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售后服务流程

2023-06-12

第一篇:装修公司售后服务流程

家装公司售后服务流程

售后服务流程

一 客户报修 1记录客户报修情况 2安排售后人员预约客户

(1)沟通了解报修情况(2)确定上门勘察时间 二 现场勘查

1自我介绍,出示公司售后的工作证件 2耐心听取客户意见

3记录并分析报修问题(相片存档) 4告知客户维修问题的解决方法 5确定维修时间,告知客户维修的周期

6如不在公司质保范围或以过质保期的,客户要求维修,告知客户公司的收费标准 三维修实施 1施工准备

(1)调取客户资料查取客户配套主材的商家、型号、规格及乳胶漆色号等

(2)填写材料单(存档) (3)配送材料 2进场施工 (1)成品保护

(2)维修过程相片(存档) (3)如在维修中发现新问题及时反馈到售后中心,再安排解决方案 3维修结束 (1)卫生保洁

(2)维修结束相片(存档) (3)客户填写综合评价表(存档)

(4)代开维修费用收据,收取维修费用(收费客户) (5)告知客户后期注意事项及保养常识,赠送客户小礼品及服务卡片

(6)(因维修给客户带来不便)向客户真诚致歉 四 信息反馈

1上缴客户评价表交监督中心部回访

2填写维修费用报销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上报财务(含收费客户费用报销)

3消单、填写工地维修小结 4相片及相关资料存档

第二篇:家政服务公司流程

家政服务公司流程 开家政公司手续

而且视情况,,税务方面有优惠;具体如下:

一、注册公司:

直接去工商局,工作人员会叫你先填一张公司名称查询表,以确认你公司名称可用,而后,是备齐相关资料,去工商局注册;包括:拟设立公司的办公地址(必须是写字楼跟商住楼)。2005年5月7日起实施。A、 房主产权证明必须到所属区或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房管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所需资料:a、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如果其房产属于公司必须要带其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b、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c、房屋租赁合同。拟设立公司的股东(最少一名法人代表、一名股东 )的身份证、外地人计生证,广州市户口不需要提供。相片:法人大一寸五张,小一寸三张;股东小一寸三张。黑白、彩色均可。

3.注册资金:家政公司属于服务类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1月左右,执照办好后即可动用,这里,这个公司帐户,是根据工商局出具的公司核准单,即可去银行以公司的名义开户的,这些钱,如果自己没有,可委托中介垫付的,但要收取手续费);

4.出具验资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公司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这里,指的是要经工商局承认的正规事务所,,在填注册资料时,,可问

下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的)

5.领取执照。

二、凭营业执照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办税务登记证:工商执照办好后,到国税、地税局办理国税、地税登记证。

四、完毕,至此,你可以招兵买马,开始各项业务了。

国际在线消息:据《中国青年报》3月9日报道,家政服务人员遭受伤害的悲剧屡屡上演,权益频频被侵害,却难以得到法律保护。目前家政工与雇主间的关系被认为是雇佣关系,因此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规范家政服务业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家政服务业处于非正规就业的尴尬地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大文为此指出,将家政工隔绝于劳动法之外是不合适的,建议在劳动法中增加有关内容,保障家政工的权益。小保姆是劳动者,然而劳动法却对其紧闭大门。全国家政服务领域从业人员多达2000万,他们长期游离于法律保护之外,不仅自身权益难以维护,对社会和谐来说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大隐患。

脱胎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转型之际的劳动法,有着诸多先天性缺陷。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姜俊禄认为其中之一就是覆盖范围过窄。作为一部以权利为本位的法律,劳动法保护的范围和标准都需要物质基础支撑。在这部法律的草拟之时,立法者囿于当时的社会物质水平,只选择了城镇部分社会劳动关系作为调整的对象,而将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劳动关系、平等主体的劳务关系、行政隶属的公务员劳动关系、家庭保姆的家务劳动关系等排除在外。后来公务员的劳动关系纳入了《公务员》等行政法保护体系,保姆这个庞大而弱势的劳动群体,其身份地位和权利维护却始终无法得到法律界定。

现在,国家劳动保障部门已将家政服务作为扩大就业的一个新领域,要求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然而长期处于工资洼地、权益真空的家政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城里的下岗职工不愿问津,就连农村的青年人也兴趣不大,去年以来不少城市发生的“保姆荒”就是生动例证。

家政服务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步骤又是什么,大学生又有什么优惠政策?

