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制度

2023-02-23

制度是长期的、规范的、有效的,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探索而来的。而落实责任的关键,就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优化举措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制度

纪委职责依纪监督执纪问责

3月22日晚,中纪委网站学思践悟专栏刊发《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文,四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与任务。

文章指出,从严治党就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检干部要转变观念、把握大局。我们要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树木和森林”,就要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线索和案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四个全面”是我们党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从严治党就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我们党始终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好,才能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治国理政、兴党兴国的新高度,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他所列举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等等,都是从当前现象和案例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如果我们8700万党员的党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怎么能够带领13亿人民应对复杂局面的挑战、实现奋斗目标?

管党治党靠什么?靠依规治党、严明纪律。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现在存在一种倾向,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这既是错把法律当作了尺子,也是错误的政绩观,放松了对党员的要求,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造成我们的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纪委就要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绝不能养痈贻患、放任自流。

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检工作也不是抓小偷,我们的职责是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根本不把违纪当回事,也不知纪律为何物。纪委不能不知不觉退到法律的底线上,比如把有的干部档案造假当成是“小错误”,认识不到这就是欺瞒组织;买官卖官也不仅是行贿受贿,这首先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被组织调查后不主动说明情况,反而转匿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就是对抗组织调查。纪委就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违纪干部的行为,突出执纪特点,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点,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也只有这样才叫名正言顺。

纪检干部要转变观念、把握大局。我们要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树木和森林”,就要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线索和案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中央纪委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都不只是名称的改变,而是职能定位的深化,有实实在在的内涵。纪律审查也要服务于目标任务,创新方式方法,按照不同的违纪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发现违纪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予以处分,该降级的予以降级,这应成为纪律检查工作的重头,而立案审查、移交司法则应是少数。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警示谈话、纪律诫勉,都要成为我们的方法,才能真正实现抓早抓小,跟上中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

纪律检查工作就是政治。我们要认真贯彻总书记从严治党的论述,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创新方法,把全面从严治党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担起来。

第二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

庙下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根据《龙游县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问责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监督执纪问责是指乡纪委按照职责权限做好监督检查和严格执纪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各项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所在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工作人员违反党风廉政规定、不依法依规履职或履职不到、越权履职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

监督执纪问责对象为本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乡工作人员(包括临聘人员)、所属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包括经济合作社)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

监督执纪对象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应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

监督执纪

第六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的内容 。

(一)贯彻实施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

(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党的作风建设情况;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乡、村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七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清单。

(一)同级监督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1)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责任:

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②依法行政,勤政为民;③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④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定;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⑥遵守财政、金融、税务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执行财经管理各项规定;⑦加强制度建设,维护群众利益;⑧推进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

(2)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①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②加强廉政教育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③正确履职,勤政廉洁,当好廉政表率。

(3)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①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分管领域(工作)内党风建设责任制;②加强对分管科室、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③勤政廉洁,正确履职,自觉接受监督。

(4)乡工作人员责任:

①正确履职,勤政廉洁。②认真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制度规定。

2、项目规范管理方面

(1)制度落实:①法人制;②合同制;③监理制;④招投标制。 (2)程序到位:①申报决策程序;②前期报批程序(基本建设项目要报批“一书两报告”,其他林业项目要报批“一文本一方案”);③竣工验收程序。

(3)资金安全:①基本建设账户开设;②专款专用;③按项目进度拨付;④大额支付审核。

(4)“三项”控制:①设计变更(方案调整)报批;②施工工期延长报批;③工程分包管理;④项目施工经理调整管理。

3、行政审批服务方面 (1)严格按权力清单办事; (2)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 (3)严格按承诺时限办事;

(4)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便利性和满意度。

4、“三务”公开(公示)方面 (1)党务(人事)公开(公示):①干部党员身份和岗位情况;②年度发展党员情况;③年度招人(进人)情况;④党纪政纪处理情况;⑤评优评先结果;⑥晋升职称、职级人员名单;⑦中层干部任职;⑧后备干部推荐名单。

