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军民融合发展

2022-07-04

第一篇:成都军民融合发展

《成都市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的若

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一、鼓励军民融合企业间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申报条件

2016年9月8日之后,民营企业与军工企业间通过股权并购、合资、参股等方式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或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等方式,参与军民融合企业改组改制、组建新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新增资本金200万元以上(含)的军民融合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补助资金申请表》; 2.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 3.项目协议书(复印件); 4.项目实施方案;

5.相关银行标明实际到位出资额划款凭证(复印件); 6.相关兼并重组活动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

成功改制后的军民融合企业。

(四)支持标准

按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收新增资本金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五)政策咨询

市经信委军民融合推进处 联系电话:6188877

4、61881577

二、鼓励军民融合企业提升市场化和资产证券化水平

(一)鼓励军民融合企业上市融资 1.申报条件

2016年9月8日之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重点境内外资本市场首发上市融资1000万元以上(含)的军民融合企业或上市军民融合企业在证券市场再融资,募集资金在蓉投资5亿元以上(含5亿元)重大项目。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上市融资补助资金申请表》; (2)四川省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复印件); (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发行或优先股,配股、公司债、可转债、优先股等上市和再融资的文件(复印件);

(4)企业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5)上市融资后在我市投资项目金额明细表及发票单据(复印件)。

3.支持标准

军民融合企业在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按融资额中投资成都金额的2%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奖励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军民融合企业在证券市场再融资后,在蓉投资5亿元以上(含5亿元)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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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鼓励非上市企业发债融资 1.申报条件

2016年9月8日之后,发行企业债、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进行直接融资且单笔融资额3000万元以上(含)的非上市军民融合企业。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发债融资补助资金申请表》; (2)相关部门(机构)发行债券、票据、信托计划贷款的批复或备案文件、信托计划说明书、担保合同和进账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融资金额汇总表。 3.支持标准

每笔融资补助融资企业10万元,单户企业累计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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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

(一)新引进重大项目建设 1.申报条件

2016年9月8日之后签订协议,从市外新引进协议投资5亿元以上(含),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军民融合项目。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新引进重大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2)项目报告;

(3)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

(5)《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含土地、购置设备及厂房建设等);

(6)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3.支持标准

从开工之日起,按项目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累计补助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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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引进重大项目园区建设 1.申报条件

2016年9月8日之后签订协议,从市外新引进协议投资10亿元以上(含)军民融合重大项目的园区,已开工建设,且投入资金达到协议投资的50%以上。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新引进重大项目园区补助资金申请表》;

(2)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申请报告(复印件);

(3)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相关文件(复印件); (4)项目审批立项批复(复印件);

(5)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项目概算报告、施工合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进度计量表、当年工程款支付凭证(复印件);

(6)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项目布局图;

(7)园区开发公司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支持标准

给予所在区(市)县政府1000万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4.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项目所在地区(市)县政府。 5.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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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套补贴 1.申报条件

以资金拨付日期为准,2016年9月8日之后获得国家、省级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单项支持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军民融合项目。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项目配套补助资金申请表》; (2)获得国家、省级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的正式文件(复印件)。

(3)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 3.支持标准 按国家、省政策性专项资金的15%、1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的配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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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促进军民融合企业提升“参军”能力

(一)支持军民融合企业建立健全军品研制体系 1.申报条件

以证书或审核通过日期为准,在2016年9月8日之后首次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军民融合企业。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首次取得军工资质认证奖励资金申报表》;

(2)相关认证证书或批复文件(复印件)。 3.支持标准

对首次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单位给予每个资质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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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881577

(二)鼓励军民融合企业参与军用标准编制 1.申报条件

以军用标准公布日期为准,2016年9月8日后参与军用标准编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被诉侵权及权属纠纷,且位列技术标准起草单位前三名的军民融合企业。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参与军用标准编制奖励资金申报表》;

(2)参与军用标准编制相关证明(复印件); (3)军用标准正式发布文件(复印件)。 3.支持标准

参与军用标准编制,且位列技术标准起草单位前三名的;对军民融合企业编制的民用标准升格为国家军用标准的,给予每项标准编制单位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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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军民融合企业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 1.申报条件

以证书日期为准,在2016年9月8日之后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军民融合企业。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发明专利在军民两用领域应用的相关说明。 3.支持标准

对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军民融合企业给予每项专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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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881611

(四)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军工装备科研、生产领域 1.申报条件

以项目资金拨付日期为准,在2016年9月8日之后成功获得武器装备总体、关键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研制项目,项目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军民融合企业。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获得军工研制任务补助资金申报表》;

(2)签订的武器装备研制项目合同、技术开发协议(复印件);

(3)武器装备总体、关键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研制项目说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4)项目资金拨付凭证(含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支持标准

按项目合同执行(已收款部分)的1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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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军民融合企业参与武器装备预研任务 1.申报条件

以合同签订或部队装备部门通知函日期为准,在2016年9月8日之后参与武器装备总体、关键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项目预研但未获得最终研制任务的军民融合企业。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参与武器装备预研任务补助资金申报表》;

(2)武器装备预研协议或参与武器装备预研的证明材料,参与项目评审但未取得最终任务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武器装备总体、关键分析系统、核心配套产品项目预研说明或证明材料;

(4)项目预研相关的实际投入,含发票、银行转账凭证、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力资源(人力成本不超过总投入的30%)投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分类汇总表。

3.支持标准

按预研项目研发成本的1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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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建立完善军工配套产业体系