最底注册资金是3万元人民币(两个或以上的股东)一个人的公司最底注册资金是10万元人民币

大学生创业是肯定有优惠的,你最好是去当地工商部门了解。

现在注册公司

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要3万以上

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要10万以上

你做家政服务前期不一定要注册成公司

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比如xx家政服务部

一、前期投入各方面要考虑成本,尽量精简节约

二、你要考虑你的业务方向,家政包含的服务还是很多,前期要抓一两个做为主攻的点,切记不要贪多

三、根据你的发展方向和资金,来确定你的投入。包括确定你前期人员的配备

四、家政人员的招聘一般大多去人才市场现场招聘好些

五、你前期要了解市场和你的竞争对手。员工的培训这块,如果你有经验要亲自来抓。没经验就要慎重了,最好的方式就是去挖同行有经验和能力的人过来,让他们负责带领和培养新员工

祝你成功

家政服务流程

第一步:电话咨询或网上选人

客户可以关注我司的网站,每天刷新查询我公司的服务人员待聘情况。客户可通过网上或电话预订。有时,我公司推出网上预订大礼包的活动时,通过公司网站预订工人的客户,就可以享受公司精美实用的礼物。

第二步:面试家政人员

家政管家培训结业回司当天,公司工作人员会电话或短信告之您。您可以到公司来同她面谈,详细了解家政管家的书面资料、性格特点、工作能力等。

第三步:签定服务合同

详细阅读合同,确保您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合同里也有温馨提醒,可以告诉您在聘用家政管家的注意事项。

第四步:家政管家正式上岗

公司的服务期正式开始,公司的专家团队也开始致力于您家庭的尊贵生活。包括家政管家的后期工作指导与评价。

第六步:完善的督导服务

家政服务人员上岗的三天之内,公司督导部工作人员会电话跟进了解

其工作状况,及时了解客户的后续需求,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公司督导部工作人员及专家团队,会为您的家庭做出个性化服务方案。

深圳家政服务流程

一.来源可靠:客户需要的是干净整齐、讲卫生、干活麻利、勤快、听话、好学、有礼貌来源可靠的员,本公司提供的是广西区内及全国各省的有志青年、下岗富裕人员,通过组织输送,通过有等级的培训,达标上岗,没有文化的不要;没有爱心没有责任心的不要 ,不愿做家庭工作的不要,自己找上门没有组织介绍的不要。

二.员管理:公司对员实行员工制管理,每年进行优秀员评比,奖罚分明

。员一律经培训达标后方可上岗,如客户不满意可更换。

三.合作管理:有了可靠保姆,还需要客户的合作管理,保证员的吃住问题后,要尽快指导她们适应环境,以便更好的为客户服务。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客户应及时反映给公司。我们需要的是合作管理。

级员:

年龄:16-45岁;文化程度:小学文化以上;要求技能:会洗衣、做饭、清洁卫生、迎来送往、会听普通话、诚实和善、无令人生厌的言行及外貌特征。

中级 年龄:16-45岁;文化程度:初中文化以上;要求技能:会洗衣、做饭、清洁卫生、迎来送往、电话处理、照料小孩、辅导三年级以下的小学生。 高级员(A):

年龄:16-45岁;文化程度:高中文化以上;要求技能:会洗衣、做饭、清洁卫生、迎来送往、电话处理、打字排版、文稿整理、代拟文书、护理病人、代购物品、家教(能辅导初中以下中小学生)、家电简单维修维护。 高级员(B):

年龄:16-40岁;文化程度:大专文化以上;要求技能:会洗衣、做饭、清洁卫生、迎来送往; 分为:(A类)家庭文秘、电脑打字排版、上网、家教(能辅导高中以下学生);(B类)家庭投资理财顾问、家庭生活、生产安排和管理。

服务流程

一、预订与选人您可以通过电话或来本中心告知您的需求,我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选择适合您的服务员,并安排面试。

二、办理选聘手续凡来聘用服务人员的用工家庭(个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真实的填写登记表,如因情况不实造成双方矛盾,后果由用工者自负。面试双方都满意后,签订一式两份《家政(月嫂、病护)服务合同》,缴纳派遣费和管理费,预缴一个月服务员工资。试用期满用户仍未签订服务合同的,本中心对此后所发生的一切问题概不负责。

三、服务费缴纳方式在合同签订后,用户要将服务员工资交给中心,由中心发放。服务员工资实行每月预缴,提前1至10天将下月工资缴到中心,用户也可直接将款汇到中心指定账户或请服务员代缴。用户每月要向中心缴纳管理费20元,方可继续履行下月合同。否则,出现问题自负。

