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政策范文

2024-01-31

交通运输政策范文第1篇

1、11

2、80毫克酒精/百升血液

3、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4、所有权转移 登记内容变更

5、中间通行 两侧通行

6、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7、道路两侧

8、公开 公平

9、10 10%

10、转让方 受让方

二、判断对错题:

3、

4、9错 其余全对

三、名词解释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办理机动车进行登记,并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四、简答题:

1、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如何筹集、管理和使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其他资金。

第二十六条 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哪些?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电子证据;

(四)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五)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六)鉴定意见;

(七)检测结论;

(八)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五、案例分析题:(共20分)

小黄躺在公路车行道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节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之规定。

林师傅:

1、遇到躺在车行道内的小黄,躲闪不及,说明未确保安全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的规定。

2、事发后开车离开现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 许师傅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事故认定:

一、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本案中,林师傅遇到躺在车行道内的小黄,躲闪不及,说明未确保安全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的规定。同时,林师傅在事故前躲闪小黄,证明他知道事故的发生,他事发后开车离开现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的规定。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林师傅需承担全部责任。但由于小黄躺在公路车行道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节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之规定,也是本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应减轻对方当事人的责任。许师傅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应承担事故责任。判断对错题:

3、

4、9错 其余全对

二、名词解释题:

1、交通工具

交通工具主要指车辆,车辆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路行驶的供人们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畜力驱动,上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然有动力装置驱动但是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最大外廓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2、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机动车报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是指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对旧车进行回收,收缴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牌照,防止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保障道路安全。

三、简答题:

1、解释右侧通行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主要是指既没有划、设中心线以区分对相上下行驶的车道,也没有在道路中心线一侧划、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通向分道行驶的车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时应当遵循的规则。确定该规定主要是考虑这些道路一般比较狭窄,若按照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所需要的宽度划分,也是不现实的。因此,本条规定了非机动车右侧通行的规则。如果道路的宽度适合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行人道,则按照各行其道的规则,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按照交通规则行进。

2、对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处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四、法规测试题:

请你叙述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对醉酒驾车和醉驾入刑等相关修改内容。

一、将第九十一条修改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五、案例分析题:

程金松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1mg/100ml,属于醉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渡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王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程金松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丹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安全提示:我国因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每年多达数万起,酒后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之一。广大的市民朋友,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请牢记“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不仅自己不酒后驾驶,也要劝戒身边的亲朋好友不要酒后驾驶。

一、填空题:

1、80毫克酒精/百升血液

2、禁止车辆通行 或 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3、登记内容变更

4、中间通行 两侧通行

5、减速

6、分别

7、1~2人

8、道路两侧

9、公开 公平

10、10 10%

二、判断对错题:

3、

4、9错 其余全对

三、名词解释题:

1、道路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如居住小区内的道路及停车场,宾馆、饭店、商场前的道路及停车场等。

2、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四、简答题:

1、解释右侧通行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主要是指既没有划、设中心线以区分对相上下行驶的车道,也没有在道路中心线一侧划、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通向分道行驶的车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时应当遵循的规则。确定该规定主要是考虑这些道路一般比较狭窄,若按照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所需要的宽度划分,也是不现实的。因此,本条规定了非机动车右侧通行的规则。如果道路的宽度适合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行人道,则按照各行其道的规则,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按照交通规则行进。

2、行人应该如横过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实践证明,该规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行人的生命安全,促进交通秩序的有序与畅通。特别是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靠路边行走显得非常重要。综观世界各国的道路交通法律规定,都对此做出了详细规定。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讲,该规则属于世界通行规则,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同时,该规则也是所有交通规则中执行的最好的一项规则。

五、案例分析题:(共20分)

丰田车驾驶员李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渡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欧曼牵引车驾驶员许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对行的大货车无违章。

交通运输政策范文第2篇

摘 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保持了持续平稳的增长,增长势头强劲,增长潜力巨大。但在经济持续平稳增长的进程中,由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和产业布局以及历史原因、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呈现出强劲的西部弱势趋势,从当前发展形势看,这种东强西弱的区域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向。“马太效应”是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并且日益显著,对我国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变得越来越重要,同时也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财税政策就是国家关于财政和税收方面的政策,是以政府为主体的一种分配社会资源的政策。我国的宏观经济体制当中,财税政策是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不仅能够在经济波动和不景气时起到稳定和调节经济的作用,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财税政策也是极具现实意义的。

关键词:财税政策 区域差距 经济协调发展

结合世界经济发展历史和当前形势,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是普遍存在的,这一现象由许多因素造成,对国家宏观经济的影响也具有双向性。根据经济发展的经验来看,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特定的时间内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在经济的发展中起到带动作用[1]。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会造成不同区域之间居民生活水平、收入水平、消费水平的巨大差距,这对我国整体经济发展影响非常不利,甚至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已经严重影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这种不平衡现状正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但是短期内形成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格局难度太大。要想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需要对当前经济政策和财税政策进行深入的研究,并针对性的对其进行改革,为实现党和国家提出的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1 财政分权的影响

财政分权是指在政府间合理地划分财政权力一般遵循受益范围和分职治事等原则,把受中央政府支配的财政权力有步骤地、审慎地分配给地方政府[2~4]。在集权体制中,中央政府直接控制地方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追求自身利益的权力被限制。而在分权体制中,地方政府拥有更大的独立性,这样一来,地方政府既能够做好地方公共品的管理者和供给者,同时也能更好地担任中央政府职能在地方的行使。地方政府取得独立的财政权力之后下,能够提高地方偏好和需求的敏感程度,也能够提高地方政府的利益。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改革,各地方政府进行区域间竞争,更加注重各地的自身利益,互相争取更多的经济要素和资源,以达到地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横向税收竞争的主体变为相对具有独立利益的地方政府,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也不断扩大。

总体来说,财政分权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显示出明显的地区差异,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显著低于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处于工业化前中期的时候,东部地区就已经整体上步入工业化中期。中西部地区财力资源相对匮乏,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严重,与东部地区相比有着巨大的财政资源方面的差异。

财政资源的丰富让东部地区地方政府改善了当地的投资环境,并能够提供诸如教育之类的公共商品,从而吸引更多外来的劳动力和资本,迅速地促进本地经济增长。而中西部地区由于财政资源相对缺乏,因此地方政府对吸引外资更感兴趣,往往忽视了卫生、教育等公共环境的改造。造成高质量的劳动力总是流向东部地区,中西部地方高质量劳动力数量和质量都不如东部地区。