(一)鼓励军民融合企业之间开展协作配套 1.申报条件

以销售和采购发票日期为准,完成市内军民融合企业之间(无关联关系)协作配套,以销售发票日期为准,完成部队、市外军工企业、军工科研单位、承担军工科研任务的高校之间配套销售,首次申报配套总额超过2000万元的,或再次申报比上年增长1000万元以上。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协作配套补助资金申报表》; (2)上一采购军品(军民融合服务)的增值税抵扣发票清单汇总表(按开票时间顺序统计配套企业名称、采购军品名称、发票号、发票代码、金额、开票日期等);

(3)再次申报需要提供上两销售增值税抵扣发票清单汇总表、增长金额报表。

3.支持标准

首次申报的按采购额的0.5%给予补贴,再次申报的按采购额较上一增加部分的1%给予补贴,单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本市企业为市外军民融合企业配套的,补助本市配套企业;双方均为本市军民融合企业,同比例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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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鼓励国有军工单位扩大民品占比和民口单位扩大军品占比

1.申报条件

军工单位民品销售总额在上销售总额基础上提高5%以上;民口单位军品销售总额在上销售总额基础上提高5%以上。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扩大产品占比补助资金申报表》; (2)上两军品(或民品)财务销售产品比例报表; (3)对应产品上两年销售增值税发票清单汇总表(按开票时间顺序统计配套企业名称、采购军品名称、发票号、发票代码、金额、开票日期等)。

3.支持标准

按增加部分的3%给予补贴,单户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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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军民融合项目配套 1.申报条件

上一向金融机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当期银行基准利率计息20万元以上(含),且上一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过全市工业主营收入平均增速的军民融合企业。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贴资金申请表》;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3)上一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增减明细表(帐),以及新增贷款合同、贷款拨付凭证、利息清单等(复印件)。

3.支持标准

对军民融合企业上一年新增的流动资金金融机构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基准贷款利率计息金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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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支持军民融合企业开拓市场

(一)提升产品出口水平,扩大国际市场规模 1.申报条件

以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在2016年9月8日之后首次取得军贸出口生产任务,产品出口额超过100万元以上(含)的军民融合企业。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首次取得军贸出口补助资金申报表》;

(2)军贸合同或与委托的第三方军贸进出口公司签订的合同,销售发票及银行转账证明(复印件);

(3)销售发票、银行回款到账凭证等销售完成证明材料(复印件)。

3.支持标准

按军贸出口生产任务实际销售金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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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我市军民融合企业参加境内外防务展 1.申报条件

在2016年9月8日之后,参加国内外知名防务会展的军民融合企业。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参加国内外防务会展补助资金申报表》; (2)展会承办单位出具的参展确认函或协议(复印件); (3)展位费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4)全年参与防务会展支出的展位费汇总表。 3.支持标准

按实际参展展位费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展位费支持额总计不超过50万元;参加展会已经获得政府其他部门政策资金支持超过50万元的,不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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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支持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支持建设军民融合技术、计量、测试、标准、质量以及信息交流、产品展示展览展销、中介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

1.申报条件

2016年9月8日后,通过新建或技改,增加提升军民融合公共服务质量相关的硬件设备投入70万元以上(含)的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企业。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资金申报表》;

(2)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报告书(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投资和应用推广情况,项目对企业发展方向的影响等);

(3)项目执行期内企业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分类汇总表;

(4)改(扩)建的公共服务平台对项目的继续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分类汇总表;

(5)上一平台提供军民融合公共服务收入增值税发票清单汇总表。

3.支持标准

按公共服务平台实际建设投入的15%给予平台所属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改(扩)建公共服务平台按继续投入的15%给予平台所属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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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共享 1.申报条件

上一年实现军民融合公共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含)的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企业。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共享补助资金申报表》;

(2)上平台军民融合业务服务收入汇总表(按开票时间顺序统计服务企业名称、服务事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开票日期等)。

3.支持标准

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按实际提供服务(不含软硬件产品销售)金额的2%给予平台所属单位最高200万元服务成本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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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支持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

(一)支持军民融合企业在保密、安全的前提下,开放共享研发资源和先进设备资源

1.申报条件

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军民融合企业或者机构。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资源开放共享补助资金申报表》; (2)协同创新平台运营分析报告(包括平台定位、自身建设发展情况、为我市企业服务情况、平台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3)协同创新平台所服务的收入汇总表,含企业名单、服务事项、金额、发票代码及完税凭证(复印件);

(4)公共服务平台拥有的资质和所获得的荣誉证明等(复印件)。

3.支持标准

按实际提供服务金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使用资源的单位,按实际发生服务费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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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军民融合企业和院校在蓉独立或共建开放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军民兼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1.申报条件

军民融合企业和院校在蓉独立或共建开放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军民兼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新建协同创新平台奖励资金申报表》;

(2)项目报告书(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投资和应用推广情况,项目对企业发展方向的影响等);

(3)项目执行期内企业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力资源投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分类汇总表;

(4)国家、省、市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文件(复印件)。

3.支持标准

对军民融合企业和院校在蓉独立或共建开放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军民兼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投入使用后,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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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军民融合企业在蓉独立建设或与院校共建的中试基地、产业孵化中心

1.申报条件 军民融合企业在蓉独立建设或与院校共建的中试基地、产业孵化中心。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新建中试基地、产业孵化中心补助资金申报表》;

(2)项目报告书(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投资和应用推广情况,项目对企业发展方向的影响等);

(3)项目执行期内企业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力资源投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分类汇总表。

3.支持标准

军民融合企业在蓉独立建设或与院校共建的中试基地、产业孵化中心投入使用后,按实际建设总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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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促成军民技术成果在蓉实现转化

1.申报条件

为投融资、咨询、评估、技术交易等提供中介服务,促成军民技术成果成功在蓉实现转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成都市中介服务机构,并获得成都市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中介服务机构促成军民技术成果在蓉实现转化奖励资金申报表》;

