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观念法制意识范文

2023-09-23

法制观念法制意识范文第1篇

中国消费者协会曾经做过一次专项调查,其中有一个问题是“当你的人身安全、健康及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后,你是怎样处理的”。统计结果显示,有35.26%的青少年消费者选择“忍了,自认倒霉”。当问及原因时,有58.77%的被调查者说是因为“想解决,但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社会是复杂的,未成年人难免受到侵害。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是什么?

(2)上述调查统计结果说明了什么问题?

(3)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做?

(4)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都不成熟,没有经济实力,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党和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无限关怀,制定了哪些专门法律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为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设置了哪四道防线?

(5)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有什么重要意义?

分析:这是一道分析说明题,该题取材于中国消费者协会曾经做过的一次专项调查,集知识性、教育性、实践性为一体,体现了积极的价值取向,强调了人文精神,综合性较强,跨七、八、九三个年级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从材料获取信息、分析信息和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该题难度不大,只要认真审题,逐问回答即可。

参考答案:(1)法律。

(2)上述调查统计结果说明了当前还有相当多的人因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3)为解决上述问题,国家、社会、学校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青少年应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5)由于青少年缺乏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年龄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的趋势,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有利于遏制青少年犯罪不断上升的势头;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法制观念法制意识范文第2篇

一是在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对全体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日活动动员,并召开了以"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为主题的全体教师安全教育工作动员会,指出安全教育要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一个人。

二是利用班会时间,开展了安全主题队会,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安全教育,通过黑板报、班会、讨论会等形式加大力度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

三是组织学生开展了一次逃生演练活动。在演练前,制定了演练方案,进行了周密部署;演练中,做到快、静、齐,井然而有序,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是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了安全知识答题活动。

五是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开展了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实验室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等为重点的学校安全排查,消除隐患,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通过 “安全教育日” 开展的安全教育周活动,我们进一步强化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进一步树立起了安全意识、丰富了他们安全知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对全校师生来说是

法制观念法制意识范文第3篇

法律意识是存在人们思维中, 是个体对于客体的理解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客体的认识, 当然这一客体也就是法律, 简而言之, 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对于法律规范的了解, 以及犯法之后的相应的惩罚的了解。现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一) 仅形成初步的法律意识, 尚未彻底的理解生活中的法律

当代大学生由于其知识结构的组成, 思想基础的教育, 其对于法律本来便比一般的人群要了解的丰富。谈论法律, 大学生头脑中便有了《民法》, 《刑法》, 《行政法》, 《经济法》的基本印象, 而这些法律部门也就构成了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机构, 但是大学生也仅仅只是知道这些法律的名字和所涵盖的范围, 根本就不了解这些法律在生活中的表现形式, 也不清楚违背了这些法律后会受到的惩罚[1]。

( 二) 没有真正的树立法律意识

大学生会在接触社会的过程中接触到社会的阴暗面和不平等的一面, 此时大学生的头脑里便会闪现出“权大于法”的念头, 认为高官是可以操纵法律的, 然而这种想法是不正确而且没有依据的, 中国国家宪法规定, 法律是高于个人, 而又为个人服务的。没有真正的树立法律意识, 就会产生盲目观和倾权关, 从而蔑视法律, 甚至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点在众多的社会实践和社会实例中也可以看出来。

二、当前学校法制教育的误区

( 一) 对于法制教育的划分领域不够完善

许多高校现仍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一部分中去, 懂道德的人不一定不会触犯法律, 相反触犯法律的人也不一定是不懂道德的人。德育是法律的基础, 而法律却是德育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 仅仅只是简单的将法律教育划分在思想道德教育中是不利于高校的法制教育的。

( 二) 仅仅只是书本上讲述法律

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应该是融入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的, 而不是单一的将其归结为书本知识的传授, 法律意识是需要培养的, 而法律素质更是如此。两者的有效结合和有效植入不仅仅只是简单的照本宣科而已, 因此在高校中对于大学生的法律教育仅仅只是简单的上几堂课, 做几套试卷是不明智的[2]。

三、培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

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中所显现出来的表现和反映是尤为重要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也离不开高校对于大学生法制的教育。因此如何加强高校对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如何才能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在这里我提出了以下若干建议:

( 一) 合理安排大学生的法制课程

大学生的法制课程不应该仅仅局限在课堂之上, 应该在上课的基础上增加理论实践课程, 让现代大学生更好的进入社会, 参与社会的实践, 可以举行类似模拟法庭, 和模拟小场景这样的课堂让大学生来学习。同时在加强法律的传授的同时要注意引经据典, 使得法律的传播更加的让大学生感同身受。

