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管理工作总结

2023-04-13

无论是刚进职场的我们,还是成长路上的奋斗人,在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不断的积累经验,吸取他人与自身的教学,优化自身的工作方式。在长时间的工作下,我们自身的工作水平,有着显著的提升,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用于记录与反思自己的工作情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托幼机构管理工作总结》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托幼机构管理工作总结

托幼机构管理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督导总结

托幼机构管理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督导总结 为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制 度,加强集体儿童传染病的防控,以及儿童常见疾病的防治,提高托幼机构卫生 保健工作水平, 2009 年先后到了县中心幼儿园和中英文幼儿园、春苗幼儿园和 城市花园幼儿园、新世纪幼儿园进行督导。主要是通过现场观察、查阅资料和交 谈等方式进行督导,具体情况如下:

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县中心幼儿园每两个月督导一次,其他 幼儿园每年两次。县中心幼儿园每年定期做一次健康体检,新入托儿童开学时均 做健康体检,开具健康证明。定期对保健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卫生保健培训,特 别是针对今年甲肝、甲型H 1 N 1流感、手足口病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二、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开展情况:中心幼儿园有兼职的保健人员,卫生 保健工作制度比较健全,对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基本上到位,设有保健室,有合理 的膳食计划。其他幼儿园没有专职的保健人员。卫生保健工作较薄弱。

三、存在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小的幼儿园,尤其是私立幼儿园难于管理, 不配合做儿童入托健康体检和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有些幼儿园没有保健室,卫生 保健制度不健全,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开展较差。部分幼儿园没有派相关人员进 行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大部分幼儿园卫生消毒制度存在缺陷。

四、建议:

1、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扩大对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面,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及卫生保健督导。

2、建立和健全托幼机构卫生保 健工作制度,并按要求执行。

3、加强对入托儿童的健康体检和工作人员的定期 健康体检。

4、加强对传染病的防控。

5、对家长和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尤其是要加强儿童营养知识、口腔保健、视力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XX 医院 XX 年XX 月XX 日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督导计划督导目的:督促建立和落实卫生保健工作制度,预防控制传染病等,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 督导内容: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儿童入托入园的体检、工作人 员的健康体检、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的指导、托儿所幼儿园 九项卫生保健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督导形式:下幼儿园督导,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询问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 予指出,并要求整改。 督导时间和地点安排: 中心幼儿园:每两个月一次 其他幼儿园:每年两次 特殊情况(传染病暴发期间、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随时督导

第二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托幼机构管理资料

生活制度

1、有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认真执行。

(1)根据园(所)内儿童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 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

,制定出本园(所)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员参与制订园内儿童作息时间安排及一日各生 活环节(如活动、就餐、喝水、入厕、盥洗、睡眠等)的生活护 理要求。

(3)保健人员每周应对各班儿童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 进行有目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 半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午睡时间不少于2小时。

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儿童入托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儿童入园(所)时应将母子健康手册或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托儿所)。儿童离开托幼园所两个月以上,再入园(所)必须重新体检,入托入园前体检率应达到100%。

2、儿童入园(所)后应按年龄定期体检: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一次,1—3岁内幼儿每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儿童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定期体检率的计算按每年“六月一日”前后的体检为准,新入园(所)未满一个月者不可列入应查人数之内。

3、身高、体重、视力检查:身高、体重检查示范园每季度一次,1级园每半年一次。视力检查每半年一次。所有在园(所)的婴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4、严格执行晨间的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晨检工作可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采取保健医检查、班上教师检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不论选择哪种方式,均由保健医生负责确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步骤包括: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观察儿童精神、脸色、体温,询问在家的健康状况,根据儿童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有重点的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儿童带来的药品,要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登记,并由家长签字。按时给儿童用药。 (5)保健人员应每日午后、儿童离园前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6)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儿童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人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 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2、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性病、性传播疾病、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等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的保教人员、炊事员,患病期间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要及时隔离、治疗。

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管理

(1)饮食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

(2)制定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出入库账目,有原始单据可查。 (3)每餐留样24小时。

2、饮食卫生

(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 (3)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营养膳食管理制度