在财政分权制度下,各地方政府之间进行的财税竞争整体上成就了中国经济的增长,然而财政资源的区域差异造成的地方政府财政行为差异,导致了经济增长的区域差异,促进财政分权对东部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高于中西部地区。与此同时,东部地区的经济建设支出比重一向高于中西部地区,西部开发战略实施以后西部比重有所增加,而中部地区比重最低。中西部地区在省级公共支出预算方面是典型的吃饭财政,经常性财政支出比重较高,加上中西部地區本来就比较缺乏财政资源,因此生产性公共支出总额更有限,而东部地区的生产性公共支出比例一直很高。这种差异也影响到财政分权在中西部地区的积极作用,使中国财政分权和经济增长的效果显示出明显的地区差异。

2 转移支付的影响

由于各地区之间财政的横向不平衡和中央与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转移支付政策因此产生和发展,是国家为了实现各区域间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采用的政策,政府将一部分由税收征集的财政资金转移到财政补贴和社会福利上[5~6]。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能够调节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加快各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落后区域的经济腾飞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加强中央政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力度,从而达到区域间经济均衡发展。财政转移支付作为中央政府的一种重要支援方式,对改善不发达区域与发达区域的经济发展差距,加快不发达区域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转移支付机制中,下级政府根据自身财力按照一定比例上缴资金,上级政府再集中一部分财力,以此形成转移支付、对下分配的资金。经济发达地区由于财政收入相对较多,因此上缴资金也相应较多,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财政收入相对较少,上缴资金也较少。

转移支付资金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是按照地区间财力差距来进行对下分配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在扣除掉上缴资金后,地区经济越不发达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差距越大,因此能获得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就越多;经济发达地区则相反,财政在扣除上缴部分后可能还会有盈余,所以能获得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就相对较少,甚至不会获得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补助资金根据各地区的需要进行分配,没有明显的地区差别,主要用于各地区临时性的财政支出,比如突发自然灾害等。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经济发达地区由于财力充裕,往往能够依靠自身财力,需要的补助较少;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财力薄弱,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相对较差,需要的补助也相对较多。

在转移支付制度中,实施转移支付后各地区间的财力差距在客观上缩小了,经济不发达地区上缴的转移支付资金与其获取的资金之间的差距远远大于经济发达地区,转移支付的实施客观上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更为有利。至于转移支付对经济产生的影响究竟是正面还是负面,目前的结论各不相同,但一般来说地方政府有充足的财政收入则转移支付对经济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总的来说,获得转移支付资金越多的地区经济发展速度越迅速,转移支付有利于缩小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如果经济经济欠发达地区能够得到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那么不同地区间的人民群众就能够享受到同等水平的公共服务,从而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

科学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处理公平与效率矛盾的有力方式,可以有效控制各地区间的财力差异和经济发展差距。公平指的不仅仅是个人收入的公平,还包括在各项社会公共服务方面拥有平等的权力,如医疗保障、义务教育和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等。这些社会公共服务如果只依靠当地政府,就一定会带来各地区间巨大的差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能够弥补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财力不足所带来的财政职能不到位的问题,给经济欠发达地区带来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多的发展空间。

3 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

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最基本的一项优惠政策,同时也是运用最为广泛的[7~10]。税收通过影响劳务和产品的价格来决定供求行为,从而对人民群众的经济行为产生影响。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与非优惠地区处于不同的制度环境,优惠的财税政策能够为享受优惠地区带来额外收益,同时,优惠政策是人为设置的壁垒,受优惠地区会获得和“垄断租金”类似的潜在收益,壁垒不撤除,这种租金就会存在。这也就人为地抑制了非优惠地区的市场行为,以非优惠地区的部分利益为代价来换取受优惠地区的优惠收益,也将造成受优惠地区与非优惠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均衡。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有利于经济产品结构提高和进步[11~14]。对需要政府扶持的企业和行业给予特殊的照顾也能够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者到“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来投资,从而带动这些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但是当优惠政策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或者使用不当时,也必然会使得区域间的经济差距进一步扩大。

4 结语

综上所述,财税政策能够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极为重要的作用,财政和税收政策的倾斜可以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不仅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还需要政府的不懈努力。财税政策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政府必须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为前提进行干预,并明确地界定政府及市场的各自职责,达到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陈硕峰.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特征及其财税政策分析[J].中国商论,2016(13).

[2] 黄伟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以广东省为例[J].科技经济导刊,2016(28).

[3] 王曙光,樊迪.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机制研究[J].會计之友,2016(13).

[4] 刘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机制改革建议[J].内燃机与配件,2017(01).

[5] 张楠.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财税政策研究[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2(05).

[6] 杨晓.浅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政策选择[J].山西青年(下半月),2013(07).

[7] 寇铁军,安忠志.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财税政策作用探析[J].地方财政研究,2010(01).

[8] 王曙光,王文玫.黑龙江省碳排放的影响因素及财税政策分析[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2).

[9] 张瑞萍,王星.西部地区节能减排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研究[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1).

[10] 马应超.基于区域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内在缺陷及其形成机理分析[J].甘肃理论学刊,2012(03).

[11] 段庆.节能减排理念下的城市交通财税政策研究[J].建材发展导向(上),2014(08).

[12] 田文宠.现行财税制度对发展低碳经济影响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0(17).

[13] 池巧珠.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J].铜仁学院学报,2012(05).

[14] 王曙光,张小锋.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J].学术交流,2016(09).

交通运输政策范文第3篇

1 我国PPP发展的历程

从中国式PPP发展的进程来看, PPP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大的阶段。

1.1 探索阶段:

主要是指国发﹝2014﹞43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发布以前的PPP发展阶段, 该阶段以探索和酝酿为特征, 附带个别实践, 如北京地铁4号线PPP项目。

1.2 急速发展阶段:

自国发﹝2014﹞43号文发布以来到以财办金﹝2017﹞92号文《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为代表的新政发布前的阶段。国发43号文激活了PPP模式, 将其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该阶段以飞速发展为特征, PPP模式几乎涵盖所有公共服务领域, 各种类型的PPP项目层出不穷, 轨道交通PPP项目实践的典型代表就是深圳地铁6号线PPP项目、杭州地铁六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北京地铁十四号线PPP项目。

1.3 后PPP时代的平飞阶段。

后PPP时代的标志则是财办金﹝2017﹞92号文为代表的新政出台, 该阶段主导逻辑是规范中发展。在PPP已经从高速发展的起飞期转入平飞的后PPP时代, 对各严厉监管政策及后续监管政策认真研究, 采取必要措施, 有效避免PPP大起大落已成为PPP领域最大和最热的课题。

