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就业保障工作计划范文

2023-09-20

残联就业保障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汇报材料

年,我县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由于

各部门的紧密配合和广大劳动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呈一种健康稳定发展之势,较园满地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指标。

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扎实有效

就业工作,我们突出抓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输出。

面对劳务输出的严峻形势,我们坚持挑战与机遇并存的认识观和办法总比困难多的方法论,通过巩固老业户,开拓新市场,搜集新信息,广交新朋友等多种方式方法,在多数县劳务输出“萎

缩”的情况下,仍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人。为我县大旱之年无大灾做出了贡献,被省劳动厅评为先进单位。与此同时,我们注意通过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对正确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促进了城镇就业工作的开展,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再就业工作,突出抓了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具体体现在严把“进口”,敞开“出口”及健全职能三个方面。针对去年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初建伊始,对进“中心”人员把关不甚严格的现象,今年依据上级规定的条件和明确的程序,严格把好“入口”关,有效的控制了企业职工的无序下岗,将企业职工下岗率控制在%。对于已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的“出口”,则坚持了敞开的办法,一方面是对虽符合继续托管而本人不愿继续托管的下岗职工,只要本人有要求,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面对那些按规定已不符合继续托管的下岗职工,则通过学习

宣传和行政手段予以解除托管协议。下半年对劳动合同到期的名下岗职工解除了中心托管协议,由于准备工作比较充分,使这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敏感工作,进行的比较顺利。在健全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职能方面,我们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同时,注意并加强了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指导工作。通

过转岗培训、典型引路、择业观宣传教育及优惠政策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再就业率达到了%。

二、确保了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及

时足额发放

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能否及时足额发放,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这一认识高度出发,我们通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实施有效制约机制、强化协调督导等一系列措施,千方百计促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经过艰苦努力,扭转了我县社会保

险金收缴工作一度出现的被动局面。到年底,使保险覆盖面达到了%,收缴企业养老保险 费万元,完成市达收缴万元的%;收缴机关事业单位保险费万元。全部实现了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全年共为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和报销医疗统筹单位的医疗费万元,并做到了及时足额无拖欠。使社会保险的“安全网、减震器”作用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发挥。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残联就业保障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社会保障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通过有效的措施,制度安排,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有保护、失业有救济、残疾有安置、贫困和灾害有救助,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从而有效地化解有可能发生的各种社会矛盾,实现国家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通过对社会成员的收入进行必要的再分配调节,将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转移给另一部分低收入的社会成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缓和社会矛盾,从而促进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 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调节器”。雄厚的社会保障基金能够有力地支撑经济发展,并对经济运行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在经济发展低迷的情况下,高额的社会保障基

金的投资能支撑经济的发展,带动经济的再次腾飞;而在经济发展过热的情况下,又可以通过调节社会保障基金在债券、房地产、股票、储蓄等方面的投资比例和投资结构,调整其投资比例从而对经济格局发挥宏观调控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同时,从微观经济来看,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规范和均衡企业的社会负担,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形成,特别是有助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与社会保障的关系也日渐紧密。而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其生活、医疗及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影响甚大,构建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以缓解上述问题便成为一个值得我们思考,并考虑如何解决的问题。

在此,我们主要考虑大学生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关系,以及之间的问题。

首先我们看当代大学生的就业现状。自1997年起,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分配政策彻底废除,并实行大学生就业双向选择。这无疑是一项成功的,为社会创造巨大效益的政策,但由它带来的巨大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却更令人头疼。这就是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而最近几年严峻的整体就业形式,使得“天之骄子”也面临着事业的困境。特别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从1999年6月7日开始扩大公务员招收比例,这可以说是针对大学生就业保障的一项政策,对严峻的形式也的确起到了一定缓解作用,但数量毕竟是有限的。面对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国家出台一些指导性意见,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工作(比

如大学生村官开展的如火如荼,同时这批优秀的大学生也为广大农村做了事,参与了工作,也取得了成效,但这对就业状况的改善似乎也是微乎其微的),在税费等方面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给予优惠,在公务员考试制度外设立了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专项贷款,还提出了“特设岗位”这一就业政策,大学生可以通过考试争取到一些特别设置的岗位,参加就业,但这些政策都没有形成规范的法律法规,实施起来缺乏力度,取得的效果也可想而知,并不尽如人意。

不仅是上面严峻的现实,另外建立大学生就业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其必要性。

缓解当前我国失业压力

当前我国整体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主要原因是我国当前正处在体制转轨时期,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的隐性失业问题都暴露了出来,下岗职工、新增劳动力、农民工进城等造成我国每年的劳动供求缺口达到1 500万左右,失业问题非常严重,再加上大学生的扩招,每年有400多万大学生进入社会,加剧了当前的就业形势,带来了更为严重的失业问题。可以想象,一批虽然是年过20的大学毕业的青年,刚一结束近乎天堂的大学生活,便遭受刚就业便失业,或者是根本就不了业的打击,突然承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巨大压力,却只能整天游荡在大街上的情景。构建大学生社会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我国失业的严峻形势,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的构建。这也是社会保障的根本目的之所在。