1、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所)长、保健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财会人员及家长代表组成。每月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2、儿童与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帐目与食物储存和制做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帐目清楚,伙食费要专款专用,每月结算并公布帐目,盈亏小于3%

3、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示范园每季度、1级园每半年进行膳调一次,保证日托热量、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均达70%—80%以上,全托达92%、85%以上,对膳调结果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4、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临时以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

5、为儿童饮水提供条件,保证能随时饮水。

卫生与消毒制度

1、个人卫生与消毒

(1)保证儿童认真做到饭前便后用肥皂和流水洗手。 (2)儿童每人一巾,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毛巾应放置在阳光通风处晾晒,毛巾挂放有间距,以互相间无重叠为适宜。 (3)刷牙杯与牙刷个人专用,牙刷每3个月更换一次。儿童患上感、肺炎、腹泻及其他传染病后应注意随时更换牙刷。 (4)寄宿制园所每周为儿童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每周洗澡、洗头一次。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毛巾个人专用。每次用后消毒,洗屁股盆个人专用,保洁放置,每周消毒一次。

(5)被褥、凉席个人专用,寄宿制儿童每2周换洗床单、枕巾一次。日托每月一次。被褥保持清洁、干燥,每月晒被褥并洗被套一次,凉席每周至少擦拭一次。

(6)三岁以上儿童在园期间,实行饭后漱口、午睡前刷牙。 (7)保护儿童视力,注意室内采光,照明要符合要求。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一次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8)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弃废物等。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吮手、咬被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9)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儿童开饭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长耳环,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吸烟。

2、环境卫生消毒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作湿性清扫。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有专门容器集中密闭存放。

(2)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夏季空调房间每半日至少通风一次,每次10—15分钟。

(3)夏季要安装防蚊、蝇设备,及时消灭蚊、蝇、鼠、蟑螂等病媒昆虫动物。

(4)玩具每周至少清洁一次,图书要每周用紫外灯消毒一次或阳光下曝晒。

(5)床围栏、小桌椅等儿童接触密切的物品,每日清洁一次 (6)门把、水龙头要保持清洁,每天消毒1次。

(7)各班清洁用具(如扫帚、托布、抹布等)要专用,拖布、抹布每次用后要及时清洁干净,干燥保存。

(8)厕所要儿童专用,儿童入厕后要及时冲刷,做到清洁、无异味。每天至少消毒一次。便器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 (9)有游泳池的园(所),应按环境卫生有关条例要求,做好水的消毒。

(10)新装修后的园(所),室内环境要经有关部门检测,相关指标在合格范围内,方可投入使用。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按儿童年龄及季节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

2、接种疫苗后如发现儿童有严重的反应,应及时送医院处理。

传染病管理制度

1、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要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如制订出本园传染病发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2、控制传染源:

(1)发现病人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托幼园所。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方面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3、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机构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

(2)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空气消毒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等。

4、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童名单,传染病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童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

1、儿童常见的呼吸道、消化道疾病及佝偻病、营养不良、营养性贫血、肥胖症等,应列为多发病防治内容。建立专门档案、加强管理。

2、保健人员及保教人员对体弱儿的生活、保健、营养、护理及治疗等要全面关心负责。如适当地进行营养上的干预,按体弱儿管理要求认真做好个案记录,按病种做好小结。

3、向家长宣传体弱儿护理保健知识,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必要时及时就医。

体格锻炼制度

1、开展活动量适宜的各种体育锻炼,随季节变化安排好户内外活动,每日有记录。体格锻炼应坚持不懈、循序渐进、从易到难、时间从短到长,逐渐提高锻炼强度。

2、结合年龄、季节变化,安排内容多样化的体格锻炼,创造条件开展日光浴、水浴、空气浴锻炼,开展各年龄组的体操锻炼。

3、正常气候条件下,应保证儿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4、按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质安排锻炼内容,掌握适当的运动量,不强求一律。锻炼前应做好活动场地、器械、儿童穿着等准备工作。锻炼过程中注意保护儿童的安全、做好保育工作、观察儿童的反应,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锻炼及时处理。锻炼结束后应观察幼儿的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保证水的供给。

5、注意锻炼与保健、营养、护理的结合。对体弱的儿童要给予特殊的照顾,儿童有病时暂停锻炼。

体弱儿管理制度

1、体弱儿指患有下列疾病的儿童: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营养不良、反复感染、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病、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