(2)政务公开(公示):①各办公室权力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②政策法规、办事程序;③领导干部分工和办公室职责以及负责人联系方式;④行政审批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公示);⑤执法办案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公示);⑥年度工作思路和计划。

(3)财务公开:①年度预决算情况;②财务收支情况;③专项资金收支情况;④“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情况;⑤公务用品采购情况。

(二)村务监督

1、村务公开监督:①审查村务公开方案;②监督村务全面、真实公开;③督促村务按时公开;④督促村务“点题公开”;⑤受理投诉质疑;⑥落实备案制度。

2、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①村集体资金管理;②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③落实行政村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制度。

3、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①决策立项;②设计与预算;③招投标;④施工管理;⑤资金管理。

4、重大事项民主决策:①“五步程序法”决策;②决策执行。

5、村工作人员监督:①勤政廉政情况;②评议考核情况;③遵规守纪情况。

(三) 服务中心监督

1、大干项目。强化各项资源配置,重点抓好绿春湖高山滑雪场、道路拓宽、衢宁铁路等重大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围绕“生态立乡,休闲名乡”战略,谋划和落实好各项工作。

2、五水共治。全面完成生猪养殖整治,重点推进全乡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竹制品加工企业整治、清洁乡村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共建生态家园建设。

3、三改一拆。重点是开展“无违建村”创建工作,抓好违法违章建筑拆除、罚没等工作,使我乡通过“无违建乡镇”验收。

4、加强生态农业、竹制品加工业、休闲服务业等方面服务举措,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

第八条

监督执纪程序

(一)组织准备。

1、按自主立项监督。乡纪委年初根据实际工作,认真研究制定自主立项监督执纪工作计划,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还可随时研究增加或调整监督执纪项目计划,明确监督项目、监督对象、监督时间、监督方式等内容,经乡党委同意后抓好组织实施和问责工作。做到每季度至少要确定1—2个项目的监督执纪。

2、按指定立项监督。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立项监督要求开展监督执纪,确保工作时间和精力优先用于上级指定立项监督执纪项目。

3、立项依据。党纪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对党政机关管理工作的要求,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乡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情况;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及其他需要立项监督的事项。

4、立项程序。自主立项由乡纪委书记审批,指定立项按指定立项的具体要求办理。

5、制定方案。根据立项和审批情况制定《监督执纪方案》包括监督执纪的目的、对象、内容、时间、步骤、方法措施、要求等内容。

(二)组织实施。

1.向被监督单位和监督事项涉及的单位发出监督检查的通知,也可不发通知直接进行明查暗访。

2.按《监督执纪方案》组织纪检干部、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3.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要视情向被监督单位反馈有关情况,同时要认真听取被监督单位的意见建议及陈述申辩,并做好记录。对一些时间跨度较长的监督执纪工作,可视情适时通报监督执纪情况。

4.监督执纪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撰写监督执纪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问题及产生原因、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问责的意见或建议等。

(三)结果运用。

1.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做法,要进行表扬或总结推广。

2.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视不同情况提出建议、决定、立案调查或移送司法等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方式

(一)备案监督。对工作推进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表格、方案、报告、纪要等材料进行备案,以便了解情况。备案监督不需立项,动态进行。

(二)检查监督。

1、专项检查。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特 定的、专门的检查。

2、集中检查。对涉及全局性、综合性的重点工作内容, 组织集中检查。

3、经常性检查。对同一项目或内容进行日常性、持续 不断地检查。

4、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涉及的单位或项目,在相对 固定或不固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

5、跟踪检查。对重大决策、决定的贯彻执行或重点项 目、工程的实施等情况进行全程检 查或重要阶段的检查。

6、明查暗访。对作风效能建设的具体问题,组建明查暗访组,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采取巡查、询问和录音录像等措施开展检查。

(三)列席监督。

根据工作需要派人列席工作推进中召开的分析会、听证会、论证会、评审会、验收会等重要会议。会前相关办公室要提前通知乡纪委,乡纪委可有选择地派人参加,被派列席会议的纪委成员不具体行使管理权,仅负责了解工作情况,并及时向纪委负责同志汇报。列席监督不需立项,动态进行。