二.减少人力资本的浪费

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人力资本投资是非常巨大的,据有关人士统计,一个学生从小学到大学毕业,花费大约在22万左右,这部分投资不论对于国家,还是对于家庭,都是一个不小的开支,大学生失业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使人力资本投资失去应有的收益,给国家、个人和家庭带来很大的损失和不良的社会效果。如果长期下去,将降低人们对教育的良好心理预期和对教育事业的公信力,不利于国家教育事业的长效发展,不利于社会的长久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全面推进。

那么对“天之骄子”面临的如此的严峻形势,在社会保障方面,能有哪些可以有所帮助的措施呢?

特别针对失业这项,我们可以看到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存在。网上对此已经有很多评论,其中有很多都是对其可行性的质疑。我认为,这项制度的施行,确实没有难度,可这却是一项被动性的政策。大学生已经失业了,然后对他们发放救助,以示关心。有效果,却治标不治本。虽然社会保障制度看上去就有好像是,在悲剧发生之后对其实施的补救补助措施。但我们仍期待可以从中寻找一些可以触及问题本质的解决方法。比如在制度模式方面,在财政预算、补贴方面,在保障程度方面等等也许都可以找到一些方法途经。

最后,对于大学生就业难,大学生失业问题,其实真的应该找一下主观原因不是吗?

残联就业保障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摘 要: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国民基本生活水平的保护伞。本文分析了社会保障支出对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包括促进作用和抑制作用两大方面,以期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有效解决我国突出的就业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社会保障支出;劳动力就业;促进;抑制

一、社会保障支出对劳动力就业的促进作用

(一)增加总需求

在经济学理论中,劳动力需求是商品和劳务的需求派生出来的,如果没有对商品和劳务的需求,就没有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就没有就业的机会。以提供国民基本生活保障为目的的社会保障支出增加了国民的收入,使对产品和劳务的需求增加,从而派生出对劳动力的需求,促进了劳动力就业。

预防性储蓄假说认为,消费者在决策时会考虑长久收入及其稳定性,在风险存在的前提下,人们会将部分当期收入用于预防性储蓄,并且预期风险越高,储蓄越多,消费越少。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带给人们稳定的预期,降低了对风险的担忧,使人们更好地投入工作,经济得到稳定地增长,同时,社会保障体系改变了预算约束,减少了人们为了规避风险而进行的预防性储蓄,从而带动消费,增加了社会总需求,企业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扩大生产规模,因此劳动力需求增加,能够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

社会保障支出增加了人们的收入,促进投资增加,并通过乘数效应使国民收入成倍增长,又通过加速效应增加投资。投资需求增加带来了对生产要素需求的增加,从而促进劳动力就业和经济增长。

(二)积累人力资本

根据新增长理论,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人力资本是指通过医疗保健、教育、培训、迁徙等投资形式积累的体现在人身上的知识和技能。人力资本的积累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和收入。社会保障支出增加了对劳动者健康、教育、培训、迁徙等的投资,有助于增加就业。

一是医疗保险支出提高了劳动者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保证了劳动者的劳动参与时间和质量;二是社会保障支出增加了对劳动者教育和培训的投入,提高了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增加了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三是失业保险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促进劳动者再就业,参保的劳动者在失业后除了能够领取到失业救济金,还能够得到职业教育和培训等服务,提高了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水平,有助于劳动者尽快再就业。

(三)维持劳动力市场的稳定

社会保障制度就像是劳动者的一顶保护伞,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医疗疾病保险、职业伤害保险、失业保险和退休后的养老保险等,都能够为劳动者提供充足的保障,降低了劳动者的风险,保障劳动者的正常生活和就业,解决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因此,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降低劳动力市场的各类风险,维持劳动力市场的稳定运行。

社会保障支出还促进了社会公平,缓解收入分配差距,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社会公平有助于劳动力市场的平稳运行,为劳动力就业创造出良好的环境。

二、社会保障支出对劳动力就业的抑制作用

(一)减少劳动力供给

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险容易使得受益人产生依赖和惰性,从而减少劳动力供给。不少国家的社会救济额是接受救济者收入的函数,并且随着接受救济者收入的提高,其领到的社会救济额降低,从而使接受救济者增加收入的积极性降低,甚至不就业而等着领救济金。