2、建立体弱儿登记制度,对患中度及中度以上贫血、活动期佝偻病、一年4次以上反复感染、中重度以上营养不良、肥胖症儿童均应进行专案管理。

3、在保健人员的指导下,保教人员应对体弱儿进行正确护理,并在一日生活中给予特别照顾。

4、体弱儿治愈后应结案转入健康儿童常规管理

5、具体管理措施:

(1)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的防治见“儿童常见病防治”。 (2)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的管理 ① 建立体弱儿登记。

②加强生活各环节的护理,适当参加活动,根据患儿的具体情况决定活动量,活动强度及时间。天气变化时随时增减衣服,减少呼吸道感染。

③根据卫生部规定按时接受预防接种 ④结案:根治手术后方可结案。 (3)癫痫儿童的管理 ①建立体弱儿登记。

②生活护理:正常饮食,掌握进食量,不要过量;保证充足睡眠;避免过度紧张,兴奋及激烈运动;不要攀高或在水边玩耍,随时警惕突然发作发生意外。

③密切与家长联系:详细询问和观察发作特点,持续时间,可能诱发的因素,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发作次数。

④督促遵医嘱长期按时服药:不能随意停药或减量,保证定期复查。

⑤保教人员要关心爱护病儿,不歧视病儿。 (4)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儿童的管理 ①建立体弱儿登记。

②生活护理:该类儿童与同龄儿在吃饭、穿衣、大小便、活动等方面有一定差距,生活上要给予特别的照顾。

③活动安全:根据神经发育迟缓类型与程度安排该类儿童的活动,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功能训练,在活动中谨防意外事故。 ④转诊:对神经精神发育明显落后于同龄儿平均水平的儿童,应到松原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接受检查。 (5)常见畸形儿童的管理

①建立体弱儿登记,注明畸形的种类、程度以及具体管理措施。 ②唇腭裂:该类儿童在吃饭、喝水时应注意给他们充分的时间,不能催促,以免出现误吸,发生危险。

③四肢畸形:根据四肢畸形的程度决定儿童参加活动的种类和强度,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保教人员应注意爱护、照顾有畸形的儿童,并教育其他儿童尊重、关心他们,不得歧视,使畸形残疾儿童在良好的生活环境中成长。 (6)肥胖儿童管理

①建立专案管理:对单纯性肥胖的儿童建立肥胖儿管理卡片,轻度肥胖只要管理不需记个案,中度肥胖以上要进行个案管理 ②分析病因,从饮食、运动、遗传、心理等方面仔细分析病因,如考虑为其他疾病引起的肥胖应建议家长带患儿去医院进行检查。

③定期监测:重点监测体重增长幅度,每月测量体重一次,每3个月测量身高1次。

④家长联系:与家长密切联系,给予家长正确的、科学的育儿知识,使家长重视肥胖的危害性,能够积极配合对患儿饮食起居上的调整以及治疗。

⑤结案:体重降至同性别同身高标准体重20%以内,继续维持3个月方可结案。肥胖程度减轻并在半年内稳定,为管理有效。

五官保健制度

1、眼保健、口腔保健按工作常规。

2、听力保健:

(1)开展儿童听力筛查工作:每年对儿童进行筛查 (2)听力筛查的方法:推荐方法:耳声发射法。如无条件采用耳声发射法做筛查,可采用行为观察测听。

(3)管理:具有高危因素或可疑听力异常者,应建立《松原市0—6岁儿童听力管理档案》,并填写《松原市0—6岁儿童可疑听力异常转诊表》,将其转送到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作进一步确诊。

早期教育与儿童心理保健制度

1、早期教育:根据婴幼儿生理心理特点、本着保教结合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早教训练方案。

2、儿童心理保健:

(1)筛查时间:首次在入园后2个月筛查,以后每年筛查1次。 (2)筛查内容:入园时筛查的内容包括智力、语言、运动 发展水平,情绪与行为问题,气质评价。入园后的筛查主要为情绪与行为问题。 (3)建立心理保健档案

①基本心理健康档案,记录儿童入园时与入园后每次筛查的结果,对象为所有儿童;

