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辩总结稿范文

2023-10-28

四辩总结稿范文第1篇

李智华124642012016

尊敬的主席,老师,对方辩友以及在座同学,大家晚上好!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了这场友谊辩论赛。下面请允许我代表正方进行总结陈词。

首先,我想我要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我方认为见死不救应该入罪是具有立法依据的,在开篇我方一辨就明确表明一个观点:人们的内心约束是有限的,利用法的强制性有利于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所以当对方辩友口口声声说见死不救仅仅是道德沦陷,是否有想过这种所谓的“道德沦丧”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法律的缺失。况且“见死不救”已不只是一个道德罪行,更是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质的怠责行为。任何公民的生命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见死不救行为人通过不作为的形式,促成自然力或者他人的行为剥夺特定人的生命,这其实是一种间接非法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在辩论过程中我方通过大量道理和极具代表性的事例阐述观点。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具体概括有三点:第一,当今道德的滑坡是实际存在的,并不是个案炒作的放大;第二,从必要性看,道德约束具有软弱性,见死不救的怠责行为对处于险境的人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需要法律的强制约束;第三,从可行性看,很多法律法条都是由道德上升而成,我们不能因为操作上的一点困难就因噎废食。

纵观全场比赛,我方一不小心抓住了对方辩友的诸多问题。由于时间有限,我只列举几个较为严重的。

1.定义的问题:对方辩友没有理解见死不救的概念。从而认为见死不救的危害性不大

2,偷换概念:没有把握这场辩论赛的重心。这次辩题是见死不救,不是见义勇为。

3,以偏概全:对方以偏概全实在是盲人摸象,一叶障目

4,恶意逃避:对方反复对见死不救的危害性避而不谈,屡屡逃避我方问题,是不是对方自认理亏呢?

美国比较法学家和法制史学家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法律作为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的经过规范的程序,具有确定性和保障性,这与道德解释的随意性,不可预测性与依靠内心的自律性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此法律在当今的法治社会里,必须被信仰,在社会的各种规范中占据主导地位。当见死不救问题不断出现,生命被淡漠,我方坚持认为仅仅靠道德的约束和有限的法律责任是远远不够的,惟有施以全面的法律手段方能惩治这种极大社会危害性的冷漠和怠责行为。

四辩总结稿范文第2篇

第一:对方指出企业用人,即说明他已经有了高层管理者,只要高层德才兼备,用人便不会出现大的漏洞。但请对方辩友注意,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一个公司的发展最终依靠的还是众多的中下层员工。若在用人时过于重才而忽视德之品性,如何保证不会因德的欠缺而影响决策的执行力和公司的凝聚力,进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第二,您方指出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而企业则要靠有才之人推动发展。但又有话说,只有方向正确,才不怕路远。三鹿集团曾带领中国奶制品的发展,但就是因为品德方面出了问题才会有三聚氰胺事件,伤害无数无辜儿童。您说要实现企业的发展带动社会的进步,那请您告诉我,这种发展就是您所追求的吗?以这种方式实现的社会进步能算是进步吗?

首先,以德为先利于保证企业向正确的方向前进。古语有云,“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德是导向,德靠才来发挥,才靠德来统帅。相对于才而言,德更为根本,德的高低,不仅是个人素质的体现,更关系到企业存亡。洪应明在《菜根谭》里指出,“德者事业之基,未有基不固而栋宇坚久矣”。故若想企业根基稳定,长久发展,必要以德为先。

其次,以德为先也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我们在此所论述的德是在企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作为人的一种诚实守信,敬业负责,团结自律等品德。在德才兼备的基础上,如果员工具有这种在品质,企业优先录用此种人才,将更利于企业内部的团结,利于凝聚力的形成,也更利于企业决策的准确执行,从而推动企业健康持久发展。

最后,作为国民经济细胞的企业不应只考虑自身的发展,更要承担社会责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价值 观。层出不穷的三聚氰胺、瘦肉精、毒豆芽、地沟油事件让我们没有了信任感,社会陷入信任危机,价值观几近颠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作为经济细胞的企业若不注重自身行为,影响到的是社会的稳定。而一个有社会责任感、注重社会道德的企业,必先有一批具有高尚道德的员工,这样的企业才具有社会存在价值。

其实今天我们双方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但丁曾说:“道德常常能填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缺陷。”联想创始人柳传志亦言:“内部培养,循序渐进,以德为先。”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企业用人以德为先,不一定就能立竿见影地转化为生产效益,却可以使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而若不重德,也许会在短期内牟利,却也一定会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企业用人以德为先,企业家身上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

