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方案范文

2024-01-07

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方案范文第1篇

(K0+000~K20+500)

扬 尘 防 控 措 施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扬尘防控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起点位于南川区大有镇,止于风门村,沿途经过学堂坝、王家院子、庆元乡、洞弯、回龙场、古花乡、止于封门村。该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双车道+硬化土路肩,沥青混凝土路面;该段主要沿原有公路路线,路基宽度一般为8.5米和11米;其中K6+688.98-K6+717.02中桥一座,位于同槽溪,桥梁荷载为公路-Ⅱ级。在K0+840与南道高速大有互通支线连接。本标段起止长度为K0+000~K20+500总长为20.5公里。

二、施工现场防控扬尘措施

1、现场运输道路畅通,做到无积水、无坑洼、无任何杂物,道边流水畅通,指定专人每天洒水、清扫,使现场保持干净、整洁,晴天把尘土降到最低限度,雨天保证路面没有泥浆。

2、总平面范围及工地周边场地及运渣道路设置专人每天2~3次巡视、清扫,保持清洁。

5、运输散装物料的车厢应封闭,以免洒落。出入口设专人清理出入车辆及周围道路,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6、加强与地方居委会的工作联系

7、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确保不扰民、不闹事,共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8、严格遵守重庆当地对市区交通运输管理的有关条例,确保施工车辆进出,执行当地交警部门、环保部门、市容监察部门有关规定。

9、 根据天气预报,在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停止易产生扬尘的污染的施工作业。

10、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区、加工区须按规定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未硬化部位,可视具体情况进行绿化处理,必要时淋水降尘。堆放、装卸、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采用遮挡、封闭、洒水等措施;

11、施工现场要合理设置垃圾存放场所,并按规定及时收集、清运,严禁高空抛撒垃圾,严禁进出车辆污染道路。

12、施工现场一律禁止使用煤、炭、柴等污染性燃料,必须使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沥青等有毒有害物质。

13、土石方铲运、卸等环节由专人撒水降尘,土石方及轻质材料采取覆盖和表面固化,即使淋水降尘等措施。装载土方、建筑渣土或其他散装材料不得超过车厢上缘,必要时采取覆盖措施。

14、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吹除车辆、设备和物料粉尘。

三、扬尘防治管理制度及要求

一、扬尘防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扬尘防治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防控扬尘、共创蓝天”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环保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环保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防控扬尘、共创蓝天”的方针是搞好环保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环境保证体系。确保建筑环保的工作

3 目标,就是杜绝重度的环境污染,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及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环保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③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影响环保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二、环保生产管理目标:

1、重视环保,严控扬尘,为重庆蓝天计划作出应有的贡献。

2、杜绝出现轻度、重度型扬尘污染。

3、使员工有共同理想及奋斗目标。

4、工地达到市文明工地。

三、控制扬尘生产管理制度:

1、生产经理是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环保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环保生产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环保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环保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环保责任落实情况。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环保管理第一责任人,在环保生产上对公司经理

4 负责。

5、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环保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环保管理活动。

6、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环保生产的要求负责。

7、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环保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

四、环保(防治扬尘)管理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防治扬尘技术措施,否则不得开工。

2、各级正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环保负技术责任。

3、编制的防治扬尘技术措施,必须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

4、经过批准的防治扬尘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要追究编制人与审批人的责任。

5、根据需要必须修改已批准的防治扬尘措施时,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6、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防治扬尘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7、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防治扬尘交底。

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方案范文第2篇

星火智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项目

扬尘防治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1 星火智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项目

目录

第一章 、编制目的 ....................................................................................... 3 第二章、编制依据 ......................................................................................... 3 第三章、组织保证措施 ................................................................................. 3 第四章、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 4 第五章、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 11 第六章、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 12 第七章 、平面布置图及示意图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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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编制目的

该工程的南京市浦口区星火路东侧,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西侧,地铁3号线星火路站以南、东大路以北。建筑功能主要为办公楼,地下二层为车库,地上层高分别有

6、15层,建筑总面积约为7.5万平方米。为了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为南京环保绿色的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为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南京市相关标准,特编制本施工现场扬尘防控专项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二章、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3、《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改方案》;

4、《南京市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5、《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

