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文

2023-05-09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按《石湾子三井煤层自然、煤尘爆炸倾向性检验报告》,石湾子三井存在下列重大危险源:

1.煤尘具有爆炸倾向性矿井;

2.煤层自然发火期45天,属有自然发火倾向性矿井: 3.该矿为低瓦斯矿井,考虑到低瓦斯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比例很高,而瓦斯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的大量伤亡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瓦斯也应列为该矿的重大危险源。

因此将煤尘、自燃、瓦斯等三类危险源作为矿井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结果为:

1.煤层自燃危险等级I级; 2.煤尘具有爆炸倾向性;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煤矿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石湾子三井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总体工作要求: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促使各级对重大危险源细致、有效地排查,摸清重大危险源,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主动治理,实现消除各类重大危险源在萌芽状态的目标。切实消除重大伤亡事故,夯实安全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特成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99 组 长: 杨建场

成 员: 刘常孝 董国锦 牛换定 马善琪 李建平

三、岗位责任:

矿长:是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矿井 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1、负责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的责任制。

2、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3、负责保障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4、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重大危险源。

5、负责组织制定实施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如实报告重大 事故隐患。

矿总工程师:负责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及安全隐患治理措施 的制订、监督管理工作。

副矿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和监 督措施的落实。

安检科:负责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全过程监督执行。 生产科:负责本专业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负责督促本专业范围内各区队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本专业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和有 关措施的制定、监督实施。

四、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

100 对煤矿企业影响其安全生产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瓦斯、煤 尘、自燃、等事故,下面对可能发生各种事故的 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进行详细分析:

一)、可能发生瓦斯积聚、瓦斯突出、瓦斯爆炸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

1、采面因通风不畅造成瓦斯大量积聚或在煤层厚度变化地带瓦斯大量涌出时遇火;

2、局部地区瓦斯超限,由于空班漏检或仪器失灵遇火时;

3、掘进工作面因局部通风质量差,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4、掘进工作面因未执行风电、瓦斯电闭锁,因停电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5、巷道相向贯通掘进相距20米,停止一端,停风造成瓦斯积聚 遇火时;

6、局部巷道风速过低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7、没有严格执行措施,瓦斯积聚遇火时;

8、串联通风无严格执行措施,瓦斯积聚遇火时;

9、没有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瓦斯积聚放炮发火时;

10、维修巷道、机电设备,瓦斯聚积带电作业产生火花时;

11、电气设备接地系统不健全或检漏设施失灵在瓦斯聚积地点, 漏电产生火花时;

12、在瓦斯聚积地区,打开或修理矿灯出现火花时。

100 二)、可能发生自燃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

采空区和废巷内留有大量浮煤,遇老空封闭不严造成微量漏风引起自然火灾;

三)可能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

1、采掘工作面作业时未采取降尘措施、未开防尘喷雾,造成工作面煤尘积聚遇火时。

2、运输系统各转载点未采取降尘措施造成煤尘积聚遇火时。

3、井下各巷道未洒水防尘,造成煤尘积聚遇火时。

五、管理体系:重大危险源排查与治理实行闭合管理的体系(即:排查、治理、检查、验收)。每月由矿长组织相关各专业管理科室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排查;将排查结果在调度会通报,并组织基层区(队)认真组织学习。并在隐患公示栏公示。

六、责任追究:

1、矿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重大危险源排查会议,对排查出的重 大危险源排查必须分专业明确治理单位和责任人,限定治理期限。

2、因重大危险源汇报不及时、治理不及时、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造成的非人身事故的责任者,除事故分析的责任处罚外,同时按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因重大危险源汇报不及时、治理不及时、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造成的人身事故责任者,除事故分析的责任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4、各级现场检查人员、跟班安检员要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整

100 改,对生产期间出现的隐患要先治理后施工,不排除不能生产。

5、重大危险源在治理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在 人员和物资的落实上要首先满足危险源治理的需要,保证工程按期完 成。

6、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做到“三不推”“五落实”,即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区队,区队能解决的不推给矿,矿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项目、措施、资金、完成时间、责任人五落实。