( 二) 构建完善的法学教学体系

法学的教育不仅仅只是法律只是的传播也是走向实践的工具, 所以在法律的教育中, 为此, 我们必须要在加强大学法律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对于大学生对于法律的重视和对于法律多重价值的肯定和认识。

( 三) 学校应改善学校的法制环境

学校的机构的框架就应该是以法为中心构定, 依法治校, 使得学校的秩序按照法律法规的制定下合理有序的进行, 让大学生都有着校园法律意识, 这样从小到大, 由小及大, 便能很容易的进入社会之后也保持着法律意识[3]。

四、结语

总而言之, 当今高校的法制化教育和法制化体系并不完善, 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精神也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 根据上文我们对于学校的现状的分析, 对于高校中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误区的分析, 我们得出的措施是切实可行的, 是符合当今社会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 完善大学生守法规范的。而且面对今年来高校犯罪率的上升, 我们提出这一课题的研究也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这将有利于高校进一步的明确自己的责任和负责的对象, 有益于高校意识到自身的不足, 也有利于引导现当代大学生形成良好法制规范。

摘要:在当今社会,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已经成为了时代的口号, 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已经将建设法制化社会提上了国家建设的进程中来了。面对着中国近千年来的礼治社会的影响, 法制似乎并没有像西方国家那般的深入人心。但是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 邓小平同志整顿中国国内外秩序, 肃清党内外矛盾是都运用了法律强制性的手段, 因此法律对于我们国家的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作为祖国明天未来的大学生而言, 法律意识的具备和完善是必不可少的。这也就要求社会和学校乃至家庭对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出约定和约束, 制定和执行相应的措施来营造良好的大学校园法制化。法制教育作为现代教育必不可少的一环, 其现状是值得我们去关注和关心的。因此, 本文剖析高等学府中的法制化教育, 研究高校中的法制化教育, 进一步深入的去辨析高校法制教育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以此提出增强高校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切实可行的措施。

关键词:高校,法制教育,大学生,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 梁春梅.浅谈中国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对策[J].中国教育学报, 2013 (3) .

[2] 尤尚生.法制与教育的具体内容和实践措施探讨[J].长江大学学报, 2012 (7) .

法制观念法制意识范文第4篇

导入新课:

案例:谁有权制定法律。有一个典型案例,说的是某村有一公共果园,常有村民饲养的牲畜进入果园吃树叶和果实。村委会为此召开村民大会,提出今后若再有此类事件发生,村委会有权任意处置这些牲畜。村民大会当场举手表决,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了这一规定。有一天,村民孙某的两只山羊再次进入果园吃树叶和果实时被守护人打死。孙某遂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并声明表决时自己并未举手同意这一规定。 本案中村委会的行为不是立法活动,村民大会通过的规定不是法律,不是法的表现形式,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而,孙某有权依法获得赔偿。这需要我们了解什么是法律的特征和创制? 讲授新课: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一)法律的一般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一是制定 ,二是认可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1、从法律体现的意志来看

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2、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

—— 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

——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对外方面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 这个过程主要包括

(一)法律制定

(二)法律遵守

(三)法律执行

(四)法律适用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 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六)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七)培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案例讨论:香港城市大学的“考试门”

2006年9月,陈静作为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的硕士毕业生,从家乡武汉前往香港,在香港城市大学数学系修读博士因担心自己考试不能通过,将1万元港币放进老师戴晖辉的信箱内,继而用电邮向戴晖辉索取试题及答案。戴老师在数学系系主任陪同下向廉政公署报案,并配合廉政公署将陈静拘捕。12月14日,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其入狱6个月,1万元贿款同时被充公。据了解,此案是香港学界首起有人因“买试题”被判入狱的案件。

此案一出,在我国内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有人赞同戴晖辉老师的做法,有人质疑。而戴晖辉老师表达了他的观点:“作为教授,我把正义性看得很重,一定要维护香港法律和城市大学学术氛围的正义性”。

思考: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如何看待这一事件?

西方社会的“法、理、情”的社会,中国传统的“情、理、法”的社会

思考: 如何养成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

“旁敲侧击”:“考试门”事件也充分说明了,社会主义中国法治化进程中,不仅仅需要党和政府的努力,我们每一个公民也都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关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怎样的法治观念呢?

(一)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二)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根本保证

(三)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思考:怎样看待“法外开恩、刀下留人”?