(二)增加劳动力成本

社会保障缴费率是厂商需要考虑的劳动力成本之一,随着社会保障支出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率增加,厂商的劳动力成本也增加,加重了厂商的负担。当劳动力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时,劳动力供求均衡;当劳动力的边际成本小于边际收益时,厂商会增加劳动力投入;当劳动力的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时,厂商会减少劳动力投入。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厂商根据实际的社会保障缴费率做出决策,通过对劳动要素投入的调整,影响就业的结构和人数。此外,如果劳动力的成本高于资本成本,会产生资本替代劳动力,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

三、总结

从以上分析可知,社会保障支出对劳动就业的影响包括促进作用和抑制作用两大方面。

社会保障支出对劳动力就业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支出可以增加总需求、积累人力资本、维持劳动力市场的稳定等,从而有助于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障支出对劳动力就业抑制作用的主要表现,一是容易使受益人依赖和懒惰,减少劳动供给,二是直接增加劳动力成本,加重企业负担,减少劳动需求。社会保障支出对劳动力就业的最终影响,取决于促进作用和抑制作用之和。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得劳动力供给与需求更加均衡,可以有效解决我国突出的就业问题。

参考文献:

[1] 王毅丰.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对就业的影响效应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残联就业保障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2006年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发展情况

2006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构建“和谐贵阳”的执政理念统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到以创新促发展、以发展促保障、以保障促和谐,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

(一)坚持以务实的作风抓落实,就业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市完成新增就业岗位4.51万个,实现城乡统筹就业7.16万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就业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79万人(“4050”人员4117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2.3万人;完成城乡统筹培训5.04万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培训1.2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6万人(“4050”人员3867人),农村劳动力培训2.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开发公益性岗位2511个,核发小额担保贷款1256人,贷款额达2264.1万元。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减免税收3348.82万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334.89万元。

社会保险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市征缴养老保险费10.9亿元,养老保险扩面7.85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9733.73万元,失业保险扩面3.84万人,征缴医疗保险费6.16亿元,医疗保险扩面9.15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4219.09万元,工伤保险扩面8.4万人,征缴生育保险费2100.44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40.29万人。

(二)围绕重点抓基础,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资本、安国之策。以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主线,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落实措施。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意见,在认真落实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四项补贴、税费减免等帮扶措施的基础上,将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展到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就业方面。小河区扩大失地农民后续扶助试点工作,修改完善了《失地农民后续扶助办法》(试行);乌当区积极推进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为401名失地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清镇市多方协调资金100万元促进农村劳动力培训等等。同时,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入手,编辑出版了《现行就业再就业政策汇编》及《再就业优惠证》申领、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11个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宣传册,开展了“政策进万家活动”,使就业再就业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进一步推进就业援助工作。通过开展“四送两落实”和“两帮一创”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出岗位420个,送培训420人,送政策840人,送温暖140人,继续完善对“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帮助111户“零就业家庭”中的117人实现就业,安置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150人,形成了部门配合、社会联动、共同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三是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城乡统筹就业。通过举办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2006年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招聘洽谈会暨创业项目洽谈推介会”等,全市共有2308家(次)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8万个,吸引12万人进场求职登记。针对不同服务对象还提供个性化服务,先后为市公安局、市公交总公司、星力百货等大型用工单位举办专场招聘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公共职业机构作用,全市劳动力市场采集用工信息6873条,提供就业岗位98701个,进场求职97380人(次),成功推荐12573人。此外,还加强了与省外的沟通联系,组织劳务输出3941名。四

是进一步推进并轨工作,以促进再就业来推动并轨工作的开展,全市滞留再就业服务中心的1.05万人,已全部办理出中心相关手续,形成了并轨工作与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全面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对不具备参保条件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同时,从2006年9月起全面提高了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个中心城区每人每月从170元提高到215元,其他区、县(市)在原来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26%。全市筹集城市低保金9490万元,其中市、区两级财政投入2590万元;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人口7.8万,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0012.7万元,切实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省率先启动以来,全市已将符合条件的42383人纳入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了《贵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促进全市农村居民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累计筹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701.68万元,其中市、区两级财政投入约1300万元。2006年全市共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652.8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农村医疗救助稳步推进,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全面启动。在全面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全市稳步推进特困群众医疗救助配套制度。从2006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全市全面铺开,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补充,在合作医疗基础上,对个人负担500元以上的重大疾病进行救助。截至2006年12月,全市享受农村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有49662人(次),共支出救助金150万元。积极组织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并结合贵阳市相关医疗制度和特困群众的具体实际,制定了《贵阳市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06年全市共救助城市特困群众17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0万元。社会救助工作扎实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按照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要求得到了较好落实。继续发挥好“爱心超市”的社会捐赠平台作用,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区县市建立“爱心超市”。同时,教育、住房、医疗、司法等救助制度建设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各级政府救助资金预算逐年增加,促进了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