(2)中介服务机构促成军民技术成果在蓉实现转化合同; (3)成果转化项目实际投资额(含土地、厂房、设备投入、再研发投入、相关的人力资源成本)证明材料;

(4)成果转化对应产品实现销售的凭证(复印件)。 3.支持标准

经认定后按成果转化合同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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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促进军民融合产业人才融合

(一)申报条件

对引进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的军民融合企业。

(二)申报材料

由申报对象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详实的事迹材料和相关的佐证材料,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后报区(市)县人社局预审,预审合格的报区(市)县委组织部。申报对象所在单位为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由该单位预审后直接报属地区(市)县委组织部。

(三)支持标准

对引进国际顶尖人、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的军民融合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四)政策咨询 成都市委组织部人才处 联系电话:61886905

十、补充说明

(一)本实施细则由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18年2月1日起执行,两年内有效,同时成经信财〔2016〕94号文件废止。

(二)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的2月28日,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

(三)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市级财政扶持资金支持,单个项目申报补助10万元(不含)以下不予立项。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成都市工业类发展政策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文中提及军民融合企业均为经《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认定的企业(单位);文中申报条件中投资、投入和收入等均为实际数额,支持标准中投资、投入和收入等均为扣除增值税后的净额。

(六)本实施细则所述“申报材料”是指申报政策扶持提供的基本材料,申报时政策主管部门可在申报受理通知中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申报材料。

(七)本实施细则执行期间,若国家相关政策出现变化,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有权对本实施细则作出相应调整。

第二篇:加速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习主席强调指出,要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这一重要思想,是对富国强军的整体设计布局,是习主席治党治国治军方略的新发展。我们要从时代高度清醒认识到,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民族复兴的百年大计,是富国强军根本之策,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战略引擎,是抢占战略制高点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担当,强化大局意识,强化改革创新,强化战略规划,强化法治保障,群策群力落实好这个大战略。

破除禁锢培塑融合思想

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刚进入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心融”方能“行融”。为此,我们必须紧跟习主席思想步伐,从强国强军的高度,突破传统观念局限、僵化思维束缚、消极心态障碍,以上率下“整理好思想”,破除影响军民融合的思想禁锢。

打破思想壁垒。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融合发展的力度。当前,有的把军队体系作战能力生成看作是国防和军队自身范围内的循环;有的劲头很足却一厢情愿,与地方统筹协调不足,致使地方优势资源“可望而不可即”;有的欠缺顶层设计谋划,以致军地对接、层次衔接不够好,使得在地方优势资源引进过程中打了折扣,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严重影响军民融合的协调发展,必须通过强化国家利益至上观念,强化大局观念,摆脱行业、部门、单位的利益束缚,打破融合的思想壁垒。

破除门户之见。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从国际层面看,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激烈军事竞争,背后是现代国家安全理念的交锋、体制与体制的竞赛,比拼的是谁的军事制度更能够通过融合来凝聚国家意志和全社会力量;从国内层面看,我国发展正处在由大向强的关键时期,统筹国家安全和发展面临诸多难题,如何实现经济和国防两大建设的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考验着我们的战略智慧。加快实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破除门户之见,让顶层统筹统管体制不缺失、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不滞后。

根植融合意识。军民融合蕴含着“1+1〉2”的理念,彰显了人民军队人民爱、人民军队爱人民的政治优势。推进军民融合深入发展,实现富国强军,军地双方都应当具有胸怀全局的战略眼光,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意识和协作意识,破除一切妨碍融合发展的狭隘思想和条块分割、自我保障、运行封闭的管理现状,不断增强军地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意识,才能够最大限度地解放思想,切实走活军民融合这盘大棋。要以“三严三实”为准绳,将工作干在点上、落到实处,还要认真探索、大胆前行,以创新思维和务实举措,不断推动军民双拥、资源共享、人才培养等多领域的融合。

综合施策清除融合障碍

“打破军民二元分离结构,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创新。”习主席的重要讲话,抓住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关节点,各级领导务必从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高度,从强军兴军的高度,着力打通横亘在军地之间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

顶层筹划开启“融合”新征程。“军地双方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主席这一重要指示,首要的问题是要从顶层筹划上开启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征程。因此,只有抓住了顶层设计这个牛鼻子,才能抓住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控制点”。要加大对军民融合的统筹统管力度,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规划的宏观需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将国防和军队建设规划上升到国家战略层次,从源头上把影响军民深度融合的“障碍”逐一拆除掉,切实解决好深度融合过程中各自为政、多头领导以及“都在管、都不管”等问题。

国家主导加速“融合”新对接。习主席强调,“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和正视现阶段由于军民融合的体制机制不健全、不配套,造成“融合别人可以,融合自己不行”等问题。解决这些深层次矛盾,应按照“实用、能用、管用和完整配套”的原则,采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办法,建立完善层次分明、科学合理、有序衔接、运转高效的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军民融合又快又好发展。

法治保障助推“融合”新提升。“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提高军民融合发展的法治化水平。”可以说,配套完善的法规制度,是助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确保军民融合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深度融合的重要措施和行为准则。用法治保障助推军民融合新提升的基本考虑是,国家可通过加快出台保障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综合性法规,对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具体规范,从根本上提高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法治化水平。

军地协同提升融合能力

习主席深刻指出,“军政军民团结是我军特有的政治优势。军队要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积极参加和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造福兴利”。作为部队,必须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四抓”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强军目标,更加主动、更加自觉、齐心协力科学统筹使用国家、社会的经济、技术、信息、人才等资源,全面奏响军民深度融合“中国乐章”。