2002年5月26日晚9时许,绍兴轻纺科技中心原总经理徐建平与其妻丁遐(公司董事长)因琐事发生争吵,徐建平将妻子杀害并将尸体肢解,抛入消防蓄水池内。2003年4月4日,绍兴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徐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徐建平赔偿丁遐父母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等经济损失3万元。

“节外生枝”

一审判决前后,近200人其中多是知识阶层人士,他们以徐是一位对轻纺科技事业作出过突出贡献的科学家为由,上书法院请求从轻判决。

说明:徐建平,拥有10多项国家专利以及其他方面的大量科研成果(在关押期间完成3项与纺织行业有关的实用新型技术。)

此举曾引起社会各界对“能人犯罪”可不可以从轻发落、准其“戴罪立功”的问题的争论。

浙江省高级法院2003年12月15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对徐建平的死刑判决。12月26日,绍兴市中院依照省高院院长签发的命令,对徐建平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在我国,无论是法律的遵守,还是法律的适用,都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五、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1、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

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

2、 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1) 、讲法律(2)、讲证据(3)、讲程序(4)、讲法理

(四) 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1、 学习法律知识

2、 掌握法律方法

3、 参与法律实践

(二)、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1、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1)、法律权威

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

(2)、法律权威的来源

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 法律的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外在条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权威的内在基础。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既来源于法律本身的内在合理性,也来源于法律实施过程的合理性。

2、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1)努力树立法律信仰 (2)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3)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课堂小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同学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工作过程中,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遵纪守法,为法治中国的早日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布置作业:

1、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法制观念法制意识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增强学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依法治校的育人氛围,维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市新营小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一、加强学校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落实依法治校的根本保证,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有序高效运作,使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校长、书记、办公室、少先队、教导处、工会、总务处、班主任都有相应的工作职责,如《政治学习制度》、《班主任工作条例》、《学科教学常规》、《工作岗位聘任条例》等,实现责任到人。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学校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管理工作在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下开展。为此,我校重新修订了新营小学《公共财物管理制度》、《教职工岗位职务聘任实施方案》、《教师考核方案》、《校务公开实施方案》《教师教学常规“六认真”条例》、《小学教育管理“十不准”基本要求》、《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六认真”基本要求》《教职工岗位职务聘任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都是经过全体教师讨论修订后并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实施的。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我校法治管理制度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石。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二、完善管理体制

1、合理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核定的内部机构数额,我校设置有办公室、教导处、少先队、工会、总务处5个常设机构。所有机构职责明确,权利与责任对等,协调一致。

2、工作机制规范。我校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书记、法制副校长为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大队辅导员、教导主任、工会主席、总务主任为成员。每年开学初召开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会,回顾总结上年工作,制订当年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把依法治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依法治校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实施,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学校各个部门和具体人员。确保依法治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法制教育

1、我校按照普法要求,利用政治学习例会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守则》、新《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新《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及黑板报及时公布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向全校师生宣传法律知识。

2、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课堂教学为主,多种形式并举,努力做到“五个结合”:①法制教育与课堂文化教育相结合。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育计划,在中高年级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②把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在现有思品课、社会课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把法制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③把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等阵地,宣传《教育法》、《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规,让学生增长法律知识。通过 “遵守交通法规” 、“我与文明同行” 等系列活动丰富了法制教育的形式。④把法制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要求,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有偿家教,坚决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教师师德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⑤与社会、家长紧密联系,形成依法治校合力。我们充分利用家长学校这块阵地,搭建教育平台,全力推进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我校先后聘请市公安局法制教育科的李军、刘兆海两名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知识讲座,强化法制教育。还多次聘请交警支队的干警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讲座。聘请专家指导家长如何教育管理学生,提高家长综合素质。

四、加强依法管理,确保依法治校

1、进一步健全了工会组织及教代会制度,重新修订了《新营小学教代会管理办法》。根据学校实际设立了4个工会小组,制定了工会工作人员职责和行为规范,对工会的议事、决策和监督程序进行了规范。完善教代会工作机制,建立了重大问题经教代会通过制度。

2、坚持校务公开,制定了《新营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凡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项如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工资变动、业绩考核、经费收支等一律公示上墙,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做到公开、透明。

3、规范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教育局、财政局下达的有关文件,并按文件规定的内容对收费进行规范公示,开出的票据规范,杜绝教师个人行为和其它行业的搭车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教育教学工作及教职工福利,做到明确、公开。

4、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作息制度,调课、代课一定要到教导处登记,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市教育局规定。各年级所有学科只使用经教育局审批的教材,各科学生的作业都能够按要求严格控制,不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5、开展学生、家长评教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征求家长对学校及老师的意见,学校领导多次进行师德师风讲座,并要求老师撰写师德师风学习论文。结合“规范教学行为