由于新政影响最大的是PPP项目资本金, 所有的PPP项目中, 轨道交通PPP项目首当其冲, 第一个冰封熄火的将是轨道交通PPP项目, 因此有必要对后PPP时代的轨道交通PPP的应对策略进行一个较为深入的研究。

2 轨道交通PPP的特点及发展现状

2.1 轨道交通PPP的特点

(1) 投资规模大:轨道交通PPP项目每公里投资少则几亿, 多则十几亿, 总投资通常上百亿。如某市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技术经济指标为12亿元/正线公里, 工程估算投资总额为417亿元, 加上后续运营车辆的追加投资和相关更新改造投资, 总投资更大。

(2) 合作期限长:轨道交通PPP特许经营期一般较长, 通常为30年, 包括5年建设期和25年运营期, 建设期调整, 运营期也会调整;此外, 由于征地拆迁、管线切改等不可控因素影响, 通常情况下, 一条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期还会延长, 合作期限也会延长。

(3) 涉及合作方多:轨道交通PPP从项目识别开始到合作期结束的全生命周期, 涉及到规划、国土、发改、财政、建委、交委、税务、国资、审计以及施工、信号、车辆等单位。

(4) 合同多而复杂:轨道交通PPP各参与方要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股东协议, 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购买合同、融资合同等合同来确立和调整权利义务。

2.2 轨道交通PPP发展现状

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公布数据分析可知, 大部分项目处于识别和准备阶段中, 采购和执行阶段的项目数量在快速增多。截至2017年12月31日, 财政部PPP中心项目库收录了7133个项目, 总投资额107555亿元, 项目涉及能源、交通、水利、生态、林业等领域。

通过对项目库轨道交通PPP项目整理分析可知:

(1) 总投资概况:轨道交通PPP项目总投资大部分超过100亿元、有个别的超过400亿元, 如某市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就高达417亿元, 项目总投资低于100亿元的项目一般为有轨电车项目或中小城市的地铁线路;

(2) 项目所处阶段:入库的轨道交通PPP项目中三分之二的项目处于项目采购和执行阶段, 三分之一的项目处于识别和准备阶段, 显著高于PPP入库项目整体水平;

(3) 回报机制:入库轨道交通PPP项目除极个别采用政府付费或使用者付费外, 普遍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4) 合作期限:轨道交通PPP合作期限基本上超过20年, 其中有将近三分之二的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

(5) 运作方式:轨道交通PPP运作方式以BOT为主, 个别采用BOO或TOT方式;

(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个别采取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谈判方式。

3 新政对轨道交通PPP的影响分析

3.1 对轨道交通PPP项目识别的影响分析

92号文明确规定“对像商业地产开发、招商引资等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 政府不负有提供义务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等不适宜由社会资本承担的项目;仅涉及工程建设无运营内容的项目;其他不适宜的情形。”四种情形不得入库。新政对轨道交通PPP项目识别的影响主要有:对于客流量不足或新区域开发用的, 又想采用PPP的轨道交通项目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对于投资额太大、社会资本难以承担、只想拿工程, 不合作运营或虽由社会资本方运营、后又委托政府方或第三方运营无运营实质的轨道交通PPP项目会产生很大影响。

3.2 对轨道交通PPP的实施标准和进度计划的影响分析

92号文明确规定“新建、改扩建项目未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的;需产权转移的存量项目未履行国资审批、评估的;未通过二个评价论证的。”三种前期工作不到位的情形不得入库。这一规定对项目前期手续不齐备的轨道交通PPP项目的影响很大。如某市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就因为投资发生重大变化, 需要重新获得国家发改委建设规划批复后才能继续推进, 对轨道交通项目PPP的实施标准和进度计划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3.3 对轨道交通PPP绩效考核的影响分析

92号文明确规定“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获得回报而未能与绩效挂钩;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未连续平滑而使某期内财政压力猛增;建设成本不与绩效考核或虽与绩效考核结果但是挂钩部分不足30%, 政府支出责任固化。”三种情形不得入库。

轨道交通PPP项目的运营关系到千万人的福利, 运营绩效考核尤其重要。新政出台将彻底转变“重建设、轻运营”理念, 有利于形成轨道交通PPP项目以运营为核心, 加强绩效考核, 发挥社会资本方的优势, 提高供给效率的理念;新政将促使轨道交通PPP重新调整实施方案, 加大运营内涵, 大幅调整绩效考核指标、约束社会资本的长期运营责任。

3.4 对轨道交通PPP项目资本金的影响分析

92号文规定“不能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由第三方代持股份的。”将被清理出库。

“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是在以往财政部PPP文件中未曾出现的提法, 主要是针对两种不合规的资本金出资情况:名股实债和资本金穿透后实为债务资金。92号文出台后, 明股实债, 保证安全及收益的结构化基金解决项目资本金的融资路径已被封死。

192号文禁止央企为股权出资提供担保和承诺收益, 禁止央企以劣后级身份参与结构化产品, 累计PPP项目净投资不超过上一年度集团合并净资产的50%, 资产负债率高于85%的子企业不得单独投资PPP等规定的叠加效应, 使得央企再投轨道交通PPP的空间非常有限。

3.5 对轨道交通PPP规范实施的影响分析

92号文明确要求各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入库项目集中清理, 全面地对项目信息、实施方案、采购文件、二评报告、项目合同等进行核实;并明确规定“不适宜采用PPP、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二个论证的、不宜继续采用PPP、不符合规范要求、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未信息公开的入库PPP”将清理出库。该项规定将对轨道交通PPP实施过程中“遏制两评中的不规范行为、评价方法和程序、相关政策完善;避免采购中的歧视性条款设计”等产生积极的作用。

由上分析可知, 新政将极大地遏制PPP发展, 对投资额超大的轨道交通PPP影响更大, 有可能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4 后PPP时代轨道交通PPP的政策建议

4.1 尊重市场、合理设置政策缓冲期

以92号文为代表的新政给PPP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轨道交通PPP相比于其它PPP, 技术性缺陷会更为明显, 但因为存在一些制度和技术上的问题就否定轨道交通PPP, 很易把轨道交通PPP重新推回到政府出资本金, 项目贷款政府用土地平衡、国企运营的老路上。因此需要充分尊重市场、合理设置政策缓冲期, 控制力度, 给市场以积极正面的信号, 稳定预期。监管部门可以考虑针对轨道交通PPP制定专门政策, 为轨道交通PPP项目资本金融资留出余地。