石湾子三井

二0一三年一月五日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理方案

编 制: 审 核: 审 定:

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日

目 录

1、工程概况························

2、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总则····································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方针和目标·························

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6、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7、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资料·························

8、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事故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陆川德利·藏龙世家商住小区工程

;

2. 工程规模:陆川德利·藏龙世家商住小区工程(含南区、北区),总建筑面积73931.84㎡,框剪结构,地下2层,地上18层;

3. 工程地点: 陆川县温泉镇三峰西路99号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9450.996419万元。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关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台,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方针和目标

安全监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控制、严格监督„ 安全监理目标:

1、重、特大安全管理监理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人身任务事故。

3、严格监督,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的规定,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其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a)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b)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c)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请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d)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e)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f)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a)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b)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 c)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不得投入使用。

d)安全监理人呗应对高危作业的并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督检查。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总监工程师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网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组织编制针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审核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5、落实各项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6、组织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并按规定上报各类安全工作信息。

7、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

(二)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工程重大危险工程实施过程,每天不少一次进行旁站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料、法和环境安全状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并复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4.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护设施。 5.每日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6.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和处理。 7.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1)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召工)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2)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制定应急预案。

3)交底会上总监理工作台师“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见附表)的书面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确认,并履行签收手续。

2、安全生产管理便会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监控措施情况。

2)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

4 措施和责任人员。

3)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

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二)、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所确定的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书面专项目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专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会审,重点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内容按《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

4、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条要求重新审批。

5、对存在较大危险性和重大技术难度以及监理项目部难以把握的施工方案,可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专家进行会审,并向项目部提供审查意见。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理控制程序(见附表)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进行控制。

2、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提供相应交底记录。

3、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后,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实施前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验收情况留有书面记录。其中涉及塔吊、人货电梯、附着升降脚手架、吊兰等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经发放合格证或准用证和持牌后才能准许使用。

4、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在施和过程中监理应按制度的规定进行巡视、旁站和检查工作,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章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位,纠正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检查情况应反映在安全监理日记中。

6、重大危险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在新开工地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的同时,必须将对施工单位列出危险源控制部位方案,责任人落实情况纳入监理细则中。 2)、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危险源控制计划表”参见附表。 3)、对各阶段监理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应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检查要求。 4)、施工单位按照专业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收单位要求进行复查。

(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必须有熟悉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以及新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要求,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必要进向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以使全体监理人员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要求,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2、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地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实施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后验收要求后,

5 由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有对有关资料收集备案。

4、施工过程中如施工措施有所变更或属重新恢复使用时,应按上述第3条规定,重新要求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5、对大型钢结构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竣工阶段拆除塔吊、人货电梯、脚手架等被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项目完成后,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部位销号单,监理项目部对备查相关资料收集备案。

(五)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制定书面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获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确认。

2、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制度规定做好日常检查,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在监理日记中对重大危险源应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记录,确保施工全过程处理受控状态。

3、安全监理人员可视情况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了解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能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5、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出现可能直接影响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情况严重时应向公司主管理导报告。

6、如出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领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1、监理项目部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扩展制的安全监理细则,应明确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旁站工作计划和要求。

2、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应安排监理人员开展旁站监理工作,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的监理检查应每天不少一次,并按规定填定“安全监理工作旁站检查记录”(见附表),旁站检查记录应经安全监理人员签字确认。

3、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施工单位现场安保体系的落实情况(包括施工安全员到岗和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情况),特珠工种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准确使用情况,施工区域范围内安全防护和警戒标识设置情况等。

4、根据不同专业工程施工特点按以下监理工作要点,对施工作业实施过程开展安全巡视旁站监理:

1)基坑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基坑施工方案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 b)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c)坑壁支护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限值。 d)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e)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f)上下基坑必须设置有登高措施

