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部审计操作实务

2023-06-05

第一篇:中国内部审计操作实务

审计查帐操作实务指南

(1)、长、短期投资类审计及投资收益审计

151长期投资审计

审计目的:以公司产权登记及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等资料为线索,重点审查: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有无人为调节资产现象;从资金流向入手,检查有无将投资损失长期挂帐或转嫁给“三产”单位。

长期投资主要检查事项:

1. 检查内长期股权投资增减变动的原始凭证,对于增加的项目要核实其入帐基础是否符合投资合同、协议的有关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减少的项目要核实其变动原因及授权批准手续。

2. 检查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是否按规定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常见问题:投资于股票、债券时不按实际支付价款计价,含股利、利息等未在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中列示,造成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不真实、不准确。

3. 必要时,应向被投资单位函证被投资单位的投资额、持股比例及发放股利情况。 4. 监盘库存股票及有价证券等,取得盘点表,核对其所有权及金额。 5. 检查长期债券投资的溢价或折价,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摊销转帐; 6. 逐项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持续减值情况,作出详细记录,检查:处置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履行了有关的审批手续:原计提的长期减值准备是否按规定转入收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数额帐务处理正确做法是:借:投资收益;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7. 对于购入溢价发行的债券,不按期结账,不计算利息,不反映债券投资收益,从而调节利润。

8. 将大额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费用,挤列企业的管理费用或财务费用,从而使初始投资成本虚减不实。

9. 有的企业有意少摊或不摊折价,以隐瞒当期利润;有的企业少摊,不摊溢价以虚增当期利润。

10. 企业购入的长期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寻领取的债券利息(如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直接计人当期损益的,还应减去相关费用)作为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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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短期投资审计 主要检查事项:

1、复核长期投资划转为短期投资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检查有无长期投资性质的短期投资项目,如有,应作适当说明和调整。

3、复核与短期投资有关的损益计算是否准确,并与投资收益有关审计项目核对。

4、检查:短期投资不合法,不是将企业闲置的资金用于对外投资、而是以企业正常经营资金用于投资

5、将企业资金购买的有价证券分给职工,不计人短期投资;在证券存续期间多次买卖,将收益挪作他用,而只将最后一次卖出证券差价记账,截留投资收益。

6、短期投资人账价值错误:将购买价中包含的已经宣告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未从短期投资成本中扣除,列入”应收股利”、”应收利息”,请审查”短期投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发现疑点进一步追查相关原始凭证。

7、收到的股利、债券利息收入账务处理不正确:收到的股利、债券利息收入如属购人时含有的已宣告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到期付息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收入的,即购入时已在”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中反映的,收到这些股利、债券利息收入时应冲减”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收益时,扣除以上内容,剩余部分应冲减”短期投资”成本,不能作为”投资收益”,这是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请审查”投资收益””短期投资”"应收股利"等明细账,并与相关的股票债券购如业务原始凭证相核对,以发现错弊。

8、出售短期投资账务处理不正确:出售短期股票、债券时未冲销其相应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正确作法应为售价与成本差额扣除以上两部分之后才能作为出售短期投资获得的投资收益。

9、出售短期投资时,其结转的短期投资成本计价方法随意变更,进而调节投资收益,以此作为当期利润调节器:复核出售短期投资成本的转出是否计算准确,计价方法(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个别计价法)是否随意变更,如需变更,是否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152 拨付所属资金(若被审单位与内部往来混在一起,可以不查) 主要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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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明拨付所属资金的内容、依据,确认其真实性,注意有无与内部往来混淆。

2、与所属机构的"公司拨入资金"数额核对是否相符。

531投资收益审计

审计目的:从资金流向入手,检查投资收益是否入账,有无侵占投资收益。 主要检查事项:

1、与上期投资收益比较,结合长、短期投资本期的变动情况,分析本期投资收益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如有,应查明原因并作出适当的处理。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应审核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报表,注意其是否经审计,是否按权益比例计算投资收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注意被投资单位当年增加的资本公积是否按投资比例计算并入母公司资本公积,有否误入投资收益;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投资应取得相关原始凭证,

检查是否存在已纳税的投资收益,将已纳税部分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检查是否存在国库券利息收入,必要时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3、截留长期债券投资利息收入:将债券利息收入不作投资收益,挂账至"其他应付款"隐瞒收入逃避税收,即:作舞弊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请审查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账的同时,应仔细检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账账款"以证实是否以这些账户隐匿企业的投资收益。

4、截留短期投资收益:企业在购买股票、债券时,为日后隐瞒投资收益,而采用虚列债权手法加以掩饰,即作: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5、截留联营利润、出售股票收益等投资收益扩大奖金发放和福利开支:收到取得相关投资收益时,作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发放奖金福利时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2)、固定资产类科目审计

审计目的:运用重要性原则及审计抽样方法,关注新增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检查:重大固定资产的购建投资是否可行有效,入帐价值是否正确,折旧是否足额计提;多(少)计资本化利息情况;核实有无虚报改造投资,虚增固定资产,或挪用专项改造资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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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固定资产审计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检查事项:

1. 结合银行借款等的检查,了解固定资产是否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2. 检查有无与关联方之间的固定资产购受活动,是否经适当授权,是否为按正常交易价格进行交易。

3. 检查竣工决算、验收和移交报告是否正确,与在建工程的相关记录是否核对相符:对己经在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检查其是否己经暂估入帐,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完成后,是否及时调整;

4. 更新改造增加:查明通过更新改造而增加的固定资产是否确实提高了固定资产的效用或延长了使用寿命,增加的固定资产原值是否真实; 5. 其他增加: 检查其他增加的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核对其计价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法律手续是否齐全。

6. 获取经营性租出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并结合租金收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分期付款检查相关科目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 固定资产增加业务不真实、不合法:1.外购设备时,已高于设备价格的转账付款方式收取好处费2.建造固定资产工程所耗材料人工等挤占当期生产经营费,从而达到减少利润,偷逃所得税目的;通过查阅、核对、复核、反映固定资产增加的会计资料,分析有关情况并查证问题。

8. 固定资产增加计价不正确:1.固定资产计价方法的错误,如对能确定原始价值的却采用重置价值2.固定资产价值构成错误3.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违反有关规定,任意调整变动已入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审阅"固定资产"明细帐,反映固定资产增加的业务内容、对照相应的会计凭证、发现疑点,应进一步查证 9. 固定资产增加,对应账户选用不正确:审阅"固定资产"明细帐或审阅核对反映固定资产增加业务的会计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

固定资产减少主要检查事项:

1. 检查本期固定资产的减少数: 结合固定资产清理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抽查固定资产帐面转销额是否正确: 检查其盘亏、毁损、报废或出售固定资产是否经授权批准。

2. 虚列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投出,实则将固定资产私自出售,隐瞒收入:应审 -4-

查"固定资产"明细账及有关会计,凭证发现其线索和疑点,然后再调查询问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分析了解有关情况基础上查证问题。

3. 固定资产出售业务错弊:1.固定资产出售的作价不合理。如作价过高或过低,形式上出售实际上赠送,当事人收取好处费2.对出售固定资产所得价款处理不正确,如将此款列入其他应付款,作为职工福利或奖励,或其它非法之用3.对固定资产出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处理不正确,将其挤入产品成本的情况;审阅"固定资产"明细账时若发现被查单位存在出售固定资产的情况,应将所出售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售出价核对,从中发现疑点及问题,进一步予以查证。

4.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业务处理发生错弊:1.对固定资产清理报废的残值收人处理不正确,将其计入结算类账,用于日后非法支出2.发生的清理费挤入生产或经营费3.将本已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或净收益长期挂账不结转,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造成本年利润的虚增或虚减;请审查"固定资产"明细账中减少业务中有报废毁损的,应仔细查找其相关凭证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5. 盘亏的固定资产业务错弊:未经审批,将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直接转入当期损益,使企业无法控制流失资产,有关人员逃脱责任;进行实地盘点,对盘亏固定资产处理时进行审批手续的检查,账务处理的检查。

固定资产修理及改良主要检查事项:

1. 固定资产修理业务不真实:利用修理业务加大当期费用,虚减利润、少交所得税:查帐技巧:查找修理费应列支的账户如"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管理费"账户明细账,从其摘要栏反映的业务和金额是否清晰、真实与合理,进行分析判断,找出疑点或问题

2.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列支的账户不合理:生产车间发生的修理费未列入制造费,厂部管理部门发生的修理未列入管理费;大修理费未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而是直接列入当期费用,冲减利润;仔细审阅"制造费"、"管理费"等有关费用明细账、总账,除此还应仔细审阅"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明细账和总账,看其预提费用每月发生额和待摊费用每月发生额的连续性和变化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166 固定资产清理主要检查事项:

1. 检查有无长期挂帐的固定资产清理余额。如有,应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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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检查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和清理费用的发生是否真实,准确,清理结果(净损益)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与施工有关的,计入工程成本; 属于筹建期的,计入开办费;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检查事项:

1. 检查计提全额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是否符合规定: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3.虽然固定资产商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的固定资产;4.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5.其他实质上已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6.审查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是否又计提了折旧。

2. 审查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片,查证固定资产是否是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有无乱提减值准备,利用计提准备来调节利润的行为审查减值准备是否按单项资产计提;

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审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是否按以下要求计提和进行账务处理: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按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时要:考虑上期末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实有余额,计提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 审查固定资产明细账中固定资产减少业务如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出售、投出、捐出时是否冲销其相应的减值准备。

165 累计折旧审计 主要检查事项:

1、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折旧政策是否符合该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如其采用加速折旧法,应取得其批准文件:如无,应提请被审单位改正或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2、将"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注意被查企业折旧额的变化与固定资产的增减业务。

3、不按已有明确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将折旧年限与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照分析,检查其是否相符。

4、随意变动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1.采用分析性复核法,计算本年折旧与固定资产总额 -6-

比率,并与上年比较,折旧是否出现大的波动,再进一步审查、复核"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固定资产卡片"或"固定资产登记簿"2.重点核对固定资产增减业务的当月与下月计算的折旧额是否正确。

5、计算复核本期折旧费用的计提是否正确; 检查折旧费用的分配是否合理,并与上期分配方法一致;

(3)、在建工程是否记录完整、计价准确

审计目的:运用重要性原则及审计抽样方法,关注在建工程的真实性、完整性。在建工程成本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已完工程长期未办竣工决算,多(少)计资本化利息情况;核实有无生产费用、生活办公用房建设挤专项改造资金等问题。检查竣工决算、验收和移交报告是否正确,与在建工程的相关记录是否核对相符:对己经在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检查其是否己经暂估入帐,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完成后,是否及时调整;

167 在建工程主要检查事项:

1、 实地观察工程现场; 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存在; 观察工程项目的实际完工程度; 检查是否存在实际己使用,但是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的项目。

2、 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取得有关工程项目的预算总额及建设批准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现场监理施工进度报告等业务资料。

3、 抽查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协议、工程进度或监理进度报告分期支付,其付款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 借款费用资本化: 结合长短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的审计工作,检查借款费用(利息、汇兑损益)资本化的金额是否合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 工程管理费资本化: 结合管理费用等的审计工作,检查工程管理费资本化的金额是否合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 计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检查国定资产方向调节税是否按照规定计算交纳并入帐; 检查己完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报告、验收交接单等其他凭证以及其他转出数的原始凭证,检查帐务处理是否正确。

7、 检查是否有长期挂帐的在建工程:如有,了解原因,并关注是否会发生损失。

8、 结合银行借款等的检查,了解在建工程是否存在抵押、担保情况。如有,则应取证记录,并提请被审计单位作必要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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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坏帐损失、预付帐款是否真实

审计目的:关注应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大的单位和历史遗留问题。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收回欠费不入账或为满足考核指标而故意高估债权,甚至虚构债权的行为;坏帐损失实际已发生,企业未作相关帐务处理;是否存在单位(或个人)占用或挪用资金弥补经费不足等问题;是否存在用银行借款垫付主营业务收入,粉饰业绩情况。 113 应收帐款主要检查事项:

1. 对应收帐款余额作分析性复核,如有重大波动,应询问并分析其波动原因,作出记录。 2. 应收帐款帐龄分析;

