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2023-03-17

第一篇: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积极回应了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关注和期待。这也表明,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法治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活动各方面基本实现“有法可依”的历史背景之下,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任务将从加强立法转向更加注重法的实施,强调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实现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目标。这为我们明确了新时期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思路,对下一阶段的法治建设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以来,我国法制建设总体采取的是“立法先行”发展模式。在当时法制基础相当贫乏的条件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务之急就是加强立法、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这种发展模式适应了当时的历史需要,通过短时期大规模立法迅速扭转了“无法可依”局面。

立法是法治运行过程的起点,而执法、司法、守法是对其的延续和发展。法治的目标与价值最终需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来实现。如果立法得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实施,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那么法律将形同虚设,民众就会失望,法律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法治建设也将陷入“口惠而实不至”的境地。

一言以蔽之,建设法治中国不仅仅是加强立法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形成立法与执法、司法的有效对接与贯通,是要把“纸面上的法”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真正转化为“行动中的法”。为此,十八大报告在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工作总体布局之后,专门强调要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八届三中全会也着重阐述了当前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主要目标与任务。

法的生命在于被赋予真正意义上的实施。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多次就法律实施问题发表重要阐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纪念会上,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就为新时期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明了方向和基本思路。

十八届三中全会为进一步保证宪法法律的实施进行了工作部署,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

这表明,我们已经深刻意识到,能否实现“法治中国”的梦想,能否真正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不仅仅在于我们有无法律,更决定于这些法律能否得以真正意义上的实施,取决于这些法律能否通过执法和司法过程真正作用于社会生活。

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保证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实施意义更为凸显。这是因为,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民众尊重和信赖司法,这种尊重和信赖将有助于克服政府执法的缺陷;如果他们失去了对司法的信任和尊重,则他们对法律和秩序的尊重将会消失,从而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故可言,司法无公正即法律无公正,司法无权威即法律无权威,法律无公正无权威即无法治。如果司法缺乏公信力、权威性,存在大量徇私枉法、司法腐败现象,那么立法乃至整个法治建设的成效将丧失殆尽。鉴于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与任务进行了详细而深刻的阐述,为当前的司法工作明确了方向和基本思路。

第二篇:定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宣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很高兴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大家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交流。

大家知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把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符合时代发展要求,顺应党心民心,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对于“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所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我们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今天,我向大家汇报的题目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汇报的内容有三点:

一、我国提出依法治国的历程及其重要意义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一、我国提出依法治国的历程及其重要意义

我们国家提出依法治国时间并不长,最早可以追溯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写入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把这一条写入了宪法中,变成了一项宪法原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当然在后来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 1 告中,都有对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表述有一些差别。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提出了关于加强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但前提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主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是要考虑全面这两个字,因为在十八大以后,总书记在2012年12月4号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的大会上,第一次提出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放在一起,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放在一起,反映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方面,在法治重要性认识方面有了新的认识、新的提高。所以这次四中全会明确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过去不少党的报告中都有有关法治的内容,比如,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年在十六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了十八大,我们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提出‘科学立法、从严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但是这一次全会的报告是完全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通篇都是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因此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我们党对法治,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深化。把法治摆在了一个更加神圣、更加重要、更加基础性的地位,所以也有人评价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必将是我们党的历史上,我们国家的历史上一个里程碑的会议。

具体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何在,为什么我们党在这个阶段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且要以全会的形式讨论依法治国,并且要通过这样的一个决定呢?按照现在官方所披露出的信息,它的意义体现在四个方面。

2 第一个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意义。

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有四个法治标准,一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二是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三是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四是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当时把这四个标准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标准,现在来看,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的首先是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服务。为什么呢?因为法治在一个国家发展的进程当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经济的发展只能代表一个国家发展实力的一部分,包括军事、包括科技,但真正有实力的是什么呢?我认为是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这种制度和政治文明所蕴含的历史,以及所代表的价值方向,与其他物质文明相比,更有价值。总书记在讲话中引用了法学界的一个观点:“法律是人类最大的发明,别的发明使人类学会了驾驭自然, 而法律使人类学会了如何驾驭自己。”可以说法治它是一个国家价值的体现,也是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温家宝曾提到,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我想这个评价是到位的,因为我们讲法治不是简单意义上把法律当工具去看待,我们更多的是把它看成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一种共同的价值,而且这种价值的本身,对于一个国家的富强、文明、民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这次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第一个意义。

