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音乐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论文

2023-01-17

一、引言

现在的民间音乐艺术表现多样, 民间艺术音乐又称为民间歌谣, 是通过传唱的方式进行传承的一种音乐形式, 在歌曲或者乐曲的形式上, 简单明了, 容易理解, 并朗朗上口, 民间音乐艺术的表现形式多样, 有以唱为主的民间音乐, 也有以乐器为主的, 还有说唱的和朗读等形式的民间音乐艺术形式。它具有十分强的地域特性, 同时反映一个地域的文化和历史, 民间艺术已经融入到了我们群众的生活当中。那么作为我们的民间艺术的一种传播形式我们应该如何行动, 用什么发放对我们的民间音乐进行加以保护。本文重点就民间音乐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行分析讨论。

二、民间艺术的概念

我国在民间音乐艺术方面也有着相关法律方面的保护, 在民间音乐的定义上, 民间音乐就是指在民间编辑创作, 真实反映人文文化, 口口相传的, 能够给予表达某种情感或者愿望的一种音乐形式作品。我们在民间音乐的分类上, 由于我国民族性质的多样性主要有, 二人转、戏曲、民谣歌曲、民乐等等民间音乐表现形式。

三、民乐侵权案例分析

在《敖包相会》控诉《月亮之上》这部音乐作品侵权的案件中, 以原告胜诉而结束。这是中国在司法中首次针对涉嫌抄袭他人音乐作品的典型案例。同时也是有效验证我国司法权限的公正性的一次司法, 完好的保护了音乐作品的合法权益。作为我们的民间艺术音乐在法律的范畴当中很难界定是否抄袭, 如何去进行合法干预和制止, 都是我们在现阶段对民间音乐的一种保护弱项。在我们的民间音乐艺术的侵权方面不止抄袭这么一种, 它的表现形式有很多。我们重点分析研究如何做好民间艺术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防止我们民间音乐艺术的流失。

四、在民间音乐艺术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

在民间音乐的知识产权侵权在法律层面的认定方面, 就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依据我国的法律相关条文规定, 但在具体针对民间音乐的相应保护范畴方面却没有严格的界定, 着可不可以所是法律对我们民间音乐在保护上的一种缺失。虽然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我们的民间创意不受保护, 但在我们实际的施法中往往会以“公理”来使用。这就会导致我们在民间音乐的保护上, 产生误导严重的有可能会干扰我们施法正确性的严重后果。大家都知道, 产品的创意是设计本身的主要灵魂和核心要义, 更是我们创作的前提, 它是我们民间音乐作品不可缺少的内容。

五、民间音乐艺术的保护模式

在我们民间音乐艺术的发展中, 由于难以界定, 造成我们的民间音乐艺术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很难能够达到我们理想的保护要求, 现我就在民间音乐的保护形势主要进行以下几种方法进行保护。

( 一) 惯性保护

这种方法主要是民间长期生产生活中自我摸索衍生出来的一种方法。它主要是解决我们在乡间的在分配方面的一种方式,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合理调节利益上的纠纷。并且主要在固定的一种关系中被进行实施。在我们民间音乐相关立法颁布前, 惯性法作为一种保护形式, 成为了保护民间艺术音乐作品的一种十分重要角色, 同时也代表着代表着社会的某种惯例、某种社会规矩或者某种在道德信念层面上的意识领域。在相关法律颁布以后, 原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法依然在知识产权的相关保护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用处。

( 二) 法律保护

我国的法律是宪法, 它最有着最高的法律权益, 在针对一些民间艺术音乐作品进行合理的保护上, 往往是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赋予民间音乐作品权利主体相应的法律地位。作为对民间音乐的保护, 宪法力求做到公正、公平,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们在民间音乐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

( 三) 特别法的保护

由于我们民间艺术音乐的特殊性, 导致我们在民间音乐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上也需要制定相对应特别法的措施, 来对我们的民间音乐进行合法保护。

六、结语

民间音乐在保护的模式上不是一层不变的, 主要还是依靠各种方法的相互结合来保护我们的民间音乐艺术, 我国的法律在民间音乐艺术的保护方面, 还需要进一步的进行改进与加强。现在的社会形态复杂多样我们要想做好这放面知识产权的保护, 要从实际出发, 只有在正确的保护环境下我们才有可能更好的保护我们民间音乐方面的知识产权, 尽量避免延误我们在民间音乐艺术保护上的最佳时机。

摘要:民间艺术音乐作品的发展, 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与喜爱, 作为音乐的一种表现形式, 民间音乐更贴近与我们百姓的生活, 而且人人都可以信手拈来的唱一段, 可是作为民间音乐艺术的表现形式, 民间音乐在法律产权的保护上还是存在着许多问题。民间音乐作为我们社会的共同精神财富, 深受广大群众的热爱, 必须要做好对民间音乐作品的保护工作。

关键词:民间音乐,音乐作品,产权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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