(四)信访核查。对监督执纪项目所涉及的信访举报组织调查核查核实。对监督执纪项目所涉及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核。

监督执纪中可对工作实地和相关所有资料进行检查,并听取行政村、相关办公室和有关人员的工作情况汇报;也可暗访,在不通知行政村、相关办公室和人员的情况下,通过实地查看、访问执法(服务)对象和利害关系人、调取相关部门数据资料等办法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原则上要先立项再实施,指定立项和自主立项均可作为检查监督的依据。

第三章

问责

第十条

问责的情形

(一)单位问责的情形。

1.集体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2.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误、失误或出现较多问题的; 3.违法违规履行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

4.预防和处置事故、事件、案件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 5.内部管理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出现较多的; 6.其他需要被问责的。

(二)个人问责的情形。 1.工作失职、渎职的; 2.滥用职权的;

3.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 4.影响工作效能的; 5.用人失察失误或违规的;

6.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负有责任的; 7.对相关部门督查的事项或处理决定,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有效落实到位的;

8.舆论披露和群众举报、投诉、控告且情况属实的;

9.对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案件瞒报、缓报、漏报等行为的;

10.乡、村工作人员执行上级决策不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群众公认度较低,有损农村干部形象等问题的;

11.违反党纪政纪的; 12.其他需要被问责的。 第十条 问责的方式

(一)单位问责。 1.责令检查; 2.责令整改;

3.责令停止或纠正有关行为; 4.通报批评。

(二)个人问责。 乡工作人员: 1.口头告诫; 2.责令书面检查; 3.责令公开道歉; 4.通报批评; 5.诫勉谈话; 6.停职检查; 7.调整工作岗位; 8.引咎辞职; 9.责令辞职; 10.免职; 11.降职; 12.辞退;

13.确定年度不称职(不合格); 14.党纪政纪处分。 村工作人员: 1.警示谈话; 2.责令公开检讨; 3.通报批评;

4.停职检查(歇职待岗); 5.责令辞职; 6.免职(罢免); 7.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一条 问责的程序

(一)调查核实。

问责主体发现被问责对象存在应实施问责内容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形成书面调查材料。情况调查核实后,认定发放问责通知书。

(二)问责执行。

1.对单位责令检查、责令整改、责令停止或纠正有关行为、通报批评的问责,报乡党委会审定后执行。

2.对乡工作人员口头告诫、责令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问责,村干部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经乡纪委审定后执行。

3.对乡工作人员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确定年度不称职(不合格)和村工作人员停职检查(歇职待岗)、责令辞职、免职(罢免)、党纪政纪处分的问责,报乡党委审定后执行。

4.对个人党纪政纪处分的问责,按相关案件办理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严肃查处监督执纪问责违规行为,切实防止执纪违纪。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篇:县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纪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同志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准部署、精准发现、精准靶向、精准严纪,先后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要性。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全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县纪委立即召开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开展工作的紧迫感。开展信访举报大起底活动,多渠道收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切实发挥信访举报的“千里眼”、“顺风耳”作用;组织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各乡镇进行精准扶贫摸排、检查,对扶贫资金投入使用、干部帮扶措施、扶贫档案完善、经济收入评估及干部入户情况等进行摸底督查,从中发现问题线索。

(二)紧扣监督专责,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1.统筹部署,制度为基。充分发挥协助、保障职能,配合县委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先后制定《关于运用“五账工作法”进一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XXXX年至XXXX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X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和X次脱贫攻坚巡视整改推进会,梳理总结、督促履责、跟踪推进。出台《班子成员分片包联乡镇(系统)工作制度》,强化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特别是各乡镇纪委的督促指导,坚持深入一线、压实责任,构建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办法》,建立联动协作、分析研判、直查直办、通报曝光、责任追究五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构建起内外联通的监督格局。