谢谢大家

首先,要明确一点,今天我们实际上是在讨论企业用人观的问题,德才之辩千古难清,纵然我们再多地分析,也无法辩论出来德与才谁更重要。

最后,我方倡导以德为先并不是在否认才的重要性,德才兼备的人是我们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然在两者之中,站在企业长远发展战略高度,我方认为应该优先考虑德的因素,提倡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纵观整场比赛,对方辩友洋洋洒洒一大片,却终究没能守得云开见月明呐。现在就让我带着大家一起来拨云散雾。

首先,对方辩友说企业的目标是追求营利,所以它在招聘员工时会去关注一个人的才是否有利于企业赚取利润。是,我们承认企业的营利性,但我们更想告诉大家的是,企业的发展应该是长远的,它所要求的营利更应该是长久的营利。一个员工有才,比如他知道怎么用石蜡、碳酸钙、海藻酸钠等来制造假鸡蛋,他知道怎么用工业废浆、滑石粉等来制造面巾纸。这些可不是一般地的寻常人所能做到的。但是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以及在座各位了,这样的企业能长久立足于社会吗?善良无比的你我会让他一直存在下去,来一点一点侵蚀我们的生命,动摇我们的社会吗?绝对不会!

对方辩友还提到,技术更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的,我方从不否认技术的重要性。但对方辩友不能舍本逐末,只见其表不见其里呀!如果不是孜孜不倦、追求上进的品质,如果不是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又哪来那源源不断的才智与才能,又怎么能推企业的发展?显而易见,只有通过德的激发,我们才能不断地获取知识,增长才干,我们的企业才能欣欣向荣。

对方辩友又说了,企业在招用员工过程中,更方便对才进行考核,却很难对德进行评判,那我就要问了,难道难判断就意味着不重要吗?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企业用人,德才何者为先的问题,而不是何者更容易被考量呀对方辩友。更何况,谁说德难以考量,事实是越来越容易被考量,志愿者证、见义勇为勋章、道德风尚奖是对德的肯定,《就业推荐表》上有一栏便是对毕业生的道德评价,人事档案中更有品行考核记录表,还有银行的信用记录、移动联通电信的黑名单,这些都可以成为德的考核依据。再者说,我们强调企业的用人不仅仅停留在招聘过程,而是而且更应该是包括录用之后员工在企业中发挥效能的整个过程,正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企业在使用员工的整个过程中,完全能够考量出他的真实德行,而不是应聘时可能存在的伪德行。

在座各位,当你未来的孩子吃了毒三鹿,当你被送入了莆田系,当你听闻楼歪歪与楼脆脆,当你看到钱三桥之坍塌,当你的吃穿住行都出了问题,你有何感受?我们恨,我们痛,我们悲,我们忧,就在这恨痛悲忧之间,我们的内心在呐喊,满是疑问地呐喊,我们的企业到底怎么了?难道是因为员工的才华还不够出众?当然不是!那是因为他们的才智缺乏了道德的正确指引。而正是这种缺乏,使得企业股指下跌、市场占有率降低甚至关门大吉。

我们知道,员工道德构筑企业道德。企业要想源远流长,在用人上必须以德为先。我们的企业似乎在追求利益这条道路上走得太快了,忘记了等一等自己的灵魂。德,将是照亮企业发展之路那永不暗淡的璀璨之光!谢谢大家!

大家好!对方辩友始终强调“才”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如何重要,那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才”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才”当然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吗?当然不是,才能不论高低外只有转化为创造性劳动,对企业、对社会做出了积极地贡献才有存在的意义,而这里的关键在于对企业是否忠诚,是否有强烈的责任心,这是企业用人时,对道德的最起码要求。古今中外的大量案例表明,那些才高德寡之人为企业带来的不是效益和回报,而是损失、是灾难、是灭亡。简而言之,有才无德,才将不才。

再从企业存在的意义、价值来看,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固然重要,但这只是手段、是方法,企业存在的终极意义是积极履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和人民谋求福祉。在最近的“五一二”汶川大地震后,企业界慷慨解囊,争相踊跃为灾区捐款,一些捐款不及时的企业甚至遭到了社会舆论的谴责。再如我们的振业,“创造价值、利益社会”是我们企业理念,创造价值是方法,是手段,利益社会是企业发展的终极目标,这都是高度重视社会效益,承担社会责任的集中体现啊!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注重社会道德的企业,必先有一批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员工,这样的企业才能受到社会的尊重,这样的企业才具有社会存在价值,这样的企业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和辉煌。

四辩总结稿范文第3篇

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对方辩友发言固然精彩,但对于以下问题,我方是在不敢苟同。

第一:过分夸大爱情的力量,只谈了谈恋爱的利处,避开弊处不谈,就认为利大于弊,是否过于片面和偏激呢?