(四)围绕难点抓扩面,加大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力度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现代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贵阳市从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入手,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社会保险重扩面。结合国务院38号文,明确了“五险”扩面征缴具体实施方案,养老保险扩面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医疗保险以困难企业和中央、省属在筑优势企业为重点,失业保险以非公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为重点,工伤保险以煤矿、非煤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为重点,生育保险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重点。二是坚持多管齐下重服务。通过调整社保业务大厅窗口布局,推行“五险”一条龙服务收费,启动工商银行办理代扣社会保险费业务,邮寄参保人员缴费清单,实现了银劳互联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的集中整合。为做好新的社会保险政策启动准备工作,拟定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程序需求。三是坚持围绕中心解难点。以创新的思维,解决弱势群体参保问题。将个体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和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办法纳入医保。云岩区将环保人员、居委会委员纳入参保;南明区落实了居委会委员参保问题。全面启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建立农民工参保模式的互换机制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机制,出台《关于贵阳市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实现了农民工医保政策与城镇职工医保政策的相互衔接,云岩区按照城镇职工参保方式为在辖区内就业的2000余名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制定了《关于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调动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积极性,并有效解决了政策出台前已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遗留问题。

(五)抓好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构建“和谐贵阳”的执政理念,继续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重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一是以启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以非公有制企业、重组改制国有企业和建筑等行业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

合同,切实提高劳动合同鉴证率。继续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促进三方协商机制建设,逐步实现向基层延伸。同时,认真做好关闭破产、改制重组企业和经济性裁员、下岗职工出中心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以全面贯彻《信访条例》为重点,充分发挥劳动保障信访举报中心的协调作用,对投诉举报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做到快立、快查、快处、快结。通过建立专兼职监察员互补,市、区(市、县)、乡镇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结合劳动用工年审,坚持不定期开展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职介为重点的专项监察和严肃查处在签订劳动合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年督促用人单位签(续)订劳动合同2.21万人,督促扩面参保9292人,新增社会保险费1200万元,为劳动者依法清理拖欠工资、押金155万余元。三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7.2%,案件回访率达10%。四是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测算发布工作。

二、2007年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展望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重点,抓好促进就业再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全年力争实现城乡统筹就业6.6万人,统筹城乡培训4.4万人。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扩面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扩面2万人,失业保险扩面2万人,工伤保险扩面2万人,生育保险扩面1万人,开展养老、失业保险纳入市级统筹试点。

(一)继续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充分发挥创业市场作用,以“四送两落实”活动和实施“零就业家庭”创业计划为载体,开好全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现场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金扶持等,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全市新增就业岗位4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不断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深化六项改革

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敦促职工安置方案和资金落实到位;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改革,力争建立市级层面的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和表彰奖励机制;深化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改革,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稳步推进养老、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深化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适时启动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同时抓好农民工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困难企业、老集体企业和城镇居民、参保职工家属、大中专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启动三县一市企业医疗保险和公务员生育保险;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

(三)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努力完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重点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救助制度。一是进一步强化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切实形成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制定出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渐退制度,探索寻求切实可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实办法。三是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救助,做好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衔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城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范救助程序,加快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努力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带来的益处。四是加强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支持,逐步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五是加快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步伐,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组织机构的建设。六是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确保供养资金落实。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特困救助、临时救济、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四)提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实施五项建设

一是完善行政村就业服务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城镇社区就业服务。加快就业服务网络系统建设,逐步向乡镇、社区延伸,实现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动态管理。二是全面推进“金保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实现10个区(县、市)基础数据集中管理和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险业务联动,做好决策支持系统、基

金监管系统启动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升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深化劳动争议仲裁庭标准化建设,开展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试点工作,逐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适应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四是抓好《贵阳市家政保姆培训中心项目》建设,逐步扩大贵阳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培训项目。五是加大企业离退休人员退管站建设力度,力争上半年建成覆盖全市范围内有离退休人员居住的乡镇、街道企业离退休人员退管站,抓好协管员队伍建设,完善考核激励、定期督查、信息反馈制度。