3. 分析有贷方余额的项目,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余额为零的项目;非正常的项目; 4. 结合其他应收款及预收帐款明细余额,查明有否双方同时挂帐的项目,或有无不属于应收销货款的其他应收款,如有,应做出记录

5. 在应收帐款明细表上标出至审计时已收回的应收帐款金额,对己收回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常规检查,即核对收款凭证,银行对帐单、销货发票等,并注意凭证发生日期的合理性。

6. 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在应收帐款明细表上标出至审计时已收回的应收帐款金额,对己收回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常规检查,即核对收款凭证,银行对帐单、销货发票等,并注意凭证发生日期的合理性。

7. 对未发询证函的应收帐款,应选择样本,抽查有关原始凭证,确认其入帐依据是否充分、有效。

8. 主要包括审查应收账款业务发生的合规合法性,账面余额存在性、正确性、所有权归属及应收账款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其审查要点应放在应收账款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方面,防止企业捏造应收账款,或者会计人员利用应收账款,进行污或挪用的情况发生。

113坏账损失主要检查事项:

1. 随意变更坏账损失处理方法,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混用:查账人员应采用审阅法、复核法查证坏账准备,检查被查单位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多提少提,来人为调节利润。

2. 备抵法下,人为扩大计提范围和计提比例,以达到多提坏账准备,多列费用,偷逃所 -8-

得税的目的:审阅“坏账准备”账户借方,即坏账损失的转销数,以发现和查证是否将不该转的坏账予以转销,日后收到欠款时予以贪污。

3. 年末或定期调整坏账准备金额时未考虑坏账准备的实有余额:函证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有无名为应该转销坏账,实为已收到欠款进行了贪污

4. 未按坏账确认的标准确认坏账发生,如将预计可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处理,将本该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造成资产不实:根据发票、收据号码的不连惯等情况,审阅核对“坏账准备”贷方应记录的收回已转销的坏账数而进行的贪污行为。 5. 收回已转销的坏账时,未增加“坏账准备”,而是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应付账款”或不入账,作为内部“小金库”处理或贪污私分:根据发票、收据号码的不连惯等情况,审阅核对“坏账准备”贷方应记录的收回已转销的坏账数而进行的贪污行为。 6. 坏账损失核销手续不健全:会计人员未经批准即自行核销应收账款,审查有关坏账核销业务的原始凭证有无批准核销文件。

7. 应收账款人账金额不实:不采用总价法,而按净价法人账以达到推迟纳税目,抽查有现金折扣的销售业务,审核其凭证,应收账款明细账复算其人账价值是否正确 8. 通过“应收账款”账户虚列收入:1.本是现销业务却反映为“应收账款”,以将收到的货币资金挪用或贪污2.应收账款人账时间集中,一般发生在年末,金额过大,且一般为整数,目的在于虚增利润,以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对抽查“应收账款”明细账,向债务人发出函证所欠货款是否属实,如存在问题,应扩大检查范围或采用详查法进行函证2.审查相关的“产品销售收入”会计凭证是否没有附原始凭证或即使有也要素不全,摘要含糊,次年初又有冲转收入和利润的情况。

119 其他应收帐款主要检查事项:

1. 对应收帐款余额作分析性复核,如有重大波动,应询问并分析其波动原因,作出记录。 2. 应收帐款帐龄分析;

3. 结合应收帐款明细余额,查验是否有双方同时挂帐的项目,核算内容是否重复,必要时作出适当调整; 4. 企业的备用金长期不清理,特别是用于个人的差旅费等临时借款,长期不清理,甚至造成呆账、死账2.存出的保证金、押金,应收回的罚款等,不及时收回,或收回不及时人账予以挪用贪污

5. 将超出企业经营范围的业务收入反映在“其他应收款”账户,以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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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以“其他应收款”账户挪用或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如将企业资金用于投资或其他活动,账外经营,获取利益,为“小金库”提供资金来源。

7. 利用“其他应收款”账,私自存放大量现金、违反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的规定 8. 任意支付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款项,列入“其他应收款”

9. 利用“其他应收款”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在一定程度上为贪污盗窃、损公肥私大开方便之门

115 预付帐款主要检查事项:

1. 对预付帐款进行分析性复核;对大额异常项目进行调查。 2. 对期末预付帐款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比较,解释其波动原因; 3. 检查预付帐款是否存在贷方余额;如有,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4. 检查预付帐款长期挂帐的原因。注意结合应付帐款明细帐查核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己付清的帐款在"应付帐款"和"预付帐款"中同时挂帐的情况。

5. 企业正常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记入“预付账款”,截留各种收入,推迟纳税或达到偷税的目的: 审阅“预付账款”明细账,从摘要、对应账户的记录中发现线索,再进一步查阅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

6. 利用预付账款业务往来搭桥,为他人进行非法结算,获取回扣或以此来转移资金予以贪污,挪用私设小金库: 审查预付账款业务合同,是否真实合法,有无以虚假或不合理合同串通作弊,虚列预付账款. 7. 利用预付账款列支非法支出: 1,查证预付账款明细账的账龄长短及相关的凭证,如账龄过长,则有利用“预付账款”转移资金或进行其他舞弊行为的可能. 8. 预付账款未能收到货物长期挂账,给企业带来损失.:对长期未收到货物的预付账款,可向供货单位进行查询;

(5)、检查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长期应付款是否真实

审计目的:重点检查:应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大的单位和长期挂帐问题,甚至虚构债务的行为;

203 应付帐款主要检查事项:

1. 根据被审单位实际情况,选择适当方法对应付帐款进行分析性复核:对大额异常项目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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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期末应付帐款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比较,解释其波动原因;

3. 结合存货监盘或盘点抽查检查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决算日是否有大额料到单未到的经济业务; 4. 结合其他应付款、预付帐款的明细余额,查明有否双方同时挂帐的项目,或有无不属于应付帐款的其他应付款,如有,应作出记录,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5. 检查应付帐款是否存在借方余额;如有,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6. 检查应付帐款长期挂帐的原因,作出记录,注意其是否可能发生呆帐收益。

7. 重点检查:应付关联公司款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了解交易事项目的、价格和条件; 检查采购合同等有关文件; 8. 有些企业为了隐匿销售收入,从而减少税收负担,对已经实现的销售收入,不贷记有关销售收入账户,而在"应付账款"中记录: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对有关应付账款账户的记录以及有关原始凭证的审核,进行查证。

9. 有的企业将不属于应付账款范围的开支列入"应付账款"账户,虚列到该账项,然后再做转销或转账处理,从而达到各种不正当日的:审计人员应在审阅应付账款明细账时,注意检查被审计单位有无虚设明细账,将非法支出列入该明细账上;还可以根据该账户有无反常方向余额来判断问题是否存在。在审阅账户发现疑点后,再抽调会计凭证,通过账证核对来查证问题。

10. 比如,有的会计人员对于规定期内支付的应付账款,先按总价借记"材料采购",贷记"应付账款",在付款期内付款时,对享有的现金折扣不予以扣除,按发票原价支付货款,然后从债权人处取得退款支票或现金。查账人员可以审核有关明细账户内记载的采购、付款时间以及有关采购计划和合同,查证企业有无利用应付账款,贪污现金折扣的情况

209 其他应付款主要检查事项:

1. 分析有借方余额的项目,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检查长期未结的其他应付款,并作妥善处理。

2. 结合应付帐款、其他未交款明细余额,查明有否双方同时挂帐的项目核算内容是否重复,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3. 检查是否存在超标准的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必要时进行所纳税所得额的调整。 4. 检查其他应付款中关联方的余额是否正常,如数额较大或有其他异常现象,应查明原 -11-

因,追查至原始凭证

261 长期应付款主要检查事项:

1. 检查长期应付款的内容是否符合本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2. 审查各项长期应付款相关的契约,有无抵押情况。对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应付款,还应审阅融资租赁合约规定的付款条件是否履行,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全,并作适当记录。

3. 检查各项长期应付款本息的计算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与长期应付款有关的汇兑损益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4. 向债权人函证重大的长期应付款, 注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应列入流动负债。 5. 长期应付款业务所依据的合同或协议不合理,或者根本无相关合同或协议,而是虚列该账户. 6. 账户设置和使用不合理。比如把长期应付款计入"应付账款"账户. 7. 每期支付款项与合同规定不相符合: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核对法,查证合同执行情况,然后通过调查询问,以查证问题. 8. 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长期应付款"的各明细账,审查其金额有无反常或出现借方余额,并进一步核对原始凭证、有关合同,以查证问题。同时,也可以采用函证的方法与对方对账,以查明有无多计或少计负债的问题.

204 预收帐款主要检查事项:

1. 检查是否存在借方余额,决定是否进行重分类调整。检查是否存在应收、预收两方同时挂帐的项目,必要时做出调整

2. 检查预收帐款长期挂帐的原因并作出记录,必要时予以调整。

3. 对税法规定应予纳税的预收帐款,结合应交税金项目,检查是否及时,足额计缴有关税金。

4. 违反有关规定进行预收货款业务或收取其他不合理款项,以贪污货款或存入小金库:检查有关合同协议分析其是否合法、合理,有无物资保证,是否给客户造成损失,以及是否利用预收账款调节本期销售收入,将该转入本期销售收入的一直挂在“预收账款”从而达到降低利润、逃避推迟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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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

审计目的:重点审计各项收入的确认是否准确,记录是否完整、及时,尤其是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截留、转移收入或将以物抵费等收入账外存放形成资金体外循环,将主业经营业务划归“三产”,转移主业收入等。 501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检查事项:

1. 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正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2. 比较本期各月各种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并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

3. 计算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分析比较本期与上期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注意收入与成本配比的问题,并解释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

4. 获取产品价格目录,抽查售价是否符合价格政策,并注意销售给关联方的产品价格是否合理,有无低价结算、转移收入的现象

5. 结合对决算日应收帐款的函询程序,观察有无未经认可的巨额销售; 调整重大跨期销售项目及其金额。

6. 取得被审计单位有关销售折扣和折让的有关文件资料,查明折扣与折让的具体规定,与实际执行情况核对,择要抽查较大折扣与折让发生额,是否经授权批准,确认其合法性、真实性。

7. 调查集团内部销售的情况,记录其交易价格、数量和金额。

8. 涂改或撕毁产品销售发票以达偷税目的1.以收据代替或不开发票,以达偷税目的:审查销售发票是否连续编号;空白发票是否妥善保管2.审查发票上的要素填列是否齐全,有无经办人和收款人的签章; 9. 发票内容虚假,如将大额销售填为小额货物销售,以达少交税目的;开具阴阳发票减少存根发票以达偷税目的;年底开出虚假发票作应收账款,下年初红字冲回作退货,以增加业绩;审查:1.作废发票是否联数齐全,已开出的发票存根有无涂改迹象2.将销售发票与发货记录核对,检查有无开具阴阳发票或为他人代开发票、套开发票情况3.审查销售发票上价格是否合理合规4.对于非正式的销售业务如折价、展览、试穿、广告用产品销售发票,审查其是否有审批手续。

10. 将预收的销货款提前转作销售收入虚增利润或向预付款方已发出商品时仍不作销售收入,隐匿利润;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时,为调减当期利润,延期办理托收手续, -13-

或为调增利润,发出商品尚未办妥托收手续即作销售收入;采用交款提货销售方式下,在款已收到,提货单和发票账单;审阅"主营业务收入"、"预收帐款"、"应收帐款"、"产成品"等明细帐摘要栏,看其列入和转入的销售收入的时间是否存在疑点,如有疑点,应进一步追查销售合同、发运证明、托收回单与有关凭证,特别要注意查证期前几天的销售账,以及审查有无开发票后,不入销售收入真帐的情况

511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检查事项:

1. 检查其他业务收入内容是否真实、合法,符合制度规定,择要抽查原始凭证。与上期其他业务利润比较,如有重大波动,了解波动原因,分析其合理性。

2. 检查其他业务支出,包括相关的成本、税金、费用,检查内容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配比是否恰当,择要抽查原始凭证。