4.2 制定适用于轨道交通PPP的资本金制度

政府直投项目的资本金来自于财政部门直接下拨的款项, 不需支付收益, 不需要回收, 无需考虑资本金的回报与回收问题。轨道交通投资额大、资本金大, 社会资本自有资金难以满足要求, 且收益低、回收期长;轨道交通PPP后期会沉淀大量资本金, 又无法用于项目以外的投资是巨大的损失。本文认为, 针对轨道交通PPP项目资本金的特性, 国家相关部门可以考虑出台相应的资本金政策, 如:降低轨道交通PPP项目资本金的比例、并留出合理的通道以退出;区别于永续经营公司的资本金, 资本金比例适宜由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通过协议来解决。

4.3 积极稳妥推进轨道运营服务价格机制改革

价格机制是轨道交通PPP成败的关键因素。对于轨道交通PPP而言, 如果建设运营成本没有直接体现在使用者付费上, 那将主要体现在一般性的税收上, 个别使用者的成本就会被一般公众来分担。轨道交通PPP回报机制大多设置与项目运营成本挂钩的调价机制, 未来一旦调价失败, 多数情况下政府都需要承担按照影子价格与社会资本结算的风险。如果价格调整机制不能到位, PPP项目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将面临极大的风险。因此, 轨道交通PPP所在地的政府机构有必要按照“盈利不暴利”原则积极稳妥的推进轨道运营服务价格机制改革, 释放明确的市场预期, 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

4.4 信息公开, 主动接受监管

PPP项目信息公开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 92号文更是将“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作为清理出库的七大类情形之一。轨道交通PPP项目具有极强的公共属性, 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 理应满足公众对项目信息的需求, 信息公开对于轨道交通PPP而言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轨道交通PPP只有做到信息公开, 才能确保规范运作, 不被异化, 坚决和有效地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 因此轨道交通PPP务必重视信息公开, 按要求信息公开。

摘要:通过分析和总结我国PPP发展的历程, 得出中国式PPP处于后PPP时代平飞阶段的论断;在深入剖析轨道交通PPP的特点和发展现状后, 系统分析了以财经92号文为代表的新政对轨道交通PPP的重大影响, 基于轨道交通PPP发展中规范的主导逻辑, 提出了后PPP时代关系轨道交通PPP前途命运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PPP,轨道交通,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1] 金永祥、赵克进、宋雅琴.中国式PPP的使命和出路[EB/OL].http://www.caigou2003.com/ll/zjgd/3443037.html.2017-12-21

[2] 葛大强、袁锋、金佳龙.以92号文深度解析为视角论后PPP时代的机遇与挑战[J].卓远视界, 2017, 54, (第34-41页)

[3] 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EB/OL].http://www.cpppc.org/u/cms/ppp/201506/geshengfenbuqingkuang.pdf.2018-1-29

[4] 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Z].财办金[2017]92号.2017-11-10

交通运输政策范文第4篇

摘 要:分析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探讨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改进思路。研究认为: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法制化建设不完善;政策评估过程中对学生健康促进的公益性关注度不高;政策评估主体单一且缺乏相对独立性与权威性;政策评估运行机制不完善;重评估轻反馈、评估结果不被社会和决策机构重视。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思路。

关 键 词:体质健康;政策评估;青少年

Key words: physical health;policy evaluation;teenager

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是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的行动指南。从建国初期倡导“劳卫制”,到20世纪80年代实施的《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2007年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再到2016年国务院颁布《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等,党和国家针对青少年的体质健康促进颁布了一系列政策。然而,青少年学生体质总体连续下滑的态势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1-3]。不言而喻,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离不开相关政策的引领,政策评估是保障政策效果的关键,要实现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的目的,就需要对政策进行系统、科学的评估,只有通过评估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才能及时调整健康促进政策过程中不合理的政策工具,为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的扭转切实提供政策上的动力支持。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对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重视程度较低,政策评估在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过程中一直处于薄弱环节。本研究通过分析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改进思路,以求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能够真正发挥实效性。

1 现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特点

政策评估是对政策过程的评估,包括对政策方案的评估及对政策执行、政策监督、政策结果及终结的评估[4]。政策评估本质可被视为探求和证明政策价值的过程,评估标准的选择直接影响政策评估的结论及其可靠性和合理性[5]。基于此,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可以理解为依据一定标准,对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执行效果的解释、描述与评价。公共政策目的是对某一社会问题有所作用,而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作为公共政策的一种,其目的是对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的问题产生有利影响。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中通过对政策进行评估可以使政府对政策制定、执行和结果进行效益和效率的综合评价,决定相关政策的调整、改善与延续,最终有效实现健康促进政策目标。

1.1 政策评估以政府为主导

政策评估的特征就是其固有的政治属性[6]。目前,我国的政策评估被作为一项制度纳入决策部门的工作之中,使其成为一项制度化的活动。现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仍然处于初始阶段,具体操作过程主要以政府为主导加以推动,评估过程难免带有一定的政府色彩,这也导致现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主观性偏重的现象,难以反映某一项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的真实评估效果。政府在制定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相关政策的同时,相应的会出台针对性的评估细则,国家通过下发评估细则和落实意见以推进健康促进政策的具体落实,例如《中小学体育器材、场地配备技术标准》与《条例评估细则》等。最后由地方教委组织相关专家对学校具体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1.2 政策评估具有价值导向性

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实施过后,为保证健康促进政策运行方向的正确与科学,决策者会根据具体政策实施的实际情况,决定该政策是否调整、延续或终止,因此,政策评估可以提供可靠依据。公共政策均具有连续性特征,任何一个新的政策都不是相對孤立或凭空出现的,它总是以先前政策文本以及执行效果为基础。政策评估的评价功能可以为政策评估在确定新的政策目标与制定新政策时提供判断依据和可靠信息。实际上,某些新的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就是对原有健康促进政策进行分析和评估后的再生产物,可被视为原有政策的继承与发展。目前,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的价值取向是“以人为本、侧重身心健康”,这种政策价值取向体现了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价值导向性。

1.3 政策评估对象的多样性

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核心对象是政策效果。政策效果会出现政策制定者想不到的结果,此类影响可被视为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的附带效果。例如,现阶段我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程可以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习惯,让学生树立终身体育意识,还可以作为体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项目之一。相反,也会出现由于参与测试教师的积极性、专业性不高,导致测试管理不规范、测试数据造假等现象[7]。此外,公共政策作为政策过程,其效果与功能具有长期性特征,可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表现出其优越性,这就是政策的潜在效果。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是拟通过不同途径和方法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然而,我国地域辽阔的地理空间特点决定各地区之间、城市之间、学校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导致青少年学生的体育锻炼习惯、锻炼时间与内容、生活方式以及体育活动环境等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8]。因此,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对象具有多样性特征。