②建立个案:对象为查出有问题的儿童。 ③追踪观察:对个案进行追踪观察和评价。 ④问题儿童干预。

a运动落后儿童干预:开展运动与游戏训练; b语言落后儿童干预:语言训练; c智力落后儿童干预:特殊教育;

d情绪与行为问题儿童干预:咨询指导,教育干预; e特殊气质儿童的教育干预:咨询指导。

(4)转诊 :对不能在幼儿园处理的问题儿童,应转诊到松原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心理保健中心做进一步确诊治疗。 (5)健康教育:对家长进行有关儿童心理保健知识的讲座,宣传栏中介绍有关儿童心理保健知识。

安全制度

1、执行《托幼机构安全工作常规》,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责任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市保健院,不得漏报。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在托幼机构中,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

(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所)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煤气

中毒、颅骨骨折,以及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把儿童遗忘在空房子里,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4、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消毒药品专人管理,保健人员给儿童服药时要认真查对,不准吃错药。

家长联系制度

与家长经常联系,了解儿童在家庭中的情况并将儿童在园(所)中的表现向家长反映、增进家长对园(所)工作的了解,争取家长对园(所)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共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1、结合本园(所)具体情况,制定家长联系制度。

2、与家长联系的内容:缺勤儿童原因调查;出现意外、疾病、服药、预防接种等问题与家长联系;儿童不良习惯矫正及龋齿、视力不良的矫治等家、园配合;向家长介绍园内工作并进行卫生保健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取得家长支持,解决个别儿童的问题;征求家长对园(所)工作的意见、建议。

3、可采用的家长联系方式:如黑板报、宣传资料、电话联系、家长联系薄、书信、家长会、半日开放。

健康教育制度

健康教育是通过系统地、有计划地学习和传播健康知识的各种活动,促进人们自愿主动地采取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加强自我保健观念和行动,优化日常行为和生活环境,从而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1、定期向家长了解并且通报幼儿健康状况。

2、每季度出黑板报一次,印发健康卫生宣传材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教育。如意外、疾病、服药、预防接种、儿童心理问题及龋齿、视力不良的矫治。可根据季节易发病。(如冬春季节:水痘、百日咳、麻疹、流感、腮腺炎等;夏秋季节:肠炎、痢疾等肠道传染病进行宣传;还有肝炎、艾滋病等传染病如何预防、隔离、护理等方面的知识对家长进行宣教。

3、每学期在家长学校中开展卫生保健知识讲课。

4、由班任老师通过游戏、儿歌、寓言、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随时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

5、组织园所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期1—2次。

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1、托幼园所应按常规及时准确做好保健资料的记录和统计,定期分析,按时上报如下报表: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情况调查表

(一)、表

(二);托幼机构基本情况报表三张。于每年10月15日例会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

2、表、卡、簿健全、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为了应付检查而涂改、不写。

3、资料应妥善保存,至少保留三年以上,以备日后查阅。

第三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下载版)

金湖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教育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教育厅下发的《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金湖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托幼机构是儿童集居生活的重要场所,加强和规范托幼机构卫生

保健管理工作,是保障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通过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有效改善托幼机构集居儿童的生活环境,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中、重度营养不良和重度缺铁性贫血,确保婴幼儿健康成长。

二、托幼机构儿童健康管理

托幼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

制度》及有关规定。

㈠儿童入园(所)检查要求

1、儿童入园前须经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体格检查,统一使用金湖县卫生局制定的体检表。儿童入园(所)报名时附带体检表、计划免疫接种证。托幼机构应查验体检表、计划免疫接种证。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入园体检结果三十天内有效。

2、体检时发现肝功能异常者暂不予入园。经治疗后,每三个月在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做肝功能检查一次,连续三次正常方可入园(所)。

3、对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经体检证实健康后方可回园(所)。

㈡儿童晨间检查

托幼机构的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对日托儿童应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热;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是否有异常;三问:饮食、睡眠和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卫生、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检查儿童是否有传染病接触史。