坚持需求牵引。发挥军事需求主导作用,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军民融合纳入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把相对独立的国防发展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融合起来,实现两个进程相一致、两个战略相配套、两个体系相兼容,形成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同步提高的局面。发挥任务需求主导作用,充分考虑、大胆预设可能执行的非战争军事行动,针对战争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不同类型任务,分别明确支前动员、支前准备和战时后勤、装备、物资保障力量编成及任务分工,始终做到不论哪个主体、哪个领域或哪个系统的行动,都必须做到需求主体、需求目标和牵引对象明确,确保各主体、目标和对象之间的匹配与协调。

突出衔接配套。军民融合牵扯面广、涉及领域多、协调难度大,只有解决好各体系、各领域之间的制度盲区、交叉重叠、操作互动衔接等问题,才能确保“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处处有遵循、时时有规范。坚持统一筹划,将军民融合的众多要素协同分类、有机衔接,实现统一布局、统一领导,以满足任务需要,确保按规则行事、依照准则推进、遵循规程深入。坚持资源共享,打破军地壁垒、军民界限,整合军地优势资源,实现资源配置在军队建设和地方经济建设中的优化整合,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一份投入、多重收益”的良性格局,实现“一份投入、两份产出”的资源效益最大化。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把地方战略性支柱产业、国防科技创新成果运用到军队建设中,促进军民高技术双向转移。坚持共同担当,把执行军民融合作为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找准明确责任和倒查追究责任的切入点、结合点、共振点,实现优势互补、双赢共进。

培育融合人才。人才的培养与建设是确保加快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力量之源。要采取多种渠道和途径,军地双方接力培养,建设一支专业水平高、反应速度快、突击能力强的“融合型”人才队伍群体,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引领军民融合大发展。军队要主动与党政机关、地方企业、大专院校建立“资源共享、人才共育”的战略合作协议,加大军民融合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同时要在推进军民融合的实践中不断磨砺人才,让人才在推进军民融合实践中经风雨、长才干,既能在平时扎实推进军民融合深入发展,又能在战时作好紧急动员确保拉得出、顶得上。

(作者单位:陆军第21集团军)

第三篇: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之路

许达哲

2015年7月7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国防科工局党组书记、局长许达哲在《求是》2015年第13期发表了题为《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之路》的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党的十八大作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与强军相统一”的战略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把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作为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三大任务之一,把健全国防工业体系作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内容。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强调,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们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强国必须强国防,强军必须强军工,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对于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的丰富内涵

总书记指出,军民融合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策。当前,新一轮科技产业革命与新军事革命交错推进,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等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各主要国家展开的科技和军事竞争,实质是对国家安全和发展主导权的争夺,背后是发展理念之间的交锋,是国防科技工业实力乃至整个国家工业基础能力的博弈。实现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将获得更大的支撑力,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将拥有更强的牵引力。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质是要更好地统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过去提军民结合,现在提军民融合,前者是“物理变化”,后者是“化学反应”,就是要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将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使二者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和充分利用,达到经济建设国防效益最大化和国防建设经济效益最大化,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军民融合发展刚进入从初步融合到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加快军民融合进程,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大局

1 意识,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协调创新,做好战略规划,完善法治保障,发挥国家主导作用和市场机制作用。只有市场体制不断完善、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科学技术不断进步,才能实现从初步融合到深度融合的跨越。

二、准确把握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的重点

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脊梁,既属于国防建设的范畴,又属于经济建设的领域。国防科技工业对军队而言,是“地方”、是“民”;对经济社会领域而言,是“军工”、是“军”。国防科技工业是天然的军民融合载体,是军民融合最重要的领域。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基本实现了由单一军品向军民结合的产业结构转变。新形势下,国防科技工业要坚持寓军于民,植根国家科技和工业基础,融入国家“大安全、大防务”体系之中,融入国民经济体系之中,由军民结合推进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新阶段。

必须始终坚持以国家战略为先导。要把握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两个需求,强化改革和创新两大动力,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抓好法治军工和人才队伍两大支撑,更好地承担起“支撑国防军队建设、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光荣职责,着力实现武器装备发展从跟踪研仿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转变,科研生产体系从传统封闭向全社会优质资源开放融合转变,军工经济发展从增量扩能向产业提质增效升级转变。在政治上,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着力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为国家安全提供更有效的战略威慑力量;在经济上,着力实现军民资源共享,努力实现国防建设的降本增效,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发挥更强劲的辐射带动作用;在科技上,着力构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制,为赢得未来竞争优势提供更有力的科学技术支撑;在军事上,着力把作战需求转化为装备需求,并以此为牵引,为“能打仗、打胜仗”提供更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要高度重视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等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抢占经济、科技、军事竞争的制高点,建设海洋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

必须始终坚持问题牵引。近年来,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对国防科技工业而言,主要是顶层统筹不够,法治建设滞后;寓军于民不够,市场开放不足;资源共享不够,效益效率不高,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我们要着眼国家安全与发展的长

2 远和全局利益,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努力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走出一条投入少、效益高的军民融合发展路子。一要以改革为动力,健全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完善中央领导、国家主导、军地协同、市场作用的体制机制;二要以法治为保障,建立国防科技工业法律法规体系,用法律规范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三要以强军为首责,集聚社会各种创新资源和要素,着力解决关键技术和设备受制于人的问题;四要以开放增活力,打破军工行业封闭格局,建立完善“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科研生产体系;五要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军民融合载体的作用,做好军民两大需求论证与衔接,实现民用高端装备和国防武器装备协调发展,降低国防建设成本,提高资源使用效能,实现军民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三、落实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的对策举措

做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篇大文章,必须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好落实,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率先取得实质性突破。