2.常态提醒、常态约谈。推行常态化约谈制度,重点纠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慵懒散漫、推动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进行提醒谈话XX人,约谈XX人,涉及科级干部XX人;对XX名垂直管理单位“一把手”进行集体约谈,对XX乡党委书记、XX镇副镇长等人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职不到位,监管缺失,导致项目资金未按照政策要求合理使用及识别贫困户不精准等问题进行诫勉谈话,确保相关单位包联村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专项督导,从严纠治。先后成立X个专项督导组,深入全县十乡镇XXX余个行政村,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督导。重点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贫困户精准识别问题“回头看”、三支帮扶力量。

(三)强化精准监督,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是统筹精干力量,着力监督检查。由县纪委牵头,组织民政、扶贫等部门成立监督检查工作组,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深入各乡镇全面铺开,通过走访座谈、调阅扶贫账目、实地查看等方式,严肃查纠扶贫领域监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对相关问题线索直接进行纪律审查。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集中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对全县所有涉及扶贫工作单位的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及监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检查,督促抓好整改,确保扶贫资金不出问题。三是加大巡察力度,深挖细找问题。进一步加大村(社)巡察工作力度,将重点扶贫乡镇纳入巡察重点,组织10个巡察组采取“一拖二”形式进行巡察,着力发现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扶贫资金,以及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四是加强明察暗访,准确掌握实情。县纪委会同县委政府督考局成立明察暗访组,采取随机暗访、入户走访、实地查访,准确掌握各乡镇的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推进,以及镇乡镇、村(社)干部作风和履职尽责情况。

(四)强化执纪问责,切实履行扶贫领域中的监督责任。

一是加大执纪力度,严查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问题,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紧盯扶贫政策执行、项目安排、资金落实等环节加大执纪力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加强查办力度。紧盯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乡镇和部门单位,加大对扶贫领域责任部门、乡镇和村“两委”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态度不认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任务不完成等不作为、慢作为;重点查处在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贪污腐败。三是加强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对扶贫责任落实不力、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审查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对扶贫领域监管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以及出现系统性违纪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今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起,处分违纪党员*人,问责追究*人。四是加大通报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次*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有效遏制了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认为是小题大做,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紧盯关键环节,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专项监察“见人、见项目、见资金”的要求,坚持“2+X”模式,将农村“组组通”公路项目建设、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城乡医疗救助列为2018年全省统一开展专项监察项目,并对2016年、2017年专项监察“回头看”工作作出安排。以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各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走访、带案下访,通过深挖问题线索,集中力量严肃查处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党员干部和欺压百姓的村霸、寨霸。如查处了大方县红旗街道梁金怀在担任城中社区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低保对象、廉租房申请对象所送感谢费;松桃县石梁乡红石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明国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导致该村出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因信息识别不精准被错退等一批案件。

2.聚焦扶贫领域,深化巡视巡察。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的重中之重,突出“点、线、面”相结合,系统梳理脱贫攻坚主要问题清单,全面拓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覆盖面。2018年,十二届省委高质量完成对66个贫困县以及与脱贫攻坚紧密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巡视巡察全覆盖,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市县两级对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同步开展巡察,选取试点探索巡察延伸到村居,打通巡视巡察“最后一公里”。各市(州)都探索出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如黔东南州建立“两研判五联动”做好“后半篇文章”、黔西南州采取州委统筹、州县联动、异地交叉巡察等工作方式,在打通“最后一公里”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3.健全管理机制,激发监督活力。一是与扶贫工作重点部门建立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沟通协调机制。督促各级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履行监管职责,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因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以及资金、项目等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2018年,通过对国家考核、省级考核、审计、巡视等移交154个扶贫领域问题的调查核实,共立案138件,党纪政务处分186人,诫勉谈话72人,通报批评63人。二是积极探索民生监督工作机制,充实基层监督力量。村级民生监督员对延伸监督触角、提升监督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在对民生监督与村务监督有效衔接、探索建立民生监督员考核奖励制度等方面作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

4.持续高压震慑,强化执纪审查。一是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日常监督、努力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从严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紧盯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铁的问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履职尽责。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各地定期对扶贫领域查处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