(五)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监管,完善机制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协调配合,加快企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步伐;二是进一步完善解决困难企业和困难群体参保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之间的协议制约机制、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初审复审分离制度和借助新闻媒体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暗访制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有效控制不合理费用的产生;四是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颁证率的招投标工作机制;五是进一步完善就业和再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健全内控制度,强化稽核、稽查、拨付程序和办法,指导各区(县、市)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的监督协调作用;六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机制和网上案件调处机制,在全市推行建筑领域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六)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残联就业保障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就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也一直在探索适合我国国情、顺应经济发展的就业制度与保障体系。现今已经初步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就业保障体系,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的人口红利、长期以来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等特殊国情,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就业保障体系中的一些法律,如《就业促进法》中的一些条例也需要配套措施进一步落实、执行与监督。具体来看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就业保障体系覆盖面不广,不能达到普惠。从失业保险来看,现阶段的对象主要是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非正规就业、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以农民工为主的大量流动就业人员游离于失业保险之外。新出的《社会保险法》中的失业保险条例扩大了参保的范围,规定将所有职工纳入失业保险体系,并且流动人员的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推进了失业保险普惠化、灵活化的进程。但是具体实施仍缺乏相应的登记制度、财政政策、监督制度等更加深入具体化的措施与之配套。并且除失业保险外,对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相关福利没有具体说明,还有待《失业保险条例》的进一步修订。

二是劳动力流动仍然存在“制度性樊篱”,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目前我国劳动力流动的成本较高,包括劳动保障、子女上学等一系列问题,其最大的根本性障碍就是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

三是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不完善。我国并没有全国意义上的失业统计,仅仅只有城镇范围内的失业人口统计,即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非农业户口人员。缺乏对以农民工为主的流动就业人口的信息登记制度与管理体系。许多地方对农民工的数量、结构等最基本的数据都不清楚,更谈不上对其就业信息如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情况等的管理,以及对其合法权益的维护与就业保障的提供。

四是失业保险水平低,保险金计发标准及给付期限设计标准缺乏科学性、合理性。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失业保险金的设计过于笼统与随意,并且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年,而目前世界各国失业保险给付期限一般都在1年以内。合理的失业保险金应该在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上,起到激励其再就业的目的,避免保金过高或过低而引起的自愿性失业。

五是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不规范,资金缺口大。资金用途的分配不科学,仍然重失业救济而轻促进就业,在就业促进方面的支出比重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完全依靠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安排,随意性太大。这就造成了就业保障体系大多数停留于给失业人员生活保障上,在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促进再就业方面的功能发挥得远远不够。

六是就业培训体系缺乏市场导向性、针对性与规范性。职业学校与技能培训学校普遍存在教学条件较差,师资水平有限,教育内容与教学方法没有很好的市场定位,与普通高等学校特别是专科学校雷同,某些甚至热衷于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远远脱离真实的市场需求。

七是就业保障体系项目单一,缺少多样性,无法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大学生、特困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等不同的群体有着符合自身特征的需求,但是有针对性的服务却没有跟上。如农村劳动力流动缺少有关部门的有效组织,农民进城就业有一定的盲目性,就业效能低,就业权益保障问题突出。大学生缺少实习、见习的机会等。

八是就业保障体系资源整合度低,存在浪费现象,地区、城乡、群体间互济性低,缺乏统筹安排。各类与就业保障相关的部门、单位等所承担的服务项目有所重叠,信息资源没有达到很好的整合与利用。

二、就业保障体系整合的必要性

我国现阶段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变革与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碰上了人口红利的国情,就业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要使我国的就业顺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并反过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业保障体系的整合必不可少,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就业保障体系的整合是缓和现阶段我国劳动力供求矛盾、促进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良性循环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劳动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是由于人口红利高峰的到来,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经济体制及发展结构的转变。无论是从总体规模上还是从结构上,劳动力过剩、就业资源相对稀缺将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所处的状态。那么如何在有限就业资源中,挖掘就业潜力、扩大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这就需要就业保障体系的整合,使有限的资源达到尽可能大、尽可能好的利用状态,从而最大限度地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二是就业保障体系的整合是加快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工业化是一国走向经济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城市化的“药引”。而由于城市能够产生聚集的规模效应,所以城市化是推动工业化的有效动力。要使工业化与城市化相互匹配、相互促进,就要保障城市迁入者以及新划入城市的人口,有公平的就业机会与就业保障,怎样将其合理纳入就业保障体系,这就需要就业保障体系的整合。只有将其纳入就业保障体系的保护伞下,使其安心地为国家建设贡献自己的才力,才能加速我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发展我国的经济,进而提高国民收入水平。

三是就业保障体系的整合是“以人为本”,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就业的“买方市场”格局使劳动力供给方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导致求职艰难,需求方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随意抬高准入门槛,甚至刁难求职者;并且在工作中,用人单位也会利用自己不愁招不到工的强势地位,缩减劳动成本以赚取更大的利润,尽力压榨劳动者,如工作时间的不合理延长,放任工作环境的恶化等;而当劳动者面临失业时,收入没有保障,且部分失业者由于年龄大、体力差、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低,再就业困难很大。针对这些问题,就业保障体系需要整合,通过政策调整、制度创新、法律保护等措施,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建立统一、公平、人性化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与相关服务机构,全面细致地保障求职者公平就业;劳动者安全健康地劳动,不被无理解雇;失业者享受收入保护与就业援助。