3 第二个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就是说我们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障,同时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我们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那么什么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呢?最重要的标志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法治,因为法治是制度的最高形态,我们讲的治理体系,实际上指的就是一套符合现代理念的国家制度体系,这种制度体系和运用这种制度的能力称之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怎么才能体现一个国家制度的最高级形态?无一例外每个国家的法治所制定的法律得到良好的实施是最关键的,现在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确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打个比方,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我们的改革是很难进行下去的,我们每一项重大的改革都是以法治为引领推进和保障的。比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如果法律不做及时的修改,那就会出现法律和改革之间的巨大冲突,一方面政策改了,但是另外一方面法律没有修改,这肯定是不行的,所以,法治和改革之间要有密切的关系。最重要的是法治要起到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的作用,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制度体系才能够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定型,越来越向法制化的方面迈进。最理想的就是当一个国家的各项治理制度,治理体系完备之后,最终应该都是以法治的形式所呈现的,没有法治很难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这是第二个重要的意义。

4 第三个重要意义就在于,它是提高我们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的时候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决定》,在这个决定中首次提出了依法执政的概念,过去我们都讲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但是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首次提出了依法执政的概念,也就是说国家要依法治国,对执政党而言要依法执政。所以现在习总书记把这几项内容合在一起,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起建设。

所以依法执政被纳入了整个国家的法治体系,法治框架上,依法执政实际上就是一个执政党执政能力提升的一种表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关于党内的法规和规范性的文件,制定的数量是非常多的,我们在去年还专门发布了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的制定条例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办法,我们俗称叫做党内的立法法。制定党内的规则,包括党章、党内法规、党的规范性文件意见等等,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权限、程序,这说明我们在执政方面发生了变化,更加注重用法治的方式治国理政,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也更加依靠法治来提升我们党执政的能力,治国理政的能力,所以这一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三个重要意义。

第四个重要意义就在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约束规范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记得1997年刚刚提出依法治国的时候,很多人对这个概念还是有隔膜的,不能够准确完整全面的理解,中央提出了依法治国,很多省就开始提出各类依法治理的口号,包括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有的地方提出依法治村、依法治家,各行各业提了很多的口号。这些口号提的对不对,也对也不对,对的地方是一个国家推行法治,依法治国必须落实到方方面面,所以推进依法治理有必要。但是另

5 外一方面对法治本身有误解、误读的表现,因为法治的核心不是治老百姓,如果说用法律治老百姓、治民的话,那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法治,如果法治的重心放在治老百姓上,那就背离了法治的含义。英文中对法治的解读更加准确,英文中有一句话,什么是法治,法的统治,它强调制定良好的法律,得到全社会的遵行,强调法律至上,强调程序正当,强调规则,也强调平等。所以说我们说的法治不是简单管老百姓的法,那只能叫制度的制,真正的治是法的统治而不是人的统治。

国家机关也好,企事业单位也好,普通老百姓也好,大家按照统一的、平等的规则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力,承担自己的责任,这才是法治。2008年5月4号,时任总理的温家宝同志,到中国政法大学去视察,他说今天我刚进你们的大门口看到你们校门口有一块大石头,石头上有四个大字,叫做法治天下。他说我再说一下,法比天大、法治天下,他说现在都在讲法治,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什么呢?五个方面,第一,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第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三,一切组织和机构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第四,立法要发扬民主,法律要在群众中宣传普及。第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法不依,不如无法。

所以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法律的权威靠人民的信仰,靠人民的信赖和人民的维护,同时人民也有义务,有责任去维护法治的权威。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那这次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概括起来是两句话,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