2)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6 a)支撑钢管材质不得有裂缝且外径不得小于Φ48*3.5mm;

b)支柱下应有垫层,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力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向)等均应符合规定要求。

c)在2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3)施工用电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现场临时用电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布置; b)高压线防护架设按方案搭设;

c)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度大于4米; d)现场照明线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e)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应高等60cm; f)动力开关电箱应估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安全防护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b)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c)施工人员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d)楼梯口应设临边扶手;电梯井口应设防护门,电梯井内每10米设一道水平网; e)预留洞口、坑井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f)施工通道设置防护,施工层超过24米高度,在作业范围设置双层防护棚。 g)阳台、层面等临边必须设可靠的防护栏杆。 5)脚手架搭设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立杆基础应设置排水系统;

b)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第二个立杆间距应小于3.6m,垂直方向每3.6m,设一拉撑点;

c)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每二步以上设置; d)剪力撑每隔9米设一道;夹角为45~60度;

e)立杆间距(24米高度脚手)不大于1.8米,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米; f)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离笆;

g)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 h)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i)特珠类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经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审批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再审批,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方案实施,实施后必须经上海市检测单位检测后格后持牌使用。

6)施工机具作业巡视监理旁站监控要点打桩机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b)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c)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像;

d)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石说明书规定。井架与龙门搭设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缆风绳应20米设一组、每增10米增设一组; b)钢丝绳断丝不超标、不拖地、过路应设保护; c)楼层御料平台防护可靠、铺板严密;

d)吊盘设安全门、二侧档板牢固。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包小眼安全网; e)传动系统绳筒上的钢丝不少于三圈; f)吊篮高度超过30米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g)楼层设置层数标记、上下联络有信号装置;

7 h)附墙装置首道不超过7米、把杆高度不超井架顶部; i)架体应设避雷装置。

施工升降机旁站监控要点

a)每台施工升降机装拆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架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吊笼底部四周设防护围栏;

c)升降机周围三面应搭设双层防附棚; d)架驶室与各楼层必须设置通讯联系装置 操作平台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b)立杆、剪力撑、拉结符合施组设计要求,拉结必须与建筑连接; c)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防护严密、牢靠、安全;

d)登高扶梯齐全,进入作业面的通道牢固平整,无明显高低;

e)操作平台搭设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应持验收合格牌和限载标准牌(内外均挂)方能使用。

悬挑式钢平台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a)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设置在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其他施工设备上; b)斜拉杆或钢丝绳在构造上两边各设前后两道 c)应设置4个验过验算的吊环; d)安装钢丝绳绳止不得小于4个;

e)悬挑平台安装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持牌并设限载标牌,方可使用。

(七)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1、施工现场一量发生死亡事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监理项目部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在2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办公室电话报告,同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及时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3、由总监填写《事故快报表》(见附表)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公司工程技术部报告

(八)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由安全监理工程室负责日常资料登录和管理工作台。项目总监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2、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单位需提供的安全生产验收资料及相关要求应于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应估到外业和内业资料同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停工补齐相关的安全工作资料。

3、监理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对相关资料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所使用的各类规范和标准应注意检查其有效性,如有作废应明确标识,并回收作废文本予以销毁。

4、对已生成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资料应确保签字和盖章正确,不得出现无权和越级签字的现像,同进做好文件收发记录。各类资料应编号,并建立文件资料目录。

5、施工承包单位按相关要求须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相关资料应请施工承包单位履行必要的书面报验手续,相关资料应齐全并且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完整。

6、涉及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审批材料,按规定要求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关键性的资料应有现场原始的检验记录,必要时按规定留存相关影像资料。

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资料

1、监理项目部应在做好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和完善的建立安全监理工作资料,以真实有效的反映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计划、实施和效果。

2、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统一的安全资料分类、收集和编码体系。安全监理资料可分为如下四个类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体系管理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资源管理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内部资料和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外部资料。具体如下:

a)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体系管理资料可包括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等项内容。

b)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资资料可包括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所需人员、资料、规范和设施的情况记录资料。

c)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内部资料可包括项目监理机构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中生成的各类监理工作文件、检查记录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资料。

d)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外部资料包括反映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承包各方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所生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安全协议书、验收单和施工人员安全资格等项资料。 e)安全监理工作资料分类参见附表。

八、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事故应急预案

1、为应急处理施工现场因设施、设备、人员操作及其他意外原因造成的工程安全事故,及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突发的伤亡事故,积极妥善的处理善后工作,监理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安全监理工作管理要求,制定必要的安全监理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第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第二条 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是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 单位每两年至少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形成安全评估报告,按规定报公司安全环保处备案。