1.4 政策评估因果关系的不确定性

健康促进政策过程因果关系的不确定性直接导致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不确定性。因果关系作为公共政策过程中的一种基本关系存在形式,同时是政策评估的对象和内容之一。然而,在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无法准确证明某些客观事实的改变是因为某些特定政策的实施所直接影响的,即不能直接确定健康促进政策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相关性和其相关程度[9]。例如,近年来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持续下滑,是否与政府的资金投入有关,还是与教育体制有关,亦或是与基础教育阶段的应试教育和家庭生活教育观念有關。在所有相关因素中,究竟哪个影响因素发挥主导作用,哪些因素发挥辅助作用,以及各自发挥作用的大小如何,都是当下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面临的现实困难。

2 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法制化建设不完善

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规范性、科学性与权威性需要健全的法律予以支撑、保护。然而,目前我国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几乎没有涉及对政策评估的专门规定[10],这也导致现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缺乏强有力法治支撑,政策评估的规范性、权威性及评估结论的公正性难以保证。目前,很多健康促进政策评估中没有对其内容与形式的合法性进行客观分析,因此,导致该政策在主体、程序等方面合法,而在内容与权限的合法性上出现问题,在具体实施中往往还会偏离政策的初衷。例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要求定期对学生进行体质测试,其目的是对学生体质进行评估。然而,多数情况下各地区学校是在占用正常体育课教学以及课外活动时间强制开展此项工作,一些学校甚至将体质测试视为应付上级检查学校体育重点工作,编造假数据、冒名顶替、测试中的伤害事故等问题不断。长此以往,形成对学生实际体育运动的忽视,导致学生真正有效参加体育运动时间大大缩减。此外,政策评估过程中评估主体的目的与职责相对模糊,加之政策评估经费没有保障,评估过程中主观随意性较强,致使政策评估的效度难以保证。

2.2 政策评估过程中对学生健康促进的公益性关注度不高

我国的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是以解决青少年学生体质下降这一社会问题、满足国家社会发展利益、谋求社会公平为出发点,其政策过程不仅包括学校健康促进,还涉及学校、家庭与社区等健康促进活动,因此,政策评估过程中必须体现辐射公众利益的公益性。然而,由于我国社会政治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在学生健康促进政策评估过程中个别群体会将自身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对学生健康促进政策的评估带有明显狭隘性和局限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政策评估,往往忽视青少年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公益性要求,政策评估的公平思想更是无从谈起。例如,我国颁布了《关于中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的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等政策,各地区均会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工作。然而,在具体评估该项政策的落实情况时,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往往与当地政府的政绩评估有直接关系,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迫于政绩压力,政策评估主体对于政策的目标人群利益的公益性考虑往往难以实现,政策评价的客观性与真实性也会大打折扣。

2.3 政策评估主体单一且缺乏相对独立性与权威性

现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以官方的政策制定者为主[11],加之中国政策过程是行政的双轨结构功能系统[12],导致政策评估往往按照总体安排或以职能部门为单位,以自下而上的形式对健康促进政策过程进行汇总。在此基础上,由行政机关对相关政策作出评估,致使在政策评估过程中,只重视对自身评价,而忽视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评价,导致进行意愿表达以及利益诉求的政策评估主体单一化。评估主体一成不变也导致一套班子评估所有不同类别学校体育政策的尴尬局面。例如,2015年和2016年分别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和《2016年全国青少年体育活动计划》,在对这两项政策内容涉及不同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进行评估时,由于受专业知识所限,只靠一套评估班子对其分别进行评估,很难做到专业性与权威性。目前,我国从事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工作的人员绝大部分为非专业人员,他们在政策评估时,不可避免地倾向于用价值判断替代事实规范分析[13]。此外,我国目前尚无相关的政策评估人员职业资格认证标准,高校中也没有设置相关专业,造成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的尴尬现实。另外,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主体缺乏相对独立性[14],上级评估下级的方式造成政策评估主体和被评估对象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致使政策评估过程难以保持科学性和客观性。

2.4 政策评估机制运行不完善

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运行机制,主要表现为:第一,对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内容的规定缺乏科学有力的依据,评估中的评估范围较为狭窄,政策评估的对象只是以相关政策的直接性产出为主,例如对《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这一政策的具体评估中,评估主体往往只看重争创学校的个数而非政策实施的真正意义所在,在政策评估过程中容易造成重结果而非重过程的形式主义,评估时缺乏对政策综合影响的价值判断。第二,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程序设计标准化不足,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依然没有建立。现阶段我国还未设计出一套公认的健康促进政策评估指标体系,虽然国内已有一些相关研究成果,但现有的政策评估指标体系多是從宏观的角度考虑,缺乏精确、细化的标准,如对《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的校园足球发展改革“方案评估”一项,常见的指标有目标合理性、一致性与表述清晰性等多方面,然而这些评估多为定性指标,在具体的评估过程中很难操作。第三,健康促进政策信息系统不完善,评估中政策评估主体难以获得充足、可靠的数据,从而限制了政策评估的质量。第四,我国的健康促进政策评估严重滞后于政策执行中的实际操作。例如,现阶段实施的《中小学体育器材、场地配备技术标准》与《条例评估细则》中的器材标准与规格有所不同,这是现今我国学校体育中比较常见的问题,这就要求《条例》应随着实际发展的现实需要做出合理的调整,然而,时至今日该标准仍未及时更新。通过对我国健康促进政策内容的研究发现,往往具体政策的颁布,其所涉及内容其实在现阶段我国学校体育工作中早已普遍存在,这也暴露了当前我国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严重滞后性,缺乏预见性与问题意识。

2.5 重评估轻反馈、评估结果不被社会和决策机构重视

自《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颁布以来,政府与教育部门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各级学校也投入到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之中。然而,通过实地考察我国各地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发现,目前我国大部分学校对于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反馈往往比较忽视,而更多是将精力放在实际的测试之中。政策评估结果能否受到决策机构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是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目的所在,一方面让政策制定和执行机构从评估过程中总结经验,改进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另一方面可提高社会公众对健康促进政策参与的积极性。然而,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最终要对政策的效果进行评判,这种评判可能有利于政策决策者的切身利益,也有可能损害其切身利益。因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迫于社会公共舆论的压力,为了维护其社会公众形象,对于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有较强的敏感性抵制心理。同时,我国的外部评估机构缺乏独立性,没有相应的职权,且没有正式法律条文予以承认的相关职能保障,在实际工作中迫于政府的压力,使得外部的评估机制不能正常运转,评估者只能顾及评估结果的科学、严谨性,而忽视评估结果的实际应用性,政策评估的效度与信度不高,最终导致政策评估的结果不被社会和决策机构重视。

