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职称评定条件

2022-08-20

第一篇:安徽省职称评定条件

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以临床实践能力、公共卫生服务技能、岗位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导向,更切合医疗卫生工作实际、更科学客观反映医疗卫生人员实际岗位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的评价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强化临床导向,突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强化防病治病能力导向,相对淡化科研和论文要求,引导医疗卫生人员钻研业务,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卫生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卫生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主任医(药、护、技)师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第三条

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

对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卫生机构中已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与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类别相同的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药学、护理、医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民营医疗卫生机构适用本条件。 第六条

已取得非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卫生系列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七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本专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八条

积极承担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团结协作,学风端正,任期内考核或任职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九条 申报评审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护理等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要求注册。在卫生系列二级学科范围内转专业晋升的人员,除必须符合正常晋升任职年限外,须在拟晋升岗位工作满3年;跨二级学科转专业晋升的人员,转岗满一年后参加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取得拟晋升专业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方可继续申报晋升,其任职时间的计算可按转专业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如拟晋升专业有执业资格要求,还需提供该专业3个的执业注册记录。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十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主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博士学位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含符合省卫生厅、省人事局卫人„1992‟206号文件规定的中医药师承人员)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满7年。

第五章 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一条 主任医(药、护、技)师 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任现职期间的知识、能力与业绩

⑴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相关学科的新进展。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并能用于实践与科学研究。

⑵岗位工作能力:有丰富的本专业疾病预防诊治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能正确熟练地组织指导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或公共卫生、妇幼保健事件调查处理,能承担院内外疑难复杂疾病会诊,能规范书写实际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医学文书及资料(如病历、诊断报告、治疗方案、健康管理档案、公共卫生、妇幼保健事件或疫情处理报告、分析或讨论报告、技术工作总结等),并有效指导、带教下级人员完成专业工作,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罕见病例的重大技术问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内科系统:具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抢救危急重症,并能主持、指导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治及技术难题攻关,承担院内、外会诊,主管或主治病例的确诊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外科系统:具有深厚、扎实的基础理论,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能独立完成或指导下级医师完成本专业大型、复杂疑难手术或急症急救,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广博的学识和较强的应变能力,能独立完成较困难的、复杂的院内外会诊。

中医:全面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及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进展。熟练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辩证论治,对本专科领域内较复杂的疾病、危急重症和较疑难的病症有较深的理解,并能正确的诊断和熟练地处理;熟练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在中医临床某一方面有所特长和专长,能承担院内外会诊。具有较强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管理能力。中医内科系统主管或负责主治病例的确诊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中医外科系统熟悉本专业手术指征,并在手术前、后能运用中医中药进行辩证论治。

公共卫生:在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对本专业某一方面有深入研究。能指导或制定公共卫生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评价,指导下级医师进行公共卫生有关业务技术方案的设计及数据的收集、处理;能正确处理复杂的、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能引进开发新的评价方法和标准。从事疾病控制的人员能组织制定本地区本专业范围内的疾病控制工作计划,具有组织实施、评价和总结的能力。能组织开展疾病预测并作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报;能掌握和解决流行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技术难点,对常见的疾病防治、计划免疫、紧急疫情、不明原因的群体病能提出处理原则和防治方案。具有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和紧急处理能力。

妇幼保健:在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对本专业某一方面有深入研究。具有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本专业某一方面发展长期和中期规划能力,能完成本专业计划制定、督导和评价全过程的组织工作;能独立设计专题监测、调查、干预工作,具有独立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能掌握本地区生殖健康、妇女儿童健康的状况、变化趋势及主要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药学: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本专业的学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熟悉药事法规,根据所从事岗位特点,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能熟练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

从事医院药学(调剂及药事管理)的人员要全面掌握药剂科各项日常工作的操作规程与技术;具备指导下级药师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具有药物评价能力。掌握药物发展动态。对新药临床应用具有推荐和指导能力,对临床用药能提出合理性建议。

从事医院药学(制剂与药检)的人员要全面掌握医院制剂技术和设计原理;具有组织、指导下级药师解决制剂生产过程中疑难问题的能力;具备参与建立和维护医院制剂生产质量保证体系的经验,具备新制剂研制能力。