6 主义法治体系;二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可以连成一句话,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的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里我要解释一下,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提出的概念,过去,我们有法律体系一说,大家都知道2011年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于2010年)已经形成,那个指的是立法层面的。目前,我们制定了242个法律,700多部行政法规,8000多个地方性法规,还有数以万计的政府规章形成了一个多层次跨领域的完整的有机的法律规范体系,他讲的是制度是规范。但是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不是讲法律体系,而是讲法治体系,一个律,一个治,一字之差意义完全不同。法治体系强调的是法律制定的完备,而且能够得到切实的遵守和执行实施,又有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这才叫法治体系。法律体系强调的是静态的规范层面,制度层面的体系,而法治体系强调的是动态的立体的、完整的体系,所以说法治体系更全面。

我们这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我们在立法层面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体系虽然已经形成了,但还是“毛坯房”,需要加工、装修、完善。在法律的实施层面要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须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法律落实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把纸上的法律变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铁的法律。在监督层面我们要形成严厉的法治监督体系,必须对公权力、对执法权和司法权进行严密监督,主要是让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形成一个监督整体,形成一个完整合力。在保障层面我们要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最根本的保障

7 就是党的领导,还有队伍保障、人才保障、财政保障等。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是《决定》的一个重大创新,为什么要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总目标?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曾经深刻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所以现在媒体和社会解读的时候,往往说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含了五个体系,这五个体系就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健全的法规制度体系。这五个体系是第一次提出,所以,意义重大。

那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具体而言就是这么五个体系,建成一个五个体系的法治体系,建成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体而言按照决定的要求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我们说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一个具体的内容。

当然,还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且对如何实现这个总目标提了特别的要求,就是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这里,我重点谈谈坚持党的领导问题。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问题,是《决定》回答的最重大问题,回答得非常透彻、清晰、旗帜鲜明。为什么 8 要回答这个问题?一个原因是这个问题关系国本,关系我国法治的根本;另一个原因是社会上有不正确的认识,国外有各种攻击言论混淆视听。

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位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我们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党与法治的关系始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这一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应当看到,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完全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是要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也是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最本质的区别。我们要清醒认识到,一些敌对势力或政治异见人士鼓吹和宣扬“西方宪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其要害就是质疑、削弱和否定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一些人提出“党大”还是“法大”等似是而非的命题,发出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噪音,不是政治上的糊涂,就是别有用心。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从理论上主动澄清和

9 驳斥把党与法、党的政策与法律、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始终坚持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特别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目标明确了,体系是清晰的、完整的,如何来实现这个目标,推进这个体系建设?重点有六个任务。

第一个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决定中有这样一句话“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在法治社会中,有良好的法律是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对于这一任务,《决定》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二要完善立法体制;三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四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每一点中都有很多方向性的改革措施,我们看一下媒体关注比较多的“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这可以说是一个亮点所在。

对于宪法,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长期以来我们的宪法意识淡薄,宪法的观念不够,落实宪法、实施宪法的保障制度机制不完备,违反宪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说因为哪个人违反宪法被追究责任,或者哪些事情违反了宪法定了性,或者被曝光,很少。

10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连宪法的尊严都得不到应有的捍卫,何谈“法治”。

2012年12月4号,总书记强调了“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宪法摆在了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机制,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我们能够看到的有两点。

一是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大家知道我们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号颁布的,当时中共中央和司法部也联合发过文,把12月4号作为中国的法制宣传日,它的核心也是宣传《宪法》,但是每次宣传侧重具体的部门法宣传。这次《决定》把12月4号作为宪法日,明确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日意味着什么呢?实际上是唤醒全民族对宪法的高度认同和重视。虽说这是一个很小的改变,但是它的影响却是很深远的,这对增强全社会宪法的意识会有很大的作用。

二是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为什么要建立宣誓制度?