3 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改进思路

3.1 健全政策评估法律体系,营造政策评估法治氛围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保障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规范化、权威化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推动政策评估得以开展的根本保障。当前,我国尚未建立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专门法律体系,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解决,亟需构建并完善相关法律体系,营造良好的政策评估法治环境。首先,政府应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健康促进政策评估中多方主体的法律关系,对政策评估各方主体的责任与权利做出清晰的对应与平衡[15],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政策评估主体与客体在具体政策评估过程中的活动,从而减少政府干预以及人为因素的干扰,做到政策评估的公平化与公开化。其次,政策评估中也要注意政策制定时的客观、科学性,建议以立法形式给予专门性政策评估机构以法律支撑与保护,维护评估工作的权威性,让政策评估活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避免在后期评估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当前,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工作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法律保障问题。

3.2 构建立体政策评估网络,完善政策评估信息公开制度

由于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组织结构的不合理、政策重叠现象、政策资源的多元化等主客观原因,评估中想要获取及时、全面、真实的信息绝非易事。因此,要在健康促进政策过程的开始就建立政策信息评估网络系统,对政策过程每一阶段的信息进行全面收集、分析与储存,以满足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信息需求;需要建立相应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信息公开机制,除国家法律规定应该保密的信息之外,健康促进政策过程应做到全程公开、透明、客观;还要依法创建相应的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责任问询机制,使社会组织和公众有权依法问询健康促进政策制定、执行与评估中的相关信息,被问询的机构和成员必须依法根据有关制度和程序作出及时回应,并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3 构建以专业评估机构为主的多元化评估体系,保障政策评估独立性

独立的专业性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组织和评估人员匮乏是当下我国健康促进政策评估工作停滞不前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一,可通过立法部门以立法的形式建立独立的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第三方评估机构[16],给予其一定的行政职权,从而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保证评估组织实践中的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同时政府可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或提供政策评估机构评估基金的方式,推进健康促进政策评估持续、科学开展[17]。第二,政策评估主体的多元性可以保证政策评估的客观、公正,因此,政策评估的主体必须具有代表性,建议组建以独立专业评估机构为主体的多元化健康促进政策评估体系,构成以政策评估专家、政府研究人员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评估模式[12],促进政策评估的科学性与公平性,同时要注重提高健康促进政策评估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对政府研究人员和政策评估人员的专业化培训,使其掌握政策评估的技术方法与理论。第三,要重视社会舆论的约束性作用,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介来进行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促进问题的挖掘与政策的舆论评估,营造多元化的互动参与氛围。

3.4 不断完善健康促进政策评估标准体系

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需要统一标准以保证对政策进行正确、客观的评估。因此,应该根据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评估客体和评估目标的不同,不断完善学生健康促进政策评估标准体系。第一,要注重对实现学生健康促进目标量化指标的开发运用,使每个评价标准清晰化、可量化,以增强政策评估的可操作性与科学性。在政策评估同时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理念下,可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中加入政策评估成本是否存在资源浪费、政策资源的配置是否达到最佳状态、政策绩效是否达到目标等评估内容。第二,健康促进政策评估者在评估政策之前必须了解健康促进政策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何种学生体质健康促进问题,它的预期目标是解决何种问题,否则评估者将无所适从,从而严重影响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结论的有效性,因此,任何一项政策都要尽可能地明确政策目标。第三,健康促进政策评估具体实践中还应精选政策评估对象。政策评估具体实践中由于受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有限的困扰,以及健康促进政策本身的不可控因素,不可能做到对每项政策都进行系统评估。所以,评估过程之前评估者必须仔细筛选评估对象,确保我国有限的健康促进评估资源得到充分而高效的利用。

3.5 重视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结果的反馈与运用

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政策评估结果的有效反馈有利于政策绩效水平的改进与提升[18]。当前,亟需转变政府观念,要注重以服务于健康促进政策目标群体利益为根本,重视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结果的及时反馈和运用,可利用自媒体、互联网等新兴传播媒介向社会公开学生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鼓励公众参与政策评估,进而实现政策评估主体多元化。如此一来既对政策评估部门施加外部压力,促使其不断提高政策评估水平,同时能够及时发现评估中的问题并反馈给被评估对象和被评估单位,避免此类问题的重复出现,这也符合新时代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此外,健康促进政策评估能否达到其最终目的,关键在于评估结果的实际运用。因此,应将政策评估结果和政府自身建设联系起来,将其作为各级政府履行职责和政府绩效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政策评估不达标的地方政府要加大学生健康促进政策的资金投入与其他智力支援,并给与其改正完善的机会,并在后期进行再评估。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结果的运用,目的在于通过激励各级政府与教育部门更为积极主动地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绩效,使政策评估真正发挥其实际效用。

当前,我国政府和相关研究人员在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方面投入大量精力,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一系列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但大量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却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青少年体质健康日趋下降的趋势并未得到有效缓解。就在我们不断制定各种相关政策,并热情高涨地加以实施的同时,却忽视政策评估作为提升政策效果的关键作用。目前,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在政策具体实践中存在多种现实问题,同時社会各界对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重视程度还相对较低,需要加以改进、完善的地方还很多。在此背景下,我们不仅要看到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政策评估在整个政策过程中的特殊意义,更要深刻剖析其面临的实际困境,并积极地探寻健康促进政策评估的改进思路。

参考文献:

[1] 陈培友,孙庆祝. 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管理模式的创新[J]. 体育学刊,2014,21(2):34-39.

[2] 潘凌云,王健,樊莲香. 现阶段我国学校体育政策执行研究的思考:问题与对策[J].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5,30(1):18-22.

[3] 张文鹏,王健. 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体育政策的演进:基于政策文本的研究[J]. 体育科学,2015,35(2):14-23.

[4] 严强. 公共政策学[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

[5] 张国庆. 现代公共政策导论[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193-194.

[6] PATTON M Q. The evaluator’s responsibility for utilization[M]. Eva-luation Practice,1988:5-24.

[7] 王献英. “测、研、练”三位一体体质健康促进策略[J]. 体育学刊,2017,24(4):102-105.

