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预案范文

2023-04-28

利润分配预案范文第1篇

分配形式包括盈余公积金、公益金、股利等。

分配顺序

1、先计算出可分配的利润

本年净利润(或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

本年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则说明企业已亏损,不能分配利润。为正数则可进行利润分配。

BTW.关于补亏问题

如果企业当年出现亏损,则用当年的未分配利润弥补。(因为本年净利润(或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税后利润弥补。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盈余公积金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即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当年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如果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不再提取。(见公司法第167条)

(2)如果上年存在亏损,当年应先将利润弥补亏损,补亏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税前利润补亏只能持续五年,五年后须用所得税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盈余公积金数量可见资产负债表的盈余公积项)

3、支付优先股股息

如果发行优先股,则优先支付优先股股息。优先股股息的分配方式及额度按照发行优先股的种类而定。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公司法177条第三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的提取与否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盈余情况决定,法律不作强制规定。”

5、向股东(投资人)支付股利

企业之前的未分配利润,可并入本分配。

其他注意事项

孰低原则

关于合并报表的公司,根据《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的规定,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了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可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金额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

A公司2009年12月31日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所得税率为25%,200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50万元,其中包含2003年亏损250万元,请问2009年底A公司应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数为()?

利润分配预案范文第2篇

xxxx有限公司由崔冬平提议建立,以邹军为主要股东,xx,xx,xx参股,五方共同组建。

股东一: (身份证号: ) 股东二: (身份证号: ) 股东三: (身份证号: ) 股东四: (身份证号: ) 股东五: (身份证号: ) 根据xx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的一致通过的决议,确定全体股东以兹遵守对公司具体合作事项如下:

一、 股东及其出资入股:

股东一:xxx,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二:xxx,提议建立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三:xx,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四:xx,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五:xx,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现金出资的资金用于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今后公司如需增资等重大事项均有全体股东开会决定。 二.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并享有平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4 按照比例分取红利;

5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6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7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二)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2 严格遵守合作条款,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和提供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 关服务;

3 依其按占有公司股份承担公司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退股; 5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6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7 保守公司秘密; 8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 股东大会

(一)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

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二)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股东8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公司股东退股或转让股份需经过8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结算以退出当日公司注册资本金按股份折算现金。

四、利润分配方式和其他事项

1、每个自然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2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

2、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股东会同意后,按纯利润实施红利分配。所谓纯利润是指总营业额减去开支和税收后所得的部分。

2、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每次均按照股份比例分红。

五、其他事项

利润分配预案范文第3篇

现拟订了丽江市古城区顺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报告,请审议。

一、利润分配的一般政策

1、利润分配顺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本亏损;

(2)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与否由股东大会决定; (4)支付股东股利。

2、利润分配说明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3、股利的发放

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报告与发行前将保持一致。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利润分配的原则 1、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 2、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

三、利润分配的方式

1、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以为周期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当年盈利弥补以前亏损后,尚有剩余; (3)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对现金流的需求;

(4)根据公司战略计划,保证公司下一个会计投资的现金需求。

3、现金股利占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公司按照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10%(含 10%)发放现金股利。

4、公司经股东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载明的利润分配原则进行利润分配:

(1)每的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的经营计划提出,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2)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派发。

五、利润分配相关的信息披露

1、在公司报告中,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于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同时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

2、在公司半中,公司应当披露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同时,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说明董事会是否制定现金分红预案。

3、在季度报告中,公司应当说明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议案待公司上市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对公司章程相关部分做出修改。

利润分配预案范文第4篇

xxxx有限公司由崔冬平提议建立,以邹军为主要股东,xx,xx,xx参股,五方共同组建。

股东一: (身份证号: ) 股东二: (身份证号: ) 股东三: (身份证号: ) 股东四: (身份证号: ) 股东五: (身份证号: ) 根据xx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的一致通过的决议,确定全体股东以兹遵守对公司具体合作事项如下:

一、 股东及其出资入股:

股东一:xxx,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二:xxx,提议建立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三:xx,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四:xx,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五:xx,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现金出资的资金用于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今后公司如需增资等重大事项均有全体股东开会决定。 二.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并享有平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4 按照比例分取红利;

5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6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7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二)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2 严格遵守合作条款,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和提供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 关服务;

3 依其按占有公司股份承担公司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退股; 5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6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7 保守公司秘密; 8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 股东大会

(一)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

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二)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股东8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公司股东退股或转让股份需经过8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结算以退出当日公司注册资本金按股份折算现金。

四、利润分配方式和其他事项

1、每个自然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2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

2、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股东会同意后,按纯利润实施红利分配。所谓纯利润是指总营业额减去开支和税收后所得的部分。

2、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每次均按照股份比例分红。

五、其他事项

利润分配预案范文第5篇

分配形式包括盈余公积金、公益金、股利等。

分配顺序

1、先计算出可分配的利润

本年净利润(或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

本年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则说明企业已亏损,不能分配利润。为正数则可进行利润分配。

BTW.关于补亏问题

如果企业当年出现亏损,则用当年的未分配利润弥补。(因为本年净利润(或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税后利润弥补。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盈余公积金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即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当年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如果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不再提取。(见公司法第167条)

(2)如果上年存在亏损,当年应先将利润弥补亏损,补亏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税前利润补亏只能持续五年,五年后须用所得税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盈余公积金数量可见资产负债表的盈余公积项)

3、支付优先股股息

如果发行优先股,则优先支付优先股股息。优先股股息的分配方式及额度按照发行优先股的种类而定。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公司法177条第三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的提取与否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盈余情况决定,法律不作强制规定。”

5、向股东(投资人)支付股利

企业之前的未分配利润,可并入本分配。

其他注意事项

孰低原则

关于合并报表的公司,根据《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的规定,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了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可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金额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

A公司2009年12月31日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所得税率为25%,200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50万元,其中包含2003年亏损250万元,请问2009年底A公司应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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