第二:对方辩友一味的强调谈恋爱能使人成熟,能使人成长,那么对方辩友如何能证明谈恋爱能是所有人都变成熟呢?

大学的确给谈恋爱提供一个完美的温床,而在大学有利于谈恋爱与在大学谈恋爱有利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其利弊是需考虑投入产出比的。首先,大学生处于心理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期,因此在控制和管理爱情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其一:在爱情遭遇挫折时,不善于调节自身情绪,易感情用事,甚至酿成惨剧。其二:易陷入恋爱,在大学生谈恋爱的主体中间,我们看到的不是学业与爱情齐飞,论文共玫瑰一色的壮观景象,看到的却是恋爱中的大学生常居教室则思其恋人,处恋人身旁则忧其学业,进亦忧,退亦忧,不知何年何月双丰收啊!其次,大学生的恋爱观并不成熟,对爱情的认识并不充分,因此,就会出现很多大学生恋爱的目的不端正,会出现跟风现象,对爱情抱尝试的态度,最后,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综上,我方认为大学生谈恋爱弊大于利。

有人说大学时我们以孩子的名义玩一场叫做恋爱的游戏的最后场所,大学谈恋爱没有中学时代的青涩,没有世俗的庸俗物质,显得无比美好令人神往。然而毕业来临时,劳燕分飞,真爱开始清仓大甩卖,曾经的海誓山盟到最后如此不堪一击。

四辩总结稿范文第4篇

感谢对方辩友刚才精彩的发言,但您方观点存在偏颇之处,下面就由我来一一指出。 首先,我认为对方辩友在偷换一个感念。“兼职”不等同于“过度兼职”,更不等同于放弃学业。至于其中个别过度兼职的现象,我方认为这只属于个人行为问题,是他们在兼职过程中偏离正常的轨道所采取的一种极端方式,所以这种极端现象不能成为兼职弊端的一种根据。我方认为正好恰恰相反。大学不同于高中的地方不仅在于知识内容的加深,更是一种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日后工作后,我们将不再有整块用于学习的时间,如何利用琐碎的时间提升内在修为便是我们在大学四年需要培养的一种能力。兼职虽然会占用我们一部分时间,这就更要求我们要提高效率,学会合理安排时间。所以兼职并不是对学习时间的一种占用,而是对课堂学习的一种延伸及应用。事实上,大学生兼职是对日益流失的精神生活的一种填补,对终日茫然,无所事事的生活状态的一种充实。在兼职中,既使得时间得以合理分配,又使课余生活得以丰富。

其次,我方认为,对方关于“专心读书”的理解过于片面。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何谓“专心”?“专心”即为心静,只要心静,纵然有再多的兼职仍能够专心读书。事实上,“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时代已过,如今我们需要的不仅是埋头苦读,更需要时不时的抬起头来环顾四周,与时俱进,做时代的弄潮儿。现在的社会,虽然需要理论的缔造者,但更需要操作的实践者。

四辩总结稿范文第5篇

辩论赛四辩总结陈词

-正方 个人需要对大学生择业更重要谢谢主席:

对方辩友是嘈嘈切切错杂谈,大错小错落一盘,浮云岂能遮望眼,且听我等慢细言。

第一 比较性辨题,两者谈更,前提是已经承认两者皆重要,对方只谈其一,不重比较,严重偏题。 第二 今天讲究择业 ,择业是在已有的社会职业内如何选择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问题,对方一再将择业范围扩大化,再次偏题 第三 对方一味的夸大主观能动性,抱着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态度看问题,夸大个人能力。

第四 个人需要不等同于个人兴趣,对方三度离题。

第五 个人利益该服从集体利益,但我们不是说要取消个人利益的追求,在二者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我们还是要讲求个人利益的合理性,必要性。 接下来我将针对我方观点进行总结陈词:

大路苍苍,左右彷徨,站在择业的关口,敢问路在何方,诚然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起飞,共此艰难抉择一色,然而不管其价值取向如何,其终极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的为家国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而想要更快实现上述目标,无疑,以个人需要为重,将会更有效的实现上述目标,理由如下。

第一 实效性 所谓术也有专攻,性之所近,力之所能,长其所长,凭借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技术优势无疑将会更大限度的实在个人价值。

第二 资源性,所谓物尽其才,人尽其力,以个人需要为出发点,能更有效的实现社会的人力资源配置,减少资源浪费,有效推动社会的发展,你让一个搞软件开发的去种地无疑是大材小用。