从事临床药学的人员要全面掌握所用药品的特点;能独立设计临床药物治疗方案;全面掌握血液浓度监测和主要疾病诊断治疗指标,有效地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具备组织下级药师开展合理用药咨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治疗方案设计的能力。对新药及药品有一定的分析评价能力,能开展药物利用及安全性研究。 中药人员还应全面系统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和配方等各种技术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特长和专长,能掌握500种以上中药的性味、功能、鉴别、质量检查、配伍禁忌等全面技术。

护理:全面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与专科知识,精通护理学某一专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技能,并有所专长。在本专科护理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及高深的造诣;能正确、熟练地组织、指导护理及配合医生抢救危重病人。具有较高的解决护理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综合能力,能承担院内外的护理会诊。能全面负责管理范围日常工作的质量监督、控制。

医技类:熟练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具有发展、提高本专业所必需的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并在本专业某一领域具有较高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对本专业的临床工作具有全面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

从事诊断工作的,能及时吸收最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工作并承担院内外会诊。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能为临床在检验学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特别在实验选择、结果解释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临床合理解释试验结果提供正确的信息。

从事影像工作的人员能熟练、正确解决各系统疑难、复杂病例的影像诊断问题。

从事技术操作的,能指导下级掌握本专业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保养和维护,能分析其结果及其误差原因,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

⑶工作业绩: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对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不同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具体指标分专业另行印发。

⑷运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主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本单位、本地区空白,社会效益显著。

(二)任现职期内的科研、带教与论文要求

对有科研教学工作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其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科研和教学能力。

⑴科研水平要求

具有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广泛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能撰写高水平的综述;并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的设计、组织和总结能力;具有主持和指导下级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吸收、引用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于临床工作,并能进行总结。

⑵带教能力要求

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人才的能力,其中,对下级卫生技术人员及进修人员的病案、专题、诊断报告等能进行指导与修改,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卫生技术人员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下级卫生技术人员和进修人员经历。

⑶论文著作要求

①三级医院和省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2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SCI”或“统计源核心期刊”发表(其中三甲医院和省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要求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②市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2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SCI”或“统计源核心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③二级医院、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1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国家统一出版发行的医学类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6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④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任现职期内,有2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医学类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6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⑤一级医院:不做要求。

第十二条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任现职期间的知识、能力与业绩

⑴专业工作水平: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学科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并能用于实践中。

⑵岗位工作能力:有较丰富的本专业疾病诊治经验或较高的技术操作能力,对本专业的业务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正确诊断和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的疑难问题,能参与疑难病例的诊断、抢救、治疗或公共卫生、妇幼保健事件调查处理等工作,能够规范书写实际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医学文书及资料(如病历、诊断报告、治疗方案、健康管理档案、突发公共卫生、妇幼保健事件或疫情处理报告、分析或讨论报告、技术工作总结等),医疗卫生技术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内科系统:在内科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等方面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并能熟练地掌握与内科有关的专业技术;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用诊疗技术及相关技能,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各类内科的危急重症,能独立解决较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问题;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能承担二线值班、门诊咨询及院内会诊工作;主管或主治病例的确诊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外科系统:对外科领域内较复杂的疾病、危急重症和较疑难的疾病有深入的了解,并能作出正确地诊断和独立地处理。熟练掌握并独立完成本专业较大中型常规或急诊手术,并具有较强的临床应变能力。熟练掌握本专业一些大中型手术的指征、手术操作技术、手术前后处理等,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能承担二线值班、门诊咨询及院内会诊工作。

中医:熟练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及与本专业有关的各家学说。能熟练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辩证论治,对本专科领域内较复杂的疾病、危急重症和较疑难的病症有一定的了解,并能正确的诊断和处理;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能承担二线值班、门诊咨询及院内会诊,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管理能力。中医内科系统主管或负责主治病例的确诊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中医外科系统掌握本专业手术指征,并在手术前、后能运用中医中药进行辩证论治。