3. 对异常的其他业务收支项目,应追查入帐依据及有关法律性文件是否充分。 4. 注意其他业务收入是否有相应的业务支出数;检查是否存在技术转让收益,必要时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 其他业务收入列示内容、范围不合规:将主营业务收入、营业纠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拍淆,核算范围不清楚: 1.注意其他业务的正常范围,把握"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核算内容2.新企业制度转让无形资产业务应到为营业外收入,而非其他业务收入,这是审查中需注意的新内容。

6. 企业为了调节当期利润,随意调节变更其他业务收入的人账时间,提前或推迟其他业务收入时间:1.为了粉饰业绩而将下收入列入本期;2.将已实现的收入长时间不入账,尤其是现金收入,造成挪用、贪污或形成小金库: 1.注意对原始凭证的审查,由于企业其他业务内容虽繁杂,但发生数量较少,所以应逐笔审查,以发现企业在原始凭证的管理上容易出现不合法的现象,如填假发票、不开发票、白条抵充发票等. 7. 截留、隐瞒、转移其他业务收入:1.销售材料收入不作其他业务收入,而是将卖出材料取得的价款,直接冲减材料成本2.对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的租金收入、对外提供的非工业性劳务收入不作其他业务收入,而将其挂账截留转移或不入账,存入小金库; 2.注意对其他销售业务审批手续的审查

541 营业外收入主要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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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查营业外收入核算内容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 抽查营业外收入中金额较大或性质特别的项目,审核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依据的充分性。

3. 对营业外收入中各项目,包括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固定资产盘盈、资产再次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等与转入、罚款净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与"待处理财产损益"等相关帐户记录核对相符,并追查至相关原始凭证。

4. 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内容混淆:将应属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内容列入营业外收入,以逃避增值税营业税等销售税金及附加;将属于营业外收入的内容列入主营业务收入,以调节主营业务利润指标。审查:检查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是否清楚,审查收入原始凭证,核对记账凭证。

5. 利用"营业外收入"账户,采用虚列、多记或改变入账时间等方式,直接调节当期损益: 检查已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是否及时全部入账,有无不入账现象,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6. 截留隐瞒营业外收入:将收到的营业外收入挂至"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账中,或不入账,形成账外小金库2.对已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款不转入营业外收入,而长期挂账,逃避所得税;应从企业内部制度入手,检查营业收入的审批手续、查询有关凭证资料。

(6)、成本费用的真实性

审计目的:检查成本费用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规定,尤其要注意:对主营业务成本和折旧两大成本要素进行审查;对三产单位是否将成本、费用转嫁给主业,加大主业成本费用进行重点延伸。 营业费用

551生产(制造)费用主要检查事项:

1. 对制造费用进行分析性复核,将本期制造费用与上期进行比较,本期各月之间进行比较,是否有异常波动。

2. 选择重要或异常的制造费用项目,检查其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 将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材料发生额与材料耗用汇总表、工资发生额与工资分配表、折旧发生额与折旧分配表、资产摊销发生额与各项资产摊销分配表及相关帐项明细表核对一致,并作交叉索引,检查制造费用中有无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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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将不属于制造费用范围的支出列入"制造费用"账户中,致使产品生产成本虚增; 5. 将购买固定资产的费用支出如安装调试费列入制造费用:

1) 将应由在建工程成本负担的人工费及其他一些费用列支"制造费用"账户中; 审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营业费等明细账,核对相关凭证是否存在所列错弊形式。

2) 将属于应付福利费开支的费用列入制造费用,如企业职工公款到外地就医往返路费等; 3) 将期间费用计人生产成本,如将厂部办公楼折旧计人到"制造费用",

4) 而未计入"管理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的研究开发费却计入到"制造费用";应计"营业费用"的销售机构人员工资却计入"制造费用"; 5) 将超支的业务招待费挤入"制造费用" 6. 将应采用待摊的方法分期摊销由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金额一次性列入本期制造费用,如生产车间预付下财产保险费应由下各月负担却一次性进入制造费用。对用现金、银行存款支付的制造费用项目支出、要检查报销发票的合规性和正确性,检查有无涂改发票、损公肥私的问题的制造费用项目支出、要检查报销发票的合规性和正确性,检查有无涂改发票、损公肥私的问题。 7. 将不属于本期列支的费用列入本期"制造费用"。

8. 将应采用预提的方式列入以前各期的费用,一次金额列入本期制造费用,如不预先提取生产车间固定资产大修理费,而在支付时将金额一次列入当期制造费用;审查:费用项目的必要性,查明有无用摊提费用来调节生产成本和当年利润现象,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

401生产成本(制造业)主要检查事项:

1. 选择重大在产品项目进行计价测试,检查其前后期是否一致: 2. 在以实际成本计价条件下,应以样本的单位成本与生产成本明细帐及成本计算单核对; 3. 在以计划成本计价条件下,应以样本的单位成本与生产成本明细帐,材料成本差异明细帐及成本计算单核对。

4. 对采用标准成本或定额成本核算的,应检查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并检查标准成本或定额成本在本期有无重大变动,期末库存商品是否己按实际成本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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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生产成本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各月及前后期同一产品的单位成本是否有异常波动,注意是否存在调节成本现象。

6. 虚增虚减生产成本:1.将生产材料假出库,虚列产品生产成本,从而达到调减利润的目的2.将采购过程中应由责任人负担的超定额损失列入原材料采购成本,加大了产品成本中的直接材料费,调减了利润;3.多计生产工人人数或生产工时,虚增直接人工费,虚增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导致企业形成"小金库"或个人贪污4.对回收的废料不冲减当月领料数,而作为账外物资处理,虚增生产成本;5.人为提高材料单价,加大成本,少计利润6.虚减成本费用,达到虚增利润,或虚盈实亏目的,如名为基建领料实为生产用料,虚减了产品成本。审查:根据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核算各种基础资料,如领退料,退料单、材料分配表,工资计算表、工资分配表等,对"生产成本"明细账进行审查,并与有关其他明细分类账进行核对,找出虚增虚减生产成本的疑点,

7. 将不属于产品成本负担的费用支出列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费等成本项目中;1.将自营建造工程领用的材料、使用的动力费、人工费列人生产成本,不仅使基建工程成本减少,且使企业基本生产成本增加2.将购置的固定资产(主要是非安装设备,小型机具等)通过销售部门开具"分解发票"、"假发票"等将其列人生产成本账直接材料项目中,减少利润,少交所得税;审查:基本生产和辅助生产明细账记录的各项费用内容和数额是否有异常现象。

8. 将不属于产品成本负担的费用支出列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费等成本项目中;福利部门领用的物资或接受的劳务转嫁列入基本生产成本中以便于减少福利费支出,便于其他福利费开支。

9. 审阅:企业"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固定资产"等明细账,根据记录,结合实物资产进行分析,从支出内容和支出水平的大小波动上找出疑点,再进一步查证成本明细账,调阅会计凭证和原始资料,查出问题。

552管理费用主要检查事项:

1. 检查其明细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内容与范围。

2. 将本期、上期管理费用各明细项目作比较分析,必要时比较本期各月份管理费用,对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的项目所资明原因,必要时作适当处理。

3. 选择管理费用中数额较大以及本期与上期相比变化异常的项目追查至原始凭证,并注 -17-

意: 董事会费是否已经实际支出并有合法依据。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是否合理,如超过规定限额,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整。差旅费支出是否符合企业开支标准及报销手续。咨询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诉讼费及赔偿款项支出。无形资产、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及其他长期资产的摊销额是否符合规定,与各有关帐户的贷方发生额是否一致。上交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的管理费用是否有合法的单据及证明文件。检查大额支出和有疑问支出的内容和审批手续、权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注意管理费用中的其他支出内容,有无不正常开支。

4. 挤占、虚列有关费用,人为调节利润水平:1.将应由"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列支的费用支出挤人有关期间费用科目2.为达到人为调节当期利润目的,虚列期间费用;审查:1.首先进行管理费用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审查管理费用的报销制度是否严格,健全、有效执行2.检查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与同期费用预算指标比较,发现超支进一步检查原因3.是否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比例列支业务招待费如有多列情况,在确定所得税计税依据时是否剔除。

5. 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加大提取折旧额、缩短长期待摊费的摊销期、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提高了企业费用水平,减少了当期利润;审查:管理费明细账,调阅有关凭证,审查费用开支范围是否合规,注意企业有无将不正当的支出挤入管理费中,或人为列管理费,以调节利润;检查人工费及福利费时,有无将福利人员、基建工程人员工资列入管理费。

6. 将产品出售后收人私存小金库而成本转入期间费用:有些企业以捐赠、报销等名义列支费用支出,其实将商品已作为福利分给职工或低价出售收取现金后存人"小金库"; 7. 利用报销费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贪污舞弊:有些人利用企业管理核算制度不严,责任不明的漏洞,采用虚报冒领、涂改发票,开假发票等各种形式进行贪污舞弊。

522财务费用主要检查事项:

1. 审查利息支出明细帐,确认利息收支的真实性及正确性。审查各项借款期末应付利息有无预计入帐。注意审查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 审查汇兑损失明细帐,检查汇兑损益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核对所用汇率是否正确,前后期是否-致。

3. 审查"财务费用-其他"明细帐,注意检查大额金融机构手续费的真实性与正确性。 4. 审核企业利息计算、发行债券溢价、折价摊销影响的利息数额是否正确2.采用分析 -18-

性复核算法,注意比较各月财务费有无重大波动,存款利息收入是否抵减了利息支出。 5. 审查利息支出列支账户是否正确,如对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的列支是否符合规定,即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的利息列入资产价值,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的利息列入财务费;企业的罚息、违约金是否列入营业外支出;筹建期间的借款利息是否列入长期待摊费用;

6. 审查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否采用预提方式,并且对于已预提的利息费,是否在支付时再次列支财务费,重复列支,以达到虚减利润目的;

542营业外支出主要检查事项:

1. 检查营业外支出内容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其他业务支出与其他业务收入不配比;其他业务支出与营业外支出核算范围发生混淆。

2. 对营业外支出的各项目,包括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固定资产盘亏、资产评估减值、债务重组净损失等,与"待处理财产损益"等相关帐户记录时核对相符,并追查至相关原始凭证。

3. 检查是否存在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支山各种赞助会费支出,必要时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4. 对非常损失所详细检查有关资料、被审计单位实际损失和保险理赔情况及审批文件。检查有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 核算内容不合规,如将不正当开支列入营业外支出;将期间费用挤入营业外支出以掩饰企业发生的损失则故意不列或不及时入账等;营业外支出账务处理及时性及正确性查证,主要应通过“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溢”、“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账。的核对,查明企业有无对应列营业外支出的不作处理或处理错误情况。

七、其他重要经营事项审计操作指南:

1、大额采购

抽审集中采购或大型工程建设,主要审查:集中采购是否降低采购成本,集中采购单位费用开支是否合理,有无利用集中采购以权谋私,收取回扣、佣金不入账。必要时应到供货商单位调查取证。外购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资信调查和民主决策,有无盲目指定供货商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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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权变动

审查向“三产”、外商等单位转让资产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公平价格交易;收益是否及时入账;有无人为将国有资产界定为集体资产,故意将国有资产划入“三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资产重组、所得税返还等引起股权变动事项是否合规。关注股权转让、企业改组改制等事项。

3、审查多经(三产)单位存在的重大问题

重点审计多经企业资产构成、经营业务、收益分配、经济效益、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审查多经(三产)单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多经(三产)单位注册成立是否合法,“三产”与国家权益划分是否合理,“三产”与其上级主管单位关联交易是否合规合理,各单位领导人是否身兼多职,在下属单位领取工资报酬等。

4、审查揭露资产质量的重大问题

审查企业资产结构,弄清不良资产总额,重点揭露企业不良资产背后的损失浪费、潜在亏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审查不良资产总额及构成

主要关注:三年以上应收款项。核实是否存在坏帐损失,并分析坏帐原因,要选择长期应收款项进行延伸审计;不良投资。重点检查有无已破产、倒闭或长期亏损的投资项目;待处理资产净损失。审查有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待处理资产净损失;其它不良资产。包括“冷、背、残、次”等库存积压存货、长期闲置、毁损报废或盘亏待处理的固定资产(空壳公司等)。