第四篇:传达学习中纪委、市纪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讲电视电话会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市纪委扶贫领

监督执纪电视电话会精神的通知

各镇街教管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3日、7月12日中纪委、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电视电话会精神,确保教育资助精准实施,请各单位、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会议精神抓好落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单位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对2013年以来各类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三、开学后做好迎接区纪委等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附件:

1.王岐山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2.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3.陈雍在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全力以赴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

附件1 王岐山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7月3日出席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并讲话。他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王岐山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贫困人口脱贫,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路线方针政策,是总书记情之所系、心之所惦,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换届后的新一届省市县纪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伴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贯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把握纪委的职责定位,敢于担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王岐山强调,要从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

层。要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树立起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要定期梳理汇总信访举报问题,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要督查督办。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使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经得住历史的检验,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王岐山指出,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考校着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省市县乡和村镇的纪检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纪委派驻机构要发挥探头作用,把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到位,为脱贫攻坚提供保障。要培养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失职失责就要被问责,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要坚决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主持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省市县纪委设3000多个分会场,会议。

12万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

附件2 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7月3日下午中央纪委召开了全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主持。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省市县共设3000多个分会场,12万多名纪检干部和有关党政领导及扶贫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共有三项议程:一是中央纪委副书记李书磊通报当前全国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于春生,四川省广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范继跃,山西省阳高县委书记冯晓雷作汇报发言;三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作重要讲话。

岐山书记就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了半个小时脱稿讲话。他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他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贫困人口脱贫,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路线方针政策,是总书记情之所系、心之所惦,是党对人民的庄

严承诺。换届后的新一届市区县纪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伴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贯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把握纪委的职责定位,敢于担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他强调,要从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要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树立起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要定期梳理汇总信访举报问题,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要督查督办。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使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经得住历史的检验,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他指出,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考校着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省市县乡和村镇的纪检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提

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纪委派驻机构要发挥探头作用,把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到位,为脱贫攻坚提供保障。要培养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失职失责就要被问责,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要坚决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附件3 陈雍在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全力以赴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7月12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雍在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陈雍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是找准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决做到有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处理什么问题。

陈雍强调,要按照中央纪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自觉把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摆在纪律监督的突出位置,着力发现、坚决纠正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扶贫领域问

题线索加强排查,强化交办督办,结合本地政治生态,分类审慎处置。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胆敢动扶贫资金财物“奶酪”的严惩不贷,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教育。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严肃责任追究,营造实事求是、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设主会场和40个分会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区县党委和政府分管扶贫工作负责人,市和区县扶贫工作机构负责人2700多人参加会议。

第五篇:区纪委监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为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根据市纪委《**》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履行自身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属地责任情况,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切实守责负责尽责,对疫情防控处置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督查督办和追责问责,为全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监督内容及重点

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加强日常监督。各**委按照市纪委文件精神和《工作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和监管部门的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二)开展专项监督。成立督查工作小组,由区纪委常委领导带队,常态开展督查督办。

(三)发挥群众监督。在微信公众号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信访监督渠道。

四、职责分工

(一)负责疫情防控监督执纪日常工作;

收集区纪委监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工作信息,汇总上报,统一协调对外信息发布;

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二)统筹协调监督力量,安排监督工作,收集汇总各督查小组、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情况。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三)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的行为,严格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应对处置舆情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严肃问责。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履职尽责、不敢担当作为,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如实上报的,从重追究,严肃处理。没有问责任务时,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务实推进工作。要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加强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的“再监督”。要讲究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听汇报、不要材料,多采取直插一线的方式暗访了解真实情况,尽量减少对医疗医务机构人员的工作干扰。区镇(街道)两级纪(工)委监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最新动态,督促移交问题线索。

(二)凝聚合力。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区纪委监委机关、各派驻机构、各镇(街道)纪(工)委,要立足职责定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做好疫情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强化疫情防控、保持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三)按时汇报。每天下午17:00前,各**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督查组负责上报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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