公共卫生:能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能进行公共卫生有关业务活动的设计及数据的收集、处理工作;能独立从事常见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并作出卫生学评价,能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工作常用的现场监测仪器操作、卫生学检验采样、卫生质量感官评价等技能。从事疾病控制的人员能独立拟定并具有组织实施传染病、慢病防治及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方案,并能承担流行病学调查任务;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独立的现场调查和紧急处理能力。

妇幼保健:能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能参与本专业中短期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协调、实施和效果评价;能独立开展妇女或儿童保健专科门诊,并能解决较复杂问题;参与组织面向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能较全面系统地开展本专业妇幼保健咨询,能完成本专业调查、监测、干预项目的设计、组织实施,分析评价。具有指导基层组织或下级医师的能力。

药学:能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丰富的药学工作经验,并在某一领域有所专长,具备解决日常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

从事医院药学(调剂及药事管理)的人员能熟悉掌握药品供应、调配及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熟练掌握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并能指导下级药师。能熟练地掌握临床用药的作用特点、机理,不良反应相互作用及药物应用趋势和经济学评价、储备学原则、保管要求,能指导或参与临床合理用药工作,熟悉医院药学管理及法规的基本内容。 从事医院药学(制剂与药检)工作的人员能掌握制剂管理规定及制剂各环节应注意的关健技术和工艺学原理;具有解决制剂生产过程中疑难问题的能力;熟悉医院制剂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控制药检工作质量的能力,能根据检验结果发现制剂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具备一定的新制剂研制能力。

从事临床药学的人员能熟悉临床所用药品的药理作用、疗效、不良反应,治疗方案。深入临床参与会诊,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治疗方案。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程序与监测方法;开展药学情报研究,提供药物咨询,积极参与并有效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

中药人员还应熟练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和配方等各种技术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专长,能掌握400种以上中药的性味、功能、鉴别、质量检查、配伍禁忌等全面技术。

护理:熟练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与专科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并在护理学某一专科领域有所专长。熟练掌握本专科疾病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综合运用理论知识指导临床护理工作,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掌握本专科护理技能。能独立解决本专科疑难重症病例的护理问题,能参与完成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具有护理管理及培养专科护理技术骨干的能力;掌握本专科常用药物的药理作用及不良反应,掌握本专科临床常用检验标本的采集方法、检验目的、正常值及临床意义。

医技类: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较熟练掌握本专业各项技术操作及相关技能,有丰富的管理实验室的经验和能力。

从事诊断工作的,能及时吸收最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为相关学科提供较准确的诊断、检查报告,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工作并承担院内外会诊。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能为临床在某一检验学科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在实验选择、结果解释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临床合理解释试验结果,提供正确的信息。从事影像诊断工作的人员,能熟练掌握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断。

从事技术操作的,能熟练掌握本专业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安装、保养和维护,能分析其结果及其误差原因,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从事检验技术工作的,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各项检验的原理,检测方法、临床意义和质控程序以及1-2种检验仪器的操作、日常保养和维护。

⑶实际工作量: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4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对不同级别、类型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不同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具体指标分专业另行印发。

(二)任现职期内的科研与论文要求

对有科研教学工作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其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科研和教学能力。

⑴科研

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具有独立进行和指导下级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广泛阅读专业期刊,掌握文献检索的功能与方法,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撰写较高质量的文献综述。

⑵带教能力要求

具有指导下级卫生技术人员和进修人员经历,其中,对下级卫生技术人员及进修人员的病案、专题、诊断报告等能进行指导与修改,能主持病房查房讨论,承担本专业专题讲座或讲课,任期内平均每年为下级卫生技术人员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

⑶论文著作要求

①三级医院和省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1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SCI”刊物或“统计源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②市级、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任现职期内,有1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医学类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③一级、二级医院:不做要求。

第十三条

外语(医古文)、计算机、继续教育

(一)市级以上(含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符合有关免试条件。

县级以下(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符合有关免试条件;职称外语等级(医古文)不作为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要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验证合格。 第六章 直接申报条件

第十四条 直接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

直接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

七、

八、

九、十一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一)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6位、二等奖前5位的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第1位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第1位主要完成人2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或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