潜亏的确认和计算是否准确完整

审查有无应提未提或未足额提取的折旧,以及应摊未摊的成本费用;②审查有无经济担保、待决诉讼、应收票据贴现等经济纠纷导致的潜在损失;③对以前已清算投资项目应了解清算结果,对截止年正在清算的单位,应分析清算结果对企业合并会计报表产生的重要影响。

审查资产减值的存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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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应提未提或未足额提取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

5、分析合并(汇编)会计报表

在对合并(汇编)会计报表编制过程及期初、期末差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查明异常变动及其原因,重点检查合并(汇编)范围和方法是否发生变化,查找有无应并未并的子公司或应抵未抵的关联交易,确定企业是否利用合并(汇编)报表虚增虚减经济指标。

6、审查公司及领导人员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审查公司及企业领导人员有无利用信用担保骗取银行贷款,或盲目对外提供经济担保、盲目投资或对外提供借款、擅自处置抵费物资,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违法行为;在企业资产重组、兼并、改组改制过程中,是否存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或收受不良资产,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行为;检查企业领导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在经营行为过程中收受贿赂,贪污公款,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在基建过程中有无收受贿赂、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有无重大的偷漏税款、弄虚作假、骗取荣誉问题。

7、审查揭露重大经济决策中的失误

主要审查公司对内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和出借资金、大额采购、股权变动等重大经济决策是否严格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采取了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重点揭露企业领导人员由于决策失误和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损失浪费。 投资风险及效益

审查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以及福利设施建设等对内投资和新办企业、联营合资等对外投资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集体研究,进行民主、科学的决策,有无“人情投资”,领导个人说了算;对投资项目是否严格管理,取得了预期的投资回报,是否造成损失浪费。

对内投资:重点审计公司系统小型基建(包括楼堂馆所、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项目)的计划、建设情况。主要审查:项目是否报批,自筹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工程造价(概决算)、费用开支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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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重点审计以全资、联营、参股等形式设立的控股公司的效益情况。主要审查: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投资立项程序是否合规,注册资本是否到位,是否合理控制投资风险,控股公司投资回报高低,控股公司资产有无流失。适当关注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正在清算或已撤消的被投资单位。

重大经济担保

审计企业经济担保包括对外经济担保和对“三产”等系统内的经济担保,是否存在由于决策不当,造成连带责任损失。在对经济担保资料进行分析复核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公司在为贷款提供经济担保的过程中,是否经过资信调查和民主决策,是否严格执行了《担保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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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实务操作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构建

提高国家经济运行质量是确保国家经济安全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和扩大国家经济发展成果的核心部分。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绩效审计的开展显得尤为重要。

西方发达国家对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研究都着重于公共资金的节约,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目标有双重性:一方面向立法机构提供政府部门绩效保证,另一方面提出建议促进政府部门优化管理。目前,我国在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较多的部门项目方面,对绩效审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审计署《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指出,全面推进绩效审计,到2012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山东省审计厅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逐步提高绩效审计在审计项目中所占比重,到2012年所有适合的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从我国财政支出结构来看,专项资金涉及资金量较大,且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农业、社保、科技、教育等多个行业和领域。专项资金是财政预算专门安排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自行组织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其资金使用如何,直接关系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直接影响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因此,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来说,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主要是落实经济决策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应围绕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使用效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进行审计。包括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分配中是否体现了成本效益原则,安排的农业、科技等法定支出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如2008年审计署开展的“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绩效审计查处了挪用和虚报多领水污染防治资金5.15亿元、少征、挪用和截留污水处理费及排污费36.53亿元的问题。

一、国外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

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对于绩效审计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是保证绩效审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充分借鉴国外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一些成熟经验和做法,对我国的绩效审计来说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目前,绩效审计在国外政府审计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由于各国经济水平和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审计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也有所不同,因此各国制定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也有所区别。

(一) 西方发达国家评价标准体系

1、美国

早在上世纪40年代起,美国就率先开展了大范围的绩效审计,检查政府的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关注政府运作的经济性和效益性。到2005年,美国审计总署90%以上的审计项目都是绩效审计,其审计范围涵盖一切公共资金使用领域。美国绩效审计取得的显著成绩,所指定的规范和准则,推动了世界范围内绩效审计的开展。

美国《政府审计准则》中规定,审计人员有责任采用合理的、切合实际的、与绩效审计目标相关的标准。评价标准的来源包括:法律、规章规定或被审计单位确立的目标;被审计单位建立的政策和程序;技术标准;专家意见;以前的绩效;同行业的绩效(多是同行业的平均指标);私营部门的绩效;先进组织的最佳实务等。美国政府审计标准对政府部门的效率作了一个归纳,认为政府部门的效率包括:在采购方面要有健全的程序;对设备和机器进行正当的使用和维护;避免重复工作;避免无效工作;避免人员过多;使用适当的经营程序等。

针对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美国审计总署还制定了七条公共部门绩效审计测试与评估标准,对难以量化的标准提出了“优先实践”概念作为衡量标准,并实行金额化法。绩效评价标准是建立在以下七个方面基础上的宏观和微观标准的统一法规标准、行业比较标准、政府审计标准、州政府标准、效果标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标准和可接受的管理条例。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评价各个项目时其标准均是以上述七项为基础。

2、加拿大

加拿大采取的“综合审计”的现代审计方法,与美国“3E”审计内容相仿。1978年,加拿大注册会计师成立的特别委员会发表说,绩效审计适用于各级政府,从此绩效审计全面开展。后来在“3E”的基础上增加了环境审计和公平审计,把“3E” 拓展到了“5E”。加拿大审计署要求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制定相应的审计标准,《效益审计指南》规定绩效审计标准必须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客观性、全面性和可理解性。审计标准的来源可以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所认可的专业机构制定的标准,如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公会制定的标准;被审

计单位制定的标准;公认的好的实践标准;其他组织实施类似的审计标准;审计署以前的工作经验等 。其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制定的或者议会硬性规定的效益考核衡量指标、经营目标及经营责任是绩效审计所参照的主要审计标准。

在具体的绩效审计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和分别确定相对应的审计标准。审计机关首先认定被审计单位已采用的绩效评价标准,如果认为其具备合理性和完整性,直接将其作为审计标准;如果与审计目标不一致,则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专业机构的审计标准、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进行分析后直接制定审计标准。

(二)对我国的启示

1、重视相关法律政策。审计评价标准的选择和确定,是绩效审计的关键,发达国家对此都以审计准则或指南的形式进行了规定。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的绩效审计指南指出,绩效审计的两个基本问题是:公共机构是否在以正确的方式行事,是否做了正确的事情。判断是否正确的依据就是执行政府决策,达到政策目标。因此,他们在选择评价准时,都将一会的决定和意图、相关的法律、政策放在首位。

2、充分借鉴被审计单位自身的绩效评价标准。在绩效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沟通讨论显得尤为重要。而被审计单位衡量自身工作成果的标准可以作为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重要来源。

3、评价标准的灵活性。国外绩效审计注重评价平准与审计目标、审计环境的一致性,忌讳生搬硬套。比如美国在绩效审计中遇到难以量化的标准时,建立了“优先实践”概念作为衡量标准。

二、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存在的问题

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是用来衡量、考核、评价审计对象经济效益高低、优劣的尺度,是提出审计意见,做出审计结论的依据。 《审计署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指出,着力构建绩效审计评价及方法体系。认真研究,不断摸索和总结绩效审计经验和方法,2009年建立起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0年建立起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绩效审计方法体系。而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涉

及面广、资金量大、专业性强,这项工作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已进行的绩效审计案例有限,所积累的经验有限,就目前现状来看,其审计评价标准制定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评价标准的制定缺乏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在《宪法》和修改后的《审计法》中对绩效审计有所涉及,但没有出台专门的全国统一的关于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导致评价标准的制定缺乏法律保障。

(二)评价标准过于简单

目前,我国绩效审计停留在合法性和合规性阶段,目前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存在一定局限性:财务指标多、非财务指标少,综合性指标多、单项指标少,原则性指标多、量化指标少,缺乏预警指标等。绩效审计标准对“经济性”和“效率性”运用得比较多,而对“效果性”应用却相当少,对于专项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公共参与社会影响等公共服务概念几乎没有涉及。

(三)评价指标缺乏可操作性和可比性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项目的审计内容、审计对象、审计目的、审计领域的不同,决定了每个绩效审计有其不同的特征和目的,难以制定统一的操作指导标准,降低了评价标准的可操作性。同时,审计部门未出台权威的可供参考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各地审计机关在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时, 一般自行设计评价标准体系,因此评价标准缺乏横向可比性。

三、优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建议

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是是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效益性的基本限定和要求,是审计人员对审计对象绩效审计作出评价的标准,是提出审计建议、得出审计结论的依据。评价标准设计的好坏直接关系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成败。

(一)设计评价标准的原则

评价标准的设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客观性。评价标准不应受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的影响,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并评价被审计单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

2、可操作性。评价标准应符合每个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项目的目标和要求,既不超前也不落后,易于操作,审计人员可以通过相应标准,得出客观、合理、被审计单位认可的审计结论,提出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

3、可获得性。评价标准必须易于获得,使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4、相关性。评价标准应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相关,评价结论应与专项资金审计目标、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或被审计项目需求相关。在绩效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充分收集和审计评价内容相关的信息资料。

(二)设计评价标准的要求

一是在评价标准体系的设计上要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不是片面地用经济指标评价被审计单位或项目。二是短期标准和长期标准相结合。在经济指标的设置上既要重视反映GDP 增长短期绩效指标,又要重视长期绩效指标,注重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定性标准与定量标准结合。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政府预算、计划的具体指标,业务规范、经济技术指标,以及效率和效果的有关相对量指标相结合。四是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结合。通用标准是不同行业、不同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的整体评价和横向对比分析,专用标准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专项资金的不同特点而制定的。

(三)评价标准的具体制定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有多层次性、多样性和系统性的特点,必须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特点选取适当的评价标准来进行绩效审计。在此基础上,按项目所属行业和财政资金的专门用途,以相似性进行归类的办法积累评价标准,逐步探索和完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

完整的评价标准体系应包括:评价资源占用的标准;评价管理活动的标准;评价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标准;衡量专项资金使用部门的绩效,服务工作量和质量,是否达到了预期

的效果等。还要综合考虑效率与公平、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不同方面。常用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国家、省市关于本行业的政策规定;经批准的专项资金预算;公认的或合理的实务标准;被审计单位自行制定的标准,如可行性研究报告;利益相关方的标准;预算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合同等。

对财政专项资金如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卫生、农业等,产生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在评价标准的选择上,可将财政支出导致的直接后果与政府确定的最终目标对应起来,以宏观效益评价标准为主。如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不仅要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支农项目建设的质量,还要评价项目建成后对农民生活的影响、农民的满意度。无论是经济类还是非经济类评价标准的数据采集,可以采用问卷调查、专家判断等形式来实现。对于难以量化的又有重大影响的标准,可采用特殊的方法进行估量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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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3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3号-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3号——审计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规范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活动,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审计报告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就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的书面文件。

第三条 本指南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政府及非盈利组织的内部审计活动,可结合行政管理程度的要求,参照执行。

第四条 内部审计报告应当体现内部审计项目目标的要求,并有助于组织增加价值。内部审计项目目标的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下方面的评价:

(一)经营活动合法性;

(二)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果性和效率性;

(三)组织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四)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状况;

(五)组织财务状况与会计核算状况;

(六)组织的风险管理状况。

第五条 正式立项的审计项目应当在终结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如果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当根据组织适当管理层的要求和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编制并报送中期审计报告:

(一)审计周期过长;

(二)被审计项目内容特别庞杂;

(三)被审计期间比较长;

(四)突发事件引起特殊要求;

(五)组织适当管理层需要审计项目进展情况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提供中期审计报告的情况。 中期审计报告不能取代终结审计报告,但中期审计报告能够作为终结审计报告的编制依据。中期审计报告不具有终结审计报告的效力。

第六条 编制审计报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性。审计报告应以可靠的证据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反映审计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

