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工作汇报范文

2023-05-30

出差工作汇报范文第1篇

此联存业务主管部门

姓名:工号:部门:职位:出差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返回公司

出差事由:(注明出差地点便可)--------------------------- 姓名:工号:部门:职位:出差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返回公司

出差事由: 行程计划:

1、

2、

3、

4、

5、

6、 费用预算:

1、交通费:

2、食宿费:

3、交际费:

4、庆典赞助费:

5、通讯费:

6、其他:

7、职务代理情况:代理人:负责人审批:上级主管核准:

所有出差行程在二天以上员工,需填写此表,业务主管部门备存一份。

出差行程总结报告

呈送:发自:部实际出差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总结(出差计划执行情况及处理进度):

问题现象的反馈/请示公司支援项目/建议方案:须继续跟踪的内容及安排:

呈报人:

(如写不下可另附纸张)

出差工作汇报范文第2篇

可否?请批示!

申请人:

申请时间:2012-1-7

审批人:

出差工作汇报范文第3篇

乙 方:

乙方作为甲方的员工,因工作需要由甲方派住国外出差,乙方亦愿意接受甲方此次国外出差的各项工作安排,就此经双方友好协商,平等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甲方承诺:因甲方工作安排派乙方到国外出差期间的差旅费,依据甲方《出差管理规定》予以报销。

二、服务期及服务期要求:乙方承诺国外出差期间,完成甲方规定工作任务,并承诺自国外出差结束之日起必须为甲方继续服务两年。

如果乙方多次被派往国外出差的,则以乙方最后一次出差结束日期计算服务期。 在两年的服务期间内,如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应按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至服务期终止之日,除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外,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乙方的服务期届满后,本协议终止。

三、在前述的服务期内,乙方有以下情况无法达到服务期要求的,须按比例补偿甲方派其到国外出差期间的差旅费用:

1、乙方未到两年服务期内主动辞职或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关系的;

2、违反《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4、在国外出差期间因自身行为不遵守他国国家民事、刑事、行政的制度被国外相关机关追究包括但不限于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在国外出差期间届满无正当理由拒不回国恶意滞留国外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其他违法违规违纪情况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需返还给甲方差旅补偿费计算公式为:

需返还补偿费=未满服务期/服务期×公司已承担的差旅费。

乙方多次出差的,根据已履行的服务期限按上述计算公式分别计算补偿费用。 上述应返还给甲方的补偿费用,甲方可从应结算给乙方的工资、奖金、佣金及其他款项中直接扣除,或由乙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向甲方支付。

四、其他:

1、乙方每次出差填写并签字(盖章)的出差申请书或差旅费报销凭证,将作为核定服务周期及补偿费的凭据。

2、乙方在出差期间应尊重并遵守国外当地的法律法规、治安、风俗、外交等及相关事项。

3、乙方作为甲方员工应履行的劳动权利义务仍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身份证号:

出差工作汇报范文第4篇

我部2006年运作****** 项目,获评2006年度十大****盛事,应组委会要求,我部拟派人员前往*****出席有关颁奖会议并领奖。因为****没有机场,也不是火车大站,所以拟开车前往。

现将计划和预算报告如下:

1、 出差时间:2007年9月2日至4日

2、 出差人数:3人

3、 出差事项:

1) 参加颁奖典礼并领奖

2) 与参加典礼的同行进行交流

4、 预算:

路费:北京至***过路费用=1000元(估)

住宿:500*2=1000元(2间1晚)

餐费:1000元

合计:3000元

妥否,请批示!

******部

出差工作汇报范文第5篇

出差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的出差请示报告行为,统筹安排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保持公司各项工作的衔接、有序、协调和正常、高效运行,根据投资集团《出差请示报告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除综合业务部事先安排的活动外。公司领导离开公司外出超过半天(含半天),应告知综合业务部。

第四条 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离周外出.应相互告知,并告知综合业务部;离周外出3个工作日以上(含3个工作日),应按规定报告上级领导,并告知综合业务部。

第五条 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离周外出10个工作日以上者(含10个工作日),应按领导分工授权。

第六条 副总经理及相当职务者离周外出,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含1个工作日),应告知综合业务部;2个工作内(含2个工作日),应请示总经理,并告知综合业务部;3个工作日内(含3个工作日)人应请示总经理,并报告董事长,同时告知综合业务部。报告时,应说明外出事由、外出地点、起止时间,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出。

第七条 部门主任离周外出前,应向分管领导说明外出事由、外出地点、起止时间,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出,同时需向总经理报告。

第八条 部门主任离周外出前,应安排好部门工作,将外出事由、

外出时间、地点、主要任务等告知本部门员工。外出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应委托副主任主持部门工作。

第九条 其他员工离周外出前应向部门主任请示,说明外出事由、

外出地点、起止时间、主要任务等,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前,应安排好工作。

第十条 综合业务部负责统筹安排领导重大活动和各种重要会

议,并负责对中层以上人员离周外出情况进行备案。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主任离周外出前,应在综合业务部备案。

第十一条 除出国、省政府、市政府、投资集团等上级领导部门

安排的重要活动外,公司领导和员工外出应优先保证事先安排的会议、工作等。

第十二条 出差返回后实行报告制度。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总

经理外出返回后,应将有关情况通告其外出时主持工作的领导;副总经理及相当职务者应视情况向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和总经理汇报。必要时,可将外出开会、考察等有关情况在公司办公会、经理办公会等会议上通报。部门主任外出返回公司后,应将有关情况报告分管领导。其他员工外出返回公司后,应将有关请况报告部门主任。

第十三条 公司领导、部门主任节假日外出应遵守值班制度,按

照综合业务部安排的值班表值班。若有外出安排,应在放假前告知综合业务部。若放假期间临时有外出安排,应征得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领导同意,并在本人值班日前告知综合业务部。

第十四条 领导及各部门主任出差、休假均应保持通讯畅通。

第十五条 综合业务部将公司领导外出活动、工作在网上进行公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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