第十五条 直接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直接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

七、

八、

九、十二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第1位主要完成人;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第1位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

第七章 支援基层条件

第十六条 城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的医师在晋升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必须分别在任期内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半年,具有明确的服务或指导成效。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可到市、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可到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政府举办的乡镇、社区卫生机构服务。

第八章 申报材料要求

第十七条 申报参与评审的专业技术材料要求如下:

(一)病案

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技术人员须填报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每年病例数不少于10%。申报者个人提交4份原始病案(近5年,至少含3个),评审专家从《一览表》中随机抽取4份原始病案,共8份病案提交评审,被抽取到的病案不得更换。《50例一览表》及提交病案必须为申报人本人主治或主刀的病例资料。

(二)专题报告

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以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6份参加评审。提交评审的专题报告需附复制比检测报告,复制比不得超过30%。专题报告须包括题目、申报者姓名、单位、材料、方法、结果和讨论等内容,并需附能证实专题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原始资料一览表》,评审专家在《一览表》中随机抽取3份原始病案或资料提交评审。

(三)论文著作

论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发表,内容与所申报专业一致,字数在2000字以上,需附论文资料来源或临床资料一览表,并提交至少1份原始资料参加评审;申报副高职称,须提交临床研究型论文;申报正高职称,基础性研究论文和硕士博士学习期间发表论文仅限1篇;论文仅认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予认可;论文一律以杂志正刊原件为依据,对增刊、手抄稿、征稿通知、单个印刷体、清样稿、复印件等不作为评审依据;提交评审的学术论文须附论文检索审验信息表、论文复制比检测证明,复制比不得超过30%。

(四)综述

提交评审的反映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的1份综述材料,应符合综述书写和标注规范,提供所有参考文献原文复印件,参考文献要求20篇以上,其中近3年不少于10篇。提交评审的综述须附复制比检测证明,复制比不得超过30%。

(五)三新专题

申报正高及直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提交本人本专业运用国内外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某项业务工作的专题报告1份。三新专题报告须包括新技术项目的名称、开展该项目的背景、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项目的讨论与结论等内容。要求该项目为本单位三新技术项目,需附单位项目批件和能证实专题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原始资料一览表》,评审专家在《一览表》中随机抽取3份原始病案或资料提交评审。

(六)业务工作总结:

一、二级医院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报副高人员需提交任期内业务工作总结一份,重点是对本专业工作的实践经验总结和心得体会,不能少于3000字。

第十八条 申报人员所提交的晋升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须经科室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意见。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者的材料、证件逐项核实,报送材料前应将申报者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核实,确保上报的材料和人选不存在争议。 第九章 附

第十九条

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直接申报除外),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论文从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判定是否具备的依据是个人提供的各类有效材料原件。

第二十条

先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须从取得规定学历之日起,任满一个原岗位基本年限。先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有规定学历),继续研修拟晋升专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研修学历时间可计算为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时间。

第二十一条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须被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任满基本任职年限。

第二十二条 各级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按机构级别分级准备申报材料,评审通过获取的专业技术资格在本级别机构内适用。如专业技术人员向上一级机构流动,或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规格等级发生变化,其原专业技术资格需报评委会重新认定,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

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二)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

(三)申报材料中经查实有抄袭、剽窃他人论著、科研成果或伪造学历、资历、记录、证件、报告及提供非原始病案等弄虚作假行为者,除取消当年的申报资格,在以后的5年内;

(四)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3年内(均含评审当年,下同);

(五)经查实有开单提成、收受药品回扣、病人“红包”等医德医风差者,自处理之日起3年内;

(六)申报当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

(七)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任期顺延。 第二十四条

本条件所称“以上”、 “以下”,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第二十五条

本条件所称“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学历,申报晋升专业须与学历专业一致。

第二十六条

本条件所述“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目录为准、“统计源核心期刊”(又称为科技核心期刊)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目录为准。在申报材料时请附该期刊被收录的“中文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核心期刊”目录,“SCI”文章需附检索证明。