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军地协调和需求对接。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在国防科技工业战略规划、改革调整、产业发展政策、军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军队在武器装备发展规划、需求研究、装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作用,充分发挥涉军企业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国防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市场主体作用。国防科技工业要围绕“能打仗、打胜仗”的要求,坚持“需求牵引、技术推动”配合军队加强作战需求论证和装备体系论证,着力把作战需求转化为装备需求,把装备需求物化为作战装备,通过研发、设计、试验、生产,推进武器装备体系化、信息化、实战化、自主化发展。坚持依法治理,在法治下完善体制机制,在改革中建设法治军工,健全法律标准规范,加强军品市场监管,着力提高国防科技工业治理水平。

推动军工开放,吸纳全社会优质资源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加快实施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对全社会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进行分类管理。统筹军工发展,精干军工主体,放宽市场准入,合理界定并逐步减少许可管理范围,除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武器和核心领域外,充分吸纳社会优质资源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规划涉军企业武器装备动员能力,提高平战转换能力。推动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和军工企业改组改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和投资建设。扩大军工企业外部协作,推进军品科研生产有序竞争,推动军工集团不断提高外部配套率和民口配套率。

促进军民科技相互支撑和转化,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立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围绕国防工业产业链部署国防科技创新链,把国防科技工业打造成国家创新高地。以实施“强基工程”为抓手,完善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体系。健全国防知识产权制度,抓紧制定军工技术解密办法,建立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中心,推进国防科技信息共享,鼓励军工企业采取技术转让、合作开发、二次开发等方式,推进军工高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梳理民口优势领域和能力,跟踪具有潜在军用前景的民用技术发展动态,开展民用技术成熟度评价,鼓励军工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技术。制定国防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推进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重大试验设施等向社会开放服务。加强新建实验室和重大试验设施的军民统筹,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为平台,促进军民技术融合和军地创新合作,把国防特色高等院校、军工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成军地装备人才的培养基地。

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助力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实施“中国制造2025”,大力发展核能、航天、航空等典型军民融合产业,调整优化船舶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种化工、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国民经济急需的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应急安全、反恐维稳、海警边防、城市安防、卫星应用等装备,推动军工为国家“大安全、大防务”服务。充分发挥国家、地方、社会多方积极性,探索建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更多地利用市场手段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发挥军工辐射带动作用,服务国民经济发展。加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衔接,统筹谋划军民融合产业布局与定位。落实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围绕“四大板块”和“三个支撑带”建设,优化军工能力布局。鼓励军工与地方加强战略合作,将自身优势与区域优势结合,通过联合开发、新建企业、专业重组、资本融合等方式,落地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形成具有特色的军民融合产业基地。

服务国家外交战略,推动国防科技工业“走出去”。深化对外合作,支撑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推动优质产能和中国装备“走出去”,带动国内企业参与国际市场开发和国际产能合作,积极促成高端装备出口和国际工程承包,形成以军带民、以民促军的良好局面,实现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多重效益。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形势使然、历史必然。我们要以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战略思想为指导,加快建设中国特色

4 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篇:关于航天企业军民融合发展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9日】 【来源:军民结合推进司】 【字号:大 中 小】

要点提示: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军工企业军民融合发展现状的分析,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三院军民融合发展为例,从理念、思想、方向、方法、内涵和基础等六个方面入手对军民融合发展的一些思考。

军工企业军民融合发展现状

纵观世界各国军工企业的发展历史,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是一种潮流和趋势,也是军工企业实现持续发展的成功经验。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大力发展民用产业,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已成为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国外很多军工企业都跻身世界500强,销售总收入在百亿美元以上。其中,民品收入已成为销售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军工企业军民融合发展快速推进,2005年~2007年,很多军工集团的民用产业都有较大发展,民用产业比例突破50%,有的甚至达到90%以上。

从国内外军工企业军民融合发展的特点来看,主要体现在军民技术关联、军民资源关联和军民产品关联等三个方面。

当前,航天企业军民融合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了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的思想,国家宏观政策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我国经济发展趋势强劲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

看到机遇,我们增加了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信心,但在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着曲折、挑战和各种各样的困难。“重军轻民”观念依然存在,思想认识亟待深刻转变;市场化运作的体制机制没有形成,经营管理模式变革迫在眉睫;产业化、规模化尚未形成,持续发展面临挑战;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力量薄弱,全产业链发展能力亟待提升;军工优势没有充分显现,军民融合互动发展格局尚未形成;民用产业竞争力不足,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开发任务紧迫艰巨;经营管理、营销人才严重缺乏,民用产业队伍建设任重道远。

军民融合发展要理清大思路

所谓思路可以归纳为12个字,即理念、思想、方向、方法、内涵、基础。

理念:用整体式发展理念指导军民融合发展,就是要把整体发展的理念融入职工的价值观,形成价值观体系,用整体发展的理念来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和评价工作。

思想:在用整体发展观来认识和分析军民融合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广泛的共识,共同的认识、价值、理想,共同的对企业发展的信念、目标、视野。

方向:实现军民融合发展要有明确的目标体系,包括总目标和具体目标。三院作为我国唯一集科研、生产、试验、服务于一体的飞航导弹研究院,成立50年来,先后研制成功了多系列飞航产品,为我国的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三院在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探索上,提出了打造整体式、创新型、能力型高科技产业集团的总目标,明确了军品基业、民品主业、外贸产业互动发展的三足鼎立产业格局,强调军民融合互动、内外互动、军民贸互动,实现国防科技与民用技术互动发展、军民科技资源共享、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核心能力也是三院军民融合发展的方向之一。企业的