四、服务员调换服务员上岗不能适应工作,本中心予以调换3次服务员,并到中心办理调换服务员手续。用户不得随意将服务员转让他人。

五、解除合同

1、合同期内,如要求解除合同,应带服务员、《家政(月嫂、病护)服务合同》到本中心办理解除手续。

2、合同期满若续聘服务员,您可提前到本中心办理合同续签手续。

3、合同期满,您不再续聘服务员,应带服务员、《家政(月嫂、病护)服务合同》原件到中心办理解除手续

关于推进家政服务产业化进程的建议

随着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长家政服务的总量需求,呈现出需求总量逐步增长,需求质量逐步提高,需求种类逐步细化,预计未来几年有继续增长的态势。家政服务业作为新兴的朝阳产业,已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文明的标志,家政服务业不仅具有满足家务劳动社会化的功能,而且具有实现国民经济增长的经济功能;不仅提高了现代人的生活质量,也使大量的家政服务人员在职业生活中获得了价值满足;既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也发挥着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的政治功能。但就我市家政市场目前的发展状况看,缺乏规范有

序的引导,与巨大的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因此,家政服务业也必须向产业化方向发展。

一、家政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供需双方质和量相矛盾的问题

家政服务市场目前需求与供给的总体状况是:需求大于供给,尤其是高素质、高技能、有技能等级证书的家政服务员严重不足。通过对妇联、工会、共青团等家政公司的了解,经常会出现找保姆难的现象,有的甚至要排好几个月才能找到合适的人选。虽然马路上散乱的挂个"求做家政"招牌的家政服务员却到处都有,但用工家庭却轻易不敢问津。这说明,家政市场中需求与供给的差距实际更是高质量家政服务员与用工家庭需求的差距。据调查,用工与用户发生纠纷的原因中,14%是由于"服务技能水平差"造成的。"服务技能水平差"明显地反映了家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不具备专业技能的现状。反映出了长春市的家政服务员深层次的培训不到位,质量不合格,致使能满足用户要求、高素质、高技能、高信誉的服务员相对缺乏,成为供需双方的又一主要矛盾。

2、家政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长春市家政服务市场,总体上处于无序化运行阶段。80%的家政介绍所和家政服务项目处于经营无序化,收费随意化、服务自由化。家政介绍所是个人的买卖,想什么时候开,就什么时候开;想收多少

中介费就收多少中介费(好糊弄的就多收点儿,不好糊弄的就少收点儿);在营业时间上,想早点开门,就早点开门,想晚点关门就晚点关门,运行随意无序。此外,安全保障机制、跟踪服务手段也没有落实、无章可循,使得市场处于无规范约束状态。这表明,家政服务市场亟需加以整顿或治理。无规范带来无序,无序只能导致行业发展的低效状态。

3、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带来的问题。

目前,由于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建全,缺乏处理纠纷或事件的政策和法规依据,给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用工家庭带来许多后顾之忧。家政服务的场所大多是私人住宅,呈现为"零距离"服务,安全与信任十分最重要。目前市民对家政服务的信任度很低,关键在于没有建立起信用体系。由于家政公司与服务员、与用人家庭三方的责、权、利不明确,服务协议不规范,有的甚至不签订服务协议,三方的权益缺少法律保障,导致家政服务员与用人家庭发生纠纷难以处理。况且现存法律缺少专门适用处理用户和保姆之间发生问题的规定,也阻碍了家政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推进长春市家政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条件

1、长春市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构成发展家政服务业的首要条件。资料显示,长春市2003年GDP是1338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7900元,是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最佳期。有科学测算表明,人均国民收入达到1000美元时,是各地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普遍

成长期。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发展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各基层政府都竭力发展包括家政服务业在内的第三产业。与此同时,经济生活水平的变化,使长春市民的生活观念与生活方式也在发生转变,家政服务社会化已成为发展趋势,产生了家政服务的需求。

2、政策引导和市场就业导向成为快速发展家政服务业的重要条件。长春市近几年,尤其是2003年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目标,推出了很多鼓励城市下岗工人的就业政策,同时还把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或创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鼓励和动员广大农民离土离乡,进城务工发展自己,这就为发展家政服务业提供了大量的人力资源,一些下岗职工和农民已经在家政服务的岗位上得到安置,预计未来还会有更多的剩余劳动力不断涌入家政服务业。这就为发展长春市家政服务业提供了较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就业空间。

3、长春市家政市场需求空间大。就目前来看,长春市家政服务需求总量在扩大、服务项目在不断增加,服务质量在逐步提高。除了护理老人,看护婴幼儿、照顾产妇的服务项目外,出现了家庭保洁、礼仪庆典、商品配送、插花茶艺、家庭教师、管道疏通、家电维修、精神陪护等多项服务及各种钟点工和日工形式的服务。市妇联曾为此专门进行过需求情况调查,设计并发出了5000份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6%的家庭有多种不同的家政服务需求,按长春市城镇

92万户家庭计算,将有近24万户家庭需求家政服务。据长春市一些家政公司的业内人士估算,需求满足率平均在19%左右。这表明,家政需求总量大,家政服务市场有巨大的潜力。