(二)完整性。审计报告应当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不遗漏审计发现的重大事项。

(三)清晰性。审计报告应当做到逻辑性强、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地阐明事实和结论。避免使用不必要的过于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复杂语言。文字应当通顺流畅,用词准确,避免使用“几个、少数、大量”等模糊字眼说明情况。

(四)及时性。审计报告应当及时编制,以便组织适当管理层适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在保证审计报告质量的前提下,审计报告应当在完成现场审计后尽快编制,经过征求意见和补充修改后分别送达各有关方面。

(五)实用性。审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应当有利于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并有助于组织实现预定的目标。

(六)建设性。审计报告不仅应当发现问题和评价过去,而且还应能解决问题和指导未来,应当针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缺陷提出适当的改进建议。

(七)重要性。在形成审计结论与建议时,应充分考虑审计项目相关的风险水平和重要性,对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严重差异和漏洞以及审计风险高的领域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有重点的详细说明。同时,内部审计人员还要考虑被审单位接受审计建议、采取相应措施的成本与效益关系。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该建立健全审计报告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岗位的要求和责任。复核层次级别的具体设置应当视审计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内部审计机构的规模、人员配置等各种因素而定。

第八条 审计报告可以手工编制,也可以使用计算机软件自动编制。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需用联系及综合性的思维方式、以高超的沟通与合作技能来组织和编写审计报告。

第二章 审计报告的构成要素

第十条 内部审计报告因审计项目预定目的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一般的内部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正文;

(四)附件;

(五)签章;

(六)报告日期;

(七)其它。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标题应能反映审计的性质,力求言简意赅并有利于归档和索引。一般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

(二)审计事项(类别);

(三)审计期间;

(四)其他。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应当是与审计项目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机构或个人。一般应当包括:

(一)被审计单位适当管理层;

(二)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者组织中的主要负责人;

(三)组织最高管理当局;

(四)上级主管部门的机构或人员;

(五)其它相关人员。

考虑到各个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方式差异,审计报告的送达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正文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一般应当包括以下项目:

(一)审计概况;

(二)审计依据;

(三) 审计发现;

(四)审计结论;

(五)审计建议;

(六)其它方面。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附件是对审计报告正文进行补充说明的文字和数字材料。一般应当包括:

(一)相关问题的计算及分析性复核审计过程;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详细说明;

(三)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责任人的反馈意见;

(四)记录审计人员修改意见、明确审计责任、体现审计报告版本的审计清单;

(五)需要提供解释和说明的其它内容。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由主管的内部审计机构盖章,并由以下人员签字:

(一)审计机构负责人;

(二)审计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经授权的人员。

第十六条 审计报告日期一般采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送出日作为报告日期。以下情况下使用相关的日期:

(一)因采纳组织主管负责人的某些修改意见时;

(二)内部审计人员在本机构负责人审批之后又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新的重大问题时;

(三) 内部审计报告存在重要疏忽时;

(四)其它情况。

第三章 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 审计概况是对审计项目的总体情况的介绍和说明。一般主要包括:

(一)立项依据。在审计报告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审计项目的来源:

1、审计计划安排的项目;

2、有关机构(外部审计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委托的项目;

3、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项目;

4、其它项目。

(二)背景介绍。在审计报告中,应当对有助于理解审计项目立项以及审计评价的以下情况进行简要描述:

1、选择审计项目的目的和理由;

2、被审计单位的规模、业务性质与特点、组织机构、管理方式、员工数量、主要管理人员等;

3、上次同类审计的评价情况;

4、与审计项目相关的环境情况;

5、与被审计事项有关的技术性文件;

6、其它情况。

(三)整改情况。如有必要,应当将上次审计后的整改情况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四)审计目标与范围。审计报告中应当明确地陈述本次审计的目标,并应与审计计划中提出的目标相一致;还应当指出本次审计的活动内容和所包含的期间。如果存在未进行审计的领域,应当在报告中指出,特别是某些受到限制无法进行检查的项目,应说明受限制无法审查的原因。

(五)审计重点。审计报告应当对本次审计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详细说明,并指出针对这些方面采取了何种措施及其所产生的效果,也可以对审计中所发现的重点问题做出简短的叙述及评论。

(六)审计标准。财务审计的标准主要是国家有关部门所颁布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其它相关规范制度。管理审计的标准主要是组织管理层已制定或已认可的各项标准。

第十八条 审计依据是审计报告应声明内部审计程序是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审计的。当确实无法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时,应在审计报告中陈述理由,并对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审计结论和整个审计项目质量的影响做出必要的说明。 第十九条 审计发现是内部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与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测试过程中所得到的积极或消极的事实,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所发现事实的现状,即审计发现的具体情况;

(二)所发现事实应遵照的标准,如政策、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

(三)所发现事实与预定标准的差异;

(四)所发现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

(五)所发现事实在目前现状下产生的原因(包括内在原因与环境原因)。

第二十条 审计结论是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发现所做出的职业判断和评价结果,表明内部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所持有的态度和看法。

在做出审计结论时,内部审计人员应针对本次审计的目的和要求,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和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做出评价。内部审计人员提出的结论可以是对经营活动或内部控制的全面评价,也可仅限于对部分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如果必要,审计结论还应包括对出色业绩的肯定。

第二十一条 审计建议是内部审计人员针对审计发现提出的方案、措施和办法。审计建议可以是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提出的改善和纠正的建议;也可以是对显著经济效益和有效内部控制提出的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内部审计人员应该依据审计发现和审计证据,结合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审计结论的性质,提出审计建议。审计建议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现有系统运行良好,无需改变;

(二)现有系统需要全部或局部改变:

1、改进的方案设计;

2、方案实施的要求;

3、方案实施效果的预计;

4、未实施此方案的后果分析。

第四章 审计报告的基本格式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确认有较大必要性的条件下编制规范的中期审计报告。一般中期审计报告篇幅较短,应当清楚地说明审计发现的事实、不良状况的影响,并提出审计建议。中期审计报告的格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以下所列格式之一:

(一)中期审计报告的基本格式包括:(1)标题,可由审计项目和“中期审计报告”两部分组成;(2)收件人;(3)审计发现;(4)审计建议;(5)附件;(6)签章;(7)报告日期。

中期审计报告一般格式参考范例如下:

关于“出纳付款程序”的中期审计报告(标题) 公司总经理:(收件人)

从正在进行的公司××财务收支审计中,我们发现公司财务部付款内部控制程序存在严重缺陷。出纳员××保管着公司财务专用章及财务经理私章,可随时支取公司款项,在我们的初步审核中,已经发现未经审批的付款××笔,共计××万元,如果不采取紧急措施,将可能导致更大的舞弊风险。(审计发现)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建议财务经理收回相关印鉴,对每一笔公司款项的支付严格审核后才能签发,同时责成出纳员说清××万元款项的去向,采取各种手段追回款项,并建议临时停止出纳员的职务工作。(审计建议)

附件:1. ××

2. ××

3. ××(附件) 审计项目负责人:××

审计小组成员:××、×× ××审计机构(签章)

××年××月××日(报告日期)

(二)中期审计报告的备忘格式包括:(1)标题,只简单列示审计项目即可;(2)收件人;(3)审计发现;(4)审计建议;(5)审计人员签章;(6)报告日期。

中期审计报告备忘格式参考范例如下:

资本性支出授权的中期报告(标题) 供销部经理:(收件人)

在审计贵单位资本性项目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目前所发生的资本性支出没有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在××个资本性项目中,我们抽取了××个进行检查。累计支出××万元人民币。在档案资料中,均没有发现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审计发现的事件)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最近改组重建的会计部门还没有在项目建设之前授权专门的人员负责批准;另外,采购订单的复核、批准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程序。(审计发现的原因)

为了确保按照企业管理当局的意图对资本性支出业务进行有效的控制,我们建议贵单位应该授权专门人员负责采购业务的批准;另外,在实施采购之前,采购订单应该与经过批准的文件进行核对验证。(审计建议)

审计员:×××

×××(签章)

××年××月××日(报告日期)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编制终结审计报告。终结审计报告的基本格式包括:(1)标题;(2)收件人;(3)审计概况(立项依据及背景介绍,上次审计后的整改情况说明,审计目的和范围,审计重点等);(4)审计依据;(5)审计发现;(6)审计结论;(7)审计建议;(8)附件;(9)签章;(10)报告日期。

终结审计报告基本格式参考范例如下:

关于××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的审计报告(标题) ××公司总经理:(收件人)

为了配合今年年底公司组织的行业检查活动,我们临时调整了审计计划,组成了以王××为项目负责人的5人审计小组,对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了局部审计,旨在自我评价,消除内部控制的弱点,改善公司管理水平,争取在行业评比中获得优异成绩。我们的审计目标是测试内部会计控制方面是否存在漏洞,寻找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差距。审计涉及的期间是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审核的范围包括会计制度设计、会计核算程序、会计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审计概况)

我们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本项内部审计工作,并采用了我们认为应当采用的必要的审计程序,根据抽查结果,我们认为,下列情况应当予以关注:

1、没有定期进行银行对账单调节。截至我们进行审计时,银行对账单的调节工作已延误了四个月,严重削弱了公司对资金安全性的控制。(见附件第××页)

2、由于没有防止投资收益账户上舞弊行为的控制程序,导致超过100,000元的股利被非法挪用。(见附件第××页)

3、···。(审计发现) 除上述问题外,我们认为,组织管理层对内部会计控制的设计在整体上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其运行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问题的发生,主要原因是相关职位人员配备不足,不相容职务未予以分离。建议财务部门健全资金控制制度,并招聘一名有经验的会计人员充实相关职位。(审计建议)

附件:1. ××

2. ××

3. ××(附件)

审计项目负责人:×××

审计小组成员:×××

×××

××审计机构(签章)

××年××月××日(报告日期)

第五章 审计报告编制的程序和方法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当在结束现场审计工作之后进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编制审计报告:

(一)

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

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三)

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四)

复核、修订审计报告并最后定稿。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报告的准备工作时,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报告的整体或具体格式;

(二)可能的发送对象,以及报告收件人的姓名和职位;

(三)审计目的、范围等的表述;

(四)审计计划或审计委托书;

(五)审计发现的描述;

(六)用以支持审计发现和建议的各种信息,包括:附录、说明和图表;

(七)特别敏感的内容,包括:在报告中对于机密内容的披露程度;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可能性反应,以及内部政策等;

(八)其他需要考虑的重要报告事项。

第二十六条 审计报告初稿由审计项目负责人或者由其授权的审计项目小组其他成员起草。如由其他人员起草时,应当由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复核。审计报告初稿应当在审计项目小组进行讨论,并根据讨论结果进行适当的修订。编制审计报告充分应当体现审计报告的质量要求。

第二十七条 在审计报告正式提交之前,审计项目小组应与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

审计项目小组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应当根据沟通内容的要求,选择会议形式或个人交谈形式。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时,应注意沟通技巧,进行平等、诚恳、恰当、充分的交流。

审计项目小组应当根据沟通结果对审计报告适当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审计报告应当由被授权的审计项目小组成员以及审计项目负责人、审计机构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严格的复核和适当的修订。审计报告复核、修改后,再经与组织适当管理层充分沟通后,由经授权人员签章,提交给审计项目有责任的机构或个人。 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采用以下方法编制审计报告:

(一)考虑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各种合理需求。有些事项或后续审计结果与本次审计结论没有直接关系或关系不重要,但需审计人员向报告收件人如组织管理当局反映提请关注,此类事项和情况应适当写入审计报告。

(二)反映被审计对象的相关成绩。对被审计单位的突出业绩应当在审计报告中予以适当说明。

(三)反映改进的计划和行动。由于受到审计目标和准备工作的制约,或受到审计过程中新发生情况的影响,审计范围可能与审计计划或最初拟定的范围不一致,必要时可在审计报告中指出所改进的计划与所采取的行动。

(四)揭示导致问题产生的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

(五)采用正面的、积极的语言。对审计过程中揭示的消极的审计发现,在不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和声誉的前提下,应当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及可能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客观准确地以被审计单位可接受的语言写入审计报告。