6、《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

7、《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第三章、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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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2、项目生产经理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改方案》;《南京市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渣土车密闭运输的要求;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第四章、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一)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大门处一侧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公示牌以便群众监督。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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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开工前,要做到“六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备措施到位。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即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地面硬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对违规制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各监督管理单位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二)施工道路及场区扬尘防控措施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沿施工临时道路主干道的围挡面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喷淋设施,确保主要施工道路无扬尘。在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两侧设置雾炮,同时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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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重点需要控制的地方和区域装备喷雾除尘机,做好现场除尘无死角。

(三)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1、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6-8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3、在施工场地内,首层的悬挑架围绕外墙一圈布置喷淋水管,定时喷淋除尘。施工现场内布置2台雾炮机在土方及现场有扬尘隐患的地方定时或全天候进行喷雾作业,确保现场道路湿润无起扬尘的地方。

4、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并加湿。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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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现场所有的塔吊设置水管喷淋,各栋楼塔吊大臂覆盖范围内降尘,楼栋悬挑外架四周设置水管喷淋覆盖4米范围内降尘,现场塔吊和外架喷淋以及道路喷淋整体形成联动,确保把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在围挡高度以内且保证符合要求。

6、在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装一台pm2.5检测仪,对现场大气环境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超标立即启动现场喷淋、雾炮及道路洒水等相关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四)现场喷淋系统的安装及细化

1、施工场区四周临时主干道路一侧安装喷淋设施,。管道采用PPR管材,主管管径ф40,支管ф25,喷淋头采用铝合金旋转喷头,间隔3.8米安装一个。

2、主体施工至8层以上时,在悬挑外架上安装喷淋、喷雾设施。管道采用PPR管材,主管管径ф40,支管管径ф25,采用全铜喷雾头,间隔4米安装一个。

3、现场塔吊安装大臂喷淋降尘设施。塔吊标准节上水管采用高压管(根据塔吊高度),大臂水平管采用管径ф40,采用全铜喷雾头,间隔4米安装一个(具体见塔吊喷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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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主体封顶的商业外架安装喷淋设施。管道采用PPR管材,主管管径ф40,支管管径ф25,采用铝合金喷淋头,间隔8米安装一个。

(五) 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基础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施工用的页岩空心砖及配砖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七)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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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混凝土、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混凝土、砂浆拌制时严格按石子(砂)→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现场全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 (八)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木工加工棚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布置要求,在每个区段内落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

(九)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6-8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十)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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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十一)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 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十二)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1、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3、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4、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档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现场的建筑垃圾统一堆放、定期清运。

5、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十三)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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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十四)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十五)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十六)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1、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施工作业。

2、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清扫路面、脚手架时,采取先洒水后清扫的方法。

4、合理安排土石方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工序。

5、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及时洒水。

6、对于施工场地平整作业造成的粉尘排放,要及时洒水。

7、土石方施工现场,经常洒水,保持无风天目测无扬尘。

8、施工过程中,所需水泥库应设防护棚,四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水泥袋及时回收扎捆入库。 第五章、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按《南京市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中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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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检查。

2、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项目部各人员随时检查。

3、在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小组各人员进行检查后,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联合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4、项目部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第六章、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扬尘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1、组长:项目负责人仇德华 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

2、副组长:许益明、包会之负 责扬尘工作人员安排、检查。

3、专职扬尘防治人员:季海峰、庞会强 对现场进行实时控制。

4、组员:沈忠、黄裕斌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落实。

4、组员:水电工毛钱:负责喷淋维护及除尘设备的管理。

5、组员:水电工毛钱:负责进出车辆的清洗管理、检查。

6、组员:资料员施惠耀:负责扬尘治理资料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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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方案范文第3篇

地块工程

施 工 现 场 扬 尘 专 项 防 治 方 案

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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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工程概况.......................................01

二、扬尘来源.......................................01

三、扬尘管理目标...................................02

四、组织建立.......................................02

五、责任制考核.....................................03

六、控制要点.......................................04

七、管理控制.......................................04

八、检查及奖罚.....................................10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丙洲片区)统建区I-8地块工程

2、建设单位: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3、监理单位: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工程施工合同造价:42265.08万元

6、工程地点:同安区西柯镇

本工程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丙洲片区)统建区I-8地块工程由地下室、1#主楼、2#主楼、2#裙楼、3#主楼、4#主楼、二层连通走廊及室外配套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为171893.8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3816.2平方米

二、扬尘来源

1、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现场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2、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产生的扬尘。

3、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沙子等)在路面风干产生。

4、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三、扬尘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6、创省级文明工地。