第二十七条 本条件所要求的各类申报材料的内容不得重复。 第二十八条

本条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条件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发布的“评审标准”(皖卫人„2006‟93号)同时废止。

第二篇: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条件、论文发表

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论文发表: 联系QQ:75292269;79052378 微信号:zhichengdaquan(职称大全网)

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我省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高级会计人才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我省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表明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安徽省辖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熟悉和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第五条 近5年考核连续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一)因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受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三)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

(四)有伪造学历、资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凡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

(一)取得财经专业博士学位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2年;

(二)取得财经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三)取得财经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第八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资格,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

第九条 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关合格证明。

第十条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四章 业绩条件

第十一条 工作实绩。聘任会计师职务以来,符合下列两项条件:

(一)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行业、系统)或一个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为加强经济核算、改善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起到重要作用;

(二)主持或执笔制定一个地区(行业、系统)或一个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制度或会计工作规划,经批准实施后并取得明显效益;

(三)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地级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满3年,并取得较好成绩;

(四)在本职工作岗位受到地级市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被授予地级市以上先进财会工作者称号,或所主持工作的财会机构被授予市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称号。

第十二条 理论研究成果。聘任会计师职务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指CN、ISSN等刊号的正刊,不包括副刊、增刊、论文集、报纸、单个印刷体、清样稿等)上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独自或第一撰写人撰写,每篇不少于1500字,下同)2篇以上;或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省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撰写2万字以上;

(二)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改革研究项目(课题或专题调查研究),并完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理论上有创新,对会计实务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

(三)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第五章 破格条件

第十三条 对不具备规定的申报条件,但具备基本条件,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三项以上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一)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地级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满5年,并取得显著成绩;

(二)从事会计理论研究,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省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撰写8万字以上;

(三)在本职工作岗位受到省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被授予省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者称号,或所主持工作的财会机构被授予省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称号;

(四)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会计管理问题,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在实际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获省级二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取得学历、会计师资格年限及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一律计算到申报当年年底。

第十五条 本标准条件由省财政厅、人事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标准条件自2005年施行。省财政厅、人事厅2002年印发的《安徽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财会[2002]51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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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职称评定条件

附件2 福建省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人事厅 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事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直各单位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人事局闽职改字(1993)

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正常化评审以来的工作实践,对今后我省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均可考核确认或申报评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三)大中专毕业生考核确认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 891篇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

(4)能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5)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4.高级工程师

(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现场技术或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能独立或为主承担重要研究课题、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或主持、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能解决本专业技术疑难问题,并取得较好成果与社会、经济效益;任现职期间,担任过两项以上本专业技术负责人;

(3)任现职期间,能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撰写有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技术总结。省属单位和设区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1篇独立撰写的论文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下同)上发表,县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1篇独立撰写但具有相当水平、未发表的论文或专业技术总结;

(4)能指导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5)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和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三)破格晋升中高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

为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晋升,一般遵循逐级晋升的原则。

申报破格评审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上述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4)条评审条件外,任现职期间还应符合下列具体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破格评审工程师的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或大专学报独立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2)在设区市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个人本专业专著(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不含编辑出版);

(3)获国家或省政府表彰的自学成才标兵。

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达到规定学历要求,并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3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担并完成设区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大型项目、技术

- 1213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对象的评审材料应经过公示,具体办法按闽人发(2002)154号文规定执行。

(二)已实施评聘分开的单位,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的限制,推荐、申报评审,但应根据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进行聘任;未实施评聘分开的单位,应在上级核定的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限额内推荐、申报评审。

(三)申报评审程序参照闽职改字(1993)19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工程系列各专业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由省系列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共同预审,评审结果报省人事厅批准确认,同时报省系列主管部门备案。

五、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

(一)评审组织 1.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根据省人事厅闽人发(2002)115号文规定要求,从2003年起,工程系列各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均须组建评审委员库。评委库的组建由组建部门和省工程系列主管部门联合上报省人事厅审批。评审时,从评委库中随机抽选规定数量的委员组成专业组和评委会。