第四、现有家政公司服务公司较多,服务领域较广。据调查,长春市就业局劳动力市场管理处近些年共审批20家家政实体。2003年年检的家政公司和家政个体数29个,中介所中带有家政项目的是41个。但据业内人士保守估计,长春市家政服务实体总数在200多家,其中,中介实体数近几年呈波动趋势,这说明投资创办者在看好市场的同时也在进行着理性的进退抉择。从供给质量上看,部分家政公司有岗前培训,培训的项目也在逐步增多和细化,未来有专业化发展趋势。在"您所雇佣的家政服务人员是否受过专门培训"一项中,回答"受过"的占25%。可以预测家政服务员必将朝着专业化方向迈进。

三、推进长春市家政服务产业化进程的建议。

将家政服务分散的、无序的行为变为有序的组织行为,形成家政服务产业化、市场化是市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决策过程中,要从积极扩大就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进长春市城市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促进家政服务的产业化,将之作为新兴产业来运作,当成社会事业来发展、按照职业化来管理,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不断推进长春市家政服务产业化进程,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整顿、规范力度,构建长春市家政服务管理体系。

市政府应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要按照"以市场为发展平台,视法规为政策依据,由政府宏观调控,靠行业协会自律"的原则构建家政服务的市场管理体系。政府的宏观调控主要体现为整体规划、制定法规、政策引导、市场监管等方式。尽快出台适合长春市家政服务业规范化的相关制度或条例,鼓励、扶持成立家政服务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政府积极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明确监管机构,建立劳动、工商、税务、经贸、民政、公安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各部门的分工合作,使长春市家政服务业市场进入规范有序的状态。在规范市场的同时,市政府更应该结合再就业工作制定出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激励性的税收政策、必要的财政支持政策等鼓励其发展,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转向这一行业,建立以市场为导向,多元化的企业发展模式,引导长春市的家政服务公司以企业长远发展为价值取向,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推动建立有序的家政产业发展链条。培育和扩大家政服务市场使其尽早形成规模,提高长春市家政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区域化程度。

2、加快长春市家政服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一是要弥补家政行业的社会保险缺失。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家政服务工理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但是我市目前家政服务业的社会保障还基本处于一种缺失状态。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通过让家政服务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使他们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政府应要求所有家政服务公司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对已经开业的家政服务管理机构,应

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申请补办社会保险登记,并将此作为家政服务公司行业年检的重要指标予以考核。对家政服务人员实行社会保险的分类指导。家政服务人员的构成非常复杂,既包括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城市待业人员、离退休人员也包括农村富余劳动力等,所以对家政服务人员应当按照原有身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区分以确定其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和方式,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从事家政服务者应制定可行的方案。

二是解决配套保险不足。在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基础上,市政府还应提倡家政服务公司将一些商业保险项目作为家政服务人员的配套保险,要让家政服务业的管理者认识到多参加保险可以降低家政服务公司的经营风险,并吸引更多的客户和家政服务人员,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参加商业保险。家政服务企业可为家政服务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医疗疾病,第三者家庭财产责任险等险种,不仅为家政服务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劳动安全提供保障,而且还能对家政服务人员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时,向保险公司索赔,对家政服务人员和用户的利益实行双保险,保险金可采取由家政服务公司和家政服务工个人按比例缴纳。

3、建设以社区为依托的区域化家政服务体系

随着社会转型,社区成为社会整合的重要载体。家政服务作为微营利的服务性行业,需要形成规模经济,构成产业行为,因此可以在以家庭为单位的社区中寻找出路。家政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之

一,将家政服务企业与社区服务业有机整合,建立区域化社区家政服务体系必将促进长春市家政服务产业化进程。

家政服务企业依托社区进行产业化经营,既可以通过市场化过程改变社区服务发展的落后状态,实现社区服务的功能实现,也可以通过家政企业合理的区域布局,与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获得必要的政策倾斜和经济资助。这就要求把社区服务的营利性和福利性进行明确的分类。可营利经营的服务,由家政公司投资经营;须体现福利服务的,由社区组织投资建设。可以设想,家政企业通过与社区服务组织紧密配合,互相支持,互相促进,逐步形成连锁经营的家政服务网络。社区服务的大部分功能可由家政服务公司来承担,作为经济实体,家政公司可将社区服务的主体、对象、内容、管理和资本投入全面社会化、产业化。一个社区的家政服务项目,既可以由多个家政专业公司共同承担,也可以由一家公司承担。长春市现有55个街道办事处,351个社区居,辖区常住户92万户,如果每个社区能设立1-2个家政服务实体,就可形成区域分布比较合理的家政服务连锁网络体系。

4、加强对家政服务产业化的宣传工作

家政服务作为一个新兴产业需要一个被人们普遍接受的过程。政府各部门和媒体应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澄清人们对家政服务的不良传统观念,从根本上为家政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扫除障碍,让更多人了解家政服务不只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打工妇女从事的工作,而是一个可供各类人施展创业与经营管理能力的平台。消