第一个原因,每一个国家公职人员,人大和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官员,都要明白自己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都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要明白权力的来源。每个公务员都要有很强烈的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这也是最重要的原因。

第二个原因,我们将要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公务员首先要弘扬宪法精神,就需要有必要的仪式,向宪法宣誓就是一个必要的仪式。

第三个原因,这也是借鉴国际惯例。目前国际上有142个国家有成文宪法,其中97个国家都有宪法宣誓制度。

11 我们看到,美国总统选举后,总统宣誓就职的时候,手是要按在宪法上,对着首席大法官来宣誓,要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实施宪法,我们没有这样的制度,所以这一次四中全会明确规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部署初任法官要向宪法宣誓。

另外,《决定》提出编纂民法典。

这是关注比较多的,那么,什么是民法典?它有什么作用?《民法典》指一部完整全面的民法法律,关于物权、债权、民事责任等与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保护密切相关的重要规定都包含在其中。

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民法典的地位仅次于宪法。

民法典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没有民法就没有市场经济。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否健全,须以民事立法的健全为前提,其标志是有一部完善的民法典。

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1804年3月公布的《法国民法典》,又被称为《拿破仑法典》。1799年,刚刚通过政变掌握政权的拿破仑,就开始编纂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曾讲过:“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多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民法典。”拿破仑的赫赫战功随着滑铁卢失败早已烟消云散,但拿破仑民法典却从法国走向全世界,成为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蓝本。

完整的民法典内容复杂、体系庞大,是一项极为艰巨的系统工程。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但受当时的历史条件所限,始终未能完成。200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典草案,但鉴于民法典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学术观点有分歧,采取了“变批发为零售”的渐进式路径,先出台单行法,在条件成熟后再以此为基础研究制定一部完

12 整的民法典。截至目前,已经制定了《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单行法,民法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再加上“各个单行法相互之间存在着较严重的重复、冲突与矛盾的现象。此外,某些重要的制度没有由单行法加以规定,导致现行立法格局存在着严重的缺漏”,在这样的情况下,编纂体系完整的民法典显得日益重要和迫切。

第二个任务就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总的来说,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非常的重。在我国,80%左右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律实施的整体水平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进程。

这次我们提出,政府建设的总目标是要建设法治政府,而且要加快建设。 那么,法治政府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呢?标准是什么?《决定》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六个标准——“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2004年国务院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上建成法治政府。结果到了今年正好是十年,法治政府没有建成。十八大报告提出,2020年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候法治政府基本建成,还有六年时间。六年之内我们的法治政府能不能基本的建成,这个确实还对于我们各级政府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这些年来,我们的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从“谈法治时滔滔不绝,做决策时权力滔滔”的思维惯势,到个别地方用“红头文件”否决生效的司法裁定,再到信奉“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强制、暴力拆迁事件,少数干部依旧没有跳出“人

13 治”、“权治”的窠臼。

为了确保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实施法律、依法行政,《决定》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个方面进行了部署,每一项措施都紧紧围绕“保证法律严格实施”这个中心展开。

这里,我们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们看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前面,我们加上了两个字“依法”,也就是说,政府做任何工作都要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决定》讲了这样几点,

首先,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必须为”。 法律法规授权的职责必须要做,还要做好。

其次,行政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授予的,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最后,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2、在依法决策方面,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呢?就是老百姓说的出现了“三拍”现象即“拍脑瓜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今天这建个高楼,明天那里搞个新城,热

14 衷于搞政绩工程,这些看起来很美,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没有任何实际效益,有时还会留下一个“烂摊子”。而决策者往往还能升官走人,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决策者不需要承担责任。

以后所有的重大决策都要终身负责了,有了这个“紧箍咒”我相信很多领导做决策时都会十分慎重,不认真决策最后责任是你自己的,而且是终身承担。出了问题,还要坚决执行倒查机制,要回头看谁做的决策。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08年以后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允许老百姓对政府提出公开的要求。我们政府公开了大量的信息,但是与老百姓的这种需求要求发展相比的话,我们还有很大的提升的空间。

我前一段时间看了国务院各部委的网站。国务院50多个部委每年收到老百姓申请部委信息公开的案件数量,最多的一个部委达到了4万多件。4万4千件是住房城乡建设部,据说住建部有两三个人管信息公开工作,每年要面对4万多个信息公开的要求,这个压力非常大,但是必须做。下一步国务院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后公开就是常态,什么都要尽可能的公开,不仅信息要公开,政务活动也要公开。而且有些地方探索,比如说老百姓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列席人大的会议;有些提出会议要公开,要上网,要直播;有些提出过程信息也要公开,不光结果要公开,过程也要公开。所以这次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这“五公开”制度也是对政府的一个挑战。现在老百姓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强烈要求会逼迫我们政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

