

(一)房价上涨过快

上海作为中国的一线城市,其房价对全国的房价有着的风向标的作用。在十年内,房价翻了几番。1999年上海房价为3176元,到2004年已经上升为6385元,之后一路攀升,2009【14】年已经达到15800元。而自2002年以来全国各城市房价不断攀升, 城市双富(负) 现象严重, 即所谓的一些投机者不断从房地产获取高额利润,富者更富。 然而一些城市居民为买被炒作起来的高价住房而背负更多贷款, 即所谓负者更负。在国际上, 房价收入比是观察楼市是否健康的重要指标, 一般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 倍之间比较科学。据调查, 2005 年 2月, 我国最具有影响力的 25 座大中城市市区每平方米商品房平均房价为 4523.12 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12575.44 元。以三口之家购买建筑面积为 80 平方米的商品房为例,计算出相

【13】应房价收入比的平均值为 9.55, 远远高出国际比值。

(二)房产过度投资、投机导致泡沫经济

经济泡沫指的是在经济发展过程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不均衡现象,具体表征就是上下起伏的经济周期。泡沫经济则专指那些由于经济投机活动而导致市场价格大起大落的现象。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兹教授给泡沫经济下的定义更为简洁:“如果今天价格上涨的原因是由于投资者相信明天他们会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而基本要素又不能调整价格,那么就存在着【12】泡沫。”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中国沿海的出口制造业受到重创,加上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国内的大量闲置资本也选择进入股市和房市。 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2003年发布了“中国行业景气分析报告”,认为目前中国房地产的确存在区域性泡沫现象,并给出了判断房地产泡沫的“五高”标准,即投资的持续超高增长、消费的持续超高增长、房价持续大幅攀高或持续居高不下、房地产投资所占比重高及房价收入比明显偏高。中国人民银行之后也出台政策,对房地产贷款的违规情况进行清查,防范房地产可能出现的泡沫对金融机构的潜在风险。一方面,房地产是企业和个人的一种投资方式,另一方面,投资房地产又离不开融资,这中间就涉及金融机构和融资环境的问题,是资本运作的重要方面,也是广大企业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

1

综上所述,2001年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一直存在泡沫,从2004年开始,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度急剧增加;200

9、2010和2011年房地产市场泡沫度将分别为21.6%、23.2%和18.3%,房地

【6】产市场的高泡沫状况难以出现根本性转变。

二、限购令出台执行后后,房地产市场状况以及利弊分析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严格执行国发10号文件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新闻媒体要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国务院办公厅

此次宏观调控的政策的出台,拉开了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宏观调控政策“限购令”执行的序幕。全国各地具体执行落实的措施在某些方面有些许差异,但大体上都是落实了中央的文件精神。至2012年,限购令依然在执行之中,尽管关于限购令及其作用,无论是产业界还是学术界都没有一致的看法与结论,但是经过分析,限购令还是对房地产的市场起到了调节作用。

(一)我国房地产市场至今仍未完全成熟与完善,但可以从以下方面看看房地产市场的现状:

1.房价上涨的速度得到遏制。据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第一季度,国内各大中小城市房屋成交价情况:整体成交均价环比下降3%,其中一线城市下降4%,二线城市下降6%,三线城市上升1%;整体成交均价同比上升2%,其中一线城市下降11%,二线城市上升6%,三线城【13】市上升35%。从一线城市的一手房的成交价格波动情况看,房价上涨过快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2

2.房地产过热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211年5月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2011年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8》。房地产投资增长,但增速放缓《蓝皮书》指出,"十一五"时期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发展向好,投资增长较快、增速回落,住宅投资占房地产投资比重上升。"十一五"期间,我国房地产投资累计达16.0万亿元,比"十五"增长10.7万亿元。年投资额由2006年的19423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48267亿元。但是,增速有所回落。"十一五"、"十五"、"九五"后三年房地产投

【6】资年均增速分别为24.9%、26.1%和16.2%。由于房企层次不齐,情况各有不同。根据新浪财经网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2012第一季度与2011年第一季度相比,大体上看,在一系列的严厉的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下,房地产过热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二)限购令的利弊分析

1、利

(1)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房价上涨过快。全国范围的房价上涨过快得到一定的遏制。如上文所示。

(2)投资、投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房地产的过热、泡沫也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如上所示,从国内房企的销售数量以及销售额来看,房企并没有继续扩大规模的趋势,在获利和融资方面保持原有水平。