2.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各设区市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组建的中级职务评委会,报省系列主管部门备案;省直单位组建中级职务评委会,报省系列主管部门批准,报省人事厅备案;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和省直单位,在组建中级职务评委会时应组建评委库。评审结果报省工程系列主管部门备案。

(二)关于申报对象代表作的规定 1.申报工程师的代表作要求

对于符合学历破格条件第(1)条的申报对象,应提供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他申报对象可提供1篇独立撰写但未正式发表的技术工作总结或论文作为代表作。

2.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代表作要求

对于符合学历破格条件第(1)条的申报对象,应提供2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他申报对象应提供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中,县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对象可提供1篇独立撰写但具有相当水平、未正式发表的技术工作总结或论文)。

3.代表作的鉴定

(1)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将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每篇代表作,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名称后送2名同行专家鉴定。

(2)专家由专家库产生。

(3)专家鉴定意见包含综合评价和定性评分两项内容,定性评分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

(4)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将鉴定意见表隐去鉴定专家名字

- 16171.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和独立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科技管理工作能力,或能完成一般技术研究、设计或现场技术、技术管理工作;

3.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4年以上;

4.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3年以上。

第四篇:职称评定条件

一、申报条件及任职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二 中级工程师评定原则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若满足以上条件,所在单位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评审时,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1)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5)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8)《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附表)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两年考核表)1套;

若要分册自以下材料开始,装订顺序如下:

(1)材料目录(本册);

(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3)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4)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打印和复印)3份;

(2)《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表8)统一使用B4规格纸张,一式25份;

(3)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1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1份(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6)提交多篇论文或著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

第五篇:职称评定条件

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1、中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员级资格;员 级资格满 4年后,初定助理级职称资格(如中专毕业后工作时间已满五年 即可直接初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再从 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年,(非全日制大专学历任技术员 3年考核合格, 可初定助理职称资格;

3、本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 初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 3年,考核 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 职称资格。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 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 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 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 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 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 称 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 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并且要到当地的人事部门进行学习培训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 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 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职称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 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1.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 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 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 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 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 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 1000万元以上、 或利税在 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 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 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 以上,贫困山区 200万元以上 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 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 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 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2. 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 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 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 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 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职称申报评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 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 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 1. 助理: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 2份、学历证复印件、 个人简历、工作总结。

2. 中级: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 2份、学历证复印件、 原有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专业论文 5000字以上、获奖证书、 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

3. 高级: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 2份、学历证复印件、 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项目(工程成功案例、外 语考试合格证书、

微机培训合格证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专业技术 聘书、专业论文 5000字以上、评审表需单位盖章。

以上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三个月至六个月内评审完毕, 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职称评定专业分类 初级职称评定

会计师 /工程师 /经济师 /统计师 /卫生 /医学等专业 初级职称评定工程师

专业分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 土木工程 、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采矿工程、风景园林、园艺、园林、 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 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 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子信 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 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 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光电子技术、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 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 水暖、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

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 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安全、造价、 讲师、统计师等。【根据以上各专业细化分类】

行业分类 助理机械工程师

职称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 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 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 年以上。

助理机械工程师职称的评定

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很好评,各地的程序大同小异,只要符合条 件,持相关资料,填表上交就成了。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到当地人事局咨询。 下面助理机械工程师职称的评定要求及注意事项供参考: 有关要求:

1、 申报对象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就不行

2、 初定职称级别及条件 :(不同学历评定时间不一样

(1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 ;初定“员级职 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 ;

(2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 作两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

(3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

(4 硕士学位获得者, 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 可初定“中级职称” ;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

3、 需提供材料 :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4、 申报程序及手续 :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 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 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注意

(1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所学专业相同 (或 相近方能初定职称; (2实行全国资格考试的专业(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必 须是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才能初定职称; (3不符合初定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参加 **人事部门 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后按审批程序办理 职称申报手续; (4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技人员,应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专业技术 任职资格,不直接办理职称初定; (5 本人所写的工作小结须真实、 全面地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字数不少于 800字。

(6全日制职业学院毕业生申请助理工程师前,需填写专业技术职称 评审表及评审简历,评审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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