除社会上的职业歧视,鼓励引导更多的人从事家政业。面为此建议政府各部门和新闻媒体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宣传工作:1)培育健康的家政服务职业观念。2)倡导尊重劳动价值的道德意识。3)培养家政服务的科学意识。4)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培训的观念。5)积极扩大家政企业品牌效应。

第三篇: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检查流程

1总则 1.1为保证物业服务满足规定要求,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各物业分公司应加强物业服务检查工作,建立公司内部的三级检查机制,包括:物业分公司的月检、管理处(部门)的周检、管理处班组的日常检查。 1.2项目所在公司对所属物业分公司的监督检查采取不定期 1总则

1.1为保证物业服务满足规定要求,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各物业分公司应加强物业服务检查工作,建立公司内部的三级检查机制,包括:物业分公司的月检、管理处(部门)的周检、管理处班组的日常检查。

1.2项目所在公司对所属物业分公司的监督检查采取不定期的全面检查或实施第三方检查方式进行,按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1.3各层次物业服务检查均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并形成书面的检查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物业分公司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1.4物业分公司的各级检查均须依据《物业管理方案》、《工作计划》、《服务质量检查标准》、上级指令以及公司文件制度。

2职责界定

2.1物业分公司负责公司内部的服务检查,包括班组长负责的日检、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的周检、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的月检。

2.2项目所在公司负责对所属物业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

2.3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负责对各物业分公司检查体系实施监督和指导。

3程序要点

3.1物业分公司的检查组织

3.1.1日常检查:由各班组长对责任范围内巡查。

3.1.2周检:由管理处主任担任组长,各主管组成。并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分析和编制月报。

3.1.3月检:由品质部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组长并负责统计分析及编制检查报告,组员由组长根据需要在公司范围内抽调人员组成。

3.2各级检查组的权限:

3.2.1 检查组有权按检查计划对相关范围进行检查;

3.2.2 检查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检单位(日检为岗位)填写《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跟踪验证;

3.2.3 检查组有责任向公司各部门(管理处)阐明不合格项的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

3.2.4 上一级检查组织有权对下一级检查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2.5 检查组成员应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3.2.6 检查组长按计划安排检查组成员的检查工作,负责组员检查过程的考勤及相关纪律,同时有权向检查组成员的直接上级提出考核建议。

3.3检查标准详见《物业服务质量检查标准》。

3.4不合格评定

3.4.1为了将不合格进行准确的责任归属,检查实施人须对发现问题进行评定。评定结果按《9.1不合格控制、纠正及预防措施》中的3.2.2分类。

3.4.2班组长对日常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周检、月检实行组员集中讨论分析,然后进行逐项评定。

3.4.3评定时被检查人员(日检)或部门负责人(周检和月检)须在现场。

3.5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按9.1要求进行纠正。

3.6检查分析报告

3.6.1每月5日前,管理处周检负责人将上月的周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编制成报告并由管理处主任审批后,向各班组传达。同时送物业分公司检查组备案,作为当月月检参考内容。只有一个管理处的物业分公司,月检报告和周检汇总报告合并编制。

3.6.2月检问题评定后,物业分公司检查组组长根据月检情况编制报告并由总经理审批后,发放给各部门、管理处。

3.6.3检查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检查时间、方法、过程;

b) 检查结果汇总;

c) 问题归类;

d) 重要问题单项分析;

e) 总体问题分析(可采用排列图、控制图、因果分析图等进行研究);

f) 改进建议;

g) 总结

4管理处班组的日常检查

4.1日常检查是管理处各班组负责人对属下岗位的服务过程实现管理控制的重要手段。管理处日常检查范围包括:各班组所有岗位的工作范围、分包服务项目。

4.2管理处的日常检查由各班组长负责,分包项目日常检查由分管责任人负责,其它项目由管理处主任指定责任人。

4.3各日常检查负责人必须每日保证足够的检查时间。

4.4检查人在三个工作日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岗位及其责任区检查完毕,存在问题记录在《物业服务检查记录表》上,涉及责任人的,需要求责任人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参照《9.1不合格控制、纠正及预防措施》3.2.2评定不合格类别。

4.6对不合格的处置按《9.1不合格控制及纠正、预防措施》3.10要求处理;符合纠正预防措施要求的按《9.1不合格控制及纠正、预防措施》3.11处理。纠正完毕后须在《物业服务检查记录表》上作相关记录。

4.7涉及项目分包的检查,分包项目分管责任人对日常检查存在问题应及时反馈给供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分包项目的日常检查结果应作为供方工作评定的依据之一。