四、组织建立

项目部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扬尘控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组 长:史宏龙 副组长:邢鹏

组 员:倪文灼、张章、方煟修、倪章冰

组长 :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副组长 :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组员:

3 质安室: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通报的起草,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宣讲;

技术主管:负责对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扬尘治理措施的制定,扬尘预防治理培训人员的组织;

物资室:负责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物资准备,确保现场材料存放规范,租赁周转材料及时退租。

综合办公室:负责扬尘治理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扬尘治理的宣传;培训工作会场安排、资料收集整理。

会计: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帐清晰便于检查。

合同预算室: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计提。

五、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级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 4 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4、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六、控制要点

①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②现场硬化地坪施工;③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④混凝土使用;⑤土方施工扬尘控制;⑥砂浆的使用;⑦建筑垃圾处理;⑧生活垃圾处理。

七、管理控制

(一)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1)施工现场严格按《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设置封闭围挡,确保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四周采用封闭的实体墙围挡,墙高2.5米,现场围挡上设置喷淋系统,适时喷雾、喷淋降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处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洗车台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经检查、登记后方可出场;工地的排水系统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3)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或采取覆盖等有效措施。因场地、项目规模、工艺要求、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形确需现场搅拌的,采取封闭式搅拌,并做好降尘防尘工作。

5 (4)施工现场进行基坑开挖、砂浆搅拌以及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采取喷雾或湿作业等方式进行降尘。

(5)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运输车辆进出工地逐车登记,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6)施工现场根据工程占地面积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一台移动式喷雾机,并适时喷雾、喷淋降尘。

2、沉淀池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并形成记录。

(1)工地内沉淀必须设置沉淀池;

(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临时储存间管理

(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及时做好记录;

4、木工棚管理

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日常负责管理,必须确保木工棚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

(1)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管理;

(2)保持木工棚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3)专棚专用,禁止将木工棚作他用。

5、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6、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立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石子、黄砂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石子、黄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二)阶段性管理

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同时,必须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由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扬尘污染的监控工作。

1、临时设施阶段

(1)施工范围进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整齐、平顺、美观;

(2)将工地进出口用砼进行硬化,并设置冲洗设备及沉淀池等,施工运输车辆、设备出工地前必须做除尘、除泥处理,防止出场车辆将泥土、尘土带入城市道路;

(3)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散;

(4)对可能产生粉尘的施工,采取先洒水或在施工中喷水的办法减少粉尘的产生,尽可能选用环保的低排放施工机械,并在排气口下方的地面浇水冲洗干净,防止排气将尘土扬起飞散;

(5)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基础施工阶段

(1)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

(2)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3)除做好硬化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

(4)土方的暂时堆放除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置围档,防止进入水体,物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种植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5)对现场裸露土方部位进行全部覆盖. (6)土方开挖过程中运输单位在工地装车现场指定专人,对每一车次的运输车辆进行出场前检查,并认真对照《建筑工地废土运输车辆出场检查登记表》,逐一确认运输车辆是否携带相关运输登记凭证、车厢完好、没有超载、机械封盖到位、蓬布覆盖严实、车身冲洗干净、上路后不会污染环境等重要事项。符合要求并登记,再经工地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车辆方可净车出场上路。

3、结构施工阶段

(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

(4)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

9 楼层垃圾集中堆放,用劳动车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理时因风吹、抖动而产生扬尘,在使用劳动车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禁止从预留洞、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5)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底笆,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用扫把清扫,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劳动车运下;

(6)清扫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4、装饰施工阶段

(1)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置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2)在进行大理石等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

(3)拆除脚手架,禁止焚烧直接掀翻竹架板,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

(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

(5)装饰用的石膏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入库集中管理;

(6)装饰阶段应采用石材、木制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

(7)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挡措施;

八、检查及奖罚

1、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扬尘小组人员、各劳务队及班组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扬尘治理情况大检查,具体情况在检查后向各责任人及劳务队伍通报,并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人、整改时间及整改要求。

2、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项目部必须局部或全面停工进行整改。

3、对检查出问题的,未按时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处罚。

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和控制,推进“美丽合肥”建设,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1、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对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和防溢座的,需设置警示牌。

2、施工期间,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并指派专人对工地周边,以及出入口两侧50米区域进行清扫保洁。