第三 务实性 国家对我们有不同的需要,国家到底需要你干什么没人能给出答案,每个人的答案也都各不相同,我们只有在自己合适的岗位上最大限度的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方能找到自己的答案。

我们立志如山,行道如水,我们十年磨一剑,总该试试剑上的光华,我们在择业的过程中,必然以趋之,追逐己见,因为我们早已把对社会的奉献指向了自己曾经信念的执著。

不管我们最终归宿如何,是科峰探险,为五星增辉,还是商海一游,荣归故里,我们都不会辜负年轻的使命,不辱年轻的勇锐。

故天将将大任于斯人也,以个人需要为重,与祖国需要紧密结合,才是每一个大学生最理智的选择。

与对方辩手共勉罢,社会不会怜悯脆弱的眼泪,做出功绩才能倒祭苍生,人,踯躅于慢慢征程,那就让完美的终结为时代命名。

劝君择业莫愁堂,个人需要细思量。性之所近方成事,力之所能是才郎,精谙世道还己任,明察秋毫系泽光,十年一剑行未了,不负专攻长所长。 最后重申我方观点,个人需要对大学生择业更重要

㈢关于4辩总结可以用到的一些固定语句

这些语句都是在我打辩论的时候和看视频的时候自己总结的,在适当的语境都能 拿来用,希望对大家有用。 1以成败论英雄是否可取

余磊开篇就说:今天对方同学说,他们只要举出一点点的可取他们就等于可取,而我方无论举出再多的不可取之处也不叫做不可取,这是不是叫做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呢?

这句话可以用在辩有关利弊方面的问题,例如:今天对方同学说,他们只要举出一点点的利他们就说这是利,而我方无论举出再多的弊也不能说是弊,这是不是叫做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呢? 总之只要是对方在举一个方面的例子,而我方在举他相对面的例子的时候都能用上这句话。

2真爱的付出是否需要回报 对方的论点是需要回报,他们3辩在攻辩的时候说到:人的本性决定了真爱的付出需要回报。我当时就在总结的时候说:对方同学说人的本性决定了真爱的付出需要回报,让我们想想看,究竟是人性本善呢还是人性本恶呢?千古年来这个命题都无法解决,对方同学拿一个有争议的命题来论证您方观点,是不是说明对方今天的论点也是有争议的呢?

这句话一般用在对方举出一个有争议或者来历不明的例子,无论是在攻辩还是在总结的时候这句话都能用. 3鸟巢冠名权的出售是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我们是反方,对方在1辩陈词的时候说到:一个没有被冠名的实体是不具有生命力的。当时我总结的时候是这么说的:对方1辩告诉我们一个没有被冠名的实体是不具有生命力的,所以难怪四川那么多名胜古迹在大地震中倒塌,因为他们没有被企业冠名。难怪当年颐和园不仅被洗劫一空还被付之一炬,因为他没有被企业冠名。难怪人都会生老病死,因为他们没有被企业冠名。所以说,我劝湖南工程学院(当时在那打的比赛)的领导们赶快找家企业来冠名,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几个排比句其实是我模仿了前面胡渐彪的。总之就是只要对方在辩论中犯了一丁点的小错误被你抓到了,你就马上搞个排比句举几个例子来放大他的错误,让大家觉得对方说的很荒唐,同时场面效果也很不错。 4金钱是否是万恶之源

袁丁说:对方一下问了我们4个问题,但他有个前提搞错了,那就是他们说万是等于一切的意思,但是我方也查了字典,无论是词海词源还是说文解字,万都没有一切的意思,对方同学的字典是不是倒版啊,倒版可也是钱造的恶啊。 大家可以看到袁丁很巧妙的将对方提出的4个问题全部回避掉了,并且还成功反击。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对方4辩在总结中向我们施压,我们也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例如:对方4辩一下问了我们这么多问题,但是他们的前提搞错了,那就是„.. 5金钱是否是万恶之源

余磊说:首先对方2辩告诉大家万万不可表示一切的意思,您搞错了,万万不可的万字是一个副词,我们今天说的万恶之源的万字是一个形容词,您把副词和形容词来做类比,是不是叫做把马嘴安到牛头上呢?

在辩论赛上,对方肯定会将2个很类似的但是又不是相同的事物拿来类比或替换,这样一来就可以使用这句话了。 例如:对方同学告诉大家„.但是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对方拿„跟„.相比是不是叫做把马嘴安到牛头上呢? 6法律有情〈无情〉 我们是正方。当时总结时是这样陈述的:今天对方要证明他们的辩题就必须证明 法律中没有任何情,而我方只要举出法中含有一点点情哪怕一个我方命题今天就可以得到证明。那请问在座各位,当法律惩罚一个犯人的同时对于受害者来说这难道不是一种情的体现吗?