(3)整顿房地产市场,给房地产降温的同时,促使房企内部整合。根据《财经》杂志2005年的调查,在上海房地产企业50强中,有超过一半是隶属于市、区两级政府的政府企业。这些房地产公司在囤积土地、房地产开发中所获得的暴利也可以被计算为地方政府的隐性财政收入。而其他民营企业不管是否具有海外背景,也与官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限购令”使得一些中小房产商资金断裂而跑路,从而掀开房地产市场的黑幕的一角。房地产市场因此能到一定程度的整顿,涉及到政府官员腐败的能得到查处。而房企内部也出现整合,淘汰竞争力

[12]差、信誉不良、出于投机动机的房企,让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的发展。

2弊

(1)有悖市场经济运行的公平竞争原则,加剧不公正,有违法制。限购令的表面政策目标是限制房价,但其涉嫌歧视危及了相关政策工具的合法性,巩固并强化了特权城市和城市特权,在传统的城乡二元隔离之外增加了地区间隔离,不利于市场自由的扩展和公民认同的增进。所谓特权城市,指的是北京、上海、广州之类的一线城市,它们通过历史积淀和体制安排的方式获取了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资源与成就,且通过户籍福利的方式保持城市户籍人口对发展成果的独占。在毛主席时代,为维护林毅夫所谓的“重工业优先发展”的经济战略,城乡二元结构获得了体制化,“城市户口’’意味着充分的就业机会和福利保障,而“农村户口”则意味着“禁锢”。毛主席时代的财富积累模式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计划体制,“户籍”的意义早已超过了简单的人口管理,而成为盛装“特权”的巨大容器。“户籍”再次成为杀手锏,在“限内”与“限外”之间刻画出明显的身份等级,刺激着人们对特权的联想和对平等的期许。户籍歧视不仅针对农村和农民,还在城市之间构筑起了新的樊篱。限购令的有效规制对象并非那些在城市没有购房预期的农民工,而是相对于一线城市的那些

二、三线城市的中产阶层。以往的“购房入户”毕竟还确定了一种相对明确的户籍获取条件,现在的限购令则从户籍现状出发限制购房。该项限购措施貌似“猛药”,但却并未击中房价调控(尤其是一线特权城市)的要害,反而可能抵消法律平等和政治认同上业已取得的初步改革成果。该政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值得商榷。

从公平性上讲,“购房入户”毕竞有明确的市场标准,其政策正当性要超过目前的限购令。特权城市的“超额福利”是高房价的真实因素,因此调控的方向就不是撕开法律平等的薄纱而重祭“户籍”利器,而是反思这种“超额福利”的正当性与合理性。限购令重新充实了“户籍”的特权与福利内涵,与改革的分享逻辑之间存在紧张。可以预料,这种“毒性” 3

极大的严厉调控不仅效果难以持久(因为这是治标不治本,最终还是要回到常态化的市场机制之中),而且会产生极大的副作用,比如再次动摇人们对市场自由、社会平等和政治认同的信【14】心。

(2) 实体经济遭到打击。房产本质上算是实体经济的范畴,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大量的融资形成房市以及和金融千丝万缕的联系使得房地产市场具有某些虚拟经济的特点。且中国政府从2003年由于“非典”给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就有意扶植房地产开发以带动经济发展消除“非典”的负面影响,近几年,在地方,房地产无疑成为支柱产业。2010年以来,以“限购令”为代表的宏观调控措施给持续发热的房地产市场泼了一盆冷水,与房地产产业相关的实体经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房地产业与50多个行业相关,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举足轻重。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很快,速度超过同期GDP增长速度,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不断提高,目前早已经超过5%,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对GDP具有极大的带动作用,历史数据表明房地产对GDP的影响在10%左右。即如果房地产

【12】投资降低30%-40%,将导致GDP下降3%-4% 。GDP增速的大幅度下滑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例如就业率下降、物价不稳定等。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已经对相关行业的影响开始凸显——钢铁厂大规模裁员,建筑工人下岗,相关行业领域的失业率不断上升。

(3)金融秩序环境恶化,变脆弱。由于限购令作为行政手段的立竿见影的效果,很多中小房地产商资金链出现断裂,对金融系统造成难以估计的伤害。国内的房地产商是公关先生,是资本玩家,是抽取银行资金的老手,是从土地批租到销售链条之间的中介机构,却不是市场意义上的房地产商―顶多是房地产创意策划和住房销售者。银行业也在追求利润的驱使下,自觉自愿地被开发商裹挟,而从各地所爆发出的一系列假按揭案件来看,许多银行人员成为骗局的组成环节,合谋将钱源源不断地从银行金库搬到私人家中。此时的房地产业更合适的