3、施工工地内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防尘处理。工地出入口内侧要求设置高压冲洗平台,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4、施工现场各种建筑垃圾应及时组织清运,如48小时内无法清运完毕,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工地内长期闲置裸露泥地,施工单位可酌情进行绿化或铺装。

5、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废浆应当密闭运输。

6、堆放水泥或者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严禁高空抛掷、扬撒。在进行石灰消解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7、风力达到5级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灰土和混凝土拌和、爆破、建(构)筑物拆除等室外作业。

8、按照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履行备案手续。

9、沥青摊铺前基层清理应使用洗尘式设备,不得使用鼓风机,避免扬尘。

10、施工区域严禁露天焚烧清扫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杂草及其他产生烟粉尘物质。

二、严格建筑渣土、散装物料运输规范化管理

1、必须选择具备密闭和覆盖运输条件的运输单位承运建筑渣土等散流物体。

2、所有运输车辆在驶离工地前,需在冲洗平台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3、运输建筑渣土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段和行驶路线运输,在规定弃土场倾倒建筑渣土。

4、运输建筑渣土及白灰、水泥、沙石等散流物体时,必须做到装载均衡平稳,遮盖密闭,不得沿途撒落。对运输灌装水泥的车辆,必须采取随车收集措施,杜绝出料口沿途撒落现象。

三、工作要求

1、施工企业是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第一责任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应当列入工程建设成本,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当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合同签订应明确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2、监理企业应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对扬尘治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

3、市重点局各项目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要采用定期、不定期等方式随机开展抽查,切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责任。

4、要把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纳入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范畴,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肃责任追求,确保工作实效

针对对扬尘治理工作组织不得力、消极怠慢、工作进展缓慢的相关参建单位,将采取通报、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经济处罚,以及通过媒体曝光多多种方式,严管重罚。

特此通知

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方案范文第5篇

继续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治理。深化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煤炭经营场所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2017年6月底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治理;2017年10月底前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西安市临潼区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

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及相关行动方案,依据《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全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分级管理、专项督查、综合整治,提高相关部门和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意识,完成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积极推动全区铁腕治霾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按照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0%”和施工围档、出入口道路硬化与基坑坡道处理、自动冲洗设备安装与使用、远程视频监控安装与使用、清运车辆密闭、拆除过程中使用专

业降尘设施湿法作业、裸露地面与拆迁垃圾覆盖“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扎实有效做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二)加强现场监管。向出土工地、拆迁工地作业现场派驻监管人员,确保作业过程中“7个到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杜绝“黑车”和未经审批的车辆参运。

(三)对全区建设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四)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批准允许动土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五)强化扬尘治理日常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频次,通过定点值守、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凡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被市(区)铁腕治霾办、牵头单位通报存在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工地,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全区通报。

三、责任分工

(一)区建住局牵头负责全区建设工地(建设阶段)扬尘治理工作,督导各责任单位扎实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西安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每月对各相关

责任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对于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工地,裁定并督导监管责任单位整改落实。负责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等建设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并指导各责任单位落实,负责全区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挂牌管理工作。

(二)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建筑物、构筑物拆迁工地(非城棚改)、出土工地、绿化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以及渣土清运车辆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各责任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进行检查、考评。对于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出土、拆迁工地,裁定并督导监管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根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负责全区出土工地、拆迁工地和绿化工地挂牌管理工作。

(三)区城改办负责全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和城棚改项目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负责全区城(棚)改项目工地挂牌管理工作。

(四)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交通设施的建设、维修和其他道路开挖、管线敷设等建设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负责全区交通建设工地挂牌管理工作。

(五)区水务局负责全区水利建设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负责全区水利建设工地挂牌管理工作。

(六)区建住局负责地铁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负责全区地铁建设工地挂牌管理工作。

(七)国土分局负责全区违法用地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地的扬

尘污染防治工作。

(八)规划分局负责全区违反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十)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对辖区建设工地实行挂牌管理。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把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早谋划、早部署,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工作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和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4月31日)。由各责任单位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地按照“6个100%”和“7个到位”以及《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西安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16〕38号)、《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出入口管理规定》(市政办发〔2016〕53号)、《西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内容主要包括:

1.规范围墙围挡设置,并对残损处及时进行整修; 2.对建设工地大门及时进行清洗或定期用油漆刷新; 3.及时清理建筑工地大门和围墙围挡上的各类广告、过时的通知、公告及其他宣传标语,确保整洁;

4.冲洗台、冲洗设备、视频监控系统按要求设置,对不能正常

使用或达不到效果的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良好使用;