(六)运用恰当的图表和脚注。审计报告可以运用适当的图表和脚注,以增强灵活性,快速准确直观地揭示和传递提供审计信息。

第六章 审计报告的复核、发送和保存

第三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由审计项目负责人主持现场全面复核;由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主管主持非现场重点复核;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主持非现场总体复核。三级复核的分工,可由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自行决定。各级复核的主持人在必要时可以授权他人行使权力,但责任仍由主持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审计报告复核主要包括形式复核和内容复核。

(一)形式复核。一般包括:

1、审计项目名称是否准确,描述是否恰当;

2、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是否可靠;

3、审计日期是否准确,审计报告格式是否规范;

4、审计报告收件人是否为适当的发送对象,职位、名称、地址是否正确;

5、审计报告是否表示希望获得被审计单位的回应;

6、审计报告是否需要目录页,目录页的位置是否恰当,页码索引是否前后一致;

7、审计报告中的附件序号与附件的实际编号是否对应;

8、审计报告是否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9、审计报告的复核手续是否完整。

(二)内容复核。一般包括:

1、背景情况的介绍是否真实,语气是否适当;

2、审计范围和目标是否明确,审计范围是否受限;

3、审计发现的描述是否真实,证据是否充分;

4、签发人是否恰当,签发人与收件人的级别是否相称

5、参与审计人员的名单是否列示完整,排名是否正确;

6、报告收件人是否恰当,有无遗漏,姓名与职位是否正确;

7、标题的使用是否适当;

8、审计结论的表述是否准确;

9、审计评价的依据的引用是否适当;

10、审计建议是否可行。

第三十二条 审计报告的发送范围一般限于组织内部,通常可根据组织的一般要求和审计活动本身的性质来确定发送对象。

第三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内部审计报告送交组织外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或者是将审计报告的部分内容呈送组织外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决定对外报送内部审计报告时,应当经过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或组织适当管理层的批准程序。

第三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审计报告的保密性要求,充分考虑审计报告传递方式的恰当性。一般应当采取派专人直接传递、特快专递、邮政服务和办公室当面传递等方式进行报告传递。

第三十五条 组织应当制定制度性文件,对审计报告的发送对象和各种传递方式做出规定,防止报告在传递过程中被延误、丢失或误投。

第三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留审计报告副本。审计报告以及其它业务文档应当按照内部审计机构或组织管理层制定的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纳入档案管理,加以分类并且妥善保存。

第三十七条 内部审计报告应在适当的范围予以公开。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指南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指南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篇:领队操作实务

领队操作实务 考点总结

领队操作实务-考点总结

1 出境旅游的定义:旅游者参加组团社组织的前往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旅行和游览活动。 2 组团社的经营规定是依据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旅行社条例》和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3 行业内经营接待的俗称“四种人”是:港澳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和台湾同胞。 4 1983年11月15日,为满足内地居民港澳眷属探亲访友的需求,广东省旅游公司开始在广东省内试行组织“赴港澳地区的探亲旅游团”。标志开端。

5 早期边境旅游中的各类限制:人员限制(必须是边境居民)、时间限制(要求当日往返)、地点限制(目的地一般为堆放地边境地区)和货币限制(由于边境贸易的存在,一般会使用人民币结算,使得外汇耗量减少)。

6 我国最早开展组团业务的国家依次为泰国新加坡 马来西亚 菲律宾。 7 新兴出游方式有自由行形式 互联网形式 邮轮出游形式。 8 中国大陆目前有上海 天津两大母港。

9 第一部国家队领队人员的规章是02年10月28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出境旅游领队人员,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出境旅游领队证,接受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委派,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的人员。

10 1996年10月15日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这是国家旅游法规中,第一次使用“领队”的称谓。

11 13年10月1日施行的《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团队出境旅游或者组织、接待团队入境旅游,应当按照规定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12 出境 是指通过国境口岸。 必须和出国区别开来。

13,1983年的港澳游,我国旅行社最早出现出境旅游领队。97年国务院批准《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发布生效后,全国具有出境旅游特许经营资格的128家旅行社的领

领队操作实务 考点总结

队获得中国第一批出境旅游领队证资格证。 98年组织领队证考试。 14 申办领队证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可切实负起领队责任的旅行社人员;

4 掌握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情况。

对某些已经在国外获得长期居留权或有就居住权的人员,若未加入该国国籍,起身份仍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民,该人员可以申办出境旅游领队证。

15 申请领队证人员的业务培训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涉外纪律教育,旅游政策法规,旅游目的地国家的基本情况,领队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16 领队证是由国家旅游局统一样式并制作,有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或经授权的地级市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放。

17 15年5月1日发布并实施的《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中,规定了引导的基本要求是“一岗双责”。导游领队人员兼具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与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的两项职责。

18 出境旅游领队是组团社的代表。 领队对组团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负有解释权、执行权、监督权。

20 在整个行程中,当旅游者对“旅游行程表”的实施提出任何疑问或异议时,都应当由领队负责解释或说明。

21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的下列行为属于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1 减少游览项目或者缩短游览时间的;2增加或者变更旅游项目的;3增加购物次数或者延长购物时间的;4其他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为。

22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领队操作实务 考点总结

违反后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30万元罚款;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验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20000的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23 行前说明会一般告知的主要内容有:1 作自我介绍;

2 代表公司向全体旅游团人员致欢迎词、表示感谢;

3提示办理托运行李和手提行李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4报告出境的顺序及通关要求和规定;

5分发护照(通行证),登机牌(座位姓名应按26个英文字母排序,需作说明);

6要求旅游者核对护照(通行证)、登机牌姓名等信息;

7其他方面的安全提示和注意事项。

24 出境旅游领队在带团实施行程计划和服务中,经常遇到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件的影响,因此提高领队业务技能,增强领队应对与处理突发事件能力极为重要。

25 《民法通则》《合同法》均对不可抗力做如下解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6 不可抗力与突发事件的主要表现有

1自然因素:台风地震暴雨泥石流大雾等。

2人为因素:战争 军事行动 ** 罢工 示威游行 恐怖事件等。

3 其他因素:交通工具故障或延误 道路拥堵 人身意外伤亡 食物中毒 景点临时关闭 游客滞留不归 签证或证件原因出入境受阻 钱物及证件被盗或遗失 户外部分高危活动 以及故意行为。

27 《旅游法》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 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人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危机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分担; *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

领队操作实务 考点总结

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有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分担。

28 领队处理突发事件的要点:

1保持冷静,赶赴现场或者积极帮助救援;

2保护现场,获取相关证据;

3进行求助救援并报警(必要时求助领事馆);

4及时报告组团社和地接社,听从指示和安排;

5索取和保管好报警记录及相关原始资料或凭证;

6做好稳定其他旅游者情绪的工作,继续进行后段带团工作。 29 领队处理突发事件的诀窍:

1 发生重大事件,领队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组团社,并始终保持联系,执行组团社处置方案;2依靠中国驻目的地国家使领馆或地区相关部门及地接社,积极参与协调处置;3要掌握和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如《旅行社条例》 和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以及旅游合同条款;4尽力做好各项取证工作,为事后处理保存或提供相关依据;5遇事不可惊慌,积极主动做好安抚工作,依法说理、以情动人,注意交流沟通方式;6要善于控制局面,抓住主要矛盾,防止矛盾激化与升级。

30 突发事件发生的预防:1重视开好行前说明会;2做到事前告知与提醒;3须真实说明与明确告知;4提醒旅游者购买保险。P50

第三章领队常用知识储备

1护照:境外使用,是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2 签证:签证制度是国家主权的象征,是一个国家对于其他国家的公民进行入境控制和管理的具体表现,以此打打牌维护国家安全及国内社会秩序的目的。

领队操作实务 考点总结

护照是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的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许可证明。

3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有效次数的区分。

P61 4《申根公约》5个欧盟国家在卢森堡小城申根在85年签署95年生效的合约。申根国家,申根公约国,申根区。目前有26个申根国,除挪威 冰岛 瑞士和列支敦士登之外均为欧盟国家。英国 爱尔兰 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是欧盟国家但不是申根国家。

5 ADS(Approved Destination Status)签证即“被批准的旅游目的地国家”的签证。此签证在目的地国家境内补课签转,不可延期,必须“团进团出”。 6 签注分六大类,其中个人旅游(G)团队旅游(L)。

7 世界上各航空公司一般均自行定义使用哪些字母作为舱位代号,在舱位代号上无统一的规定。

8 OPEN机票,是指往返票回程日期和航班都没有确定的机票,即在机票上不标明回程的日期和航班,标注有OPEN的字样的,都被称为OPEN票。

9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是两个独立的大海岛,都设有严格的检疫部门,是全球为数不多的海关检查最严格或者说最苛刻的国家。

该国家禁止携带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入境,以及蔬菜、植物、种子、动物等禁止入关。若需要带食品入境,则必须在入境卡上申明,接受检验。

该国家可以带入的物品,但必须在抵达时间向检疫官员出示相关证明文件,检疫官员会查验这些物品:1木器竹器及藤器;2毛皮、未制成的皮革品;3花种;4坚果仁;5动植物做的陈列纪念品及珍品;6婴儿食物(每名婴儿准携带1公斤);7小量圣水。

10 退税定义:是指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即国家为鼓励纳税人从事或扩大某种经济活动而给予的税款退还。

11 境外退税是主要形式包括:现金退税,信用卡退税,旅行支票退税,支付宝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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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境外退税的一般流程P91 填单-盖章-退税。

13 申根国家退税注意事项:1购物退税须在最后一站离境时办理;2遇到申根国家之间的转机离境,转机停留时间小于3小时的,则需在上一站办理退税(或者咨询前一站退税办理机构,按申根国家当地海关规定为准执行);3所有退税物品,在未完成海关检验盖章前,不可装入行李托运,否则将无法办理退税;4乘坐早晚班机离境,办理退税手续完毕后,如遇银行或退税柜台关闭时,则需要回国后到相关制定银行办理退税。

第四章出境旅游领队应急知识储备

1相关法律法规有:《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相关部门:旅游局、外交部、公安部。

2 根据出国旅游目的地的安全状况,国家有关部门将发布出境旅游提示、出境旅游劝告、出境旅游警告三个层次的预警信息。

3根据事发地点、性质、规模和影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 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响应。

4领队代表组团社与旅游者签署的协议书或者契约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事项:

1旅游行程发生变更或者增减旅游项目的主要原因;

2旅游行程变更或者增减的主要项目;

3变更或增减涉及的费用约定;

4 协议书或契约书签署各方的义务和权利;

5须双方确认签署(要求团队所有旅游者签字),并注明签署日期。 5 遇意外伤害的急救原则:

1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镇静,并设法维持好现场秩序。

2在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一般不要随意搬动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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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要随意给患者喝任何饮料和进食;

4 要及时呼救,设法求来着帮助,不要单独留下伤者无人照看;

5在难以确定病情时,应及时将患者送往医院诊断救治;

6在遇到重大事故或灾害时,除急救呼救外,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出境旅游领队的工作责任心和技能要求:

1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与良好的仪容仪表;

2主动细微服务与负责的工作态度;

3娴熟的业务技能与灵活的应变能力;

4稳定的心理素质与强大的心理修复能力;

5超前的服务意识和超凡的控团能力;

6良好的沟通能力。

领队带团工作程序:

1 证件交接,证件复核的主要内容有证件的姓名、有效期、签发地、签证(签注)的有效期及出入境的签证(签注)次数。

2 听取OP关于团队概况的介绍:1旅游团队人员组成情况;2旅游团队特别安排项目;3团队用车用房等安排。

3 获取旅游团队“边防名单”,

边防名单即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团队名单表”

“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团队名单表”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 4领队出团前的行装准备(需区分):

带团必备物品包括:证件及边防名单;交通票及分房名单;领队证及领队旗;接待计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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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资料等。

工作辅助物品包括:通信工具(手机充电器等);有关联系电话和应急电话;目的地相关资源资料书籍;自备小礼品和小纪念品。

个人生活用品包括:个人衣物;生活必需品;雨具及防晒用品;常用药品。

5 领队分房应注意的几个问题:①酒店房型与实际团队分房计划要求不符。②酒店安排的房间出现多楼层。③酒店已事先按名单分房。④记录团队旅游者房号。

6 出入境过三关:海关、卫生检疫、边防检查。其中卫生检验检疫是分“非特殊期”和“特殊期”。非特殊期不填卡只测体温,特殊期旅游者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疫检疫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并接受卫生检验检疫部门电子或人工体温测试检查。