[8] 周登嵩. 学校体育学[M].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

[9] 潘凌云,王健,樊莲香. 我国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与应对策略[J]. 体育学刊,2017,24(5):80-84.

[10] 王志彦. 法治环境中教育政策评估的问题及对策[J]. 教育探索,2016(11):145-148.

[11] 陈善平,刘丽萍,张中江. 学校体育政策态度扎根理论:基于阳光体育的质性研究[J]. 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5,27(5):414-419.

[12] 王建容. 我国公共政策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 行政论坛,2006(2):223-228.

[13] 谭开翠. 现代公共政策导论[M]. 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3:98.

[14] 汪晓赞,郭强,金燕. 中国青少年体育健康促进的理论溯源与框架构建[J]. 体育科学,2014,34(3):3-11.

[15] 贠杰. 公共政策的科学评估与责任体系——以法治为基础的责任化政府体制建设[J]. 人民论坛,2014(6):50-57.

[16] 刘红建. 大众体育政策“第三方评估”的国外经验与本土发展[J].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6,50(7):39-45.

[17] 程华,戴健,赵蕊. 发达国家大众体育政策评估的特点及启示——以美国、法国和日本为例[J].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6(3):36-41.

[18] 贺东航,孔繁斌. 公共政策执行的中国经验[J].中国社会科学,2011(5):61-79.

交通运输政策范文第5篇

一、我国目前就业形势分析

据权威预测,中国的劳动力市场目前面临来自约1400万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15亿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近100万城镇年度新增劳动力的巨大压力。高校毕业生数量,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数量和机关企事业分流人员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

我国的就业问题从性质上来看, 既是总量问题又是结构性问题。就业的总量问题就是指劳动力供给远远大于对劳动力的需求。就业的结构性问题,主要是指就业存在地区和行业间的不平衡。在劳动力供给压力大的地方,对劳动力需求严重不足,结果造成劳动力供给从压力大的地方流向供给压力小的地方,这是农村劳动力不断加速向城镇地区流动的主要原因。就业结构的不平衡还表现在行业和部门间。伴随着经济增长,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具体表现为“朝阳产业”不断吸纳劳动力就业,比如IT产业,旅游业等。而一些“夕阳产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则出现减员增效、下岗分流。从1996年到2000年,中国国有单位从业人数减少3142万人,下降279%;城镇集体单位减少1517万人,下降533%。即在近5年内,中国传统正规部门约分流了1/3的在岗人员。

二、我国目前就业环境分析

(一)我国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增长。

由于连续三年来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我国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社会需求全面回升,企业效益大幅度提高,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经济正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前进。实践证明,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当前经济增长,而且为经济在新世纪的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国连续几年扩大内需积蓄的力量正在加速释放,其影响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由于我国经济连续20多年保持高速增长,社会保持稳定,形成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和理想的投资场所。世界企业500强的投资计划中都把中国列为重点投资对象,外资利用的增加既推动了经济的增长,又面推动了就业岗位的增加。

(二)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加速,中小非公有制面临着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经济和产业调整过程中,一方面国有集体企业减员增效,另一方面也促进了中小非公有制企业的迅猛发展,为就业和再就业创造了更多有利的经济环境。由于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快速增长,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尤其是旅游业发展更快。随着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非公有制已经成为我国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

(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为新增就业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

在党的十六大上,江泽民同志用相当的篇幅阐述了我国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问题。“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成为我国今后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行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央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就业人员再就业的通知》要求在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的前提下,通过实施收费减免、税收扶持、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项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地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积极就业政策的制定实施,将对未来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就业岗位的增加出现了新亮点。

十五计划执行两年多,就业岗位的增加出现了一些新亮点。比如,十五计划提出结构调整是主线,设想中重视的是高新技术产业,但最近两三年,中国发展最快、对就业岗位的增加贡献最大的是制造业。目前中国正在成为世界制造中心,制造业以及配套产业正成为吸纳就业的新源泉。

三、促进就业的对策

(一)宏观政策取向要从促进经济增长转向充分就业。

前国家经贸委经济研究中心认为,按照经济学原理,宏观政策有四大目标,即高水平和快速的经济增长,高就业水平和低非自愿失业、价格水平稳定以及国际收支平衡。这四大目标应该努力做到同时兼顾,但却很难等量齐观。事实上,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期在宏观政策取向上对这四大目标是不同偏重的。对于政府来说,宏观调控的最大目标必须根据经济形式的变化而变化它们的排序。当经济步入良性循环时,政府工作的注意力应放在扩大就业上来。在经济增长势头不错,就业又很困难的情况下,政府工作的重点应该发生变化,应该把充分就业放在宏观政策目标的首位,把失业率和新增就业机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出发点,利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收入政策调控失业率。

(二)积极促进非正规就业(InformalEmployment)

所谓非正规就业是处于正规就业与失业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就业形式,是两者之间的过渡区或缓冲带。或者说,相对于正规就业而言,非正规就业是指难以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一种就业形式,具有市场易入性、劳动密集性、技术含量低等特征,非正规就业不只是存在于非正规部门(Informal Sector),同时也存在于正规部门(Formal Sector)。各种分析表明,我国的非正规就业,发展潜力很大,并且符合未来就业模式的发展趋势。促进非正规就业发展,不仅要重视非正规部门的就业,也要重视正规部门的非正规就业的发展。

(三)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

1978年以来,从农村转移出来的23亿劳动力主要由中小企业吸纳的。我国中小企业绝对数量大约800万家,但相对数量较少,每千人只有64个中小企业,而发达国家每千人有中小企业数量40——50户。如果我国中小企业达到发达国家的最低水平40户中小企业/千人水平,尚需要有5000多万个中小企业。如果未来十年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能达到这样一个规模,将提供45亿多就业岗位,就可以从根本上使目前劳动力就业空间狭小的局面改观。

(四)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就业机制。

市场经济是在自由竞争的前提下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就业人口还是失业人口都是市场经济作用的结果,失业问题在市场经济中发生,也只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建立和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是我们解决就业问题的方向和必由之路。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仍处在发育过程中,市场就业机制尚不完善,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各级地方政府应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网络建设以及市场管理和就业服务等多方面的指示,紧紧围绕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搞好劳动力市场建设。

(五)加大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根据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目标,每年需要转移1000多万农村人口:同时,每年没有升入高一级学校的约600万初、高中毕业生迫切需要通过教育培训实现转移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力度,高度重视他们的技术培养,增强其就业能力是解决每年1600万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的根本途径。为此,必须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动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的制度创新,切实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以适应工业社会需求。