四是就业保障体系的整合是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现阶段我国基尼系数较高,贫富差距较大,仇富心理等矛盾滋生。就业保障体系的整合,从源头出发,全方位为所有劳动者提供公平就业致富的机会,并对就业困难人员在确保其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提供就业机会与培训方面的援助,有利于减缓由于贫富差距过大、就业待遇不公等引起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五是就业保障体系的整合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现阶段的就业保障体系的受益者大多还局限于城镇企事业单位的劳动者。将广大农民纳入就业保障体系,打破有损农民利益的一些制度壁垒,通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提高农民的知识技术水平,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需要就业保障体系的整合。

三、就业保障体系普遍整合的目标

建立广覆盖、多功能、系统化的就业保障体系。使就业保障体系覆盖到我国所有的劳动力人口,合理规划、统筹利用相对于庞大的人口红利而稀缺的财力物力等资源,为求职者、劳动者、失业者提供全面的、满足其多元化需求的服务。具体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促进信息化、市场化、有序化的劳动力统一市场的建立与完善。改变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区域分割局面,建立全国统一、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可以依据劳动条件和收入,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地自由流动;单位可以自主招聘劳动力。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实行双向自由选择,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人尽其才”,使市场配置达到高效率。

二是基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覆盖面广、多层次、多功能、系统化、规范有序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在统一劳动力市场这一信息平台上,逐步完善相关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与介绍、就业培训咨询、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咨询、就业政策(如特殊优惠政策等)咨询、依法维权咨询、就业援助及相关福利咨询等服务平台,既可以满足求职者多元化的需求,为其提供全面服务,又增加了就业岗位,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三是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结点,辐射出相关服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个全面的、为所有劳动力提供便利的服务网络。如与职业培训相关的各类职业学校、技能培训机构;与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的鉴定中心;与劳动者维权相关的律师事务所;与失业保险、优惠政策及福利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既可以保证劳动力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快速便捷地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服务,进入下一级服务单位;同时又便于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掌握劳动力的动向,实现整个就业信息系统的动态化管理。

四是建立规范化、科学化、有监督的就业保障基金体系。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服务网点应确保所有用工单位和职工及时、足额地缴纳保费。各地区应根据保险基金数额及失业现状做出合理的计算与预测,科学规划、统筹管理以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与合理支出;并与就业专项基金相结合,在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为各种公共就业服务、特定就业政策、小额担保贷款等提供支持,积极促进就业。

五是实现就业保障体系全国一体化,向上有国家的宏观统筹管理;向下落实到城市的街道、社区办事处及农村的乡、镇等的有效执行。国家除了宏观就业政策公布、各地区就业工作指导、全国劳动力信息收集管理等外,应通过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对有就业保障困难的地区进行补充、调剂。县级以上政府按《促进就业法》制定促进就业的年度工作计划与中长期规划,并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劳动力市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职业培训、职业鉴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相关服务单位进行地区层次的合理规划与统筹管理,确保所有劳动力快速便捷地获取就业保障体系的服务,并实现信息的及时收集与动态管理。同时根据各地区劳动力的具体情况,合理计算与预测,建立失业预警制度,以防止大量失业人员的产生,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

四、就业保障体系普遍整合的制度设计

(一)将建立健全就业保障体系、促就业放在一个战略高度

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的规划与制定应将促就业这一目标充分考虑在内,整合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动员各方力量,全面加快就业保障体系的整合与完善。

首先,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是增加就业、减少失业的先决条件与根本途径。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应该继续保持经济健康持续地增长,以扩大就业容量。

其次,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以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的良性循环。增强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效应,将经济的快速发展转变为就业岗位的稳健增长,提高就业弹性系数。我国的就业弹性系数近年来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只有1%左右,这与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有着很大关系,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必然结果。我们应该认清这一发展形势,转挑战为机遇,通过产业政策调整重新调节资本、技术、劳动力等各要素投入的平衡关系,在产业发展中强调“以劳动力为本”。加速发展旅游业、服务业等就业弹性系数较高的第三产业;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企业,对其采取税收、银行贷款、财政扶持、法律保障等优惠政策。同时鼓励更为灵活的劳动就业形式,如提供临时性的就业机会;鼓励劳动者自己创业,给予相应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贴息等扶持政策。此外,政府应积极投资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如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开发社区服务岗位等。

再次,促进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合理匹配,尽量避免出现有就业岗位,而无合适劳动者聘请这样结构性失业现象的出现。我国工业化进程与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的技术进步在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就业弹性的下降,但是长期会转化为更高层次的就业需求,催生新的就业增长源。由此看来,我国对专业技术性人才的需求将逐步进入一个高峰期,所以应当更加重视教育的发展,特别是职业教育的发展,广泛提升劳动力的知识技能水平,以满足新岗位的需求,避免劳动力供给和需求之间产生较大错位。