15 大家知道,去年发生了陕西的“表哥”事件。陕西安监局局长杨达才一次出现在车祸现场处理车祸,但是按照他的说法是一不小心表情有所放松,就被记者抓拍了一个“微笑哥”,紧接着发现他戴着不同的名表,最后抓出一个“表哥”来。这个事件发生的同时,有一个大学生第一时间向财政厅要求财务公开,要求知道杨达才一个月挣多少钱。他说,现在的政府三公经费都公开了,为什么杨达才不公开,这个不公开没有理由。陕西财政厅拖了10多天,在截止日期最后一天答复了一个信息上面写着:某某某同学,你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祝你学习进步。但是这小伙子出名了,现在全国各地哪儿抓住一个贪官,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公开贪官收入的人越来越多。所以,老百姓的意识越来越强了,我们现在强调的政务公开、司法公开,甚至立法公开、党务公开、重大事项公开,这是大势所趋,谁都阻挡不了这个发展的大势,只能顺应这个大势逐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从决策到执法到财务到管理到结果都要公开,尽可能地公开。这是我想说的第三个重点任务,就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一些要求。

第三个任务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会强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因此,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所以,《决定》对保障司法公正做出了新部署,重要的有以下几点:

1、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将被记录追究。

《决定》对此做了明确的要求。《决定》要求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主要有三个措施,第一是全程留痕,就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要记录在案。第二要公开通报,领导干部插手司法活动情节恶劣的要公开通报。第三,如果干预个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责责任。这一制度的建立将有效遏制领导干部干预具体案件。但“谁来记录,谁来处理,下一步制度如何落地至关重要。

“一个表述出来,还需要进一步的解读,需要配套跟进,需要制度上的细则,需要有专门的人来做这件事,使表述落到实处。”对接下来的相关制度规定拭目以待。

2、明确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受到地方化和行政化的干预严重,“民告官”的司法途径不畅通成为司法体制的最大短板。三大诉讼中,行政诉讼受地方公权力机关“人、财、物”的影响最大,存在“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三大顽疾。“民告官”的渠道不畅通,导致了两个不正常现象:一是大量本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纠纷进入了信访渠道,出现“信访不信法”现象;二是行政案件“判后必上诉”现象屡见不鲜。为此,四中全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有利于增强司法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防止公权力对司法的干预。

3、明确提出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不能否认,当前,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造成了一些案件办案质量不高甚至冤假错案时不时出现。由此在造成司法公信力严重减损

17 的同时,也引发了大量上访事件的发生。这次四中全会是针对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量体裁衣”进行的这一制度设计,就是要在司法领域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形成权责统

一、“谁裁判、谁负责”的制度机制,对自己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以此增进办案人员的秉公办事的责任心和审慎度,从而提高司法的公正度和公信力。

4、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现在公安部门刑讯逼供少了,但有些地方变相地刑讯逼供的现象仍然时有所见,如搞在审讯中搞车轮战、不准嫌疑人睡觉。在眼前吊个大灯泡,你困得不得了就招了。现在高法规定,凡是通过冻饿晒烤获取的证据,都属于要在审判中排除的非法证据。过去我们常说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过去重点是放在不放过坏人上,今后必须放在不冤枉好人上。甚至哪怕可能放过坏人,也绝不能冤枉好人。因为坏人总要做坏事,今天没抓住他,下次也会抓住。但如果冤枉好人,就可能影响他的一生甚至家属子女的生活。而且好人占绝大多数,如果好人可以被随便冤枉,那么大家都没有安全感。

《决定》提出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对避免冤假错案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下一个受害者。

第四个任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关于守法)。 法治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人们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法律,才能形成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力量。

判断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一个社会是不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最主要的标志就是看其治理方式是不是法治,看其国民是不是普遍树立了对法治的信仰。