5.对工地内的裸露黄土、不能及时清运的土方或垃圾及时用密目网覆盖,对破损的密目网及时进行更换;

6.对施工现场损坏的道路及时进行修补;

7.建筑工地加强工地门卫管理,配置足够的保洁人员,对工地或厂区围墙及门前卫生及时进行清扫和保洁;

8.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建设工地从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治理措施》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切实提高法律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

9.督促建设工地制定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制度; 10.建筑垃圾消纳场按照规定硬化出入口道路,设置洗车机、洗车槽、沉淀池,配置各种机械设备,对已消纳区域进行覆盖或绿化,对消纳区域定期洒水抑尘。

(三)挂牌阶段(5月1日—5月30日)。按照红、黄、绿牌制度,由区级各责任单位对建设工地初验后提出挂牌意见报市级责任部门复检后予以挂牌。

(四)巩固保持阶段(6月1日—12月底)。对集中整治阶段取得的成效进行保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按照红黄绿牌制度,对建设工地挂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建住局设立建设工地(建设阶段)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牵头负责全区建设工地建设阶段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区城市管理局设立建设工地(拆迁、出土阶段)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牵头负责全区出土工地、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渣土清运车辆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项负责本单位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完善建设工地管理台账,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对辖区的每个建设工地都要有扬尘污染治理监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权责明确,履职尽责,确保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措施准确到位。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责任单位要引导和督促建设、施工、监理、渣土清运等企业单位积极开展扬尘防治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防尘治污意识,落实扬尘治理责任,不断增强扬尘防治自觉性。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坚持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向社会公开督导检查情况和处罚情况。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要成立专项巡查组,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促进建设工地落实扬尘治理工作主体责任。

(五)加大惩戒力度。各责任单位对发现扬尘污染问题的建设工地,依据有关法规、规定,视情节分别予以约谈、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首次检查出现问题的,由街办、园区管委会对建设单位相关责任

人进行约谈,多次出现问题的,由区级相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约谈。依照《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将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并作为文明工地评选的重要依据。

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方案范文第6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扬尘污染治理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甘少权

副组长:陈训政、李畅舟

组 员:李建军、郑清高、颜昌荣、侯瑜、胡伟军

三、主要工作

各县、区住建局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

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四) 严格落实整治标准和措施

按照《惠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规定,认真落实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文明施工各项工作措施。

1、建筑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高压冲洗设施(专人进行管理)。凡出工地车辆的轮胎、箱体必须经高压水冲洗干净后方可净车上路,杜绝出工地的车辆污染路面和城市环境,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整洁。建筑工地渣土外运时,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派人在现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旁站式跟踪检查。运输砂石、土方、水泥等建筑材料及土头、垃圾等废弃物的车辆必须严密、牢固覆盖或淋湿,严防途中洒漏、扬尘。

2、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施工

场地特别是施工道路要按规定浇注砼做硬地坪施工,对暂无条件实施硬地坪施工的,必须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证道路平整、坚实、洁净、无扬尘。

3、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堆土必须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

4、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放,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5、建筑工地现场搅拌砂浆、砼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必须搭设操作防护棚罩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必须用密目网或其它材料封闭,过滤降除施工作业扬起的水泥、粉尘。

6、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必须及时清洗、整理,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

7、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

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土石方挖掘、爆破、房屋拆除等作业。

8、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各县、区住建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建筑工地项目清单(见附件2)、台账(见附件3),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市安监站做好市直建筑工地排查摸底工作。

(二)实施阶段(5月至11月)。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要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23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1)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我局将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督查。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住建局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于12月12日前将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材料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住建局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执法。各县、区住要定期组织扬尘防治专项检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巡查。建立建筑工地

项目清单、台账,将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列入日常监管范围,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证监管工作常态化。积极推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建设工程扬尘动态监管以及对违法行为的信息采集。

(三)积极开展宣传。建立施工扬尘污染投诉举报和信息公开制度,设立施工扬尘污染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重点督办和跟踪处理制度,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施工扬尘治理不力的责任单位、治理黑点和跟踪处理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在开展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时,将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情况纳入评审保证项条件。

(五)强化责任追究。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工作不达标的项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将严格追究责任;对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处理,进行通报批评、计入不良行为信息记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对负有主要监管责任的施工安全监督员给予通报批评;对整治工作履职不尽责、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予以问责,并报省住建厅和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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