核心能力表现在七个方面,战略决策、创新、组织管理、科研生产、营销、学习、快速反应能力。在核心能力提升方面,三院将重点关注项目培育能力、产业发展能力、市场开拓能力、风险防范能力。

方法:军民融合发展要关注四点———系统性的思维方式、开放性的全局视角、市场化运作、差异化管理。系统性的思维,强调要从企业的整体,从全局的工作来看待问题。开放性的全局视角,强调视野的开阔,不能孤立地看待某件事情,要进行全面的审视和思考。市场化运作、差异化管理,强调要按照不同的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管理军品和民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来管理民品、发展民品。只有实现差异化,才能实现对市场快速反应,有效降低运行成本,快速实现研发生产转化,实现军品和民品的互相促进。

内涵:三院按照整体式发展理念,系统分析自身实际,制定了军民融合发展的“三三三一”产业发展格局,即建立三个百亿园区、发展三个百亿产业、打造三个百亿企业、培育一个现代服务业。重点加强在航天防务、装备制造、光电信息三大产业领域的发展,发展以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工程服务、工程咨询、文化创意产业、高档餐饮住宿、商贸等产业为主的高端现代服务业。

基础:基础指实现军民融合发展现有的各类有形的无形的资源和优势。航天企业相对于其他企业而言,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其独特的总体优势、专业优势、技术创新优势、资源优势、队伍优势、品牌优势。以三院为例,其经过50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核心技术、支撑技术、基础技术、技术基础四个层次构成的较为完善的专业技术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取得了1000余项专利和近1300项国家级和部委级科技成果;具备了先进的生产条件和跨越6个省市的区域布局;拥有一支素质优秀、技术精良的高端人才队伍以及多年来航天高技术品牌形象造就的品牌影响力,这些都为军民两业融合、两业良性互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要关注和把握几个关键环节

坚持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道路,推动军民融合跨越式发展。三院军民融合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实现三个转变。一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推进思想认识上的根本转变。在思想认识上,要把民用产业当作一生的事业来做,要变成几代人,代代人相传努力的事情。二要坚持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道路,不断推进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三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差异化管理,不断推进管理体制机制的根本转变。要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配套的运作模式,体制机制、组织机构,制度体系、运营管理,激励机制要跟上。

坚持以市场为龙头,实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调剂与产业发展中的牵引作用。一是要时刻关注市场的需求。任何一项投资或研发,一定要符合市场需求,不能闭门造车。市场需求除了现实需求外还包括潜在需求。二是要始终保持强烈的市场意识。只有始终抓住市场这个龙头,围绕着市场,进行资源的配置,生产要素的分配,包括资金、资源、土地、劳动力和人力资本,进行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三是要不断提升拓展市场的能力。它对航天企业的发展尤其重要。这就要求各级领导都要积极主动地去开拓市场,充分利用航天企业优势,培育新型市场,提升产品向商品的转化能力。

坚持以营销为主线,加大市场开拓和用户培育,实现民用产业规模化发展。要实现航天企业的民用产业规模化发展,就要构建上下互动、内外互动、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营销体系。按照“市场化运作、差异化管理、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三院搭建了两个平台:营销中心和进出口外贸营销平台。两个平台构成三院的整体营销体系。采用厂所公司与院并存的两级立体营销模式,实现了营销渠道、营销队伍、代理机构、品牌形象等资源的全方位整合,树立全局意识、实现整体营销。院营销中心是全院整体市场推广、重大和重点产品营销、品牌建设的统一平台,与厂所公司以经济关系为纽带相连接,开展技术项目、营销资源的合作与共享。

坚持以厂所公司为经营和研发主体,实现研发与产业紧密结合互动。在军民融合发展中,就军品和民品的经营主体来

讲,二者是不同的。军品的经营是以院为主体,院要对每个武器型号实行整体经营管理,对每一个质量问题负责。但是在民品的经营上,院不应再是主体,而应以厂所公司作为民用产业发展的经营主体。院主要作为投资决策主体,履行宏观管理职能。研发作为产业链条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民品的研发也应以厂所公司作为主体,与产业紧密结合。经营与研发工作,要特别注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龙头、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航天企业要在产学研合作的基础上,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推进自主创新。实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形式很多,有股权式的、合同式的、虚拟运作方式的都可以进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一切围绕着用户开展产学研工作。

坚持产业发展和资本运作并举,整合资源提升效益,推动军民互动发展。目前,军工企业内部产业整合以及谋求外部发展战略已迅速提上日程,酝酿已久的上市公司资产整合、资产注入等已经在各个军工企业启动。在国家积极推行产业结构调整、资产整合的大背景下,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军工集团自身的产业结构调整,都将增强军工产业借助资本市场的整合力度。三院确立了民用产业发展以培育“石油装备产业、电力装备产业、光电信息产业”三大产业为目标,鼓励军品单位以技术成果或资产入股民用产业提升民用产业发展能力,鼓励各单位及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投资,实现军民产业以资本和项目为纽带的有机结合,鼓励各单位基于专业能力和产业链条,围绕主业开展外延式兼并扩张,并准备了专项发展基金,支持重大项目培育,支持产业发展的兼并收购。