4.8每周例会前,各班组长将按一阶段日检结果汇总并在例会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5管理处(部门)的周检

5.1管理处主任每周组织一次由管理处各专业主管参加的系统检查,每次周检的重点可不同,但要求在一个月内必须覆盖管理处所有管辖范围和服务项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物业服务检查记录表》上。

5.2周检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方式进行,但必须确保两次周检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3周检对不合格的控制包含了日常检查的控制要点,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各检查结果的分析验证,评审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管理不合格,形成对日常检查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5.4周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由责任人签字认可,特殊情况下(无法认定责任人或责任方不在公司)需在备注栏上注明,检查结果按3.4.2要求评定。

5.5工程设备、设施等涉及到工程安全方面的检查须由维修班人员(需要时可要求工程部安排人员)陪同。

5.6管理处主任在每周办公例会上通报检查结果。

5.7按3.6要求编制周检月报。

6物业分公司的月检

6.1月检方式和内容

6.1.1月检采用例行计划月检和日常的随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1.2例行计划月检为集中检查,检查间隔不得少于20天,多于40天,以确保检查数据的可比性,有利于质量分析。各物业分公司应尽量固定每月的集中月检时间。

6.1.3检查组长根据项目的情况,每月设置部分抽检项目,随机抽检的测试点不得高于当月总测试点的20%,随机抽检每月不定期进行。

6.1.4例行计划集中月检的内容除了按检查标准设置的测试点外,还应该包括前次月检问题项及日常随机抽检问题项的验证。

6.2制定月检计划

6.2.1物业分公司品质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品质部经理任检查组组长负责月检工作的组织、沟通及编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6.2.2月检计划由检查组长负责编制,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6.2.3检查组长负责至少提前三天将月检计划发放至公司各部门(管理处)及检查组成员。

6.2.4月检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 检查目的及检查依据;

b) 检查组成员构成及分组情况;

c) 检查时间安排;

d) 检查范围及内容;

e) 检查方式;

f) 检查陪同人员要求;

g) 运用表单。

6.3检查测试点的设定

6.3.1各物业分公司参考《物业服务质量检查标准》,经过评审确定检查测试点总量及各项目分量,检查测试点的数量长期固定,因工作内容改变而调整检查标准时可重新确定。

6.3.2各专业检查人员根据检查计划检查测试点数量要求编制《月检项目测试表》,若本专业被安排有抽检内容,应在测试表中注明,《月检项目测试表》编制后交检查组长核准。

6.3.3检查组长统筹抽检与计划检查安排,并审核检查组成员编制的《月检项目测试表》。

6.4检查实施

6.4.1检查人员按照计划要求实施随机抽检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后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6.4.2例行计划检查有检查组长带队按计划到管理处实施集中现场检查,并负责检查工作纪律及相关事宜的临机处置。

6.4.3检查发现的问题均须责任人和责任区负责人签字。

6.5检查的现场总结

6.5.1各专业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完毕后,由检查组长召集检查人员以及被检查方管理层人员召开检查结果汇报会,各检查人员向对方通报例行计划检查和随机抽检情况及存在问题,听取被检查方对存在问题的看法,共同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探讨纠正及预防措施。

6.5.2被检查方须做好相关记录,并积极对相关问题进行纠正。

6.6检查问题(单项问题)评定

6.6.1离开检查现场后,检查组采取成员集中合议评定的方法,依据按《9.1不合格控制、纠正及预防措施》中的3.2.2分类评定。

6.6.2评定过程存在争议的,通过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裁定。

6.6.3在检查测试表上填写评定结果记录。

6.7每月根据月检结果对管理处服务质量工作的综合评价

6.7.1物业分公司对各管理处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级别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及格。

1)优秀

a) 不合格项2项及以下;

b) 无严重不合格项。

2)良好

a) 不合格项2—6项;

b) 无严重不合格项。

3)一般

a) 不合格项7—12项;

b) 严重不合格项有1—2项;

c) 同一项问题连续3次被评为不合格项;

d) 《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内容第二次验证不被通过。

4)不及格

a) 不合格项12项以上;

b) 严重不合格项3项及以上。

6.7.2月检结果评定小组(由品质部经理与检查组成员组成)依据上述评价标准,形成《物业服务评价表》。

6.7.3检查组组长在月检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服务评价表》发放到管理处,管理处主任签字认可,并在两个工作日内送还品质部月检小组。

6.7.4各管理处若对评价结果有异议,须在收到《物业服务评价表》后两个工作日内与检查组长进行沟通,如沟通未果,可在两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申诉。

6.8月检分析报告

6.8.1检查组长根据月检评定结果及相关数据,编制《月检分析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到各部门及管理处。