(二)改革户籍制度,以加快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

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消除传统的城乡隔离状态,改革不合理的户籍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与居住的农民工的落户问题,也为农民工相关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福利制度的落实提供便利,对统筹地区发展、城乡发展都有积极的效果。进城农民工是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的主力军,他们低工资、高强度的工作为城市的建设和繁荣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改革户籍制度,加快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降低农民进城务工的成本,应是就业保障体系整合的一项重要措施。

(三)积极推广社保卡,建立与完善个人账户,实现就业保障体系的动态化管理

目前的社保卡主要针对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休人员发放。最近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中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表明国家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社保卡的决心。而此条例的具体实施仍需要社会的广泛支持。首先,需要强化个人与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相互监督主动办理社保卡;其次,对于现今非全日制用工、灵活就业等多样化的就业形式,以及现今未纳入社保体系的广大农民,如何参保、缴纳保费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尽快研究解决,出台具体明确的方案予以落实。

(四)加强就业保障基金的科学规划与严格监管

充分利用失业保险基金与就业专项基金,从财力上保证就业保障体系既能够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又能为其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促进再就业。

目前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只局限于城镇企事业单位与全日制正规就业的劳动者。然而我国存在着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临时工、短时工等灵活就业者、雇主和个体经营等自主就业者,这部分劳动力面临着比城镇企事业单位中正规就业的劳动者更大的失业风险,却没有有效的失业保障。同时,灵活就业者与个体经营者对于缓解我国的就业矛盾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应给予鼓励。这就需要国家将其纳入就业保障体系。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中已明确规定将所有职工均纳入失业保险,但是对于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办法没有具体说明,原有的《失业保险条例》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是否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保费,灵活就业人员与自主就业者是否要承担个人与企业两部分的保费等问题需要在统筹我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状况与我国现阶段的失业情况后做出明确规定。

另外,对于失业保险基金与就业专项基金如何互补匹配,既确保资金充足,又避免重复浪费,需要进一步探索。各地区应结合失业现状和未来预测,以及纳入全部职工的失业保险基金数额的重新测算,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入与支出及就业专项基金的设立规模与支出,有科学合理的规划,不断探索,逐步建立起一套系统化的就业保障基金管理机制,并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使其透明化、公开化。

(五)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元化、多功能、系统性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快职业教育的发展,促进就业质量的提高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对智力的投资收益大于发达国家。在强调高等教育的同时,应根据我国人口发展趋势及就业形式,灵活调整各级教育的投入,重视发展各种非正规教育。职业培训是国家实行积极人力政策的直接途径,鼓励劳动力通过增加人力资本的投资来提高其就业能力,以尽快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对于降低结构性失业有着重要意义。职业培训的定位,国家应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为定位,对职业学校和技能培训学校进行全面的规范与整合。首先,学校的办学模式、教学模式、课程设置需要打破传统,充分考虑社会需求,体现对劳动力就业能力的培养。其次,加强学校建设和教学改革,增强教师队伍的实践能力,并提高所教授知识技能的更新频率。再次,不拘泥于2年或3年的学制模式,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注重与企业的具体需求相结合。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如采取学校提供场地、教师、生源,企业提供一部分师资、实训基地、用人需求,双方结合起来培养人才的“订单式”培养模式。

(六)各地区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扶持,合理布局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利用该平台全面了解与掌握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等缺乏经济来源的就业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公益性岗位援助、税费减免、社保补贴、贷款担保、技能培训等帮助,并进行跟踪服务,切实确保其实现稳定就业。对于就业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如资源枯竭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的劳动者,国家要有合理的规划与安排,给予相应的补贴与政策扶持,组织实施国家培训项目,鼓励企业平稳转型,鼓励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及时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防止大面积失业。

〔本文系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标课题:“普遍型社会福利体系的基础和设计研究”(编号:09&ZD061)成果之一〕

(杨宜勇,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高言,中央财经大学讲师)

残联就业保障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中,做好农村地区的扶贫再就业工作是其中的关键。当前,随着党中央对扶贫工作的日渐重视,各地区对这项工作也予以了高度的重视,纷纷制定各种措施以保证农村劳动力的再就业。如此,就能够将就业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出来。

一、实行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的思路以及目标

(一)总体思路

在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的这项工作中,各地方政府部门需要贯彻党中央的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并将这项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个关键举措。要坚持党中央所制定的精准扶贫的方略,在当地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促使农村贫困人口能够更加稳定的就业。在工作过程中,要实现登记一人,培训一人以及就业一人的目标,并且要尽可能实现每人有保险的目标,使贫困人口能够找到一份好的工作,使他们能够拥有一份不错的收入[1]。