坚持做好风险管控,建立企业大安全大风险理念,实现企业安全运营。在国家对企业监管越来越严和企业的管理系统越来越复杂,社会开放的融入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企业发展中的风险向广度和深度扩展,包括战略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产品质量风险、组织机构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各个方面的风险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所以,我们要建立大风险、大安全的理念,积极推进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在风险管理中尤其要关注几个风险点:一要关注现金流不能断,要形成良性循环;二要关注应收账款,随着公司规模的发展,应收账款同步也在增加,应收账款的控制风险也在加大,要有效控制应收账款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三要关注库存风险,因为库存就是占用资源,增加成本,如何降低库存,如何有效采购,通过何种方式能降低价格,这些都是我们要面对的;四要关注法律风险,特别是在签署合同时要更多地关注法律风险;五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坚持队伍建设与培育,打造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不断提升人力资源保障能力。要实现军民融合的良性发展,需要建立一套适应军民融合发展特点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特别是要提升适应民用产业发展的人力资源保障能力。要立足企业战略与未来发展需要,通过公开招聘、内部吸纳、竞争上岗等方式,全面充实民用产业急需的管理、技术、营销等人才,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懂市场、善经营的高素质企业家队伍;面向国际国内人才市场,采取人才和智力引进、交流与合作、项目和技术带动等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服务于民用产业。鼓励按市场机制采取多种用工制度,积极研究导向性人才流动机制。不断完善对民用产业的激励机制,设立突出贡献奖以及专项奖,尝试采用股权、期权、年薪制等多种分配制度,探索持股经营、技术入股、收益提成等激励方式,为民品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同时要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员工建设,提升组织和个人的学习能力,坚持常态化培训,针对军民融合发展的需求,要全方位、多角度实施董监事、公司经理、营销经理等多层次民品队伍专项培训。(文/刘尔琦作者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三院院长)

第五篇: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思想(孙政委)

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思想 探索军地建设“双赢”之路

——在与区城建局、建设局、园林局党委联组学习上的发言

洪山区人武部政治委员 孙革新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2004.7.24)时强调指出,要按照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两型互动,确保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确保军队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运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内涵,为我们进一步转变军民融合式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快发展步伐指明了方向。人武部作为省军区系统的部队,特别是作为同级地方党委军事机关,我们要切实用这一重要指示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创新实践,努力探索符合洪山区情实际的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推动民兵预备役工作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

一、要深刻理解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大意义

军民融合式发展,为我们转变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

1 提高发展质量、加快发展步伐指明了方向。我们应该从战略全局上把握内涵、认清意义,不断增强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主动性、自觉性。第一,军民融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是有效利用和发挥现有军地资源优势,防止重复、分散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建设与国防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第二,军民融合是人民战争思想的传承和发展。关于人民战争思想,党的三代领导核心都有论述。中国革命历史经验表明:军队打胜仗,人民是靠山;我军发展壮大的根基在民、力量在民、保证在民。军队来自人民、服务人民;人民是军队靠山,军队是人民支柱;战争是保护人民的战争,战争也是人民的战争;经济社会要发展,军队建设也要发展;“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胡总书记提出的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思想,是对三代中央领导核心关于人民战争思想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新成就。第三,军民融合是维护国家安全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国际形势和安全环境复杂多变,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西方敌对和反华势力仍很猖獗,“台独”、“藏独”、“东突独”以及近期比较活跃的“煽动非法聚集”等反动势力不断制造事端;国内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活动不断,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明显增多。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

2 相互交织,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实行军民融合式发展,是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相互促进、相互带动、加快富国强军步伐的必然选择;更是发展地区优势,加强多样化军事能力建设、实现安全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二、人武部在军民融合式发展中应发挥的作用

人武部作为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和政府的兵役机关,不仅是本级行政区域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也是联结地方与其他驻军的桥梁纽带,并所处特殊地位,决定了在军民融合式发展中具有特殊优势并应该发挥重要作用。人武部应站在洪山区安全与发展的高度来看待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战略意义,积极为军民融合发展做贡献。一是人武部具有领导体制“双重性”的优势,应该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我党我军通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形成了对人民武装实行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军事系统垂直领导的“双重”领导制度。这既是一个重要特点,也为军民融合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保证。人武部应充分发挥党管武装优势,当好军队与政府之间的联络员,主动建言献策、主动沟通协调、主动有所作为,积极推动我区军民融合工作的健康发展。要依靠制度强化组织领导。人武部要自觉接受党委、政府的领导,及时汇报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要求,积极宣传国防和军队建设

3 的方针政策,通过完善和坚持双重领导、党委议军、现场办公、工作述职等党管武装基本制度,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国防意识,促使党委、政府把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作为一个整体来筹划,把军民融合发展作为长远的政治任务来通盘考虑。要履行职能当好参谋助手。人武部作为洪山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是区委、政府军事工作的参谋助手,协助区委、政府搞好军民融合工作是分内职责。平时工作中要主动了解掌握国防建设情况和军事需求,积极向区委、政府提出有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对军民融合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逐项帮助解决。要发挥作用搞好统筹谋划。人武部是区国动委的常设办事机关,具有综合协调的职能。在军民融合工作中,应主动牵头,担当起统筹谋划的重任。如要认真搞好区国防动员潜力发展调查工作,分析研究军民融合的现状及发展潜力,切实为军民融合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要立足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军事工作实际,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从顶层上制定军民通用人才培养、应急应战物资储备、军民产品对接、基础设施共建共用、军民一体化保障等规划计划,对每年抓什么、达到什么指标、什么时候完成,都应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使军民融合发展的目标明确、措施得当、方法科学、步骤有序,形成国防建

4 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局面,做到既能满足国防建设的需求,又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人武部具有工作性质“兼容性”的优势,应发挥好“铺路搭桥”的作用。人武部既有军的性质、又有民的特点,军事工作与地方工作兼容,开展工作较为方便。人武部应紧密结合这一特点,积极为军民融合式发展搭建平台。要强化国防教育,营造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协调和组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人武部要把融合发展的思想作为全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计划,抓好深化普及。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使全区人民群众特别是民兵预备役人员明白富国强兵的道理,大力营造人人关心、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健全法规制度,提供融合发展的政策保障。军民融合工作涉及社会诸多要素、关联军地诸多部门、关系单位和个人诸多利益,牵涉面广、政策性强、落实难度大,是一种强制性的公共行为,只有依靠完备的法规调控措施来协调和组织,才能有序开展。人武部应着眼形势发展需要,积极协调区委、政府出台有关配套法规制度,确保军民融合工作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上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完善运行机制,优化融合发展的工作环境。人武部要根据融合工作的特点规律,按照“军队提需求,党委作决策,国动委搞协调,政府抓落