6.8.2各职能部门根据报告中与本职工作相关内容做好监督、指导和改进工作;各管理处根据报告内容及建议落实问题整改措施及相关绩效考核工作。

6.9月检的相关规定

6.9.1应将月检的物业服务综合评价纳入所制定的各物业分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内容,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 6.9.2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属于检查计划内的问题时,须纳入评定及考核,在进行质量分析时可另列处理,以免影响数据分析的准确性。

6.9.3如整改项较多,检查组应在下一个月计划中调整检查重点。

6.9.4同一个问题连续两次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项,或出现严重不合要求项,检查组应要求部门(管理处)填写《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6.9.5《月检分析报告》经品质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保存。

6.10月检评定结果的处理

6.10.1月检评定结果的处理依照《物业管理责任书》的相关条款执行。

6.10.2各物业分公司月检结果并按季度汇总报告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备案。

6.11各物业分公司每年12月30日前将全年月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报物业管理部备案。

7相关文件与记录

7.1《物业管理责任书》

7.2WDWY-FR-MM9102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7.3WDWY-FR-MM9201物业服务检查记录表

7.4WDWY-FR-MM9202月检项目测试表

7.5WDWY-FR-MM9203物业服务评价表

7.6《月检分析报告》

第四篇:开办会计服务公司条件流程

A.申请单位需向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1)书面申请报告;(2)从事代理记帐业务资格申请表;(3)代理记帐机构章程、协议;(4)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规章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5)代理记帐机构负责人的简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经历证明和职业道德鉴定。从业人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从业资格证书;(6)电脑操作人员的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证书;(7)代理记帐机构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置说明和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业务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

申报条件:

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帐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5,机构的协议或章程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资料

办理程序: 提交申请材料 → 窗口受理及发证 → 审核 → 批准发证

证件名称: 代理记帐许可证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20天内审核决定;批准后10个工作日发证

第五篇:公司并购中的法律服务流程

律师在公司并购中的法律服务

(一)并购准备阶段的法律服务

1、前期调查和咨询

协助并购公司拟定初步的并购方案和对并购可能涉及的政策、法律提供专业服务。根据有关并购的政策和法律、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关批准手续和程序向公司提供法律意见和并购方案,并对各种并购方案的可行性、法律障碍、利弊和风险进行法律分析。

2、协助并购双方签署保密协议

鉴于并购涉及到双方公司的商业机密,所有参与的人员要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在并购不成功时,目标公司的利益也能够得以维护,并购者的意图不过早外泄。因此在并购实施前,律师应该协助并购双方签署有关的保密协议并约定赔偿责任条款。

3、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指就股票发行上市、收购兼并、重大资产转让等交易中的交易对象和交易事项的财务、经营、法律等事项,委托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机构,按照其专业准则,进行的审慎和适当的调查和分析。并购公司对并购交易中的隐蔽风险进行研究,对目标公司实施包括法律、财务和经营在内的一系列审查和审计,以确定其并购的公司或资产对其是否存在隐蔽的、不必要的风险。 (1)律师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目标公司主体资格的审查,对目标公司主体资格的调查包括目标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涉及须经批准才能成立的公司,还须查验其是否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同时还须查验目标公司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别是涉及国有资产时更须特别小心。此外,还要查验目标公司是否依法存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等等。

目标公司的主要财产价值及其产权,调查目标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其价值;拥有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及其价值;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和存货及其价值;目标公司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目标公司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情况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等。

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调查目标公司的金额较大的应收、应付款和其他应收、应付款情况,并且应当调查其是否合法有效;调查目标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存在潜在风险;调查目标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是否有代为清偿的风险以及代为清偿后的追偿风险;调查目标公司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等等。

目标公司的税务、环境保护、原材料资源、产品质量、生产技术、销售网络、市场前景等因素。目标公司所适用税收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目标公司的原材料来源、遵循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标准,目标公司的产品销售网络、市场前景等可能因被并购而改变,因此也是尽职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包括公司管理人员与工人结构、他们的学历与知识结构,并购可能引起的下岗人数,再就业的方向和可能发生的费用。

并购的外部法律环境调查。关于公司并购法律的调查,除了直接规定公司并购的法律法规以外,还应当调查反不正当竞争法、贸易政策、环境保护、安全卫生、地方行政规章等方面的规定。另外,还需调查相关税务政策。

(2)尽职调查的途径:目标公司为上市公司时法定公开披露的信息;其他公开出版物;登记机构;政府主管部门;目标公司的供应商、客户和协议另一方;目标公司的专业顾问等。

(二)并购协商阶段的法律服务

1、协助并购公司参与并购谈判

律师在谈判中提供的法律服务有:

(1)帮助并购公司拟定谈判策略:提前准备好相关法律问题概要;在谈判中回答对方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根据谈判实际情况提出合法的、建设性意见,并告知其法律后果。