第四条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必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五条 重大危险源所属二级单位每月至少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二次,所属基层单位每周至少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二次,操作岗位落实每日巡检,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必须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档案。

第六条 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按要求定期检测、检验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装和配备安全设备、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悬挂重大危险源风险提示牌。作业人员配发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正确穿戴。

第八条 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必须停运设备、设施立即整改,整改前和整改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 严禁节假日、特殊敏感时期在重大危险源场所从事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重大危险源动火作业必须升级审批。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为实现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安全生产管理, 避免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维护顺利实施生产经营的各项活动, 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辨识, 制定防范对策。

1 风险辨识

1.1 重大危险源及划分

1.1.1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重大危险源即为长时间或者短时间生产、搬运、使用或存储的危险物品, 并且其数量等于或高于临界量的场所或设施等单位。其内在的层次表现在以下两个个方面:第一个层次即为属于一类场所或设施等单元;第二个层次表现在生产、搬运、使用或存储危险物品的场所或设施等单元。

1.1.2 了解危险源的划分

根据危险源受到触发因素的影响, 转变为事故可能产生的几率的大小和产生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危险源。危险源分级就其内涵即为评价危险源。根据事故产生几率的大小进行划分, 包括非常容易发生、容易发生、较容易发生、不容易发生、难以发生、极难发生。按照危险程度划分为可忽略、临界的危险的、破坏性等级别。或者以单项指标为依据进行划分;例如以压力指标划分压力容器, 包括四级:低压容器、中压容器、高压容器、超高压容器。根据控制管理的视角分类, 按照危险源潜在危险性大小、控制难以程度以及事故产生后果大小综合分级。按照危险源的性质、场所、设备、设施水平的不同水平, 可划分为如下七种类型的重大危险源:

(1) 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的贮罐区;

(2) 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的库区, 如火药、弹药库, 毒性物质库, 易燃、易爆物品库;

(3) 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

(4) 企业危险建筑物;

(5) 压力管道, 主要包括公用管道、长输管道及工业管道;

(6) 锅炉, 主要包括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

(7) 压力容器等。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和分类可知, 液态烃储罐是重大危险源

1.2 液态烃储罐的风险辨识

本文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自然灾害”等方面, 分析了液态烃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1.2.1 人的不安全行为。

在输送罐区物料、维护日常设备、检修和维修作业、技改施工等方面未能有效采取相关举措, 操作存在不规范和不合理之处, 标准化水平不高, 极易产生安全事故。

1.2.2 物的不安全状态。

在罐区工艺设计、设备、保护措施、安全装置的缺陷、消防设施故障等方面制定的防范措施不完善, 且未能贯彻落实, 加大了事故产生的可能性。

1.2.3 周边客观因素引发火灾

本罐区西侧是炼厂储运车间, 南侧是水电厂除灰水厂, 若附近工厂产生火险, 会严重威胁液态烃罐区, 极易造成罐区火灾和爆炸事故。

1.2.4 基础工作

1.3 对辨识出的风险制定对策

基础管理

1.3.1.1设备维修

(1) 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好灌区设备和设施, 将管理工作细致化, 认真执行“四定”, 保证设备百分百的完好率、隐患空置率, 泄漏率为0, 自始至终要在安全标准化范畴内维持人、物的状态, 通过各种手段保证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

(2) 大检修:定期对油罐设备、罐区设施检查, 进行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价并对平常工作时发现的不合理流程和违规的安全设施进行整改。

1.3.1.2 严抓细管:做好防雷电、防静电设备的强制性检测和雷雨多发期的自检工作, 保证遭遇突发性灾害天气时, 有效保护油罐的安全。

1.3.2 加强消防设施管理

要保证储罐的安全保护装置、灭火器、消防栓、消防炮, 稳高压消防系统, 防雷、防静电保护系统、罐顶设有安全阀完好, 并非一年春秋两个季节, 检测部门必须积极开展强制性检测, 有效检测油罐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 保证其正常运转;