【11】名称,应该是资金的合法输血管道。

房价下跌对银行等金融系统形成压力,不仅因为增加了房地产贷款不良率,导致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恶化和盈利能力降低;而且因为以房地产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借债人资产负债恶化,贷款能力减弱,并面临资金收紧,又限制了新的投资规模以及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反过来又导致其他类型贷款的信用风险也会增加,加剧银行系统的脆弱性。最终,地产商无法及时偿还银行的贷款,导致银行的资金无法回流,因而产生大量的坏账,资金的供应紧张,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引起经济中通货紧缩和信用创造能力不足,从而引发经济危机或者经济衰【11】退。

与此同时,国外资金仍垂涎于中国楼市。他们中的许多人主要目标是希望通过持有人民币资产,以便在人民币升值中大获其利。为了绕开中国的严格规则,在中国注册了在岸公司,以便以境内企业的身份方便地持有这些地产项目,那些境外的项目投资者因此能够轻而易举

【11】地避开繁琐的行政审批手续,从容地获得五年内6%至7%的年租金收益率。

三、“限购令”政策的发展

在市场经济时代,房地产市场问题的解决,需要房地产产业及市场本身的发展,通过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自行解决。同时,应通过实行市场化的差别利率体系和完善的累进税率、差别税率制,鼓励将土地更加有所侧重的投向经济适用房及中低价位的房产开发,抑制高价位大面积的住房开发。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引导市场参与者(房地产市场参与者包括开发商、中介商、消费者等)理性投资和消费,充分公开市场信息,使得市场参与者拥有平等的参与机会。

限购令作为短期的行政措施色彩浓厚的限购令在调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遏制投机方面,效果是比较明显的。从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说,房地产市场的真正供求需要正视。从市场的角度来调控供求是治本之策,但需要各种措施的综合运用。

4

限购令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其根本目的是让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最终逐步走上平稳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上来,“限购令”主要是针对房地产市场当前的形式出台的中短期政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的问题,“还需要尽快推进土地制度、财政体制和房地产税收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性改革,从长远目标立足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拓宽融资渠道,保障用地供应,提高设计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抓紧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可持续,同时要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努力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大力促进中小【15】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先柱等 基于我国35个大中型城市的实证分析安徽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经济体制改革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J]. 2010年(03)

[2] 况伟大 房地产投资、房地产信贷与中国经济增长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Economic Theory and Business Management. [J]. 2011年(01)

[3] 王千 政策性房地产金融与商业性房地产金融协同发展研究——基于虚拟经济分析框架的中国房地产金融改革思路 [J].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11年(06)

[4] 王明明等 中国房地产市场需求模型实证研究 征信 , Credit Reference, [J].2011年03期 [5] 张朝洋基于SSpace模型的中国房地产泡沫研究金融教学与研究, Finance Teaching and Research,

[J]. 2010年(02)

[6] 孙国瑞 房地产调控攻坚,给点智慧吧——解读2011年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中国土地 , China Land, [J]. 2011年(06)

[7] 陈崇 葛扬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房地产商品基本价值与市场泡沫度分析 社会科学辑刊Social Science Journal, [J]. 2011年(02)

[8] 李晶 中国城市房地产税收调控政策研究社会科学辑刊 Social Science Journal, [J].2010年(06) [9] 成善栋 房地产金融风险影响宏观经济安全的相关研究——兼论我国房地产金融潜在风险及政策建议金融论坛 , Finance Forum, [J]. 2010年(03)

[11]叶檀 《中国房地产战争》[M]. 2009(11): 34 ,156-180 [12] 徐滇庆 《房价与泡沫经济》机械工业出版社, [M].2006年:133-135 [13]CRIC 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

[14] 新浪财经网http://finance.sina.com.cn/ http:///article/sort074/sort0122/info-33274_2.html [15]2012年4月温家宝在福州主持召开福建、上海、江苏、浙江四省(市)经济形势座谈会讲话

四、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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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细则范文第4篇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 通讯员穗房宣)昨日,市国土房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银监局、市地税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广州楼市地方版调控新政正式出台,即时实施。《意见》规定,广州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只能限新购1套商品住宅。“每个城市特点不同,不能简单地说地方版的政策是"温柔"还是严厉。”市国土房管局昨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黄文波说,广州十区9月份网签成交量达到80万平方米左右,网签均价环比上升了11%。广州的住房消费结构以本市购房者为主。广州的限购政策只是暂时性措施,何时退出将根据中央政策、总体市场态势以及其他城市的相关政策退出情况来决定。黄文波说,为了避免“解限”后楼价出现报复式上涨,限购令的解除也可能会分步进行。此次出台的新政规定只适用于全市十区,增城、从化两县级市并未包含在内。根据新政规定,商品住房包括一手住房和二手住房;一手住房按网签时间来认定交易时间,二手住房的交易时间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的收件时间来认定。没有纳入房屋管理系统的一手房以在交易登记部门办理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或预告登记的时间为准。 政策解读