7 海关检查的功能有货检、缉私、统计。分红色和绿色通道。红色通道即为申报通道。 对不满16周岁者,海关只放行其旅途需用的“限量表”第一类物品。P171 8 我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P172 9 我国法律规定,被限制出境的人员类型有: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人;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役的人;

4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

5未持有效证件或持用他人的出境证件,以及持有伪造或涂改的出境证件的人。 10 通过登机安全检查时,不存在任何免检对象。无差别对待。

11 机场安检规定中对打火机火柴的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班机(含国际/地区航班、国内航班),也不可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P176 12 在飞行途中,领队的主要工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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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旅游者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服务:协助旅游者调换座位;照料有特殊需求的旅游者;熟悉飞机上的救生设备;解答旅游者提出的各类问题。

帮助旅游者填写入境资料:填写入境卡、海关申报单、卫生健康申报;准备团队所需入境资料。

13 在飞行途中,领队可以做的一些事情有:

1准备好抵达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入境所需要的资料文件,或者是中途转机所需要的资料文件;

2准备飞机抵达后,向旅游者提醒的入境通关注意事项;

3对旅游团队行程计划的再次预习,尤其是城市区域交通的衔接,以及重要景区景点的游览安排;

4记录旅游团队出境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或者旅游者需要协助解决的事项;

5巡视旅游者途中休息等情况,主动关心旅游者,融洽彼此之间的关系。

14 他国(地区)入境一般顺序为:通过卫生检验检疫--办理入境手续--领取托运行李--接受海关检查--与导游会面。 15 入境受阻的主要原因有:

1入境后可能危害本国(地区)安全、社会秩序或违反公共利益的人员;

2属于本国(地区)政府禁止入境黑名单上的人员;

3使用伪造护照、签证、入境许可证或其他证件的人员;

4患有某种疾病的人员;

5携带资金不充足,或缺乏生活手段,有可能成为社会公共负担的人员;

6受到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犯罪分子;

7以前在入境他国(地区)内违法或犯罪而被驱逐出境的人员;

8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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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各国(地区)海关针对中国(大陆)游客,最常见的是对旅游者入境时,随身携带的烟酒类检查或抽查,其次是随身携带的各类食品进行检查。

领队在境外的主要工作

1 旅游团队在境外旅游期间,要以导游为主,领队为辅。领队要保证接待计划的实施与运作。 2 《旅游法》并没用禁止组团社安排旅游者购物。国家旅游局和工商总局与14年制定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中,对组团社在旅游行程中组织安排旅游者购物,要求组团社和旅游者签署“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切作为“合同”附件。补充协议需双方约定的项目有:购物时间、地点、场所名称;主要商品信息;最长停留时间(分钟);其他说明。 3 他国(地区)离境重点在退税,中国(大陆)入境重点在海关。

4 他国(地区)离境流程:办理乘机手续--办理退税手续--购买机场税--办理离境手续--通过海关检查--通过登机安全检查--候机与登机。

5中国(大陆)入境流程:抵达机场--通过卫生检验检疫--通过边防检查--领取托运行李--通过海关检查--团队解散。

6 出入境检验检疫对象包括: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特殊物品。《食品卫生法》规定出入境检疫对象有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以及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

7外汇:旅客携带外币、旅行支票、信用卡等进境,数量不受限制。 旅客携带超过折合美元5000元外币现钞进境,需向海关如实申报。 旅客携带人民币进境,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需向海关申报。

第五篇:融资操作实务解读

融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融资

融资是企业或个人在自身发展和创业过程中,或在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过程中,通过银行、金融机构、外资机构、投资公司、其他企业和个人等渠道和媒介,以股权形式和债权形式取得适量的资金,满足自身发展的一种途径。

二、企业融资的合作形式

企业融资所采取的合作形式主要有三种:

1、股权融资:企业或个人以一定量的固定资产、土地、厂房设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及少量流动资金入股,投资方以资金来参股、入股的合作形式。股权融资多常见于高新技术企业、农业深加工和养殖、种植项目,多采用中外合资或合作双方共同出资成立公司的形式。

股权融资所要确定的主要问题是,投资方的持有股份的比例问题,及投资方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2、债权融资:企业或个人通过固定回报、借贷的形式,筹集资金,到期还本付息的合作形式。债权融资常见于个人、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石油、化工、交通、运输、冶金、矿产等大型或综合型项目。

债权融资所要确定的主要问题是企业借款的还款期限,一般情况下还款期以3—5年较为适宜,某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房

— 1 — 地产项目可超过8年。另外债权融资还要询问企业所能承受的还款利率,一般民间借款利率要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2-3个百分点。

3、风险投资:风险投资主要是针对高新技术、IT、计算机、软件、电子商务或网络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新兴行业,及少量具有高增长率的传统行业,风险投资是以种子资金、高风险、高回报为前提的投资行为,投资方一般采用股权合作,待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回购股权来实现超额赢利。但国内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一般前期很少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预期风险投资一般适用于技术含量较高的客户,需要询问客户持有技术的先进性、竞争情况等,要告诉客户风险投资商在投入资金的同时可以利用自身资源和市场推广经验,委派专业人才协助企业经营管理和开拓市场。

三、企业资金的主要用途

1、固定资金:是指企业需要的土地、厂房、设备、人员支出等固定的资金投入,一般常见于企业改扩建项目、房地产项目、生产加工项目等。一般企业的固定资金投入比较大,也比较常见。(用以解决硬件)

2、流动资金:是指企业出现的销售费用、市场推广及广告费用、购买原材料费用、工程项目中的预付款和垫资部分,流动资金投入一般较小。(基本现阶资金)

3、过桥资金:是指企业不存在资金需求,但在等待银行贷 — 2 — 款或政府审批、土地所有权属还需要2-3个月办妥,资金问题可以通过自身解决,但是缺乏部分“过桥”资金,而延迟了其主要资金的办理时间。(短期周转资金)

四、融资项目的主要类型

具体的融资类型可以分为26个不同的行业和领域。 包括生产加工、农林渔牧、石油化工、建材房地产、交通运输、邮政通讯、计算机、IT软件、电子商务、生物医药、能源环保、冶金矿产、高新技术、连锁经营、新材料、轻工纺织、食品饮料、日用化工、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出版印刷等。

五、融资客户的分类及融资心理

1、企业客户:一般企业客户分两种心态:一是融资项目的周期较短,政府对项目的支持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这部分客户需要在最短的时间找到所需资金。这部分客户,我们要重点突出公司的专业性和融资效率,及融资成本较低的优势。

二是融资项目已经至少2—3年的融资经历,项目自身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所以对融资一事反而静观其变,没有刚开始融资时的热情。对于这类客户,要重点分析企业融资失败的原因,是由于企业缺乏正确的、专业的指导,没有人指导企业,企业误打误撞,盲目联系投资机构,既浪费资金,又容易受骗上当,我们作为专业机构可以帮助企业从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指导企业采用正确的融资方法,给予企业最及时的帮助,帮助企业节省成本,缩短时间。

— 3 —

2、个人客户:一般个人客户分为两种:一是拥有专利技术的个人,这类客户专利一般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由于个人很难取得投资方的信任,所以很长时间专利闲置,而没有在合适的时机转化为生产力。我们要知道他们的专利获取年份、专利用途和市场前景,突出我们在政府、厂家、个人三种专利购买者的丰富的信息资源,引导客户采取合作办厂和风险投资的形式。

二是个人承包方,自己有小型工程队,承接各种电力、基础设施、地产、有线电视、取暖、制冷、来料加工、装饰装修等工程和政府招标项目,或是贸易领域项目,由于需要预付资金、垫资、购买原材料、招标成本等,少量流动资金。对于这类客户,我们在小额贷款和小额资金方面,个人投资者比较多,及工程项目上丰富的操作经验等优势。需要询问客户的资金使用时间,是否资金到位后,很短的时间,既可中标或签定工程或订货合同,有足够把握。

3、政府客户:政府客户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是项目的直接负责人,常见于高速公路、水电站、桥梁、机场、港口码头、医院、学校改扩建、大型农业和中草药种植基地等,此类项目一般需要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最高的超过20个亿,此类项目融资方是政府,所以比较慎重,但是资金需求量大,急需专业机构指导。我们要了解他的一期资金或启动资金为多少?建设周期多长时间?索取他的投资建议书,推荐他参加我们的定期举办的投融资合作洽谈会。

— 4 — 另一种是政府的招商局或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是协助当地企业寻找资金的政府“红娘”,手里项目比较多,有时候一次性能报上来几十个当地重点发展的项目,有的侧重于当地资源开发,比如农业、矿产资源等。目前企业并不希望政府包办一切,而是更希望政府扮演谋士和纽带的作用。对于这类客户我们重点以收集他的项目资料为主,也可以通过创建网站专栏频道的形式来为招商局服务,把政府的机构简介、招商政策、资源优势、投资环境、近期招商引资项目,做成专栏发布到我们的网站上,定期收取固定费用。

4、中介客户:中介客户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投资咨询公司或投资顾问公司,一般他们本身是项目的代理方,但自身又只是咨询机构,没有投资能力,所以也来找到我们真正的投资商。这类客户是代理的项目,所以在前期成本上要考虑的多一些,但是他们的资金需求一般都较急,所以我们也可以类同一般企业客户来对待。

一种是项目的代理人,企业授权他有项目代理权限,以个人身份帮助企业找资金,这类客户一般是当地离退休老干部、招商局的工作人员、社会贤达人士等,这类客户主要是索取项目资料,并将我们的服务特点尽快传达给企业方,由于企业对代理人一般比较信任,所以取得代理人的支持对推广我们的服务也是十分必要的。

— 5 —

六、融资的金额

30-100万元:常见专利权持有人、个人客户,需要少量流动资金,有的是技术转让费,有的是项目启动资金,此类客户常见高新技术、文化娱乐、出版印刷、教育培训、生产加工、贸易流通、连锁经营项目。

100-500万元:常见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小型生产企业、贸易企业,资金用途基本为项目启动资金,及企业新产品研发费用。

500-2000万元:常见大中型生产企业,及农业种植、养殖项目、生物、医药等企业,资金用途一部分为启动资金,另一部分为流动资金或市场推广费用。

2000-5000万元:常见企业改扩建项目,新上生产线或购置设备,或房地产项目的前期,申办各项开工手续费用及拆迁费用,及房地产项目的二期工程或后期销售费用。企业发展后期资金

5000-200000万元:常见房地产、石油、化工、冶金、矿产、公路、港口码头、开发区建设、能源开发等项目,主要为整体操作资金,其中一期实际需求资金量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基本为5000万元-2亿元不等。

七、投资方的构成

我们在日常业务中,面对融资客户,也就是资金的需求一方,最为关注的是我们所推荐的投资方来源于哪些机构或个人,投资方的真实性,投资方对项目的投资要求、投资领域、合作形式等诸多问题,所以下面着重介绍一下项目方所关心的以下问题:

— 6 —

1、银行:银行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但是我们接触的许多企业,自身的可抵押或质押的固定资产及现金很有限,或企业连年负债、成立时间很短,达不到银行贷款的资信要求。但是对于成立两年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我们可以推荐外资银行作为他的贷款对象,外资银行相对内资银行贷款政策较为宽松;针对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型房地产项目也建议他采取银行融资,因为银行信誉好、资金充足、很少存在虚假信息,所以还是企业融资的首选渠道。

2、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指金融、证券、保险、典当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针对个人及中小型企业可以推荐客户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短期内取得少量资金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特点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满足客户的少量资金需求,但是也存在手续过于烦琐,对贷款人要求过高,利率过高等误区。

3、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是以投资为盈利目的,受国内外著名财团的委托,管理其授权的资产,由投资公司代理投资,负责项目的筛选、考察、评估、投资价值分析、资金到位、后期财务监督、项目进度监理等全套投资流程。

(1)内资投资公司:此类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内资企业,主要投资传统行业、及高回报的新兴行业,一般内资投资公司的资金实力有限,投资能力一般不会超过3000万元。