(2)制作谈判记录和谈判意向书:谈判涉及的内容多,时间长,谈判双方最好将所有的谈判内容及达成的一致作出详细的纪录。从并购双方进入谈判阶段到正式定立并购合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为了保障各自的权益,并购双方会在并购谈判的各个阶段缔结相应的意向书。由于并购公司在并购活动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较大,意向书中一般会加入排他协商条款、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不公开条款、费用分摊条款等,以避免并购的风险。同时,意向书中还会应目标公司要求加入终止条款、保密条款,以防止并购公司借并购之名获取非法利益。

2、协助签订并购合同

并购合同的条款是并购双方就并购事宜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约定是并购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是实际并购操作的准则和将来争议解决的根据,合同一旦生效对双方就具有如同法律一般的约束力,所以在拟定并购合同条款时必须谨慎对待。一份比较完备的并购合同一般包含以下条款:

(1)定义条款,此条对合同条款中的术语进行定义,防范术语解释产生纠纷。

(2)先决条件条款,指只有当其成就后,并购合同才能生效的特定条件。设立先决条件需要考虑哪一方当事人有责任促使该条件的成就,如何判断该条件成就,未成就时会带来何种后果,以及放弃先决条件对其他相关合同的影响等诸多因素。先决条件条款是并购合同能够实际履行的前提。

(3)陈述和保障条款,目标公司或者并购公司保证自己不会就合同他方关心的问题进行虚假陈述,如果出现虚假陈述,应该承担责任。该条款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并购双方预料不到的风险。对并购公司来说,陈述和保证条款是化解并购风险的最好办法。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并购公司就设置出陈述和保证条款,让目标公司就并购公司关心的问题陈述并保证自己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对目标公司来说,陈述和保证条款也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4)介绍转让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的条款

该条款主要是说明并购交易的标的。如果是国有资产,则要详细说明资产的组成、数量、坐落位置、使用年限等,如果是国有股权,则要详细说明股权的基本情况。

(5)支付条款,包含:价格、支付期限和股权或资产移转、支付方式等。价格涉及到作价依据、价款计算方法、价款总额等。股权和资产转移主要规定转移的先决条件和期限、转移的执行等。

(6)过渡期安排,指并购合同签署之日至股权或资产转移之日的期间,这段时间并购成败尚处于不确定状态,并购当事人在此期间需要履行约定的义务以使并购的各项条件一一成就。在此期间,并购当事人需要就重要事项的知情权、相关资产的保护、日常运营、管理人员安排及重大事项的处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7)违约责任。并购合同应该对违约责任进行具体、细致、操作性高的约定。

(8)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法律适用包括并购合同的签署、履行及解释的法律适用。争议的解决方式、解决地点具有可选择性。解决方式、解决地点的不同对争议的解决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争议解决的方式是友好协商、第三方调解、仲裁和诉讼。

(三)并购实施阶段的法律服务

签订并购合同仅仅表示并购双方就公司并购事宜达成了意思表示的一致,而并购合同能够实际履行还要看并购合同中约定的日期到来之前,并购双方能否履行各自就履行并购合同所负担的义务。

1、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1)律师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向有关的政府部门报批:要约收购时,并购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对其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连同收购要约报告书一并公告;当并购公司持有目标公司30%或以上的股份时,并购公司提出强制要约收购豁免申请的,应当由律师事务所就其所申请的具体豁免事项出具专业意见,向有关机关报批。

(2)协助并购双方履行相应的报批、公告手续。主要包括:并购公司大额持股情况及所持股份数额变化的公告;并购公司收购意图的公告;收购结果的公告。

2、办理各项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等手续

相关过户手续的办成与否往往是一个并购合同的先决条件,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此,律师可从专业的角度出发协同办理有关房屋、土地使用权、专利、商标、供水、供电、保险等过户手续。主要包括:不动产变更登记;股东名册登记变更;关于公司形式的登记变更与注销。

(四)并购完成后整合阶段的法律服务

1、处理原目标公司签订的重大合同

包括:通知缔约对方关于合同当事人变更;与缔约对方进行合同延期履行磋商;进行赔偿或者索赔。

2、诉讼、仲裁等法律服务,代为清理障碍

目标公司可能是个天天有法院上门查封账号和财产的公司,即使在并购后的一段时间内,这种麻烦也少不了。因此,律师应当在并购后整理有关诉讼、仲裁、调解、谈判的资料,并通知法院、仲裁机构、对方当事人关于当事人变更的事实。如果诉讼、仲裁、调解、谈判还未开始,则应当做好应诉准备。

3、协助新公司正常运行

协助制定新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办理公司纳税申报,劳动合同的签署,办理相关保险,理顺各种行政关系。

4、协助安置目标公司原有人员

包括协助并购后的公司留住人才和依法安置目标公司富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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