18 92年的时候张艺谋拍摄的一部农村题材的影片《秋菊打官司》走红大江南北,使“讨个说法”成为老百姓当中的流行词汇,现在很多人遇到事也会说“我到法院告你去”,这种公民法律意识的觉醒,是我们乐见的。但是由于受我国长期厌讼思想的影响,很多人还是遇到事情仍然会采取一些简单的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以暴制暴”的处理方式,这与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是相悖的。要建设法治社会,就要引导全民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关于树立法治意识,四中全会提出,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谁执法谁普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第五个任务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这是党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而且是三支队伍的建设。首先,要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人大和政府的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这三支队伍要互相打通、互相交流。其次,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主要是律师队伍建设,律师队伍应当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最后,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研究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而不能照搬西方的法学理论。

第六个任务是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第一,坚持依法执政。党政主要负责人就要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第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第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决定》中指出,把法

19 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还需要强调的是,第一次作出规定:“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这一规定针对性很强,十分管用。只有在干部提拔、使用、管理上真正坚持、严格贯彻法治导向,才能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韩非子曾说过“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总之,《决定》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已经绘就,下一步就看在座的各位如何落实,相信通过大家努力法治中国离我们越来越近。以上就是我向大家汇报的学习四中全会《决定》的一点认识,谈的不对的地方请各位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第三篇: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推进农业法治建设

2011年以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十二五”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活动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守法用法的意识,为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 法治保障。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体系。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我委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制定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委属各单位办公室兼作本单位的普法机构,确定专人为普法联络员,明确了职责要求。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工作计划;纳入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和职工学习计划;纳入了工作目标考核。每年至少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建立了机关学习制度和奖励制度、职工学法考勤制度。三是制订学法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全市农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每年还制定了《全市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机关干部学法计划》。

四、编发和征订普法资料。市种子管理站编印了《农作物种子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选编》300册,分发给相关领导、农业部门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统计征订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等“六五”普法教材。配合市人大正在编印《农业农村经济法律法规汇编》。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全面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把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与农业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内容,作为其它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必修课。“六五”普法以来,市农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涉法学习24次。按照市政府部署,每年组织我委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委属单位、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支部)根据学法计划安排,结合自身实际,通过集中学习、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和自学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坚持以考促学,以赛促学,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依法行政知识考核,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到100%。去年市农委代表队在全市森林防火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每年举办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组织执法骨干参加全国、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培训。今年我委对全市执法骨干60多人进行了集中培训,邀请省农委领导专家讲授了肥料、农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知识。

三、创新普法载体,搭建农民学法平台。为调动农民群众学法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委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在服务群众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为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面,市农委每年都举办形式多样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推广活动。今年,市农委和市科协在宜秀区黄梅村共同举行了送科技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设立农业及卫生医疗咨询台16个,利用宣传车、展板、明白纸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普及假劣农资识别常识及实用农业技术,现场接待咨询5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二是扎实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部门一项重要职责,市农委结合农民特点及生产经营需要,创新培育模式,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心安排培训内容,要求各级培训机构将涉农法律法规作为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努力在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同时,培养一支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如今年宜秀区农业局在罗岭镇妙山等四个村开展的农民专业培训中,聘请省市专家讲授《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120余份。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440人。各地农业部门还将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与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结合起来。怀宁县农委通过编发手机报、制作电视专题等形式,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宣传强农惠农政策和农业法律法规。望江县农委结合农资企业年会、包村联户工作和农业生产技术培训会等,向农资经营人员、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等,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等知识。三是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近年来,随着我市农资打假力度不断加强,农资质量水平稳中有升,但农资质量纠纷仍时有发生。我委坚持以普法促维权,在维权中普法,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去年,我委受理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和投诉53起,办结率100%;市种子站平息了2起种粮大户群体上访事件,妥善解决了杂交水稻品种“广两优100”、“Y两优2号”、“盐两优888”等种子质量纠纷,协议理赔受损农户47.3万元。

四、普治并举,推进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我委注重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在推进农业执法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农业法律法规公正有效实施。近年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切实履行农资市场监管职责,以“春、夏、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2014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出动执法人员6205人次,检查企业6924个次,立案查处168件,挽回经济损失376万元。去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促进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第四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于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我们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积极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来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办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