(2)外资投资公司:此类公司的背景一般为外国财团或企业集团的在华授权的投资机构,直接对国外的财团负责,外资财

— 7 — 团一般对国内的能源、环保、石油、化工、冶金、矿产及具有地方特色资源的农产品及中药才种植加工项目比较感兴趣,也投资基础设施和房地产项目,外资公司的投资实力一般较大,投资能力最高可以达到5亿元以上。

但是目前国内部分投资公司并没有外资背景,而仅是外资在华代表处,可支配资金十分有限,因此,在选择外资投资机构的时候要比较慎重,同时外资投资机构的项目审批手续比较烦琐,所以建议融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考虑外资投资机构。

(3)风险投资公司:目前国内知名的风险投资公司有IDG技术投资集团、清华创业投资公司、鼎辉投资基金、红杉中国基金、君安中国创业基金等及部分外资银行驻华机构,外资风投公司知名的有日本软银、美国摩根斯坦利等世界级风投集团。

风险投资公司一般对高回报、新技术的传统行业、现代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生物医药、网络游戏等新兴行业比较感兴趣,因此遇到涉及以上领域的客户也可以建议他采取风险投资渠道。

风险投资公司一般采用股权合作的形式,一般希望占有绝对控股权,在提供资金的同时可以提供市场管理及运营人才,利用手里的关系帮助企业拓展地区或全国市场。有的风险投资公司还会辅助企业上市,通过回购股权的形式实现超额盈利。

但是,风险投资公司选择的项目,一般都在各自领域拥有一定的声誉,或市场升值空间异常巨大的项目,例如,某个汽车论 — 8 — 坛或同城分类网站每天的点击率已经超过10万人次,Alexa国际网站排名超过2000名,吸引了某国外风险投资商的关注,一次性投入300万美元。

4、企业:很多企业在自身领域发展空间十分有限,便希望用手边的厂房、设备和部分闲置资金和超额利润,来进行扩张性投资,选择利润空间大、可持续发展的项目进行投资,也有部分企业是属于同业拆借的范畴,在同业内选择项目投资。

5、个人:个人的投资能力一般都比较有限,最高不超过200-300万元,以30-50万元最为常见,个人投资者分为创业人群、二次创业人群、民间资本家、下岗再就业人群、个体商户等。

他们选取项目更加谨慎,一般会选取自己比较熟悉的实用技术来投资,可以回到家乡组织同乡一起学习技术、成立家庭作坊式的小生产厂家。也有的个人选择餐饮、服装、小饰品、培训等连锁项目来投资,支出一定的加盟费和门面房的租赁费用,来进行投资。

所以我们针对专利技术持有人、连锁企业可以推荐个人投资这种融资渠道。

6、政府:有时候政府也可扮演投资者的角色,一种是政府的开发区或工业园区,他们利用厂房和土地,及少量资金、税收优惠来投资,吸引企业进驻他们的工业园,但是他们的投资领域比较专业,一般涉及通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行业。

一种是政府的扶贫部门,为帮助地方乡镇企业摆脱贫困,选

— 9 — 择一些实用、适合农村使用的专利技术投资,购买技术的所有权,供下属的乡镇企业使用。

八、投资方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1、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此条是要企业作到,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尽量完善,或在最短的时间准备完备,项目在政策、环保、污染排放等方面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容许的范围内。例如:造纸厂、水泥厂的污染排放、工业废料、噪音污染指标;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开发、项目审批、开工许可等前期备案手续。——证件合法性

2、项目的投资风险较小:任何投资方都不希望看到所投的项目在启动资金到位后,随着工程进度,由于各种原因停滞不前,无法偿还所贷款项。因此,投资方宁可资金回收适当放宽,也不愿承担过大的投资风险,投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环境风险、税收风险、法律风险、不可抗力等。——可预期性要强

3、项目的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广阔:每一个企业都说自己的技术是全国领先或世界领先,但是技术的领先性是需要投资方来考察的,例如某个专利技术所有权人说自己的技术国内领先,但经投资方考察发现其技术在几年前已经在日本被市场淘汰。另外,有些专利不抓住有利时机,转化为生产力,闲置已久,很容易被人仿造及被新的技术淘汰。

市场前景是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在行业市场发展迅速,目标客户明确,市场占有率同行业至少在1-3%以上,市场导入期最 — 10 — 短,广大消费者在最短的时间对企业产品、服务既可接受并踊跃购买。

4、项目有稳定的盈利点:投资方喜欢两种项目投资:一是产品和服务寿命周期虽然较短,但短期效益十分优厚,超额利润丰厚,属于暴利项目;一是虽然短期效益不十分明显,但后劲十足,可发展成行业龙头企业,政府政策倾斜、可长期稳定盈利的项目。

项目行业和各自情况、合作形式不同,投资方对盈利情况的要求也不同。

九、制约融资成功的几点问题:

很多企业把融资失败归罪于投资服务机构和中介方,但是制约项目发展的往往是自身原因,致使项目资金一拖再拖,有的3-5年依然处于停滞状态:

1、缺乏计划和可操作性:很多企业、个人只是凭借自己的创业热情和宏大蓝图来筹集资金,项目的商业计划十分简单,对市场缺乏了解,仅凭一腔热情,所推出的产品和服务,一是国内市场导入周期过长,一是很虚拟,经营模式过于理想化,经不住市场的考验和竞争。

2、政府备案文件不齐、法律手续不全:很多企业,尤其是大型项目,当地发改委、或各级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尚未办妥,甚至伪造政府批文,就来融资,投资方进展一半需要提供相关手

— 11 — 续,方才后悔。例如,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尚未拿到,就急于找投资商。

3、缺乏专业指导,误打误撞:很多企业,融资初期主要通过自己或关系去找投资商,没有正规机构或金融媒体从中指导,企业缺乏金融知识,找的投资商不对口,导致化了费用不少,跑了不少路,最后资金也没有到位。所以,我们在业务中要提醒企业,我们给其提供专业指导和正确服务的必要性。

十、项目融资的种类

1、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受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2、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同其它融资的差别

项目融资用来保证贷款偿还的依据是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和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而非项目投资人自身的资信,具有以下 — 12 — 特点。

1、有限追索或无追索

在其它融资方式中,投资者向金融机构的贷款尽管是用于项目,但是债务人是投资者而不是项目,整个投资者的资产都可能用于提供担保或偿还债务;也就是说债权人对债务有完全的追索权,即使项目失败也必须由投资者还贷,因而贷款的风险对金融机构来讲相对较小。而在项目融资中,投资者只承担有限的债务责任,贷款银行一般在贷款的某个特定阶段(如项目的建设期)或特定范围可以对投资者实行追索,而一旦项目达到完工标准,贷款将变成无追索。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是指贷款银行对投资者无任何追索权,只能依靠项目所产生的收益作为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唯一来源,最早在上世纪30年代美国得克萨斯油田开发项目中应用。由于贷款银行承担风险较高,审贷程序复杂,效率较低等原因,目前已较少使用。

2、融资风险分散,担保结构复杂

由于项目融资资金需求量大,风险高,所以往往由多家金融机构参与提供资金,并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各贷款银行承担风险的程度,一般还会形成结构严谨而复杂的担保体系。如澳大利亚波特兰铝厂项目,由5家澳大利亚银行以及比利时国民银行、美国信孚银行、澳洲国民资源信托资金等多家金融机构参与运作。

3、融资比例大,融资成本高

— 13 — 项目融资主要考虑项目未来能否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偿还贷款以及项目自身风险等因素,对投资者投入的权益资本金数量没有太多要求,因此绝大部分资金是依靠银行贷款来筹集的,在某些项目中甚至可以做到100%的融资。

由于项目融资风险高,融资结构、担保体系复杂,参与方较多,因此前期需要做大量协议签署、风险分担、咨询顾问的工作,需要发生各种融资顾问费、成本费、承诺费、律师费等。另外,由于风险的因素,项目融资的利息一般也要高出同等条件抵押贷款的利息,这些都导致项目融资同其它融资方式相比融资成本较高。

4、实现资产负债表外融资

即项目的债务不表现在投资者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表外融资对于项目投资者的价值在于使某些财力有限的公司能够从事更多的投资,特别是一个公司在从事超过自身资产规模的投资时,这种融资方式的价值就会充分体现出来。这一点对于规模相对较小的我国矿业集团进行国际矿业开发和资本运作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矿业开发项目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周期都比较长,如果项目贷款全部反映在投资者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很可能造成资产负债比失衡,影响公司未来筹资能力。 — 14 — 我国新型项目融资模式有哪些

项目融资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融资手段,是以项目的名义筹措一年期以上的资金,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形式有很多,也比较灵活,至于趋势,每一种模式都有适用的领域和趋势,不好说整体上的趋势,刚好做过一些相关研究,总结一下吧:

产品支付

产品支付是针对项目贷款的还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式在项目投产后直接用项目产品来还本付息,而不以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来偿还债务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在贷款得到偿还以前,贷款方拥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借款人在清偿债务时把贷款方的贷款看作这些产品销售收入折现后的净值。产品支付这种形式在美国的石油、天然气和采矿项目融资中应用得最为普遍,其特点是:用来清偿债务本息的唯一来源是项目的产品:贷款的偿还期应该短于项目有效生产期;贷款方对项目经营费用不承担直接责任。

融资租赁

是一种特殊的债务融资方式,即项目建设中如需要资金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由该金融机构购入此设备,租借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期付给金融机构租借该

— 15 — 设备的租金。融资租赁在资产抵押性融资中用得很普遍,特别是在购买飞机和轮船的融资中,以及在筹建大型电力项目中也可采用融资租赁。

BOT融资

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 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 16 — 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己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TOT方式与BOT方式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资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因此避开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比较容易使政府与投资者达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适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最近国外出现一种将TOT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结合起来但以BOT为主的融资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 BOT。TBT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营机构通过TOT方式有偿转让已建设施的经营权,融得资金后将这笔资金入股BOT项目公司,参与新建BOT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直至最后收回经营权。二是无偿转让,即公营机构将已建设施的经营权以TOT方式无偿转让给投资者,但条件是与 BOT项目公司按一个递增的比例分享拟建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收益。两种模式中,前一种比较少见。

长期以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资金短缺与投资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为缓解我

— 17 — 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条现实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PPP融资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几年国外发展得很快的两种民资介入公共投资领域的模式,虽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鉴的作用,也是我国公共投资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人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营、伙伴,PPP模式的构架是:从公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民营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政府与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共事业的合作模式,即政府与民营经济在公共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这是一项世界性课题,已被国家计委、科技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三方会议正式批准纳入正在执行的我国地方21世纪议程能力建设项目。

PFI融资模式

PFI的根本在于政府从私人处购买服务,目前这种方式多用 — 18 — 于社会福利性质的建设项目,不难看出这种方式多被那些硬件基础设施相对已经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采用。比较而言,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水平的限制,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地方,而这些基础设施在国民生产中的重要性很难使政府放弃其最终所有权。

PFI项目在发达国家的应用领域总是有一定的侧重,以日本和英国为例,从数量上看,日本的侧重领域由高到低为社会福利、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英国则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从资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环境保护三个领域仅占英国的7%、52%和1%,可见其规模与英国相比要小得多。当前在英国PFI项目非常多样,最大型的项目来自国防部,例如空对空加油罐计划、军事飞行培训计划、机场服务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项目是相对小额的设施建设,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筑物、警察局、医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较大一点的包括公路、监狱、和医院用楼等。

ABS融资。即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它是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套提高信用等级计划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具体运作过程是:(1)组建一个特别目标公司。(2)目标公司选择能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对象。(3)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将政府项目未来现金收入的权利转让给目标公司。(4)目标公司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由目标公司信用担保,由其他机构组织发行,并将募

— 19 — 集到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5)目标公司通过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清偿债券本息。

读书的好处

1、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2、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4、我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达尔文

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6、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7、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8、读书要三到:心到、眼到、口到

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10、一日无书,百事荒废。——陈寿

11、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12、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

13、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

14、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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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歌德

16、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笛卡儿

17、学习永远不晚。——高尔基

18、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志而好学,如炳烛之光。——刘向

19、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20、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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