这就是偶然与必然的命题,所谓必然就是无条件地如此。也就是说,反方只要举出一个特例,就可以把上述命题否定掉。正好像“一切天鹅都是白的”这一命题,我只要举出世界上某处存在着哪怕一只黑天鹅,这一命题就被攻破了。很多辩题都是如此的。在金钱是否是万恶之源中周玄毅总结也有点像上面所说的:今天只要我方证明钱造就了世界上极大的极多的恶我方观点就可以证明,而对方却硬要说钱造就世界上的一切罪恶,这不是纸糊的月亮当太阳偷天换日吗?

这就告诉我们,面对着必然性的辩题时,作为反方,只要抓住一个偶然的实例,就足以在逻辑上摧毁对方.。 当然,如果在辩论前抽到了正方怎么办呢?这就需要为这一“必然性”的命题设置一些条件,从而弱化其在逻辑功能上的极端性,但这常常要借助于诡辩手段才能做到;同时要大大强化正方立论在理论和事实层面上的说服力,以弥补这一逻辑上的弱点。

今天对方辩友的精彩辩论真可谓是云里来雾里去,唯美至极!但我还是想请对方辩友走出云雾山谷,走进理性的天空!

今天对方辩友的精彩辩论真可谓是行云流水,唯美至极!但我还是想请对方辩友走出狭隘的个人世界,走进理性而又广阔的天空!

天对方辩友的精彩辩论有如滔滔江海,气势如虹!但我还是想请对方辩友跳出虚无缥缈的迷雾之海,登上理性客观的广阔大陆!

谢谢主席,大家好!众观整场辩论,我不得不很遗憾地指出,对方辩友你们一直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从根本的辩题上进入一套貌似完美的谬论,把观众和评委拖入了一个误区,但是天理昭昭,真理是藏不住的,请听我一一道来。

我不敢说对方辩友顽固,但是我不得不指出对方辩友的几个错误

关于对方辩友的观点,我有三个字评价:不太好-不客观,太绝对,好天真

总结我方观点:

一,我们明道理

二,我们重证据

四辩总结稿范文第6篇

李智华124642012016

尊敬的主席,老师,对方辩友以及在座同学,大家晚上好!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了这场友谊辩论赛。下面请允许我代表正方进行总结陈词。

首先,我想我要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我方认为见死不救应该入罪是具有立法依据的,在开篇我方一辨就明确表明一个观点:人们的内心约束是有限的,利用法的强制性有利于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所以当对方辩友口口声声说见死不救仅仅是道德沦陷,是否有想过这种所谓的“道德沦丧”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法律的缺失。况且“见死不救”已不只是一个道德罪行,更是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质的怠责行为。任何公民的生命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见死不救行为人通过不作为的形式,促成自然力或者他人的行为剥夺特定人的生命,这其实是一种间接非法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在辩论过程中我方通过大量道理和极具代表性的事例阐述观点。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具体概括有三点:第一,当今道德的滑坡是实际存在的,并不是个案炒作的放大;第二,从必要性看,道德约束具有软弱性,见死不救的怠责行为对处于险境的人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需要法律的强制约束;第三,从可行性看,很多法律法条都是由道德上升而成,我们不能因为操作上的一点困难就因噎废食。

纵观全场比赛,我方一不小心抓住了对方辩友的诸多问题。由于时间有限,我只列举几个较为严重的。

1.定义的问题:对方辩友没有理解见死不救的概念。从而认为见死不救的危害性不大

2,偷换概念:没有把握这场辩论赛的重心。这次辩题是见死不救,不是见义勇为。

3,以偏概全:对方以偏概全实在是盲人摸象,一叶障目

4,恶意逃避:对方反复对见死不救的危害性避而不谈,屡屡逃避我方问题,是不是对方自认理亏呢?

美国比较法学家和法制史学家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法律作为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的经过规范的程序,具有确定性和保障性,这与道德解释的随意性,不可预测性与依靠内心的自律性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此法律在当今的法治社会里,必须被信仰,在社会的各种规范中占据主导地位。当见死不救问题不断出现,生命被淡漠,我方坚持认为仅仅靠道德的约束和有限的法律责任是远远不够的,惟有施以全面的法律手段方能惩治这种极大社会危害性的冷漠和怠责行为。

上一篇:苹果说明文范文下一篇:试岗期总结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