(二)主要目标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需要对各农村地区的贫困户进行走访,要了解他们的信息情况,然后因人因地的开展扶贫政策,根据其贫困的具体原因来施策。用大概2~3年的时间,在当地开展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来实现“能转尽转”,也就是帮助贫困户每户转移就业1人。其次,要实现“愿培尽培”,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以展开免费的培训,为他们接下来的就业脱贫打下基础。

二、精准扶贫措施分析

(一)开展转移就业扶贫行动

1、打造农村就地就近的就业模式

各地区乡镇府要鼓励当地有条件的企业利用村集体闲置的土地创办厂房式“扶贫车间”,组织农村贫困人口是手工工艺的加工业务,或者是组织他们参与到农产品加工业务上,使当地的贫困人口可以实现在家门口就业。对于设立“扶贫车间”的企业,则规定其可以享受扶贫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如果企业能够主动吸纳当地一些贫困人口就业,则规定其享受岗位补贴[2]。

2、展开就业伙伴帮扶活动

在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中,当地乡政府可以组织开展“送岗进村”的结对帮扶活动,要开展“一对一”的定向就业扶贫,并加强用工企业与劳动中介机构以及贫困人口的协作,在当地打造定户动员、定向输出的模式。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招聘网站,则专门开设一个区域,对适合扶贫对象的就业岗位进行筛选,并加大岗位信息的宣传,从而实现贫困村与企业的人岗对接。

(二)展开以人才为主的扶贫工作

1、吸引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参与到扶贫工作之中

在今后的扶贫工作开展中,要扩大高等院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的招募规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增设一些岗位,如农技推广岗位,或者是增设基层文化站建设岗位,然后选派一些高校毕业生负责此事。对于到岗的毕业生,如果其在服务期内表现优秀,那么在服务期结束之后,如果毕业生有医院继续服务,那么经由“三支一扶”的办公室批准之后,可以对这些毕业生免笔试,通过考核之后直接聘用,而考核的办法则有各县、市执行制定。

2、加大贫困地区的人才支持力度

为了使贫困人口实现就业,进而改变贫困家庭的现状,可以组织技工院校定向招收农村地区一些贫困家庭的适龄孩子,将他们引入到技工院校之中,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的政策,或者是享受国家所制定的助学金政策,并提供其勤工俭学的岗位。此外,还可以组织专家服务基层的活动,每年组织相关的专家,开展2次左右的服务基层活动,由这些专家深入到扶贫一线,开展医疗义诊、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服务[3]。

(三)组织全民参与到扶贫行动之中

1、尽可能提高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以及养老保障水平

在扶贫工作开展中,要针对当地的贫困人口,开展好全民参保的登记计划。允许低保等缴费困难的群体按照100元标准缴费,对于当地一些残疾的贫困人口,要由乡政府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要保证居民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然后按照上级所制定的要求,对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逐步的提高。此外,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完善,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可以染给他们参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2、关注易地搬迁贫困人口

除了需要重视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工作,还需要组好易地搬迁贫困人口的转移接续工作,要保证这些贫困人口在原参保地的参保累积计算,保证他们的个人权益不被损害。

(四)开展开精准培训扶贫工作

如果农村贫困人口处在劳动的年龄内,而且他们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那么可以根据他们的意愿来实施免费培训项目清单制度,要对贫困人口展开“订单式”培训。鼓励家庭服务业的发展,或者是鼓励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并对这些产业开展培训活动,以提升贫困人口的致富技能,尤其是对农村妇女进行培训,对其进行实用技能型培训,在培训结束之后,对他们发放培训津贴,这样可以促进这些待就业人口的积极性。

三、结语

综上,脱贫攻坚乃是我国政府一直关注的重点,为了减少各地区的贫困人口,我国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的扶贫政策。因此,我国各级政府部门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将党中央所制定的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要开展相应的措施以实现贫困人口的再就业。那么通过为贫困人口制造就业机会,并对他们展开就业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就业技能,这样他们就能够实现自给自足。此外,还需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要对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制度以及养老制度等进行完善。如此一来,就能够实现贫困人口的再就业,能够促进我国城乡经济的发展。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人们的生活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 这使得我国各地区的贫困人口逐渐减少。而在各级政府的日常工作中, 脱贫攻坚工作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不要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将党中央所制定的扶贫政策进行贯彻落实。本文主要围绕人力资源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人力资源,精准扶贫,社会保障

参考文献

[1] 徐阔丽.人力资源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思考[J].科学发展, 2017, 07:110-113.

[2] 刘双.人力资源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思考[J].经贸实践, 2018, 09:55.

上一篇:见习报告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下一篇:孝道故事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