1.3.3 员工培训

从员工安全教育入手, 认真吸取员工的误操作和事故案例中的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 规范标准化作业流程。

1.3.4 加强巡检

按照巡检路线, 做到干部和当班员工的立体化巡检, 寻找设备存在缺陷的地方以及储罐的不足, 将设备隐患彻底消除, 保证设备正常顺利运行, 当发现设备的危害因素时及时向车间汇报解决, 车间解决不了的, 上报厂部, 隐患不过夜。

1.3.5 强化应急预案演练。

加强罐区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抢险能力, 提高员工救援处置能力

(1) 制订符合实战、切合实际的应急抢险和救援预案, 运用HSE管理体系中PDCA管理模式, 在演练中不断地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2) 必须引起本地政府的高度重视, 并和消防警力相互配合, 针对灌区火灾的危害性和施救难度开展工作, 构建油库义务消防组织和外部力量的救援整体。

(3) 组建技术能力强、素养高的救援团队, 以个人为核心, 以班为组, 促进班组相互之间的合作, 在应急抢险中充分发挥团队的作用。

(4) 加强预演应急预案, 转变“练为看”的落后思想, 按照各个季节产生不同的灾害, 建立有关演练科目, 达到良好的实战、实际和实用效果。

(5) 强化训练预案抢修维护能力, 提高救援能力, 在演练中统一预案的抢修维护和应急救援, 使员工在面对突发状况时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

2结语

通过对罐区重大危险源分析, 使员工更加了解液态烃储罐的危害性, 有利于操作, 减少了储罐事故的几率, 提高了员工的素质。

摘要:通过对液态烃罐区重大危险源的危害因素辨识和制定相应措施的分析, 使员工更加了解液态烃储罐的危害性, 保障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南宁矿业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

南宁矿业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按《南宁矿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报告》,南宁矿业有限公司存在煤尘具有爆炸性,属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煤矿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订南宁矿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总体工作要求: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促使对重大危险源细致、有效地排查,摸清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积极主动治理,实现消除各类重大危险源在萌芽状态的目标,切实消除重大伤亡事故,夯实安全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特成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刘新华

副组长:张焕新 闫立明

成 员: 韩延富 杨贵敏 单富平 李友庆 徐克勇

三、岗位责任:

矿长:是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矿井 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1、负责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的责任制。

2、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3、负责保障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4、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重大危险源。

5、负责组织制定实施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如实报告重大 事故隐患。

矿总工程师:负责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及安全隐患治理措施 的制订、监督管理工作。

副矿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和监 督措施的落实。

安全科:负责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全过程监督执行。 通防科室负责人:负责本专业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 负责督促本专业范围内各区队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

对煤矿企业影响其安全生产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煤尘自燃事故,下面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进行详细分析:

(一)、可能发生自燃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 采空区和废巷内留有大量浮煤或废坑木,遇老空封闭不严造成微量漏风引起自然火灾;

(二)、可能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

1、采掘工作面作业时未采取降尘措施、未开防尘喷雾,造成工作面煤尘积聚遇火时。

2、运输系统各转载点未采取降尘措施造成煤尘积聚遇火时。

3、井下各巷道未洒水防尘,造成煤尘积聚遇火时。

五、管理体系:重大危险源排查与治理实行闭合管理的体系(即:排查、治理、检查、验收)。每月由矿长组织相关各专业管理部室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排查;将排查结果在调度会通报,并组织基层区(队)认真组织学习。并在隐患公示栏公示。

六、责任追究:

1、矿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重大危险源排查会议,对排查出的重 大危险源排查必须分专业明确治理单位和责任人,限定治理期限。

2、因重大危险源汇报不及时、治理不及时、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造成的非人身事故的责任者,除事故分析的责任处罚外,同时按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因重大危险源汇报不及时、治理不及时、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造成的人身事故责任者,除事故分析的责任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4、各级现场检查人员、跟班安全员要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整 改,对生产期间出现的隐患要先治理后施工,不排除不能生产。

5、重大危险源在治理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在人员和物资的落实上要首先满足危险源治理的需要,保证工程按期完 成。

6、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做到项目、措施、资金、完成时间、责任人五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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