创建和谐校园”活动,要求老师对照师德条例,层层自查,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及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及时整改。组织“优秀教师”和“优秀辅导员”事迹演讲。大力表彰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优秀人物,促进了我校教师思想素质的提高。

五、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1、我校制定了依法治校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教育法》、《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强化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普法知识考试,教职工普法考试人数达到100%,合格率100%,增强了教职工的法制观念,为全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奠定了良好基础。

2、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注重情感投入。启动了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师徒结对的帮教工程,促进了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每年免费组织全校教师定期全面体检,保证了教师们的身体健康。制定了《新营小学送温暖制度》,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特别是对病、困的退休教师,学校领导每年都定期看望并赠送慰问品。对教师的婚、丧大事都及时祝贺、慰问。依法调解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人性化的管理增强了全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凝聚力,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增添了不竭动力。

六、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1、组织丰富的课余活动,帮助学生在快乐中成长。长期以来,我校开办了“红领巾”广播站,培养了一大批综合素质较高的小编辑、小记者、小主播,提高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坚持每天升降国旗仪式,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操;组织学生走进社区访寒问孤,慰问贫困学生家庭及以“争当环保小卫士”为主题的社区义务劳动,升华了学生的思想、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开展了“书香满校园,好书伴我行”的读书活动,丰富了学生的知识、培养了学生读书的热情;其他还有如体育节、讲故事比赛、科技节、艺术节、乒乓球比赛等,通过这些活动,培养学生的吃苦精神和拼搏精神,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意志得到锻炼,素质得到提高,丰富了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使学生真正能够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

2、美化校园环境,使学生受到健康文化的熏陶。我校充分发挥的积极作用,加强校园文化的环境建设,让学校的每一棵树、每一幅画、每一面墙、每一句话都对学生起到教育的作用,让学生在浓厚的校园人文环境中成长。提倡学生为绿化、美化、净化校园作贡献。宣传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创建绿色校园网、开办校园广播站、制作校园文化墙、悬挂名人名言、师生优秀作品。利用黑板报和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行远离毒品宣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宣传等,给学生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环境,使学生在学校的每一处都能受到教育,心灵得到启迪,情操得到陶冶。

3、强化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学生远离危险。学校非常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安全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我校还制订了《安全工作制度》、《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较为完善的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本,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起草了《新营小学学生在校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保证了学生在校安全及合法权益。学校还组织相关人员反复排查校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保证了学校师生的安全。

法制观念法制意识范文第6篇

法治观念是法治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法治得以建立的思想基础

。法治的建立必然要求法治观念的率先确立,并且应当将法治观念内

化为相应主体的自觉意识。法治对于人们的观念的要求甚高,没有良

好的法治观念的形成,也不可能有真正法治的建立。然而,要确立法

治观念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它远比一种制度的颁行或机构的

设立更为困难。

法治观念在形成过程中会受到人们头脑深处根深蒂固的非法治观

念的排斥。法治观念的形成过程,也就是非法治观念被清除的过程。

因为,在法治观念形成之前,人们的头脑中并不是一片空白,一无所

有的,而是为其非法治的观念占据着的。新的法治观念只有在清除旧

的非法治观念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来。在缺乏法治传统的中国,非法

治观念更为深厚,“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

人的头脑”。

法治观念的形成也可能为人们漫不经心的错误所妨碍,它需要法

治主体的理性认知。以理性的思维来对待自己的思想观念,对于具有

非法治观念的人来说,是特别难以办到的。有时,我们这些专门从事

法律教学和研究的人尚且会在有意无意之中留恋人治,表露出人治的

意识,对于社会一般的民众就更可想而知。因为一些非法治的观念会

有意无意地影响人们的思维,并在不经意之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

们法治建设之中的许多错误,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产生的,是对

法治观念缺乏理性认识,在惯性思维影响和作用下非法治观念的结果。

在没有法治传统的国度建设法治,非法治的观念的存在形式往往

既是大众的,也是潜在的,这就为观念的改变构设了两个方面的困难

。观念是大众的和潜在的,也就注定了改变它的艰巨性。对于改变这

一现实,我们的法学学者往往过于迫切,我也常常处于这种状态之中

。其实,社会法治观念的形成并不会因我们心情的急切而得以加速,

只有踏踏实实地为法治鼓与呼,才是我们力所能及的。眼看落后的非

法治观念而又无法改变,这可能是法治进程中法学工作者必须经历的

痛苦,但是我们还得奋力前行。法治并不因为我们的愿望而化为现实,

但一定会因我们的行动而逐步地向我们靠近。塑造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是中国法治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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