公积金贷款买二套 首付五成未满18岁禁买商品房《意见》规定,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常住”认定标准为能够提供在广州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宅,非常住的外地个人和家庭不得购买商品住宅。与其他城市不同的是,广州规定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堵住投资者钻空子的机会。外国人、外资企业购房则按住建部有关政策严格执行。

三套房难用公积金贷款

《意见》规定,第2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第3套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为杜绝各种变相实现3套房贷的可能性,《意见》同时禁止各商业银行发放消费性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禁止发放浮动型住房贷款和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禁止在全额还款前追加贷款。《意见》还要求住房公积金同步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仍可为2成;首次购房但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为3成;特别要求第2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第3套及以上房贷的,全面停贷。

房贷标准“认贷又认房”

黄文波透露,对二三套房贷的认定标准,将严格采取“既认贷又认房”的审查办法。市国土房管局已与各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中心建立信息共享的房地产档案查询平台,数据库将力争在2周内建成。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未来将在递件阶段审核购房人的情况。“不过,各城市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广州也不能查到购房者在其他城市的物业信息。”黄文波坦言,市房管部门目前不具有这样的能力,但住建部正计划打造全国联网信息共享的平台,未来有望跨城市查询房产登记信息。

购房人要申报家庭情况

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处长陈大旺介绍,限购时限内,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必须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查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开发商、中介如果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将要追究责任,并予以曝光。《意见》称,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由市地税局重点对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目前,我们还未制定何为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标准。”陈大旺说。

部门回应

交易登记中心:今起执行新政市公积金中心:周一通知银行“新政11时正式开始发布,周五下午我们有业务学习,窗口不对外。”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采访时确认,将从今天上午起开始执行新政,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应提供以下附加申请材料:

(一)《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其他婚姻情况证明)原件。

(二)买方为非户籍境内居民的,还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在广州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买方为境外机构和个人的,还须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和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提供资料。“我们下午收到了文件,准备在下周一发通知给各承办银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具体细节上还需周一时开会研究确定。

后市预测

近四成购房者离场二手成交萎缩三成有研究机构分析,根据对广州购房者结构追踪监测显示,一旦实行居民家庭限新购一套房,将有近

四成购房者离场。满堂红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则预测,调控新政出台后,二手楼市成交量至少萎缩到高峰期的30%左右。亚运城[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投资客比例不低,是否会受到新政的影响呢?“新政出台之前,"收到风"的开发商已催促买家去网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估计不少可能受影响的投资客已赶在新政前网签,所以新政对亚运城的后续影响可能有限。

市民疑惑

限购令细则范文第5篇

北京:限购令被称为“史上最严厉”

北京本月16日出台了包括限购升级、加快保障房建设、加强金融税收管理等极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措施。

根据北京市最新出台的规定,自17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对无法提供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北京这份方案中的限购尤其是对外地人限购措施是目前国内最严格的限购措施,在北京供不应求的楼市格局中,能平衡供需。

上海:购房需查验户籍婚姻证明

在上海购买住房,不仅要执行“限购”规定,还必须提交家庭户籍、婚姻等材料,以供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2月17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了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的一系列操作细则。

1月31日,上海出台限购政策,规定:在上海已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不能提供相关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暂停向其售房。

广州:非户籍高层次人才限购一套住房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新国八条”的落地细则。据报道,广州市已经制定了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广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限购1套住房:其中明确要严格落实国家住房限购措施,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含市辖十区和从化、增城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以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对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限购1套住房。

信贷政策:意见中提出,要认真配合、协助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南京: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本月19日出炉。细则规定: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努力控制新建住房价格。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另外,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成都:户籍家庭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根据成都的楼市调控政策,暂时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在成都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此外,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限购政策,不得向属于限购对象的购房人出售住房或提供中介服务。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

贵阳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贵阳“限购令”在2月16日出台,实施细则明确:自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对已有一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出售贵阳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

南宁:本地家庭不得购买第3套房

按照日前出台的南宁楼市“限购令”,已有1套住房的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向其出售住房。

其中,居民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部分业内人士指出,成年子女不纳入“限制范围”,为家庭购房行为留出了一定空间。

济南:每户家庭年内限购一套新房

济南市1月21日正式出台“限购令”。规定每户家庭年内限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济南市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从2011年1月2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济南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时间以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认定。对违反此规定的购房者,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房产登记申请。

青岛: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青岛在该市市辖七区实行住房限购措施:

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长春:第三套房全民禁购

长春版“限购令”的核心是本市居民最多可购买两套住房,外地居民限购一套住房,第三套房全民禁购。

长春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内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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