㈢儿童定期体检

1、托幼机构应给每一位儿童建立健康档案,一岁内婴儿每季度体

检一次,一岁至三岁以内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

2、入园(所)儿童和婴幼儿每年应检查血色素,大班儿童每年检查视力二次,体检要做好记录并进行健康分析和评价。

3、每年“六一”期间,由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并做出健康分析和评价,体检中发现缺点或疾病,应及时矫治。矫治率应达到90%以上,并有记录。

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管理

㈠托幼机构保教人员须经辖区妇幼保健机构体检,炊事员须经辖区卫生防疫机构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述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㈡患有《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规定的传染并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并精神病的保教人员、炊事员不得从事保教、炊事员工作。

㈢患菌立伤寒等肠道传染病患者症状消失、停药三天、大便培养连续三次阴性方可恢复工作。

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卫生保健员应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受过三个月以上儿童保健培训。

四、托幼机构职责

托儿所、幼儿园是儿童集居、生活的重要场所。全县各级各类托幼机构要不断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确保集居儿童的健康成长。

㈠建立健全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㈡供给膳食的托幼机构应为婴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婴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㈢托幼机构应保证供给婴幼儿卫生合格的饮用水,为婴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

㈣要培养婴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婴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㈤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事故的报告制度。发生传染病疫情或食物中毒等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登记工作。

五、托幼机构管理

㈠根据《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全县托幼机

构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根据《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基本要求》,对托幼机构进行检查审核,合格者颁发卫生保健合格证。卫生保健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卫生保健合格证由市卫生局统一制定。

㈡全县托幼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

㈢成立金湖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交流总结全县卫生保健工作经验。

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医师负责指导全体工作人员做好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

㈤各级各类托幼机构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对有失职行为,直接造成儿童健康不良后果者,按《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处罚。

六、其他

小学附设学前班和单位(厂矿)设立的幼儿班(学前班)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第四篇:托幼机构火灾排查总结

龙岭镇学校、托幼机构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南康市学校、托幼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治理我镇学校、托幼机构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各种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消防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排查,顺利地完成了本次工作。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南康市学校、托幼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本次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龙岭镇学校、托幼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方法,切实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按上级文件要求,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1、组织部署。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吴光福

副组长:梁运胜、林新华、赵乘禄

成员:钟建新、陈公贵、彭孝志、刘小燕、刘沅林、

黄惠玲、郑瑞山、各村小校长及各幼儿园园长

2、自查整改(2010年12月11日至25日)进行自查。自查目标任务是调查摸底,逐一排查,彻底消除封堵消防通道和封

闭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方面的隐患。自查没有发现消防隐患。

3、检查验收(12月26日至31日)。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验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接受检查监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具有实效性。

三、加强宣传教育。

我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把发生火灾时幼儿自救自护常识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课当中,不断增强幼儿的消防安全意识,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以岗定责,以责定人,切实将防火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南康市龙岭中心小学

2010年12月25日

第五篇:托幼机构查体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在院领导的支持下,我院组织专业人员为4-6岁儿童进行了一年一度的健康查体,通过1个多月的不断努力,基本完成了本的托幼机构查体工作,现将体检情况总结如下:

我镇共有16所幼儿园,共有4-6儿童3628人,3月10日起共对3243名儿童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90%,未查体的儿童已告知所在学校,让其家长带儿童到医院儿童保健门诊进行免费查体。本次查体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口腔、视力检查及血常规检测等,并对所有体检的儿童进行了体格发育评价,本次查体龋齿患儿最多,肥胖次之,视力异常居第三位,中度以下贫血患儿4人,轻度贫血2人,发育迟缓1人,视力异常的儿童查体时就已告知其所在学校,针对上述其余情况,告知其所在学校,并与保健老师一起注重培养幼儿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养成饭前便后洗手,饭后漱口,早晚刷牙的好习惯,使龋齿的发生率降到最低;在儿童成长发育中,家长应该注意平衡膳食和各种营养素的供给及搭配,从而减少儿童贫血、肥胖、营养不良等营养性疾病的发生,通过本次健康体检,对所有的儿童进行了卫生宣教及健康指导。

在以后的工作中,虽然还有很多工作需要不断完善,但我们相信,只要不断努力,加强与幼儿园的联系,充分了解儿童情况,不断改善儿童生活、学习环境和状况,就能让儿童健康快乐的成长。

妇幼保健科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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