交通运输政策范文第6篇

【摘要】积极的财政政策在经济衰退时期,够起到刺激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然而,当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积极财政政策的风险也会凸显出来,比如,伴随着政府财政赤字增加、国债规模扩大,可能引发政府债务危机和通货膨胀,政府支出增加对私人投资产生的“挤出效应”越来越大,财政政策的效应越来越小。因此,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适时调整、转型以及创新是必然的选择。

【关键词】积极财政政策;财政赤字;“挤出效应”;通货膨胀

一、引言

2008年,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引发了华尔街金融风暴,进而发展成为影响全球经济的严重性金融危机。危机愈演愈烈,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卷入其中,并不断向实体经济领域延伸,引发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由于我国外汇制度中资本账户管制和我国金融机构对外投资比例较小的原因,这场危机对我国金融体系影响不大,但是随着危机的蔓延,危机通过贸易、投资和市场预期等渠道影响我国的实体经济发展,尤其是对我国经济增长有较大贡献的对外贸易受到严重打击,导致我国经济增长突然遭遇“拐点”,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同时,2008年国内的宏观经济表现也不是很理想,工业生产增速缓慢,企业利润增幅回落,工业增加值大幅度降低;贸易增长进入不稳定期,贸易顺差出现波动;国内物价水平大幅度波动,经济增长放缓。在此国际国内背景下,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和缓解国内经济下滑的压力,我国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制定一系列调控方案,以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启动了直接作用于实体经济的积极财政政策,开始了新一轮反周期调控。综合运用预算、国债、税收等政策工具,着力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回升向好。令人瞩目的是国务院批准了在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方面投资4万亿元的支出计划。4万亿的支出主要用于扩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农业基础设施以及农村民生工程的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社会事业建设投资、节能减排以及生态环境建设、以及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4万亿元投资安排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标志着积极财政政策的再次启动,对提升市场信心具有积极意义。自从2008年底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我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率先复苏和发展,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非常显著。通过政府扩张性的支出、减少税收、增加政府转移支付等政策手段,带动了社会的投资和消费,间接刺激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积极的财政政策具有很强的拉动经济增长的效应。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实现335353万亿元,比2008年增长8.7%。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为397983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增速比上年加快1.1个百分点。2011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为471564亿元,比上年增长9.2%。而且积极财政政策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民生领域的作为,有效地促进了“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学有所助”的民生工程,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抑制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相背离。

二、积极财政政策的风险分析

(1)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会导致政府的财政赤字增加,引发偿债危机。2008年底的积极财政政策既包括庞大的财政增支内容,如增加4万亿的扩大内需重点项目,十大产业振兴投资计划,又包括频繁的减税措施和税收改革。这样增支减税的结果势必产生巨额财政赤字,为了弥补赤字,政府大规模增发国债,包括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而国债规模过大、过快增长可能会引发偿债危机,对我国财政安全运行带来较大冲击。(2)积极财政政策会对私人投资产生“挤出效应”。根据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在经济资源一定的条件下,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大规模的投资于基础建设,必然排斥私人经济主体进入部分具有竞争性的基础建设项目,抑制了民间投资需求的有效增长。同时,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往往需要大规模的信贷资金对财政资金的配套,这样会使得了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信贷资金的供应量大量减少,进一步抑制企业投资。总之,“挤出效应”会降低政府购买支出乘数,对经济的促进效应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此外,政府在某些领域投资的效率往往比私人投资的效率低,政府投资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浪费。(3)积极的财政政策具有一定的通货膨胀风险。积极的财政政策意味着大规模的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持续的财政赤字会对总需求具有正效应。总需求的扩张通过乘数效应增加国民收入,货币交易需求随之增加,央行将不得不适应货币需求的变化而增加货币供给并提高价格水平。Barro(1976)在讨论李嘉图理论体系中持续赤字是否导致通货膨胀的问题时认为,一旦政府债务存量的增长率超过了产出增长率,持续赤字就会通过货币化的形式引起通货膨胀。Sargent 和Wallce (1981)认为如果一部分财政赤字由国债发行弥补,则将来势必要用比原本更多的铸币税去弥补。这一结论表明由于利息支付的存在,以發行国债方式弥补财政赤字最终会导致较完全以货币发行方式弥补赤字更多的货币发行,从而引发更严重的通货膨胀。

图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2008年底实行财政扩张,加上宽松的货币政策,共同导致社会总需求增加,尤其是投资增长长期过快,引发需求拉动的物价上涨。2009年以来我国物价水平出现持续上涨,新一轮通货膨胀的迹象也越发明显,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7月份CPI继续攀升,上涨至6.5%。(4)长期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容易产生路径依赖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我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而且财政政策效用呈现递减效应,在这一轮的积极财政政策实施过程中,我国的国债发行规模很大,但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却在逐年递减,对国内消费刺激效应递减。

三、政策建议

任何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都应适可而止,超越需求的“越位管理”将会把经济带向相反的困境。2010年以来,积极财政政策实现经济复苏的目标基本达到,随着财政风险的加大政策效果弱化,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适时调整、转型以及创新是必然的选择。首先,要进行政策调整。包括调整财政投资结构,加大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财政投入力度;对现行税制中的不合理环节进行规范和调整,加大结构性减税政策力度,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完善财政投融资体系、加强公债管理,完善地方债的发行和管理机制。其次,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择机进行财政政策的转型。财政政策在该退出时不适时退出,容易对社会投资和消费产生“挤出效应”,还可能导致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的逆转,并造成不应有的财政负担和财政风险。因此政府进行认真的形势分析和利弊得失的判断,把握好政策调整时机。最后,政府财政政策需要创新,转变调控手段。一方面,今后的财政政策应采取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并重的策略,支出、税收和转移支付等政策工具作用的重点应转变到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培育长期增长机制、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等方面;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并以此为基础,稳定和改善居民消费预期,促进即期消费,拉动消费需求带动经济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信柱.积极财政政策研究——基于我国1998年与2008年财政政策分析[D].东北财经大学.2010

[2]许雄奇.中国财政赤字的宏观经济效应研究[D].重庆大学.2007

[3]刘海鹏,王翠.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财政政策转型及其效应分析[J].财经政法资讯.2009(6)

[4]李靖娜,罗廷婷,王剑.应对金融危机的中国财政政策评析[J].企业导报.2009(7):15

项目基金:本文系河南省南省教育厅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扩张性财政的通胀风险之实证分析》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2011-ZX-364。

上一篇:介绍比尔盖茨范文下一篇:家校沟通系统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