5 实”的思路,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高效、正规的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形成军地之间固定的沟通联系渠道,切实把军民融合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范畴,与经济和社会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三是人武部具有工作对象“广泛性”的优势,应发挥好“示范引路”的作用。人武部工作性质寓兵于民,工作对象分布在各个系统、各个行业、各个岗位,军民融合的要求更高、形式更直接、效果更明显,必须在军民融合发展中积极主动作为,积极抓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努力发挥好“示范引路”作用。要推动指挥体制的融合。如着眼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需要,在推动国防动员机制与政府应急机制衔接上功夫。要以区委、政府和人武部自身为基础,依托国防动员机构,组建党政军合成、分工协作的联合指挥部,并利用军队内部系统指挥网、政府政务网和国防动员信息网,建立军地兼容、信息互通的合成指挥控制平台,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国防动员工作。要推动物资储备的融合。人武部要积极借助国防动员工作平台,认真搞好应急应战装备物资需求论证,按照急需先储、调用方便的原则,抓好军民通用装备物资器材实案化预储、预征工作,并商区有关部门和军民通用企业,搞好技术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要以区委、政府为中心、以洪山区主要干道为支撑、以主要街道为重点,

6 建立由人武部协调负责、需求部队按需计划调配的物资储备、配备、采购网络,形成多层次、多方向、富有弹性的军民融合布局,为应急应战提供持续稳定的物资保障。要推动人才建设的融合。人武部应利用洪山区科教人才资源优势,积极拓宽编组渠道、改进编组方法、提高编建质量,真正把热爱国防事业、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综合素质较高的军民两用人才,特别是科技型专家技术人才吸纳到民兵预备役组织,高标准抓好高素质兵员储备工作;要借助地方人才培训机构,采取委托育才、联合育才、对口育才和岗位育才等办法.加速提高武装系统人员整体素质;要不断完善军地双方人才信息共享渠道,采取双向兼职等多种有效形式,促进军地双方人才交流,推动人才培养的军民融合,进一步为搞好人才培养的军民融合探索方法路子。

三、拓展方法路子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有效落实 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必须把国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全面建设大局统筹规划、协调布局、资源共享、互为促进,走出一条实现军民融合、协调发展的路子。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内容很广泛,渠道和方式也很多,当前应重点抓好“国防动员融合、后勤保障融合、科技科研融合、信息资源融合、应急救灾融合、双拥共建融合”等方面融合建设,真正实现军民“双赢”。为此,军地双方尤其是人武部要认清新形势、

7 明确新任务、了解新要求,找出融合式发展的共同点,选准结合点,合力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一是要扩大军民融合的范围。融合式发展的内涵丰富、范围广泛,比如,要求我们必须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实现全方位、宽领域、大纵深融合,如做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战时防空要求、交通设施建设兼顾部队机动需要、装备技术搞好军民两用、重要产业发展注重军民兼容等;后勤保障实现社会化服务,逐步扩充融合式发展的领域和内容。这些年,我们洪山区人武部积极协调区委、政府为部队办实事,投资1100余万元人武部新建综合办公大楼;在花山镇征地百余亩帮助湖北省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师建设预备役训练基地;为驻区部队新建改建道路10余公里,并为营院绿化、改善训练生活条件做了大量工作。

二是要增强军民融合的“双赢”效益。融合是方法,发展是目的,“双赢”是动力。只有在军民融合式发展中实现军地“双赢”,才能融得深入、融得紧密、融得持久。这几年,我们按照平时战时结合、应急应战一体、经济军事兼顾、市场战场“双赢”的思路,动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参加洪山“两型社会”建设,特别是针对洪山区湖泊河流较多、山区森林较多、自然灾害较频繁的实际,把成建制使用民兵当作提高民兵预备役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的“磨刀石”,

8 展示民兵预备役队伍素质形象的“大舞台”,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平安洪山”、“和谐洪山”、“魅力洪山”等建设,坚持在用兵中练兵强兵,实现“富区”与“强兵”的统一,谋求生产力与战斗力同步提升。据统计,先后出动民兵预备役人员4万多人次,参加维护稳定、抗洪抢险、抗冰雪灾害、森林防火等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在去年防汛期间,人武部组织1500余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天兴洲南大堤、汤逊湖马港大堤参加防汛救灾行动,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取得抗洪抢险斗争的最后胜利,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军事效益,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支持。

三是要紧贴洪山区情实际和人武部担负的任务需要,进一步找准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着力点。从国家战略层面强调军民融合式发展,主要是围绕富国与强军两大基石,统筹规划和建立军民互通共融、整体效能最优的经济社会发展大系统。而落实到部队,具体到人武部,必须坚持以“武”为本,突出“军”字,用地方的话说,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在符合区情实际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寻求突破、取得实效。当前,至少可在以下几个方面要下功夫,比如说,在探索军地联训、提高完成多样化任务能力上下功夫;在拓展国防教育途径、强化全民国防意识上下功夫;在联手民兵预备役基层

9 建设、夯实后备力量基础上下功夫;在充分利用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军地共育新型军事人才上下功夫;在纳入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现基础设施军地兼容通用上下功夫;在构建一体化社会化保障体系、提高综合保障效益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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