《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许可行为的专门法律。《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监督原则等六项基本原则以及一系列制度措施,不仅是对行政许可本身的规范和重大改革,也是对整个政府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对于促进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集中体现。《行政许可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权力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行为要符合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同样承担法律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确立了在政府管理工作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优先、市场优先、社会自律优先的原则,这对于培育社会自律机制,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第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途径。规范许可行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我们要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加速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第三,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举措。《行政许可法》从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出发,严格控制行政许可设定权,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这有利于减少和限制不必要的行政许可事项,促进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四,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为各类经济主体及其经济活动创造宽松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行政许可法》从行政许可的设定、条件、期限、收费和实施主体,作出了明确规定,目的就是要革除生产和流通领域中一切人为的障碍,降低行政机关的管理成本,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创造宽松的环境,促进商品流通和服务市场化,加快经济发展步伐。

第五,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公共权力滥用的有效手段。《行政许可法》强化了监督制约,有利于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我们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深刻理解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真正把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第一,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行政许可法》的有关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列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内容。要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并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要积极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认真开展行政许可规定清理工作。要严格对照《行政许可法》,对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确需保留又符合规定的,按规定程序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并全面清理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任务。

第三,要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做到职权法定,防止多头执法,积极探索和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执法的试点及推广工作,减少行政执法层次。要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保证行政权力的依法有效行使。

第四,抓紧建立行政许可配套制度,保证《行政许可法》实施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务于今年7月1日前建立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建立健全受理、审查、听取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听证、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检疫、登记等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程序制度,建立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还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相对集中许可权制度和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各项配套制度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切合实际,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确保《行政许可法》全面贯彻实施。

第五,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要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加强对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检查,把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有机统一起来,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许可和行政应诉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坚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三、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建设行为规范的法治政府

第一,行政许可设定要于法有据。实施《行政许可法》,要求我们必须彻底改变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的现状,进一步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消除市场分割、地区保护和行业垄断。要求我们必须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加快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

第二,行政许可管理要公开透明。《行政许可法》规定,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标准、程序、期限、收费都要公开,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外,也应当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消除政府特权思想,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现象。

第三,行政许可服务要便民快捷。行政机关必须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群众办事,防止多头审批、重复审批,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和提高行政效能。

第四,行政许(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可权要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同时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原则上不得收费,以确保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勤政廉政,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务。

总之,《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建设法治政府征途中的一场攻坚战,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要以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积极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来规范行政行为,努力开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第五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法治烟草建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日臻完善,烟草行业如何才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加强法制烟草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有关举措浅谈自己的一些观点。

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首先,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在学法制度建设方面,领导干部要通过召开读书会、参加专题研讨班等形式,带头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单位或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要考察他们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行政的情况,作为任职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再次,实行专卖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拟从事专卖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由省局(公司)统一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最后,完善行政执法和生产经营人员学法制度。要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和生产经营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将培训成绩作为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科学合理地界定行政决策权,对相应的权限、程序、时限、公布形式等作出规定并公开发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行业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

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提高规范性文件运行质量。首先,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其次,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制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便于相关利益方查询、下载,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再次,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最后,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已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要更加重视执法管理向执法服务的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造假、售假等涉烟违法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强化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规范

取证活动,保障执法程序的公正性。要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要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地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并完善适用规则,通过制定严格的约束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明确各级烟草专卖部门行政执法权限,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行政协调的作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此外,还要通过加强投诉网络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等措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和机制。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各方监督。一是加大行业信息公开力度,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都应向社会主动公开。二是健全行业信息公开制度,从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信息公开考核评价等方面予以细化,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三是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职工代表各项活动,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四是保障和支持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或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严格行政问责,确保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执行能力。一是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体制和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实行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要求“一把手”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二是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按照建设法治烟草的目标和要求,逐步完善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细化考核标准,把依法行政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不断增强各单位工作人员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三是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调研工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工程来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制观念以及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加强依法行政理论研究,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等热点、难点问题做深入调查研究,探讨新思路、新方法,用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指导不断发展的实践,努力使法治烟草建设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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